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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内各大媒体不遗余力地宣传,有力地提高了我县森林防火的社会影响力。五是短信宣传。移动、联通部门一遇高火险天气,及时向全县20万用户群发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有关火源管理警示短信,全县群众直接受教育率达70%。清明节3月25日至4月5日间,不论天晴下雨,移动、联通都每天坚持发送“失火烧山,一律坐牢”等警示短信,时刻提醒人们注意森林防火,为清明森林防火创造良好的环境。六是标语宣传。各乡镇、林场、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所有公务用车都在车上统一张贴了“违规用火,一律拘留”的宣传标语;各乡镇所在地和集市区都悬挂了宣传横幅,村组醒目处都刷新和书写了宣传标语;县林业局在重点林区入口处竖立了森林防火宣传牌;县南岭林场标语宣传更是做到了铺天盖地,场内场外,路边墙上都有防火标语,全县防火标语宣传氛围极其浓厚。七是广播宣传。为宣传新《森林防火条例》和《郴州市野外火源管理规定》,县防火办重新录制森林防火宣传磁带100块和vcd碟30块发放到各乡镇、村组。八是《通告》宣传。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印制《通告》4000张,乡镇翻录和自行印发《通告》1万多份,每个自然村1份,重点防火自然村或人口1000人以上的大村则达到3份以上,确保《通告》深入人心。
(三)严管野外火源,保持高压管理态势。一是禁火《通告》。2月24日,县人民政府以嘉政通〔2009〕3号文件印发了《嘉禾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森林防火期有关工作的通告》,确定2月24日至4月30日为森林防火期,全县所有林区及林缘5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二是加大特殊群体管护责任。对痴呆傻和精神病人进行逐一登记造册,建立专门台账,与其法定监护人签订《森林防火监护责任书》,并分别明确一名村组干部或党员作为跟踪监护人,凡系该特殊群体引发的森林火灾,一律由监护人承担,跟踪监护人负连带责任。对在校未成年学生则由班主任负责监管。三是突出加强林场、风景区、墓群集中区等重点区域的火源管理。南岭林场通过与周边乡镇村组签订《联防协议书》、召开森林防火座谈会等形式抓好火源管理工作,共同防范和扑救森林火灾。县林业局在清明前对我县“两园一寺”(烈士公园、东塔公园、普照济寺)开展了“三清”工作,即清杂草,清枯死枝丫,清坟墓。此次“三清”工作,共出动劳力410个,开设15米宽隔离带7公里,清除枯死枝丫30吨,清扫坟墓86座,有效确保了我县城区重点风景区清明期间的安全。四是强化火源巡查责任。
二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下段工作打算
一、指导思想
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防火方针,以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和杜绝人员伤亡为目标,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为重点,以实施森林防火综合治理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切实推进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程,有效保护青山绿水,使全县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为推进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森林防火指挥系统
(一)组织领导
县政府调整了森林防火指挥部,由县委常委、副县长任指挥长,指挥部成员由相关单位主管副职组成。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实行县领导干部包乡、镇,乡、镇和县直单位干部包村责任制。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火办)设在县林业局,由张文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防火指挥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防火预案,进一步稳定、充实本乡镇义务扑火队。
(二)职责
1、负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宣传、检查、监督和指导等;
2、统一部署、调度、指挥全县森林火灾扑救等工作;
3、决定与森林防火工作有关的其它重大事项。
三、森林防火期
每年森林防火期从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其中春节和清明节期间为重点防火时期,视天气情况可以临时决定森林防火期。
四、森林火灾预防
(一)森林防火责任落实
1、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各乡镇乡镇长、主管副职及重点林区支书参加的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乡镇年终考核内容。
2、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森林防火工作台帐,内容包括会议记录、工作安排、防火宣传、值班记录、火灾扑救、处理结果等。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将组织检查。
