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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即指教育教学活动中内外因等不可预知或不可控制因素引发的影响教学正常进行的一切违犯法纪的言谈举止,也包括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一切摩擦和冲突。诸如,损坏公物、打架斗殴、小偷小摸、逃课、逃学及严重违秩序和纪律的使人猝不及防的、出人意外的事件。这类事件如果处理不好, 往往会对学生的教育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是考量班主任班级管理工作的重要标准。
在班级管理中,学生是最大、最为主要的群体,具有双重角色。作为班级管理的客体,他们要遵守班级约定俗成的行为规范,履行作为学生的角色权利和义务。但同时他们又是班级管理的主体,辅助班级管理工作的开展,并为实现班级管理目标而献计献策。有效的班级管理更重要的是发挥学生作为管理者的主观能动性,把学生当作班级管理的主体。在班级管理中,把教师与学生结合成为一股合力,同时调动学生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引导学生在主人翁意识确立的同时,有效发挥其正向的群体性能量。这种正能量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不成文、但又心照不宣的更具人为性与主观性的价值倾向,这种价值倾向作为班级规章制度的有力保障,正是解决突发事件的一个强大抓手。
处理突发事件要注重在群体中进行教育,发挥群体的班级自我管理能力。如,班主任可以讨论,用班集体的力量对学生进行教育和帮助,以使教育达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中,班级管理者对当事学生应宽容大于严苛,要让突发事件的当事学生经受教育的同时,感受到温暖和谅解,感受到自己是集体的一部分,而不是被排除在“好人”之外的“坏孩子”。苏霍姆林斯基曾说过这样一段发人深省的话:“一般来说,我谅解犯错误、做蠢事的孩子。这种谅解能触动孩子自尊心的最为敏感的一角,使孩子心灵中产生一种促使他纠正错误的积极向上的意志力。孩子不仅深深悔恨过去所犯的错误,而且以积极的行动将功补过。” 并且他直言,“有时宽容引起的道德震动比惩罚更强烈。”在集体中对学生进行感化教育,往往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教育效果。
二、突发事件的群体性处理方式
1. 轻裘缓带,从容淡定。班级管理者面对突发事件,对当事学生首先应采取冷静处理的方式,这是处理突发事件时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苏霍姆林斯基曾说过:“教师的职业意味着他放弃了个体喜怒哀乐的权利,应使自己胸怀宽广。”面对突发事件,班级管理者首先务求冷静,万不可因急躁而情绪激动,进而感情用事、乱了方寸,致使教育产生适得其反的效果。尤其是面对事件中那些叛逆性特别强的学生,他们对班级管理者的管理往往表现出“不服”或者沉默的态度,这时候,班主任不妨先缓一缓,不要急于下结论或追查当事学生的责任,更不要在班级群体中孤立他,而是要让他感受到群体的理解和温暖,然后再采取下一步的行动。这时,学生对班主任的教育往往更容易接受。
一、用班级议事处理突发事件,需要导向明确
引入班级议事来处理突发事件,与班主任自己处理相比较,有其独有的优势:
其一,能够更好地解决问题。班级集体的参与,更能够了解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保证事情处理的公正。同时,当事人也有机会听到更多同伴对事件的看法,从而更有可能真正地受到触动而实现自我的改善。
其二,能够发展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突发事件本身是复杂的,学生在尝试处理这些复杂事件的过程中,表达、沟通的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都得到了锻炼。
其三,借“议一事”育全体。突发事件的发生有其偶然性,但是偶然性的背后体现的是当事学生为人处世的不足,这种不足往往并非个案,所以在议当下这一事的同时,其他参与的学生也能从中吸取教训,获得成长,突发事件由此而成为教育的契机。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的班主任老师在引入班级议事时目的不是很明确,使用上存在误区。一是将其作为推卸责任的工具,将自己决定不了的事情交给学生决定。如有的突发事件较为复杂,有的学生行为较为恶劣,班主任觉得自己独自去处置要承担一定的风险,然后就发起班级议事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来实施名义上的集体决策,以此来减轻自己的责任。二是将其作为惩罚的工具,将议成集体批评惩罚当事学生。对于事件,老师心中已有成见,议事时目的不在于弄清事实,而是力图把自我的意志转化为集体的意志,通过议事来集体批评惩罚当事学生,对当事学生施加更多的压力。
二、用班级议事处理突发事件,需要以促进成长为先
班级突发事件的出现一定是伴随着矛盾冲突,伴随着当事人的犯错。但是在学校教育的情境中,处理此类问题时,“不伤害当事人,在解决问题中促进学生的成长”理所应当成为我们的出发点。这就需要我们在操作上遵循几点原则。
1.程序优先
通过合理的程序保证当事学生的权利被充分尊重。
比如:议题的发起有其固定的程序,每个学生都明确自己面对突发问题时拥有发起议题的权利,但发起时只能列出要处理的问题,不能列出其他同学的名字。如果某个学生的行为被列入议题,那他也就拥有反对发起议题的权利,必须经过这个学生的允许,该议题才能开展讨论。不想在班级议事中被讨论的同学还有其他几种选择:如离开教室,选择听讨论录音等。选择参与人员,需要考虑人员的多样性,当事学生需要拥有提名参与人员的权利,同时还可以选择是小组议事还是全班议事,避免议事时遭受过大压力,出现一边倒的情况。在议事的过程中,要给当事人充分的表达、宣泄情绪的机会,涉及对立双方的冲突时,还要有和解的环节。最后的处置结果应以非惩罚性弥补方案为主,尽量呈现多个方案,给予学生选择的权利。
这几点在案例中都有所体现,尤其是陶老师的案例。只是案例中议题的发起权利还是归属于老师,这一点可以处理得更为灵活。
程序明确后还需要老师不断宣传巩固,提示学生这些程序设定的意义。这样学生才会理解程序对于当事者、议事者的公平意义,才会认真执行议事程序。
2.价值中立
班主任在整个议事的过程中,明确自己的定位,尽可能保持价值中立,不过早表达自己的判断,将主动权还给学生,确保开放包容的议事氛围,引导学生成长。
所谓“价值中立”,是心理辅导中的概念,指的是咨询师对求助者提出的问题坚持中立,不给予直接回答,也不给予任何规劝,而是让求助者自主决策,其目的是最大限度地体现对人的尊重,激发来访者的潜能,实现助人自助。在班级议事处理突发事件的过程中,要最大可能地帮助当事学生获得成长,班主任老师也应该秉持这样的态度。这样做有两个方面的好处:其一,让所有学生能够畅所欲言。在学生中,老师具有天然的权威,如果老师表现出倾向性,很容易导致全体的附和,本来持不同意见的学生可能就不再会表达,当事学生迫于压力可能也不会真实地说出自己的想法。而没有了多角度思维的碰撞,议事的价值就会大大降低,影响事件的处理,也不利于个人的成长。其二,更大程度地发展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在议事过程中遇到难以决断的时刻,学生们会习惯地看向老师,如果老师予以回应,学生的依赖就被强化,就会习惯于把问题抛给老师,从而忽略自身思考和解决问题的潜力。
当然,价值中立也不是绝对的,当学生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出现大的偏差,有可能伤害到当事人时,老师还是要及时出现,进行一定的干预。只是,在实施干预时还是要避免老师自己跳出来表达观点,可以更为艺术一些,比如提示学生有没有另外的可能性,要求某位可能有不同意见的学生发言等。关于这一点,第二个案例中描述的情形就是一个不错的示范。
3.正向关注
在用班级议事处理突发事件的过程中,最为常见的问题就是将班级议成了模拟法庭,注意力更多地放在了分辨对错、进行处置上。而这显然不是促使学生成长的关键。因此,班主任需要营造正向关注的班级氛围,突发事件的当事人只有感受到“虽然我犯了错误,但是我依然被团体接受”,才有可能形成稳固的安全感和被支持感,获得前行的动力。
正向关注氛围的营造依赖于两个层面:首先是日常管理的渗透。班级氛围的形成依赖于师生日常的互动,如果在这些互动中老师更多地展现出宽容、理解,对待学生的错误只是就事论事,那他们自然就会习惯于用这样的方式来对待他人。其次是议事过程中细节的强调。在开始议事之初,教师就要明确班级议事的目的是找出问题的积极对策而不是批评他人或者班上发生的事情。在具体的操作中,教师也必须不断示范和要求学生多角度思考问题,发言必须对事不对人,不涉及对个人品质的评价。这两点要实现,关键在于班主任老师自己要拥有正向的理念。
