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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六城同创”、扬尘污染防治对建筑工地提出的要求主要有:1.施工现场实行围挡封闭。主干道围挡不低于2.5米,一半路段不低于1.8米,有“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2.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加工区实施混凝土硬化并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及沉淀池,对驶出车辆冲洗干净方可上路。场地及土方应当采取覆盖或绿化措施。3.施工现场设置洒水降尘防尘设施,并有专人负责。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搅拌混凝土和砂浆采取封闭、降尘措施。建筑材料堆放有序,渣土等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覆盖,及时清运,严禁高处抛洒。生活区整洁有序,垃圾及时收集、清运。4.外脚手架应当设置悬挂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并保持严密整洁,无不带安全帽施工现象。5.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6.运进或运出工地的土方、砂石、粉煤灰、建筑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应采取封闭运输。7.职工食堂卫生清洁且设置防鼠板、纱窗等设施。食堂必须办理餐饮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职工宿舍、洗浴间卫生清洁且有防蝇防蚊设施。施工现场是否设置扑鼠笼、毒饵站、灭蝇灯等灭四害设施。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对以上要求都有相关条文规定。如果建筑施工现场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评分达到优良标准,一定能满足“六城同创”及扬尘污染防治对建筑工地的各项要求,而各项工作达到合格要求,再加强安全方面的管理,工地也就是标化工地了。因此抓好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标化工地)创建工作是抓好“六城同创”和扬尘污染防治等工作,同时实现安全生产的最有效途径。
2主要做法
2.1严把工程入口关
自2008年以来,市住建委要求工程开工前必须做到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围挡、主干道硬化、设置大门、门卫、八牌一图等,办公用房等临时设施必须符合要求,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自查合格后,由安全监督员现场查验合格后出具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建设单位携带审查表到行政审批窗口办理安全报监手续后再办理施工许可证。
2.2严格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使用
办理安全报监手续时,施工单位要在指定银行设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用账户,建设单位必须将工程中标书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至该账户,该账户由建设、施工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及银行四方共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在工程相应节点,由安全监督员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进行检查,达到合格要求后,由施工单位按照一定比例支取该费用。具体节点和比例如下:当工期为12个月以内时,基础结构完工支付50%,工程主体结构完工支付至80%,工程竣工支付至100%。工期为12个月以上时,基础结构完工支付30%,工程主体结构完工支付至70%,工程竣工支付至100%。
2.3大力推进标化工地创建工作
市住建委于2009年制定出台了《关于工程创优的意见》,2010年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筑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两文件对推动省、市标化工地创建工作起到关键作用。主要措施有:一是对省、市标化工地发文通报表彰,授予铜牌,项目经理授予“优秀项目经理”称号;二是对省、市标化工地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三是凡创建了省、市标化工地的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给予投标加分;四是要求建设单位按照工程造价一定比例奖励创建省、市标化工地的施工企业;五是主管部门加强指导服务,定期召开标化工地现场会,组织企业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2008-2013年,我市创建省、市标化工地呈阶梯状增长,2011、2012年,我市创省标化工地分别为38项、59项,连续两年居全省第二名,2013年,我市创建省级标化工地65项居全省第三名。2013年,全市创建市标化工地达100余项。通过标化工地创建,极大提高了我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及文明施工水平。