3、元旦、春节“两节”前后,由县级领导带队,组织有关单位,分组对各乡镇进行督查,督察内容包括:会议文件精神的传达落实情况,防火宣传工作,防火领导机构,扑火器械准备情况,防火队伍组建情况,防火值班情况,已发生火灾的处置工作。
4、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每年对全县森林火灾发生情况进行至少2次以上的通报,并由县纪委牵头,严格按照《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或出现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随时予以查究。
(二)森林防火宣传
1、在县电视台滚动播放森林防火标语;县气象局新增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将天气信息以短消息形式发给县委、政府主要领导,防火指挥部成员,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副职等。
2、各乡镇在进入林区的交通要道、森林火灾易发区、多发区设立森林防火固定宣传牌或警示牌,刷写永久性宣传标语。清明节等森林防火关键时期,组织宣传车,进村入户宣传森林防火,并张贴、发放防火宣传资料。
3、严肃查办失火纵火毁林犯罪行为,并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以达到震慑犯罪、教育群众的目的。
4、按照省、市要求,认真落实“十个一”(一个森林防火命令、发表一次森林防火电视讲话、每户发送一张森林防火明白纸、召开一次森林防火村民大会、给学生上一次森林防火课、开通一段时期的森林防火广播、开通一辆森林防火宣传车、刷写一批森林防火标语、印制一批带有森林防火警示标志的门票、印制一批森林防火知识读本)宣传要求,具体做到“五清”,即:清坟头,清地边,清林边,清矿点,清防火隔离带内可燃物。
(三)扑火队伍的组建和培训
按要求建立健全林区防火队伍及设施。全县建立检查站90个,瞭望哨93个,望火楼3个,扑火队133支(其中乡级4支,村级129支),护林员347人(其中专职261人,兼职86人),巡逻队147支(其中乡级12支,村级135支)。
(四)严格野外火源管理,认真开展“五清”活动
1、森林防火重点期严格控制生产性用火,凡因生产需用火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规定权限经过政府或森林防火办事机构的批准。一是建立巡山护林员制度。按照森林资源分布区域和其特点对森林防火重点地段,各村确定专职巡山护林员。二是建立特殊人群的监控制度,对呆傻等智障人员及儿童实行重点监控,并造册登记,落实监护人责任,以防弄火成灾。
2、春耕生产、清明上坟、整地造林等野外用火高峰期,各乡镇均要以村组为单位,组织力量进行巡查,制止野外违章用火。
3、认真开展“五清”活动。“五清”具体标准为:
(1)林区的墓地坟头要清理距坟头10米,并对其分布、数量、坟主基本情况都要登记造册,落实坟主防火责任状。
(2)地块内、地边的秸秆、杂草等可燃物要彻底清理,火烧迹地的翻耕落实到户,及时清理。
(3)林边的枯枝落叶、腐殖质、杂草秸秆等地表可燃物要彻底清理离林边50米或挖坑填埋。
(4)乡镇村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矿点、加油气站周围、危险企业周围,民宅周围和学校附近火灾隐患(杂草等可燃物)的清除工作。
(5)各林区开设防火隔离带清理,防火隔离带至少30米。
(五)防火值班
森林防火期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要有领导带班。防火值班电话在辖区内公示。各乡镇值班电话和值班安排按规定报县防火办,县防火办、县监察局,县委、县政府两个督查室对各乡镇值班实行不定期检查。
五、森林火灾的扑救
(一)火情报告
1、各乡镇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同时报告分包本乡镇的县级领导。
2、县界附近的火灾,各乡镇和县防火办应及时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
(二)火灾扑救
1、接到火情报告后,所在乡镇主要负责人和扑火应急队伍必须在30分钟内赶赴火灾现场参与扑救。联系该乡镇的县级领导应当及时调度联系该乡镇后援单位的扑火队伍赶赴乡镇参与扑救。
2、需要调动其它乡镇及县森林防火县级专业扑火机动力量支援乡镇扑火,由乡镇主要负责人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决定。
3、县级扑火机动力量由县防火办按照指挥长的决策统一调度指挥,接到命令20分钟内出动。任何单位不按调度命令及时出动而贻误战机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4、凡出动县级扑火机动力量参与扑救的,联系该乡镇的县级领导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应当到达现场靠前指挥。
(三)安全保障
各级扑火队伍在火灾现场要服从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严禁擅自行动,严禁动员老、弱、妇、幼人员上山扑火,确保人身安全,在火场要安排熟悉地形人员给扑火队伍带路。
(四)后勤保障
用于扑救森林火灾的车辆由各应急分队所在单位提供,县级扑火队伍的装备费、交通费、生活补助费由县财政解决,乡镇扑火队伍所需费用由各乡镇解决。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规范森林防火工作程序,强化责任制落实,建立森林防火管理长效机制,使森林防火工作规范化、程序化;使各级各部门明确目标任务,做到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整体推进,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和林*广大干部群众护林防火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森林防火工作全面、科学、高效、有序开展,从而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社会稳定。
