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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安全处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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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安全处罚制度

工地安全处罚制度范文第1篇

1、根据《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制度。

2、考核内容

(1)、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职工因工伤亡控制指标(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标要求)。

(3)、现场安全达标率目标(合格率100%;优良率按公司要求)。

(4)、创建文明工地目标(按公司管理目标要求)。

3、管理目标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公司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度具体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3)、项目部每承接一项工程,首先要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并将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各项目标有人抓,有人管,实现目标管理。

(4)、施工管理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5)、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4、安全责任

(1)、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实现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

(2)、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3)、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

(4)、项目经理是法定代表人在施工项目上的人,对项目施工中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

5、考核办法

(1)、实行逐级考核的办法,公司接受上级考核;项目部接受公司考核;项目部要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各级要制定具体考核办法,考核成绩和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挂钩,列入各项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3)、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经济兑现和评定先进,实行奖罚的主要依据之一。

(4)公司每月对各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考评,

在考评中达到合格标准的不奖不惩,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惩当月工资的10%,达到优良标准的奖月工资的10%,安全生产月考评成绩做为项目部年终评先工作的重要依据(占年终评先比例的60%)。

6、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记功,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2)、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3)、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7、创优争先,在文明施工中做出显著成绩,获得省、市级文明工地称号的,公司予以成本补贴奖励,实际补贴标准,在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中订立。

(1)、公司对创文明工地的单位按建筑工程面积进行奖励:创省级文明样板工地的奖4元/M2;创省级文明工地的项目奖3元/M2;对创市级文明样板工地的项目奖2元/M2;对创市级文明工地的项目奖1元/M2;对未能完成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目标的项目部,公司按照创建文明工地奖励办法,对责任项目部进行相应的惩罚。

(2)、公司竣工的单位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经汇总不达标的,公司将对该工程的项目部处1元/M2的罚款。罚款办法由公司安全处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达标证据,经主管经理、总经理批准交公司财务部由受罚单位工程款中扣除。并整理好惩罚资料入档。

8、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予处分

(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3)、发现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4)、存在事故隐患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

(5)、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9、经济处罚的规定

(1)、施工设施缺少防护设施及存在事故隐患。

a.生产、施工设备、设施,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或防护有严重缺陷者,不得安装或运行,对于确定安装使用防护有严重缺陷的设备、设施的责任者和随意确定拆毁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任者,罚款100-200元。

b.已经开工的工程项目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无安全技术措施,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200元;虽编制施工设计方案,但未经审批,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100元。

c.存有重大事故隐患,逾期不解决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300-500元。

d.存有事故隐患,虽然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后对事故进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彻底或《事故隐患回执》逾期不反馈消项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100-200元。

e.对确定将有毒有害产品的生产转移,分包给无防护措施的单位,并未提供指导和协助解决防护措施的单位主管负责人处以200-1000元罚款,并扣罚月工资的10-30%。

f.被罚者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由个人承担。

(2)、现场管理及检查

a.职工进入施工现场赤脚,穿拖鞋,穿高跟鞋,不戴安全帽,电气人员不穿绝缘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等违纪者,每人罚款10元;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均罚款20元;一次发现10个违纪人员,处罚工地主要负责人100元,并停产整顿一次;凡停产整顿的工地,对项目负责人另处罚100-300元,分包队伍等同。

b.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者罚款20元,不持证上岗者罚款10元。

c.塔吊、施工电梯、龙门架(井字架)、脚手架、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网等的搭设没有安全技术交底,上述设施,设备投放使用前未经验收和办理验收手续,对有关人员处以每人20-200元罚款。

d.对于违章指挥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对于违章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50元。

e.对于无视安全检查,妨碍安全人员工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

f.对于施工现场混乱,材料浪费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工地,罚工地负责人50-200元罚款。

g.公司内部检查中对达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合格等级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50-200元罚款。

