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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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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第1篇

1.编制目的

地震、洪水、暴风雪、重大疫情等自然和人为突发事件都可能导致价格突发事件的发生,给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为不断提高政府应对市场价格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价格突发事件及造成的损害,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建设平安和谐新邱提供保障。

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市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3.编制原则

贯彻统一领导,科学监测,积极预防,及时反应和处置得力的基本原则。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新邱区域内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确保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及价格平稳。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

1.预测和预警。对突发性价格事件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逐步建立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等级制度。各工作小组要根据各自职能结合分析可能引发价格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并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各工作小组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逐步完善价格预测预警体系。

2.预警级别及。依据价格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级别划分为特别严重、严重、一般三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表示。根据市场监测的情况确定本行政区域的预警等级,当预警等级确定为三级(黄色)时,监测预警组首先自动启动,密切监测市场动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情况,印发市场监测预警简报,每日报区政府和上级价格部门。当预警等级确定为二级(橙色)时,各小组自动启动工作程序,按照各自职责,采取预防性措施。当预警等级确定为一级(红色)时,领导小组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全面启动应急程序,研究具体对策,采取相应行动。

3.应急报告。对价格突发事件,或者可能演化为重大的价格突发事件,预测预警组要立即向区政府及市局报告。应报告的内容是: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情况,包括价格出现异常波动征兆或已发生异常波动的具体品种、发生时间、区域范围及价格变动幅度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出现异常波动征兆或已发生异常波动的原因、趋势、影响和社会反应;相关措施建议;需要向上级报告的其它内容。

价格异常波动分为一般价格异常波动和重大价格异常波动两个级别。发生一般价格异常波动时,要确保每天8小时工作时间内有足够人员值班,接听价格举报电话,密切监控市场价格。发生重大价格异常波动时,要确保24小时有足够人员值班,对市场价格进行全天候监控。当市场发生价格异常波动时,应实行一天一报制度,如遇紧急情况必须随时报告。

4.应急处置。由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应急小组根据各自职责,根据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及造成的影响,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主要包括:发生市场异常波动后,各有关人员要迅速到位,掌握情况,分析判断市场价格形势,提出价格监控的品种、范围和监测频率,立即启动监测报告制度和值班制度。公布有关价格政策,宣传价格法律、法规,重申对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提醒经营者加强自律,告诫违法经营者立即停止并纠正价格违法行为,告知广大消费者保持冷静,不要盲目跟风,并举报违法经营者,引导调控市场和价格。迅速组织开展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对确属价格违法行为的,依法实施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防止价格异常波动扩大、蔓延;对不构成价格违法行为的,给予提醒、告诫,防止其跟风和推波助澜。

5.应急结束。价格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宣布解除应急状态,并及时报请区政府解除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

四、监督管理

1.预案演练。要结合应急预案,制定演练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演练,通过预案演练,不断补充、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第2篇

1.1编制目的

为迅速有效处置金融机构突发事件,预防和减少金融突发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和损失,维护全县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保证全县经济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金融机构突发事件是指金融媒介(如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市场(如股票市场、证券市场等)和市场基础设施(如支付体系等)突然发生的、无法预期或难于预期的、严重影响或可能严重影响本行政区域金融稳定、需要立即处置的金融事件。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河北省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1)国内或省、市内发生重大事件引发的危及本县行政区域内金融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

(2)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或社会安全事件引发的危及金融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

(3)因本县行政区域内一家金融机构出现大规模挤提、挤兑或退保,而引发该金融机构所属系统或全县金融系统挤提、挤兑情况的金融突发事件。

(4)因大规模非法集资、非法设立金融机构、非法开办金融业务以及金融机构违法违规经营和犯罪等引起的其他严重危害金融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

1.4工作原则

1.4.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县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县人民政府和县有关部门按照市政府和本预案的要求,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及本系统突发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1.4.2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县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实各项防范化解风险的措施,相互协调配合,共同做好金融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1.4.3区别对待,分类处置。对各类金融机构的预期风险和总体风险进行具体分析与判断,针对不同成因、不同风险程度,研究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

1.4.4及早预警,及时处置。对金融突发风险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化解,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尽可能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4.5依法处置,稳妥缜密。要把一切金融风险处置工作纳入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坚持依法有序处置、积极稳妥缜密的原则,力争避免对社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2组织体系与职责分工

2.1应急组织体系

成立*县金融稳定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金融突发事件应急的组织、协调和领导。

组长:县政府主管领导。

副组长:对口分管金融工作的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银监办事处主任、县人行行长。

成员单位:县银监办事处、县人行、县委宣传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农发行、县各国有商业银行、县农村信用联社。

各成员单位应指定联络员负责有关联络事宜。成员单位组成可根据事件情况做适当调整。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银监办。