二、原则思路
1、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
2、实行“辖*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3、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
4、坚持“谁经营管理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
5、实行“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
6、实行半专业扑火队伍与发动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7、实行“先人后火”原则,确保扑火人员和林*群众的安全,严防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三、工作目标
1、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1‰以下;
2、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2次/10万公顷以下;
3、森林火灾控制率控制在1公顷/次以下;
4、力争不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尽量减少森林火警次数;
5、将森林火灾损失尽力减小并降低到最低限度。
四、职责任务
(一)*护林防火指挥部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组织、协调和监督实施。
2、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组织群众预防森林火灾。
3、组织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4、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培训森林防火专业人员。
5、检查森林防火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组织有关单位维护、管理防火设施及设备。
6、掌握灾情动态,制定火灾扑救预案,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7、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8、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
(二)*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指示、决定。
2、组织检查、指导各乡镇的森林防火工作。
3、掌握全*森林火情,组织森林火险、火灾信息。
4、负责全*森林防火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管理、维护森林防火物资、设施设备。
5、制定全*森林防火措施和森林火灾扑救方案。
6、负责全*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
7、协调、组织有关部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8、完成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警电话:*
(三)*人民武装部
1、负责组建半专业扑火队伍2支20人以上,并注重强化教育、培训和管理。
2、根据了解掌握的实时重大森林火情、险情,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3、及时报告森林火灾危及驻地重要设施、军事设施的有关情况,并积极组织抢救、保护。
4、组织驻军、武警、民兵和预备役部队积极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5、积极向*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投入扑火力量和扑火进展情况。
(四)*公安分局
1、负责组建半专业扑火队伍2支20人以上,并注重强化教育、培训和管理。
2、积极强化林*实弹演习、爆破等施工作业的管理,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3、根据了解掌握的实时重大火情、险情,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工作。
4、及时报告森林火灾危及驻地重要设施的有关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做好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工作。
5、积极组织公安消防部门承担森林火灾扑救任务。
6、组织交警部门维护并保证防火指挥车辆、防火物资运输车辆的畅通,维护好火灾现场的交通秩序。
7、组织森林公安、治安、刑侦部门强化火场治安管理,及时侦破森林火灾案件,依法惩治肇事违法犯罪分子。
(五)*林业局
1、协助*护林防火指挥部开展全*森林防火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2、在开发林*和成片造林过程中,协助*护林防火指挥部制定森林防火设施建设规划,有计划地在重点林*设置火情瞭望台,开设防火隔离带或者营造防火林带,配备防火交通运输工具、探火灭火器械和通信器材,修筑防火道路,建立防火物资储备仓库,强化防火物资的保管和检查工作。
