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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民间;组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启示
中图分类号:K10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5194(2012)02-0123-04
一、民间组织的概念与分类
国际上关于民间组织概念的界定是一个尚未完全解决的复杂的问题。由于历史背景和语言习惯不同,这类组织在国际上有着多种称谓,如“民间组织”、“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公民社会组织”、“志愿组织”、“慈善组织”、“免税组织”、“草根组织”等等。虽然这些组织在称谓上存在差异,但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莱斯特·萨拉蒙教授通过研究,认为它们都具有以下五个被广泛接受与认可的特征,即:组织性、非政府性(指不是政府或其附属机构)、非营利性、自治性和志愿性。在国内,民间组织概念的演变总体上经历了“人民团体——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社会组织”的过程。虽然不同时期称谓不同,但所指的都是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向社会提供专门领域公共服务的法人实体,是具有非营利性、非政府性和社会性三大属性组织的总称。国内学术界的研究者们从法律、资金来源、运作模式、组织的特征等方面对民间组织进行了多重定义,但从组织特征方面阐述的定义更具有包容性,便于国际间的研究与交流。因此,在对民间组织进行定义时基本以这种方式为主。基于这种定义方式和本文研究的需要,笔者认为可将民间组织分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三种类型,它们均具有组织性、非营利性、志愿性、自治性以及非政府性的特征。
二、国外民间组织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作用
国外民间组织依照功能不同,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中发挥的作用也各有差异,有的负责保护,有的负责评估,有的负责规划,有的负责学术研究,等等。具体来说,它们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作用表现为:
1 催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
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过程中,国外民间组织往往以呼吁、提议、请愿、游说甚至直接参与等多种方式催生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如在美国,1961年《国家公园系统组织法》是在约翰·缪尔和其所在的环保组织塞拉俱乐部的推动下产生的。这部法律的颁布直接推动了国家公园司的设立,从而为国家公园、史迹、战场遗址、自然景观和国家保留区的保护奠定了组织基础。它的诞生对美国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产生了积极影响,不但扩大了传统意义上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范围,而且这些遗产的周边景观也得到了整体保护。1935年颁布的《历史遗址与古迹法》是在市民组织——美国历史建筑调查组织和平民保护组织的推动下通过的。该法明文规定:美国各联邦机构在制定规划与政策时,必须将古迹等人文景观列入文化遗产保护范畴…。这是美国历史上第一部有关文物古迹保护方面的法律条文。二战后,随着美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许多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面临着灾难性的破坏。为此,美国政府有关部门于1963年与美国历史上第一个全国范围的文化遗产保护团体——全国史迹理事会(后更名为“全国史迹信托组织”)联合颁布了《美国古迹保护之准则与纲要》,呼吁联邦政府尽快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史迹登记与保护业务,同时建议利用减免税方式鼓励民间组织的古迹保护工作。在此基础上,国会于1966年10月15日通过了《国家古迹保护法》。又如:法国的民间组织积极参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法律的制定和行政管理工作,他们主要通过在自办的刊物上讨论国家制定有关遗产的主要政策、向议员反映意见或提出建议、组织民间活动发表看法、在相关政权机构中占有席位等方式对国家有关立法施加影响,在法国遗产法律的制定和发展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2 提高民众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为使历史文化遗产能得到广泛的关心和重视,使有关知识迅速传播,国外民间组织在提高民众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方面的工作亦不遗余力且成效显著。具体来讲,国外民间组织主要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提高民众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第一,出版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书籍和刊物。