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森林防火应急处置

森林防火应急处置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森林防火应急处置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森林防火应急处置

森林防火应急处置范文第1篇

X镇是X市林业大镇,全镇有山林30余万亩,森林资源丰富,为进一步提高森林防火应急响应能力,确保我镇森林资源安全,根据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努力做到科学有序地组织森林防火工作,确定最佳扑救方案,快速调动有效的扑火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确保扑火队伍到达火灾现场。在科学、高效的领导指挥决策程序指导下,实现最快的扑灭森林火灾的目的。

二、目标要求

通过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积极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达到全镇不发生或少发生森林火灾,切实有效地维护森林资源的安全。

三、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为了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镇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全面负责森林火灾应急工作。

工作职责:①负责信息传递,查排隐患,②实施各项应急措施;③有关防火命令、指示、通知;统一调度有关方面的人员、设备,物资、能源、组织防火;⑤向上级及时报告灾情:⑥做好受灾群众思想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各村(居)要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并制定防火应急预案,并成立10人以上的半专业森林防火队伍,并配备充足的灭火工具。

(一)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主任:纪逾冰,办公室电话:

工作职责:①及时掌握全镇有关灾情:②督促检查各村(居)、各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实施情况:贯彻执行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关子防火的各项工作决策;④协调各村(居)各单位组织防火工作;⑤负责处理各有关防火日常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半专业林防火队

工作职责:发生火灾后,及其组织对火灾进行扑救。

(三)指挥部下设宣传报道工作组

组长;吴燕芬,成员由党办抽调工作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对森林防火有关猜况进行宣传报道,向群众及时宣传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林业局等报送信息。

(四)指挥部下设后勤保障组

组长:王邦城,成员由政府办抽调工作入员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供应扑火救灾的物资和扑火物资和善后工作

四、扑火力量的储备

1、镇林办、各村(居)应储备柴刀、拖把、手电筒等工具若干,要保证扑火设备完好,随时添加,随时动用。

2、各村(居)成立不少于10人的半专业森林防火队,若遇火情,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扑救。

五、森林防火重点时间段

每年除夕、春节、元宵节、清明节期间以及高火险期。

六、应急启动条件

凡属以下森林火情,均启动本预稟,由指挥部全权指挥扑救,各村(居)委会、镇直相关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

1、有明火在林区内燃的;

2、火情发生在重点火险区内的;

3、简单人为扑救无效的;

4、需请求市防火队支援的。

七、应急启动程序

各村(居)发生火警火灾时应严格按照火警、火灾报告制度逐级上极。

1、各村(居)凡发生上述火情的,应立即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不得廷误。

2.镇防火办值班人员接到报告,立即向分管领导、值班领导、主要领导报告,并做好记录。镇森林防火指部立即组织了解和快速掌握具体情况,及时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3、随时了解掌握火场情况,为领导决策做好各项工作

4、切实抓好善后处理及总结工作。

八、应急反应

1、接警、报警

凡发生本预紧启动条件之一情况的,村(居)及防火工作人员立即上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镇防火办值班人员接到森火情报告后,要立即向分管领导、值班领导、主要领导报告,,并认真做好记录。按指挥部指示上报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

2、启动预案

镇防火办带班领导及防火负责人接到值班员报告后,要详细了解火场态势,做好应急措施准备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以便加强火场指挥,协助督察火场扑救工作。

3、扑火力量的调动

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召集成员听取火清汇报,制定扑火方案及扑救措施;下达扑火命令,协调有关门,组织调动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各扑火队伍在森林防火期间要处于备战状态,一旦有令,立即出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准自行其事

4,扑火原则及安全保障

要精心组织,全面部暑,周密安排,讲究战术,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立足“打早、打小、打了”,要指派有实践经脸的人员到一线指挥扑火,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产禁妇女、儿童、老、弱、病、残、酒、中小学生等人员参加扑火。

