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海洋污染的因素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我国海洋环境问题及指标体系研究进展
海洋经济的涵义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以海洋空间为活动场所的经济活动;二是以海洋资源的利用为对象的经济活动。按照海洋与经济活动的关联程度不同,海洋经济可以分为三个层面:(1)狭义的海洋经济,是指包括开发和利用海洋的丰富资源、海洋的广袤水体以及海洋的广阔空间的经济活动的总称;(2)广义的海洋经济,是狭义海洋经济的延伸,指为开发和利用海洋而产生的相关产业;(3)泛义的海洋经济,不仅包括上述两个层面,还包括海岛陆域的经济活动(海岛经济)、海岸带的陆域经济活动和河海体系中的内河经济(沿海经济)。
(一)海洋环境问题
关于海洋环境问题的研究,我国经历了起步阶段、初步形成阶段和逐步完善阶段。
1.起步阶段。改革开放后,经济快速发展,海洋生态环境也遭受到了严重破坏。一方面,陆地的农业和工业生产排放出大量的污染物,尤其是工业废水的处理手段还非常欠缺,直接排放到海洋中,给海洋造成严重污染;另一方面,海水养殖、海洋石油开采等形成的污染,造成海水水质恶化,近海生物资源受到严重破坏。为此,海洋的环境保护问题引起了我国海洋管理部门和学者们的广泛关注。此时关于海洋环境保护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全球海平面上升的影响、海洋环境污染的来源和治理措施、海洋环境保护和评估、海洋自然保护区建设等方面。如孟伟和张淑珍以水环境中的深圳湾为例,提出了开发海洋物理环境容量的意义,指出有机污染物(主要指COD)的物理环境容量主要受海域水动力条件的制约[2];倪轩认为,世界各国沿岸海域遭受日益严重的污染,最主要的原因是沿海工业和海洋事业的发展带来的海洋污染物的增多,这不仅使得海洋的自净能力几乎丧失,给海洋生物资源带来巨大灾难,而且更严重的是人类的健康也面临极大威胁[3]。
2.初步形成阶段。由于海洋环境问题日益严重,海洋环境的研究成果显著增多,主要的研究方向有:渔业环境污染治理和保护、海平面变化及影响、海洋灾害的危害和防治、海洋环境保护和治理对策、海洋自然保护区建设等。研究成果包括:巴登在分析海洋领域研究方法的基础上,评述了海洋污染的现状和未来走势,运用生物地球化学行为和生态毒理学方法研究了海洋污染问题[4](P45-103);陈亚瞿认为,渔业的发展受到了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所带来的污染物排放加剧的危害,造成很多江、河、湖、海的渔业水域遭污染,对人类健康造成巨大威胁[5];王伟洁和吴长江认为,山东省渔业资源丰富,品种繁多,但是由于污染源的大量增加,渔业发展的水域环境质量显著下降,渔业生态环境污染严重,渔业生产受到了挑战[6];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的杜碧兰等提出了海平面上升的恶果,认为如果海平面上升30厘米,长江三角洲及江苏和浙江沿岸大概5万多平方公里土地将被淹没[7](P5-20);翁盛深以汕头作为研究对象,提出了要充分利用海洋资源,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不断加大对海洋资源和海洋环境的保护力度[8]。
3.逐步完善阶段。21世纪以来,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海洋生态环境问题受到了学者们的更广泛关注,主要的研究领域有:海洋环境监测、海洋环境质量评价、海洋可持续发展的环境对策、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海洋特殊生物品种及区域的分类保护。主要研究成果有:王斌提出了我国海洋及海岸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性,肯定了国家相关部门在管理国家海洋事务、监督海洋环境保护方面做出的重要工作[9];徐祥民和马英杰认为,海洋特殊区域是海洋环境和资源保护的一个重要方面,包括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渔业水域、重点海域、海滨风景名胜区、海洋生态示范区等,并建立了一整套海洋特殊区域的保护体系,对特殊海域进行分类、集中整治和保护[10];韩永伟、高吉喜等以珠江三角洲为研究对象,在分析其生态环境的脆弱性和敏感性的过程中,提出了合理开发和利用海洋资源、改变珠江三角洲生态环境恶化现状、保护渔业资源和濒危珍稀野生动植物的具体措施[11];高振会提出在未来的海洋经济发展中,海洋技术和海洋环境监测工作的重要性[12];王美珍以环杭州湾为研究对象,认为环杭州湾产业带的发展对海洋环境的影响非常大,应该抓住环杭州湾沿海经济发展的机遇,进行可持续的海洋经济发展[13]。
(二)海洋经济的环境评价指标体系
对海洋经济的环境评价方面的定量分析成为了学术研究的热点。在这些研究中,主要采用的方法是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评价,其中有代表性的研究有:陈可文在《中国海洋经济学》一书中建立了海洋经济的评价指标体系。该体系包括3个子系统:经济子系统、社会子系统和资源环境子系统。其中,关注海洋经济的资源环境的发展是该指标体系研究的重要内容,其资源环境系统包含的变量有:自然资源存量、海洋污染排放、海洋污染带来的损失、海洋灾害带来的损失等指标[14](P59-138)。张德贤等在《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理论研究》中建立了海洋经济的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包括5个子系统:海洋经济子系统、海洋资源子系统、海洋环境子系统、海洋可持续发展能力子系统、社会发展子系统。其中,海洋资源与环境子系统主要包括海洋生物多样性、工业污水达标排放率、海洋污染面积比重、海岸倾倒数量等指标[15](P12-60)。韩增林和刘桂春在《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定量分析》中建立了海洋经济评价指标体系。该体系包含4个子系统,分别为海洋资源承载能力、海洋资源发展能力、海洋环境承载力和保护能力以及智力支持系统。该指标体系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和层次分析法建立模型,共包括5个层次共48个指标。其中,海洋环境承载力和保护能力子系统包括的指标变量为:单位海域面积废水排放强度、单位海域面积固体废弃物倾倒强度、滨海海域的水质质量指数、赤潮发生的年频率、海域内年原油泄漏量、海洋环境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海洋水体环境质量标准、海洋水体污染物背景值、人均海洋环保费用、海域污染治理投资占GDP比例、入海废水排放达标率、海洋环境保护法规数目、省级以上海洋保护区数目等[16]。
冯晓波等在《沿海地区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实证研究》一文中建立的指标体系包含4个子系统:海洋产业发展能力、海洋科技综合能力、海洋资源利用能力和海洋环境承载保护能力。该体系共包括4层16个指标,其中重点考虑了海洋环境承载力对海洋经济发展的制约,海洋环境承载保护能力包括的指标变量有:工业废水处理、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海洋自然保护区个数、滨海观测台站等指标[17]。狄乾斌和韩增林在《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探讨》一文中建立了包含海洋资源环境子系统、海洋经济子系统和社会发展子系统的指标体系。其中海洋资源环境子系统中包括资源总量、环境污染和环境治理三个方面;海洋经济子系统中包括经济增长和经济质量两个方面;社会发展子系统中包括人口增长、生活质量、科技潜力三个方面。该指标体系共包括28个指标[18]。从目前的研究情况看,关于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的研究处于起步阶段,而针对海洋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问题,建立海洋经济的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还有待深化。因此,本文将充分吸收已有的研究成果,并改进目前研究的不足,建立一套我国海洋经济的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希望通过该体系的设计,使该指标体系具有实用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并能够具体用于指导我国海洋经济的环境改善,用于政府在海洋经济发展方面的环境政策制定和实施。