如法国的一些民间组织出版一些科技或普及读物,传播遗产及其修复方面的知识。英国的民间组织则致力于出版相关书籍,为古建所有者及从业人员提供理论指导。这些期刊一般都具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普及性强的特点,有利于民众的阅读与认知。第二,组织并接受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赞助。法国政府鼓励和支持一些善于经营的公司为保护遗产提供赞助。现在,越来越多的公司愿意为保护遗产出力,赞助的种类和方式也趋于多样化。英国的民间组织作为非政府法人组织,社会捐赠是其经济收入的重要来源,各民间组织一般都设有专门接受捐赠的机构。第三,强化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教育。在意大利,文物修复已经形成一个规模庞大的文化产业,与之相关的教育体制与培训体系也相当完善。除了政府设立的专门的文物修复学院和教育培训基地外,一些大学也开始设立历史艺术、考古、建筑、修复等科系与专业,如维泰尔堡大学设立的文化遗产保护系。在法国,很多民间组织致力于在校园开辟遗产园地,在课堂上、遗产陈列室和古建筑中开展活动,通过教育手段在年轻人中树立保护遗产的意识。民间组织还将业内的行家组织起来,为参加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活动的年轻人开设相关的理论课和实践课,以培养更多的人才。此外,它们还开办保护、修复古迹的专业学校,并为这些学校的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和实习指导等等。在英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民间组织还设立了奖学金,专门培训相关技术人员和从事古建维修的工匠艺人。同时举办针对房产所有人的短期培训,通过遗产教育,使他们了解古建使用、保护与修缮方法。此外,它们还针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具体情况实施学术调研。第四,组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践活动。如在法国,民间组织积极开展了“义务者工地”活动。这项活动的目的是维护及修复古迹和文物。活动点涉及城堡、堡垒、塔楼、骑士官邸、教堂、农舍、农场、磨坊、工厂、花园等。这些工地为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有浓厚兴趣的年轻人开放,他们可以在工地上自愿工作。法国民间组织也不定期地举行针对物业主、国家权力机构、决策者、使用者的活动,如遗产日、比赛、讲座、展览和探险等。国外民间组织在提高民众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方面所做的细致且多样工作无疑会使得历史文化遗产能得到更为广泛的关心和重视,使民众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极大地得到强化。
3 参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具体决策过程,发挥专业咨询作用。
历史文化遗产是每个民族深入脊髓的文化积淀,具有鲜明的民众色彩以及流动性和变异性。各种民间组织参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时,通过耳濡目染对当地历史文化遗产的认识理解更为深刻,具有置身于当地文化生态环境之中的地缘优势,而且其本身也是构成当地历史文化遗产生存传衍的文化生态的组成部分,更容易获得当地民间艺人和民众的配合与协助。因此,国外民间组织往往直接参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具体决策过程,成为政府的专业咨询机构。如:意大利法律规定,凡涉及已经列入保护范围的历史建筑、历史街区的拆迁、重建、修缮等事宜,均须征得有关民间组织的同意。这些民间组织定期举行联席会议,讨论施工许可证的发放问题,同时写出意见书并呈报申请者所在地方政府及文化遗产部,为有关部门提供参考。又如:法国很多民间组织被称为“遗产发现者”。他们通过收集有关资料,为遗产申请保护,尤其是在鉴定和保护被忽视文物(如磨坊、炉灶、挂钟、日晷仪、井等)方面作用明显。由于民间组织深谙当地情况,熟悉这些文物的传统使用技法,因此更有资格选定、鉴定和管理这些文物。而且,法国的民间组织越来越多地承担了历史文化遗产信息资源中心的职责,为保护遗产活动提供咨询,传播在遗产保护方面的先进经验。再如:在英国,致力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民间组织所招募的会员一般都是致力于此项工作的专业人士和热心人,其中包括不少老宅的所有者。这些民间组织主要通过为政府提供遗产登记、遗产环境变更、遗址维护以及文物、古代建筑的购入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必要的监督与严格的指导。
4 将市场机制引入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使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获得良性发展。