5、后勤保障

各村(居)及有关单位,要做好扑火战斗的后勤保障计划,保证扑救火灾的需要,做好科学调度车辆、人员及各类物资的运送工作,做好伤员转移医院救护工作:派出所要维护好火场的治安管理,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7、善后处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除部分人员看守火场外,要及时组织扑火队伍撒离火灾现场,扑救工作结束后,由镇防火办或上一级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负责火案调查,核实受灾损失,核算扑火费用,提出对火灾肇事看的处理意见等善后处理工作,同时写出调查报告,上报上级政府和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同时,组织做好扑救火灾的总结工作。

九、扑救程序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扑求,并向所在村(居)或镇森林防火机构报告。

2、镇防火办、村(居)接到火情报告后,必须迅速启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指挥都下达扑火救灾各项指令,发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紧急通知,调遣扑火队伍进行扑救,扑救组人员要在30分钟内赶赴现场扑救。

森林防火应急处置范文第2篇

(一)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森林防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各项工作,确保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准备充分、反应迅速、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适用本预案。

1.全省持续出现高火险天气,且森林火灾不断发生,有可能大范围蔓延的;

2.24小时内本省发生30起以上,或某设区市发生10起以上,县级行政区域发生5起以上且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3.森林火灾延烧时间较长,且扑救困难或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且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4.森林火灾危及重点林区或电力、通信等设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以及居民居住区的;

5.火场跨越省级行政界限,火势危险性较大的;

6.火场面积较大,且有不断蔓延危险,需要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协调扑救的。

(四)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负责、分级响应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2.部门配合。各级各部门应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3.以人为本。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最大限度降低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

4.健全机制。建立健全处置突发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认真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适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各项预防、扑救、保障措施得到落实。

(五)预案启动

当省内出现需启动本预案之情形时,由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防火办)向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或指挥报告,经批准后,即启动本预案。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本预案启动后,由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承担应急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部门应快速响应,按照职责任务,积极配合做好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一)省森林防火指挥部

在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和省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协助地方政府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扑灭工作。具体工作任务在本预案分级响应中另行规定。

(二)省防火办

负责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发生森林火灾后,负责有关的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扑火物资调配、通信联系、火场监测及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工作。省防火办办公地点设在省林业厅。

(三)市、县(区)人民政府

要按照本预案制定本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一步细化职责与任务,明确火场的组织指挥、扑火力量组织、扑火物资调配、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三、预防、预警、监测、报告

(一)森林火灾预防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加强经常性的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野外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火灾隐患的检查监督,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有计划、有防范地组织开展的农田林缘可燃物烧除,大力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和开设防火隔离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全面提高防范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森林火险预测预报

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会同省气象局加强全省森林火险预测预报体系建设。组织各地按照《福建省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暂行规定》的要求,开展森林火险预测预警工作。当黄色以上森林火险预警信号时,设区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与气象部门合作,在电视台的天气预报栏目中向辖区播放高森林火险天气警报;当红色森林火险预警信号时,省电视台应在有关栏目中用字幕滚动播放,向全省播发预警信息;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后,气象部门应加强火场天气的监测,适时提供火场气象信息。

(三)森林火灾监测

省防火办利用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全天候监测掌握省内林火发生及动态变化,及时制作卫星林火监测图像和监测报告,并通过省森林防火网络系统发送到基层。火灾发生地防火办要密切监视火场周围动态并及时报告。

(四)人工影响天气

气象部门要根据天气趋势,针对重点火场情况制订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为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创造有利条件。

(五)森林火灾报告

1.当发生森林火灾时,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应将火情向本级人民政府、设区市防火办报告,并及时向省防火办报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风景旅游区及国家级森林公园发生森林火灾,除按以上时限向上述单位报告外,应同时电话报告省防火办。

2.当火灾扑救中发生人员重伤或死亡时,市、县(区)森林防火部门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风景旅游区及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部门在接到报告2小时内,应书面向本级人民政府和省防火办报告,同时迅速组织人员进一步核实情况。

