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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年七月十五日
一、基本乡情简介
乍洋乡地处柘荣县东部,104国道横穿中部,与浙江省泰顺县相毗邻,与福鼎市管阳镇、潘溪镇相接壤。全乡下辖13个行政村,57个自然村,2033户,8773人;全乡地域面积81.42平方公里,林业面积100744亩,其中毛竹面积6934亩。2003至今,全乡共发生13起森林失火案件(其中03年3起、04年8起、05年2起),造成森林受害面积620亩,损失林木蓄积量675立方米,损失林木价值202500元。
二、森林火灾成因探究
通过对这13件失火案件的审查分析以及到发案现场调查后发现,森林失火的主要原因是:
⑴森林防火法律意识淡薄。我乡地处偏远山区,群众大多世代为农,经济较不发达。群众对农事活动用火根本没有报批的概念,更不知道野外用火要经过林业部门审批否则违法。我乡林地多,森林覆盖率高,根据《福建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第一、二项规定,“凡烧荒、烧灰、积肥、烧牧场、炼山造林等生产性用火,必须经过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或林业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单位批准,领取生产用火许可证……”。“严禁在山边林缘烧田草、烧山皮、烧藤粉……上坟烧纸、迷信用火”。野外用火未经审批,火灾隐患不断。
⑵农民森林防火意识差,生产用火操作不规范。村民思想麻痹又过于自信,往往为了图省事,将应劈或锄的杂草等堆积焚烧,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就点火,若遇炎热干燥、风力较大的天气,火借风势很容易从田边迅速蔓延到山上,致使森林火灾频发。
⑶造成森林失火的客观原因,主要是林区农业用地多在山林边缘,林地周围杂草丛生,枯枝败叶多,一有持续高温天气,植被就会变得干燥易燃;加上我乡是农业大乡,开春至冬季,农村农事活动几乎不断,生产性用火根本无法遏制;火警发生后,村民们对扑火消极应对,抱着“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态度,且近年来我乡青壮年劳力外出打工增多,发生火警时召集不到足够人员扑火,致使火灾一旦发生损失都会比较大。
⑷对护林防火宣传、管理、巡查、督促不到位,措施不够有力。有些群众根本没有防火意识,干农活用火觉得很自然,考虑后果的较少,由于是单人行动,远离村庄,发生火灾时呼应不便,又无扑火的常识,使火势无法控制造成森林被烧毁。
⑸乡镇财政紧张,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各种防火措施上投入不足,缺乏财源设置防火带,无法有效控制森林火灾,遇上大的火灾更没办法扑救。
三、对策与措施
⑴加强《森林防火条例》和《福建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的学习和宣传,把森林防火工作深入到每个村,宣传声势要大,教育面要广,要达到护林防火,人人尽责的实效。各村要把森林防火的规定写进村规民约中去,让群众真正认识到森林防火的重要性,管好用火源头,坚决禁止一切非生产性野外用火。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防患未然,以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同时还要加大对违规用火的查处力度,设立森林防火举报电话,严格奖惩制度。特别是要注意搞好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期和重点人的宣传教育。
⑵充分发挥森林防火队的作用。组建群众扑火队,并加强培训,不断提高扑火技能,从扑大火的实战出发,突出“小火大兵团作战”的指导原则,修改完善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从春防一开始就要实行对每天及特殊时间段的火险天气并实行等级待命制度,以实现扑火快速反应。
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范文(一)为有效的预防和扑救火灾,积极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促使林业发展,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夕阳乡政府有关森林防火工作安排,结合本村实际,对各村小组签定20**年度森林防火责任书。
一、签定两个森林防火工作目标责任书
1、各村小组、支部书记与村委会签定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
2、各村林地点、片负责人与各村小组、支部书记签定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
二、年度目标任务
(一)林火控制指标(包括林地、山埂)
森林林火次数、活在受害率、火灾控制率实行零指标管理,只要上述三种情况发生,就按年终考核奖相应扣除。
(二)林火管理指标
1、责任制的落实和机构队伍建设
实行村小组领导负责制,层层签定责任书,各村小组组长为森林防火第一负责人,各村组必须组建一支不少于30-50人的义务扑火队,同时推行林地点、片负责落实制度。
2、森林火灾的预防
(1)召开防火户主大会(每月不少于一次),全面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工作,认真督查各项森林防火落实情况。
(2)在村小组内采取各种措施开展宣传工作,举办不少于一次的以森林防火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刷新、更新宣传标语率达60%以上。宣传活动提倡利用广播、标语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把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不做到者村委会追究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3)根据各村组的防火实际,采取有力措施,管好野外用火隐患,对违规用火进行严格查处。
(4)认真制定《野外火源管理》,在防火期及时告知户主防火的重要性,要求各组点、片林地防火负责人在防火期加大检查力度,严查火险隐患,严惩违规用火。
(5)在防火期,要求各村、点、片林区负责人通讯必须保证畅通,发生火情时及时上报,不得迟报,缓报、瞒报。
3、森林火灾的扑救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科学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臵预案》,发生火灾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组织扑救。但凡发生火情,在扑救过程中,须严格按规定程序及时顺畅地把火请上报村委会,各组发现火情,应按先发现、先处臵的原则及时处臵。
三、责任追究
在本年度防火期内,由于宣传、预防、扑救措施不力,致使本辖区内发生重大、特大森林火灾及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点片面的划分来追究相应人员的责任。
