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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教育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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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教育的目的

法治教育的目的范文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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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教育的目的范文第2篇

论文摘要:《职业教育法》颁布实施12年来,我国职业教育取得了快速、长足的发展。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职业教育呈现出若干新特点。相对静态的立法未能同步适应甚至制约了职业教育的继续推进和深化。试图对现行立法存在的不足进行分析并提出修改建议。

一、立法目的的内涵及研究意义

按照《新华词典》的解释,目的是“人们想要达到的境地和希望实现的结果。”对于目的的规划和确定是人类作为高级动物的特有活动,是思维的产物。“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用蜂蜡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头脑中把它建成了。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人之于其它动物最根本的区别就是脱离了或有意识地试图脱离行为的盲目性。在进行某项工作之前,人们总会在头脑中预先勾勒出一个理想结果。进而选择自己的行为模式。立法活动也是如此,甚至体现得更加淋漓尽致。作为调整社会关系最重要的规范,法律的制定是一个系统、复杂的工程,并并非是对法条的无序堆砌。此时,明确的立法目的能够让立法者透过纷乱繁杂的法律现象,把握法律的本质,使得法律在宏观框架上结构楔榫;微观表述上主旨分明。当立法者在进行职业教育立法时。自然也会对其运行所达到的目标有一个要求或预期。明确的目的性使各个相对独立的法条由一个隐含的主线串连起来,形成互不冲突、协调一致的整体。

立法目的是立法者结合自身需要,通过对法律固有属性的认知、判断和选择,从而形成的以观念形态表达的一种预期结果,即法律制度设置和运行所产生的理想结果。“目的是全部法律的创造者,每条法律规则的产生都源于一种目的,即一种事实上的动机。”目的论是法律制度的本源性理论,是对该部法律的高度抽象和概括。如果把一部法律凝练为一句话,没有什么立法目的更加传神、更加精恰了。因此,职业教育法立法目的的确定,必将深刻影响着整部法律的面貌以及实际运行的效果,而含混而不明确的立法目的则势必导致法律文本的松散和缺乏指向。

二、现行立法目的的表述及其评价

鉴于立法目的提纲挈领的指导作用。我国在成文法结构安排上往往于法律文本的开篇就开宗明义地阐明本法的立法目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一条:“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据教育法和劳动法,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一条:“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共高等教育法》第一条:“为了发展高等教育事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法,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如果将三部法律的目的条款相比较,会发现职业教育法与后两部法律虽然在具体表述上不完全一致,但实质上均着眼于“发展教育事业,促进社会主义建设”。从表面上看,将发展教育事业,促进社会主义建设作为教育类法律、法规的立法目的似乎并无明显的不妥之处,作为教育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职业教育势必成为科教兴国战略的必要手段,为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挥重要作用。但是这一定位却使得职业教育法丧失了自身独立的个性表达。

首先,职业教育法的目的应当定位于别化的特有目的。各项教育法律、法规之间是一种相互分工、相互协作的关系,并共同服务于教育法体系“发展教育事业,促进社会主义建设”的体系目的。这种情况就像在一个蚂蚁种群中,存在着雌蚁、雄蚁、工蚁和兵蚁这些不同种类的划分,它们都有着自身存在的意义和各自不同于其他种类的目的。有的负责繁衍后代,有的负责觅食和建造巢穴,有的负责抵御外来侵害。如果不加区分地把不同种类蚂蚁的目的都看作是维持种群的存在和繁荣,就混淆了它们的角色和存在价值,无法真正判断它们各自特有的行动目的。职业教育法作为教育法律体系有机的组成部分,在体系中扮演着独特的、不可替代的角色,有着自身独立的目的。对其加以盲目提升和混同,必将使得整部法律的构建缺乏指向而使得法律的实际运行效果大大折扣。正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为首要目的一样,就职业教育法的立法目的来而言,其目的也是个别化的,应当强调其个性,“没有必要专门阐述部门法所共有的根本任务。”