2.2相关部门职责

2.2.1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决定启动、终止本预案;

(2)统一领导、指挥全县重大金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分析、研究全县金融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制订应急措施;

(4)确定全县有关部门在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具体职责分工,并协调实施应急措施;

(5)针对被关闭金融机构的个人债权,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具体的兑付和补偿措施;

(6)根据需要协调、指导有关金融机构的重组、关闭和破产事宜;

(7)及时向市政府报告事件动态及处置情况。

2.2.2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组织召集相关会议;

(2)接收、整理、上报有关金融突发事件的信息资料,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3)督促、检查、指导全县有关部门落实应急措施情况;

(4)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保管和事后移交工作;

(5)提出修改预案的建议;

(6)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2.3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县银监办事处对各金融机构通报的金融突发事件的风险程度做出评估,及时启动本部门处置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处理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向县政府报告有关信息,提出是否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2)县人行及时启动《中国人民银行*县支行处置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处理人民银行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按照上级行授权,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满足风险处置工作的需要;向县政府报告有关信息,提出是否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3)县委宣传部协调有关部门制订有关新闻工作预案,协助有关监管部门制定宣传口径,组织全县媒体播发相关新闻;根据金融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或其他需要组织新闻会;及时搜集县内外舆论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做好辟谣工作;加强全县媒体和互联网的管理和引导,防止有害信息传播。

(4)县公安局制订相关的工作预案,依法参与或指导、协调各派出机构参与金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对有关犯罪嫌疑人进行调查取证,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查处犯罪行为;协助县政府和金融突发事件发生单位维护运行秩序,防止风险扩散和出现,保证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5)其他成员单位按照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应急处置工作中的联动作用,履行各自的各种职责,配合金融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3预防预警

3.1预防预警机制

3.1.1县银监办事处、县人行要建立本系统重大问题、敏感问题的定性、定量预警监测指标体系,加强跟踪、监测、分析,及时向社会金融风险提示信息。

3.1.2县人行要加强对监管部门通报的有关信息的汇总和分析,注重对影响金融稳定的省内外、市内外、县内外金融突发事件的跟踪研究。重大事件要及时上报县政府和上级行。

3.1.3各金融部门之间应加强信息沟通。县银监办事处每季度向县政府通报本系统的金融风险状况,对全县金融体系的风险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县银监办事处应将其监管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重大金融突发事件及时(最迟不超过2小时)向县政府、本系统上级机关提出预警报告。

3.2.2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预警支持系统进行定期的演练和维护,定期对本部门的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金融突发事件的分级

当金融突发事件等级指标有交叉,难以判定级别时,按较高一级突发事件处理,防止风险的扩散;当金融突发事件的等级随着时间的推移有所上升时,应按升级后的级别程序处理。

4.1特别重大金融突发事件(Ⅰ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Ⅰ级事件:

(1)国内、省内出现的,已经影响或极有可能影响邯郸市行政区域内金融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

(2)金融各行业已出现或将要出现连锁反应,需要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处置的金融突发事件;

(3)具有全市性影响的金融突发事件;

(4)其他需要按Ⅰ级事件对待的金融突发事件。

4.2重大金融突发事件(Ⅱ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Ⅱ级事件:

(1)对多个金融行业或多个县(市)区产生影响,但未造成全市性影响的金融突发事件;

(2)所涉及金融监管部门或县人民政府不能单独应对,需跨部门或跨县(市)协调的金融突发事件;

(3)其他需要按Ⅱ级事件对待的金融突发事件。

4.3较大金融突发事件(Ⅲ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Ⅲ级事件:

(1)所涉及金融监管部门能够单独应对,不需要跨部门协调的金融突发事件;

(2)所涉及县人民政府能够单独应对,不需要跨县(市)协调的金融突发事件;

(3)其他需要按Ⅲ级事件对待的金融突发事件。

5应急响应

5.1Ⅰ级响应

由邯郸市金融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启动预案开展处置工作,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5.2Ⅱ级响应

5.2.1由事件所涉及的部门和县人民政府共同协商制订处置方案。县人民政府负责县内的社会稳定工作。

5.2.2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各相关部门报请市政府,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协调。

5.3Ⅲ级响应

5.3.1响应程序

(1)金融突发事件发生后,县有关部门要迅速核实情况,立即启动本部门的应急预案,开展本系统内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报告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本系统上级部门。

(2)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本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5.3.2决策及紧急措施

(1)各部门立即按照本部门应急预案要求,指导本部门处置工作,及时切断风险源,防止风险进一步扩散。

(2)领导小组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分析研究金融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性质、成因,提出处置方案,报县政府和本系统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处置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金融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影响范围、成员单位会议的讨论意见以及协调处置方式、方法和所要采取的具体措施等。