1、宣传力度不到位,发生重大的火情、火灾。
2、火源管理措施不力,发生重大林地火灾的。
3、扑救火灾造成1人(含1人)以上或2人重伤的。
4、出现火情,组织扑救不力,甚至推诿;后勤保障不力,延误扑火时机的。
5、村天保管护员脱岗、漏岗,在本辖区发生的火灾。
注: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执行
田房村委会村小组:
代表:代表:
20**年12月20日
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范文(二)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有关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0**年森林防火责任书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有效地保护我县生态和森林资源的安全,维护林区和谐稳定,制定本责任书。
一、各村、居要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依法治火的方针,切实做好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下列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一)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及时调整充实村森林防火组织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干部责任追究制度、森林防火分片包干责任制和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开展防火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全面落实。
(二)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预防工作。建立森林防火长效机制,引导林农、经营者按照自愿、互助、互利的原则,建立各种联防、联保、联控的护林防火群防组织;健全完善护林防火村规民约和各种护林防火组织章程及公约,建立群众互助自律的森林防火制度;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建立巡山护林制度,组织开展巡山护林和林缘田边可燃物计划烧除工作,实行疏堵结合的火源管理新机制,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大力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认真落实《嘉陵区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实施细则》和《嘉陵区森林火灾处置预案》要求,制定切实有效的森林火灾预警和扑救措施。
(三)大力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应纳入村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全面完成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达的生物防火林带和扑火队伍建设任务。
(四)及时组织森林火灾的扑救、火灾案件的查处和火烧迹地的更新。辖区内发生森林火灾后,村居应及时到场指挥扑救,确保科学、有效、安全地扑灭森林火灾。辖区内森林火灾8小时扑灭率不低于90%,火灾扑灭后复燃率不超过火灾总数的5%,火灾案件查处率不低于80%,火烧迹地的更新达100%。
(五)严格控制森林火灾。辖区内规划界定的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公益林,年森林火灾发生率不超过0.5次/万公顷,受害率不超过0.5其它有林地森林火灾发生率不超过1次/万公顷,受害率不超过1不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各村、居要按照本责任书规定的工作目标制定实施细则,并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外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按照本责任书的要求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同时负责组织对各村、居森林防火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兑现奖惩,并通报。
三、本责任书自下达之日起施行,如有人动,应及时做好交接工作。
**镇人民政府村(社区)法人代表:
负责人:
二O**年四月五日
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范文(三)为切实做好20**-20**年度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森林防火责任,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以及国务院、省市政府有关规定和要求,签订本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1、不发生人员死亡现象。
2、不发生受害森林面积5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二、工作责任
(一)森林防火组织指挥体系建设
1、成立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由镇长(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街道办主任)担任指挥。镇长(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街道办主任)是本辖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
2、落实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要与各村(居)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并落实好林区内各经营单位(个人)管护责任。
3、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保障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的需要。
4、召开森林防火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森林防火工作。
(二)森林防火队伍建设
5、配备瞭望巡护队员人,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巡护报告制度。
6、成立支共人以上的森林消防中队,搞好防火安全知识培训和演练,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