4、协助*护林防火指挥部规划部署、指导、督促检查各乡镇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火灾预防工作;强化对林*流动人员、从事林副业生产人员和林*生产用火的监督、管理。
5、协助*护林防火指挥部,与*气象部门联合建立森林火险监测和预报站点。
6、负责组建半专业扑火队伍2支20人以上,并注重强化教育、培训和管理。
7、根据了解掌握的实时重大火情、险情,组织相关人员做好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工作。
8、协助*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协调全*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组织、协调自然保护*、森林公园和国有森林的火灾扑救工作。
9、组织森林公安部门提前介入,维护火场周边治安秩序;协助*护林防火指挥部强化对火灾案件的调查、处理。
10、按照森林火灾统计报表的要求,进行森林火灾统计,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安监局。
(六)*广播电视局
1、及时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和高火险天气警报。
2、协助*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协调好各乡镇广播电视部门,开展好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工作。
3、扑救森林火灾时,做好火灾有关的气象预报工作和先进典型事件、人物的宣传报道工作等。
(七)*财政局
1、按照*人民政府对护林防火工作的规划、部署,积极将护林防火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2、按规定积极拨付森林防火工作专项资金、防火物资购置专项资金等。
3、扑救森林火灾时,积极做好物资供应、扑救火灾、灾民救助专用资金拨付等工作。
(八)*交通局
1、积极协助*护林防火指挥部强化林*车辆管理,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2、扑救森林火灾时,优先提供交通运输工具。
3、维护并保证防火指挥车辆、防火物资运输车辆的畅通。
(九)*民政局
1、发生森林火灾时,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做好灾民救助工作。
2、发生森林火灾时,强化对老年人、残疾人员的监督、管理,禁止进入火场,禁止参与扑火救灾。
3、发生森林火灾后,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国家工作人员,协助*护林防火指挥部和有关单位给予医疗、抚恤。
4、发生森林火灾后,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非国家工作人员,而起火单位对起火没有责任或者确实无力负担的,协助*护林防火指挥部给予医疗、抚恤。
(十)*气象站
1、与*林业局联合建立森林火险监测和预报站点。
2、做好森林火险天气的监测、预报工作,特别是做好高火险天气预报工作。
3、发生森林火灾时,分析森林火灾未来24小时和48小时天气状况、火险等级发展趋势,做好火灾有关的气象预报。
4、扑救森林火灾时,做好人工增雨的联系、准备工作。
(十一)*电信局
1、在森林防火期间,积极做好召开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准备工作。
2、扑救森林火灾时,保证通讯畅通。
(十二)*卫生局
1、发生森林火灾时,积极做好灾民医疗救护工作。
2、扑救森林火灾时,积极做好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或者致残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十三)*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积极做好护林防火工作人员、扑火队伍人员的社会保障工作。
2、发生森林火灾后,积极做好受灾干部群众、扑火负伤或者致残人员的社会保障工作。
(十四)*教育局
1、组织各学校开展森林防火法制讲座课,提高学生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律观念。
2、在森林防火期间,教育学生遵守森林防火规章制度,并强化监督、管理,禁止学生随意进入林*游玩、野炊等活动,特别禁止携带火种入山、在森林中玩火等行为。
3、扑救森林火灾时,加强对学生的监督、管理,禁止随意进入火场,禁止参与扑火救灾。
(十五)团*委
1、加强对青少年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提高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律观念。
2、积极动员、号召青年组织、青年志愿者和广大青年团员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火灾预防工作。
3、发生森林火灾时,积极做好受灾群众的安抚、慰问工作,协助做好灾民安置、救助工作。
4、发生森林火灾时,强化对少年儿童的监督、管理,禁止进入火场,禁止参与扑火救灾。
5、扑救森林火灾时,动员、号召青年组织、青年志愿者和广大青年团员积极投身灭火救灾工作。
(十六)*妇联、*工会
1、发生森林火灾时,积极做好受灾群众的安抚、慰问工作,协助做好灾民安置、救助工作。
2、发生森林火灾时,强化对孕妇的监督、管理,禁止进入火场,禁止参与扑火救灾。
3、扑救森林火灾时,积极做好扑火负伤或者致残人员的安抚、慰问和救助工作。
五、程序方法
(一)组织机构建设
1、*人民政府成立*护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由*人民政府分管林业的副*长担任,为第一责任人;副指挥长由*人民武装部部长、*公安分局局长、*农村工委主任、*林业局局长担任,依次为第二、第三、第四、第五责任人;指挥长因特殊情况空缺或者缺席,由第二责任人接替,依此类推。