3下一步工作建议
由于省级标化工地的取消和各地争先采用最低价中标法以及管理工作的不连续性,造成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开展标化工地创建的积极性急剧下降。为此,建议采取以下有力工作措施加强标化工地创建工作,确保全面我市“六城同创”及扬尘污染防治等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3.1继续严把工程入口关
除原要求外,工程开工前,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就该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与安全监督部门签订责任状。明确安全不出事故、文明创建、扬尘污染防治等工作达到合格标准、必须创建市级标化工地等要求,并明确奖惩措施。
3.2增加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除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至四方共管账户外,另按照《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计取的通知》要求将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也打入四方共管账户,并做到专款专用,同时严格支取条件:一是施工现场达不到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等要求,一律不得支取安全文明施工及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二是工程施工过程中达不到相关要求,工程完工后相关措施费退还建设单位。
3.3加大标化工地奖励力度
为从源头提高施工、建设、监理单位开展市标化工地创建的积极性,市住建委应明确要求建设单位给予施工单位工程总价一定比例的奖励,同时市住建委利用建筑安全罚没款及建筑施工技术服务费设立奖励基金,对创建市标化工地的施工单位提高奖励标准(每工地奖励5000-10000元)。同时,通过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与信用平台对施工、监理单位记良好记录,提高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评分,从而实现企业现场与市场的联动。
3.4实施质量安全联动,进行动态监管
市建管局已根据工作需要,对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职能进行了整合。每名监督员既监督工程质量也监督安全,实现了“一岗双责”,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为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管提供了手段:一是基础结构验收监督时,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等相关措施必须符合要求,否则重新组织验收。主体结构验收监督也同样。二是同一建设和施工单位的工程,实施联动,如1#楼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要求,则2#楼质量验收监督停止。
3.5加大对安全文明施工非法违法行为的处罚
[关键词]化工 环境监理 环境风险
[中图分类号] X3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5)-2-287-1
自2010年以来江苏省逐步推行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并先后了《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技术指南(试行)》、《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方案编写大纲(试行)》、以及各阶段环境监理报告编写大纲等规范性文件。通过近几年的试点,环境监理在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防止施工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帮助企业实现环境保护目标以及协助环境主管部门做好建设项目管理等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化工类项目由于其自身工艺复杂、产污节点多,污染物排放量大,污染因子多,污染防治措施工艺复杂、投资大,对环境的影响较大且具有一定的环境风险等特征,往往是环境监理的重点行业。而在化工类环境监理中,环境风险、应急措施等方面的监理也是环境监理工作的重点之一。下面笔者就对化工项目环境监理过程中环境风险、应急方面的关注点发表点个人的观点。
1化工项目及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环境风险特征
(1)化工项目及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管线、设备发生泄漏,导致有毒物质泄漏可能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土壤以及地下水造成影响 ;(2)涉及到危险化学品的管线、设备、装置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危险化学品、伴生有毒污染物质扩散可能对环境空气造成影响,污染的消防水外流可能对地表水造成影响,事故废水、污染物质渗漏可能对土壤、地下水造成影响 ;(3)生产的非正常情况、废水、废气等污染防治措施发生故障,导致处理效果降低、超标排放的污染物可能对环境大气、地表水、土壤、地下水照成影响。(4)化工企业易发生事故连锁效应和重叠事故,引发更大的环境风险。