(三)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7、按要求完成处固定瞭望哨建设并投入使用,瞭望覆盖率达到90%以上。
8、每处瞭望哨配备对讲机、望远镜等装备和必需的取暖、床铺等生活设施。
9、每支消防中队要有固定办公场所,配备防火专用运兵车1辆以上,对讲机4部以上,每名消防队员人手1部进口风力灭火机、1把二、三号扑火工具、1部灭火水枪。
10、每名瞭望巡护队员、消防队员都要配备全套防火服、手机、野外作业灯、水壶等装备。
11、元旦之前,按照文件要求对所有片林完成防火隔离带的打烧工作。
(四)森林防火制度建设
12、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森林防火期内,无空岗现象。
13、对消防中队和瞭望哨队伍要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搞好日常管理。
14、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火种进山和野外违章用火,对违章用火者坚决执行省政府四个一律的规定。
15、严格火灾报告制度。发生森林火灾,按规定及时报告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16、严格森林防火监督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责令限期整改。
(五)其他方面
17、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利用各种媒介和宣传形式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面上效果良好。
18、制定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明确部门分工,发生火灾后及时启动预案,有关领导深入现场组织指挥扑救。
三、责任追究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完成情况作为评优树先的重要内容。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未能完成工作目标,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依据《**区森林防火工作一票否决实施办法》追究责任。
**区人民政府:(章)
责任单位:(章)
签字人:
二六年森林防火的工作目标,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为契机,以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为目标,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为重点,以森林防火综合治理为基础,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入广泛地宣传《森林防火条例》和《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切实加强领导,全力以赴,做好防大火、扑大火的准备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避免人员伤亡事故,力争消灭森林火灾。其具体控制指标是:全年森林火警火灾次数不超过15次,受害森林面积不超过77公顷,营造生物防火林带50公里。为实现以上目标,要着力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森林防火责任制为核心,全面落实“五条标准”。按照总理提出的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五条标准”要求,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行政领导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防火责任无盲区。
二、以宣传教育为导向,提高全民防火意识。一是加强新闻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新闻媒体要把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精心部署,通过开辟专栏、专题等形式进行宣传。各新闻单位要深入基层,集中报道森林防火中的正反两方面典型,鞭策后进,激励先进,大造森防舆论声势。二是做好社会宣传。要在林区要道及主、干线公路、风景旅游区全面实施森林防火标牌工程;通过印发《森林防火令》《森林警察防火提示》,插警示小旗,出动宣传车,中小学校“四个一”及社区活动等形式,把防火灭火的知识送到千家万户。
三、森林防火综合治理为重点,大力提升综合控制能力。一是要加大综合治理力度。进一步争取省厅重视,力争尽快将我县纳入国家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县;二是要加快以生物防火隔离带为主体的绿色防火工程建设,并与造林、公益林建设结合起来,变治标为治本;三是要在重点火险区积极开展以计划烧除;四是要走以专业、半专业队为主的路子;五是以科学化、体系化建设为突破口,努力加快森林防火现代化步伐。要加快森林防火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可靠的林火预测预报体系,变被动预防为主动预防,变靠经验打火为科学扑火。
四、以火源管理为中心,不断增强防范措施。一是督促乡镇、村级行政组织、林业站切实按林区野外用火管理规定,制定和完善乡镇、村、农户三级野外用火管理责任制。二是建立野外用火“两把笔”审批制度,一把笔是林事用火,由林业站审批;二把笔是农事用火委托村委会审批,经审批领取用火证后,方可用火。三是防火期内,农事用火经村委会审批后,以自然村为单位,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管理,统一用火。四是防火期内,在大山入山口,设关立卡,进行巡山。五是加强对入山人员和神智不清人员的管护工作。六是进一步落实防火责任区,对森林防火责任区不明确,不落实的,要逐一落实责任,不留空白。七是与县气象部门密切合作,认真做好森林火险天气监测预报工作,特别是做好高火险天气预报。八是重点抓好自然保护区、林业科研单位、若水“三八”林场、连山大坪林场等十个森林防火重点单位的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
五、全力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针对今年春防的严峻形势,把发生森林火灾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考虑周全,制定和完善扑火预案,全面落实扑火的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工作。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扑火安全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高度重视扑火安全工作,强化火灾扑救的科学指挥和调度,加强扑火人员安全教育,提高扑火队员扑火和安全避火技能。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儿童、老人和身残体弱人员参加扑火,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积极创造条件,组建专业、半专业扑火队,围绕打早、打小、打了抓落实。