我国海洋经济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环境污染与海洋经济的发展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忽视环境保护的过快海洋经济增长,必然会带来高污染和高消耗的粗放型经济增长问题,这样不仅会大大削弱我国海洋经济的中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还将面临不断加大的经济和社会风险。海洋经济增长不应该以牺牲资源和环境为代价,必须在海洋资源与环境可承受的范围与约束下进行,即海洋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密不可分。本文将海洋生态环境因素作为衡量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建立我国海洋经济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海洋经济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的层次结构由目标层、因素层和指标层组成,共包含4个因素层和18个指标,具体的指标见表1。
海洋经济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的目标层T由4个因素层组成,分别为:海洋污染程度(E1)、海洋环境治理(E2)、海洋经济损失(E3)、海洋可持续发展能力(E4)。海洋污染程度因素层描述的是海洋受到的各种污染和侵蚀,包含8个指标,分别为:(1)海洋污染面积比重I1,考察海洋受污染的面积占整个海洋面积的比重;(2)海洋主要污染的超标程度I2,考察海洋受污染程度的严重性;(3)水质质量指数I3,考察海洋海水的水质情况;(4)单位海域面积废水排放量I4,考察废水这种主要海洋污染物的单位面积的排放量;(5)工业污水未达标排放率I5,考察排放的工业废水的污染强度;(6)单位海域面积固体废弃物倾倒量I6,考察固体废弃物这种海洋污染物的单位面积的排放量;(7)海洋生物多样性I7,考察海洋中生物的品种多少,是否受到了污染;(8)海岸侵蚀比重I8,即海岸侵蚀的面积占总海岸面积的比重,考察海岸作为不可再生资源而遭受的破坏程度。
海洋环境治理因素层描述的是人们在改善海洋环境和治理环境污染方面做的努力,包含4个指标,分别为:(1)单位海域面积污染治理费I9,考察单位面积的用于治理污染的经济投入;(2)污水处理率I10,考察废水作为主要污染源在排放之前的无害化处理比例;(3)污染治理投资占GDP比重I11,考察用于海洋污染处理的投资在GDP中所占的份额;(4)减灾防灾投入I12,考察为避免和防治海洋灾害而投入的成本。海洋经济损失因素层描述的是由于海洋环境的恶化导致的海洋面临的直接的或间接的成本损失,包含2个指标,分别为:(1)海洋污染直接损失I13,考察海洋污染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2)海洋环境灾害损失I14,考察由于海洋生态破坏而导致的海洋灾害所带来的经济损失。海洋可持续发展能力因素层描述的是海洋经济在后续发展中可能的能力大小,包含4个指标,分别为:(1)人均海洋环保费用I15,考察用于海洋环境保护费用的人均值,反映未来环保发展的经济支持;(2)海洋科研人员占海洋从业人员比重I16,考察致力于海洋环境保护科技研发的研发人员的多少,反映未来在研发上有多少人力资源可以利用;(3)海洋科研支出占GDP比重I17,考察致力于海洋环境保护科技研发的支出比重,反映未来科技经费的投入;(4)公众的海洋环保意识I18,考察公众对于海洋环境保护的认识。
评价方法选择
在学者们对于指标体系的研究中,较常见的评价方法有多种,包括投入产出法、模糊评价法、层次分析法、专家咨询法等。由于本文构建的海洋经济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是一个包含多层次的多指标综合模型,其评价方法的选择必须具有实用性、可操作性和简便性,因此,本文采用层次分析法对指标体系进行评价。层次分析法(the analytic hierarchy pricess,AHP)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后,在经济决策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该方法由美国匹兹堡大学的萨第(Saaty)教授提出,它是一种“无结构决策问题的建模”,对于海洋经济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的评价具有可行性。本文采取指标处理、指数权重赋值及海洋经济环境评价指数计算三个步骤来完成海洋经济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的评价过程。1.指标处理。由于本文构建的指标体系中的18个具体指标具有量纲不同的特点,所以必须经过指标的标准化处理之后,变换成无量纲的指数化数值,再进行计算和加总,即无量纲化处理。本文采取阈值法作为无量纲化处理的方法。2.指标权重赋值。指标权重赋值是层次分析法运用的核心,也是影响一个指标体系的合理性和科学性的最重要步骤。运用层次分析法计算海洋经济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的权重,首先需要将每个层次的各个因素进行比较和赋值,构造模型各层的相对重要度判断矩阵。
关键字:海洋环境污染事故 海洋污染 海洋生态破坏海洋环境保护措施
Abstract:
The sea is the hometown of life, Marine and human relations close. Marine accounted for seventy point percent of the earth, it absorbs heat from the sun, and will be released to the atmosphere heat, and adjusting the climate, therefore, coastal areas favorable climate, beautiful environment, since ancient times is that the population is dense land, the whole world has forty percent of the people live in coastal areas. The oceanographer sears and. El said; Our planet is dominated by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ocean point, the weather and climate is also subject to the control of the ocean's collection of Marine biological species of the crown and more global, if sea change,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earth will change. The environment has been a major problem of human development, has faced many environmental problems in the cases, human development, they need a guiding ideology to avoid to cause more difficult to recover damage to the environment, this is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thought.