其次,职业教育法的立法目的应当定位于直接目的。正如一所学校购买教学设备的目的就是为了改善教学环境,提高教学水平,如果一定要把该行为的目的看作提高人类整体文化素质抑或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之类的,就不免有些过于牵强了。这并不是说立法目的就是功利而短视的。应当看到,目的是主体的目的,这种内在性的特点决定了立法者对某项制度设计、运行的预期和设想,带有较为浓厚的主观色彩和直接的需要表达。立法者在合理范围和尺度内,能动的选择和有目的性的设计,意图有针对性地解决实践中的当务之急。因此,职业教育法立法目的不能仅仅成为教育法律、法规普适性规律的重复表达,大而化之地把“发展教育事业,促进社会主义建设”作为本法目的,对立法和理论研究均无裨益,理应围绕和突出“职业教育”这一主题,发掘职业教育法的固有属性和基本功能。并直接、明确地表达出来。

三、职业教育法立法目的的理性回归

法律文本的表达并非始终同立法者的心态完美契合。目的是人类思维活动的产物,是以观念形式存在的,这就决定了目的不可能是静止的、一成不变的,因为人的思维本身就是变化的、渐进的。目的在最初形成时可能是含糊的甚至有所偏差的,但这没有关系,人类作为一种高级动物之所以能够完成从猿到人的进化,并逐渐对身边的世界进行合理改造,正是因为人类能够不断地,能动地修正自己行为的目的,使之日趋理性。同样,立法者理念的重大调整也会相应地引起立法目的的变化。职业教育法的立法目的不能拘泥于法条的实然表述,而是应到探寻其应然状态。

如前文所述,应当从职业教育实践性、应用性、针对性的特点人手,结合受教育者和实践层面的需要,发掘职业教育法个别化的直接目的,进而生成结构严谨、意旨鲜明的法律文本。对此,德国《联邦职业教育法》明确规定“职业教育旨在针对不断变化的劳动环境,通过规范的教育过程传授

符合要求的、进行职业活动必须的职业技能、知识和能力(职业行动能力)。它还应使获得必要的职业经验成为可能。”在这一立法目的指导下,德国为了加强职业教育的实践性,采用“双重职业训练制”,学生部分时间在学校学习理论知识。部分时间在企业进行实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了增强应用性和针对性,一大批职业教育学校建在著名的大企业周围,以便更好地与企业合作。利用企业的优势,按照企业的要求,培养高技术人才。“如德国伊斯勒高等技术学院周围是奔驰、HEG等大企业,曼海姆高等技术学院紧邻德国三大化工企业之一的BASF公司”近年来,我国职业教育在国家的重视下得以高速发展,职业院校招生规模从2002年的不到400万人快速增至810万人,然而在这一发展历程中,很多矛盾和弊端开始凸显出来,例如青年教师比例较大。缺乏教学经验和相关行业领域从业经历:例如,教学投入不足,教学和实践相脱节,无法满足行业需要等。为了防止职业教育停留在粗犷式的低水平发展模式,可持续地为社会提供高素质的劳动者。我国职业教育法立法目的表述上同样应当脚踏实地、切中实质。以促进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实际应用能力为目标,以就业和市场为导向。

四、立法目的重构对“教”与“学”的导向作用

(一)严格教师任职资格,构建高素质的师资队伍

我国职业教育法对于教师任职资格只字未提,这也是现行立法的一大缺陷。教师是教育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主体因素,教育的社会职能必须通过教师才能得以实现,因此教师队伍的素质直接影响到教育的实际水平和效果。当前。我国职业教育处于高速发展中,然而教师队伍无论在数量和水平上都与培养高素质的劳动者、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明显不相适应。职业教育要想提高质量、加快发展,解决师资建设迫在眉睫。

纵观发达国家的职业教育,对教师素质和任职资格均作出了严格要求。除了学历上有一定要求外,还特别强调实践经验。德国《联邦职业教育法》第三节——教育机构与教育人员的资质,对教师任职的专业方向和从业时间作出明确规定。实践中。德国的高职师范学院毕业生不能直接任教。必须先参加国家组织的第一次职业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者获得实习教师的身份,进入政府开办的教师实习学院进行两年的实习。两年中,三分之一时间在实习学院接受更高层次的师范教育。完成两年实习、教学和师范理论学习后,他们才可以参加国家组织的第二次职业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者才可能获得正式岗位资格证书。因此,我国在推进职业教育进程中,亦应重视教师之一主体因素,建立行之有效的遴选和培训机制。