(3)领导小组视情况设立专家咨询组、信息组、治安维护组、风险处置组、法律咨询组,分别负责各个专业范围内的工作事宜。

(4)在处置金融突发事件过程中,有关政府部门应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加强舆论引导。

(5)县银监办事处、县人行以及风险涉及部门应根据上级部门的授权和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维护金融秩序。

5.3.3落实措施

(1)正式处置方案经县政府和本系统上级机关批准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实施。

(2)对经批准给予人民银行再贷款支持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收购个人债权和弥补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缺口使用再贷款操作程序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紧急再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地方政府向中央专项借款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由人民银行负责办理发放再贷款的有关手续、监督再贷款的使用和收回。

(3)对需要采取撤销(关闭)形式退出金融市场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金融机构撤销条例》的有关规定,由金融监管部门依据其监管职责和权限对外撤销(关闭)公告,并由有关部门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4)在处置金融突发事件过程中,对发现涉嫌犯罪的事实,公安机关应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严防犯罪嫌疑人潜逃,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对债权人、被保险人等的宣传、解释、说服工作,由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5.4信息报送

5.4.1金融突发事件发生时,发生事件的单位应立即(最迟不超过2小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相应的金融监管部门报告,同时通报县人民政府。

5.4.2特别重大(Ⅰ级)和重大(Ⅱ级)金融突发事件发生后,县银监办事处和县人民政府,在接到报告后最迟不超过2小时上报市政府和本系统上级机关,并在保密的原则下,根据情况需要与有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

5.4.3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发生金融突发事件的机构名称、地点、时间;事件的原因、性质、等级、可能涉及的金额及人数、影响范围以及社会稳定情况;事态的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损失;已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拟进一步采取的措施;其他与本事件有关的内容。

6后期处置

6.1善后工作

按照分级响应程序的职责分工,分别由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具体包括:

6.1.1对被关闭的金融机构的印章、业务档案妥善保管并进行清理,对被关闭的金融机构的个人债权进行核实,落实兑付和补偿措施。

6.1.2对金融突发事件的全过程进行彻底调查,查清事件的原因,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1.3对因金融突发事件而发生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进行评估。

6.2评估与总结

6.2.1金融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参与处置的有关金融监管部门应对处置工作进行总结,报县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县人行。

6.2.2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对事件的发生、应急处置、处置结果及损失进行全面评估和总结,将总结报告上报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

6.2.3金融监管部门应对处置工作进行总结,针对处置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及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变化,进一步完善有关监管措施、风险监测和预警指标体系、风险提示和防范手段及应急预案,提出修订地方相关法规的意见和建议。

6.2.4参与处置的有关部门应针对协同处置金融突发事件过程中暴露出的有关问题,提出修订本预案的意见和建议。

6.3奖励与处罚

6.3.1对参与处置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有关单位可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6.3.2对参与工作不负责任、办事不力、扯皮推诿,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有关单位应依法追究其责任。

6.4检查与审计

6.4.1审计部门依法对金融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中所动用的公共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6.4.2县人行根据有关规定对再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7应急保障

7.1通信保障

7.1.1各成员单位之间应确保至少一种通信方式的稳定畅通。

7.1.2各成员单位与县人民政府要保持必要的联系。

7.1.3领导小组办公室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应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互通信息。

7.1.4所有通信及信息共享应符合有关保密规定。

7.2文电运转保障

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规定,确保文电运转的高效、迅速、准确,不得延误。

7.3技术保障

7.3.1各有关部门应确保本系统计算机设备及网络系统有足够的软硬件技术支持保证,有关信息有计算机备份。

7.3.2核心账务数据应实现异地备份,建立数据备份中心。

7.3.3要害岗位,至少有两名人员备用、替换,确保在任何情况下不因人员缺岗而影响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

7.3.4加强事故灾难备份中心的建设与完善,做好事故灾难备份中心的维护和管理。

7.4安全保障

各有关部门应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性和保密性,确保有关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7.5人力资源保障

7.5.1县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应急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补充人员。

