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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制度是国际通行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中小企业普遍规模小,信息化水平低,资金短缺,经营管理水平落后,承受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在市场竞争中往往处于不利地位。具有公共政策功能的政府采购,为中小企业进入政府采购市场提供了最为有效的制度保障。如法国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在相同价格或者类似条件的投标中,应优先考虑工人生产合作社、农业生产集团、手工业者等的投标,这些政策性目标并不适用“最低价格”的评判标准;日本《保证中小企业受到政府和公共机构的订单法案》则采取诸如将工程分割成较小的单位或者将相应的订单拆分成较小数额订单等做法,尽量创造有利于中小企业进入政府采购领域的机会;在德国,中小企业的利益应当通过拆分合同单独贸易和部分履行的方式得以考虑。为了帮助中小企业分享政府采购市场,我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小企业促进法》等都明文规定,政府采购必须向中小企业倾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是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政策功能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制定配套措施、改进评审办法,以及对中小企业自主创新产品首购、订购等政策,提高政府采购中小企业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比例,授予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既是对中小企业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同时分担和降低了中小企业研发投资的风险。
自1996年试行政府采购制度以来,我国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自主创新等政策功能在逐步完善和落实。但由于法律法规还不健全,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细则一直没有出台,缺乏相应的配套措施,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功能在对象的选择、具体扶持方式、倾斜度的把握等方面没有统一的规定。目前政府采购评标时,主要考量的是价格、服务承诺、公司实力评估、技术能力和设备、技术人员水平、生产能力、保证金缴纳等因素,这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没有任何优势。再加上一些采购人盲目追求品牌,通过设置特殊要求、抬高门槛价等违规做法,变相排斥中小企业。因此,我国目前的政府采购市场,大部分中小企业仍处于“缺位”状态。
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柱力量。据测算,我国目前50%以上的GDP、60%以上的工业生产总值、70%左右的工业新增产值、近60%的销售收入和出口额、税收的40%以上和75%的就业岗位均来自中小企业。但是,据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小企业研究中心报告显示,有40%的中小企业已经在此次金融危机中倒闭,40%的中小企业目前正在生死线上徘徊,只有20%的中小企业没有受到此次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小企业的生存状况,将直接关系我国经济的整体复苏。因此,应尽快完善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出台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办法,把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到实处,确保国家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
目前最重要的,就是要充分认识到政府采购制度作为政府宏观调控手段的重要作用,调整政府采购功能定位,把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自主创新等公共政策功能凸现出来。《政府呆购法》颁布时,把政府采购的主要目的定位为节约财政资金和促进廉政建设,而保护国货、扶持中小企业等政策功能虽已明确提出,但具有从属性;在政府采购实践中,很多地方把资金节约率作为政府采购工作成绩取得的主要表现。节约财政资金功能定位与我国当时实际发展情况是相一致的,但是随着政府采购制度的逐步发展完善,尤其是目前全球金融危机下,我国进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关键时期,应该充分认识到政府采购制度公共政策功能在社会经济发展中不可替代的重要调控作用,把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自主创新等公共政策功能定位为政府采购制度的主要功能。在具体采购活动中,监督管理部门应该把政策功能的落实情况作为重点来抓,杜绝部分采购人盲目追求品牌,以各种不合理条件排斥中小企业的不法做法。集中采购机构作为政策功能的主要执行者,应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和完善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措施。如黑龙江省从2007年试点,中标中小企业既可申请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贷款,又能以保函形式代替政府采购活动各阶段保证金。山东济南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开展培训和上门服务等方式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引导,让中小企业了解我国政府采购的扶持政策,提高其对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认识,引导中小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之中。
其次,借鉴国际经验,完善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配套措施。为落实扶助中小企业政策目标,美国联邦采购相关法律简化了中小企业采购的程序,规定10万美元以下的政府采购合同,要优先考虑中小企业;并通过价格优惠方式对中小企业给予支持,中型企业价格优惠幅度为6%,小型企业价格优惠幅度为12%。澳大利亚法律规定联邦一级的采购合同的10%要授予中小企业。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做法,我国应尽快出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配套制度,明确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适用范围、操作方式、具体方法,以及优先的幅度、份额等。具体可以表现为:一是给予中小企业报价一定的价格优惠;二是明确中小企业获取政府采购合同的份额和范围,在采购过程中为中小企业留有一定比例的合同;三是招投标过程中给予中小企业相应的政策倾斜,如在评审中,结合中小企业自主创新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招录下岗人员、交纳社会保险、履约诚信度等具体项目,给予适当加分等;四是要求中标大型企业将一定比例的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或是鼓励参与投标的大型企业选择适当项目向中小企业进行分包等措施,为中小企业创造更多的参与机会。