Key word: Marine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accident Marine pollution of the sea ecological destruction Marin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X13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环境问题是人类面临的一个错综复杂的问题复合体,海洋环境问题又是一个有机的生态系统,任何一局部的破坏都会影响到海洋整体生态系统,从而产生全球性的影响。本文首先通过历史上几个重大的海洋污染事故来探讨目前海洋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海洋污染和海洋生态破坏,进而阐述海洋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分析我国目前海洋环境的现状以及形成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 历史上几个重大的海洋环境污染事故
1、1978年3月16日 夜,美国标准石油公司的超级油轮艾莫科.凯迪斯船舵失去控 制,随之在法国布列塔尼海岸搁浅,价值1500万美元的艾莫科油轮和2400万美元的中东原油损失在冰冷的海水中,溢出的原油形成一条宽18海里、长80海里 的海上油河,污染了130海里风景如画的海岸。死于溢油污染的各种鸟类达10000只,还不得不把5000吨被原油严重沾污的牡蛎处理掉。法国政府花费9500万美元补偿溢油污染所造成了损失和清理溢油所需的开支。布列塔尼地区居民的损失达3000万美元,这次海洋污染事件直接经济损失达1亿多美元。
2、1999年12月12日,满载2000吨重油的“埃里卡号”油船在布列斯特港以南70公里处海域沉没,造成大量石油泄漏,严重污染了附近海域及沿岸一带。使法国西海岸,至少大约有20万只以上的海鸟已成为“埃里卡号”油船泄漏污染海洋的牺牲品,显然,这场事故已经成为欧洲历史上最严重的海洋石油污染事件。
3、2011年的日本福岛核泄漏事故等级与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核泄漏事故等级相同,向太平洋泄漏的放射性元素铯总量达到27.1千兆贝克,危害范围大,持续时间长,放射性沉降物是可以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在体内达到一定剂量时就会产生有害作用,已酿成了迄今为止最严重的一次海洋污染。
二.目前主要的海洋环境问题
海洋环境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海洋污染,即污染物进入海洋,超过海洋的自净能力;二是海洋生态破坏,即在各种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的影响下,海洋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1.海洋污染
海洋污染物绝大部分源于陆地上的生产过程。海岸活动,例如倾倒废物和港口工程建设等,也向沿岸海域排入污染物。污染物进入海洋,污染海洋环境,危害海洋生物,甚至危及人类的健康。工业生产过程中排出的废弃物是海洋污染物的主要来源,它们集中在大型港口和工业城市附近。核电站和工厂排出的冷却水,水温较高,流入河口或海中时,往往给海洋生物带来影响。施入农田的杀虫剂随雨水流进河流,或者随土壤颗粒在河口附近淤积,最终进入海洋。偶发性的海上石油平台和油轮事故,引起石油渗漏和溢出,造成海洋污染。随着沿海经济的迅猛发展,近海海域遭到越来越严重的污染,使海域环境质量明显下降,生态环境日趋恶化,并对生物资源和人体健康产生有害影响。
2.海洋生态破坏
除海洋污染外,人类的生产活动,例如工程建设和渔业生(围垦和滥捕等),以及自然环境的变化,例如全球变暖和海平面上升,都会使海洋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和改变。人类对某些海洋生物的过度捕捞,导致海洋生物资源数量减少,质量降低,也使部分物种濒临灭绝。有些海岸工程建设和围海造田缺乏科学论证,破坏了海岸环境和海岸带生态系统。目前,海洋开发活动还缺乏综合的、长远的规划、综合效益比较差。海洋生态环境是海洋生物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生态环境的任何改变都有可能导致生态系统和生物资源的变化,海水的有机统一性及其流动交换等物理、化学、生物、地质的有机联系,使海洋的整体性和组成要素之间密切相关,任何海域某一要素的变化(包括自然的和人为的),都不可能仅仅局限在产生的具体地点上,都有可能对邻近海域或者其他要素产生直接或者间接的影响和作用。生物依赖于环境,环境影响生物的生存和繁衍。当外界环境变化量超过生物群落的忍受限度,就要直接影响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从而造成生态系统的破坏。
三.海洋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海洋环境保护不仅指海洋污染的防治,而且涉及海洋资源的保护,海洋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以及工业布局、能源结构、产品结构等许多问题,即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和科学技术等各个方面。从根本上讲,保护环境就是保护资源,就是为促进经济发展提供物质基础。资源和环境是一个有机的统一整体。自然资源对环境起着重要的调节作用,破坏资源,就是破坏人们的正常生活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并不是消极地保持自然的天然面貌,而是有效地、充分地利用自然环境及其资源。保护自然资源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二者是统一的和互为因果的。要以生态平衡的整体观和经济观,科学地、全局地、长远地正确处理好海洋资源的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开发是为了人民的需要,为人民造福;保护是保护资源再生产能力,防止污染,防止生态系统恶化。保护是为了更好地开发利用,而开发利用必须注意保护。要从环境的全局出发,使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和环境建设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做到海洋开发事业既能全面发展,海洋环境又能得到保护。
四.我国海洋环境的现状及主要成因