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第3篇

关键词:突发事件 应急管理 应急预案体系 机制完善

1.引言

当今社会,国内外局势复杂多变,天灾人祸频频发生,日本地震、核泄漏,叙利亚接踵而至,金融领域的重大事故也是层出不穷,这一场场严酷的突发性危机丝毫不给人喘息的机会,它们无不考验着银行业应对危机的应急管理能力。传统的业务管理方法及流程,在遭遇紧急突发事件时常常不堪一击。因此,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的任务迫在眉睫。应急预案体系就是针对不同机构部门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制定的系统的预案的总体,一般应建立在综合防灾规划上。其几大重要子系统为:完善的应急组织管理指挥系统;强有力的应急工程救援保障体系;综合协调、应对自如的相互支持系统;充分备灾的保障供应体系;体现综合救援的应急队伍等。只有构建真正行之有效的应急管理体系,着眼于危机预防,提高应对突发灾害事件的能力,方能化被动为主动,保障银行的资金财产安全,维护辖区内金融稳定,实现银行的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应急管理,已经引起了学者们的广泛关注。针对银行业应急管理体系,学者们也进行了大量的研究。魏革军(2003)指出建立有效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是有效应对各种金融风险重要的制度保障[3]。朱小奇(2004)指出完整的应急体制应该由信息系统、决策系统和执行系统三部分组成,并且构建三大系统应从法制、人才、媒体及政策支持方面入手[13]。刘桂清,鲁萍(2010)针对基层银行应急管理机制建设存在问题的进行探讨,并相应初步提出了一系列政策建议,特别强调了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结合的紧密性[6]。王健,毛建平(2007)具体分析了基层人民银行应急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并针对实际提出了建议[2]。巴曙松,丁波,任杰,张晓亮(2008)建议在对中国金融应对自然灾害体系的构建时,借鉴海外市场自然灾害风险管理经验,进一步充实我国自然灾害风险管理的金融手段,完善金融机构灾难应急处理机制[11]。乔海曙,贺凌华(2008)提出了银行业应急管理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应急预防阶段,并提出了针对性意见,就把灾难备份建设上升到应急管理的高度,提出了几点可行的对策[5]。综合目前银行业应急管理的研究文献来看,针对基层银行的不多,对于一些问题的对策建议仅仅停留在一个书面概念上,而未进行细化研究,实用性不够强。本文基于目前基层银行业处于的不断变化的环境对基层银行业应急管理提出的挑战,在介绍目前基层银行业应急预案体系的基础上,综合分析了基层银行业应急预案体系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几点可行的对策。

2.基层银行应急预案体系的现状及存在的有关问题

经过各基层银行的努力,绝大多数基层银行按照五性原则,即“系统不间断性,业务连续性,数据完整性,可操作性,衔接性”,制定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涉及公共事件,自然灾害,金融风险,会计业务,支付系统,货币发行等方面。基层银行应急预案体系已初步建成,主要表现为:一是应急管理组织领导体系较为完整;二是上下联动的预警体系基本建立。各单位根据基层银行的职责和业务特点,制订了预防,预警突发事件工作制度,对异常情况的跟踪,监控制度及评估标准,形成上下联动的预警网络;三是应急救援体系初步建成。各基层行普遍建立了应急处置责任制度和应对人力,物力,财力,交通,通讯等应急救援保障机制,构建了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形成突发事件的救援合力。[1]处置应急突发事件的能力也得到提高。例如2008年的“5.12”汶川地震中,当地银行采取的应急措施保证了灾区金融服务的不中断,灾后数据恢复也达到了82%,应急效果初步显现。

然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是暴露出很多问题,为了建立一个更加有效的应急预案体系,各基层银行还应对其进一步完善:

2.1思想认识上不够重视

部分基层职员甚至部门负责人对于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由于银行业的突发事件往往具有偶然性强,发生的频率和地理位置等因素相关,绝大多数基层机构又多年未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在习惯了风平浪静的日常情况下,容易使人产生侥幸和懈怠的心理,导致对应急措施的考虑过少,经验明显欠缺。平时应急演练的缺乏,日常查缺补漏的工作得不到落实以及对成功应急的案例经验总结不到位,给真正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对埋下了隐患,无法沉着应对,延误了防损减灾的最佳时期,甚至给个人、组织乃至整个社会可能带来无法挽回的巨大伤害。

2.2应急预案有待完善

很多基层银行的应急预案是在套用上级行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制定的,有的甚至直接照搬,并未在结合本机构所处环境等实际因素的情况下,因地制宜的制定。一些预案考虑不够全面,未从具体风险事件进行评估,针对具体各类突发事件制定相应预案。对于银行来说,灾害事件的种类以及发生比例主要如下图1所示,从中可以看出,自然灾害在基层银行面对的各类突发事件中所占比例相当大,而基层银行目前制定的应急预案侧重于应对突发性挤兑、金融诈骗、道歉和抢劫、IT系统故障和群体突发性事件,对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的重大突发事件涉及内容较少,且过分依赖于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

另外,应急预案的更新制度也亟待落实,很多预案一经制定,常年不进行修订,在一些突发事件中积累的经验也无法在预案中得到体现,落后的预案不能适应不断基层银行所处于的不断发展着的环境以及银行内部日新月异的变化,真正发生突发事件时的效用方面更无从谈起。