国外民间组织参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又一途径是通过将市场机制引入其中,使这一工作获得充足资金,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良性发展提供保障。如:意大利民间组织努力将市场机制引入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事业,通过旅游开发,对历史文化遗产实施保护性经营,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获得良性发展。文物旅游已经成为意大利旅游与文化产业的最佳卖点,也是意大利国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在意大利,不但有相当数量的私人小企业从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展示、修复与经营,一些著名的大科技公司也常投入巨资,进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手段及新材料的研发。此外,私人、企业及财团在文化遗产修复与保护过程中也都有不同程度的资金投入。一些企业还常以赞助或成立基金会的方式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给予积极支持,而国家则通过减免税方式,在经济上给予这些企业一定的鼓励,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资金的筹集上呈现出多元化、充足且良性循环的发展态势。又如:英国民间组织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一个亮点是让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入市场,通过科学的市场运作满足国家保护遗产的需要,最为常见的就是将历史文化遗产产业化,通过旅游观光赢得效益。有关资料显示,仅1996-1997年,英国国民信托和英格兰遗产这两个民间组织就利用自己手中的历史建筑与遗址,接待了来自世界各地的参观者各1000万人次,利用自己手中的博物馆及画廊接待世界各地游客各1亿人次,规模之大可见一斑。此外,法国的民间组织也特别重视发挥历史文化遗产的作用。通过对遗产进行鉴定和修复,使遗产恢复生机,发挥作用,并且产生经济效益,能重新使用并向公众开放。为使更多的民众认识遗产,更好地发挥遗产的作用,法国的民间组织还经常围绕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这一主题组织一些宣传、游览或展览等活动,甚至安排演出、音乐会和戏剧表演等活动推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历史文化遗产的产业化也已成为国外民间组织关注的重要方面,它们在这一领域已经做出了积极且有益的探索与尝试。
5 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具体业务。
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具体业务是国外民间组织参与这一工作的更为直接的方式之一。如:在法国,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绝大多数都是通过委托民间社团组织托管的方式实现的。成立于1983年的“古迹信托”是法国最大的古迹托管组织,在过去的20余年中,这一组织不但较好地完成了对各类古迹的托管,而且“适度”地对历史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也使法国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入良性循环状态。在这个过程中,科学的保护理念也更加深入人心。从1995年起,中央政府又将共计100处古迹的托管工作交给了“古迹信托”组织,并规定除了硬件维修费用仍由国家支付外,其他方面的管理与营运全权交由这一组织负责,国家不再进行财务干涉。据称,法国目前共有大小不等、功能不一的民间社团组织18000个。如古迹信托、青少年与文化遗产古迹国际协会、法国传统宅院促进会、历史建筑促进会、法国国立古迹建筑博物馆、古迹基金会、文化遗产专门性博物馆等等,它们都不同程度地承担着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具体工作。又如:为加强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的信息共享,意大利中央政府特别设立了目录及档案材料中央学会、意大利图书馆统一目录及图书目录学情报中央学会、图书修补中央学会等。这些学会拥有独立的行政自和经营权。它们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同所属机关进行业务联系,必要时协调共同的科研计划、编目计划和保管计划,并与意大利及世界各国研究机构建立广泛的业务联系。国外民间组织对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具体运营使其能够更为细致有效地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对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作用。
三、国外民间组织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作用对我国的启示
关键词:民族;民族意识;教学;培育;紧迫性
中图分类号:G7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6959(2009)02-0111-04