我国海域基本属半封闭性海区,横跨热带,亚热带和温带3个气候区,海岸线漫长,海域辽阔,岛屿众多,海洋生物物种和生态系统具有丰富的多样性,海洋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巨大。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海域环境依然面临着严峻的形势。主要表现在一下几点:
1. 陆源入海污染物日益增加
2. 近岸海域部分贝类受到污染
3. 赤潮发生的面积和次数逐渐增多
4. 近岸海域海洋生态系统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缓解
2009-2011年,全海域污染面积在18-24万平方公里之间波动,污染区域主要分布在辽东湾,渤海湾,长江口,杭州湾,江苏近岸,珠江口和部分大中城市临近海域,严重污染海域面积约3万平方公里,入海排污口临近海域污染尤其严重。中国近岸和近海海域的主要污染物80%以上来自陆源排污。2009年,年排放入海污水约456亿吨,主要入海污染物约2416万吨。全国712个陆源入海排污口检测结果显示,82%的排污口超标排放,95%的排污口设置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部分排污口检出多环芳茎,有机氯农药,多氯联苯等持久和剧毒类有机污染物。
中国2004年在近岸海域部分生态脆弱区域或敏感区建立了15个生态控制区,包括海湾,河口,滨海湿地,珊瑚礁,红树林和海草床等典型的生态系统。监测系统显示,只有广东,广西,海南3个生态监控区内的珊瑚礁,海草床及红树林生态系统健康状况保持良好,其它海湾,河口以及滨海湿地生态系统处于亚健康或不健康状态。主要表现在富营养化及营养盐失衡,生物群落结构异常,河口产卵场严重退化,部分产卵场正在逐步消失,生境丧失或改变等。总体而言,中国近岸海域海洋生态系统整体上处于脆弱状态,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缓解。
中国海洋环境问题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 海洋环境保护缺乏宏观规划和严格的法律标准。我国在海洋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法律制度和规范还不完善,从公民到企业人员的海洋环境保护意识都很薄弱,很多可操作的环保措施因为管理不善得不到很好的实施。在一些重点海域的开发上缺乏宏观指导和规划,使得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得不到协调发展。
2. 沿海地区经济高速发展产生的巨大的生态环境压力。我国人口主要分布于沿海地区,经济发展十分迅猛,大量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以及农业退水都排放到海洋,海洋资源过度利用,特别是过度捕捞,加上各种海洋开发活动如填海,海上汽油开采,航运等都加快了海洋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3。海洋保护的资金和技术不到位也是导致海洋环境迟迟得不到有效改善的原因之一。虽然国家每年在海洋保护方面的资金逐年增加,但是增加的金额与环境恶化产生保护费用差距也在逐年扩大,我国海洋保护起步较晚,在科学技术与专业人才上十分短缺。
五.应对我国海洋环境问题的措施
1. 建立健全海洋法律体系与管理体制。自1978年以来,我国先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一系列海洋和涉海法规,国务院及国家有关部门也制定了一系列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这些涉海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实施,对促进我国海洋管理和环境保护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面对日益严峻的海洋环境与日益复杂的经济环境,我国应该加大对于海洋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完善,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能依。
2.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合理规划好环境保护与海洋经济的协调发展。国家应该进一步加强海洋环境的监测与评价,逐步建立海洋环境宏观调控机制,实施海洋生态环境分类管理制度。对各种典型珍稀海洋生态区域实施重点保护,对脆弱敏感海洋生态区域实行限制开发与生态保护相结合的环境政策,对已经受损的海洋区域实行生态建设与综合整治相结合的政策,对全海域实行综合管理与协调开发相结合的环境政策。
3. 防止和控制沿海工业污染物污染海域环境。一是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循环经济。二是加强重点工业污染源的治理,推行全过程清洁生产。三是按照“谁污染,谁负担”的原则,进行专业处理和就地处理,禁止工业污染源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四是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五是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
4.完善海上突发污染事件的预防监测和应急管理系统。制定海上船舶溢油和有毒化学品泄漏应急计划,制定港口环境污染事故应急计划,建立应急响应系统。防止和控制海上石油平台产生石油类等污染物及生活垃圾对海洋环境的污染。做到油气田及周边区域的环境质量符合该类功能区环境质量控制要求,不对邻近其他海洋功能区产生不利影响,开发过程中无重大溢油事故发生。
5.加大对于海洋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力度,包括用于开发新技术与用于培养新型专业人才的资金投入,为海洋环境的保护提供长远有力的科技支持。
结论
人类几千年的文明史,基本上都是在江河湖海上发展起来的。我们依赖着海洋的同时,却也因为过多的索取给海洋母亲带来了沉重的灾难,要使人类可以得到可持续的发展,我们必须要好好保护我们的海洋环境,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为保护环境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
参 考 文 献:
1.拉弗雷(美). 建设弹性海洋保护区网络指南[m]北京:海洋出版社.2009-09-01.