2.3预案体系中相关应急机制建设不完善

①各部门联动机制有待加强,信息共享机制尚未建立

目前基层银行在安全风险管理和控制方面,一般都是各行其政,银行内部各部门、银行与银行之间、银行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其他金融机构之间,联动机制未得到很好的落实,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各机构难以同步快速应对,共同努力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另外,缺乏必要的沟通和交流,没有形成快速有效的信息交流沟通途径,从而导致信息无法共享,造成内部信息闭塞。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信息获取的速度,不利于对安全风险进行及时的控制,同时也大大增加了应急成本。特别是那些规模较小的基层银行,应急管理的难度会大大增加。

②内部责任划分不明确,缺少强有力的奖惩监督制度

有的应急预案虽然对基层银行内部各个部门在实施应急预案时的职责进行了划分,但责任划分的并不明晰,具体责任没有落实到个人,一些存在的风险隐患没有划分到具体的负责部门,缺少必要的奖惩监督制度。导致在应急预案实施的过程中,一些应急人员积极性不强,认为自己对事件不负有责任和相应义务,一些需要管理的风险隐患得不到及时与恰当的处理,对银行造成更大的损失。

③风险预警指标体系不健全,应急处置的评价和监督机制有待落实

目前,虽然基层银行的应急预案均规定了突发事件的预警体系,但在日常工作中忽视了对其的实施,缺乏监督,对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工作大多依靠个人的主观判断,缺乏一套科学完整的预警量化指标体系,对风险的预测不准确,无法真正做到事前预警,使应急工作完全陷入被动的境地,缺乏主动性和规范性。

另一方面我国基层银行对金融突发事件发生后所采取的应急措施的评价和监督机制尚未建立,不利于突发事件应急经验的保留,也不利于应急工作的总结和完善。

2.4应急物资后勤保障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

应急物资在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发生时是很重要的,虽然应急预案对应急物资筹备等应急后勤保障有着要求,但很多基层银行在应急物资购置完成后却为缺少专门有效的管理制度,由于缺少日常维护和管理,突发事件发生时往往会出现物资变质、短缺、丢失等状况,且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应急物资管理也没有进行规范,容易出现物资丢失、损坏等状况。另外还有一些非常备应急物资,由于要针对相应突发事件和特殊需要只能临时采购,给物资的集中采购以及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都带来了困扰。

3.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维护基层银行安全

有效的危机管理不在于危机形成和爆发以后的干预和补救,而关键在于危机预防,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就显得尤其重要,针对以上我国基层银行应急预案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我们有以下建议:

3.1加强人员思想建设和培训

加强对基层职员,特别是各部门负责人的宣传、培训,将加强应急管理摆上重要位置,由上级层层向下传达,从思想这一源头上引起重视,增强员工的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可以邀请专家定期进行培训,进行应急预案的学习,使得每个员工都能清楚的知道自己在应急管理中所处的位置,才能不至于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手足无措。每个部门应成立应急小组,由部门负责人担任小组长,定期召开部门会议,报告演练情况,和日常应急保障措施的管理情况,认真总结经验,让应急防灾的思想深入日常,

3.2坚持科学制定完善应急预案

预案的制定一定要针对各基层行所处的地理环境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根据辖区内的次生、衍生、再生灾害性事件开展全方位的风险评估工作,聘请专家根据评估结果对可能遭受风险的业务制定相应的预案,并进行预案的评估。2011年5月份在北京的《中国自然灾害风险地图集》是一项历时10年的自然灾害风险研究成果,该地图参考数百年来发生在中国的自然灾害记录及相关损失数据,是中国的首部中国综合自然灾害风险“警示图”,给基层银行设立的选址,以及针对当地情况进行预案的制定、更新提供了翔实的科学依据。预案一经制定也不能就此置之不理,应结合演练的详细过程进行经验总结,针对预案中的各项条例进行逐条分析,淘汰掉预案中没有实际操作性或与现实环境不符的条款。为了迎合基层银行所处的不断变动的业务环境,应建立预案定期更新长效机制,保障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以及全面性。图2是预案实施及完善示意图:

3.3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中各项相关机制

①加强联动机制建设,建立信息交流平台

基层银行机构的各部门应多进行沟通和交流,增强各部门间的协作,疏通各级行间的交流阻塞,来保证突发事件发生时可以迅速做出一致有效的反应。此外,基层银行要加强和外部客户的合作,与设备及服务提供商、通讯和电力部门等保持联络和协作,各基层银行与上级行以及平级行之间、基层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基层银行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之间都不能是相互隔离的,要经常进行信息的交流以及合作,以确保灾难发生时能及时通报准确情况并获得适当支持,确保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根据国务院应急管理的规定,对基层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监督和处置工作是由各级银监局负责,而金融机构的应急管理工作则主要由人民银行负责。为打破应急信息分散和垄断的局面,建议由政府和银监局牵头搭建一个有效的安全风险管理信息平台。比如成立专门的网站或者论坛,由央行进行日常管理,并制定一系列规则,规范各金融机构的参与。通过该平台在系统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和各类经过检验行之有效的应急预案,介绍各级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及经验,开展应急管理工作交流,适时安全风险的最新动态,开展网上应急处置流程培训,普及避险、应急处置常识,提高全员应急意识、应急管理基本素养和处置技能,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②明确内部责任划分,严格执行奖惩监督制度

