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食品安全欺诈行为查处办法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一)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
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并严格执行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严格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和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召回制度。
一要进一步抓好食品安全。全面贯彻落实将于年6月1日起施行的食品安全法》加强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的监管,促进食品安全水平稳步提高。
种植养殖环节,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行动,实施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包装标识等制度;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化肥、兽药、渔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健全农业规范标准体系,做好相关认证和标准化试点。
生产加工环节,健全食品标准、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体系,加强食品认证标志和产品监督,强化食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严厉惩处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行为;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
流通环节,加强市场日常监管和巡查,打击非法进口食品行为;加强庙会、旅游区、车站、码头等重点场所食品销售的管理,加大对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杂店、小摊点的监管力度,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行为。
餐饮消费环节,加大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力度,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强化原料索证验收制度,重点改进对学校食堂、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餐馆的卫生监管,查处非法使用劣质食用油、添加剂和不合格调味品等行为。
二要加强定点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冒用或者使用伪造定点屠宰证书或标志牌的行为;严厉打击屠宰病死猪、出售病害猪肉行为,严格监督定点屠宰厂(场)执行生猪入厂检查验收、屠宰操作、肉品品质检验和无害化处理制度情况;严肃查处定点屠宰厂(场)冷藏和运输病害猪肉的违法行为。
三要严格规范酒类市场秩序。贯彻落实酒类经营质量准入、进货台账和索证索票等制度;清理规范酒类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查处仿冒他人注册商标、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等“傍名牌”行为。
四要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围绕中药注射剂、血液制品、疫苗和安全风险较大的医疗器械等品种进行重点整治。严格执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打击虚假申报行为,严格审评审批药品。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管,规范广告行为,加强对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故的监测。
五要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各级政府要对本地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定期评估分析食品药品安全状况,研究制订相应监控措施,狠抓落实并加强监督检查;支持监管部门正确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二)加强农村市场监管
一要保障农村市场食品药品安全。加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顿和各种食品批发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继续扎实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双百市场工程”扩大“农家店”覆盖面,提高农村商品配送率,推进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监督网建设,鼓励药品生产批发企业面向农村配送药品;支持零售企业向农村延伸网点。加强农村药房规范化建设。二要净化农资市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等行为。加强农村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依法打击农资市场存在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从生产源头加大对农资、建材、家电下乡产品等重点涉农产品的专项打假与治理工作力度。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开展定点农资市场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新网工程”建设。继续开展“毒鼠强”等剧毒鼠药的清缴置换。
三)全面整治以路为市,占道经营行为
取缔马路市场,规范管理农贸市场,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维护良好交易秩序。对于已经建有市场的乡镇,要加强管理,做到划行归市、坐商进店、行商入市;没有经营场地的要在划定区域、规范管理的同时,加快建设步伐,尽快解决交易场所。要重视建立蔬菜、西瓜等季节性农产品交易市场。通过加快市场建设,强化市场管理,活跃城乡流通,树立对外开放的新形象。
四)稳定市场物价,确保灾后重建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一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在灾后重建的关键时期,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倒买倒卖、发国难财的违法行为;二要加大政府采购和物资调运的力度,有力支援兰渝铁路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全市灾后重建项目。
五)规范烟草市场秩序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卷烟、非法加工烟丝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烟草市场监管力度,改进监管方式,创新客户管理服务模式,切实解决无证经营等问题。强化部门协作,完善烟草市场整治长效工作机制。建立由公、检、法、工商、烟草等部门组成的整顿和规范烟草市场秩序联席会议、案情分析会议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提高打击涉烟犯罪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完善系统内联动联查机制;加强对烟草执法人员和专卖人员的全面培训。
六)进一步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力度
一要围绕进出口、展会、定牌加工、商品交易市场、印刷复制等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二要加大对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特别是涉农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严厉查处侵犯农产品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三要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知识产权保护。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继续推动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和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工作。四要加强宣传和培训。办好“426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工作;培训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不断增强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
七)打击商业欺诈