h.市级以上部门检查,对达不到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合格的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100-200元罚款。受到通报批评的工地对工地负责人加倍处罚。

k.在检查或平时抽查中,对必备的安全管理资料管理混乱或严重缺项的工地负责人,罚款20-200元。

l.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

(3)、工伤事故

a.单位发生轻伤事故,每轻伤一人罚款50-5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事故责任者罚当月工资10-30%,免发当月奖金。

b.单位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次罚款3000-5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支付,事故责任者不论是伤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罚月工资10-30%,并免发1-3月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

c.单位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罚款5000-10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支付,扣罚事故责任者本人月工资10-30%,并免发1-6个月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

d.单位发生多人事故,按规定标准分别计算合并罚款。

e.发生事故拖延报告,隐瞒不报,谎报以及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责任者,罚款5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设备事故和隐患

a.对私自拆毁安全设施造成事故隐患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罚款。

b.对于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5-10%的罚款。(不少于100元)。

c.发生与外单位无关的交通事故,对事故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5-10%的罚款。

(5)火灾事故及隐患

a、火灾隐患

①、火灾隐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项按10元处罚责任人员。

②、重大隐患要求限期消除,逾期不改者,对责任人员处以100-500元罚款。

③、违犯消防规定不听劝阻者,给予适当罚款。

b、火警

①、对于火警损失折款不足百元责任者,处以10元罚款,并给予批评教育。

②、对于火灾损失折款100-5000元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费10%的罚款。

③、对于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20%的罚款。

④、对于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及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报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⑤、对因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一年内连续发生以上火灾的责任者,要加倍处罚。

⑥、消防器材、设备因管理不善和挪做他用的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罚款,影响灭火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

⑦、对造成既有人身伤亡又有经济损失的责任者按本条有关规定合并处罚。

10、对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单位,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责任者加倍罚款。

(1)、对于违章操作,经检查人提出后,仍坚持不改造成事故者。

(2)、对于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

(3)、发生事故后,隐瞒或谎报事故情况,破坏现场,妨碍事故调查者。

(4)、单位发生伤亡事故,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在一年内又重复发生类似事故。

工地安全处罚制度范文第2篇

关键词:高校建筑工地风险因素安全管理

一、高校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分析

建筑业的危险性很高,每年建筑工地施工过程中经常发生死伤事故,据有关部门统计,建筑业的伤亡人数在各类不同行业中的排名仅在煤矿企业之后,位列第二位,统计数字也相当惊人。造成的伤害事件中不仅表现为施工企业相关人员,也表现为周边人群。近几年来,我国高校建筑项目呈现逐年增长的态势,高校是人口密集区,高校内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也时有发生,因此研究高校内建筑施工中的安全问题具有现实意义。

(一)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建设项目工期顺利实现的基本保证

任何一项建设项目都面临着紧迫的工期要求,对业主来说,节省时间就是增加效益,因此工期对于建筑企业来讲就至关重要,直接决定着企业生产效益,因为拖延工期意味着损失。但是,假如在施工过程中突然出现一个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甚至遭到建筑监管部门的停业整顿处罚,那保证正常工期的完成根本不可能,因此,片面追求工期的提前实现而忽视施工安全的观念和做法不可取。

(二)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可以降低施工成本

建筑企业的成本包含的项目很多,且多是有形的,为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的安全品也构成了企业生产成本的一部分,比如老化设备的更新、安全防护设施的购置等[1],从表面上看,抓安全生产管理意味着增加投入,增加成本,但实际上这些投入是必要的,也是经济的,否则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建筑企业必然面临着财产损失,如果造成人员伤亡,企业的赔偿金额则构成安全成本之一,随着工人工资的增长,这一类赔偿将越来越高。再者,一旦发生伤亡事件,主管部门的处罚也构成了安全成本之一,由此来看,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可以有效降低施工成本,尽管这一成本是无形的。