各基层银行要建立起涵盖各项业务种类、各个业务环节和各个风险点的全方位管理系统,把职责划分到相应部门,具体落实到个人上。要确定所有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要从人力资源配置的高度将应急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人员。在平时要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预案内容,弥补预案漏洞,使各项预案进一步得到完善,使各个相关部门明确自己的职责。

银行业属于高风险的行业,应建立起应急处理评价和监督机制,在平时做好对应急措施保障的评价和监督管理,各基层行应将应急工作的监督机制融入日常工作中,定期检查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对于没有履行自己职责的领导或员工要予以警告或惩罚。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应严格执行信息上报制度,便于上级行的监督领导,表现突出的应给予奖励,而面对失职的员工也要追究其相应责任。

③健全风险预警指标体系

一套完整可行的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应该反映各基层行的主要经营业务,大致涵盖这八部分信息:能够反映货币流通状况,反映资本风险状况,反映信贷收支状况,反映国际业务状况,反映利率风险状况,反映债券市场风险状况,反映流动性风险状况,反映经营风险状况的指标体系。在实际操作中完全可以实行三驾马车并驾齐驱的态势,分工协作,实行监控。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各银行总行牵头,由现行跨经济区的人民银行分行、各省商业银行等协调配合;由基层商业银行与合作银行等具体开展实施,形成三个相互联系又相互牵制的主体,对于风险预警的具体开展大有裨益。

3.4完善应急物资保障的日常管理措施

在应急物资的筹备上,应成立应急后勤保障专项资金,根据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时刻保障必要的经费投人,用于应急物资的采购和储备,保证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日常管理中建立科学的应急物资管理制度,根据各基层银行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应急处置物资最低库存量。应急处置物资的保管、领用和更换都应指定专人负责,并进行定期的检查,发现质量有问题要及时更换,责任落实到个人,对各类应急物资进行统筹安排,确保储备物资的充足和即时可用。另外还要建立起紧急采购机制,在突发事件出现预警信号时,能够简化采购程序,迅速采购到所需的应急物资。比如可以与一些物资生产公司签订相关协议,一旦突发事件发生,银行就可以迅速的采购到大量的需求物资,以保障应急的响应。加强基层银行间的合作协助,如辖区内的金融机构通过商量达成共识,一旦某个银行发生突发事件,应急储备物资不足时,其他银行将自己的物资储备暂时提供给需要的银行,事后再进行物资或资金的给付,从而形成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局面,共同来应对突发事件。

4.总结

基层银行与人民大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肩负着保障银行的资金财产安全,维护辖区内金融稳定,确保金融领域全局安全的重任,其业务连续性对地区经济乃至整个社会的正常运转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基层银行更应该重视其自身的应急管理,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尤其当目前的中国正处于风险高发期,基层银行业面临着各种社会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的频发,对基层银行应急预案体系的研究不仅有其现实意义,更是时展的迫切需求。

本文以基层银行应急预案体系为研究对象,运用了运用文献研究法和调查法进行了研究,全面具体的阐述了目前基层银行应急预案体系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的提出了一些政策意见,具体总结如下:

(1)基层银行在日常工作中要树立“应急工作无小事”的思想认识,从思想源头上引起重视,将应急工作融入日常管理。

(2)基层行的应急预案不能只是上级行预案的生搬硬套,应从其科学性、全面性、实用性、灵活性等角度进行整体提升,并建立长效更新机制。

(3)基层行加强联动机制建设应从横向和纵向两方面着手,特别要与政府有关部门、其他银行和金融机构间保持良好的信息沟通,建立信息交流平台。同时明确银行内部责任划分,不仅要划分到部门,更要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建立应急监督制度并严格执行,对于做得好的要予以奖励,失职人员也要给予相应惩罚。另外风险预警指标体系也需健全,可以对某些突发事件进行事前预防,甚至将风险消除在萌芽之中。

(4)建立科学的应急物资保障制度,应加大应急物资保障的资金投入,根据具体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库存量,令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建立起紧急采购机制,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和其他银行的合作,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体系在基层银行应急管理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是所有应急管理的基础,只有坚持从思想上保持时刻重视,科学的制定预案,认真严格的执行,做好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才能在突发事件中不失冷静,积极主动的解决问题,挽回银行的损失,保障区域金融稳定。

