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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与城乡建设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住房与城乡建设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住房与城乡建设

住房与城乡建设范文第1篇

大家好!我是***。

在这里我以平凡人的心态,参与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的竞聘。首先应感谢国务院领导为我们创造了这次公平竞争的机会!此次竞聘,本人并非只是为了当官,更多的是为了能在国家住房建设进程中贡献出自己的一点气力,在有可能的情况下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我现年55岁,任九三学社中心调研处副主任。1983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行政学士学位,1987年获得中国城市大学城乡建设硕士学拉,1988年进进中国社科院,二十多年来一直致力于研究中国城乡住房建设题目。1995-2000年担任中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顾问,2000-2008担任中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一职。

今天,我来竞聘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部长这一职位,从理论上、实践上、组织治理上,我都有充足的理由来竞聘这一职位:

一、二十多年来,我一直着力于城乡住房建设的研究,有着非富的理论知识,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了数篇关于城乡住房建设方面的学术论文,获得国内外学者的一致好评。

二、近十来年先后担任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顾问和副部长,对此部分的实际操纵,工作程序,工作内空等方面非常熟悉。

三、这些年,在研究城乡住房建设题目时,经常深进调查,有着丰富的城乡住房题目的第一手资料,以及对国家政策在执行与实施过程中碰到的题目也有比较系统的研究。

四、本人原来出身于行政治理专业,因此对政府部分的职员组织、协调及调配有着深进的了解与研究,因此有尽对的能力来组织调配这支队伍。

当前我国的城市化进程正在加快,大量的农村人口涌进城市,住房题目就呈现在我们眼前,而目前我国房价虚高,让很多人看而止步。由于现在人口的活动性很大,以及人们的购买力不足,失业职员和一些低收进家庭在未享受城镇最低生活标准却又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他们的住房困难简直无法解决,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对于生活温饱型的家庭来说是无力支付房款的,政府为之提供廉租房不失为上策,在此提出“居者有其屋”之政府廉租房计划。

一、扩大廉租房享受职员的范围,把私房房客、失业职员、困难家庭成员及活动人口等一并纳进廉租房保障体系。

二、政府通过行政手段要求目前乃至今后都无法售出的商品房转变为廉租住房,以扩大廉租房的房源。政府可以出台鼓励政策和优惠政策。使目前大量闲置的房屋能够提供给住房困难的家庭租用。

三、政府划出专门的土地建设廉租房,提供给那些在拆迁征地过程中无力支付购房款的困难家庭,使他们能够通过正当的渠道租到合适的住房,避免在自行租房的过程中受到不法行为的侵害。

住房与城乡建设范文第2篇

关键词:建设项目; 索赔; 预防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422(2006)01-0090-03

收稿日期:2005-11-28

作者简介:姜早龙,硕士,讲师,湖南临湘人,主要研究方向:工程管理与工程造价;郭天赋,湖北荆门人,湖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工程管理与工程造价

索赔是指在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作为合同中合法的权利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受到损失,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包括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要求。虽然建设工程索赔是维护建设工程合同签约者合法利益的一项根本性管理措施。但是从建设工程合同双方利益、建设工程整体效益、社会效益出发,建设工程索赔的发生次数越少越好。因为建设工程索赔不仅花费建设工程合同双方主体的时间和精力,甚至导致建设工程合同双方主体之间关系紧张,影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顺利履行。因此,在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建设工程索赔预防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所谓建设工程索赔预防是指采取各种可行的措施来预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事件的发生。本文拟从前期工作、设计、招投标、施工等四个阶段进行分析,提出业主方应通过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将索赔发生的概率尽可能的降低,从而达到预防索赔的目的[1]。

1前期工作阶段对索赔的预防

1.1 加强风险管理意识

由于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的条件可能引发索赔事件,业主应要加强工程的风险管理意识,及早了解自然界和社会的风险来源的可能性,尽早采取措施,做好前期准备工作,防患于未然。

1.2 严格控制工程范围

工程范围的变化,可能会引起工程投资失控,也会引起设计图纸、技术规范、施工工期等一系列的变化,都会引发索赔事件的发生。为了避免或减少索赔事件发生,就要要求业主在前期工作阶段对工程做好详细的规划,编写出翔实的设计大纲,考虑各种功能需求,认真抓好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等环节,做好前期规划,优化网络计划等工作力求精密细致,以减少实施中的返工修改。