2、*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由*人民武装部、*公安分局、*林业局、*广播电视局、*财政局、*交通局、*民政局、*电信局、*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团*委、*妇联、*工会、*气象站等部门组成,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3、*护林防火指挥部成立指挥部办公室,地点设在*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林业局分管护林防火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并落实专职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4、*人民武装部、*公安分局、*林业局要分别组建半专业扑火队伍2支20人以上,并强化教育、培训和管理。
5、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相应成立乡镇护林防火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镇)长担任,为第一责任人;副组长由分管林业副乡(镇)长、人民武装部长和林业站站长担任,为第二、第三、第四责任人。组长因特殊情况空缺或者缺席,由第二责任人接替,依此类推。
6、各乡镇护林防火领导小组要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组建半专业和义务扑火队伍,落实具体责任人,并注重强化教育、培训和管理。
7、各乡镇护林防火领导小组要督促、指导各村民委员会、社组织、林*企事业单位、学校等相应建立护林防火领导机构、群防群治组织和义务扑火队伍,并强化检查、监督和考核。
(二)责任制落实
1、*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级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单位签订《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书》。
2、各乡镇人民政府、*级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等要与各村民委员会、社组织、乡村林场、乡村小学、护林队伍及所辖相关部门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落实“六包”责任制,并强化检查、监督和考核。
3、*林业局要与各乡镇林业站、国有林管理单位或者人员、林*特种行业等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并督促、指导各乡镇林业站与国有林管理单位或者人员、村社林场、林*特种行业、专职护林人员等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4、各地各部门要将责任*森林防火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人头,实行划片承包管理制度。
(三)宣传教育
1、*护林防火指挥部要制定森林防火宣传规划,组织开展经常性的防火、扑火、安全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普遍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律观念,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森林防火工作。*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林业局要做好宣传教育活动的安排部署。
2、各乡镇护林防火领导小组要相应制定森林防火宣传规划,组织开展经常性的防火、扑火、安全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并督促检查、指导监督辖*各部门的宣传教育活动。
3、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会议、散发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设置警示碑牌等多形式,全方位强化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除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外,尤其要结合进入森林防火期和防火期、元旦节、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等重要时期、节假日的有利时机,组织开展专门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特别要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对重大复杂、影响面广、性质恶劣等森林火灾案件,召开群众大会,公开处理,公开暴光,充分发挥震慑作用,达到“处理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效果。
(四)安全防范
1、*人民政府向全*《关于严格火源管理防止森林火灾的通告》,规定森林防火期和森林防火期。
2、森林防火期内,各级各部门要组织所有护林防火队伍,经常性开展林*巡逻、检查工作,监督管理林*群众、放牧人员、砍柴人员、游玩人员、流动人员、林*特种行业及从事林副业生产人员的活动情况,发现和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