(三)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有利于维护企业形象

企业要实现可持续发展,要在激烈竞争的环境下生存,必然要注重维护自身的形象。建筑企业也不例外,试想,一个疏于安全管理的建筑企业,缺少相应的制度安排,安全事件频频发生,哪个业主会放心地将项目交给这样的企业?什么样的建筑从业人员愿意、敢于进入这样的企业工作?项目经理的前程也将受到严重影响,最终的结果就是该企业出局。

二、高校建筑工地施工的风险因素分析

高校内建筑工地具有一般建筑工地的特点,也由于处在一个人口密集区的原因存在一些特殊的风险因素。

(一)对建筑企业内部造成伤害的风险因素分析

根据我国国家标准局1986年颁布实施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分类》[2]中划分的造成伤害的原因,结合建筑企业施工特点,将建筑工地施工风险因素分为类:

1、坠伤事故。建筑工地露天施工,多为高空作业,施工人员因操作失误、上下作业区间缺少隔离保护设施、操作设施机械故障、脚手架不合格等原因而导致坠落伤亡的事故是所有类型事故中的最多的一类[3]。

2、意外打击事故。施工人员自身安全设备缺失(不带安全帽)、建筑楼层之间防护安全网不牢固、塔吊物品坠落、高层工作人员随意处理建筑垃圾等原因,造成在低层施工的人员意外伤害。

3、电击事故。建筑工地的用电是隐患最多的环节之一,电工的技术水平导致电力组织设计不合理、配电设施配置不合格、非电业施工人员照明线路的私拉乱接行为等导致电击伤害。

4、机械伤害事故。建筑工地的大型机械主要包括挖掘机、起重塔吊、混凝土搅拌机、直梯运输机、打桩机、带式运输机等,这些机械对施工人员造成伤害的原因不外乎两个:一是机械自身的故障,比如年久失修,设备运行前检查缺位等原因;另一个是施工人员的操作不当引起伤害。

5、其他伤害事故。施工人员多为承包商零散组织,在住宿、生活饮食等方面存在很多安全隐患。集体居住,由于管理不善和工人安全意识不强,做饭生活用电很容易引发火灾,造成群死群伤和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饮食风险是另一个隐患,尤其是夏天,中暑、食物中毒等。

(二)对高校人员、设施的风险因素分析

1、运输车辆事故。建筑工地施工需要土石方、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大型车辆进出人口密集的校区,由于大货车自身吨位大、车辆状况参差不齐,加上一些驾驶人员素质不高,开车普遍较快,也经常出现疲劳驾驶、超速驾驶等情况,撞毁校园设施、撞伤行人的安全事件时有发生。

2、民工管理事故。虽然建筑工地按照惯例是封闭施工、封闭管理,但施工人员,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经常不经允许偷跑出施工区域进入校园,使用校园设施,甚至进行盗窃、抢劫和,此类治安和刑事案件发生的概率也不低,并且民工的流动性强,案发后难以处理。

3、学生误入工地伤害事故。高校学生密集,学生课外活动时间较多,尤其是到了夜间,学生活动的范围很大,难免出现误入建筑施工现场的现象发生,误入后可能发生意外的伤害,比如摔伤、机械伤害、高层跌落甚至被不法施工人员临时起意而侵害的事件。

三、高校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管理对策

美国安全工程师Heinrich在大量统计调查的基础上,得出了一个基本的规律――“88∶10∶2”的规律,即在100起安全事故中,有88起属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所致,有10起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结合造成的,只有2起是难以预防的。这就充分说明,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影响安全生产、导致事故发生的决定因素[4]。因此上述风险因素应该是可以通过采取必要措施而有效避免的。

(一)加强安全技术管理

从技术层面上,防范安全事件的主要举措应该包括施工组织设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论证,成立专门的小组进行检查审核,确保万无一失;建立对大型机械设备使用前的检查和试验制度,对主要设备要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杜绝设备带病运作符合安全生产的技术标准;技术性的岗位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或者经过专门培训,尤其是问题高发的岗位一定要坚持这样的原则。比如高空作业、电气焊、大型机械的操作等。