(二)在学习过程中突出实践性

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并非培养理论性和研究型人才,而是为社会输送具有很强动手能力的人才。学有所成。学以致用,将所学技能迅速应用于工作中,是职业教育追求的目标。有鉴于此,西方发达国家的高职学校都特别重视提高实践教学内容的比重,把培养学生的技术应用能力、动手能力作为教学的中心环节,

首先,在教学活动中,应当提高实践环节比例,将其作为培养学生的重要手段。这不但能够实时检验理论的掌握情况,还切实增强了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我国职业教育由于投入不足,实践教学所需仪器、设备和材料等往往不能到位,导致实践课时不能落实,理论讲授比例过大,学生缺乏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而这一情况在经济相对落后,基础较为薄弱的西部则显得尤为突出。长此以往,势必使得职业教育的效果大打折扣。其次,在教学过程中应密切联系相关企业。世界银行国际咨询专家万·亚当斯指出“强调企业、行业和学校之间的关系,确保学校所提供的技能是行业所需要的技能。我们需要让学校承担起学生就业的责任来,使学校的运行更加着眼于市场本身。”企业可以给学生提供完整、真实的实践过程,这是学校的模拟、实验等教学手段不可比拟的。更重要的是,通过密切联系用人企业,可以及时了解生产领域的新技术、新动向,使得教学活动与市场需求相同步。

参考文献:

[1]新华词典[Z].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A].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

[3]E·博登海默著[美],邓正来译.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

[4]李心鉴.刑事诉讼构造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

法治教育的目的范文第3篇

[关键词]项目教学法;中职英语;应用

[中图分类号]H31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6167(2016)03-0160-02

随着经济的发展、历史的演变,我国的教育除了要延续传统的教学方法之外,也要对现在的教育方式进行创新,使之在文化方面能够与世界文化相融。因此,我们要改革教学方法,完善教学设施。在我国中职英语教学过程中,为了保证教学质量和就业目标,就要在中职英语教学过程中加入项目教学,使英语教学取得有效成果。中职英语教学中的现状及问题改革开放以来,英语一直作为中职教学中的一项重要学科,越来越受到大众的关注。随着我国加入WTO后,中职院校对学生的英语教育更加重视,并且也将专业英语渗透到学生的学习生活当中。中职学生的英语基础较差,英语学习环境不理想,教师要在学习过程中改善教学环境,改进教学方法。但是,在英语教学的创新过程中,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例如:在中职英语教学中开展项目教学法,仍存在教学目标不明确、方法落后的现象。传统的中职英语教学都采用的是老师讲、同学听的模式;在教学活动中,教师为教学的主体,学生被动地接受知识,难以调动学生学习英语的积极性。另外,因为就业的关系,中职英语教师也更加注重英语学习的实用性,从而有利于学生的就业。但是,由于不少教师还没有认识到这一点,教学目标不够明确。

中职英语项目教学法应用的特点及重要性

(1)中职英语项目教学法应用的特点

与传统教学法相比,项目教学法实现了教学手段上的创新,并且在教学各方面也有很多特点。例如在项目教学法中,英语的教学项目为教学内容的主线,老师建立一个或者是多个教学项目任务,从而以完成任务的方式来进行教学。其中这些任务就包括:教学大纲中所包括的知识点和学习方法等。在项目教学法的安排过程中,项目的设定也需要学生进行参与,所以,中职英语教学中教师的项目设定也要与同学进行合作,学生在合作参与的过程中自然而然地记住了语法、单词和句型等知识点。并且,在项目教学法中,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体,也能有效地提高英语学习的质量。随着教育的改革,教师及学校在教学的过程中也要重视举办教育活动,从而也就将课堂的教学方法努力转变为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方式,从而传统教学中教师为主的教学特色,使学生明确教学重点,认识到英语学习的重要性,从而才能真正意义上提高英语教学的质量。另外,项目教学法以完成任务为目标,所以,这也就要培养学生的独立学习性。在教学课堂中,老师可将学生分成不同的小组,并分配不同的任务,学生通过自己的努力,在完成学习任务的过程中,完善自己的知识,全方位地锻炼听、说、读、写能力,从而达到提高学习英语兴趣的目标。