2.赵淑江.海洋环境学. [m].北京:海洋出版社.2011-6-1.
3.宛平路.海洋生态环境有何重要性[EB/OL]wenda.省略/wenda/thread?tid=562c2809a3e90186,2009-08-13.
4.张璐.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06-01
5.张丽颖.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 [m]山东:冶金工业出版社.2010-08-01
关键词:船舶 污染 船员管理与法律
1.引言
在全球呼吁保护环境的浪潮下,通过实际船舶营运和防污染演练课程训练设计及实践,不仅可以大幅度提高船舶应急反应速度、提升效率,而且能够快速提升个人应急能力和团队协同作战的水平,保证演练质量。与实际污染处理相比,实际船舶营运和防污染演练实用性强,无污染。轮机员通过防污染演练课程的学习、实践,对改变自身不良行为、实现船舶安全化、减少和杜绝人为因素、保证船舶安全营运不造成海洋污染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研究船舶对海洋环境造成的污染及防止有着重要意义,保护海洋环境,让人类有一片蓝色的海洋。
2.船舶对海洋造成污染的类别
工业革命以来,各种科技的飞速发展,将人类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推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不仅推动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时人们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也潜移默化地改变了。由于事物往往具有两面性,虽然科技带来了方便,但是也带给了我们很多新的困扰。机器给海洋运输业和海洋资源开发带来了便利,同时也在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污染着蔚蓝的海洋。船舶对海洋直接或间接造成的污染主要有以下几种:
2.1船舶造成的油污染
船舶造成的油污染主要有正常营运性排油和各种事故所造成的溢油;正常营运性排油主要是排除油船压载水、洗舱水、机舱底污水等中所含的油类。各种事故造成的溢油有船舶受供油作业中的漏、跑、冒、滴造成的油污染,船舶碰撞、搁浅等漏油造成的污染等。
2.2船舶运输中的有害有毒物质污染:
近年来随着运输危险化学品船的增多,有害有毒物质造成的污染也越来越严重。运输这些有害有毒物质的漏、跑、滴、冒等原因造成的污染。
2.3船舶生活污水污染
船舶生活污水造成的污染主要是从生活处所排出的排泄物,如医疗室排泄物、厕所排泄物、洗衣间和厨房的排出污水等。
2.4船舶垃圾污染
船舶营运中会产生船舶垃圾,这些垃圾主要包括垫舱物料、铁锈、脱落的油漆残渣、包装材料、油棉纱等,船员、旅客生活中所产生的日常消费品和食品残渣的废弃物等。
3.造成污染的研究现状及有关对海洋环境保护的立案现状
从上世纪到今天所发生的海洋污染事故可以看得出来,国际上船舶发生的海洋污染事故得到了较为有效的控制,从原来的上升趋势转为下降趋势,现在基本上可以控制在一个较低的事故率上。而且因为发展的需要,很多国家相互之间的进出口贸易得到进一步发展,对于航运业更为依赖,现在的船舶不仅运输量更大,运输更快捷高效,还降低了事故的发生。但是还是对海洋环境造成了很大的危害,我们可以通过以下一些实事案例来分析:根据美国的一家信息协会统计,从1978年到1997年,世界发生泄漏量超过34吨(10000美加仑)的事故共有5318起,共外泄石油837万吨。其中最大的一次事故是1991年发生在科威特油田,由于伊拉克入侵而发生的油井、码头、油轮同时泄漏的事故,总溢油量达81.6万吨。1989年的“埃克森・瓦尔迪兹”号溢油污染事故,溢出了3万多吨货油。对当地造成了巨大的生态破坏,生态系统恢复时间要长达20多年,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近80亿美元。这也是美国《1990油污法》问世的导火线。
从1954年到20世纪末,国际上不断出台新的有关海洋环境保护的公约,海洋环境保护事业得到较快发展,防止船舶污染海洋的立法走出了一条多层次,系统性的框架型道路。随着1954年《国际防止海上油污公约》的诞生,标志着国际防止船舶污染立法的开始,也是海洋环境国际保护法的开端。但是该公约没有涉及因船舶事故造成油污应如何处理的问题,也没有制定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海洋的规则,事故赔偿的问题如何解决,遗漏的问题很多,大大影响了它的实施效果。直到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的颁布,才对船舶油污损害赔偿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而防止油污染、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防止船舶垃圾污染等则是在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污染公约》和1978年通过了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污染公约的1978年议定书》(以下简称“73/78年防污公约”)做了全面的规定,把船舶有可能对海洋环境污染的方式都列举出来,并作了规定。对世界各国影响深远,有着“海洋法”之称的《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简称《UNCLOS 1982》)。该公约突破了传统的海洋法,较全面的对防止船舶造成海洋污染做了规定。综上所述,可以得出结论:国际上有关对海洋环境保护的立案是比较全面完善的,但是也存在着不大不小的问题。如一些管理上单要素不完善,不严格;体现不出在可持续发展和赔偿方面不够科学合理等。
4.船舶防污染的方法及采取相应的措施
4.1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
笔者认为基于前面分析目前防止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法律体系,我国在各项防污制度和应急反应制度上都要做出更为严格、更加明确的规定;与此同时要加强船级社这类民事性立法工作,让油污保险和清理油污资金保证,完善船舶污染损害赔偿法制度,做到有理有据,有法可依。各国船舶的防污染法律不是单独的、任意的,我国必须与各海洋国家加强交流和合作,加强与国际法律制度的接轨。这样可以取长补短,查漏补缺,可以更好地绦邢喙胤律制度,更好的适应国际船舶污染立法的发展,减轻我国日趋严重的船舶造成污染形势。国际上的法律可以对船体的结构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跟着科技的脚步,来适应船舶设备的发展;对船员的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船舶目前大多是由船员来操作,船员素质和防污染意识的提高,可以避免船舶陷入危险,危害人身安全和污染海洋环境;对造成海洋污染的船舶所属船东实行高额的赔偿制度,这既可以降低污染事故,也是对受害对象的一种保护;注重船舶污染立法的国际统一性,有效地环境保护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有效的结合起来,使海洋环境往一个可持续的良性循环的方向发展。