2环境监理的定义及阶段划分
环境监理是指环境监理机构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以及环境监理合同等,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进行监督管理的专业化服务活动,同时配合环境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根据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处的不同阶段,可将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划分为三个阶段:设计阶段环境监理、施工阶段环境监理、试生产阶段环境监理。
3环境监理过程中各阶段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急措施的关注点
3.1设计阶段
设计阶段是三个监理时段中最关键的一个时段,在此阶段将着重核查工程设计是否按环评及环评批复的要求、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急措施的设计,主要关注如下几点:(1)工艺设计中是否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比如紧急停车装置、切换阀等);(2)设计中是否有事故池相关设计,该事故池的容积、防腐、防渗、建设位置是否满足环评及批复的要求;(3)关注设计文件中关于事故状态下各类废水、雨水等的收集、切换措施;(4)对环评中要求做防腐防渗的区域进行设计文件审查,是否落实了环评文件提出的防腐防渗要求;(5)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罐区围堤、装置区围堰是否在设计文件有所体现;(6)对厂区供电系统进行审查,一般化工企业均需要双向供电或备有应急电源,核查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中是否落实了该要求;(7)对于环评文件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备用措施进行设计审查;(8)对环评文件中提出的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等探测装置、报警系统进行设计文件审查;(9)是否按消防相关规范进行消防设计,报消防主管部门审核;(10)其他环评要求的风险防范措施、应急措施进行设计文件核查。
3.2施工阶段
针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急措施的监理,施工阶段主要监督检查是否按设计进行施工,记录其施工时间、内容;与建设单位、施工方、工程监理收集相关施工质量证明材料,参与环保相关工程的质量验收等,主要关注如下几点:(1)关注风险防范措施、应急措施是否同时施工;(2)土建施工中事故池是否按设计要求建设、对其长度、宽度、深度进行检查;(3)各类清污管网及其附件是否按设计要求铺设,对其走向进行核实,对地下管网进行影像资料记录;(4)各区域围堰是否按设计要求进行建设,对其建设过程进行记录;(5)对防腐防渗区域的施工进行影像资料记录;(6)设备安装、工艺配管时核查设计中的风险防范措施、应急措施进行同时施工落实并形成记录(包括紧急停车装置、切换阀、有毒、可燃气体探测装置、报警系统等);(7)事故池、清污管网是否进行试漏试压实验,是否通过工程监理的验收等;(8)对环评文件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备用措施进行施工监理、核实建设过程中配备了双向供电或备有应急电源以及对环评中提出的其他风险防范、应急要求进行监理;(9)施工过程中静电接地、埋地进行关注和记录;(10)提醒建设方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启动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11)关注建设方施工过程中场地土壤和地下水的风险(特别是改扩建企业),如发现建设项目土壤和地下水存在污染情况应进行相应的处置和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
3.3试生产阶段
(1)对于环评及批复要求配备的以及应急预案中要求配备的风险应急物资(比如沙土、堵漏材料、物料收容桶、麻袋、吸油毡、人员防护用品等)是否配置到位;(2)建议并协助建设方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用以检查各类应急设施、措施的有效和可靠性;(3)发生非正常情况、环境紧急事件,及时汇报环境主管部门和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记录试生产期的环境事件(如果有的话);(4)提醒和协助企业制定应急监测制度等相关管理文件。
环境监理是贯穿于项目的整个设计、建设、试生产阶段的,根据化工类项目的本身特点,在不同的阶段针对各关注点重点开展环境监理工作,才能最大的发挥环境监理的作用,更好的为企业服务。
参考文献
[1]朱京海.典型行业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指南[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0.
[2]华凤林、成杰.江苏省环境监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教材[M].南京:江苏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2011.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治污水、调清水、保供水的思路,全面提升全镇水环境质量、水生态保护、水管理服务,确保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水环境安全得到保障,全面消灭范围内所有黑臭水体。