2设计阶段对索赔的预防

2.1加强勘测工作

施工过程中经常出现实际地质、地形、水文、气象等自然条件与勘测单位提供的资料不符,设计院不得不修改原设计图,承包商不得不调整施工方案,原因在于勘测深度不够,由于种种原因,项目业主多数不够重视勘测工作,有些项目甚至仅有很少量的勘测资料就开始设计和施工,导致大量的工程变更和索赔。业主应聘请经验丰富的专家,对勘测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事先找出特别重要的薄弱环节,及时进行补充勘测,完善勘测资料,让设计和招标工作建立在翔实的勘测资料基础上,以减少后期的变更索赔。

2.2 确保设计质量

业主应通过设计招标或方案竞赛的方式,选择一家资质等级符合要求、技术能力强、设计经验丰富、信誉良好的设计单位。避免因设计单位的能力问题而产生设计安全性不够、设计详图不够、设计漏项等设计缺陷,甚至发生错误设计。并且目前业主方在项目决策后要求设计单位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招标设计,招标完成后又要求在很短的时间内提供满足施工进度的施工图纸。设计单位则疲于应付,很难从时间上保证精心设计,难免出现设计缺陷,从而留下了大量的变更隐患。因此,业主应给设计单位留足设计时间,避免由于时间太仓促致使设计质量低下而导致后期的变更索赔。

在设计图纸完成之后,业主应组织专家作好施工图纸的审查工作。同时,业主应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各专业施工图进行对比审查,重点审查各专业施工图之间有无矛盾、有无设计漏项、是否足够具体。严格的施工图审查将会极大地减轻施工阶段的变更和索赔风险[2]。

2.3 避免或减少设计变更

在索赔事件中,由设计变更而引起的索赔占有较大的比重,一般表现为项目增加、工程量增加、从而造成费用增加、工期延长。设计变更的原因主要有三种:①为设计单位修改设计缺陷而引起的变更;②业主对方案考虑不周或迟迟不能确定,在施工阶段才做出修改调整决定,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 ③由于对地质、地形、地貌、水文气象等条件勘测深度不够,施工过程中实际情况与勘测资料不符,导致被动修改设计,进行变更。

业主应对总体规划、设计方案反复推敲,经深思熟虑后再做是否同意的决定。设计方案一经确定,无特殊情况业主不要轻易变更。否则将干扰承包商的施工进度计划,导致承包商向业主提出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如果变更过多,造成合同外项目增加较多,招标内容与实际结算内容差异较大,必然引起合同纠纷。即便是单价合同,如工程量变动过大,影响到承包商的施工布置、施工设备和劳动力的配置,也会引起重新议定单价的问题。善于利用索赔的承包商是不会放弃这种机会进行讨价的,而且工程一经变更,容易失去原定的质量、进度与价格方面的约束,最终造成投资大幅度增加。

3招标阶段对索赔的预防

3.1 精心制定招标文件

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编制阶段, 编写人员必须熟悉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以及各个分项环节, 对工程建设的每一个分部分项工程都能做到心中有数,并能够准确预测和预见承包商可能提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意向的具体环节;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每个句、词、字甚至是标点符号都应做到无懈可击,且符合法律与惯例,表达意思准确到位,并避免词句产生歧义或多义。如果需要编制标底的话,业主必须科学、合理、准确和适当地制定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标底。在编制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标底时,业主应采用通用的定额取费标准及其它有关规定,同时还应进行大量细致地前期调研,找出符合建设工程质量要求,且运费及报价等均为最合理低价的各种材料及设备的进出场价格。

3.2 严格资格预审

在资格预审的过程中,应严格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

(1)预审财务状况,主要审查承包商的公司法人资格和基本概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有关银行的资信证明及可获得的信贷金额等。若财务状况差,承包商无法保证工程正常施工必须的流动资金,业主将面临较大的风险,如果承包商陷入财务困难,很可能寄希望于索赔来增加工程进度款,这会增大业主方索赔管理的工作量。另一方面,如果承包商发生债务上的原因而违约,业主采取终止合同、进驻现场的方式遭受的损失可能比资助承包商渡过难关更大,因而被迫同意相关的索赔。