四、应急处置

(一)分级响应

Ⅲ级响应

1.24小时内全省发生30起以上森林火灾且未扑灭的;

2.24小时内某设区市发生10起以上森林火灾且未扑灭的;

3.24小时内某县级行政区域发生5起以上森林火灾且未扑灭的;

4.明火延烧时间累计超过24小时未灭且扑救困难的;

5.火场边缘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或大面积生态公益林区5公里以内且未扑灭的;

6.火灾中造成1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或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且火灾尚未扑灭的。

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应急处置:

1.省森林防火指挥部

(1)立即开通与森林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部通信联络,指导事发地政府及其森林防火指挥部采取有效措施展开扑救工作。

(2)必要时发出通知,部署全省森林火灾防范工作和全省森林防火令。

2.省防火办

(1)实时掌握全省火情、火场天气和扑救情况。及时向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和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2)召集有关专家会商火情,分析火情发展趋势,研究防范与扑救措施,提出火灾扑救指挥的意见建议。

(3)按照省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的指令,检查督促各地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3.省气象局

及时掌握火场天气变化情况,分析全省森林火险发展趋势,并向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4.省广播电视局

播发省政府或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火情通报和有关森林火灾扑救的部署。宣传报道各地重要扑火动态。

5.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

森林火灾发生后,所在地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扑救。明火8小时后未灭的森林火灾,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在火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和包片挂点领导应到场指挥扑救;明火12小时后未扑灭的森林火灾,县(市、区)主要领导应到场指挥扑救。明火24小时未灭的森林火灾,设区市扑火前线指挥部要组建到位,设区市人民政府主管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和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领导应到场协助指挥扑救。

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要积极开展救治工作,死难者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Ⅱ级响应

1.24小时内全省发生60起以上森林火灾且大部分未扑灭的;

2.24小时内某设区市发生20起以上森林火灾且大部分未扑灭的;

3.明火延烧时间累计达48小时后尚未扑灭的或受害森林面积达100公顷以上300公顷以下森林火灾;

4.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或大面积生态公益林区内发生的森林火灾,5小时后未扑灭的;

5.火场面积较大、有继续蔓延趋势且危及重点林区或电力、通信等设施的;

6.火灾中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重伤以及重大财产损失的且尚未扑灭的;

7.发生在省际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第(一)款所述各项工作外,还应当做到:

1.省森林防火指挥部

(1)召开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全省森林防火令,研究部署应急扑救工作。

(2)对重点地区或重大火灾扑救工作作出决策,扑火救灾的各项命令,视情指派专人前往重点地区或火场协助指挥扑救。

(3)对48小时后火势没有得到控制或需要跨区支援扑救的火场,由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率有关人员赶赴火场,建立省级扑火前线指挥部,进行现场指挥。

(4)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火灾扑救情况。

2.省防火办

了解各地火灾扑救动态,督促各地做好重点火灾扑救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并向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国家防火办公室报告情况。向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通报火情、灾情。

3.省气象局

分析预报森林火灾发生区域未来24小时和48小时天气和火险等级发展趋势,适时实施人工降雨作业。参加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会议研究火灾扑救方案。

4.驻闽军警部队

根据重大火情、险情通报,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工作。必要时组织部队协助当地人民政府投入灭火抢险工作,并向省森林防火指挥部通报准备和投入扑火力量及进展情况。

5.省电力公司、省通信管理局

及时报告森林火灾危及重要电力、通信设施的有关情况,并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做好灭火抢险工作。督促当地电力、通信部门保障火场指挥的电力供应,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6.省林业厅

组织协调本系统直管的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森林公园和国有林场、采育场等单位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组织森林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加强森林火灾案件侦破,维护火场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组织相关人员做好准备,随时参加扑火前线指挥部工作。