民族意识是反映属于某个民族或民族联合体的人关于本民族或民族联合体及其与其他民族或民族联合体之间关系的各种情感和观念的社会意识。它包括单一民族意识和民族联合体意识。前者亦即狭义的民族意识,如56个民族各民族的民族意识;后者亦即广义的民族意识,如中华民族意识。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56个民族,56支花,56个兄弟姐妹是一家”,形象地唱出了我国的多民族特性。不同的民族由于所形成的历史时期不同,所处的地理环境不同,生产方式和生活条件不同,便形成了不同的民族风俗习惯、不同的语言:不同的情感和心理特征,一言以蔽之,形成了不同的民族意识。民族意识的有与无、健康还是狭隘,对民族的自信心与凝聚力、团结与稳定、发展与繁荣、和谐与兴盛都有着巨大的影响。随着对外开放的深入和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内各民族间、世界各民族间的交流日益频繁,学校中培育民族意识的任务日益艰巨。然而,我们当今的教学,无论是中小学还是大学,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关于民族意识培育的缺失。民族意识淡薄,民族认识模糊,民族意识表达存在非理性化和虚拟化,甚至狭隘、极端。这与全球化、城市化、网络化对民族意识带来的挑战不匹配,与全国各族人民所期盼的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愿不相称。教学要迎接挑战,加强培育民族意识。
一、全球化与多元化对民族意识培育的挑战
全球化,首先表现为经济的全球化。经济的全球化带来的总是资本、商品不断寻找市场,县界、省界、国界不断被超越,跨国公司铺天盖地,人才流动的范围和数量迅速扩大,“全球的竞技场变平了,世界变平了。……平坦的竞争平台不会仅仅吸引各行各业的创新人才,给他们激情和力量,同样,愤怒、失意的人们甚至是人类的败类同样会更容易集结起来。”全经济体的发展速度、密切合作的程度及其复杂性令人惊奇,强势经济挤占弱势经济的现实日益突出,发展中国家处于弱势的民族经济无形中受到打压,民族产业的发展受到冲击和不同程度的遏制。其次,表现为文化的多元化。几乎与经济的全球化同时相伴的乃是多元文化的出现。地球上的各个知识中心统一到了一个单一的全球网络中,世界各民族的文化相互交流展示,并“以其文化特异性共同构成了世界文化的多元性,全球化使得丰富多彩的各民族文化极大地丰富了我们的视野,同时,在世界范围内的交流和碰撞日益激烈。这既为华夏民族的文化吸收和借鉴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发展和创新民族精神提供了有利条件,也对保持中华民族文化的特色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再加之近代以来,现代化进程中我国文化所处的弱势地位,“弱势文化加上全球化,如果再缺乏应有的文化自觉和清醒的民族意识,就会出现难以预计的后果。”第三,全球化还表现为信息化。世界变平是科技、是电脑、是Windows和Google搜索引擎、是因特网、是光纤“高速公路”带来的。正是电脑、电子邮件、网络、远程会议和各种新软件将各类人才联系在一起。信息化以及与之相伴的网络化是一把双刃剑,既能使人不出家门即可获得铺天盖地的大量信息,又能缩短人们交往沟通的时空距离,使得交流更方便、搜索更快捷、影响更深入。但是,经济和文化较为强势的民族和国家也通过信息的强势,对发展中国家和民族进行政治理想、价值观、生活方式等方面的文化渗透。同时,信息化还使得一个国家、民族处在一个信息透明、开放的环境中,各种各样的观念、思潮、商品、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不断地冲击着人们的感官和心灵,很多影响温情脉脉、不露声色,但却让人毫无戒心和不加防备地潜移默化、耳濡目染。
世界在变,人们使用的技术手段在变,生活方式、思维方法也在变。但是,几十年来变化缓慢的却是学校和教学。我们的教学几十年如一日地信奉着传授知识、发展智力、培养能力、养育个性的任务,事实上是专注于应考需要的“知识”。教学作用和任务的窄化、细化和具体化,极大地限制了人才的全面发展。教学的任务和作用也必须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而不断地更新、改造和拓展,民族意识的培育、民族精神的弘扬必须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新世纪以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意识到了当前教学与社会发展要求的矛盾和差距,提出“为了中华民族的复兴,为了每位学生的发展”的根本任务,特别重视“体现时代要求。要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革命传统……”。即使这样,在具体教学中,无论教学目标还是教学内容、无论教学理念还是教学方式,仍然普遍地存在着严重的应试倾向。只重视升学所需知识的死记硬背,至于学生的民族身份是什么、各民族的心理特点、文化背景、风俗习惯怎样,很多缺乏责任心的教师很少在教学中真正关心和了解。有的教师甚至自身也缺少正确的民族知识和健康的民族意识。对民族精神的培育,理论和口头上说重要,实则难以真正落到实处。致使国内各民族以及世界各主要民族间的文化特色和文化背景彼此不了解,缺乏必要的相互关心,民族文化的安全问题面临着极大的挑战。殊不知,“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没有现代科学,没有先进技术,就是落后,就是衰弱,一打就垮,受人宰割;然而,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没有民族精神,没有人文文化,就会空虚,就会异化,不打自垮,甘愿为人奴役。”因此,在我们的教学中,作为单一民族的民族意识要加强,超越单一民族的“国族”意识更待加强。
二、城市化与市场化对民族意识培育的挑战