在各地的实践中有一些好的做法,如江苏省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配套政策建设得比较完善,包括制定实施自主创新产品管理认定办法,鼓励和帮助中小企业积极申报自主创新产品,扩大中小企业及其产品的知名度等。《海南经济特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鼓励政府采购活动中,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建立分工协作关系和产业技术联盟,鼓励和引导大企业选购中小企业的产品或者委托中小企业生产、加工部分产口和零配件,对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大项目的合作在用地、资金等方面给予扶持和优惠。重庆已经开始在家具、印刷、桶装饮用水等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试点,规定十家供应商中必须有四家是中小企业,切实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
科学理财,是指通过财政体制、财政政策、财政预算以及财政管理,全方位地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财政资金。科学理财是提高公共经济效能、有效发挥财政资金改善人民公共福利作用的前提。从这个意义上说,科学理财对科学发展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要实现科学发展,就必须做到科学理财。
建立健全制度是实现科学理财的根本。通过科学理财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主要有两个渠道:一是直接通过公共部门的职能活动,向居民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满足居民公共需要,改善居民公共福利,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二是通过财政政策引导企业和其他组织的经济行为,优化经济结构和地区布局,激励企业及其他组织更有效率地提供私人物品或参与提供公共物品。这两个渠道作用的充分发挥,都有赖于完善的制度。一是财政体制。它是界定公共经济各方面、各层次主体之间财政责任与权力划分的规则体系,包括财政供给范围的界定、财政责权横向和纵向的划分。财政体制科学与否,即财政供给范围界定得是否适中、财政责权横向和纵向划分得当不得当,不仅从根本上影响公共资源的配置和运行效率,而且影响市场配置资源作用的发挥和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劣,进而影响科学发展。二是财政政策。它是国家运用财税手段解决经济社会问题的施政对策,其直接调节对象是公共经济,间接调节对象则是整个国家经济社会生活。财政政策的调节目标、手段运用、支点选择、力度设置和出台时机等,都有是否科学的问题。如果缺乏科学性,财政政策就难以取得预期效果,就会影响科学发展。三是财政预算。它是国家配置公共资源的基本计划,也是落实财政政策的主要工具。财政预算科学与否,对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必须高度重视预算编制与执行,不断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四是财政管理机制。它是财政收入、支出、预算、监督各个环节管理方式、手段、措施的通称,与财政资金筹集、分配、运转和使用效率、效果的关系极大,直接影响公共经济效率,进而潜移默化地影响科学发展。必须高度重视财政管理体制和制度创新,保证以科学的体制和制度规范公共理财行为;必须认真实行财政管理责任制,并切实强化监督。
提高人的素质是实现科学理财的关键。实现科学理财的目标,对公共财政管理者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共财政管理者在处理财政问题时或在具体财政管理工作中,必须始终坚持以科学态度、科学精神进行科学决策和完成各项事务,综合运用各个领域的科学理论和方法动态地设计制定财政体制、财政政策和财政管理机制,科学编制和有效执行财政预算,不断检视财政体制、财政政策、财政预算和财政管理机制对科学发展的效应,从而不断创新财政体制和财政管理机制,不断调适财政政策,不断改进和完善财政预算,进而使公共理财始终对科学发展最大限度地发挥促进作用。实现科学理财,尤其需要大力提高公共财政管理者特别是财政部门工作人员的素质。应通过考试、考察和民主选拔,让素质高的人掌管财权、从事财政工作;通过在职教育培训以及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使公共财政管理者的素质不断得到提高。
关键词:积极财政政策财政风险
一、积极财政政策出台的背景和深层次原因分析
1997年7月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严重打击和损害了亚洲各国经济,对我国的经济也造成了严重的外部冲击。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政府采取了对内启动内需、对外扩大出口的宏观政策组合,消除外部冲击可能带来的各种连锁反应,积极财政政策是其中最重要并且最有效的政策手段之一。
但是,从当时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看,这些政策的出台还有着更深层次的背景。首先,我国宏观经济的态势已由供给短缺转化为生产的全面过剩;由通胀转变为通缩。其次。我国经济发展的目标已由实现传统的工业化转换为实现工业化和信息化的双重目标;由追求以人均gdp增长为主要标志的经济增长转变到追求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全面协调发展;由强调效率优先的市场化改革转变为同样重视社会保障和公平。再次,我国已经进入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阶段,重视法治和规则,提升国际竞争力和综合实力,改善经济增长的效益和质量是新阶段提出的新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客观上就要求我国的财政体制和收支结构进行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和更有效率的改革,以实现经济体制和增长方式的转变。因此,积极的财政政策不能简单看作是一项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它更是一项结构性的财政政策。
二、积极财政政策的内涵
积极财政政策首先是一项应急措施,是为了化解外部冲击,扩大内需和支持出口,确保经济增长的短期扩张性措施:但是,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从一开始,就不仅是一项短期扩张性措施,而是包括了更多和更重要的中长期内容;它不仅是一项总量政策,同时又是一项结构性政策。
(一)积极财政政策是扩张性政策和结构性政策的组合
在规范的经济理论中,有几点是既定的:一是给定了比较完善规范的市场经济体制;二是结构和技术问题只在中长期才发生变化。在这些条件下,以解决总有效需求不足为目标的扩张性财政政策,主要是通过增加财政支出或减税等,来刺激需求并带动整个经济增长。
因此,从中国实际出发来界定积极财政政策的内涵,就不能把它简单看作是规范济理论中相机抉择的财政政策。其作用也不是简单地像西方发达国家那样通过扩张或紧缩性财政政策来刺激有效需求。要真正使财政政策有效,就必须有结构性政策的配合。
(二)积极财政政策包含公共财政的体制改革
在一般意义上,财政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对宏观经济调节的职能。即反周期政策。这种政策只能在短期内使用,而且受财政纪律和政策规则的约束。二是提供公共产品的职能,即提供市场不能提供或提供数量不足的公共品和准公共品。三是社会公平职能。通过财政转移性支付、收入再分配等政策手段来调节地区和个人的收入差距。四是激励和引导职能。通过财政支出和税制激励调节微观主体(企业)的行为,从而引导经济资源配置的方向及效率。