(2)预审技术资历。主要审查承包商的工程管理层次和机制、主要管理人员的履历、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的有关素质、施工管理和技术人员的数量及搭配情况等。

(3)预审施工经验。主要审查承包商是否具有与拟招标项目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类似工地条件的工作纪录、已完工项目建设方出具的书面证明、机械设备状况(承包商可用于本工程的大型机械设备能力及其设备寿命状态,尤其是关键设备)等。技术能力差、施工经验不足是工程进度缓慢、工程质量低下的主要原因。如果出现这种不利情况,即使业主方能采取有利的索赔措施,免受工期延迟和工程质量差的损失,也有害于项目目标的实现。

(4)预审履约信誉。主要审查承包商是否诚实信用、公平合作,是否严格按照合同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以及非正常终止合同占全部合同的比例、索赔的金额占合同价的比例、已完工程业主对承包商的评价等。信誉差的承包商,往往采用低价中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不遗余力地进行索赔。这会给业主的索赔管理工作增加很多困难,如果工作不力,还会蒙受重大经济损失[3]。

3.3 重视现场踏勘和答疑

根据招标阶段业主的工作流程,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标书发售后的指定日期,业主集通过资格预审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对该工程进行现场踏勘,随后召开招标答疑会。在答疑会上,各投标单位可以就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情况等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提出。不提出问题者,意味着默认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情况。业主应同样以书面形式向所有投标单位颁发质疑的问题和解答。通过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答疑会,可以帮助投标单位进一步熟悉工程现场条件和理解招标文件,发现招标文件中的描述与现场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地方,对索赔管理工作有相当重要的意义。合同条件中一般规定:“承包商在送交投标书以前,已对现场和周围环境以及可以得到的与现场有关的资料进行了视察和检查,应当认为承包商的招标书是以业主方所提供的资料和他自己进行的视察与检查为依据”。如果工程实施时遇到招标文件中未作描述,而现场踏勘是可以发现和了解到的情况,承包商据此索赔时,业主可以以此为依据,拒绝索赔。

3.4 严格进行评标

业主应对承包商报价的平衡性、施工技术方案以及投入人员、设备等进行综合审查。在建设工程招标过程中,承包商为了获取主动,往往会人为地采用压低报价的策略以获得投标先机,中标后再频繁采用高额索赔的方法获取利润。为避免这种情况出现,业主要详细审查各份标书,并与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标底或基准价进行比较(包括报价的高低及报价构成的合理性),进而将三个有时甚至是全部标书的单价列成表格进行横向比较,以便发现承包商不平衡的报价(特别是严重不平衡的报价)。在此基础上,业主可根据具体情况,或拒绝其不合理的建设工程投标而宣布其标书作废,或者要求承包商对那些问题单价作进一步地澄清,提供更为详细的单价分析计算书和细致的报价分解,以迫使其将那些报高的单价降下来,而减少后期的高额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隐患。

3.5 签订完善的合同

在确定施工单位之后,业主应与承包商签订全面、细致、准确的建设工程合同是预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的基础。所谓全面,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覆盖整个建设工程内容,对可能引起变化的条件如政策变化、地质变化、设计变更、市场变化等因素尽可能考虑周全,尽量避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之外的事件发生。所谓细致,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要细致入微。所谓准确,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必须文字含义准确,对一词多义要有准确注释,不能含糊其辞、模棱两可,以避免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争议。并且在制定合同时,必须将工程的风险做公平、合理及有效的分配,清楚每一项风险发生时的责任归属,以避免不必要的争执。在分配风险时,也应以公平的原则,以合同各方较能承担及能有效处理为原则来分配风险。

此外,业主在与承包商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最常用的预防承包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的方式,就是聘请有经验的法律专家和工程咨询顾问,修改某些常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增加一些限制承包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的条款。

另外,在施工期间,合同双方为了避免小磨擦累计扩大而造成大的争执,可以在合同条款内加入一些预防纠纷的机制,例如香港政府建筑署的“调解争议顾问”的机制。当小磨擦出现时,便由一位中立的调解争议顾问以公平公开的方法为双方解决分歧[4]。

4施工阶段对索赔的预防

4.1 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在合同签订以后,业主应该根据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应当履行的义务[5]。