城市化是社会文明的集中体现,是社会变迁与发展的直接动力和必要途径,城市化的过程必然带来市场的繁荣,而市场的繁荣又加快了城市化的进程,城市化和市场化相互交织又必然会带来城市居民成份的变化,多民族交融、多元文化并存、具有不同风俗习惯和的民族共同生活和生存于同一个人口密集的城镇,交流、交往日益便捷,但世界性的民族矛盾和民族冲突问题难以避免。随着我国解放思想、对外开放政策的深入,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经济迅速发展,公路、铁路、民航、船运等立体运输网络逐渐形成,座机、手机、网邮、快递等多渠道通讯工具日益建立,不同国家、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以及国内各民族间经济、生活、交往日益频繁,同一个少数民族居住比较集中的聚居现象受到一定的冲击,以汉族为族体的多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局面更加典型和突出。如维吾尔族、藏族以及其他一些少数民族的特产和特色文化在内地颇有市场。美国、德国和日本的汽车,韩国的服饰和化装品也都在我国有一定的人气。从利弊而言,这本有利于民族间的交流与合作,有利于我国各民族间的 大团结。但由于彼此间长期形成的语言文字、生活方式、思维习惯等民族文化的不同,产生磨擦和矛盾的可能性也逐渐加大,“多民族人口的生产生活纳入到一个共同的有限的时空中,既有利于民族交往和民族融合,但在民族关系与民族交往上也面临着众多的考验和变数。”同时,本已长期居住在城市中的民族或汉民族或少数民族,由于缺乏一定的民族意识或民族意识模糊、淡薄,彼此的生活习惯相差较大,又缺乏必要的沟通交流,误会和冲突也时有发生,因相互缺乏尊重而闹出矛盾的事情屡见不鲜。由于市场的普及化,商品经济的繁荣,此种现象又关涉到各个层次、各个年龄段的人群。如买羊肉串的小朋友看到穿着民族服装的新疆生意人,会好奇地问东问西;在做生意的内地商家,必须有一定的藏民族知识。因此,城市化和市场化迫切要求各民族的所有民众具备一定的民族意识,对民族和民族问题有正确的观点和看法,既要有对自己所归属的单一民族的认识,又要能够站在大民族观即中华民族的境界上认识中华民族立于世界民族不败之林需要各族人民肩负起神圣的使命和责任。同时,还要有世界民族意识,力所能及地了解、关心和维护不同民族的生存、发展、权利、得失、安危和利害,在“各民族不分大小、一律平等”理念的引导下,贡献每一族群应尽的义务。然而,这些正确的民族意识和健康的民族理念对每一个体来说,不是遗传得来的,也不是顿悟的,而是教育得来的,而占主导的是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教学作为学校长期的经常性的中心工作,担负着培育民族意识和弘扬民族精神的神圣职责。
三、终身教育与高等教育大众化对培育民族意识的挑战
摘要:城市民族工作是民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阶段,城市少数民族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城市少数民族工作面临着一些新挑战。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民族工作,要推动民族工作社会化,处理好政府、民族社团、民族成员三者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城市民族工作;城市;少数民族;民族工作社会化
中图分类号:D6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269(2013)01-0057-04
城市民族工作是民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现阶段,我国城市民族工作的总体状况是好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口流动的加快及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城市民族工作面临着新形势。分析城市民族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加强城市民族工作的对策和措施,是当前城市民族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城市少数民族的新情况
城市民族工作是以城市少数民族问题为对象的工作。城市少数民族是指居住在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内,由国家正式认定的汉族以外的各民族[1]。由于城市是一个地区对外开放的窗口,是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对周边地区具有辐射和带动作用,再加上民族问题的敏感性和连带性,城市民族问题往往会演变成整个民族和某一民族地区的问题。城市民族工作的范围和内容在不断扩展。
(一)民族结构随着少数民族人口的增加而多民族化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并完善,城镇化速度加快,原有城乡界限被打破,中华民族迎来了空前的人口大流动大迁移。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群众走出原居住区,进入了城市。以天津市为例,城市多民族化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少数民族人数增长。资料显示,1953年天津市少数民族总人口有94121人。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时,天津市少数民族总数为131528人。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少数民族总人口为164262人。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少数民族总人口为202654人。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少数民族总人口为266871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少数民族总人口为331327人。