三、积极财政政策的性质和特点
(一)政策的阶段性
积极的财政政策,是在当前我国出现了需求不足,投资、出口和经济增长乏力。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加剧等特殊情况下,在政策环境允许的限度内,所采取的一种阶段性或暂时性的适度扩张政策。
(二)政策的定向性
从我国的现实情况看,在政府职能转变尚未完全到位,企业机制转换也尚未完成。体制性和结构性矛盾依然十分突出等情况下,不宜也不能实行全面扩张的财政政策,而只能实施既有利于增加投资、开拓市场、扩大内需,又有利于调整和优化结构,促进体制改革深化的财政政策,即应该实行定向性的财政政策。
(三)政策的复合性
扩大内需是多方面、多层次的,因此,积极财政政策的运用,就其自身而言,没有局限于扩大财政对基础设施投资这一个方面,而是以扩大需求为主旨,注重多项政策手段的综合运用,体现了政策复合性。
四、积极财政政策的财政风险
(一)几年来积极财政政策导致赤字率和债务率不断增加。我国几年来连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导致各项反映财政状况指标呈现逐渐恶化的趋势,赤字率(财政赤字占gdp比重)已经由1997年的1.18%上升到2002年的3.03%:债务率(国债余额占gdp比重)由1997年的8.16%上升到2002年的18.2%。
(二)欧盟《马约》确定的赤字率和债务率标准不是公认的国际警戒线。赤字率和债务率并不是判断财政风险的唯一标准,要结合具体国情主要是经济增长和利息支出进行综合考虑。
(三)中国财政短期内风险不大,但长期实行积极财政政策确有财政风险。按照前面的分析,虽然几年来财政支出迅速增长。赤字率和债务率上升较快,但由于同期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增长也较快,目前财政风险并不大。但如果从中长期看。中国财政风险有累计增加的可能性。首先,由于大规模增加税收的条件并不具备,未来财政收入基本只能保持在略高于经济增长的水平上。其次。由于中长期内仍需要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财政结构性职能要求财政支出规模不能减少。支出压力较大。
(四)中长期财政风险的限度。在中长期内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必须考虑财政风险是否有可持续性的问题,即未来政府能否偿还到期债务。如果随着债务积累。政府既无法利用财政节余偿还债务,也无法通过发行新国债偿还旧国债,政府只剩下两个选择:使国债货币化或宣布废除旧的债务。前者意味着征收了通货膨胀税,后者意味着国家信用破产。无论哪种情况出现。都意味着财政风险转化成为财政危机。
五、积极财政政策下一步调整的方向
无论积极财政政策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它仅仅是一项阶段性的措施,不可能长期持续下去,当其初始目标完成后,就应当考虑它的淡出、转型和调整的问题。
(一)积极财政政策在总量上的投入应逐步由扩张转为适度调整。从现阶段的实际出发。积极财政政策中以反周期为主要目的的扩张功能应当淡出。
(二)积极财政政策应加快向体制性、结构性政策转型。积极财政政策由扩张性转为体制性、结构性政策后,为保证政策调整力度,仍有必要在一段时间保持一定规模的赤字,来达到加快推动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继续扩大对外开放,促进攻坚阶段的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基础设施的公共保障能力之目的。
(三)积极财政政策在机制上应逐步由应急性决策转向“规则化政策”,建立正常的政府投资机制。自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以来,人们最关注的是财政风险、国债投资效率以及公共财政的功能性改革等问题。要防范财政风险以及可能引发的金融危机,推进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在反周期扩张性财政措施淡出后,积极财政政策的重点一方面为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提供资源引导力的保障:另一方面。应加强财政政策的规则化管理,制定并遵守国债投资进入、退出的标准。保证财政政策的连续性、规范性和公开性,坚持法治和依法行政,提高财政资源和国债投资的使用效能。
(四)积极财政政策在投资领域应缩短战线,并按照贯彻“五个统筹”要求调整投向。积极财政政策的一项重要使命,是逐步把扩大内需的主角让位于消费和民间投资,公共投资的范围是不与民争利,在建立公共财政的体制框架的同时,扫除消费和民间投资增长的相关障碍。因此,适度规模的国债投资只可能有限解决目前最紧迫、最根本的发展问题,而把其他的发展问题留给市场和民间投资。
(五)积极财政政策要进一步强化社会保障职能。社会保障支出是财政的基本职能之一。从中长期看,我国社会保障压力是由三个因素组成的:一是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推进。社保覆盖面将大大扩展,不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之后应该被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中,而且社保范围也应该延伸到农村:二是企业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就业情况不容乐观,社保压力也相应增加;三是我国在人均收入较低,养老保险体系建立时间不长,特别是一部分退休较早的职工没有交纳个人保障基金的背景下进入老龄化社会,社保支出呈快速增加的趋势。下一步积极财政政策的重点之一,是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继续提高社会的保障能力。重点完善相应的保障制度。
关键词:财政政策;经济增长;作用
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3-0-02
一、财政政策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中的作用分析
经济增长方式是指生产要素的分配、投入、组合以及使用方式,该方式直接关系这国家生产力的整体效益和发展状况,并且能够准确的反映出国家经济增长的实质内涵。近年来,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其经济增长方式开始由粗放型逐渐趋向于集约型转变,而且为实现我国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是财政政策的发展导向作用。经济增长是发展中国家财政政策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二者相辅相成,息息相关。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有效的财政政策对于推进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产生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纷纷致力于提高经济增长的研究之上,并相继颁布了税收优惠政策、财政补贴政策等一系列财政政策,以此,给予人力资本、基础设施以及研究开发等诸多方面提供强有力的支持,进而,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发展导向作用。
其次是财政政策的驱动作用。财政政策对经济增长方式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即总量驱动和结构优化驱动。一方面是总量驱动,财政政策能够有效的调控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并通过不断完善经济增长的长效机制,驱动我国宏观经济的适度、稳定、可持续增长;另一方面是结构优化驱动,经济增长的结构特征能够全面的反映出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果,同时,也为实现总量持续、稳定、健康增长提供了基础保障,同时,实现经济的不断增长有助于资源节约、提高技术含量和经济效益,因此,这就需要通过财政政策实现经济增长机构优化驱动作用。在财政收支总量保持不变的基础之上,利用调整收支总量结构的有效手段能够很大程度上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进而,保障我国社会经济总体水平可持续提高,实现我国综合国力的进一步壮大,并且,立足于其他国国家之上。