3、森林防火期内,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林*野外用火管理,严禁野外吸烟、烤火、野炊、烧纸等一切非生产性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生产性用火的,必须经*护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局批准,领取《生产用火许可证》,并在指定地点、范围和防火部门监督下实施,严格执行“五不烧”制度。
4、森林防火期内,各级各部门要在辖*重点防火*域、地段、部位和庙宇,落实专人负责巡逻、检查和防守。要在重要交通要道、入山道口、重点防火*域、地段及部位设立关卡,强化进入林*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要全面加强痴、呆、聋、傻、哑以及精神异常人员的管理,登记造册,责令其监护人强化约束、看护。
5、森林防火期内,各级各部门要对在林*作业和通过林*的各种机动车辆强化管理,监督安设防火装置,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严防漏火、喷火和机车闸瓦脱落引起火灾。行使在林*的公共汽车,驾驶人员要对旅客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严防旅客丢弃火种。要对在林*野外操作机械设备的人员强化管理,监督遵守防火安全操作规程,严防失火。
6、森林防火期内,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林*施工管理,禁止用枪械狩猎。进行实弹演习、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必须经*护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局批准,并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工作。在林*架设输电线路,必须有防火措施,并定期进行线路安全检查。
7、森林防火期内,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强制有效措施,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机械和居民生活用火,要严格管理。
8、在进入森林防火期和防火期、元旦节、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等重要时期及节假日前,各级各部门要落实具体值班人员、召开专门会议和制发文件,全面规划部署、安排落实森林防火工作;必须组织专门人员深入各重要林*、重点防火部位,强化对森林火灾预防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监督,发现问题责令及时整改,消除一切火灾隐患。
(五)基础设施建设
1、各乡镇人民政府在充分利用自然隔离带的基础上,要规划、建设、营造防火隔离带以及生物防火隔离林带,并有计划地清理、减少林内可燃物数量。
2、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有计划地在重点林*修筑防火道路。
3、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有计划地购置防火物资,并强化防火物资管理和维护。
4、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有计划地在一、二级森林火险*的成片森林内、重点防火部位等*域、地段建立消防水池。
5、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各重要林*、重点防火部位等*域、地段设置火情瞭望塔,建立火险监测和预报站点。
(六)火灾扑救
1、森林火灾扑救实行“辖*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人民政府或者*护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扑救辖*内发生的森林火灾。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扑救,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护林防火指挥机构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护林防火指挥机构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扑救,并向*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及时、详细、准确地收集森林火灾发生情况、已投入扑火力量设备情况、火场燃烧蔓延情况、火场周围森林资源状况、火灾现场气象情况,及时向*护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或者副指挥长报告,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为扑救森林火灾提供决策依据。
4、*护林防火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成立后方指挥部,由指挥长或者指挥长委托的副指挥长任总指挥,负责依据火情动态组织协调后续力量、补充扑救物资、组织临时医疗救护队赶赴现场开展救护工作,解决扑救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将火情报告*人民政府,并按照《森林火灾报告制度》的规定逐级上报。
5、后方指挥部总指挥指定*护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成员快速赶赴火灾现场,与当地主要行政领导、驻地军警领导和扑火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现场指挥部。当地主要行政领导担任现场总指挥,负责制订扑救方案,统一调度扑火力量、物资和设备,抓住有利时机科学、灵活运用扑火战术,安全高效地扑灭火灾,组织火场清理工作,防止死灰复燃,并随时掌握火情动态,及时报告后方指挥部。