2.少数民族成分增多。天津市在1953年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有少数民族19个;1964年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有少数民族24个;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有少数民族29个;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有41个少数民族;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有49个少数民族;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有少数民族53个。
3.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激增。截止2010年底,天津市共登记有流动人口3024118人,其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约有2万人,并且表现出结构新、层次多等特点。天津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具有以下特点。从民族成分看,天津市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成分多样,主要有回族、朝鲜族、土家族、蒙古族、满族、维吾尔族近30个民族。在天津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满族、朝鲜族、回族、蒙古族都在万人以上。他们中的一些人在天津仍保留着本民族的风俗习惯和服饰特色。从来源地区看,他们主要来自东北、西北和西南地区,以新疆维吾尔族,四川藏族、羌族,青海、甘肃、宁夏回族,东北三省朝鲜族为多。从居住情况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生活条件一般较差,大多居住在打工单位内部、出租房、居民家中和工地现场。同时,因在语言、生活习惯等方面与当地居民有所不同,出现维吾尔族、藏族、朝鲜族相对聚居区20多片。从行业看,他们主要从事制造、建筑、餐饮、住宿、游商等10多个行业。来自不同地域的少数民族从事行业也有所不同,宁夏少数民族主要从事建筑行业,四川少数民族游商较多,甘肃、青海、新疆回族、撒拉族、维吾尔族经营餐饮生意较多。从年龄结构看,青壮年比较多。但是在来天津市创业较早的朝鲜族中,近年来老年人比例大大增加。这是由于许多到天津市工作的朝鲜族在事业取得一定进展、有一定经济基础后,纷纷将老人和孩子接到身边。
(二)多元文化相互交融
文化是以象征符号为基础,是人适应环境,并与他人分享意义、表达自我的符号体系。文化是群体特有的标志[2]。不同文化以自身价值观和信仰为核心和基础形成特定文化模式。这种文化模式“是一个地区文化中的文化特质按一定的内部关系构成的协调一致的体系”[3]。不同文化模式之间具有显著的差异性,但文化也有整合的趋向。“人们从周围地区可能的特质中选择出可利用的东西,放弃不可利用的东西。人们还把其他的特质加以重新铸造,使它们符合自己的需要。”[4]多民族化的城市民族格局带来多元文化的交汇融合。作为文化载体的少数民族人口涌向城市,不仅活跃了城市经济,加强了各民族之间的经济交流与合作,同时将本民族的传统文化带入城市,丰富了城市文化的内涵,促进了城市文化向多元化方向发展。不同文化彼此适应、相互融合,在都市与传统之间孕育着一种蕴含多种文化元素的城市文化,为城市的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三)民族意识逐渐增强
民族意识是特定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积累起来的对客观世界的反映。民族意识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民族意识包括民族认同意识、分界意识、交往意识和发展意识等;广义的民族意识是一切具有民族特点的各种观点的总和[5]。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促进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文化水平和素质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但由于自然资源和技术水平等条件的限制,民族和地区间的经济发展差距逐步拉大。少数民族进城务工人员普遍文化素质较低,就业技能差,其谋生手段具有明显的本土性。从职业分布的角度来看,他们主要分布在以体力劳动为主的行业,收入水平较低[6]。窘迫的生活现状使他们很难融入城市生活,处于城市生活的边缘,形成了巨大的心理落差。以本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为主要内容的民族意识便逐渐增强,表现在更加关注民族间的发展差距,迫切要求发展本民族经济,维护本民族形象,更加关注涉及本民族各种合法权益的保障等。“民族意识的增强,是民族差别、地区发展差距的一种反映。只要这个大环境继续存在,只要发展差距继续拉大,民族意识的增强也会继续存在,并且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发展,可能对民族关系产生某种不良影响。”[7]如何使觉醒的民族意识回到理性的轨道上来是当前城市化进程中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和目标。