(二)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

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要本着贯彻执行《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的原则,建立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到安全制度上墙、标语到位,制度范围涵盖每一个生产场所、每一道生产工序,并且设置安全员岗位,经过严格培训后上岗,并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做到安全员的尽职尽责。工地门卫要严格落实,确保高校校园内的风险事件不发生。

(三)重视安全教育

建立安全教育培训体系,该体系应该有部分组成:一是安全意识教育,通过安全意识教育培训,达到全体施工从业人员风险态度端正,重视风险事件,教育的形式应该是灵活多样的,比如案例教育、安全生产演讲、安全生产先进表彰和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二是安全法规教育,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也要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相关法律,通过案例教育外来务工人员约束自己的行为,不要触犯法律。

(四)加强对车辆和人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

施工雇佣的运输车辆要严格审核,不能无证驾驶,要经常召开驾驶员的安全工作会议,定期汇报情况,自查自省,作为工地管理方,一方面要尽量让工地避开人员密集的区域,能另开大门最好,如果不能,则要经常进行检查监督,查到违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

外来务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加上远离家乡,生活比较清苦,心理问题也很多,工地管理方要通过有效手段管理好他们,可以丰富他们的业余文化,关心他们的生活疾苦,争取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工地安全处罚制度范文第3篇

凡本公司工地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材料管理员及现场看管人员等,均依照本规定执行:

1、上述人员应遵守建设方对工地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通告,竭诚尽职,团结一致,齐心协力,使工程进行顺利。

2、工程现场负责人为工地的主管,组织指挥工地所属人员、施工方等按照施工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及监理外,还应对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进行防范管理,确保施工场地正常的工作秩序和财产安全。

3、甲方现场管理人员不定期对工地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如发现有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根据情节大小,予以处罚。

4、工地现场禁止一切无关车辆、人员进入工地现场。

5、工地门卫人员应对因工程需要进入现场的车辆人员进行询问,查实身份后准许放行,并做好车辆人员出入纪录。

6、施工阶段施工方在建工程、建筑材料、机具设备、配件等由施工方材料保管人员进行专职管理,巡视材料放置场所,并看管工地责任范围内的设备及工程用料,若发生材料遗失时,由材料管理责任人照价赔偿。

7、工地现场实行全天候值班,门卫人员不定期进行现场安全巡视。

8、现场进出时间为:上午7:30分至晚上11:00分。现场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回工地,工地门卫人员不得擅自违反规定,否则承担管理失职责任。

9、工地现场禁止一切赌博、酗酒、打架及其他扰乱现场正常工作秩序、妨碍公务等行为,违者将从严处罚,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或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10、工地现场禁止留宿一切非工作人员和停放外来车辆。

11、现场人员应严格按照工地作息时间和进出工地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工地门卫人员有权拒绝放行,违规人员的违纪行为由其自行承担后果。

工地安全处罚制度范文第4篇

乙方(承包方):

为强化我公司内部施工合同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程工期,确保安全生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做到责、权、利相结合,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内容: 面积 层数

3.承包范围:

4.合同造价:

5.施工地点;

第二条 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工期每拖延一天罚乙方合同价的 工期每提前一天奖乙方合同价的

第三条 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等级

2.工程达到优良,甲方除按上级规定奖励外,加奖乙方负责人 元。

3.工程达不到质量等级要求,罚乙方负责人 元。

4.出理重大质量事故造成的政治经济损失.按有关规定处理。

5.

第四条 施工安全

1.杜绝重大伤亡事故。

2.轻伤负伤频率控制在 以下。

3.施工期间发生一起死亡事故.除按上级规定的处罚外,处罚施工队长 元,工地安全员 元。

4.发生一起重伤,除按上级规定的处罚外,处罚施工队长 元.工地安全员 元。

5.轻伤负伤频率每超一个千分点罚施工队长 元。

6.发生伤亡事故的经济损失由

7.施工期间未发生安全事故奖施工队长 元。

8.

