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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个人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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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个人申报材料

文明个人申报材料范文第1篇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推动__区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__年度__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镇、街道,有独立办公场所的部门、单位,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均属文明单位创建范围。创建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工作走在__区前列,已被__区命名的三星级社区。

二、评选条件

评选__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户是我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一定成绩的单位、社区、村镇和个人,是综合性的荣誉称号。评选工作要坚持先进性、典型性、示范性原则,评选活动要严格按照__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和争创十星级文明户的标准,从严把关,客观公正,确保质量,把本辖区在四个文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得到社会公认、受到群众赞誉的单位、社区、村镇、农户推荐上来。除按上述要求进行申报外,__区属地各单位均要积极配合银川市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宣传银川市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动态,支持社区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此项内容作为考核评选条件。

三、评选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和个人撰写精神文明创建材料,并认真填写申报表,由各镇、街道,直属各党(工)委于10月25日前对申报单位进行初验,并将验收合格单位的名单以书面形式向__区文明委上报,并于11月15日前将申报表和创建材料(创建活动申报材料不要超过3000字,文明户材料不超过1500字。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报__区文明办,__区文明委将于近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单位进行检查验收。

文明个人申报材料范文第2篇

小学有关三好学生申报材料

王梓豪,二年级5班的班长。她热爱学习、积极奋进,时刻严格要求和衡量自己。自入学以来,她勤奋好学、品学兼优、多才多艺,每学期都被评为“三好学生”和“优秀班干部”。

他 性情温和,有一颗善良真诚的心灵。在家里,尊敬长辈,经常帮助爸爸妈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坚持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对待邻里,她文明礼让、与人为善, 深得邻居喜爱。在学校,她有一颗真诚的爱心。对于困难同学,她总是乐于伸出援助的小手,助人为乐,真诚奉献。对于学习上的后进生,她也是及时给予力所能及 的帮助,从不计较个人的得失。

他有着执着向上的追求。他身上有着一股强烈“向上”的追求。“在家做个好孩子,在校做个好学生”,是他不断 地追求。他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校规校纪,对人讲礼貌,自觉遵守小学生行为规范和社会公德,深得家长、老师和同学们的好评。他追求学习向上。对待学 习,她一丝不苟,并有一股可贵的钻劲儿和韧劲儿,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他追求全面发展,兴趣广泛,喜欢打乒乓球、下棋、画画、最喜欢读书。正因为此,他 的日记多次作为范文在班级交流,所写的日记《家乡的风俗》在网上发表,《快乐的中秋》、《寒假里最快乐的一件事》等在校级童声报上发表。他还参加了学校的 口头作文比赛,成绩优异。

文明个人申报材料范文第3篇

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努力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和便民政府,加强__县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 “中心”)的管理,切实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云政办发〔20__〕185号)精神,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根据《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以“便民、高效、廉洁、规范”为服务宗旨,将全县涉及招商引资、服务面广、审批项目多的政府职能部门全部纳入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方便。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为民便民的原则。把为群众服务、方便群众办事作为建立“中心”的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

2、坚持人和事“三不变”、“三个归属”的原则。凡进入“中心”的行政事业单位,其执法主体地位不变,法定办事程序不变,窗口工作人员身份和隶属关系不变;窗口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归属“中心”,年度考评及工资福利归属原单位。

3、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将政务服务中心的办事程序、政策依据、办事期限、收费标准等统一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

4、坚持廉洁高效原则。窗口直接对外,杜绝暗箱操作;在承诺期限内办结,提高工作效率。

三、进驻要求

(一)进驻单位

此次进入中心集中办公的单位12个。即:发改局 、国土局、建设局、公安局、工商局、环保局、交通局、煤炭局、卫生局、民政局、质监局、药监局。

(二)进驻事项

纳入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单位要对各自实施的许可审批及登记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经清理后保留的许可审批事项全部进入中心办理。在中心办理许可审批及登记事项,其执法主体不变,职能职责不变,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变。进入中心办理的许可审批事项一律不得在原单位重复受理,否则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办理人员进行行政问责。

(三)人员选派

各单位选派的窗口工作人员要保证至少1人,许可审批事项多、工作量大的单位可选派2—4人。各单位选派的窗口工作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觉悟高。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能代表窗口单位的形象。