(1)业主应及时取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规定的应由业主办理的各种法律上的许可,及时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向承包商提供现场进入和占用权, 因为如果业主不能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取得许可并及时向承包商提供现场进人和占用权,可能会导致建设工程不能按照预定的时间开工或者工程拖期,进而导致承包商因工期和费用损失提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

(2)业主一定要注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有关工程款支付的条款规定,尤其是相关条款中的时间限制规定,以避免未遵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关于付款时限规定引起的承包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以及由此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而引起的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事项的发生。因为拖欠工程款除了会引起承包商对工程款及其利息的索赔外,如果长期大量拖欠支付工程款还会造成承包商流动资金困难,增加承包商的融资成本,或者导致承包商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暂停施工或放慢施工速度甚至终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情况发生等一系列的问题。

(3)业主不可随意指示承包商改变作业顺序,不能由于业主负责的原因造成承包商的进度延误。因此,为了减少承包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业主要尽量提供施工条件,尤其是要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认真履行业主的义务,使承包商能够按照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

(4)业主应及时提供合同中规定由业主负责提供的物资、材料、设备等,以避免因此而造成的索赔。

4.2 严格控制工程变更

在设计阶段对设计变更做出了相应的控制,但是在工程实践中工程变更是不可避免。工程变更通常会伴随着计划的改变,因而会造成费用的变动和时间的变化,如果工程变更是非承包商的原因引起的,则会造成承包商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因此,业主和监理工程师要严格控制工程变更指令的签发,这就要求业主和监理工程师要对可以事先控制的工程变更原因进行分析预先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

4.3 保存完整的工程纪录

业主在处理施工索赔时所依据的材料是索赔事件发生过程中的工程记录,包括业主代表工程记录和监理工程师工程记录。虽然承包商在提交索赔报告时,也要附上证明材料,但并非所有的材料当时都经过业主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的审查签字,实际上,大量的资料可能是由承包商单方面提供的。如果业主代表或监理工程师不能同时保存自己的记录,将会无法反驳承包商所提供的证据中虚假的部分,因此保存完整全面的工程记录是相当重要的。

按内容范围,工程记录可分为:

(1)工程施工历史记录、会议记录、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业主代表巡视记录、天气记录、设计修改通知和工程变更联系单等;

(2)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记录;

(3)工程质量记录、抽样记录、试验及检验结果与分析记录、各种质量验收记录;

(4)竣工记录。

4.4 加强沟通与协调

在建设工程施工中,实际上许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事件都是由于协调与沟通不畅所造成的,如果经常沟通,则可能在索赔事件发生以前就可以发现,从而通过协调来解决。因此,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业主应该以合同约定为原则,及时与承包商进行沟通,在承包商的损失发生之前采取措施,就可以避免建设工程索赔事件的发生。

4.5 重视监理工程师的作用

监理工程师受业主委托,对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三大目标进行管理和控制。同时,监理工程师在很多时候又充当独立的第三方,协调和解决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为增进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沟通和了解,起着重要作用。因此业主要督促监理工程师按照监理规范严格履行监理合同和监理规划,及时审核并签署工程开工令,检验材料质量,检查承包人按施工规范和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组织施工的情况,验收已完工程并进行核实计量,审核签署支付申请等等。对不规范的建设工程施工操作、不满意的建设工程,业主要督促监理工程师及时书面通知承包商进行整改,对监理工程师的通知要求置之不理仍我行我素的,业主要及时坚决支持监理工程师向承包商发出停工指令。只有这样才可以减少因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延误、不当判断造成承包商损害而引发的建设工程索赔事件。

5结语

在建设工程中,业主只有在认识了索赔产生的各种原因,坚持以预防为主,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工作,减少己方的违约行为,加强与承包商的沟通,重视监理方的工作,尽量消除索赔发生的隐患,才能降低索赔发生的概率,从而达到预防索赔的目的[6]。

参考文献:

[1] 刘力,钱雅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288.

[2] 白晓峰.浅论建设项目业主对施工索赔的预防[J].四川水利,2005(1):32-35.

[3] 乔兴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预防措施综合研究[J].重庆建筑,2005(5):42-45.

[4] 丁勇明.加强合同管理预防和减少索赔[J].水力发电,2001(7):7-8.