7.省卫生厅

做好灾区紧急药品支援、卫生防疫等各项准备,组织指导当地医疗部门对伤员进行救治,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救治。

8.省民政厅

负责协调因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紧急转移的临时安置,及时下拔救灾物资,保障灾民基本生活,组织做好伤亡人员善后工作。

Ⅰ级响应

1.24小时内全省发生100起以上森林火灾且大部分未扑灭的;

2.24小时内某设区市发生40起以上森林火灾且大部分未扑灭的;

3.明火延烧时间累计达72小时后尚未扑灭且火势有进一步扩大危险的,或受害森林面积达300公顷以上,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

4.火灾中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30人以上重伤且尚未扑灭的;

5.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或大面积生态公益林区内发生的森林火灾,20小时后未扑灭且有继续蔓延危险的;

6.森林火灾严重威胁或烧毁重点林区、林区城镇、居民点以及电力、通信等设施,已造成重大损失的;

7.受害森林面积特大,且有继续蔓延危险,需要中央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各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第(二)款的各项工作外,还应当做到:

1.省森林防火指挥部

(1)召开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

(2)对72小时火场还未得到控制或需要跨地区支援扑救的,由指挥或副指挥率有关人员赴火场,建立省级扑火前线指挥部,进行规范化调度和科学的组织指挥。

2.省政府办公厅

(1)汇总各地扑火动态与灾情。

(2)向有关部门请求给予扑火力量、灭火物资器材、大型扑火设备以及资金等方面的支援。

3.省防火办

(1)迅速联系沟通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时了解和通报火情。分析提出是否宣布进入森林防火紧急状态的意见。

(2)督查、反馈国家和省政府各项决定和命令的落实情况。

(3)实时掌握重、特大火场的信息情况,分析研究火情发展趋势,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提出遭受森林火灾危及的林区居民地、电力、通信等设施以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应急防御建议。

(5)向省政府、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以及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4.省气象局

加强对天气的监测和预报,根据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到重点火场开展气象现场监测预报,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5.省林业厅

组织动员本系统的干部职工积极投入森林火灾扑救。按照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派员参加前线扑火指挥部工作。

6.省级其它有关部门

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应坚决执行省委、省政府和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扑火救灾的决策和部署,按照分工履行各自的职责,全力支援扑火工作。

(二)扑救指挥

扑救森林火灾由当地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在扑火中,各级领导要靠前指挥,随着火情趋重,扑火前线指挥机构的级别随之提高,应坚持由上至下的逐级指挥体系。

(三)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其它经过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四)扑火安全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森林防火指挥部应高度重视森林火灾扑救安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指挥、安全高效”的扑火原则。扑火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掌握火场地理环境和火情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开设阻火隔离带和实施扑火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预先采取防范措施,确保扑火人员安全。在扑火中要做到“三不三应”,即:进入夜间,对情况复杂的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应组织人员开设火路,待凌晨气温低、湿度大的有利时机组织力量突击扑打;扑打火头,原则上不动用群众,应组织专业队伍突击扑打;在复杂危险的地形条件和火情下,原则上不动用大兵团作战,应组织精干的专业队实施突击,严防发生事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在林区居民居住地周围,营造生物防火林带或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订人员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果断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五)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

扑救森林火灾应以当地森林消防队、驻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等专业(半专业)扑火力量为主,组织动员当地林业职工、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等非专业力量参加扑救工作。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根据设区市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的申请,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调动省内扑火队伍实施跨区域支援扑火。跨区扑火原则上以地方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就近增援,也可视当时各地火险程度和火灾发生情况,调整增援梯队顺序。

(六)信息

1.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中规定的重、特大森林火灾及扑火动态等信息由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其余的森林火灾及扑火动态等信息由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或授权设区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2.森林火灾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信息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等。

(七)应急结束

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中规定的重、特大森林火灾被有效控制后,应急处置工作是否结束,按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意见办理。其余火情在全部扑灭后,应急处置工作是否结束,由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决定。