2、业务素质好。熟悉窗口单位业务,具有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

3、敬业精神强。能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

四、工作步骤

为确保政务服务中心正常规范运行,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进入中心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具体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准备阶段(8月10日—12月10日)

1、对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清理确认(8月10日—11月20日)。凡此次进入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公的单位,要根据国务院、省、市、县公布的关于保留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文件规定,做好各类事项的清理上报等各项准备工作。对每一项许可审批事项,按项目名称、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逐项汇总,于20__年11月20日前报县政府法制办审核,审核确定的许可审批事项要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

2、规范审批程序(11月20日-12月5日)。各单位要对所有许可审批及登记事项的办理程序进行梳理。在此基础上,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规范许可审批项目的申报要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及收费标准,能减的减,能并的并,减少不必要的申报要件和审批环节,以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3、配备办公设施(12月6日-12月7日)。政务服务中心公用办公设施、设备,包括大厅工作台、查询台、网络系统、办公桌椅等由县政府统一配置。各单位窗口工作人员使用的手提电脑由各单位配置。

4、完善工作制度(12月7日-12月10日)。政务服务中心制定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窗口各单位也要制定完善相关制度。

(二)实施阶段(20__年一季度)

1、对中心工作人员和窗口人员进行岗前培训(12月10日—12月30日)。由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学习各级关于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和优化经济环境工作的意见、决定,熟悉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程序、工作办法和制度,特别是熟练掌握本单位窗口业务及各类事项的办事流程,以尽快熟悉和适应

中心的工作。同时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2、投入运行(20__年2月)。政务服务中心于20__年2月正式挂牌运行,政务服务中心在县财政局一楼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公,按照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机制办理各类许可审批及登记事项。

五、制度保障

1、项目公开制度。各进驻部门要制定具体完整的办事流程,通过设置公告栏或印制《服务指南》等方式,将所有审批项目、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审批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及审批依据在大厅公示。服务对象可适时查询审批项目办理动态。

2、“一次告知”制度。对前来窗口进行政策咨询的服务对象,要一次性明确告知办理所咨询事项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办事依据;对于申报材料不齐作补办件收件的事项,要在补办通知单中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所需补充的有关材料;对于联办件,牵头责任部门在预审后要以书面形式,对各协办部门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对各类联审会、审查会、评估论证会等要求服务对象补充或修改的内容,牵头责任部门要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

3、并联审批制度。并联审批即对同一服务对象、同一事项进行审批的过程上实行同步受理、同步审批、同步发证。对于进驻中心的审批事项,凡是需要两个以上部门作前置审批、审核的,全部纳入并联审批的范围,纳入并联审批的项目,由最终发证、发照、发文部门作为主受理部门。主受理部门受理服务对象的申请后,应向相关前置审批部门发出《__县政务服务中心并联审批告知单》,服务对象持告知单向相关部门(窗口)办理服务申请,各相关部门(窗口)接到告知单和服务对象的申请后,应同步办理审批手续,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4、“六办件”分类管理制度。对受理申请事项按即办件、承办件、联办件、退回件、补办件、急办件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各窗口在办理审批事项或服务事项时,对申报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即办件”必须当场或当天受理办结;对符合审批条件、申报材料齐全,需经审核、论证、公告、召开听证会或现场踏勘的“承办件”,窗口工作人员按规定要求承诺办结时间,出具凭据,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对申报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退回件”和“补办件”必须将应具备资格、条件和办理程序一次性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如行政相对人对办理结果提出异议,承办人应明确答复,并说明理由;对涉及两个及两个以上部门审批的“联办件”,由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应通力合作,协调配合,不得相互推诿、扯皮;对于涉及面广,时间紧迫和特别重要的“急办件”,由“中心”牵头,相关部门应全力配合,按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从速从快办结相关事项。

5、行政问责制度。进驻“中心”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办事程序、办理时限以及“中心”制定的工作规则办理各类行政审批。在行政审批工作中,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审批职能,以致影响行政审批程序和行政审批效率,损害行政审批相对人合法权益或违反“中心”管理规定的,将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对有关单位领导和相关责>!