二、城市民族工作的新挑战
一、国家认同的内涵
“国家认同”属于是政治性概念,国家的出现,就必然有国家认同的产生。虽然长期以来,有关专家对于国家认同都有着不同的界定,但是,都涵盖着对国家主权的认同和对国民的认同,处于不同的社会时期,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国家认同的概念会从不同的角度有所延伸。目前对于国家认同的概念,除了强调其中的政治性之外,还涵盖着文化认同,并将原有的抽象的认同感转为实践性的国家认同行为。这就意味着,国家认同已经由原有的形象化转为对国家利益的维护。那么,国家认同的概念就可以概括为一个国家的公民对于本国所形成的强烈的归属感,且不仅从心理意识上产生维护国家主权的意向,而且还会从自身的行动出发,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利益对于侵害国家利益的行为要坚决抵抗。可见,国家认同的概念中包含着对本国政治、文化和民族的忠诚,是针对三者所建立的共合体的合法性而形成的主动认同。[1]
二、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国家认同教育现状
受到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加之家庭教育以及个人认知的不完善,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的国家认同行上存在着一定的偏颇。
1.社会环境对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国家认同教育的影响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推进了各国金融贸易的一体化发展,各国的资本和人才在各国之间流动,使一国的公民无论是国家归属感以及文化的认同性上,都缺乏主观意识。新疆地区的少数民族的大学生普遍具有浓厚的本民族意识,受到世界经济冲击,使少数民族大学生的目光越来越关注经济发展而忽视了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导致部分学生更为亲近西方文化,同时受到西方价值观的感染而缺乏对中国国情的考虑,因此而造成了对国家制度的不满,对现实生活的不满,甚至于开始怀疑执政党的能力,由此而逐渐对国家认同有所削弱。
2.学生自身因素对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国家认同教育的影响
从少数民族大学生自身对于政治理论课程认识不足,导致其形成狭隘的民族意识,因此对国家认同感有所降低。
对于高校的政治理论课程,少数民族大学生并没有形成正确的认识导向,而是将政治教育看做是与己无关的大道理,只要能背书,就可以通过考试。更有部分学生存在着功利思想,认为用人单位更为看重专业技术和工作能力,学习政治理论课明显是在浪费时间。在高校教育中,政治理论课是有效开展国家认同教育的重要途径,如果学生没有对政治理论课树立正确的意识,就难以获得国家认同教育的良好效果。
此外,部分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民族意识过于狭隘。在大学生活中,当这部分学生认识到自己的民族习惯以及服饰文化与其他的学生存在着差异,就会通过强化民族意识以形成心理归属感。针对于民族差异性,虽然部分少数民族大学生可以理性对待,但是对于不认同民族之间所存在的矛盾却难以理智处理,结果使得少数民族大学生国家认同感有所降低。
三、强化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国家认同教育对策
1.对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国家认同教育予以准确定位
新疆高校对少数民族大学生实施国家认同教育,就是按照国家,从社会发展的角度对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开展国家认同教育。教育内容主要涉及到新疆地区由于人为环境的影响而形成的特殊的社会坏境,针对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的心理特点以及生理特点实施国家认同教育。在实施国家认同教育的过程中,要根据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的特点选择合适的教育内容,并实施具有针对性的教育方法,以通过引导少数民族大学生树立起国家认同意识,增强少数民族大学生的国家认同情感,并组织少数民族大学生参加教育实践活动,以深化国家认同行为。[2]
2.提高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对国家认同教育的认知
对新疆高校的少数民族大学生开展国家认同教育,确立国家认同教育目标是一项重要的环节。那么,就要建立在认知的基础上,提高少数民族大学生对国家认同教育的认知,这就需要引导少数民族大学生树立起国家认同意识。在对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开展国家认同教育时,要对其双重身份属性予以认可,即其既是中华民族的一员,也是本民族的成员,以此对少数民族大学生对中华民族予以认同,使其对于自己的身份以正确定位。少数民族大学生以正确的民族意识,就会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对国家认同起到促进作用。促进少数民族大学生对政治的认同,就是使其意识到选择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性,从而形成对执政党的认同,不仅可以激发少数民族大学生参与政治,而且还能够维护现有的制度,以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3]