住房与城乡建设范文第3篇

1.引言

该项目位于重庆,占地面积约50083m2,建筑面积111064.14 m2,绿化面积:15024.9 m2(绿化率30%)。

该项目需采用非传统水源(雨水)作为绿化浇灌用水和道路冲洗,经过甲方工程师交流和查阅相关图纸,确定了雨水管网覆盖的雨水汇水面积为28046.5 m2,其余的雨水直接排走。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雨水回用做如下设想,并根据该设想提供设计方案。

雨水回收利用设想:收集项目区域内的雨水,经过初期弃流装置后,送至蓄水池内储存、调蓄,然后通过泵提升至雨水专用处理设备进行净化处理,净化后的雨水流入清水池内储存,清水池内干净的雨水通过变频供水系统供水至绿化灌溉管网和道路冲洗。

2.设计背景、依据、范围、原则、理念

2.1设计背景

回用雨水中的CODcr(化学需氧量),SS(悬浮物),PH等指标根据用途有明确的国家标准。初期雨水中夹杂着大量污染物、泥沙、杂质。COD高达2000-3000mg/L,SS高达500-800mg/L,色度将近100。即使经过雨水初期弃流装置,收集的屋面雨水CODcr高达100 mg/L左右,SS高达40 mg/L左右。至于路面雨水,其接触更多受污染地面,污染浓度更是远远高于屋面雨水。综上所述,雨水收集后,包括CODcr,SS在内的全部指标,均达不到相关用水水质的要求。而且,这些指标不可能通过简单地沉淀、过滤就降低。因此,必须要采用专业雨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2.2设计依据和技术规范

1、业主方提供的图纸及其他相关资料

2、《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3、《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

4、《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 50336-2002);

5、《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2006);

6、《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

7、《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

8、《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规划设计部分);

9、《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5-2002);

10、《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2006)。

2.3设计范围

1、处理工艺设计;

2、相关水处理管道、设备的选择及设计;

3、系统动力设备的配电、控制及保护;

4、运行管理、日常维护规范设计。

2.4设计原则

1、本设计方案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规定,雨水处理后必须确保各项出水水质指标均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和《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5-2002)中对应用途之标准。

2、采用简单、成熟、稳定、实用、经济合理的处理工艺,保证处理效果,并节省投资和运行管理费用;根据因地制宜的原则,最大限度满足绿色施工要求。

3、设备选型兼顾通用性和先进性,运行稳定可靠、效率高、管理方便、维修维护工作量少、经济性高。

4、系统运行灵活、管理方便、维修简单,尽量考虑操作自动化,工艺控制简单,操作方便,减少操作劳动强度。

3.水量平衡计算和水质达标要求

3.1用水量计算

绿化浇洒用水

按照《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2010)中5.1.8规定,绿化浇洒用水定额可按浇洒面积2 L/(m2・d)设计。

本项目室外绿化面积为15024.9m2,根据当地历年气象数据统计,用水定额取2L/(m2・d),并且扣除降雨日不需要浇洒,需浇洒日数约为215天。

绿化日用水量Q天=2×15024.9÷1000= 30 m3/d

绿化年用水量Q年=30×215=6450 m3/a

道路、广场冲洗用水

根据《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2010)中5.1.9条规定,路面、地面冲洗的用水定额可按0.5L/(m2・次)计算

本项目建筑室外硬质铺装与道路面积为24039 m2,用水定额取0.5L/(m2・次),综合冲洗频率为0.5次/天。

道路、广场单次用水量Q次 =24039×0.5÷1000=12m3/d

本项目道路、广场年用水量Q路 = Q次×365×0.5=2190m3/a

总用水量

由以上可知,项目年总用水量为Q总 =6450+2190=8640m3/a

3.2雨水收集途径

雨水收集主要分为以下二类:

()1绿化区域汇集的雨水

绿化区域汇集的雨水,经过绿化的表面沉积、渗滤,泥砂含量少,但是这种雨水会含有较多(绿化的)肥料、(植物腐烂形成的)腐殖质和其它可溶性物质,雨水成分比较复杂。而且,通常情况下收集绿化区域的雨水工艺复杂,成本高。因此,绿化区域汇集的雨水适用于生态处理法,本项目采用此方法的可行性较低。