6、充分授权制度。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行政审批、服务和收费事项必须按规定进驻“中心”办理,不得另行受理,并通过签订《授权委托书》,刻制审批专用章等形式授予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充分的审批权限。凡一般性的审批办证、收费、服务项目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窗口工作人员可一次受理,直接办结,不需要再请示单位领导同意。对暂不具备授权办理条件且不涉及其他部门的审批办理事项,实行一次受理,限时办结。部门内部按规定操作运行机制,即由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服务对象的审批办证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后,将有关材料带回本部门、单位自行按有关办事程序处理,但必须在承诺时限内在窗口向服务对象发放批复件和相关证照等。

7、限时办结制度。各窗口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8、严格考勤制度,各窗口单位周一至周五必须安排人员到中心上班;

9、规范服务制度,窗口服务人员要注重个人仪表,使用文明用语,工作高效便捷,热情服务;

文明个人申报材料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作风、重规范、提效能”为主题,以服务全市城建行业发展大局为宗旨,围绕当前城建工作的实际,按照典型带动、统筹推进、全面发展的工作思路,有效开展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和规范化服务标兵创建评选活动,推动全市城建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升,提高广大群众的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和规范化服务标兵创建评选活动坚持“强化过程、突出重点、优中选优、树立典范、注重实效”原则,力争使创建评选活动真正成为促进城建行业规范化管理和服务的重要抓手。

(一)强化过程。创建活动与行业日常管理相结合,立足强化标准指导,立足行业建设,以制度建设、加强基础管理为手段、优化管理成果,以创建活动助推管理标准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二)突出重点。突出“转作风、重规范、提效能”的主题,围绕各行业管理的具体要求和中心工作,提高评选标准,强化贯彻落实;

(三)优中选优。以行业为主,提高评选过程的科学性,采取集中汇报、专家评审、现场抽查相结合的综合评定方式,并在分配名额的基础上差额评选,层层选拔,优中择优;

(四)树立典范。在创建评选过程中发现和推出具有城建行业精神的优秀单位和个人,培育先进典型、树立行业典范,有效带动城建行业管理的规范、服务质量的提升;

(五)注重实效。通过开展创建和评选活动,形成示范带动,通过比学赶超,推动全市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上水平、出成效,最终达到深化行业管理、推动行业发展的目的。

二、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安排部署(2012年4月20日至4月30日)。传达、部署规划化管理先进单位和服务标兵创建评选活动方案,各市区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近年来城建行业发展需要和自身实际,研究、制定适合的实施方案,并做好各辖区的传达部署工作。根据随本方案一同印发的《市城建行业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考核细则》和《市城建行业规范化服务标兵基本条件》,制定本市区的创建评选办法。

(二)第二阶段:过程管理(2012年5月1日至8月31日)。各市区按照标准要求做好日常创建工作,从5月份开始,各市区于每月初上报上月开展创建活动的相关信息,市建委采取定期、不定期结合的方式对各市区的日常创建工作进行调度,信息报送和调度情况作为考核评选的依据。

(三)第三阶段:申报推荐(2012年9月1日至9月10日)。市建委会同市文明办,对2011-2012年度先进单位和标兵分配推荐名额,并对申报材料、报送时间等相关申报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安排。各市区根据分配名额,组织本辖区的申报评选工作,评选出先进单位和服务标兵,形成书面推荐材料上报市建委和市文明办。

(四)第四阶段:考核评选(2012年9月11日至9月20日)。市建委会同市文明办,根据各行业不同特点,结合各市区日常创建活动信息,采取行业专家现场考察或集中打分的形式,按照《市城建行业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考核细则》和《市城建行业规范化服务标兵基本条件》对各市区推荐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评选。必要时采取召开专家评审会议、集中听取ppt汇报的形式组织评选。

(五)第五阶段:推荐上报(2012年9月21日至11月30日)。市建委会同市文明办,将评选出的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和规范化服务标兵,推荐上报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文明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文明办根据上报情况,开展全省城建行业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和规范化服务标兵创建评选活动。

(六)第六阶段:表彰宣传(2012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评选过程中涌现的典型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并总结创建经验,在有关媒体和市建设系统网站上广泛宣传,树立典范,有效的带动服务质量的提升,行业管理的规范。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本次创建评选活动,市建委、市文明办联合成立创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市区城建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将规范化创建评选活动与加强行业管理结合起来,成立规范化创建评选活动领导机构,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制定详细实施方案。