4.体验为要
班级议事处理突发事件之所以能发挥特别的作用,其核心在于一个“议”字。即不同学生对同一个问题发表各自的意见和想法,真诚地交流和商讨,在其中体验思维和价值观的碰撞,学习辨析和倾听,尝试妥协与接纳。真诚而充分的“议”还能够让当事人了解到其他同学对事件的不同看法,了解到“我”和“我做的事”给别人留下何种印象,从中学习其他可能的处理方式。对于学生的成长而言,体验整个议事的过程比寻找最后的结论更为重要。
要让学生更好地感受议事的过程并从中受益,班主任老师就要放下急于求成的心态,把保护学生真诚互动的氛围放在第一位,鼓励每一位学生的参与,小心呵护少数派的权利,引导学生充分地投入议事中。对于突发事件的当事人更是如此,老师要提示他关注议事中的收获,及时地开展反思和总结,把注意力放在自我成长上而不是停留在处理的结果上。案例一中老师要求当事人狄用文字来总结自己听到同伴观点后的想法,其实也正是基于这样的思考。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突发事件的潜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校园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休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和防治法》、《校园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检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大力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休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职责。校园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校园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工作。[由Www.QunZou.Com整理]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潜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校园成立由校长负责的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校园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制定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职责制,检查、督促校园各项突发事件防治落实状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潜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检疫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校园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开展校园供水系统进行安全检测,严格对有自备供水的校园的水源、防护和水质的消毒,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
7、及时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小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校园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状况,并用心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发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校园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将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的职责落实状况纳入校园的综合评估体系,并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经常对食堂卫生、教学环境和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
(二)增加校园卫生投入,切实改善校园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校园卫生规范化管理。
1、校园群众食堂。食品从业人员人人持有健康证、培训上岗并注意个人卫生;对患有“五病”(活动性肺结核、菌痢、化脓性皮肤病、伤寒、肝炎)的人员坚决杜绝使用。
2、购销和使用的食品定点采购并按规定验收,不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产品;食品加工过程和储藏做到生熟分开;餐饮具做到采用高温或药物严格消毒,并有消毒措施。
3、食品及其原料储存和食品制作间做到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人、专锁、专保管职责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4、加强校园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校园务必向学生带给贴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和开水,学生饮水务必单人单杯,对自备水源的蓄水池每年务必彻底清洗消毒,确保水源不受污染。
5、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食堂卫生、宿舍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学生带给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6、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有害物质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引起突发事件。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潜力。
1、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透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电视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潜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吕、劣质食品的潜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五、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资料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监测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校园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校园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出现群众性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校园应立即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惠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任何人都不行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人都有权向卫生部门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的职责的状况。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校园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