最后是财政政策的协调控制作用。协调控制作用是指利用财政政策对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的有效协调,实现国民经济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平衡,并促进结构优化,为经济实现集约型增长营造良好的外部条件。伴随着我国现代市场经济环境的不断改善,单一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不能够满足其社会的需求,因此,这就需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二者的协调配合程度,一方面是有助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形成和调整,在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过程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职能,同时,实现对二者的合理选择和应用,对于推进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产生着深远的积极影响;另一方面是财政政策对于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起着一定的控制作用,即有效的约束和制衡经济过快的增长,并且,财务政策还有利于不断规范企业的财务管理,进一步强化了财政对国有企业的监督,确保我国经济增长方式能够实现科学、合理的转变。
综合上述可知,财务政策对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第一,能够加快支持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确保经济增长方式实现集约化生产;第二,有助于实现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即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第三,不断推进我国技术创新,加快工业化历程,崇尚清洁生产、安全发展,为推进国家又快又好发展提供了基础保障;第四,充分的认识消费对经济增长产生的拉动作用,立足于实现国家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价值最大化基础之上,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的提高各企业经济效益,进而,增强国家竞争力。
二、积极改进和落实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体制
基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努力都将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财政政策若要对此释放更多的潜力和空间,必须不断完善公共财政制度,依托制度的内生机制和动力,强化和优化政策的调控作用,同时积极借鉴国际经验、总结本国经验,结合中国国情优化财政政策设计,继续在支付成本、激励约束、优化外部配套环境三方面履行应尽职能,有所为有所不为,“到位”而不“越位”地做好对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支持促进。
现行“分税制”已在适应市场经济、处理好政府与企业、中央与地方两大基本经济关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如何使其实质内容在省以下得到贯彻,已成为当务之急。按照“十一五规划”关于“减少行政层级”和“建立健全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的明确要求,今后要积极推进减少财政层次的“扁平化”改革,对省以下四个层级通过“乡财县管”和“省管县”的改革试验,力求实行扁平化与实质性分税。
以此为基础,清晰合理界定市场经济要求的中央、省、市县三大不同层级的事权,进而合理配置税基,使地方政府的支柱性财源调整到省级的营业税和市县级来自不动产保有环节的物业税(房地产税)上,从而在财源制度安排上抑制和消除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经济粗放增长的速度偏好,割断地方政府短期行为与粗放式经济增长的直接利益关系,从而在体制上消除地方投资过热和结构失调的内在冲动。改革的着力点包括:
(1)由粗到细清晰、合理地界定中央、省、市县三级政府事权即支出责任。关键是明确界定中央和地方政府各级的投资权,进而逐步形成全套的事权明细单,规范支出责任。
(2)调整和规范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划分。结合税制改革及逐步将预算外收人纳入预算管理等措施,按照财政收入的属性并兼顾发挥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合理配置税基、税权与收费权,促使地方政府专心致志于优化辖区公共服务与投资环境,促进统一市场形成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3)规范地形成各级预算,完善和加强转移支付。由中央、省、市县三级政府明晰各自事权、合理配置财权(税基),推进到规范地形成三级完整、透明、在公众参与之下事前决定、批准生效后严格执行的预算,同时改进完善中央、省两级自上而下的转移支付以及必要的“对口支援”横向转移支付,增加“因素法”,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优化转移支付结构,进一步规范专项补助资金分配办法(对到期项目及补助数额小、体现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意图不明显的项目要逐步予以取消;交叉重复的项目要重新清理,合并归类;对年度之间补助数额不变且长期固定的项目,列入中央对地方的体制性补助;严格控制新设项目,必须设立的项目要将资金安排和制度建设同步进行,实行规范管理)。同时,规范中央对地方专项拨款配套政策,建立完善监督评价体系,确保转移支付资金充分使用于基本公共服务领域。
(4)完善财政奖励补助政策和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缓解基层困难和创新公共服务机制。按照激励与约束相结合、以奖代补的原则,在增加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规模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财政奖励补助政策,更好地调动地方政府和财政支农、节支、精简机构的潜力和积极性。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要特别注重结合新农村建设中的县乡综合改革和“省直管县”改革试验,努力减少财政管理层次,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缓解基层困难。在切实体现财力与事权相匹配、以事权定财力、以责任定财力、财力支出向基层倾斜原则的同时,积极推进农村公共服务由“花钱养机构养人”向“以钱养事(政府采购)”的制度创新,切实加强和优化基层基本公共服务的财政保障。
参考文献:
[1]周建安,张望.政府支出、人力资本积累与经济增长[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9(11).
[2]彭剑君,叶青. 就业与财政政策取向[J]. 统计与决策.2006(04).
[3]尹国英.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财政政策初探[J].管理科学文摘.1998(04).