(2)中职英语项目教学法应用的重要性

中职英语教育在使用项目教学法时,首先就要明确项目教学法的应用意义。因为,当前的中职学校普遍采用的教学方法就是项目教学法,所以,在构建及思想方面就是将学校的学习内容以项目的形式整合在一起,从而使老师和学生共同来完成这项教学任务。所以,目前我国的中职院校在英语课堂中融入项目教学法就是打破了传统教学思想,从中加入了创新的元素,也以创新的教学方法来取代传统的教学方法,并且,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率。我们也可以从中看出,项目教学法在应用过程中,对传统教学方法最大的冲击就在于改变了教师的上课模式。因为传统的教学方法是以教师为主,学生为被动的主体。但在项目教学法的英语教学中,所有的项目都需要老师和学生共同完成。所以,在制定题目、收集资料、施行步骤和实现目标的过程中,老师和学生要进行沟通和总结,在学习过程中,增强中职学生英语的实用性,同时也可以增加学生英语学习兴趣,还能达到高效的英语记忆。

加强项目教学法在中职英语教学中的应用对策

(1)根据学生需要选定不同题目

在中职英语教学过程中,要实施项目教学法,教师必须要对整个教学制定完善的项目,并且,还要根据其教学经验以及学生的实际情况选定项目的主题,从而让学生更多地了解有关其专业和就业方面的知识。所以,教师在中职英语教学大纲和学期的教学目标方向中要明确实施项目的目标及题目,然后,学生根据自己的专业,从中寻找项目题目。并且,这些题目要尽量包含所有专业学生的教学目标及方向,从而在最大的限度中,让学生练习英语、交流英语,使项目教学能够确立其实用性。比如:对于旅游管理及市场营销专业的学生,教师在创设英语教学模式时,就要让学生能够进行简单的旅游及市场营销方面的交流,从而在教学培训过程中,让学生融入工作岗位的角色,达到真正地使用英语,满足学生的就业要求。在项目教学方法的使用中,学生要真正能够利用英语增强自身的就业能力,从而达到教学的效果。

(2)开展独立小组采集信息并设置讨论模式

中职英语教育采用项目教学法,就要使学生与教师共同完成项目任务。在项目教学法的使用过程中,教师要创建一个有利于学生记忆英语的环境,加强学生对英语信息的整理和记忆。所以,教师就要为学生建立一个良好的信息采集环境。另外,在收集材料后,教师还要全面地对学生进行项目教学的落实,并确立小组,对采集的信息进行讨论。在选题及相关的课题内容方面,要加强学生对英语学习的贯通能力,从而为每一组学生都创建一个与项目有关的学习环境。在这种潜移默化的环境中,学生建立起良好的英语学习习惯和创新思考模式,进而增强其英语的应用能力。结语随着经济的发展,教育改革势在必行。中职英语在培养学生时,其就业性则更为重要。所以,在教学的过程中,教师也要考虑到学生的就业问题。因此,为了让学生在工作中更好地运用英语,使英语发挥其加分作用,教师就要为学生建立一个良好的英语学习环境,在教学的模式上融入项目教学法。通过这种教学方法的运用,学生认识到英语学习的乐趣,在做任务的同时对英语词汇、语法、句型等进行了解和记忆,从而达到增强教师英语教学能力及质量的目的。

参考文献

[1]白芳.如何提高中职学生的英语交际能力[J].考试周刊,2011(7).

[2]陈标宽.“问题教学法”在中职英语教学的妙用[J].福建教育学院学报,2014(2).

[3]胡晓荣.中职英语教学的特点以及英语交际能力的教学方法[J].神州,2012(27).

法治教育的目的范文第4篇

项目评价是对项目的实施方案、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的全面总结,是对学习成果的客观检验。但项目的评价更注重过程评价,结果的评价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因此,在“多人表决器电路的制作”项目中,教师应设计包括参与状态、电路的设计、电路的安装、电路的调试等全过程的项目评价表,展开包括教师的点评,学生的自评、互评以及专家点评,阶段评价,总评等多主体、多角度、多功能的评价方式。力求做到评价的客观、准确,对检查出的问题,要适当引导并加以完善或纠正;对不同的实施方案,应采取一题多解的解决思路,并加以鼓励和引导。教师在项目结束后的总评很重要,教师通过各方面的评价概括,可总结项目方案在理论设计方面的不足,通过实践检验和研究分析,引导学生吸收他人先进的设计思路来提高自己的设计水平,还可以通过小组成功的完成项目来激发学生对参与实践的浓厚兴趣,促使学生形成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进步的良性发展,也为学生以后的职业生涯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