第五条 社会治安

1. 贯彻落实上级法规制度,以人为本、做好防范。

2.安全制度不健全.无专职保卫人员,罚乙方 元.每出现一起治安案件罚乙方 元.

每发生一起刑事案件罚乙方 元.

3.施工期内不出现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奖励乙方 元。

4. 。

第六条 成本控制

1.工程成本范围:按照总公司[1998]9号文件(单项工程管理及成本核算办涤)所规定的范围执行。

2.工程材料节余.甲乙双方按 比例分成,超支使用按有关规定处理.

3.人工费含量控制在上级规定系数内,栋号管理人员每月发放工资额的 %,待工程决算后,有节余给予补发,并加发扣留额的 %,亏损不予补发。

4.其他事宜:

第七条 上缴综合管理费及分配

1.乙方上缴甲方综合管理费率为 %(以工程决算审定值为准).

2.工程优良奖的分配比例为

3.工程审结后的节余甲乙双方按 比例分配。

4.工程亏损甲乙双方 比例承担。

第八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

1.应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管理好,履行本合同,做好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2.对承包方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胜任者,可解除承包合同,更换乙方负责人。

3.按合同规定兑现奖罚条款。

4.

(二)承包方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法规政策.对工程的管理负全面责任。

2.履行本协议.在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建立以施工队长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体系。

3.风险金抵押按工程总造价的 。

4.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上级及甲方有关政策、制度执行。

第十条其他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总公司一份,甲乙双方签字整章后生效,工程竣工结算完毕后终止。

甲方 (章) 乙方:(章)

工地安全处罚制度范文第5篇

今年我们按照《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建筑市场持续稳定发展,强化建筑队伍资质管理工作,对于无资质证书和超越资质承包范围的施工队伍,决不允许承包建筑工程任务,对来我县施工的外地建筑施工、勘察设计、监理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并办理了进沧进冀备案手续。同时加强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监督管理,督导企业加强自身的安全保证体系建设,按规定为安全管理机构和施工现场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做到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保证企业安全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

1、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制进一步健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住建局股(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组。明确了检查组的工作任务和职责,为顺利开展我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加强工作指导,及时组织召开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把上级部门相关政策、要求及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传达、安排布置到全县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等相关单位,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促使企业做到警钟长鸣、安全生产。

3、安全生产事故防范机制进一步强化。坚决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切实把好三个关口,密切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一是严把入口关。严格落实建筑市场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备案审查,切实把好入口关。二是严把责任关,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三是严把安全生产措施费的缴纳和监管关。

1、县住建局对全县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按职责要求,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动协调。

2、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负总责。在项目开工前,成立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组成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机构,制定本项目扬尘治理方案,做好在建项目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检查。在组织工程招标时不得将安全文明施工费列入竞价范围,并保证按时足额拨付。要将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列入施工合同主要内容,加强对施工过程中扬尘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特别做好砂石物料堆放和施工车辆带泥上路的管理,选用经有关部门核发资质证照的土方、运渣车辆进行土方开挖和渣土运输。

3、施工企业对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负直接责任。建立公司级组织领导机构和考核制度,对本单位施工现场定期检查、考核。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是落实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措施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执行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实施方案,成立现场管理机构,指定项目部扬尘治理专职人员,做好扬尘治理工作的实施与管理。项目部扬尘治理专职人员是施工工地扬尘治理的直接管理者和责任人,具体负责做好日常巡视、管理、纠违和设施维护工作。

4、监理企业应将施工扬尘治理纳入日常工程监管范畴,将施工扬尘治理内容写入监理规划、细则及监理日志中。参与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和督查工作,对不符合施工扬尘治理要求的行为必须坚决制止,对不服从管理的要及时向县住建局报告。