关键词:开放经济;财政金融政策;米德冲突;挑战
中图分类号:F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848-2007(06)-0010-07
开放经济条件下,中国财政金融政策面对多方的挑战,当前尤其要关注IS-LM-BP分析框架的前提条件在中国是否从完全不具备到逐步具备的问题,毕竟微观经济主体对政策变量的灵敏反应和传导机制的通畅是财政金融政策有效发挥作用的前提。
本文的主要观点或研究结论为:在多重宏观政策目标下,米德冲突不可避免,内外平衡目标之间的冲突将成为中国财政金融政策面对的首要挑战;开放经济条件下,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具有不同的效能和作用区域;时至今日,中国仍不完全具备采用IS-LM-BP分析框架的前提条件,利用传统的分析方法可能会得出错误的结论。
一、米德冲突:多重宏观政策目标下
的国际政治经济学
在国际社会对近年来全球经济失衡及其调整尚未达成共识的情况下,中国宏观经济政策的决定将更加复杂化。宏观经济政策的决定不仅要考虑内部平衡目标,而且要考虑外部平衡目标,但是这两个目标常常会发生冲突。另一方面,全球经济金融一体化的发展使得针对本国国内的政策常常引起其他国家的连锁反应,从而削弱政策效应的发挥。我们认为,内外平衡目标之间的冲突将成为中国财政金融政策面对的最大挑战。
(一)在多重宏观政策目标下,米德冲突不可避免
英国经济学家詹姆斯.米德(J.Meade,1951)在其名著《国际收支》中,以凯恩斯和新古典一般均衡理论为基础,研究了一国要同时实现内部均衡(物价稳定与充分就业)和外部均衡(国际收支平衡),需要什么样的政策组合的问题。米德认为,一国如果只立足于本国的经济利益,其经济政策目标有两个:内部平衡和外部平衡。内部平衡是指通过控制总需求水平而使本国经济处于充分就业、通货稳定的状态。外部平衡是指通过控制总需求水平而使本国的国际收支处于平衡状态,既没有逆差也没有盈余。米德将所有的政策组合分为三种:(1)金融政策,包括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前者是指银行体系通过提供额外的货币供给量以放松资本资金借款条件,或通过限制货币供给量以严格资本资金借款条件,而促成资本资金借贷条件的变化(米德将此变化称为利率的变化),后者是指财政部门为了影响国内总支出,而促成税率或政府支出额的变化;(2)价格调整政策,这里的价格调整是指货币工资率和汇率的调整;(3)直接控制,米德将直接控制分为金融控制、商业控制,对资本流动的控制,对进出口的控制等等。
米德认为,一国可以通过以上三种政策去调节国际收支平衡。金融政策的目的是影响总需求水平,从而影响进口商品需求和出口产品的供给。价格调整政策是通过国内货币成本的膨胀或紧缩或者通过汇率调整来影响一国相对于另一国的价格与成本。金融政策和价格调整政策的共同特点是:通过改变两国间的一般经济关系以实现内部均衡与外部均衡,不直接触及具体的国际收支项目。
为了便于讨论,米德将直接控制划分为金融控制和商业控制。金融控制包括货币控制和财政控制。货币控制是指外汇管制和多重汇率;财政控制包括国际收支定项目的税收和补贴。商业控制主要包括数量控制、关税限额和国家对贸易的垄断。
假定一国(D国)出现赤字,另一国(s国)出现盈余。米德认为,D国和S国之间的资本流动所产生的影响,取决于两国的特定经济政策。资本控制是否有必要,需要考虑不同的政策组合。
在金本位制度下,如果D国的国际收支出现了赤字,在汇率保持不变的情况下,D国的国内总支出将会下降,S国的国内总支出将会增加。当两国需求弹性的总和大于1时,D国对劳动力的需求不足而s国对劳动力的需求过度将使D国的货币工资率、成本和价格的总水平下降,而s国的货币工资率、成本和价格总水平将会上升,此时,D国的贸易差额得到了改善。因此在金本位制和汇率不变的情况下,资本的流动通过国内总支出变化引起价格的变化,再引致贸易进出口的变化,从而促使国际收支自动恢复平衡。
如果D国和s国都采取谋求内部平衡的金融政策,那么它们以本国通货表示的总需求将保持不变。在这种情况下,D国和S国之间的国际收支平衡只能通过汇率的调整来消除。在D国和s国的进口需求弹性大于1的条件下,D国的货币贬值会改善它的贸易差额。贸易差额的变化将使D国恢复外部平衡。
米德认为,上述两种制度,通过价格和收入的调整能够同时保持两国的内部平衡和外部平衡,因而是“完全的制度”。在“不完全的制度”下,如果没有某些直接的干预,要同时实现两国的内部平衡和外部平衡则是不可能的。
米德还特别讨论了短期资本突然和大规模地从一种通货转变为另一种通货的情况,也就是所谓的“热钱”(hot money)问题。在金本位制下,资本如果从D国流向S国,将引起D国的黄金储备流失到S国。米德认为有三种可供选择的政策,第一种是D国采取紧缩的政策,使D国的货币工资成本向下调整;第二种方法是建立外汇管制制度,以阻止资本从D国向S国流动;第三种方法是D国政府或者D国和S国合作将S国通货售出,将D国通货买进。使汇率保持在黄金输出和输入点之间。
这三种政策各有利弊。第一种政策需要D国经济的紧缩,如果价格是刚性的,这种调整不一定有效。紧缩的政策会造成大量的失业。重要的是,D国价格的下降不会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这种政策的可能结果是既没有影响到D国向S国的资本流动,又会导致D国的经济衰退。第二种政策可以避免第一种政策的弊端,但是这种办法的有效实施需要有庞大的官僚机构。第三种政策可以避免上述两种政策的弊端,但它需要s国当局的充分合作。因为这涉及到S国能否提供给D国足够的S国通货。尽管这在技术上是可能的。因此,按照米德的解释,如果遇到短期的,突发性的资本流动,最好的政策是资本流出国和流入国之间进行合作来消除它们之间国际收支的不平衡,其次是应用外汇管制的方法。万不得已,才采取牺牲国内经济的方法,采取紧缩性的政策。
如果资本流出和流人的情况发生了一些变化,D国和S国都采取稳定内部平衡的金融政策,并在两国货币之间实行可变汇率,此时有什么办法应付D国向S国的资本外流呢?米德认为有三种政策可以采用:(1)让两国之间的汇率自由浮动,即D国的
货币贬值,S国的货币升值;(2)D国实行外汇控制的方法阻止资本外流;(3)D国政府或者D国和s国合作将s国通货售出,将B国通货买进,以保持汇率在黄金输出和输入点之间。
米德认为,如果D国实行外汇管制来阻止D国到S国的资本流动,可以在贸易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保持它的外部平衡。如果D国不对资本转移加以限制,而是使用价格调整的方法来保持它的外部平衡,贸易条件发生不利于D国的变动是必然的。