一要继续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以药品、医疗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以及农资、社会集资等领域和地方媒体、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媒介为重点,加强广告审查、监测和广告环节的监管;落实广告审查、广告活动主体市场退出、违法广告联合公告、广告企业资质认证和广告审查员管理等制度。建立媒体广告责任制,强化审查责任,引导媒体加强自律。二要突出投资、招商、外贸、中介、特许经营、商业促销、汽车和商品房交易等领域,严惩各种形式的欺诈行为。三要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打击无证行医,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以及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规范医疗执业行为。四要严厉查处农资销售、农村医疗卫生等领域存在商业贿赂行为。严厉查处虚假宣传、不正当有奖销售等商业欺诈行为,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八)积极开展汽车市场整治
完善车辆在销售、挂牌入户和使用方面的政策规定,解决“黑车”上路的问题,从根本上遏制无牌无证车辆蔓延的趋势;加强车辆产品审查和对机动车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非法改装、买卖伪劣车辆和配件及伪造车辆合格证等违法犯罪活动。
九)针对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其他整治
一要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排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扎实推进“隐患整治年各项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二要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建材、汽车配件、成品油、酒类、化妆品、手机等行为,遏制非法拼装车、地条钢”黑心棉”反弹势头。清理非法、虚假认证,严惩逃避强制性产品认证行为。三要整顿土地、文化、建筑、房地产、旅游市场和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规范银行个人理财等业务,打击银行业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等行为,整治非法境外期货和变相期货。规范保险业经营行为,整治保险理赔难、销售误导和骗保骗赔。打击非法集资。查处网络炒汇、非法买卖外汇、违规收结汇等外汇违法行为。惩治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做假账、账外经营等偷逃骗税行为。打击进出口货运渠道价格瞒骗以及加工贸易和减免税货物进口中的各类走私活动。开展化肥、医药、电力价格和涉农、教育、涉企收费等专项检查,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二、推动长效机制建设
一)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一要依托现有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立连接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和上下级行政执法机关的案件管理信息系统,全力推进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二要完善衔接机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线索通报、案件交接、联合办案、法律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查处、移送、立案、侦查、等行为。上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加强对下级机关查办案件的监督、指导。
二)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组织形式多样、贴近实际、惠及群众的诚信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二要推进诚信制度建设。以部门的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为基础,结合执法需求,推动市场监管信息的互联共享。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失信惩戒机制,综合治理失信行为。加强行业信用建设,强化诚信自律,加快信用体系建设。
三)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社会监督
一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舆论监督,及时公布重大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二要发动群众自主维权。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查办和举报奖励力度,方便群众打假维权。支持行业协会、消费者组织等社会团体和志愿者发挥自律维权和社会监督作用。
2020年以来,我所在分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狮岭镇政府及相关业务科室的支持指导下,紧紧围绕分局总体工作要求,以发展地方经济为首要任务,以“四个统一”为监管目标,从严执法,加强监管,热心服务,各项工作有了新的亮点,真正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到了保驾护航。截止5月底,我所共收取个体工商管理费 749.58万元,会员费54.38万元,立案查处无照经营及商标侵权行为152起,罚没款100.47万元。
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一、着力加强市场监管,切实维护辖区市场经济秩序
在市场监管过程中,我所将规范引导与加大整顿力度相结合,努力探索新的监管方式,着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切实做到保一方平安、谋一方发展。
(一)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采取进村、入企、入户的方式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60余人次,车辆50台次,通过摸底,作到了对所有企业、作坊、经营业户的企业数量、证照情况、产品流向等三清楚,将全所347户经营业户按照辖区分解到了各个片区,由片区监管人员负责同所有企业(作坊)签定食品安全承诺书,并指导业户做好进销台账,通过全面普查,建立了完善的食品质量安全挡案,建档率达到了80 %。召集农村工商联络员及重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召开了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动员大会,重点讲解了活动的主要目的和意义,并对参会人员进行了相关培训。主动联合相关部门,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联合检查,严格执行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食品市场巡查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及食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结合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抓好重大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切实做好日常食品检测工作,突出抓好粮、油、肉、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等重点食品,对农村市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各类农贸市场、超市等重点市场,加大检查力度,确保辖区人民的消费安全。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范围内校园周边及大型厂房附近的商店、摊点进行了一次地毯式的清查整治。整治中,共出动执法车辆8车(次),执法人员45人次,以杨赤路、金狮大道等主干道两侧为重点整治区域,以包装食品、腌制食品等为重点检查对象,共检查经营户302户,没收过期、三无小食品53袋,对12户未亮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要求立即整改,取缔无照经营小食店8家,并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结合实际,我所以节假日为重要时间,以校园、工业聚集区附近为重点区域适时适宜地开展各类检测。利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箱对辖区农村食品市场进行定期检测,通过检测有效地提升了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为广大师生及外来务工人员创造了良好的餐饮消费环境。同时,也让执法人员及时掌握辖区内食品安全的动态情况,切实有效保障辖区的食品安全。
(二)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为切实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全力做大做强皮革皮具产业,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健康持续发展,我所除在日常市场巡查监管中有效管理及时查处外,同时加大皮革皮具城的市场监管,将狮岭国际皮革皮具城的日常监管任务划分给业务熟工作能力强的办案组,切实加大商标侵权案件的查处力度,通过卓有成效的查处和监管,查扣了一大批涉嫌商标侵权的手袋、五金等产品,从而进一步规范了商标使用,打击了商标侵权行为,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我所还在分局帮助下对辖区进行了两次大清查,在工作中,我所多次召开所务会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地段划分、人员分配、后勤保障及应急等有关事项进行安排部署,全方位做好协调应急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查处,绝不手软。