(1)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校园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3)校园内尚无疫情发生,可持续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严禁群众活动。
(4)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室、食堂、学生公寓等公共场所做到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5)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1)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潜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状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5)校园根据状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状况。
3、特大突发事件
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校园,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状况,教职工外出务必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务必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校园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群众活动,校园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活动。
(4)对教室、学生公寓、实验室、食堂、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5)校园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状况。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将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行状况,适时开展好下工作:
(1)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病,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以上疑似病例,可在报请上级批准后,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组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状况扩大停课范围。
(2)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可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校园停课放假,校园领导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3)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
校园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应按《校园卫生工作条例》要求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确保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应急处理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园内师生员工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健康的事件。
一、组织与指挥
(一)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及校内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具体组织、指挥、协调,指挥有关科室及人员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2、协调并配合县内有关医院开展救治工作;
3、根据需要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等相关设施、设备;
4、根据需要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报请区教育局、卫生局等行政部门及社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5、根据需要对涉及师生及员工的食物和水源采取控制措施;
6、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和指导。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结合实际,拟定本部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
(四)保证通信联络畅通。应急状态期间,各科室人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主要领导及值班人员电话要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小组,并保持24小时畅通。
(五)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导小组,负责协助医院预防、诊断、救治及隔离观察工作。
(六)各科室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科室、本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服从并配合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
(七)学校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区教育局、卫生局等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医学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八)卫生室应当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的救治方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报告与监测
(一)建立信息报告体系,确保信息畅通,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紧急或特殊情况随时上报。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公室汇总各方面信息,及时报告校领导小组,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并随时与上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应当坚持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二)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应严格贯彻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于涉及的如下内容应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并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1、出现大批中毒、重大交通事故致人员伤亡而急需抢救时,出现甲类传染病、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需抢救的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向县教育局、卫生局提出书面报告。