米德指出,除了S国的名义收益高于D国的名义收益会导致资本从D国流向S国外,如果D国对资本或资本收益征收特别重的税,而S国没有这样做,那么D国的居民可能会将他们的财产转移到S国以避免D国的税收。即使D国所产生的实际收益高于在S国得到的实际收益时,这种流动仍然也会发生。当存在上述情况时,如果使用外汇管制的方法去限制资本的交易或流动,而又不影响经常性的支付,那么外汇管制的范围就要扩大到所有的对外支付,否则要想严格限制资本流动是不可能的。因此,外汇管制当局将面临区分资本支付和经常支付的困难。
以上是对米德冲突的理论分析。对日益融入全球经济的中国来说,宏观经济政策同样会面临“米德冲突”这样的两难选择。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中国加入WTO组织时的承诺,资本项目下将会逐渐实现可自由兑换,届时中央银行要维持外汇市场上汇率的稳定,就难以根据国内市场的要求实施调控政策。研究表明,1994年以来,中国货币政策和汇率政策出现了三次明显冲突:1994年至1996年,外汇储备快速增加和较高的通货膨胀之间的冲突;1998年外汇储备增幅快速下降和物价持续下降之间的冲突;1998年至1999年,汇率稳定和本外币利差倒挂之间的冲突。例如当外汇储备增幅较快时,货币供给量本该相应增加,但由于国内经济又出现了通货膨胀,中央银行不可能继续扩大货币供给助长通货膨胀的压力,必须实行紧缩的货币政策,结果造成内外市场上需要实行两种相反的货币政策,使中央银行陷入两难的境地。
(二)内外均衡冲突的形成机制
内外均衡冲突主要有三种形成机制。
1.外部经济冲击。包括实物冲击和金融冲击两大类
(1)实物冲击。由于某些因素造成商品市场的异常变化,导致国际商品贸易、贸易差额和贸易条件发生变化,从而对宏观经济运行形成冲击。传导的途径有:首先,与国际市场有着直接联系的对外经济部门因受到冲击而发生变化;其次,与国际市场没有直接联系的国内经济部门,因贸易部门受到冲击而发生变化;最后,对外经济部门和国内经济部门在新的基础上达到新的均衡。在走向新的平衡的调整过程中,内外均衡之间可能会发生矛盾和冲突。实物冲击的主要类型包括:国际贸易条件变化带来的贸易条件冲击;国外收入水平波动带来的收入冲击;国际商品市场价格剧烈变化带来的供给冲击。
(2)金融冲击。金融市场的变化导致资产价格和资本流动发生变化,从而对有关国家的国际收支和国内经济运行产生不利影响。国际资本流动常常把经济波动从一国传递到另一国,其传递速度很快,影响范围更广。对内外均衡影响巨大的金融冲击主要有利率冲击、投机性资本流动冲击以及自我实现的金融危机预期冲击等。
2.经济体内部的自我调整力量
包括:
(1)技术进步。技术进步能够带来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本国生产能力及竞争能力的增强。技术进步对国内经济的影响是经济增长率提高和产出水平增加,但同时会产生通货膨胀的压力。技术进步对国外经济部门的影响则是,通过增强本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促进出口,从而产生本国国际收支顺差。于是就会形成米德式的内外均衡冲突。
(2)转轨过程中的结构性变动。市场取向的改革释放了过去被压制的物价上涨压力,这种因体制改革而产生的结构性通货膨胀换来了较高的经济增长率。与此同时,外资因看好国内的市场机会和经济增长的前景而大量流入,从而形成通货膨胀、国际收支顺差和本国汇率升值并存的局面,造成内外均衡的矛盾。
(3)自发性消费或投资的变动。如果经济处于内部均衡而经常项目存在逆差的状态,此时若自发性消费或投资减少,会造成总需求的减少,经济可能会走向衰退,这就要求政府采取扩张性的财政金融政策刺激经济恢复,而扩张性财政金融政策会进一步造成经常项目收支的恶化,形成内外均衡的冲突。
(4)消费者偏好的变化。如果经济处于内部均衡而经常项目处于顺差的状态,这说明消费者的偏好从国外产品转向了国内产品,于是国内产品的需求增加,进而引起总需求的膨胀,带来通货膨胀的压力,此时要求政府采取紧缩性的财政金融政策进行调整。其结果只会进一步增加经常项目的顺差,这显然不是外部均衡目标所希望达到的目的,经济又将产生内外均衡的矛盾。
3.国际经济政策的不协调。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各国经济的相互依赖性增强,一国的经济政策会对他国产生“溢出效应”和连锁的“反馈效应”。各国的经济政策均有其各自的特点,对不同的经济政策目标存在着不同的效应。一些政策工具主要在国内经济部门发挥作用,一些则主要在外部经济部门发挥作用,更有不少工具对两个部门同时发生方向相同或相反的作用。因此,保持政策之间的协调配合非常重要。如果政策之间出现不一致、不协调,就会产生内外均衡目标的冲突。除了“米德冲突”之外,“费尔德斯坦定理”也对政策协调失败有较好描述。费尔德斯坦通过对20世纪80年代扩张性财政政策对经济内外均衡影响的分析,得出如下结论:国内采取扩张性财政政策以刺激需求,财政赤字通过国债发行来弥补,造成国内利率水平上升;高利率吸引国外资本流入,造成本国货币汇率升值;汇率升值抑制了本国产品出口,导致国际收支出现逆差;国际收支逆差压制了国内需求,使得财政政策的努力失败。因此,“费尔德斯坦定理”强调只有财政政策和汇率政策相互协调,才能实现预期的政策目标。
二、开放经济条件下财政金融政策
的效能与作用区域
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宏观经济政策目标包括内部平衡与外部平衡两部分,因而政府不能仍像封闭经济条件下单纯运用对社会总需求进行调控的政策。为避免内外平衡之间的冲突,开放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必须要有新的思路。
在运用政策搭配以实现内外均衡的方案中,蒙代尔提出的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搭配和斯旺提出的支出政策与汇率政策的配合最有影响。蒙代尔认为由于财政政策在协调国内均衡上具有比较优势,而货币政策在协调外部均衡上具有比较优势,因此政府应当以财政政策调节内部均衡问题,以货币政策来调控外部均衡问题。斯旺以支出转换型政策与支出增减型政策搭配来讨论政府对内外均衡的政策协调。斯旺认为政府的支出增减政策可以明显影响国内支出水平,本国货币实际汇率的变化可以明显
地影响国际收支状况。因此政府应采用支出增减型政策来解决国内均衡问题,而外部均衡的任务则交给支出转换型的汇率政策。