(三)全力整治无照经营。重点做好辖区营业执照大检查和亮照经营工作,对无照经营户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深入细致地做好他们的思想教育工作,引导他们积极办理执照。同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无照经营户坚决予以取缔。今年以来,我所共清查无照经营户500多户,查处无照经营案件143起。与此同时,我所还积极配合镇政府整规办、税务、卫生、安监部门对辖区企业进行了例行检查,对辖区内无证经营游戏机及无照网吧进行了清理查处,对辖区无照经营户进行了摸底排查。
(四)切实加强合同管理。在日常合同管理工作中,我所广泛开展“说诚信话,做诚信事,当诚信人”的教育活动,加大力度宣传《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在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中广泛开展“诚信一条街、诚信兴业、文明服务”宣传教育。同时,我所依托行业协会作用,广泛征询收集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对诚信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诚信创建活动的长期性有效性。在“诚信一条街”创建过程中,我所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经营业户,现场办公,监督指导,帮助经营户将营业执照和承诺书摆放在入门显眼位置上,悬挂、摆放高度统一规范。督促业户搞好店铺内外卫生,商品摆放整齐、明码标价、统一台帐。在“诚信一条街”内,凡巡查中发现新开业未办理营业执照的经营业户,一律将其列为重点扶持对象,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尽快为其办理相关证照。在诚信创建服务方法上,我所努力做到跳出部门圈子主动进位,提供全程优质服务;在办事效率上,推行由我来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方法,实行全方位服务,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举措,既推进了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又服务了地方经济发展。通过“诚信一条街”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企业商户服务质量有了很大提高,培育了一大批诚实信用依法经营的市场主体,街内外经营业户由过去只注重经济效益变成效益信用双赢的良好局面,全面促进了企业自律,切实提高了企业信用水平,我所辖区内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诚信意识明显增强二、着力营造宽松的投资发展环境,努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我所始终坚持把推动和保障镇域经济发展作为工商事业发展的首要任务,积极推行了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等各项服务制度,为地方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推动和保障作用。一是切实开展好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工作。通过积极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优惠政策,开展对外办理营业执照与提供咨询服务相结合,通过对申请人符合法定申请资格的,并且一次性带齐相关证件材料的实行当场受理、当场办证、当场发照等高速快捷服务,着力打造“品牌工商”新形象。围绕狮岭皮革皮具支柱产业发展,我所切实发挥好注册登记职能,引导具备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登记为合格的市场主体,参与大市场竞争,扩大规模,壮大实力,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同时,积极鼓励餐饮娱乐、中介经营等服务业的发展,扩大就业,活跃经济。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引导企业争创名牌,营造 “重商标、创名牌”和实施商标战略的浓厚氛围,引导帮助更多的企业加入到驰名商标或著名商标的行列中来,增强镇域企业的竞争力,提升地方整体经济实力。二是认真搞好年检验照工作。结合我所实际,因地制宜,认真进行安排部署,将年检验照任务指标分片细化,责任到人。采取上门宣传、业户聚集区集中设置现场办公等方法,将验照的内容宣传到位,将验照工作真正开展到基层,为顺利开展验照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另外在验照贴花工作实行重点分类监管与市场巡查工作相结合,对重点监管对象进行重点审查,确保监管效果;同时,通过实地巡查与档案相对照,进一步完善个体工商户档案有关数据。截止目前,我所已年检验照业户3000多户。三是扎实做好消费维权工作。今年以来,我所进一步加大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12315等投诉举报方式,畅通申诉举报渠道,广纳贤言,广开谏路,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从而切实规范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办理手续,有效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与此同时,我所通过市场监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意识和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动员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为镇域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分局统一安排,我所在做好辖区市场日常监管的同时,切实做好问题产品的查处工作。先后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执法车辆18台次,对辖区40余家商场超市、6个市场及70多个有关店铺销售的不合格产品进行全面清查。
三、着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树立良好的工商执法形象。
在日常工作中,我所坚持将监管寓于服务之中,将执法寓于监督之下,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努力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在社会上树立良好的工商执法形象。今年以来,我所坚持每周五组织全所人员开展一次理论及业务更新学习,在学习过程中,大家互相交流学习及工作心得,从而有效提升了执法水平和工作技能。尤其是在平常工作中,我所组织各组轮流考业务,业务知识既有巡查监管又有执法办案,力争让每一个工作人员都成为“全能型”人才。同时,通过互帮互助,在工作中学,学了后用到实际工作中去。
四、着力探索适应工商发展新理念,进一步创新市场监管模式。
(一)辖区监管责任制全面落实。实施辖区监管责任制以来,我所全面推行定辖区、定对象、定责任、定监管绩效的辖区监管“四定”办法,合理地将辖区管理任务分配到每一个监管人员,明确了各层级、各岗位的责任,通过实行辖区监管责任制,使每一个巡查组和干部工作目标明确、监管任务清晰、区段情况熟悉、执法权责一致、工作热情高涨。在此基础上,根据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地将收费、办案、合同纠纷调解、办理投诉、申诉、巡查等监管任务分配到每个干部。实行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的办法,考核过程中,既相互监督,又相互促进,充分调动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辖区监管中实行各岗位共同协作,建立顶岗制度,防止监管缺位。在分局实施专项检查和其它重大监管任务时,以巡查组为单位开展工作,以确保任务的完成。巡查中坚持以点带面,抓大放小的原则,着重提高工作效能。针对我所辖区点多、面广、皮革皮具产业发展的现状,实行以点带面、典型示范、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工作方针,把查办案件作为市场监管的重点贯穿于各类专项整治之中,查源头,堵漏洞,每个巡查组都巡查兼办案,从而依法查处了一批无照经营及商标侵权案件。在辖区监管责任制的实施过程中,我所通过不断创新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初步建立了手段先进、运转协调、制度完善、管理规范监管新体制,切实增强了执法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有效性,实现了市场监管工作的“三个转变”,即通过明确监管责任,实现了从无责任到有责任的转变,从部分监管到全面重点监管的转变,从专项整治到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转变。监管执法工作实现了“三个到位”,即日常监管方式改革深入发展,有力地促进了监管到位、服务到位和职能到位。今年以来,我所共立案查处各类案件152宗,有效地打击了违法经营行为,辖区经济秩序明显好转;在处理消费者投诉方面,我所共受理投诉35宗,其中区长专项18宗,12315消费者投诉9宗,群众来信来访投诉8宗,办结率100%;在巡查工作中,我所重点区域重点整治,以建立示范街为重点,全面消除无照经营行为,目前共建立示范街5条,所有示范街均亮照经营。在收费和年检方面,共收取个体工商管理费600多万元,完成年度任务50%多,截止目前,我所个体户验照达2771户,企业年检305户。