本文是湖南大学SIT重点项目的研究成果,吴万勇、王冬、齐跻绩、张颖、盛莉也参与了本文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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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钱瑛(1992.11-),女,汉族,籍贯:安徽安庆,学校:湖南大学,学历:本科,研究方向:金融;

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快速有效救援”的原则,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县安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指挥下,由乡政府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迅速启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制定并实施具体处置方案,控制事态发展及时抢救和疏散人员,将损失和不良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二、工作目的

建立统一、快速、灵敏、高效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做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乡应急救援在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挥下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各单位、各村要认真履行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配备先进的救援装备,学习救援知识,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四、预案适用范围及预案启动

1、本预案适用于在本辖区内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包括发生在本辖区外,但可能影响本辖区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理。

2、本预案及其下列预案随突发公共事件的事态变化而自行启动应急状态或转入常规状态。有关单位、人员分别按照各自职责、业务范围和预案相应的规范、要求,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五、突发公共事件界定与分类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对辖区经济、社会稳定构成危害或威胁,有社会不良影响、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突发公共事件分为4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六、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统一组织和各单位负责的原则。

(一)××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长由谢之福担任,副指挥长由吴建伟、普元志、杨绍华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马光耀担任。

安监站值班电话:7710011,党政办值班电话:7710025。

(二)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3个组:抢险救援组、治安管理组、后勤保障组。

1、抢险救援组:由武装部、安监站、治安巡防队负责人牵头。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现场救助、抢救人员、物资和抢修设施。

2、治安管理组:由××派出所、综治办负责人牵头。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抢险救助、侦察和维护秩序、保护现场。

3、后勤保障组:由党政办公室负责人牵头。主要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及现场情况的上报,协助现场指挥部对突发事件现场进行组织、协调、指导,联系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专业指挥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消防部门、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建设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农农业局等有关技术专家组进行突发公共事件的分析和拟定处置对策、后勤物资保障等项工作。

七、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工作

(一)信息报送

1、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送以政务值班系统为主渠道,具体由党政办负责。

2、辖区各单位、企业、 社会团体和公众应当迅速向各级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公共事件发生征兆、可能导致其发生的各种隐患和现场情况;并有权对相关部门、个人的工作过失和不当处置行为进行举报。

3、监(预)测和信息报送要点:

——基本情况和可能涉及的因素,如事件类型、时间、地点、气候条件,周边建筑、交通和人口密度情况,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事件等。

——危害程度和可能达到的级别,如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危害等。

——已采取的措施、下步应对措施和相关请求等。

(二)预警信息

1、预警信息的内容主要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名称、类型、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期起止时间、影响估计、警示事项、应对措施、社会动员及机构等。

2、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由县政府,××乡根据情况作好响应准备工作。

八、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和现场处置

(一)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

1、发生或将发生突发事件信息得到核实后,乡政府、乡属各公共单位负责人必须用最快捷的方式向上级突发公共事件主管部门报告,同时报县政府及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并做好续报工作。先采取口头报告,再以书面形式及时补报。

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突发公共事件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件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件抢救处理的进展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件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2、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应立即报县政府(政府办电话:7013885,不得越级上报。

3、突发公共事件报告程序和分工:

按照分口负责、严格把关、及时汇报的原则,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先向县政府和县安监局报告,由县政府或安监局向市有关部门和市安监局上报,重、特大事故由县政府报告市政府。

(二)现场处置

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所在乡镇或突发事件单位和现场人员在迅速报告突发事件情况的同时,应积极采取安全可靠的自救措施,防止事故(险情)事态扩大,并保护好现场。

2、乡政府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应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指导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

3、乡政府在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政府主要领导应立即组织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开展施救工作或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根据情况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4、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现场指挥部应积极协调各参加单位、各村,做好以下工作:

(1)组织有关单位按照应急预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2)根据事故灾难(险情)和事态发生情况,统一布置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实施方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4)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资金和占用场地。

(5)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安全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级部门进行突发事件原因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8)及时向县政府、县总指挥部办公室、县安监局和相应的专业指挥部报告处置进展情况。

(9)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善后工作。

(10)办理县总指挥部和各专业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网络;建立畅通、稳定、保密、便捷的应急通讯保障体系,确保应急期间各级党政领导机关、现场指挥部及其他重要场所的通讯保障;建立应急人员常用、备用通讯联络动态数据库。建立完善救援力量和信息数据资料,规范信息的获取、分析、、报送格式和程序,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

(二)应急队伍保障、装备保障

做好抢险救援组、治安管理组、后勤保障组等应急队伍的保障工作;组织广泛参与的社会志愿者队伍,建立辖区社会动员动态数据库;探索利用市场机制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管理与服务的长效机制。