二、工作措施
(一)治污水
1、深化工业污染综合整治
一是全面推进工业企业污染综合整治。按照《市重点工业企业整治规范环境行业工作方案》(仙环委〔2014〕4号)、《市化工企业一厂一策整治方案》(仙环委〔2014〕3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产业安全环保工作的通知》(仙政办发〔2014〕26号)要求,以化工行业整治为重点,督促(金士达、美邦)2家日排水量100吨以上的企业安装在线监控系统。
二是深化工业园区污染综合整治。加快新里仁口工业园污水公共管架和公共雨水明渠建设步伐,建设园区环保实时在线监控系统。督促园区相关企业严格落实“污水明管高架、雨水明渠排放、在线集中监管”的污染治理和预防措施。督促园内企业增加水污染物在线监控因子,确保在线监控系统能真实反映企业排水情况。
三是严格环境准入。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明确提出禁止准入的新(扩)建产业、行业名录,从源头控制污染排放。严格控制耗水量大、排水量大、水污染物不容易降解处理的企业落户。
2、深化生活污染综合整治
一是加快镇级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要加快建设集镇配套污水收集管网,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能力,运行负荷要达到85%以上。
3、深化畜禽污染综合整治
制定全镇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全镇畜禽养殖业发展规模及发展布局。督促指导各地在2016年4月底前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2016年8月底前,全面排查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并完成禁养区范围内畜禽养殖设施的关停、拆除工作。2016年12月底前,要全面完成限(适)养区内畜禽养殖的污染治理工作。建立全镇畜禽养殖粪污利用长效工作机制和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联动工作机制,确保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成效。
(二)调清水
1、加大生态调水力度。合理确定各类水利工程施工时间、
施工区域,科学调度各类闸站。
2、深入推进“百河保护行动”。加强河流清淤、综合整治工作力度。加强向河流排水许可管理,严厉打击不经许可私自向河流排放污水等违法行为。
3、加快生态修复步伐。科学制定江、河、湖水系联通规划,并加快实施步伐。加强系统生态保护与修复。
(三)保供水
1、加强全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
2、加快提升城镇供水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全镇水污染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经委,主要承担全镇水污染集中整治工作的督办检查、通报考核等工作。相关部门要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专门班子具体抓的工作格局,细化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做到任务落实到人、责任明确到人、目标考核到人。
(二)严格执法,综合施策。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等恶意违法行为,综合运用停产限产、查封扣押、按日计罚、行政拘留等手段依法严厉查处;对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涉嫌犯罪的,一律迅速移送司法机关。建立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和环境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将其环境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让失信企业一次违法、处处受限。
(三)加大投入,保障资金。镇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水污染防治工作;整合相关部门资金用于相应的专项整治;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污染防治工作,督促企业如大投入,落实治污主体责任。
关键词:防治;环境污染和公害;措施
环境污染和公害是我国发展必须面对的问题,现有的空气污染、水污染、噪音污染、土壤污染等问题,严重影响着我国城市和农村的环境,也间接影响着人们自身的生活方式。要重视污染和公害的不利影响,做好防治措施,不断完善相应的保护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通过一系列的有效措施,逐步实现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1我国环境污染和公害的现状
1.1空气污染严重