2、对于校内发生的影响师生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诸如爆炸受伤、集体中毒、群殴受伤、甲类乙类传染病爆发、意外伤害及其他原因的集体受伤事件等,应在第一时间运送校医务室或医院的同时,由有关值班人员向学校领导、保卫处、学生处、教务处及后勤管理处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校医应在校领导的指导下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公室负责校内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审核、。与疫情相关的权威信息的,须经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请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能随意传播、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
4、任何班级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5、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学校举报有关人员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三、应急调查与救治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要负责组织对突发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协调和配合县内有关医疗技术机构负责对突发事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现场监测、实验室诊断,查明原因,并提出控制措施的建议。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校内保健教师应当立即对突发事件所致的病人提供现场救援与医疗救护。医疗救护技术和力量不足时,应当及时请求医院予以支援。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学生管理部门、保卫部门应立即保护现场、采取隔离措施,要求学生配合调查及参加医学检查,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本校所属卫生室的医疗设施、设备、药品、器材、卫生人员及其应用等医疗资源进行整合调配。
(五)当发生甲类传染病疑似病人或确诊病例后,应立即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对疑似病例要及时按甲类传染病报告,同时要详细了解、记录患者家属情况及接触过的人员、去向、联系电话。为流行病调查医生提供详实的流病资料。
2、学校要加强消毒管理,认真贯彻《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特别要加强对教室、图书室、活动室等重点部位的消毒工作。
四、应急预防与监控
(一)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原则,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对本人及其亲属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在家或者在医院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并要加强对重点班级、重点科室、重点环节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扩散。
(二)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1、对全校师生员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监测体温。为师生员工提供有关药品,实行药物预防。设置并完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等。
2、所有师生居所、办公室、会议室等人群聚集场所要增加通风的时间和强度。教育师生增加户外活动的时间,注意劳逸结合,增强抗病能力。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搞好居室卫生,勤晒衣被。
3、在公共场所工作的职工,如食堂员工以及其他窗口服务人员和就医的病人要加强防护措施,加强健康和卫生情况监控。
4、建议师生员工尽量避免接待外地来访的客人。人员来源复杂的各种培训班、课程班尽可能调整,推迟来校授课时间,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集体活动。
5、一旦发生疫情,对校园要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控外来人员进入。制定学生外出校门的管理规定,限制学生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减少大型集会活动。对我校外出工作人员、学生要实行登记制度,提醒和动员学生、教职工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从突发事件发生当日起外出人员必须向学校及县教育局请假登记,并要求到过重大传染病疫区的人员返回时必须到县医院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
6、对从传染病疫情重点区域返回的人员,必要时可以根据有关法规对其作出隔离医学观察的决定。对外地返回学校的学生、教职工进行登记,安排体检,对有症状者行必要的留诊观察,对无异常的教职工安排居家观察,对无异常的学生由学校安排集中观察。
(三)加强消毒和爱国卫生工作
1、各教学楼、食堂、图书室、办公楼等人员密集的地方及交通工具,学校统一组织消毒。对确诊的甲类传染病和高度疑似病人学习工作过的场所、居住过的寝室等要由专业人员进行消毒,对密切接触人员的工作地点、起居场所进行重点消毒。
2、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校园内各个建筑物进行清洁打扫。
(四)在必要时可提出申请,调整教学计划、授课方式和学习方式,不安排外出实习活动。
(五)做好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正面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正确认识、对待和防范疾病,消除恐慌心理,保证社会的稳定。向校内所有教职工、学生发放重大传染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预防知识卡。充分利用本校的现有媒体,普及重大传染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防范的有关科学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对法)已于2007年11月1日正式施行。为认真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重要意义
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公布实施,对于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切实加强对突发事件应对法学习、宣传、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各项规定得到严格执行。
二、认真做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学习、培训与宣传
(一)积极开展学习和培训。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同志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并通过专题讲座、报告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好本单位的学习活动,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都能了解、掌握这部法律。各级政府要组织城乡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同志认真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加大培训力度,推动相关规定和要求在基层得到全面落实。