(二)加强宣传。拟申报单位要将开展创建活动情况在当地报纸、电视等媒体上予以刊发或报道,提高群众知晓率,形成良好舆论氛围。有关报纸、视频等要留存作为创建信息内容上报,市建委和市文明办将把宣传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

文明个人申报材料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总书记、总理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紧紧依靠群众,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等措施,全面完成上级安排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努力改善我县农村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安排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坚持经济实用,保证质量安全的原则;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和民主评议,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

二、对象及任务

(一)危房改造对象

按照《贵州省农村危房评定暂行标准》,有下列几类情形的列为改造对象:

1、维修加固户。指现居住房屋属二、三级危房,经维修加固后仍可继续居住的农户

2、择址搬迁户。指现居住房屋属一级危房,且因自然条件恶劣、规划等原因,需择址搬迁的农户。按照搬迁对象的贫困程度,又分为一般群体择址搬迁户、特殊群体(农村低保对象、贫困户、残疾人)择址搬迁户和五保家庭择址搬迁户。

3、原址拆除重建户。现居住房屋属一级危房,可以在原址拆除重建的农户。按照搬迁对象的贫困程度,又分为一般群体原址拆除重建户、特殊群体(农村低保对象、贫困户、残疾人)原址拆除重建户和五保家庭原址拆除重建户。

4、地质灾害搬迁户。指自然原因诱发的地质灾害而导致现居住房屋遭到损坏的农户。

(二)工作任务。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力争用三年的时间完成全县所有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三、建房方式、要求和阶段任务

(一)建房方式

建房分为择址搬迁、原址拆除重建和维修三种方式。自然村寨一级危房超过10户以上的,原则上统一规划、集中连片建设。五保户建房采取与亲友合建和村委会代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属代建的,产权归代建单位所有,属合建的,产权通过与合建人签订供养协议确定;有条件的地方可统一修建敬老院,安置五保户。

(二)建房要求

1、在集中连片建房点,各有关部门要在抓好各类危房改造工作的同时,按照“渠道不乱、投向不变、捆绑使用、各计其功”的原则,配套安排道路、饮水、通电、沼气池等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改变农村面貌。

2、本着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各示范点应集中优先考虑公路、铁路沿线和旅游点、文明村寨的危房改造工作。

3、要充分征求建房户意见,设计具有民族和地方特点的多套户型设计方案,同时注重民族民间建筑文化遗产的保护。

4、危房拆除重建或搬迁应本着经济适用、功能合理,量力而行、不因建房而返贫的原则,建房面积一般不少于人均20平方米(不含附属设施),除经济条件较好的外,原则上人均不超过30平方米(不含附属设施);五保户建房户均30平方米左右。

5、注重质量。本着节能、环保、抗震的原则,进行设计改造。

(三)阶段任务

1、建设准备阶段。有关乡镇按本人申请、群众评议、村委会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确定建房对象、拟定方案,县安排本级补助资金,上报规划方案,申请市级、省级补助资金。

2、工程主体施工阶段。层层签订责任书和协议书,组织群众实施工程建设,乡镇按进度拨发建房补助款。

3、总结验收阶段。县级组织验收和总结;市级评估验收;省级评估验收。

四、项目申报与审批

(一)集中连片建房的项目申报与审批

1、程序

集中连片建房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乡镇、县逐级审核申报,市级危改办审批,省级备案的程序进行。

2、乡镇报县危改办申报材料

(1)建房对象申请;

(2)试点村组建房方案;

(3)县级危改办所需其它资料。

3、县危改办报市危改办申报材料

(1)《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

(2)《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集中建房项目审批表》

(3)《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批表》

(4)房屋平面图、立面图。

(二)分散建房的申报与审批

1、程序

分散建房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审批、市级备案的程序进行。

2、乡镇报县危改办申报材料

(1)建房对象申请;

(2)试点建房方案;

(3)县危改办所需其它资料。

3、县危改办报市危改办备案材料

(1)《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

(2)《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批表》。

五、补助标准、资金筹集及拨付、工作经费

(一)补助标准

1、维修加固。每户补助0.4万元。

2、择址搬迁。特殊群体(低保户、贫困户残、疾人户)择址搬迁每户补助2万元,一般群体择址搬迁每户补助1.6万元,五保户择址搬迁每户补助1.4万元。

3、原址拆除重建。特殊群体(低保户、贫困户、残疾人户)原址拆除重建每户补助1.6万元,一般群体原址拆除重建每户补助1.4万元,五保户原址拆除重建每户补助1.4万元。