紧急救援队要求如下:各责任单位及其责任人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全力支持紧急救援工作,充分认识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生命救援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认真落实各项执备勤制度,随时确保济办紧急救援队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

(1)设备。所有列入紧急救援力量的车辆、设备、储备的救援必需物资,存放地点须相对集中,保持在岗在位。机械设备要保证油料、电池、零配件等补给充足,定期检查运转情况,保证准备充分、状态良好。

本文来源:文秘站  (2)人员。各组成单位在组织队员时,要考虑紧急救援工作的特殊性,除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外,应避免高龄和女性队员,同时保证一定数量的后备队员。

(三)物资、经费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

(四)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把避难场所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村建设规划,逐步建设完善;为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置提 供服务和保障;建立临时避难场所动态数据库。

(五)宣传保障

利用各种媒体和基层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在全社会广泛宣传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法律、法规,宣传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教育,不断增强公众防范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十、宣传、培训、演习

(一)宣传

结合辖区实际,负责辖区相关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危机意识。企业应与政府、各村建立互动机制,向周边群众宣传相关应急知识。

(二)培训

及时组织应急救援人员参加各种应急救援知识学习培训及社会志愿者的培训。有条件的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三)演习

辖区安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演习。各社区及各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村、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习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

十一、工作要求

(一)各村委会、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学校、公众聚集场所等,要充分认识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的重要性。

(二)各现场抢险救援组应由牵头单位负责,落实具体抢险救援人员,并对这些人员进行分工。

(三)要按要求逐步建立、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和网络构建,指导社区预案编制、救援队伍建设,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应对能力。

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第5篇

(一)贯彻落实省、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

我局党组十分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按照会议要求,紧密结合交通系统实际,深入研究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新办法、新举措,不断加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软、硬件建设,为依法、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提供了保障。

(二)积极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

1.今年1月31日下午,南屏水库边的将军山山顶突然着火,山火借风力迅速蔓延,形势十分严峻。当晚,我局接到市政府的指示,迅速启动交通应急预案,派出由市公汽公司组成的交通应急分队,调集20台公交车,于2月1日凌晨到达将军山,承担转移附近村民的任务。从接到指令到集结应急队伍,在较短的时间内赶赴火灾现场实施救援任务,安全转移群众131人,以“实战”检验了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同时也煅练了应急队伍。

2.年初,由于“蓝牌车”非法营运,引起出租车司机的强烈不满,小部分出租车司机聚集在一起,向交通局表达要整治“蓝牌车”非法营运的诉求,当时事态一度有扩大的趋势。交通局党组针对这一事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一方面给出租车司机做好疏导工作,平息事态;另一方面结合群众举报,经过执法人员摸底、调查、取证,确认事实清楚后,开展了打击非法营运“百日行动”,并与市城管执法局、公安局等职能部门采取联合执法,有效地打击了违法营运“蓝牌车”,保障出租车行业稳定。

(三)做好趋势分析,制定相应对策和措施。

1.做好水上交通趋势分析,制定相应对策和措施,确保水上交通安全稳定。我局联合海事、安监等职能部门开展2010年水路安全生产联合检查行动,重点打击运输船舶超范围和非法运营行为,及时将有关船舶超载的情况通报海事部门予以处理;督促指导水运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水运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加大对安全消防设施的检查力度,加强值班和?望,保证船舶处于适航状态,并针对不同时期季节性气候的变化加大对船员安全救生演练,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大对我市从事水路客运和危险品运输船舶的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防控各种突发事件发生。对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整改,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责令停业整顿,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

2.加大对交通运输市场突发公共事件趋势分析,制定相应对策及措施,确保行业稳定。定期召开出租车持牌人、驾驶员和出租车公司代表座谈会,及时掌握出租车市场稳定状况,同时了解驾驶员的想法与诉求,对出租车承包费实行政府定价,并严厉打击“蓝牌车”非法营运,维护了出租车市场稳定。

(四)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队伍素质

根据运输企业的实际情况,我局加强了与企业的沟通,采取以岗代训的办法,通过执行应急任务煅练保障队伍,应急保障队伍的素质不断提高。

二、下半年应急管理工作目标、打算和措施

认真吸取“6.5”成都公交车燃烧事件的教训,开展对全市所有从事旅客运输营运车辆、船舶和场站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以“6.5”事件为鉴,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针对交通运输安全应急进行演练,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一)加强安全检查和安全宣传

各旅客运输企业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全体干部、员工的安全意识以及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救援的能力;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旅客的安全防患意识。

(二)加强预案的完善及推演

“6.5”成都公交车燃烧事件给交通运输行业敲响了警钟,同时对应急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应急预案的制定,必须有针对性,对制定好的应急预案要进行推演,尽可能考虑可能发生的情况,确保预案的实用性、可行性,提高应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