市应急办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应急管理负责人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学习和培训。要将突发事件应对法纳入各级行政学院学习班和公务员培训学习内容,明确学习和培训任务。要以学习法律原文为主,并充分结合各总体预案、专项预案的内容和工作实际,深入理解法律的具体内容,全面、准确、熟练地掌握应对突发事件的具体规定,明确各自在应对突发事件中承担的职责。
(二)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作为2008年法制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学习宣传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突出重点。突出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出台的背景和必要性、立法宗旨、基本原则、主要制度、核心内容等,让公众深入了解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政府在预案编制、健全应急机制和体制、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和取得的显著成效;分类宣传普及应急知识,重点宣传突发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预防与避险、自救与互救的基本技能,基本逃生手段和防护措施,以及后期处置等知识;介绍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剖析公众在遭遇突发事件时,运用自救互救知识配合政府救援,服从统一指挥和协调组织,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正确做法。二是创新形式。要开拓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主渠道作用,通过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上刊登、播出领导专访、公益广告、专题讲座、知识问答、现场演示和典型案例等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基本知识。同时,要把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结合起来,建立应急管理工作宣传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宣传效果。
三、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保障措施
(一)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制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府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尤其是基层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各区市要抓紧建立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健全区市级政府应急管理体制。要在重点行业、要害部门建立应急管理指挥机构和专门工作机构,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及时成立市场供应、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应急领导小组,增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机动性和灵活性,不断提高我市的应急管理水平。
(二)加强应急管理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的综合协调优势,以及各有关部门、机构的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通报、预防预警、应急处置、舆论引导等方面的沟通协作机制,完善统一指挥、上下一致、部门联动、应急办综合协调的工作格局。着力抓好四项机制建设:一是健全信息报告和通报机制。依法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重视社会舆情,做好信息汇总和研判分析工作,提高信息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积极探索建立信息报告月通报制度,同时不断完善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机构与部门专项应急机构的会商通报机制。二是完善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联动机制。各级政府应积极整合各方面应急资源,逐步理顺应急管理指挥机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的关系,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各级政府应急主管部门要加强综合协调,有关部门要密切协同,尽快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联动机制。三是强化信息和舆论引导机制建设。坚持快速反应、主动引导和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完善政府应急管理信息制度。依法做好重特大突发事件及敏感事件的信息和舆论引导工作,大力宣传党委政府采取的措施和干部群众的先进事迹,树立责任政府形象,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四是加强应急管理社会动员机制建设。充分发挥群众团体、红十字会等民间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和公民在信息收集、灾害防御、紧急救援、救灾捐赠、医疗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等方面的作用,配合政府共同做好防范处置工作。
(三)落实应急管理资金投入。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现行事权、财权的划分,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工作以及预防与处置突发事件中需由政府负担的经费,并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对规划布局内的重大建设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适应应急队伍、装备、交通、通信、物资储备等方面建设与更新维护资金的要求。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投入机制,增强高危行业企业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能力。
(四)深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各区市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结合实际,及时制定、修订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并加强预案的管理和督促检查。预案要简便实用,可操作性强。各区市总体预案和部分大型企业、大中专院校预案要进行修订;2008年底,所有街道、社区、乡村和各类企事业单位预案编制要基本完成,形成覆盖全市“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预案体系。要加强对预案的动态管理,建立完善预案修订、评审、备案制度,逐步建立各级政府预案库,提高预案信息化管理水平。既要积极开展地震、反恐、森林防火、海上溢油等大型综合应急演练,又要开展以楼座、车间、班级、家庭为单位的可操作性较强的小规模应急演练。要依据事故性质、地理条件、规模大小积极探索应急演练的各种有效方式,增强演练的实战性和可操作性,达到检验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提高能力的目的。