4.2规范船员的管理
对于操作性的船舶污染,这就要求操作者要有很强的环境保护意识,过硬的操作技能。而要做到这两点,就需要加强对船员的宣传教育,让船员意识到污染海洋的危害性,来帮他们了解保护海洋环境、防止污染的重要意义。除此之外,还要加大监督力度和处罚力度,对违章操作带来严重污染的船员采取处罚措施,扣押其证书或勒令其在规定时间内从新参加有关技能培训。根据国际公约的要求,通过严格贯彻落实法律法规中对人员的管理规定,努力将人为因素造成的污染降到最低。只有激发船员对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的热情,发挥各自的O督作用,从思想上重视它,才能杜绝污染行为的发生,高效的保护海洋环境。
4.3加强防污染设备的检查和保养
在保护海洋环境的浪潮下,在国际公约的规定下,对船舶上的防污染设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在设备的管理上下功夫。在使用中要经常检查设备的管路系统和设备本身是否有损坏漏泄,设备附件及仪表是否完好,把发生污染的隐患消灭在萌芽阶段,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保证不排放污染海洋环境的物质。同时也要对设备进行检查,把老化的元件更换掉,防止下次使用设备发生事故。对设备的保养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执行。
5.更有效实用的防污染方法
根据本文的分析,笔者觉得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挖掘出预防船舶对海洋造成的污染:一是从船舶使用的能源出发,现有的船舶基本上都是使用燃油作为能源,可以研发新的设备来使用不污染海洋环境的能源,或者可以就地取材,如利用太阳能。二是从防污染设备着手,先进的科学技术和蓬勃发展机械制造业的有利于设备的研发,新式的防污染设备能更高效地避免船舶污染,保护海洋环境。三是国际公约的完善化,加强各个海域的监管,一旦发现有船舶漏泄污染物质,能够及时地对事故海域控制,消除污染物,最大程度地降低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最后,落实还是靠人,应注重广大船员的教育培训,全面升华船员素质,最大限度避免人为的事故发生。让船员被动接受防污染,化为主动去维护海洋环境,还世界一个蔚蓝的海洋。
参考文献:
海洋的垃圾“岛”
经历了9级大地震和强烈海啸的日本,城市建设严重受损,大量的房屋、汽车和各种残骸被卷入太平洋,并形成了一个长约111公里的“垃圾岛”。其实,在日本地震和海啸将大量垃圾卷入海洋之前,就已经有大量的海上垃圾向地球发出了“蓝色警报”。
2007年,美国科学家发现,太平洋上漂浮着一个巨大的“太平洋垃圾岛”,其面积有两个美国德克萨斯州(该州面积约69万平方公里)那么大,主要由生活垃圾构成,其中80%以上都是废弃的塑料制品。
中国海洋局南海分局环保处副处长刘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指出,一直以来,人们生产和生活所产生的垃圾,时时刻刻都在污染着蓝色的海洋,威胁着海洋的环境。根据联合国的统计,每年世界会产出超过2.6亿吨的塑料垃圾,它们散布在地球的每个角落,但会被雨水或大风吹刷,然后悄无声息地流走:最后的终点是海洋。
垃圾入海,污染海洋已经成为了一个全球性的矛盾。对于我国来说,这一矛盾其实同样十分严峻。据2007年《中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在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监测的573个入海入海排污口中,约87.6%的排污口超标排放污染物。
同样,在2010年的《2009年广东省海洋环境质量公报》指出,2009年广东近岸海域污染总体形势依然严峻。近6年的监测表明,珠江口通过口门每年携带上百万吨的污染物入海,致使珠江口近岸海域严重污染。广州市、东莞市、中山市近岸全部海域、深圳市西部海域、珠海市部分近岸海域被严重污染。珠江口生态监控区生态系统多年来一直处于不健康状态,海水富营养化、生物群落结构异常、渔业资源衰退和生态改变等严重生态问题日益突出。
刘告诉记者,入海陆源污染物仍然是广东省海洋污染的主要来源,约占总量的70%。2009年的入海排污口监测结果表明,实施监测的95个入海排污口中,有43个向海超标排放污染物。实施监测的11个入海排污口临近海域中有10个生态环境质量处于差的状态。此外,2009年广东省近岸海域污染程度也在不断加重,其中严重污染海域面积约达3800平方公里,比上年增加11.8%,且海域污染范围有扩大趋势。
失衡的海洋生态
海洋污染,严重影响着海洋的生态。近日,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的《中国海洋发展报告(2011)》披露,目前,我国珊瑚礁环境丧失十分严重,分布面积在近40年内已减少80%。
报告分析称,影响我国海洋生态安全的因素很多,直接的原因有大型围填海、过度捕捞和海水养殖、陆源排污等。从1990年至2008年,我国围填海总面积从8241平方公里增至13380平方公里,平均每年新增围填海面积285平方公里。围填海造地是影响我国近海海洋生态安全的重要因素。如广东大亚湾沿海岸线由于围海造地、海水养殖、码头舶位等因素,造成约80%的海岸带完全改变了属性。大亚湾沿岸天然的红树林面积稀少,已不成林。
刘指出,在广东省海域实施监测中,有64.2%的海洋功能区海水质量还不能完全满足要求,而且近岸海域海洋生态较为脆弱,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缓解。受监测的18个生态监控区中,约78%的生态系统处于亚健康或不健康状态,主要表现在水体富营养化、生境丧失或改变、河口产卵场退化、生物群落结构异常等。
根据近几年的监测结果,广东省污染最为严重的几个区域均位于河口海域,如汕头港、珠江口、湛江港等。其中,珠江口一直是广东省污染最严重的海域。近10年的监测表明,珠江口通过口门每年携带上百万吨的污染物入海,致使珠江口近岸海域严重污染。广州市、东莞市、中山市近岸全部海域、深圳市西部海域、珠海市部分近岸海域被严重污染。珠江口生态监控区生态系统多年来一直处于不健康状态,海水富营养化、生物群落结构异常、渔业资源衰退和生态改变等严重生态问题日益突出。
国家战略下的屯海
一边是海洋生态面临着考验,一边却是国家在大力推动海洋经济的发展。
2008年1月,国务院通过“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这也意味着新一轮的海洋开发正式开始。截至目前,国家已经相继给9个省份正式批复为“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在“国家政策”的推动下,“沿海二次开发”已经全面火热地进行着。
刘告诉记者,时下,各省的沿海开发规划,围海造地是共同的主题。沿海地区经过第一轮的大开发以后,土地红利已消耗殆尽,尤其是18亿亩耕地红线划定后,缓解建设用地紧张的唯一办法就是填海造地,这也是各省频频将发展规划上报国家批复的重要动力。