与封闭经济条件下的情况相比,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在开放经济条件下的作用机制、政策效果等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迄今,分析开放经济条件下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效力的主要工具仍然是蒙代尔一弗莱明模型。该理论认为,在浮动汇率制度下,利用货币政策增加国民收入较为有效,而在固定汇率制度下,财政政策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有力工具。从各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来看,除了部分国家试行短期的浮动汇率外,许多国家还是实行固定汇率制度,我国是实行有管制的浮动汇率,一般而言,追求充分就业的国家最好还是重视利用财政政策。
但是,一个国家除了要实现充分就业目标外,在稳定经济政策上,还要取得国际收支平衡。这就涉及到为了实现内部平衡和外部平衡时财政一货币政策如何进一步配合的问题。
所谓内部平衡是指国内的总有效需求正好等于充分就业下的总供给,所谓外部平衡是指固定汇率制度下,资本净流出等于贸易出超时的均衡状态。
假定国民收入水平由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来决定,也就是说,国民收入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函数。用g代表财政盈余的数量,用i代表利率,则:
y=y(g,i) (1)
在一般情况下,国民收入是财政盈余的减函数(aY/ag
如果用B代表国际收支余额;用E代表出口净额;用F代表资本外流,则
B=E-F=E(y)-F(i) (2)
一般来说,出口净额是国民收入的减函数(aE/aY
在图1中,E点是YY'曲线和BB'曲线的交点.表示内部平衡与外部平衡同时达到平衡。YY'曲线和BB’曲线把该图划分为四个区域,表明四种经济状况。在固定汇率制度下,一国如果实现了内部平衡而存在外部不平衡时,表示实际经济情况在YY'曲线上。比如,日点就表示,在内部平衡的情况下,国际收支存在盈余。这时,政府首先应当采取能够降低利率的货币政策,旨在引起资本外流以平衡国际收支,使H点向左移至H'点。在H'点上,外部平衡虽然达到了,但又有国内经济出现膨胀的可能性。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可以采用提高财政盈余的财政政策,实现内部平衡。从上述简单的分析中可以看出,财政政策是解决内部失衡的有效工具,而货币政策则是对付外部失衡的有力武器。
在近年来全球经济失衡与调整的大背景下,过去只侧重于解决内部平衡问题的中国宏观调控模式必然会受到外来的各种冲击,如经济条件的变化,国际间经济波动的传递,国际游资的投机性冲击等,从而产生内部均衡与外部均衡的矛盾。中国财政金融政策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第一,随着我国市场化程度的加深,人民币汇率的市场调节逐步完善,国际收支的巨额顺差必然造成人民币的升值压力,而升值对于拉动国内经济增长具有重要贡献的出口部门的发展极其不利,同时出口波动还会影响到国内有效需求,可能进一步加剧目前国内有效需求不足的不利状况。虽然顺差增加了国际储备的数量,并通过中央银行的基础货币放大而导致国内信贷量的扩张,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国内需求的增长,但在经济过热和通货膨胀的情况下,顺差必然恶化国内的经济状况,所以政府必须在顺差和汇率等方面进行适当的政策调节。
第二,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信息技术在全球范围内的迅速发展,使得信息传输的数量、质量和速度都大大提高。在此背景下,居民和企业等微观经济主体对信息的处理能力较过去大为增强。微观经济主体的预期行为趋于理性,必然对宏观经济政策的作用效果产生影响,在某些极端情况下,宏观经济政策可能因微观经济主体的理性反应而变得完全无效。为改变微观经济主体与政府之间的“动态不一致”状况,关键在于政府应建立和维护执行宏观经济政策的信誉。政府承诺在政策制定方面遵循一定的规则,从而以其信誉的存在来改善微观经济主体的预期,由政府与微观经济主体之间动态不一致的非合作博弈转向动态一致的合作博弈。因此,中国宏观经济政策在信誉方面受到了微观经济主体预期模式改变的冲击,政府必须对宏观经济的调控模式加以选择。
第三,中国加入WTO组织以后,其的多边规则对中国实现内外均衡的方式和政策均有一定的约束。一方面,WTO组织对国际收支的调节存在着约束,一般不允许采取紧急限制进口等直接管制办法。随意提高关税以限制进口的措施受到约束,直接补贴原则上被禁止,在运用汇率和外汇管制等措施调节国际收支时,也必须要符合WTO组织的规则。另一方面,WTO组织规则对国内财政,税收、金融、科技、环保以及产业政策的实施方式也有一定的要求和规范。因此在加入了WTO组织以后,中国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都将受到WTO组织规则的直接或间接的约束,中国必须对宏观经济调整的模式加以改变,以适应这些规则与约束的要求。
第四,在全球经济调整过程中,提高国际竞争力始终是各国努力的方向。发展中国家知识与技术的积累与国际竞争力的提高是通过诱致性制度变迁的方式来实现的。遵循这种技术轨迹的国家的共同特征是,知识与技术的积累是渐进和缓慢的,国际竞争力也是在一次次的技术创新中经过漫长的积累而形成的。在国际竞争日益激烈,全球知识存量迅速膨胀的今天,国际竞争已转向以知识为基础的国际竞争力的竞争,而中国要构造以知识为基础的国际竞争力,不能通过漫长的诱致性变迁机制来实现,而必须通过对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来实现,从要素投入型的增长方式转向重视科技和教育的要素效率增长型的经济增长模式。因此,以知识为基础的国际竞争力的竞争对全球经济调整中的宏观调控模式提出了挑战,中国的财政金融政策应该具有促进知识积累和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
四、中国尚不完全具备采用IS-LM-BP分析框架的前提条件 --微观基础与传导机制的缺失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一直存在着如何进行宏观经济分析的问题或争论,这种争论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爆发一次。尽管每次大的争论都能够把人们对宏
观经济分析和宏观经济政策的认识引向深入,但是每次争论的焦点问题并没有解决。这个焦点就是,如何将西方主流宏观经济学理论与中国的宏观调控实践结合起来。