(五)加强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各区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城乡规划应当符合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气象、危险源场所、防洪、抗震、防风等安全因素,使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等主要功能区尽量避开灾害源和生态敏感地带,提高城乡基础设施抗灾能力。合理确定应急避难场所,创造更多的开阔空间和疏散避难场地。拓展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的应急避难功能,设置必要的基本生活设施。推进台风、地震、地质灾害、洪涝等多灾、易灾农村地区的避难场所基础设施建设。
(六)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政府是风险隐患的监管主体,各有关部门是政府监管主体的组成部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风险隐患排查监管工作作为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基础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进一步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各单位、各重点部位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是对危险源、危险区域风险隐患识别、排查、评估、监控和公布等管理的责任主体,要自觉接受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监管、监察和指导,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七)强化应急物资保障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应急资源储备制度,做好对现有各类应急资源的普查和整合工作,统筹规划应急处置所需物料、装备、通讯器材、生活用品等物资,以及运输能力、通信能力、生产能力和有关技术、信息的储备。加强对储备物资的动态管理,保证及时补充和更新。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区市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在应急物资的生产和储备方面的作用,实现社会储备与专业储备的有机结合,实现资源共享。建立健全以公安消防、特警及武警、、预备役民兵为骨干,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各负其责、互为补充,企业专兼职救援队伍和社会志愿者共同参与的应急救援体系,不断提高其应急救援能力。逐步建立社会化的应急救援机制,大中型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要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积极参与社会应急救援。各级政府和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要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各类应急救援专业人才库,成立应急专家组,为防范与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服务。
(八)加强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工作。各区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完善突发事件监测网络,增加监测点,扩大监测覆盖面,开发利用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具,提高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的水平和效率。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宣传车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预警信息;适时利用防空警报体系播放灾情警报信号。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制度,明确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及时准确地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并将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可能受事件影响的地区。
(九)做好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及直接受其影响的单位要及时掌握、准确判断突发事件发展态势,根据预案迅速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按规定及时报告。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依照应急预案规定及时采取相关应急响应措施。事发地人民政府要统一组织领导应急处置工作,组织调动应急资源和力量开展抢险救援,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事件。要及时组织受影响地区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和社会秩序。灾后恢复重建要与防灾减灾相结合,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重大灾害应急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查明原因,依法依纪处理责任人员,总结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十)加大应急管理知识宣传培训工作力度。各区市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知识培训制度,对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要在学校、家庭、车间广泛开展应急知识培训与宣传,强化意识,提高能力。学校应把应急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应急知识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教育主管部门应对学校开展应急知识教育进行指导和监督。区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居委会、村委会、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
四、加强对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监督检查
(一)各区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现行有关突发事件规定的清理完善工作。凡与突发事件应对法不一致的,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二)各区市政府要切实做好对下级政府的督导检查工作,推动突发事件应对法各项规定得到落实。对不认真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的,要依法予以纠正。
(三)监察机关要依法加强对有关行政机关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情况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