记者了解到,目前,被国家相继正式批复为“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的9个省份均已有填海造地的行动。其中河北省曹妃甸的围海造地规模为世界最大,预见到2020年,其围海造地面积将达到310平方公里,相当于15个澳门的面积。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院长马中看指出,这一个个“国家战略”已经将之前的一个个经济圈连接成片了,“珠三角和长三角之间的是福建海西和浙江,而长三角和环渤海之间的是江苏和山东。”沿海将再无方寸宁静之地。
刘也指出,海岸带既不同于陆地,又不同于海洋,最大特点就是生态环境相当脆弱。
他强调,发展海洋经济是我国一个重要的发展战略,对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将起到很大的作用。如何做到“坚持陆海统筹,推进海洋经济发展;加强海洋污染治理”十分重要,这也是目前国家海洋环保部门面临的一大难题。
未脱离掣肘的保护力量
然而,沿海开发被列为“国家战略”,但环境保护的力量却从未脱离体制掣肘。
据刘介绍,目前我国在海洋管理方面存在“五龙治水”的情况,环保部不下海,海洋局不上岸,而海岸带恰恰就处于陆海交界。由于管理部门多,各个部门更多是着眼于权利的争夺,而忽略了“治水”的研究,使得海洋环境治理处境十分尴尬。
他指出,截至目前,与海洋环境有关的国际公约和我国法规包括:MARPOL73/78防污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等;同时,各地方政府还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定、管理条例等。但对于目前的海洋治理来说,除了要能真正发挥公约、法规及条例等作用的同时,还要不断修正法律法规,这样才能真正有效保护海洋环境。
他分析认为,随着我国海洋开发利用的不断发展,必然会出现一些原有法律法规未曾涉及的问题,这就需要我国的法制工作者和管理者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如此,我国的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才能有法可依。
论文关键词 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 海洋环境 现行法律
一、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过程中可能引发的海洋环境问题
(一)石油引发的海洋环境问题
渤海、黄海海域有着丰富的石油资源,在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过程中,开发利用海洋石油资源必不可少。渤海海域的康菲溢油事故造成了渤海海域的大面积污染,对渤海的渔业资源造成了严重影响,渤海海域的海洋环境受到了严重污染。黄海也蕴含着丰富的石油、天然气资源,随着海上石油资源的不断开发利用,海上溢油的可能性在不断增大,海洋环境污染的风险加大。在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中,青岛市黄岛区作为国家的石油战略储备基地之一,大炼油发展较为迅速,已经形成一定的产业集群。在海上运输石油以及石油储备过程中,管理不当容易造成石油对海洋环境的破坏。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中,东营石油资源较为丰富,在蓝色经济区规划中,东营的目标是建成石油产业聚集区。在发展石油产业过程中,以及通过海上输出石油时,一旦石油泄漏会对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海洋环境造成毁灭性的打击。
(二)港口建设引发的海洋环境问题
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目标是成为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作为国际航运中心,港口建设是必不可少的。在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中,靠近渤海的东营、滨州、烟台、威海等城市,都在积极谋划建设自己的出海通道,力争建成有着一定吞吐能力的大港口。在莱州湾海域,作为煤炭资源较为丰富的烟台龙口市,其规划为龙口湾海洋装备制造业集聚区,龙口港的吞吐能力需要不断的扩大,以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烟台也正准备对烟台港进行扩容。青岛作为黄海之滨的港口城市,借助于蓝色经济区的平台,正在建设千亿吨港口董家口港。东营、滨州、威海等地也在谋划建设新港口。不难看出,在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磅礴发展中,港湾的建设史蓝色经济区建设的重要一部分,是发展海洋经济的重要的基础设施。码头建设需要填海造地,需要在海岸带开展工程建设。因此,在海洋工程建设中必可避免地会对渤海、黄海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如果处理不当会对海洋污染造成污染或者破坏。
(三)海域使用引发的海洋环境问题
在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规划中,要建成九大核心区,其中包括丁字湾海上新城和潍坊海上新城,七大区包括“海州湾重化工业集聚区”、“前岛机械制造业集聚区”、“龙口湾海洋装备制造业集聚区”、“滨州海洋化工业集聚区”、“董家口海洋高新科技产业集聚区”、“莱州海洋新能源产业集聚区”、“东营石油产业集聚区”。海上新城的建设需要填海造地以解决新城建设中的土地问题,七大区的建设需要一定的海域使用。加之在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中,海洋养殖产业的发展等因素都会对渤海与黄海海域的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破坏。海砂是一种海洋资源,开采海砂资源对海洋环境的破坏,海砂可以作为建筑或者工业原料使用,其有着较高的经济价值。渤海、黄海海域有着较为丰富的海砂资源。近几年,随着海砂资源的日益重要,一些不法分子过度开采海砂资源,对渤海与黄海海域的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不仅会影响一些鱼类的生长,还会对近岸的海岸环境造成影响。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海洋环境相对于其他地方的海域,海洋生态环境比较脆弱,很容易造成海洋生态环境的破坏。
(四)陆源污染引发的海洋环境问题