突出抓好土方覆盖、进出车辆冲洗、材料堆放遮盖、扬尘治理宣传等环节管控,着重落实施工各阶段扬尘治理保障措施,做到综合治理、防治结合、科学管理、标本兼治。

1、施工现场围挡。所有施工现场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封闭围挡,主干道两侧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的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治、美观,外立面采用标语、自身广告或公益广告、彩绘、灯光亮化等方法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公益广告比例不得低于20%,突出景观效果;围挡内侧不得挤压物料。施工现场进出口必须设置大门,大门应整洁、美观。大门净宽不小于6米,净高不小

于4米,门头及门柱按规定设置企业标志、企业名称、工程名称及宣传标语等内容。大门口处应设置警卫室,实行人员出入登记和门卫交接班制度。在建工程主体必须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表面美观整洁无破损,正立面悬挂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内容的条幅。各施工现场应在工地出入口处加装高清晰度的视频监控装置,对进出工地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进行实时监控,并保证视频装置正常运行。2、施工场地硬化。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其他区域平整后使用碎石覆盖。硬化后的地面不得有浮土、积土。施工现场土方、沙石堆必须进行覆盖,其他的地面必须采取绿化、洒水或其他防扬尘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绿化和喷水降尘管理。大型公建项目建筑施工现场大门入口处、办公区、生活区等区域,应根据土质、气候等情况种植花卉及常绿植被进行绿化。建筑施工现场要设置喷水降尘设施,遇到干旱季节和大风天气时,要安排专人定时喷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湿润。

3、车辆冲洗设施。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或毗邻城镇规划区主干道的其他项目,大门出入口处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全面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严禁将施工现场内的泥土带出污染城市道路。土方、渣土和建筑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避免撒漏。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必须设置自动冲洗设施,并严格按说明书要求进行安装与使用。

4、材料堆放。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应按规定要求分类堆放,挂设定型化标牌,标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等,材料堆放应稳定牢固、整齐有序。施工现场内的土堆、砂石料等应使用密目安全网等材料进行覆盖,确保封闭严密,固定牢靠。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必须入库入罐存放。砂浆搅拌机等机械设备必须搭设安全防护棚,使用密目网进行有效围挡,最大限度地减少粉尘污染。工程推行预制砂浆。

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打非治违”及“扬尘治理”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组织开展了“两节”、“两会”安全生产大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并对检查出来的隐患及时进行督促整改。二是认真开展安全专项检查行动。2015年上半年以来,我股共开展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季节性抽查及配合上级部门的各类检查120余次,检查涉及施工企业10余家,检查项目8个,发现安全隐患近30余项,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8份,停工整改通知书2份,建管工程项目近35万平方米。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对被查的每一个工程都集中讲评,就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定时间、指定专人负责整改落实,要求各施工企业将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经监理核准后报我股室,并再次组织相关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同时加大对施工现场一线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不断提高施工人员综合素质,有效的确保了我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一是定期召开季度安全生产会议,总结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安全监管水平。二是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创造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三是继续组织开展对施工、监理企业相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我县建筑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二)严把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管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备案审查。一是对不具备施工资质等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严禁承接工程建设;二是对未按要求做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一律不允许其备案登记;三是对未按要求缴存安全文明措施费的工程,一律不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狠抓隐患排查治理,严密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一是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二是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特别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三是施工现场实际安全防护设施情况;四是安全生产措施费缴入专户的情况;五是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落实情况;六是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四)推行文明示范工地,创建样板工程。根据省、市文件精神,2015年将加大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力度,合理制定达标计划,引导一般企业开展安全规范化建设,推进我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一是各施工企业要认真学习《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严格按照施工现场文明标准要求进行施工管理,并积极参加省、市样板工地文明工地的创建。二是各施工企业要积极争创省、市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通过省、市样板文明工地的示范带头作用,把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水平和文明施工水平辐射到每一个在建工程,促进全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