3.利用校园文化开展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国家认同教育
开展少数民族大学生国家认同教育,要将思想政治理论课充分地运用起来,并以整治理论课程内容作为国家认同教育的核心而展开。为了形成良好的国家认同教育环境,要将校园文化的导向作用发挥出来,使学生通过发挥特长、发展个性而提高自信心。当学生的发展和进步得到尊重和认可,就会融入到集体中,在陶冶情操的同时,还构建了健康的人格,使各项活动的参与意识有所提升。
一、坚持正面引导,培养少数民族学生积极健康的民族意识 ,积极参与到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中去。
每个民族的意识都有积极的因素,也有消极的因素。根据少数民族学生民族意识较强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养少数民族学生健康积极的民族意识很有必要。为此,我们要了解少数民族的历史、现状和特点,熟悉他们的风俗习惯,尊重他们的语言文字和,引导他们建立健康文明的思想观念。要反对民族歧视,教育各族学生说有利于民族团结的话,做有利于民族团结的事,开展有利于民族团结的各项活动,使各民族学生从思想上真正树立起互相尊重、互相信任的观念,进一步增进民族团结。把少数民族学生对民族问题和政治地位敏感的特点与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结合起来,激励他们为振兴民族、振兴中华而努力学习、立志成才。
要突出抓好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少数民族学生从自己做起,弘扬积极向上的民族意识和精神,发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优秀传统,树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观念,摈弃民族意识中消极的、不利于民族发展的观念,进一步提高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努力使自己成为本民族的优秀人才,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振兴民族经济、繁荣民族文化事业。此外,应注重日常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创新,形成科学、合理的少数民族学生教学管理模式,并把制度建设与校园文化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使少数民族学生获得更多的锻炼机会,通过活动充实他们的业余生活,达到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
小学生可塑性强,在南疆目前极端化思想较严重的情况下,学校多次召开教师大会,要求教师结合去极端化教育,对学生进行正确世界观、宗教观教育,培养学生同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进行坚决斗争的思想意识。有部分教师通过自学掌握了少数民族语言,他们利用家访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收到了理想的效果。在汉语学校上学的大多数少数民族学生,不论是学习成绩,还是其它方面都有其长足的进步,这也是多数少数民族学生家长要送子女到汉语学校就学的主要原因。少数民族学生在汉语学校上学,学校不仅要教给他们知识,更重要的是利用好这个平台,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培养出真正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加强辅导,使少数民族学生确立明确的学习目标
学习目标的确立与良好方法的掌握是提高学习效果和质量的保证,也是少数民族学生入校后面临的主要任务。学习目标的确立对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很关键。部分少数民族学生学习积极性不足、学习成绩不好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没有确立明确的学习目标,没有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因此,我校召开专门会议,选出最优秀的教师,加强对少数民族学生的辅导工作。这些教师针对少数民族学生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具体的辅导方案,开展“一对一”辅导,这种做法深得学生家长欢迎,也使少数民族学生的学习成绩得到有效提高。要教少数民族学生学会客观地认识自己、评价自己,确立切合自身实际的学习目标和方法,产生紧迫感、危机感,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学习成绩。我校由于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教学成绩较高,在全县各族人民心目中有很高的威信,全县各民族学生家长争着送子女到我校就读。我校利用这一契机,在抓好提高少数民族学生学习成绩的同时,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促使教师改进教育教学方法,使我校各方面得到长足发展,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稳定做出来一定的贡献。
三、把“特殊照顾”与严格管理有机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