六、大胆探索有效的森防控制系统。如何使《森林防火条例》和“四网两化”目标,在林区基层得以全面实施和落实,做到持续、有效、稳定地控制森林火灾,在集体林区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森林防火体系的路子,有许多问题亟待探讨解决。一是进一步探讨建立和完善县、乡、村有效运行的森林防火指挥、管理机制;二是进一步摸索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采取行政、经济、法规和群众自我约束机制配套的手段管理火源;三是进一步探索人工林采用生物措施为主,建立防火隔离网的实施途径;四是进一步探索建立一支既不脱产又有一定战斗力的作为常备力量的消防队伍;五是进一步探索建立一个合理正常的森林防火投入机制,包括资金来源渠道,使用管理办法,投入效益考核,有关政策规定等,寻找集体林区森林防火资金的解决途径,使防火基础设施有一定的专项资金保证。
我市森林防火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巩固创建林业生态市成果为中心,紧紧围绕“预防为主、积极消灭”这一方针,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厉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和违规用火,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注重森林防火队伍和设施建设,建立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工作机制,上下协调,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扎实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保障。
二、目标任务
全面提高市、镇两级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的能力,森林防火工作要达到“六个百分之百”(即宣传教育百分之百覆盖,防火责任百分之百落实,火灾隐患百分之百消除,保障措施百分之百可靠,严防死守百分之百到位,处罚追究百分之百兑现),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警的发生,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年森林火灾受害率不超过0.5‰,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要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森林防火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的一项长期工作任务,要从维护林业生态安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层层签订责任目标,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分工协作责任制,使防火工作始终处于强有力的政府推动和目标责任体系之下。镇(街道、园区)、村组和林区防火责任单位要划区包干,层层签订责任书,签订率要达到100%。要坚决落实责任追究,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级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扑救,对因失职、瞒报、迟报、责任不明、扑救不力等行为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或其它重大损失的,要依照相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
(二)抓好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
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单位要迅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干群的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使森林防火工作变成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各镇(街道、园区)要对原有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进行全面刷新;林场、风景区要对旅游和其他进山人员发放宣传材料;林区的中小学校要开设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课,使学生懂得森林防火知识并养成良好的安全防火习惯;市电视台、广播电台、《巩义时讯》等媒体,要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及时播报、刊发森林防火知识和防火信息,做到“电视里有影、报纸上有文、广播中有声”。
(三)强化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
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的各项规定,树立防范为主,管控为要,扑救为重的思想,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有效监管野外火源。在森林防火期内,各镇(街道、园区)要坚决制止在林区和林缘100米范围内烧灰积肥、烧香、烧纸、取暖做饭、野炊、吸烟、烧烤等行为。积极组织火灾隐患排查,对火灾多发区、风景旅游区、封山育林区等关键部位实行重点防范,消除火灾隐患。在春节、五一、清明等高火险天气时段内,要成立督查组进行巡回督查,在进山路口、森林火灾多发区域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点,严格执行护林员巡山守护和入山登记制度,加大巡护密度,把好路口,守好地头,形成管控火源的高压态势。
(四)加强组织指挥,加大火灾查处力度,为森林防火提供安全保障
处置森林火灾具有高度危险性和时效性,扑救工作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思想,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各镇(街道、园区)要完善扑火预案,加强扑火灭火避险常识的培训,避免人员伤亡事故发生。要按照扑火预案全面落实扑火组织领导、扑救力量、机具装备、通迅联络和后勤保障等措施。防火期内要坚守岗位,常备不懈,以临战状态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打早、打小、打了。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体系,建立指挥、扑救、办案人员“三出动”的机制,领导要靠前指挥,森林公安要及时介入,见烟就查、违规就罚、成灾就抓,依法严厉打击森林火灾肇事者。