4、地质灾害搬迁户。每户补助2万元。

(二)资金筹集及拨付

1、资金筹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按照“农户自筹为主、外部扶助为辅”的原则筹集,除国家及省、市补助资金外,按照第一条确定的补助标准,整合残疾人危房改造资金、县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后,不足部分由县财政配套,其余的建房资金缺口由农户自筹解决。

2、资金拨付。危房改造任务下达到乡镇后,县财政一次性将项目资金按照本方案确定的补助标准拨付到乡镇,乡镇再根据建房进度拨付给建房农民,具体为确定宅基地,开始下基础拨付补助资金的30%,主体工程完工支付50%,拆除旧房后支付余下的20%。维修加固首付70%,剩余的30%待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3、工作经费。集中建房点地形图测设费、规划设计费为户均200元;项目工作经费为项目补助总额的2%的,其中60%给乡镇,40%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使用。

六、建房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采取“部门监督指导,乡镇组织实施,相关农户自建”的方式进行。对危房改造对象,有关乡镇要以户为单位,明确实施责任人,对村民建房和维修加固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按照一户一挡的要求,建立健全项目申报、宅基地选址、户型设计、工程质量监督、工程验收等相关档案资料。资金拨付必须经项目实施责任人和改造对象签字认可。由县建设局和民政局对相关项目实施责任人进行培训,实施过程中由县建设局和有关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对集中择址搬迁建房户,工程规划设计及质量监督由县建设局负责,乡镇和有关部门配合。

七、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罗资湘任组长;县委副书记谢承厚,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吴仕泽,县政府副县长张忠阳任副组长;县建设、民政、扶贫、残联、发改、财政、国土资源、民宗、审计、监察局、公安、消防、水利、农业局、交通、林业、供电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建设局,县政府副县长张忠阳任办公室主任,政府办副主任谭方智、建设局局长杨九生、民政局局长陈正鹰、扶贫办主任牛光龙任副主任。

建设规划部门是危房改造工程的综合协调部门,负责及时安排危房改造工作任务,牵头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及时向县政府汇报危房改造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对策建议。负责整村规划和集中建房点规划设计;负责为农户提供经济适用、具有地方特色的房屋设计图;负责组织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及验收。

民政部门负责提供有关低保户、贫困户、五保户档案,并结合危房改造工程,积极探索五保户连片集中建房供养模式。

扶贫部门负责将在档的农村茅草屋纳入危房改造工程并牵头组织实施。

残联负责将残疾人建房项目纳入危房改造工程并牵头组织实施。

财政部门负责及时安排项目配套资金和保证工作经费;认真研究整合部门资金;负责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提供集中建房点规划设计地形资料;负责及时审批宅基地手续。

交通部门负责以项目的形式配套建设集中建房点道路基础设施的建设。

水利部门负责以项目的形式配套集中建房点的人畜饮水基础设施,保证危改户人畜饮水需要和饮水安全。

供电部门负责将低压供电线路搭接到集中建房点,并提供足够的村民生产生活所需的用电容量,同时对农村危房改造户电表安装费用给予优惠。

信贷部门尤其是农村信用合作社要给危改户开辟“绿色通道”,在贷款方式、额度、期限、利率等方面给予优惠。

宣传部门要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的宣传力度,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舆论监督。

广播电视部门要积极配合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村村通工程”,扩大农村广播电视覆盖面。已有农村广播电视接收器的,拆除重建后广播电视部门要帮助恢复;集中连片建设的,广播电视部门要统筹考虑广电配套。

审计部门切实加强对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和审计,确保专款专用。

农业部门对有条件修建沼气池的农村危房改造户,优先安排沼气池配套建设,并给予资金补助。

林业部门对农村危房改造户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零星林木,可以不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对用于危房改造采伐的林木,免收育林基金。

其他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危房改造工作。

各有关乡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根据工作需要充实力量,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并配备工作经费、装备、车辆、电脑等必要的工作设备和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