城市的空气污染问题严重,危害着人们的呼吸道。随着人民生活的不断富足,汽车成为日用代步工具,而数目众多的汽车每天产生了大量的尾气,给空气的质量带来了威胁,汽车内燃机由于结构的特点,使得燃油不彻底,有大量的汽油、含硫成分随汽车尾气排到大气中,导致城市空气质量明显下降。此外,农村也存在着空气污染问题,偏远地区的人们由于受教育水平低,综合素质相对不高,对环境保护的意识不足,且农村经济发展缓慢,物资贫乏,存在着通过砍柴燃薪的方式进行生活作息的现象,导致环境的污染不断加剧;与此同时,收割庄稼之后的作物秸秆通过集中焚烧的方式处理,在焚烧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浓烟以及硫化物的气体,既促进了酸雨的形成,也危害了空气的质量,且消散耗时长,污染范围广。还有就是房屋供暖设备、大型生产企业会产生较多的污染气体,而治理手段缺乏,没有科学的建立气体处理装备,致使气体的排放不满足国家规定,污染了空气。而严重的污染也使得近期出现了雾霾天气,迅速席卷了各大城市,空气质量差,能见度低,为人们的出现带来了不便。这些污染空气的行为,急需规范管理。
1.2水资源污染问题显著
水是人们以及各种生物赖以生存的必需品,所以对水资源的保护是人们必须坚持做的。目前,我国还处在水资源匮乏的时期,人均水资源量少,但由于存在着水资源的污染问题,使得可用水更为稀少。如城市的人口密集,数目庞大,对水资源的需求量大,而在用水的过程中,不加以节俭,造成水资源的浪费,且有将生活废品、有毒药品丢入水中的现象,造成水体的污染,再次利用需要增加处理成本。大型化工企业的污水排放不合理,生成过程中使用的重金属盐、有毒药品等通过污水排放到河流中,使得河流整体受到污染,河流流域的植被出现不同程度的病症,以及会牵连到周围居民的饮水、健康问题。另一个水污染因素是农业方面的,对农作物喷洒的农药与施加的肥会经过雨水冲刷进入泥土、河流,使得水体有机化,改变了水体的原有成分,造成了水资源的污染与公害。这样缺乏系统管理与整顿的生活水资源利用方面、化工企业以及农业,使得水资源的污染不断加剧,急需处理。
1.3城市噪声污染普遍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噪声污染越来越干扰人们的生活与生产效率,必须及时解决。汽车产生的噪音是主要的噪声污染,随处可听见汽车发动机、鸣笛的声音,干扰着学校学生的学习、城市居民的正常生活、企业的工作环境,不断降低着人们生活的正常作息质量,并且长期暴露在噪声中,会对人的心脏造成一定的影响,并引发人们产生消极、暴躁易怒的情绪,严重危害着人们的身体健康。而汽车缺乏先进的消音技术,没有普及汽车消音器,致使源头上传播出大量的噪声污染;缺乏完善的管理条例,如居民小区中树立禁止鸣笛的标志,但仍存在着鸣笛现象,没有对其进行素质教育与处罚,使得噪声污染始终存在。
2我国防治环境污染和公害的措施
2.1有效提升空气质量
良好的空气质量是人们保持健康身体的基础,是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而不断加剧的空气污染,使得人们的生活与生产受到了限制,也给健康带来了危害,应该有效提升空气质量,保障环境的良好度。应该总体控制汽车的行驶数量,可以提升汽车购买的价格,降低购买汽车人的数量,保证汽车的私有数目减少;对汽车上路进行限号处理,单双号与一周七天相匹配,使得行驶的汽车数目大面积减半,既能提升公交道路的通畅性,便于交通的管理,更重要的是降低了汽车尾气的排放,有效的防治了空气污染。还要加强汽车尾气的处理,减少有毒、有害气体的排放,促进空气质量的转变。同时,加强农村农作物秸秆焚烧的管理,在农村开展环境保护意识的宣传,提升公众的觉醒意识,并教授科学、合理的农作物秸秆处理方式,有限的遏制焚烧的方式,做到了防治的作用。还要加强对大型生产企业、住房供暖等方面的管理,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严格要求气体排放的标准,并不定期的检测,确保企业、住房供暖等的气体排放是符合要求的。通过一系列的空气污染防治措施,得以提升空气的质量。
2.2不断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
水是生命之源,给了生命急需的可能。而目前,我国的水资源污染严重,部地区十分缺乏干净的饮用水,所以,必须加紧防治水污染的步伐,保护我国的水资源安全。大力提倡水资源保护的重要性,通过标语、条幅督促提醒公众,并在各个学校内开展保护水资源相关的讲座,让民族的下一代具有良好的保护水资源、防治水资源的潜在意识,促进水资源的长久发展。同时,国家相关部门应该制定完善的水资源监管的法律法规,不断健全水资源保护体系,具有基础的保护水资源的战略部署,并通过相关政策宏观调控水资源的利用与开发、保护与监管,有力的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还要加大化工企业污水排放的监管力度,严格控制化工企业污水排放中不同重金属离子的含量,监管部门不定期的抽查化工企业,通过对污水排放的成分鉴定,掌握企业的污水排放真实情况,遏制并严重处理不合格、不标准的化工企业,提升水污染防治的震慑力,促进企业的规范化;要不断鼓励化工企业污水处理的技术创新、先进器械引进,从污水排放源头上进行技术改革与创新,实现原料、副产物循环利用的理想目标,减少污染物的生成与排放。
2.3科学的提升防治噪声污染的水平
要从不同方面科学的提升防治噪声污染的水平,汽车生产行业应该加大尾部消音装置的技术升级,不断改革与创新,加强尾部消音的效果,有效的减少源头的噪声污染;加强城市的监管力度,降低学校、医院、居民区等需要安静环境的噪声等级,通过对汽车的鸣笛次数的限制,控制噪声污染的低水平,对随意扰乱他人休息、违反相关秩序的人进行素质教育与相应的处罚;加大城市植被的面积,植被有吸收声音、隔绝噪声、绿化空气的功能,在传播途径上有效的阻隔了噪声的污染。
3结束语
环境污染问题是老生常谈的话题,前期由于人们对经济发展的迫切,不断加强各个行业的实力与资源,却忽视了环境的保护,使得环境污染越发严重。但国家提出了相应的战略部署,把生态环境建设放在了首要的位置,并不断加强重视与保护力度,完善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对大型生产企业提出更严格的要求与标准,加强汽车尾部消音装置的创新,加大管理范围,通过精细化的管理,时时监控危害环境的方方面面,逐步实现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鲁强.浅谈防治环境污染和公害的措施[J].黑龙江科学,2014,(3):76.