五、后期处置

(一)火案查处

查处重大以上火案,省公安、监察、林业等部门应成立联合工作组,督促和协助地方及时查明火因,对火灾肇事者和渎职人员依法依纪做出处理,查处结果要及时报告省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灾后恢复

森林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要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房、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电力、通信等部门应及时组织力量,对因灾受损的电力、通信等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设施,迅速组织抢修。林业部门要及时做好火烧迹地的更新造林等相关工作。

(三)火灾评估

火灾损失情况,由事发地设区市林业部门负责组织技术人员进行调查测量和统计,并及时上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

(四)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和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及时向省政府上报重、特大森林火灾突发事件的工作总结。

六、综合保障

(一)物资储备保障

省、市、县(区)三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根据各自的行政区域森林防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扑火装备。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在重点林区建立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一定基数的扑火机具、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以保证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补给。

(二)应急资金保障

各级处置森林火灾所需的经费,按《福建省财政厅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三)后备力量保障

加强各级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各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在重点装备30-50人的骨干扑火队伍的同时,要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应对重、特大森林火情。各种扑火队伍要在当地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四)预案演练培训

为保证本预案的实施,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有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进行演练。各地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有计划地组织扑火指挥员、扑火队员以及林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开展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

七、附则

(一)说明

1.《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中所规定的“重、特大森林火灾”是下列重要火情之一的森林火灾:燃烧蔓延超过72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超过300公顷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威胁或烧毁林区居民地及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2.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省政府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措施,预案实施后由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并视情及时修订报省政府批准。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依据《森林防火条例》和《福建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对在扑火中牺牲的人员抚恤和需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地方民政部门和部队系统办理;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当地司法部门依法审理;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解释。

森林防火应急处置范文第3篇

(一)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要求,强化各村、各单位森林防火责任,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积极推行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明确划分森林防火责任区,落实防火责任人,签订防火责任状。各村干部负责的防火区域和工作目标要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结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规范森林、林地、林木承包合同,把森林防火工作内容和依法应承担的责任明确写入合同。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马亓山、林区周边单位的防火责任。要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联席会议制度,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应急协调机构,负责日常森林防火工作的协调和紧急状态下的应急指挥。

(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发挥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作用。实行部门抓教育,建立健全应急分队,关键时段服从指挥。进一步明确各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职能和责任区,认真履行承担的职责义务,并积极帮助解决森林防火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实行经常性督查和重点性督查相结合,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的方式,督促各村防火措施落到实处。

(三)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的基础性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地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用火知识和安全避险知识,强化依法用火责任,营造全社会关注森林防火、参与森林防火的浓厚氛围。深入开展并切实落实森林防火教育进学校、进村、进机关活动,支持建立森林防火志愿者队伍参与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健全“横到边、纵到底”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网络,使森林防火教育覆盖全社会。确定每年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节假日期间开展全镇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11月为全镇森林防火宣传月,开展集中主题宣传。按照宣传教育体系建设标准,加密进山路口、村镇驻地、林区道路两侧、墓地等重点部位森林防火固定标牌的设置,制作悬挂森林火险等级标识旗帜,建立健全重点林区全覆盖的宣传教育、预警体系。

(四)要在防火期内禁火令。按照上级“关于加强森林防火能力建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的相关要求,坚决执行“四个一律”(对在林区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者,非公职人员一律依法予以经济处罚或按《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拘留;公职人员一律开除公职;在场不加制止的领导一律撤职;野外用火引起森林火灾的,无论成灾与否,一律严厉查办)。各村、各单位要对森林防火通告、《禁火令》和相关法律法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常识、典型案例等内容进行宣传。