经济学是求真与致用之学。然而,西方现代主流经济理论除了在少数概念(如稀缺、供给、需求等)和分析工具(如边际分析、弹性分析、定量分析)上具有实用性外,在整体上是一种既不求真(即不能告诉我们经济中的现实情况是什么),也不求用(即不能告诉我们在经济生活中怎么去做),而只是求形式之美(即在以经济人为核心的一系列假定下证明市场经济可以达到完全竞争和一般均衡状态)的学问。为了保证其理论体系的完整性和形式上的对称性,同时为了坚持市场经济理念的完美性和教育上的方便性,西方现代主流经济学试图将复杂而生动的社会经济现实通过一系列严格的假定,建立起在市场交换行为基础上的简单总量均衡关系。问题的关键是,西方主流宏观经济学理论试图以这种简单总量均衡关系来替代其他各种经济关系对现实宏观经济问题的影响和解释,并且试图给出政策处方。西方主流宏观经济学(主要是新古典宏观经济学)有关宏观经济分析和宏观经济政策的观点,即使是在西方发达国家也是倍受质疑和常常碰壁,对于像中国这样的市场经济关系更加复杂的发展中国家来说,运用西方主流宏观经济学理论时必须更加谨慎。尽管从学术入门来看,了解这种高度抽象的简单总量均衡关系及其模型十分必要,但是用基于这种关系的认识来直接指导中国的宏观经济政策和实践,则有可能使人误入歧途。
很长时间以来,在对中国宏观经济问题的理论和实证研究中,人们一般都会采用IS-LM模型及其扩展形式IS-LM-BP分析框架。然而,IS-LM-BP分析框架是建立在一系列前提假定基础之上的:需要有发达而完善的市场体系;微观经济主体行为市场化;利率能充分反映市场资金的供求状况:生产、消费、投资和储蓄等经济变量对利率反映较为灵敏,等等。如果前提假设在中国的现实情况下并不存在或不完全具备,那么简单地利用该框架来研究中国的经济问题,就可能会得出错误的结论。
虽然中国目前已经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制度基础的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依然不完善。中国以增量促存量的渐进式改革方式形成了微观经济基础的二元格局:一方面,改革后形成的增量部分--非国有企业--基本上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起来的,它们具有产权明晰的特征,能对市场价格信号作出较为灵敏的反应,其行为由市场机制调节,是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微观主体;另一方面,改革后仍然保存的存量部分一国有企业--虽然历经不断深入的改革也日益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但其积重已久的深层问题并非短期内能得到彻底解决,无论在产权结构还是在治理结构中,国有企业都存在着明显的政企难分的特征,因而其行为具有对市场与政府的双重依赖性,是不完全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微观经济主体。国内经济学界对这种二元格局的另一种流行划分法是所谓的体制内的国有企业与体制外的非国有企业。实际上,这是相对计划经济体制而言的,如果相对市场经济体制而言,则体制内的就应该主要是非国有企业,而体制外的是传统的国有企业。
有效的宏观经济政策除了要有能对政策信号作出理性反应的微观基础外,还有赖于政策传导机制的畅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率是解释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最重要变量,它通过多种途径传导并影响到实体经济。但利率的有效传导须以利率市场化为前提、并以相对完善的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为基础。严格地说,中国的利率基本上是由政府确定,并不能反映市场资金的供求状况。利率传导机制的市场化前提不存在,IS-LM-BP分析框架就失去了研究中国经济问题的意义。
即使政府确定的利率反映了市场供求,被认为是一种准市场化的利率,在资本市场受到严格的管制以及金融市场被分割的情况下,金融市场制度基础的局限也极大地制约着利率机制的有效传导。谢平和廖强(2000)明确地指出了利率传导机制的资产结构调整效应与财富变动效应之所以不佳,原因正在于中国的非货币金融资产与货币金融资产、金融资产与实际资产之间的联系不紧密、反馈不灵敏,金融体系与实际经济体系各经济主体和运行环节之间远未衔接成一个联动体。非市场化的利率使中国的货币政策在总体上成为一种外生于市场经济的政府安排,实体经济难以对其作出灵敏反应。
市场体系的不完善使得中国货币政策的传导主要是通过信贷机制来进行的。斯蒂格利茨认为,信贷的可得性是影响货币政策效力的关键因素,“影响经济活动水平的是私人部门获得信贷的条件以及信贷数量,而不是货币数量本身。”就中国的现实情况来说,体制内外不同的微观主体的信用可得性是完全不同的。市场体制内的微观主体(非国有企业)因金融市场的制度歧视被隔绝在以银行为主的金融体系之外,货币政策相对于它们是一种外生的安排,效应当然无从谈起。市场体制外的微观主体(国有企业)的反应则可从两方面来分析,一方面是,对于那些效益和资信状况均良好的主体,它们并非惟一地依赖银行借贷渠道融资,即使这类主体不受市场的制度歧视,而且金融机构也愿意与它们发生借贷行为,但货币政策对它们的效力相当微弱;另一方面,对于那些效益和资信状况均不良的主体,由于它们存在严重的道德风险和过大的监督成本,金融机构出于自身稳健经营的要求,又往往不愿与其发生借贷行为,所以形成银行普遍的“惜贷”现象,货币政策对这类主体的投资引诱也不明显(只是较大地减轻了它们的利息负担)。由此可见,中国货币政策效果不显著并不是货币政策本身的原因,而是政策背后的微观基础和制度条件问题。
与货币政策一样,中国财政政策也缺乏一定的微观基础和传导机制。1998年以后,面对国内通货紧缩的状况,中国政府实行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尽管以增发国债为主要内容的积极财政政策在扩大基础设施投资进而从拉动经济增长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但作为市场经济意义上的一种宏观调控政策,财政政策的主要功能并不仅仅体现在扩大支出的直接效应方面,而在于通过政府支出的扩大去拉动民间投资的间接效应方面,否则,财政政策就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投资没有什么两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