关键词:污染防治; 综合治理;
中图分类号:{X82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为进一步防治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全民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扬尘污染综合防治工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一、今后的具体任务与目标
到2014年,大气环境中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显著降低;辖区内道路保洁质量显著提高;运输车辆扬尘控制措施得到有效实施;热电、商砼、煤炭经营等企业的煤场、灰场配套建设扬尘防治设施;各类施工工地的防治扬尘污染措施落实到位;城乡结合部扬尘问题得到明显改善。实现“空气能见度大幅提升,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的天数明显增加”的奋斗目标。
(一)建筑、拆迁、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
1、建筑、拆迁、市政工程施工工地等各类建设施工项目必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管理。由村建办、城管队负责建筑施工现场环境的日常监管工作。
2、建设、拆迁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设置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等。施工单位要在主要路段、市容景观道路、生活密集区以及车站、广场等区域的施工工地边界设置高度2.5米以上的围挡;其他区域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各施工单位必须首先规划建设好施工场地道路,并在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置标准的车辆自动冲洗设施,否则村建办不得办理安全报监手续。
3、建设项目开工后,建设、拆迁单位、旧村改造所在责任区、村委,必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管,并配备专人负责施工工地的环境管理工作。施工现场渣土要及时清理,杜绝渣土堆形成。拆迁工程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设施,抑制扬尘扩散。拆迁施工中的土方作业、建筑垃圾管理与运输等防尘措施,必须采取与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同样的措施。拆迁工程完成后30日内不能开工建设的,应采取覆盖、洒水等防止扬尘措施。施工单位应在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的出口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溢座、废水导流渠、废水收集池、沉砂池及其他防治设施,收集洗车、施工以及降水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泥浆。工地出口处辅道路上可见粘带泥土不得超过10米,并应及时清扫冲洗。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帮上沿40厘米,两侧边缘应低于槽帮上缘10厘米,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出。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减少建筑扬尘污染。
(二)道路、交通运输扬尘污染防治
1、道路清扫保洁。创业集团、城管队、交管所等单位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加大辖区内及县道、镇道和城乡连接道路的机扫频次。主干道路机扫率要达到90%以上,并加大主干道冲洗频次。
2、各类施工工地必须建成围挡、出入口道路硬化、车辆冲洗设施;杜绝车辆带泥上路;拆除房屋和清运建筑垃圾须采取湿法作业,确保各项扬尘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彻底杜绝道路扬尘二次污染。
3、禁止大货车违规进入城区行驶。交警部门要设置明显禁行标志并组织上路检查,杜绝大货车违反禁行规定穿城行驶现象。
4、加强对城区外超限、超载和未采取密闭运输装置车辆的查处;交通建设项目中,要严格遵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大对道路施工扬尘的管理;公路建设中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公路两侧及料场、弃渣场等的生态恢复。在运输路线起点和终点,建设车辆冲洗系统,保障车体及轮胎的清洁,杜绝车辆带土、带泥上路行驶。
(三)企业扬尘污染防治
1、认真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对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报批的环境评价文件应包括扬尘污染防治内容,明确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并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
2、建立健全规范化管理、实施无尘化清洁生产管理制度;成立无尘化清洁生产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
3、提高污染治理设施的投运率和去除率,加强对已建成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监管,确保治污设施的稳定运行,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
4、2013年底前,热电、商砼、煤炭经营企业完成煤场、灰场防风抑尘网建设工作。
(四)“土小”企业取缔和秸秆及垃圾焚烧污染防治
1、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巩固治理成果,对“土小”企业的反弹行为重点打击,对违法排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2、秸秆焚烧污染防治。各责任区、村严格落实秸秆禁烧要求,加大监管力度,特别要抓好夏秋收后期的禁烧监管,强化宣传教育,防止后期焚烧现象的发生。要建立完善秸秆收集、储运和综合利用体系,从源头上控制秸秆焚烧污染。
3、垃圾焚烧污染防治。各责任区、村、各单位和城管部门要加强垃圾收购点的管理,严格禁止焚烧垃圾,特别要杜绝焚烧电线和用橡胶等有机垃圾作燃料的现象发生。
二、组织领导、责任分工、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集中整治阶段。自即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开展扬尘污染综合防治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各责任单位按任务要求完成阶段性综合防治任务。