(二)个私协会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在市场监管工作中我所做到讲求工作方法,经常组织个私协会理事等召开座谈会,多方征求意见。同时,组织工作人员深入会员单位调研,寻求服务个私协会发展,提高工作效能的良策。以发展壮大个私协会为依托,帮助解决个私企业发展中的制约性问题,激励个体私营企业扩展总量,提高质量,扩大规模,以优质服务诉求行政效能。在汶川发生特大地震后,我所动员个私协会员,仅半天时间就捐款4万多元。
存在问题及改进方向
半年来,在全所干部职工团结协作、勤奋工作、共同努力下,我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针对新形式下市场监管工作中的一些难题和挑战,针对基层工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式,我们的工作还有很多不到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我所干部还存在思想意识上不够高、理论素养上不够专,“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的认识;二是在学习促监管、学习促进步工作中,还存在被动学习或学而无用的思想渣滓;三是在监管执法中还存在不够严、不够细、不够规范等缺点,在行政执法中执法取证技巧不够。四是在服务人民群众上还存在走过场、停留于形式等错误认识因素。但我们深信,在分局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积极探索监管新思路,加大有关案件的查处力度,实现自身有思想,监管有思路,办案有思考,继续开创基层工商工作新局面。
2020年下半年主要工作计划一、强化监管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一)大力整治无照经营行为。联合镇政府整规办及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工商经营户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检查,对符合经营条件而没有办理营业执照的,督促其尽快办照,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对违法经营者,按照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依法严厉查处,切实从源头上维护好市场经营秩序。
(二)大力保护知识产权,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以保护驰名和著名商标、地理标志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和非法印制销售假冒商标标识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利。积极开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广告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传销和商业欺诈行为,集中开展打击合同欺诈专项执法行动,对商品质量作误导性宣传、虚假打折和降价、不正当有奖销售、中介组织虚假信息骗取钱财等违法行为从严查处。把查办案件作为提高工商干部执法能力和素质的有效途径,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的作用,积极与其他执法部门建立长期合作、联系互动的机制,及时按职责范围接受和移送有关举报、申诉
(三)加大农资打假力度。联合农业、质监等部门,以建立规范有序的农资市场秩序、服务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继续深入开展农资打假“红盾护农行动”。根据农时季节和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农资市场的长效监管机制,引导农资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切实保护农民权益。
(四)加大以食品安全为主的重要商品的市场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食品市场监管力度,切实营造食品放心工程。加强与镇整规办的配合,切实抓好大型超市、连锁店和各类批发市场等有形市场的规范管理,组织市场开办单位积极创建文明市场,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继续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对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和中小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五)健全和完善消费维权体系。按照快速受理、快速出动、快速处理和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的要求,充分发挥各级消协的作用,推进消费维权进社区、进学校、进村镇,建立健全社会维权体系。积极推进消费维权到厂家、到商家,提高市场主体自律意识和自觉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意识。继续加强对餐饮、旅游、修理、美容美发等重点服务行业的监管,切实维护消费安全,促进辖区内市场经济秩序根本好转。
二、适应时代需求,搞好执法人员的知识更新
坚持以人为本,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抓班子,带队伍,为干部职工创造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广泛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理论学习,以理论上的坚定保持政治上的坚定。积极深化教育培训和岗位培训,提高队伍的专业本领和执法水平。切实加强反腐纠风工作,引导工作人员心往基层想、人往基层走、事往基层办,热爱工商事业,安心基层工作,当好经济卫士,提供优质服务。
三、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服务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大局
一、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为重点,不断加大服务力度,全面提升服务发展的层次和效果
(一)强力推行12315“五进”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科学整合12315网络,实现维权服务网络的全覆盖,以保护社区居民、农村村民、学校学生等弱势群体消费权益为重点,突出抓好消费维权教育“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超市、进企业”工作,以全新的面貌迎接全国消费维权“五进”工作现场会的召开。
(二)建立健全服务制度,为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出谋划策。一是建立“工商顾问制度”。向企业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二是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登记制度。为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搞好服务。三是进一步发挥工商联络员作用。拓宽“绿色通道”,对企业进行行政指导,帮助解决企业在组建和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制定具体措施,为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创造条件。一是继续细化我局制定的42条措施,围绕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工作搞好服务。二是关注社会就业问题。做到培养一家,发展一家,壮大一家,形成“数质并举”的民营经济发展导向。三是大力支持市工业园区建设、招商引资项目和新农村建设。
(四)认真实施商标战略,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一是大力推进“品牌宁夏”建设。以全市6大特色产业集群为重点,加快产业集群自主品牌建设,促进特色产业的快速发展。二是开展“商标强企”活动。帮助企业建立品牌培育库,形成重点商标企业品牌帮扶机制。三是稳步推进全市注册商标总量持续增长。力争到年底,全市注册商标申请量同比增长25%,证明商标、驰、着名商标认定取得新的进展。
(五)推进“红盾护农”工程,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是继续推进“红盾护农”。探索实施农资经营户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二继续推进“经纪活农”。不断提升农村经纪人的经纪业务水平和能力,使其健康发展。三是继续推进“合同助农”。规范涉农合同管理,调解涉农合同纠纷,查处涉农合同欺诈行为。
二、以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为目标,切实加强市场监管,着力保障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全面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整治成果。继续依法监督食品经营户建立并执行“一单通”台账制度,积极推进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二是积极研究制定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监管办法。三是要积极研究推行食品安全电子监管模式。进一步在批发户中推行“票证通”;在规模较大的商场、超市推行电子触摸屏查询系统;在零售户中推行“诚信通”。四是继续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治。