二、加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森林火灾防扑作战能力

(一)全面完成应急分队建设任务。各村建立防火期内全天值班备勤的应急分队队伍;要按照《省森林消防专业队建设与管理规定》标准进行装备和物资储备,加强队伍的规范化、军事化管理;同时要根据森林防火工作的需要,依托应急分队、民兵预备役建立一定数量的森林火灾扑救预备队;要对森林消防队员定期进行专业培训、实战演练。重要节假日及森林防火期内,要集中食宿,强化训练,加强巡逻检查,及时制止违规用火行为。

(二)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切实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建立镇、村二级森林防火联防机制,成立村级义务扑火队。重点村居要以青壮年为主配备扑火队伍。各村必须担负起本区域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森林防火工作涉及两个以上村居的,要建立联防制度,确立联防区域,建立联防组织。

(三)加强林区护林员队伍建设。按照500亩左右生态公益林配备一名护林员的标准,配齐配强护林员队伍,加强对护林员的监督检查和管理、考核。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森林防火长效运行能力

(一)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必须切实做到“五个结合”,即:与水源建设结合、与公路建设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结合、与旅游开发结合、与公墓建设结合。林业站要对林区防火隔离带统一规划,科学规划建设生物防火林带。林区建设的各类工程必须开设防火隔离带或营造防火林带,并与工程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要有计划地改造林内道路、林边、田边树种,根据山区特点,种植刺槐、麻栎等树种,形成具有一定阻隔能力的防火林带。要依托林区现有和新建道路,按照每侧50米的标准建设生物防火隔离带。采取栽植生物防火林带、垒防火墙、打烧和喷洒有机灭草剂等方法,3年内完成重点林区的隔离带建设,建立起单片面积不大于100公顷的林火阻隔网格。

(二)完善林区公路网络,对林区道路进行合理规划。把为居民出行、旅游服务的林区道路建设与农村公路建设相结合,按照实现消防专业队伍徒步3公里半径作业圈的标准实施建设。

(三)做好水源建设保护工作。水利站要搞好林区水源布局建设,做到平时抗旱浇灌、发生森林火灾时灭火。要充分利用河流、湖泊、水库、小溪、沼泽、池塘等,形成森林防火水源条件。

(四)实施农户搬迁改造工程。要结合生态文明村镇及新农村建设规划,逐步将核心生态区内的村居及零星散户搬迁出林区,集中居住。

(五)改革丧葬习俗。民政所要统一规划,按照一个行政村一处或多个行政村一处标准建设公益性墓地。新葬坟墓一律进入公益性墓地,现有散坟3年内迁入公墓。公益性墓地要建设防火墙,开设隔离带。

(六)加强旅游景区内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景区应当结合景区建设,制定中长期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开设防火隔离带,建设林火监测系统,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及扑火物资的储备。

四、建立稳定的森林防火投入机制,提高森林防火装备能力

(一)要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资金投入的政策规定,把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按照森林防火费用由政府投入为主、受益者合理承担的原则,实行森林火灾有偿防控和救助制度,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主体的森林防火社会化投入机制。要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从每年的经营收入中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用于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管好用好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二)森林防火重点村居要至少建设一处防火物资储备库,并按照物资储备标准储备足够数量的物资。每年对扑火机具进行及时补充,定期维修保养,确保能够随时调用。森林消防专业队要按照标准配足装备,增加一定数量先进、新型、高效的灭火装备和以水灭火的机具。

五、完善应急预案,提高森林防火应急处置能力

(一)要进一步完善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全面提高应对森林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预案内容要着重体现责任制、预防措施、扑救方案的落实和应急反应、保障机制的建立。同时要有针对性的组织扑救实战演练,确保预案的可操作性。

森林防火应急处置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生态为目标,以宣传《省森林防火条例》和《省林区野外用火管理办法》为主题,以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为前提,

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为关键,以狠抓野外火源管理为中心,以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基础设施建设和建立森林防火长效机制为根本,以严厉处罚违规用火为保障,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确保森林生态安全。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森林防火“六有”工作,夯实基层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完善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提升森林防火综合防控能力。避免较大森林火灾,严防重特大森林火灾,坚决杜绝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1‰以下,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达100%。