(二)检查验收阶段。2013年7月1日开始,各相关责任单位结合方案要求,组织自查验收,镇扬尘污染综合防治领导小组组织检查考核,通报有关情况。
(三)建立长效防治机制。镇扬尘污染综合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履行日常监管职能,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指定专人负责,定期组织检查,适时组织专项行动和考核,实现扬尘污染治理的制度化、常态化。
工作要求如下:
(一)强化措施、严格考核。镇扬尘污染综合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责任单位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督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实施工作落实评分制度,由镇扬尘污染综合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责任单位工作情况进行评分,并将评分情况进行公布。镇扬尘污染综合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开展组织检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予以曝光。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大力宣传扬尘污染综合防治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大力宣传各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和典型经验,推动防治工作取得实效。积极倡导各单位、村庄等开展清除垃圾、清扫街道、植树等活动,提高公众环境保护和公众参与意识,鼓励单位和个人对造成扬尘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
(三)组织领导。成立邹平县扬尘污染综合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局,负责调度督导扬尘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扬尘污染综合治理中遇到的问题,抓好防治工作的检查考核和情况通报。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扬尘污染综合防治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实施方案中要明确举报电话)建立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确保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四)责任分工如下
1、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和属地管理的要求,负责辖区内扬尘污染综合防治工作。
2、县督查室负责牵头组织扬尘污染综合防治的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工作,对因不作为或慢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严肃处理。
3、招商办负责煤炭经营店的规范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无证及达不到要求的煤炭经营站点;加强对囤煤场所粉尘扬尘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所有煤堆必须设置喷淋、围挡和覆盖,煤堆周围建设防风扬尘网,严禁露天堆放;配合工商部门依法取缔无照(证)经销场(点)。
4、村建办负责建筑施工工地、拆迁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抓好建筑、拆迁施工、市政工程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防治措施应符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和《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排放标准》(DB37/1996-2011)的要求。加大社区综合整治力度。开展建筑工地运输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减少建筑扬尘污染。
5、交管所负责运输车辆易扬撒、脱落工作。设立检查站,加强对城区外超载、超限和未采取密闭运输运输车辆的查处;加大对道路施工扬尘的管理。公路建设中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公路两侧及料场、弃渣场的生态恢复。要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纳入车辆营运、机动车维修等重要监管内容,开展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工作,运输渣土车辆必须采取措施防止脱落、扬撒等。凡渣土运输车辆同时存在以下情况,一律不得上路行驶,一是货物装载超出了车辆箱板;二是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如加盖篷布等。
6、城管队负责对各类施工工地的围挡情况、出入口硬化情况、冲洗设备落实及使用情况、车辆带土上路情况、拆除房屋和清运建筑垃圾采取湿法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扬尘防治措施落实到位。负责对渣土清运车辆的沿途抛洒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车辆进行查处。同时,要不断强化镇驻地道路及垃圾的清理力度。
7、交警队负责在主要交通道路口划定大货车禁行区域,设立禁行标志,加强对城区内无牌、无证行为的查处。根据《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加大对高污染(冒黑烟)和无环保标志车辆的查处力度。
8、公路站和林业站负责公路的维修、铺路、绿化等施工过程中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认真监督施工单位对施工工地采取的扬尘控制措施,确保施工期间扬尘得到有效控制,切实保障周边居民及行人身体健康。
9、环保所负责牵头抓好秸秆禁烧,确保不发生秸秆焚烧事件;负责监督企业实施扬尘污染防治及堆场、露天仓库扬尘控制措施。认真组织无尘化清洁企业创建活动。重点检查热电、商砼企业煤场、灰场防风抑尘网建设情况。负责每月对全镇的道路扬尘污染状况和降尘量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10、工商所协同县质检部门负责油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力争油品质量达到国IV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