(二)认真开展网络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工作。通过调研排查,建立起网络交易市场监管机制;通过行政指导,引导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经营者依法经营;通过网络监管,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的经营行为。
(三)进一步拓宽执法领域,加大公平交易执法力度。一是加强反垄断执法工作。查处供电、供水、供气、电信等公用企业滥用垄断地位强制交易、强制服务的违法行为。二是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突出保险、存贷款业务、教辅材料购销、招投标、土地出让、资源开发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加大商业贿赂案件查办力度,突出查处大型超市、商场、酒店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构建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三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商业秘密保护力度,开展打击“傍名牌”和商标侵权执法行动。四是开展查处“两虚一逃”及中介组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执法行动。五是开展建筑建材、装饰装修市场等关乎人民财产安全行业的专项治理,强化报废车辆拆解市场和二手车交易市场的监控。
(四)充分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作用,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利用电脑监控设备,对全市的电视广告实施动态监控;积极探索研究网络广告监管模式,着力拓展广告监管领域;认真履行指导广告业发展的职能,尽快促成市政府出台加强广告管理的意见。
(五)以推进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为契机,创建文明市场。
三、以“三个过硬”为目标,强化培训提高,提升队伍素质
一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行风政风评议为抓手,深入开展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
二是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两承诺三评议”活动,深化创先争优活动。三是进一步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严格落实“逢训必考”制度,切实改进培训方法,着力完善学习激励机制。四是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推行行政指导,积极开展网上案件核审,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执法责任制。
四、狠抓规章制度建设,严格督查考核落实,确保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为了更好地锻炼自己,也为了让自己的假期过得更有意义,我来到了广西兴业县工商局石南工商所进行假期实习。这是一次很有意义的实习,不仅有助于自己的专业学习,更重要的是使我了解了自己家乡的经济市场,了解的工商部门的工作和市场的执法情况。
由于石南镇是兴业县县城,是县里的主要经济场所,所以广西兴业县工商局石南工商所的工作就比较多。由于所里的工作一般都比较重要,我只能作为一个参观者的身份来了解。
当我第一天到所里实习的时候,接待人员就给了我一些资料,让我先了解工商局究竟是干什么的。通过阅读和询问我知道了工商局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民政府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登记注册,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对其登记注册事项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三)依法组织监督管理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四)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受理消费者申诉,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组织实施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与监督;监督管理电子网络经营行为。
(六)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指导商标机构工作。
(七)组织管理广告审批与广告经营活动,指导广告审查机构的工作。
(八)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会同行业管理部门制定合同示范文本,指导办理合同鉴证,监督管理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组织查处合同欺诈行为。
(九)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
(十)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管理拍卖行为。
(十一)对企业名称,驰名和著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商业秘密、商标等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保护。
(十二)组织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私营独资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十三)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和协会、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工作。
(十四)承办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所在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兴业县工商局的工作方式今年有所创新,根据当地部分乡镇离城区较远,交通不便利,群众办事耗时的实际情况,在注册登记窗口推出了“五时”服务,极大地满足了经营者的需要,让群众感受到该局服务大众的脉脉温情。 一是“限时”服务。通过县电视台向社会郑重承诺:企业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日核发《名称核准通知书》;企业申请注册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法定为20个工作日);企业申请年度检验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不需要核实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法定为5个工作日)。二是“及时”服务。工作人员接受企业咨询登记、年检手续时,及时出具“一次性告知书”,将所需材料一一列举,使企业一目了然,避免企业因申请材料不齐而来回跑,为企业把好手续关。三是“定时”服务。在注册登记窗口只有两名工作人员的情况下,工作时间内定人、定时为企业办理登记注册业务,不因工作人员的其它工作耽误企业办事。四是“省时”服务。在企业年检工作中,实行没有前置审批手续要求的参检企业一律由工商所审查,县局核准通过,简化手续和程序。五是“延时”服务。打破8小时工作制界限,实行延长工作时间的办法,企业随到随办,每日均接待完最后一名办事群众才下班。
今年上半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总局党组提出的关于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四个统一”的工作思路,结合社会经济发展与工商系统工作的实际,以目标管理为基础,大力推进服务理念和监管制度的改革创新,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水平,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努力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全系统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79.86万件,其中移送司法机关案件410件,案值150.52亿元,罚没金额30.17亿元。
一、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今年上半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认真组织实施“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突出抓好重点品种、重点场所和重点经营单位,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城乡结合部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大力强化了猪肉、禽蛋等副食品市场监管,有效遏制了“高温猪肉”、“注水肉”和病死猪肉流入市场,确保市场肉品卫生、安全。强化基层日常监管,严格食品质量监管和市场准入,注重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新的阶段性成效。