6、扑火力量由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护林防火指挥机构组织、指挥和协调。当地村社组建的群防群治组织为第一梯队,当地人民政府组建的半专业扑火队为第二梯队,*人民武装部门、*公安分局、*林业局组建的半专业扑火队伍为第三梯队。
7、凡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扑救,不得拒绝或者拖延。
8、火灾扑救后,现场指挥部要及时组织对火场进行全面、彻底清理。确定无余火后,报经后方指挥部批准方可撤离火场。同时,要安排专人留守火场12小时以上,经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护林防火指挥机构检查后方可撤离看守人员。
9、火灾扑救后,现场指挥部要及时组织森林公安、武警消防进行现场勘查、测量,测算火灾损失;摸排线索,追查肇事者,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10、森林火警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调查,一般森林火灾由*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调查,重大森林火灾报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调查。
(七)防火办公室建设
1、*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制定、完善*护林防火指挥部和指挥部办公室及工作人员《工作职责》、《森林防火工作方案》、《防火值班制度》、《火灾报告制度》、《森林火灾扑救预案》,绘制《森林资源分布图》、《森林火险等级*划图》、《扑救森林火灾指挥程序示意图》等,强化规范管理;并督促检查、指导监督各级各部门森林防火规章制度建设工作。
2、在森林防火期间,各级各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全面收集情况信息,及时上传下达,为森林防火领导机构提供决策依据。
3、各级各部门要全面收集火灾情况,建立火灾档案。
4、全面收集、整理档案资料,规范档案管理。
(*县林业局)
尊敬的各位来宾、各位领导:
欢迎大家到*县参观指导防火工作。*县是全省重点林业大县、一级森林火险县。全县辖*个乡镇,*个国营林场,总面积*万亩,宜林地面积*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具有发展林果业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在历届县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我县坚持“飞封造并举,植管护并重”的绿化方针,团结和带领全县人民,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截止目前,全县有林地面积*万亩,其中:人工造林*万亩,封山育林*万亩,飞播造林*万亩,核桃、花椒、黑枣、苹果等经济树种达*万株,果品产量*吨,林果总产值达到*亿元,林果收入占农业总收入的*%,形成了较稳固的林业生态体系。随着森林资源的迅速增加,以防火为重点的森林管护形势日趋严峻。森林火灾具有突发性强,损失惨重的特点,它的发生,将使几十年的绿化成果毁于一旦。基于这种共识,我县的防火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重视,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 健全组织,强化责任
根据有关规定,我县建立和完善了以政府县长为指挥长,主管县长为常务副指挥长、18个县直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各乡镇也相应的成立了乡镇长为指挥长的乡级防火组织。全县现有专职护林员*名,扑火队*支,扑火队员*余人,其中:专业扑火队一支,半专业扑火队一支,义务扑火队18支,乡镇、村都配备足量的扑救工具。防火期内,瞭望员全部上岗,*个瞭望台覆盖了全县90%以上的山场面积,时刻监测、报告防火情况。同时,县森林防火成员单位分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包林区,村干部包组、包山头,护林员包重点林区,真正做到“林有人护,火有人管,责有人担”。
二、搞好宣传,全民防范
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是做好防火工作的基础,在每年防火期都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特别是在三月份“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中,采取“七个一”措施:即县电视台每天黄金时段播出一次护林防火警示标语;县及各乡镇均举办一期防火知识培训班;县、乡政府每天出动一辆防火宣传车进行宣传;发放森林防火宣传画10万份;各村书写固定防火宣传标语10条以上;每天至少广播一次护林防火政策法规;林区边缘、路旁防火宣传牌均重新粉刷一遍等多种形式,力求宣传不留死角,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每年农历的十月一、清明节是中国传统的上坟祭烧日,而此时又是森林防火最关键时期,防火形势更加严峻,为了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县电视台、广播电台黄金时段增加播出护林防火宣传标语的数量和时间,县及各乡镇增派防火宣传巡逻车深入到各村宣传,各村通过广播、板报等形式加强宣传,并组织村双委成员、护林员走巷入户发放明白纸,把宣教工作深入到千家万户。