2在中职教学中使用项目教学法应注意的事项

2.1精心选择项目

项目的选择至关重要,它直接关系到项目实施的成败及学生技能的培养效果。因此,选择项目,需从教学目标、实施的时间、所需资源等多方面考虑,不可主观片面,或者一味图大求新,不考虑教学实际。

2.2完善项目实施基地

项目教学法是工学一体的教学模式,在学习中动手操作,在操作中职业技术和能力不断得到提高,因此,项目实施的基地建设是项目落实的重要一环,利用有限的资金加强项目基地建设是项目实施的重要基础。

2.3教师的指导作用要适当

在项目教学中,实施项目靠的是实现项目任务的内在驱动力,体现的是学生的主体性特征,但如果过分强调学生的主体性,教师不注意适时、适度的指导和监控,不仅会导致项目进展缓慢,学生积极性和自信心都无法保持,甚至会造成项目实施失败,教学目标更难以实现。

3结语

法治教育的目的范文第5篇

【关键词】教育目标; 能力; 智力The development of intelligence is the direct target of middle school education——About imparting knowledge and cultivating ability, the study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development of intelligence

Yang Xinlin

【Abstract】Cried the current middle school is the loudest ability training, however, in the middle school education practice the operability is not strong. The author thinks that the cultivation of ability as the goal of high school education is broad, the development of intelligence is the direct target of middle school education.

【Key words】Education goals. Ability; intelligence 当前中学教育喊得最响的是能力培养,然而,在中学教育实践中其可操作性不强。

究其原因,一是能力概念内涵不清,是指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呢?还是指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生产,生活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呢?二是能力概念外延不确定,社会是发展的,解决今天的问题的能力,不一定能解决将来的问题。如我们上学时学习的珠算能力现在用处就很少。三是一个人一生中所需能力是不可尽举的,学校教育从何培养起?同时这里也把能力的界限未划清,有人理解混同于智力,有人理解混同于技能。所以把培养能力作为中学教育的目标实在是不确而宽泛。

笔者以为中学教育应立足于智力发展,以发展学生智力为目标,以知识传授为手段,培养能力不只是人的教育的终极目的。

什么叫智力?智力是以先天的大脑智商为基础的一般能力。包括观察力。注意力。记忆力,思考力;其中思考力又有想象力,联想力,思维力是发明创造{包括知识创造}的基础条件。智力是人类认识改造世界的前提条件,是人生中的意义最大的因素。

什么是能力?相对于智力,它是一种特殊能力,具体能力,是人在智力与知识的运用下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智力强是能力强的前提,高智力的人会随时相机生出各种能力,智慧。

智力既然是一种能力,也就是能够培养发展的,人的先天智商是基础,发展还得靠后天培养,在中学教育活动中把发展智力确定为直接目标是可能而必要的。

如果在中学教育中离开智力发展谈能力培养,如同把楼建在沙滩上,是垒不高的。

为了发展智力,在普通中学教育必须紧紧抓住知识传授这一过程。这一过程是至关重要的。现代心理学家和教育家把知识分为四类,一类是事实性知识;二类是原理性知识;三类是策略性知识;四类是新信息知识。又有一种分法,把知识分为强势知识与弱势知识。强势知识是指在现实生活中起支配作用,能有长久魅力,能够有效的再生产知识的知识,它能转化并孕育创造;弱势知识是指那些暂时性的,封闭性的或过时的知识,它不能再生新知识。于生产,生活的用处极其微小或没有。人在生产生活中,传授又以学校传授为主。学校传授比其它传授途径有绝对的优势。一是学校传授又极强的目的性;二是传授方法及过程有科学性与规范性;三是传授的知识在规范与系统结构上有其合理性。学校教育中的知识传授的重点是强势知识与原理性知识,是自学力有限的中学生很难把握与理解的。

知识传授过程本身也是发展智力,培养能力的过程。学生在接受知识的过程中,发展了观察力,注意力,记忆力与思考力,这里既有在智力运用中发展智力的方面,也有学习前人思考方法而发展了思考力的方面。另外,策略性知识的传授其实就是在传授一种能力。在知识传授中应该注意的是,在传授知识是要充分发挥以上所述的学校知识传授的优势,否则,会给智力发展,能力培养帮倒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