全系统共检查食品市场和经营户600.72万户(次),查处取缔食品无照经营6.36万户,吊销营业执照2207户,捣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窝点3191个,对5756.83吨不合格食品实施了退市。立案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1.84万件,占假冒伪劣商品案件总数的38.89%,比上年同期增加3267件。增长21.62%;案值6058.82万元。罚没金额3789.93万元。
从经营的食品品种看,立案查处酒类案件3768件,占假冒伪劣食品案件总数的20.51%,下降2,89%;饮料案件3880件,占21.11%,增长21.14%;肉类、水产及其制品案件1929件。占10.50%,增长12.28%:保健食品案件2839件。占15.45%,增长69.59%;粮食案件1295件,占7.05%。增长26.59%;烹调佐料案件862件,占4.69%,增长3.61%;食用油脂案件566件,占3.08%,增长16.94%。
从立案查处食品案件的案值看,基本为案值五万元以下案件。查处案值五万元以下案件1.24万件,比上年同期增长9.57%,占立案查处食品案件总数99.2%:案值五万元至十万元案件66件,增长13.79%:案值十万元至三十万元案件28件。增长3.70%:案值三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案件4件,案值一百万元以上案件2件。
从违法主体看,个体工商户仍然是监管的重点,违法案件数为9780件,占立案查处食品案件的78.35%,比上年同期增长10.00%。公司793件,占6.53%,增长28.11%;自然人713件,占5.71%,增长6.42%;私营企业563件,占4.51%。增长19.53%。集体企业206件。下降14.88%;国有企业65件,下降63.69%:股份合作企业44件,下降16.98%;外商投资企业15件,下降6.25%。
查获假冒伪劣食品1692吨,饮料143.94万瓶,酒130.27万瓶,粮食9972吨,药品1.69万盒(瓶、袋)。
二、以治理商业贿赂为重点,深入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
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1.87万件,比上年同期增加3045件,增长19.45%。其中立案查处案件1.73万件。增加2668件。增长18.23%;案值21.4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57亿元,增长72.09%;罚没金额3.7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89亿元,增长31.04%。
(一)严厉打击商业贿赂行为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的指导性意见》,积极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以及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出版发行、电信、电力、体育、质检、环保等行业中的重大商业贿赂违法案件,同时积极做好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工作,突出查办医药购销领域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和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坚决打击在市场交易活动中给予、收受回扣,假借促销费、广告费、科研费等名义的商业贿赂行为。全国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4312件,比上年同期增加2590件,增长1.5倍。案值11.33亿元,罚没金额1.93亿元。其中药品购销中的商业贿赂案件398件,增加37件,增长10.25%。案值1.73亿元,罚没金额2262.47万元。
查处的商业贿赂案件的特点是:案件继续呈现上升趋势且增幅较大:主要集中在案值5万元以下案件:公司是商业贿赂案件作案的主体。总体上,案件数比上年同期增长1.5倍。从案件的案值看,案值五万元以下案件3168件,占立案查处案件的76.03%,比上年同期增长2倍:案值五至十万元案件380件,占9.12%,增长81.82%;案值十至三十万元案件323件,占7.75%,增长49.54%案值三十至一百万元案件187件,占4.49%,增长81.55%;案值一百万元以上案件109件,占2.62%,增长60.29%。从违法主体看,公司2055件。占立案查处案件的49.32%,比上年同期增长1.8倍;私营企业497件,占11.93%。增长1.4倍;国有企业297件,占7.13%,增长70.69%;个体工商户171件。增长94.32%;集体企业115件,增长1.8倍:自然人84件,下降9.68%;股份合作企业45件,增长87.50%;外商投资企业20件,增长33.33%。其他883件。
(二)严厉查处各种商业欺诈行为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对零售服务业等重点行业开展重点检查,及时查处经营者对商品或服务质量进行虚假宣传,从事谎称有奖、巨奖销售等不正当促销活动诱骗消费,借促销活动推销不合格商品或者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行为。查处经营者对商品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等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作虚假宣传的案件3876件,增加742件。增长23.68%,占20.72%;不正当有奖销售案件358件,下降2.45%。
(三)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按照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在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专项执法行动工作中。严厉打击“傍名牌”、侵犯商业秘密、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名称等行
为。同时探索对知名商品的有效保护途径,研究建立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备案制度,加大对知名商品的保护力度。有效地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工作。
上半年查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2526件,增加619件,增长32.46%。占13.51%;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伪造产地、作虚假质量表示等行为案件2425件。增加233件,增长10.63%,占12.97%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案件1104件,下降5.8%,占5.90%;冒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案件782件,下降3.22件,占4.18%。侵犯商业秘密案件16件,下降5.88%。
三、打击传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今年上半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贯彻《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工作部署,继续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处罚与教育并重的原则,会会同公安、通信、人民银行和金融管理、教育等部门,集中力量查处了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以及诱骗学生、农民参加传销的大要案件,全力阻止传销向农村蔓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止传销进校园;查处通过互联网传销、利用传销非法集资等社会危害严重的大要案件。严惩传销活动组织者、经营者、策划者以及传销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通过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的辖区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应急处置机制、情况通报制度,完善‘打、控、防’工作体系,建立健全打击传销长效机制,打击传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今年上半年,全系统共查处传销案件1203件,案值1.33亿元。罚没金额3961.39万元。出动执法人员19.4万次,出动执法车辆4.89万辆次。取缔传销窝点1.5万个,清查遣散传销人员32.42万人次,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132件、592人。
四、反垄断执法工作取得新进展