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内有黄河流入渤海,其他较大的河流有弥河、潍河、胶莱河等河流,其他河流不计其数。这些河流沿岸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向河流中排放污染物,河流中的污染物随着河流汇入渤海、黄海对海洋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不可否认,生活垃圾、工业废料的倾倒对沿海地区的海洋环境也会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2010年我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的数据显示,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陆源污染已经成为污染海洋环境的主要原因。因此,在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的过程中,陆源污染对山东半岛海域环境的影响将成为主要的因素。加之,沿海地区的陆地垃圾的倾倒、工业废水的直接入海,都会对海洋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在发展蓝色经济的过程中,应当更加重视对陆源污染的防治,减少陆源污染对海洋环境的破坏。
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海洋环境保护法律规定的不足
(一)相关法律制度原则性强,缺乏可操作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我国保护环境的基本法,它为我国环境保护的原则和制度做了相关规定,为我国环境保护指明了总体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规定了海洋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制度。但是,这些法律中的很多规定都只是一种原则性或者概括性的指引,在现实中不能运用到实践中去,缺乏可操作性。相对于具体的规定而言,原则性和指导性的规定具有一定的概括性和模糊性,不能被运用到法律实践中去。这些原则性的规定,相当于“沉睡中”的条款,不能在保护海洋环境的实践中发挥相应的作用。对海洋环境的保护,应当制定更为切实可行的法律规定,能够在实践中被很好地运用到具体实际中去,这样才能更好发挥法律在保护海洋环境方面的作用。
(二)海洋环境立法滞后
法律是社会关系的反映,随着社会关系的变化会发生一定的变化。在实践中,立法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在海洋环境保护方面,海洋环境的状况日益下降,海洋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严峻的海洋生态环境需要法律作出相应的反映。在法治社会,法律作为调整人的行为的一种规范,是最重要的一种引导人的行为的手段。现行海洋环境保护法制建设滞后,已不符合对海洋环境保护的现实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从2000年修订以来,只有《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一部相关的实施细则及法规出台,除此之外并没有其它配套的实施细则与配套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也是在十多年之前颁布,至今没有对其进行修改过,相关的规定滞后,已经不能满足对海洋环境进行保护的要求。相关的内容不完善,法律制度缺失,很多问题在法律上存在空白或者漏洞。
(三)责任形式单一,处罚力度不够,法律责任弱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九章对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在规定的法律责任中,主要的法律责任包括:罚款、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等,其中在这些责任形式之中,运用最多、最广的一种形式就是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中对违反法律规定者也都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其责任形式主要是罚款、警告、给予相关人员以行政处分等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以及一些地方性法规中的法律责任形式也大都局限于这几种形式。因此,从法律规定的这些责任形式中可以看出,违反保护海洋环境的相关规定,所承担的责任形式大多是罚款等行政责任,而且这种行政处罚的方式比较单一,处罚力度不够,使得以罚款为主要方式的处罚,在实践中对海洋环境保护的力度不够,不能起到相应的震慑效力,保护海洋环境的效果不是很好,很多违反规定者宁愿被罚款,还是去污染海洋环境,是因为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所造成的,使得一些企业违反规定排污。同时,这种以罚款为主要处罚方式过于单一,并没有其他的责任承担方式与其配合使用,造成不能保证处罚力度,处罚的实际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四)缺乏政府监测机构向受害者提供信息和资料
海洋环境受到污染后,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利益受损的企业和个人如果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害者应当提供受到损害的证据。由于对海洋环境污染的监测涉及到污染物的种类、污染物的浓度,以及海洋环境的特殊性,对于海洋污染证据的收集需要借助于高科技设备,并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而受害者在这些方面处于劣势。受害者不具备收集证据的条件,对海洋环境污染的相关知识也不了解,导致无法收集到相关的证据。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没有规定公众可以向政府部门及其监测机构索要监测资料的权利,也没有规定政府部门及其监测机构有向受害者提供监测报告的义务。因此,受害者一旦利益受到侵害,缺乏必要的污染证据,不能利用法律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损害必有救济,这是法治的应有之义,但由于海洋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不完善,使得海洋环境污染受害者的权益得不到维护。
(五)缺乏损失鉴定评估制度的规定
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海洋环境污染受害者要维护合法权益,对污染者要求赔偿,应当举证证明自己损失的大小、造成损害的原因。对于利益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一般没有能力很难出具关于损失的证据。但我国现有的海洋环境保护法没有规定设立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鉴定评估机构,受害者无法向海洋环境损害鉴定机构寻求鉴定,使得海洋污染受害者难以收集损失大小的证据。 也就不能对相关的损失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