(2)屋面、硬质地面所汇集的雨水

屋顶雨水汇水面较集中,较易收集,而且水质较好。硬质地面雨水经过初期弃流后,水质相对较好,主要含一些固体颗粒(降尘造成)。本项目中,硬质地面占雨水汇水面积较大比例,只收集屋面雨水不能满足用水量的要求。

因此,本工程收集屋面和硬质地面的雨水,作为非传统水资源利用的原水水流入蓄水池内。

3.3可收集雨水量计算

根据近20年的气象数据统计,项目所在地年降雨量按照1163.3 mm取值。

根据《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2006中4.2.1条规定,雨水设计径流总量公式:

式中:W ――雨水设计径流总量(m3);

――雨水径流系数;

K ――雨水收集系数;

hy ――设计降雨厚度(mm);取值为1163.3mm;

F ――汇水面积(hm2)。

表1本项目整体雨水汇水面积及可收集雨水量

编号 汇水位置 汇水面积(m2) 收集系数 雨量径流系数 雨水径流总量(m3)

1 全区域 28046.5 0.7 0.9 17669.3

雨水径流总量 17669.3

经上表计算,本项目整体雨水可收集水量为17669.3m3/a。

3.4水量平衡分析及总结

经计算:

本项目收集区域内收集到的雨水总量为17669.3m³/年;

本项目绿化浇洒和道路冲洗总用水量为8640 m³/年;

综上所述:本区域可收集雨水量远远多于所需的水量。收集的雨水量足够用于本项目绿化浇洒和道路冲洗用量。

3.5设计水量及出水水质

(1)设计出水水质

依据雨水利用最终用于绿化浇灌,因此雨水处理后水质应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中“城市绿化”的水质要求。

(2)设计水量

住房与城乡建设范文第4篇

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复工复产、疫情常态化防控情况

一是多措并举,全方面统领、统筹、统管。通过督促守好在建项目、监管行业社区“小门”,将最新疫情防控知识、应急处置通过钉钉群、微信群、宣传栏、横幅,上门服务等方式传达到位,做好管控进行指导,送上口罩等物资;确保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完成全面扫码核验承诺书、亮码涉及点位责任清单;开展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工作检查,要求做好卫生消毒,对公共场所定期消毒,配备并正确使用体温测试仪等防护设施。二是制定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预案。为巩固建设领域疫情防控成果,切实做好冬春季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措施,坚决守住冬春季疫情防线,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确保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三是成立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督查小组。不定期全面督查守“小门”工作、建设系统行业管理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未按要求严格执行的,将根据实际追究责任。

二、汛前准备工作情况

我局已于x月x日将《关于加强雨季、汛期和台风期间安全生产的通知》发放至各有关单位。要求: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雨季、汛期和台风安全生产工作。2.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整治。3.落实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等。在第一季度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总结会议上,也对全县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有关单位,传达宣贯了汛期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报表,并要求及时开展自纠自查。下一步我局将对全县各建筑工地应对汛期准备工作开展大检查及抽查。

三、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开展情况

根据各级政府部门及我局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在全县各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各方责任主体组织自查自纠、排查整改的基础上,我局于x年x月开展了由分管局长带队的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此次共检查了x个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书x份,查出隐患x余条。其中,对高处作业、起重机械、深基坑、高大支模架等危大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了重点排查,发现隐患后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我局限期复查,形成闭环。同时及时将有关起重机械、脚手架及模板支撑工程相关报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情况》表报送至市局,目前暂无违法处罚。

住房与城乡建设范文第5篇

关键词:信息化;城乡建设;系统化

住房以及城乡建设管理信息化在我国20世纪90年代才开始起步,经过了20多年的发展过程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在建设管理信息的水平方面也有了大幅度的提升,其中网上审批系统以及招投标系统和城市的地理信息系统等都已经具备齐全,总的来说较为的系统化,对于其中的各项的业务也都实现了计算机管理的方式,这就使得整体的管理水平更加的科学化以及自动化,公共服务能力得到了增强。

1住房及城乡建设管理信息化发展现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 统筹城乡规划管理, 指导全国住宅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 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建筑安全和房地产市场。关系到国家和百姓关心的热点和敏感问题, 涉及到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落实, 具有重要性和紧迫性。涉及到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统计上报等, 业务种类繁多, 需要借助大规模信息系统. 实现数据通信和处理。