认真开展对垄断性行业限制竞争行为专项执法工作,严厉查处供电、供水、供气、交通运输、专营专卖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垄断性企业滥用垄断地位强制交易、强制服务等行为:积极运用行政建议或行政告诫等方式,努力制止地方保护和地区封锁等限制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全国统一市场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今年上半年,共查处限制竞争案件236件,比上年同期减少45件,下降16.01%。案值3893.54万元,罚没金额893.65万元。其中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制竞争案件89件,占查处限制竞争行为案件的37.71%。案值1039.58万元,罚没金额579.33万元;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案件1件:销售商品时搭售或附加不合理条件案件52件,占22.03%。案值226.37万元,罚没金额81.46万元:低价倾销案件27件,占11.44%。案值9.61万元,罚没金额47.38万元:串通投标、招标案件62件。占26.27%。案值2572.87万元,罚没金额180.6万元。
五、打击走私贩私,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打击走私工作会议精神,确定重点地区、重点商品、重点部位,集中打击私货交易、取缔私货市场。研究当前贩私活动的新特点,摸清私货渠道,了解私货交易表现形式,严厉打击贩私和经销无合法来源进口商品行为,严防原有的各类私货市场和集散地死灰复燃。坚决制止新的私货市场和集散地的形成。
今年上半年全国共查处走私贩私案件1455件,比上年同期减少96件,下降6.19%。其中倒卖无合法来源证明的进口商品案件892件,占走私贩私案件的61.31%。案值6.31亿元,罚款金额6489.65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件,移送海关处理的案件4件,海关移交工商部门处理的案件45件。
从违法案件的案值看,在立案查处的案件中,案值五万元以下案件有所增长且所占比重较大:案值五万元以上案件大幅度下降。平均下降53.4%。案值五万元以下案件970件,比上年同期增长2.86%,占立案查处走私贩私案件总数80.17%;案值五万元至十万元案件77件,下降50.64%,占6.36%:案值十万元至三十万元案件88件,下降57.49%,占7.27%;案值三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案件51件,下降54.87%,占4.21%:案值一百万元以上案件24件,下降38.46%。占1.98%。
从作案主体看,主要是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违法案件,占立案查处案件的78.43%。自然人447件,占立案查处走私贩私案件总数的36.94%:个体工商户380件,占31.40%:私营企业122件,占10.08%;公司74件,占6.12%。集体企业28件,外资企业18件,国有企业17件,股份合作企业3件。
从查获的走私贩私物资看,主要有有色金属263.13吨,成品油333.96吨,橡胶119.04吨,香烟6.51万条,饮料3.46万瓶。酒1.72万瓶。光盘10.63万张,计算机1632台。
六、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消费维权水平进一步提高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的统一,不断创新,全面提升消费维权水平。通过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引导行业自律,扩大12315进村镇、进社区、进企业、进市场、进超市覆盖面,拓宽社会和群众参与消费维权的渠道,更加方便了广大消费者就近投诉、快速解决消费纠纷,切实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今年上半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5.76万件(其中立案查处案件3.9877件),比上年同期减少3953件,下降6.42%:案值4亿元,罚没金额1.7945亿元。
从消费类型看,商品消费案件仍然是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的主体。查处商品消费案件50044件,占86.84%,比上年同期下降0.45%。服务消费案件7581件,占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总数的13.16%,比上年同期下降32.95%。
从侵权行为看,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案件4039件,占7.01%。比上年同期增长18.86%;在商品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案件18298件,占31.75%,比上年同期增长3.16%;生产国家明令淘汰商品或销售实效、变质商品案件7745件,占13.44%,比上年同期增长34.93%:伪造商品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案件4126件,占7.16%,比上年同期增长13.35%;销售的商品应检验
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案件1049件,比上年同期增长3.85%;对商品或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案件2558件。比上年同期下降3.83%:对消费者提出修理、重做、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或赔偿等要求拖延或拒绝案件4803件,占8.33%,比上年同期下降43.73%;侵犯消费者人格尊严或人身自由案件103件,下降17.60%。
(二)今年上半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案件36.337万件,比上年同期增加4599件,增长1.28%;调解成功案件32.6万件,调解成功率为91.83%: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58亿元。
从消费类型看,商品消费申诉案件25.2万件,占申诉案件总数的69.37%,比上年同期增长0.89%:服务消费申诉案件11.13万件,占30.63%,增长2.17%。
从申诉的内容看,主要是商品或服务的质量问题,占申诉案件总数的一半以上。质量申诉案件19.47万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53.60%,比上年同期下降1.29%:售后服务申诉案件4.94万件,占13.59%,增长6.53%:价格申诉案件1.67万件。占4.60%,下降10.12%;计量申诉案件6653件,下降3.20%;广告申诉案件4521件,增长6.63%;人格、尊严、人身权申诉案件1123件,增长0.72%。
从申诉涉及的争议金额看,消费者申诉大多数是1千元以下的申诉案件,为28.6万件,占申诉案件总数的78.72%,比上年同期增长1.76%:1千元-1万元申诉案件7.07万件,占19.46%,下降1.65%。1-10万元申诉案件5674件,增长15.77%;10-50万元申诉案件842件,增长8.65%;50万元以上申诉案件83件,增长18.57%。
从被诉方看。主要为个体工商户、公司和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15.9万件,占申诉案件总数的43.76%,比上年同期下降0.50%;公司5.07万件,占13.97%,增长21.93%;私营企业3万件,占8.27%。下降9.83%;自然人9216件,下降13.12%;国有企业9517件,下降20.08%:集体企业8620件,增长6.93%;股份合作企业4690件。增长18.02%;外商投资企业3932件,增长10.54%。
七、广泛开展合同帮农活动,加强涉农合同监管,及时调解合同纠纷,严厉打击利用合同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真总结“合同农业”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推进“合同农业”工程,切实帮助农民排忧解难,帮助农民把优势农产品推向市场,严厉查处涉农合同欺诈违法行为,确保合同农业取得实效。加强对农业合同与合同法规的宣传,为推进“合同农业”深入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总结各地现有的示范性农业合同文本,积极推广适合涉农企业和农民需求的《农产品订购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合同签约行为;严格监督合同履约行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合同行政调解作用,及时化解合同纠纷。
(一)加强对农业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全程监管,重点检查合同条款是否齐全,条款内容是否公平合理,合同签订是否规范,合同履约是否及时。对显失公平的合同,及时责令涉农企业予以改正,防范风险。今年上半年,共检查农副产品买卖合同47.23万份,占检查合同总数的36.75%,比上年同期增加5.72万份,增长13.77%。检查中发现不合格农产品合同1433份,合同金额4402万元:到期为履约农产品合同811份,合同金额4024万元:违法农产品合同314份,合同金额341万元。
(二)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大合同行政执法力度,继续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规范签约行为,引导涉农企业和农户积极履行合同,加强对农副产品购销合同的行政监管,严厉打击坑农害农的各种合同欺诈行为,合同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和争议,及时进行行政调解,化解纷争。全年共查处农副产品买卖合同案件376件,占查出合同案件总数的8.22%,比上年增长0.27%。涉案合同金额185万元,罚没金额87万元。