三、严格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
实践证明,99%的森林火灾是野外用火引起的,只有杜绝一切非法野外用火,才能有效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因此,各乡镇及各旅游景区每年要开展一次森林火险隐患自查活动,对自查出的森林火险隐患进行整改。进入防火期后要开展野外用火集中整治活动,从严惩处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做到“三从、三就”,即对失火案件从重、从快、从严处理,对防火工作见烟就查,见火就罚,犯罪就抓,并要求司法机关加强警力,加大力度查处森林火灾案件,绝不姑息迁就。特别是每年的三、四月份,气温回升快,大风天气多,林木杂草干枯,同时,农事活动频繁,村民的熏粪、燎地边等野外用火行为增多,极易引发森林火灾,这一时期,林业局成立督导组分赴各乡镇督导检查,每个乡镇增派护林员、巡查员,进行24小时巡查、监视,对进山道口、林区边缘、景区增设防火检查哨,严禁带火种进山,从源头杜绝火灾隐患。
四、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狠抓扑火队伍的训练和管理。
首先是*县防火办成立*市首家县级扑火指挥中心,配备传真机、电脑、打印机、数码相机、投影仪等,基本实现办公设备自动化;购置必要的通讯器材、扑火机具和装备,森防物资储备充裕;规范内业管理,值班电话有人接,接听电话要有详细记录、情况反馈等内容。二是林区道路和防火隔离带建设。进入防火期,各乡镇、林场都要整修林区道路,拓宽林间路网,开设防火隔离带,有计划的营造生物隔离带。三是扑火队伍建设。扑救森林火灾必须走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路子。没有一支组织严密,装备精良,训练有素,战斗力强的森林消防队伍就难以应对目前的森林火灾。因此,必须增加投入,加强装备,通过逐级培训、强化实战演练等多种途径,掌握扑火技能 ,增强应付突况和自救能力,确保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
五、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一是把森林防火工作列入了乡镇、村的年度有限目标考核。对指挥部成员进行了明确的分工,并划分了责任区,对防火办工作人员、值班人员、护林员、扑火队员全部建立岗位责任制,并层层签定了责任状,即:防火指挥部与乡政府、乡政府与村、村与护林员,共签订责任状350余份。20__年11月,我县又出台了《*县森林防火管理办法》,结合《*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追究暂行办法》,进一步细化了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部门职责及法律责任。二是建立防火保证金制度。在森林防火期内,对发生的第一起森林火灾的乡镇,除严格追究肇事者相关责任外,单位负责人要向县委、县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县电视台进行曝光。以后,每发生一起森林火灾,给予乡镇500-20__元的罚款,从防火保证金中扣除。三是建立联系报告制度。在森林防火期内,各乡镇、林场每半个月向县防火办汇报本辖区防火情况,县防火办每半个月向县防火指挥部主要领导书面汇报一次全县森林防火动态;在高火险等级天气,各乡镇每天向县防火办汇报当天辖区内防火情况,县防火办要每天向县防火指挥部主要领导汇报当天全县防火情况。
2010年,砚山县森林消防大队立足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两个重点,共投入兵力563余人次,执行林火预防等行动127次,扑灭森林火情38起,圆满完成了以防火执勤、灭火作战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唱响了抗旱防火的主旋律。
一、强化宣传,严防死守
砚山县森林消防大队把“火少、火小”作为检验政绩的硬尺度,由季节性防火向全年性防火转变,由被动扑火向主动预防转变,由以扑救为主向打防结合转变。春防期间,大队紧紧围绕省州县政府的要求,派出兵力在一线林区严防死守,武装巡护1300余公里,深入全县重点林区宣传普及森林防火常识,对1万多名林改农户进行防扑火安全培训,督促整改火灾隐患380多处,现场整治违法违规用火536起,收缴火种639余个。春节期间,大队还把兵力直接布防在重点林区的防火第一线,为全县打赢春节攻坚战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协同作战创和谐
大队与乡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及林业站共同研究火险火情、共同制订防御应急方案、共同开展宣传教育、共同巡查巡防、共同处置森林火情火灾。大队与各乡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建立了统一规范、高效和谐的防扑火工作机制,营造了有利于防火灭火的和谐环境,突破了林火信息、扑救指挥、扑救保障、防灭火任务不畅通、不统一、不到位、不明晰的束缚。大队还扬己所长,指导和支持各乡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全面开展扑火预案演练、高山灭火战法培训、安全避险训练,对全县近3000多名扑火指挥员和森林消防队员进行了正规化、专业化的培训。
进入防期,大队派出队员跟班参加防火办值班,牢牢抓住防灭火作战主动权。2月23日22时35分,阿猛镇芭蕉箐发生森林火情,已就寝的砚山县森林消防大队官兵5分钟完成集结,35分钟赶到火场,53分钟扑灭明火。2月26日,者腊乡龙路山突发森林火灾,大队迅速调集所有官兵,重拳出击,与者腊乡森林消防半专业队并肩作战,快速扑灭了30多个火头,快速消灭了明火。:
三、危难时刻显身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