(五)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
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有力保障。要积极建立稳定的森林防火投入机制,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把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步加大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投入。特别是要加强通迅联络、扑火机具等设施设备和专业扑火队伍的装备建设。对森林防火项目经费,要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在防火期内,凡有森林防火任务的重点镇及国有林场、风景区、森林公园,要配备足够的扑火服装和防火器材,建立一支30人以上的专业、半专业森林扑火队。每支队伍要配备专用运输车辆1部,风力灭火机6台,油锯3台,2号扑火工具100把,防火服50套以及照明通讯工具。各森林扑火队要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加强培训,定期演练,随时待命。一旦发生森林火警,各镇(街道、园区)要迅速组织力量扑救,提高当日扑灭率,防止发生森林火灾。
(六)加强值班调度,确保信息畅通
一、预案的启动
森林火灾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在当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由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按照本地区重大森林火灾处置预案进行处置。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凡有下列情况的,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经县指挥部指挥或副指挥批准,启动本预案:
(一)火场跨越镇乡、街道或县级行政界限且受害面积在5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二)正在燃烧且受害面积在1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三)南溪温泉、莲福山、梁皇山、雁苍山等重要风景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四)发生扑救人员重伤或死亡的森林火灾;
(五)严重威胁加油站、易燃易爆仓库等重要设施及村庄、居民区的森林火灾;
(六)其它需要县里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二、处置的程序
(一)县防火办接到上述重大森林火灾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县防火办副主任、主任及县指挥部副指挥、指挥报告,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值班室和市防火办报告。
(二)县防火办值班人员按照县指挥部领导的指示,立即向火灾发生地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通报情况,做好应急准备,并根据火场情况拟定紧急处置方案。
(三)县指挥部或县防火办及时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实施紧急处置方案,由县防火办向有关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下达执行。
(四)县指挥部指挥或副指挥和县防火办主任应亲自赴火场督查。必要时,经县指挥部指挥批准,成立县指挥部前线指挥部,组织、协调、督促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五)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县指挥部应立即成立调查组赴现场调查事故原因,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并对火灾肇事者作出处理。同时应及时将调查和处理情况报市林业局。
三、预案的实施
(一)组织领导。接到重大森林火灾报告后,县指挥部必须有一位副指挥在县防火办坐镇指挥,县防火办集中力量投入火灾的处置工作,必要时可从县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同时,县指挥部领导或指派的成员带领林业、人武部、公安等有关部门人员及预备役部队、扑火小分队,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火场,组织、协调、督促地方处理火灾事故。
(二)扑救原则。1.加强现场指挥,确保扑救人员人身安全。
2.牺牲局部,保全全局,阻止林火蔓延。3.火场扑灭后,必须留足看守人员,防止死灰复燃。
(三)力量组织。重大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军警民联动,分二个梯队做好扑火准备:当地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以扑火小分队为主的一级梯队,县指挥部组织以农林、人武部、公安等部门人员及预备役部队为主的第二梯队。必要时,向市政府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
(四)交通通信。在防火期内,县防火办、镇乡、街道、国有林场和旅游景区应配备机动车辆值班待命,必要时请交通部门支援车辆。县电信部门要与当地防火办、公安、人武部等部门紧急配合,确保火场与各级指挥部通信联络畅通无阻。
(五)灭火机具。县、镇乡、街道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扑火机具,并保持完好无损,以保证大部队投入灭火时使用。
(六)后勤保障。当地镇乡、街道要做好所需燃料、食品、饮用水的调运供应,保证扑火人员和灾民的需要。卫生部门应供应必要的药品、医疗器械,必要时组成扑火救灾医疗队赶赴现场救护。民政部门要做好灾民的安置和伤亡人员的抚恤工作。各部门和灾区各厂矿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应为灭火后勤保障提供方便。
(七)火灾案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由农林部门会同当地政府分级负责查处。重大案件,由公安、检察、法院、农林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做好火区治安管理、火灾原因调查,并对肇事者和责任者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