八、继续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把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开展红盾护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整顿农资市场秩序,认真做好“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的牵头协调工作,围绕爱农护农帮农行动,铲除坑农损农害农行为。认真开展农资市场经营主体资格核查,加大对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的农资监管和重大案件的查处力度,积极推行种子经营者留样备查公告制度、农资经营诚信责任制度和农资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大力支持建立农资连锁经营和放心店。切实加强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不断提高上市农资商品质量。加强对农村市场的巡查强度和执法力度,着力打击无照经营、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及假冒伪劣行为,各种违法违章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净化了农资市场环境,切实保护了农民利益、保障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
今年上半年共查处农资案件2.09万件,比上年同期下降3.18%:案值1.95亿元。下降15.11%;罚没金额6755万元。下降4.06%。在查处的农资案件中,种子案件3943件,占农资案件的18.85%,比上年同期下降10.49%:化肥案件10420件,占49.81%。下降1.65%:农药案件3631件。占17.36%,增长1.00%;农用地膜案件409件,占1.95%,下降12.42%;其他农资案件2518件,占12.04%,下降1.14%。此外,没收查扣不合格或非法经营的农资有种子1062吨,化肥4159吨,农药917吨。农用地膜99吨。
九、切实坚持先证后照,依法取缔无照经营
今年上半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坚持先证后照,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违法行为。同时,实行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于教育相结合,对于下岗失业人员或经营条件、经营范围、经营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积极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手续,合法经营。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上半年共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案件28.93万件(其中立案查处案件21.17万件),比上年同期增长0.18%:案件总值26.92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0.03%:罚没金额5.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8%。引导办照8.53万户,取缔无照经营7.1万户。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1件。
查处的无照经营案件具有以下特点:(1)从违法行为看,主要为应当取得而未
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和营业执照、无需取得行政许可而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无照经营行为案件。分别为15.71万件和10.58万件,二者占无照经营案件总数的90.90%。(2)从违法程度看,主要为一般违法经营行为案件,为28.66件万,占99.08%;对人体健康、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重大案件得到有效遏制,为2649件,比上年同期下降23.33%。(3)从处罚的法律依据看,主要为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查处的案件,为21.08万件,占无照经营案件总数的72.88%,比上年同期增长1.31%。(4)从无照经营案件涉及的案值看,主要为案值5万元以下案件,为20.63万件。占立案查处案件总数的97.43%;案值100万元以上案件增长幅度较大。为226件,增加57件,增长33.73%。(5)从违法主体看,个体工商户作案最多,为15.3万件,占72.29%;以公司名义从事无照经营的违法案件上升,为2297件,增长13.10%,其他均有不同程度下降。
全国查处商标违法案件基本情况
2007年上半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部署,紧密围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中心要求,以商品批发零售市场为重点,大力加强对驰名商标、涉外商标、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切断商标侵权假冒商品的市场流通渠道,加大商标监管力度,规范商标使用行为,同时提高商标执法效能,健全商标执法体系,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推动了商标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一、深入开展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有力维护中外商标注册人的商标权益
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断提高商标监管水平,强化商标行政执法职能,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针对公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行业加强监管。如上海市工商局开展了以涉外高知名度商标、奥林匹克标志和世博会标志为重点的专项执法行动:天津市工商局将宣传与执法相结合,重点打击侵犯涉外商标、农资商标专用权的行为。通过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严厉查处商标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国内外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2007年上半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继续加大商标执法力度,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18973件。比上年同期增长0.43%,其中国内案件15458件,同比增长0.18%:涉外案件3515件,同比增长1.53%:罚没金额1.62亿元,同比增长11.97%: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涉嫌商标犯罪案件58起、犯罪嫌疑人76人。
从立案查处案件情况看,共立案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14296件,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533件,增长3.87%,其中立案查处商标一般违法案件2154件,同比增长2.04%:立案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12142件,同比增长4.21%,增加的案件数以侵权假冒案件为主。
从案件类型看,查处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数继续增长,商标一般违法案件数继续下降,共查处商标一般违法案件3014件,比上年同期减少385件。下降幅度为11.33%:商标侵权假冒案件15959件,比上年同期增加466件,增长幅度为3.01%。从地区情况看,查处案件数超过一千件的省市有:浙江3199件,河南1437件,河北1336件,山东1270件,广东1265件,福建1231件。上海1104件。
二、深化认识,做好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工作
随着2008年奥运会的日益临近,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一步深化对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工作的认识,不断加强奥林匹克标志行政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行为。特别是北京市工商局高度重视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保护工作,从强化日常监管人手,构建快速反应、积极有效的奥林匹克标志执法巡查网络体系,充分发挥市、区、所三级执法平台优势,有效保护了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树立了奥运主办城市的良好形象。根据总局7月20日下发的《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动方案》要求,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动将于8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深入展开。
上半年共查处违法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一般违法案件33件,案值30.17万元,罚款金额28.42万元,收缴和消除违法标识5123件:查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违法案件109件,案值89.15万元。罚款金额106.51万元,收缴和消除违法标识12923件,收缴专门用于侵权的模具印版等工具15件,没收、销毁侵权商品3.12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