为了能够更好的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建筑市场监管、建筑安全质量监管、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监管、城乡规划管理、城乡建设管理、住房公积金监管、科技管理、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业务,实现电子政务信息化,并且符合国家电子政务系统的相关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电子政务系统, 目前运行的核心业务系统共计1 1 大类3 0多个。由于历史的原因, 这些系统是在缺乏统一规划和资金短缺的条件下,在十几年的时间里陆续建设而成。“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电子政务系统” 以及“ 重点业务信息系统”, 实现对全国住房公积金、建筑市场、重点城市的规划、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住宅与房地产市场、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等方面的动态监管, 无不是借助信息及网络技术展开的。离开了计算机和网络, 上述工作很难实现。实践证明, 信息技术在改变建设工作管理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度、数据集中处理与分析等方面. 具有独特优势,并取得显著成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网络、通讯、计算机等信息基础手段, 为上述业务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提供了安全的基础平台, 因此. 也是部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2 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信息化研究

2.1开展信息化顶层设计。信息化建设包括信息化规划和信息化实施两个层面,顶层设计是信息化规划的具体化,是信息化规划和信息化实施的桥梁,也是当前信息化规划的薄弱环节。随着信息化建设实践的深入发展,顶层设计思想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可和重视,特别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涉及行业多,业务范围广,信息资源丰富,业务流程复杂,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需求迫切,开展信息化顶层设计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信息化顶层设计是根据业务为基础,以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线,以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为重点,运用顶层设计理论,对信息化建设的各个方面、各个层次进行统筹考虑,从全局高度,开展信息化建设应用总体构架设计。业务和技术是信息化顶层设计的核心内容,必须研究和分析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业务体制、业务职能、业务流程和业务模式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各行业之间、省市县管理部门之间的业务关联,研究和制定包含业务架构、数据架构、应用架构、技术架构、安全架构、管理架构、标准架构等内容的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信息化总体框架,并在总体框架下,开展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建设,从而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信息化建设目标。

2.2平台化设计理念的引入

在住房以及城乡建设管理信息化的不断深化的基础上,不同行业以及不同业务之间的协调已经成为了这一领域发展的重点,对其实行平台化设计开发的理念能够从多个角度对其中的难题得到解决,从而在异构系统间的无缝集成得以高效的实现,平台化设计开发的理念自身所具有的开放性以及独立性和可拓展性、可管理性有着非常灵活的二次开发能力,在分布式的应用上能够得到很好的应用。

2.3贯彻“以管理为中心、以业务为导向,以数据为基础”的思想

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信息化的出发点和归宿为了解决实际业务管理,提高业务管理效率,业务数据既是业务管理的基础支撑,也是业务管理过程对业务数据进行处理的结果。因此,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信息化必须依据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能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以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业务为主线,梳理和优化业务流程,组织和管理业务数据。传统的信息化建设模式是以业务工作流为基础,强调的是业务的流转和传递,而在实际业务管理工作中,业务办理过程具有很大的反复性,并且一项业务可能需要多个部门参与协同办理,在传统的工作流模式中只有当前业务流程的人员才能办理,其他相关业务人员无法参与办理,束缚了业务办理的灵活性,难以实现业务的并行、交互、协同办理,导致业务办理效率低下。因此,必须贯彻“以管理为中心、以业务为导向,以数据为基础”的思想,改变传统的以工作流为主的观念,以数据的流转和共享为基础,以业务办理需求为依托,强调以数据流为主,工作流为辅,实现业务协同。

2.4建设综合管理平台

综合性的管理平台所包含的内容比较的广泛,其中有空间信息平台以及电子政务平台和网站管理平台等。首先就是要能够对于相关的空间信息资源进行实施共享的服务,在业务系统的应用建设方面要起到支撑作用,对于管理要进行规范,从而为信息化的发展提供制度上的保障,把信息化的建设机制也要得到健全,从而有效的为信息化的发展提供资金上的保障。只有从多方面进行考虑才能够在住房及城乡建设管理信息化的领域得到较大的发展。

随着我国的经济不断的发展,我国的城镇化建设的步伐也在逐渐的加快,在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基础上,政府的职能转变的速度也得到了加快,住房以及城乡建设的相关工作在当下面临着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根据以上的相关分析探究,在这一领域希望能够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