三、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一)、护林防火领导小组

2、森林防火小组成员及责任区

四、工作重点

(一)提早部署森林防火工作。提早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全面部署2014年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做到早动员、早部署。要适时召开森林火险形势分析会,找准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

(二)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各村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逐级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人头,把任务分解到山头,构建起严密的森林防火责任体系,全力抓好辖区森林防火工作。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做好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的服务和保障工作。

(三)继续加大防火宣传教育。各村要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制定切实可行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突出宣传重点。要在重要时段、重要地段,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干部职工、护林人员要深入林区居民点、作业点农户家开展面对面的宣传,特别是偏远山区和火灾多发段,要处处张贴《森林防火禁火令》,做到防火宣传进村入户,不留死角。二是丰富宣传形式。要采取各种会议的形式和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途径,大张旗鼓地为森林防火工作造舆论、造声势,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森林防火重要性的认识。三是拓展宣传广度,要充分发挥各部门资源优势,深入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火源管理规定和安全避险知识。四是确保宣传实效。要充分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宣传森林防火形势的严峻性、森林火灾后果的危害性和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营造出深厚的森林防火氛围,确保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知晓。

(四)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各村要强化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坚持疏、导、堵结合,突出重要地段,把握重要时段,抓住关键环节,管住重点人群,把林区坟地、农耕地、林农交错区作为主战场,加大监测巡查密度,形成多层面、全方位的综合监管预防格局,确保万无一失。要认真开展“两监管三检查”活动,即严格监管野外用火、严格监管特殊人员,按时进行例行检查、对重要时段要专项检查、对重要地段要反复检查。加强对野炊、吸烟、上坟烧香烧纸等行为的管控,积极倡导文明祭奠;对重点林区、风景旅游区等重点防范,反复排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特别要在春节、清明、五一、农历“6.19”、春播、秋收、秋种等重要时段和高火险天气,组织护林人员加大森林防火巡查力度,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同时,严格坚持林区用火审批制度。

(五)完善防火应急预案。在森林防火期间,各村要全面进入临战状态,严阵以待,随时准备应急。要进一步制定完善具有可操作性、适用性和针对性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按照分级处置的原则,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进行应急处置。特别是在春节、清明、五一、农历“6.19”、春播、秋收、秋种等重要时段和高火险天气,要有专门的预案,全面落实扑火的组织指挥、人员调配、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工作,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做到全方位监测、全天候监测,不留监测死角。

(六)扎实抓好防火队伍建设。各村及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森林防扑火队伍建设。要组建20—50人稳定的应急救援队伍,重点林区村要组建以村民为主的20人义务扑火队,林区内单位和企业要按当班人数的40%组建义务扑火队,并定期搞好森林防火业务技能培训。同时,要做好各种防火物资储备、,保证防火工具的数量和质量。

(七)切实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各村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经常性工作,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积极推进“六有”(有队伍、有经费、有制度、有预案、有设备、有措施)工作,在重点林区、森林火灾高火险区的道路两旁、林缘山脚、山脊线等地段开挖防火隔离带及林道清理,发挥隔离带的屏障作用,提升森林火灾防控能力。

(八)继续坚持防火值班制度。林业站及各乡村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通讯畅通,严禁摆“空城计”,电话搞“呼叫转移”。在瞭望台、检查哨,护林人员要坚守岗位,全天候专人值守,不得脱岗、漏岗,对所有火灾报警和监测信息,必须在15分钟内报告乡政府。在春节、清明、五一、农历“6.19”等重要时段实行日报告制度,乡政府不定期对森林防火进行督查,对脱岗、漏岗、不在岗的进行通报,并严肃处理。同时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归口、规范上报火情,以及对外相关信息。

(九)认真抓好扑火安全工作。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建立安全、高效、科学、统一的火场指挥体系,加强火场扑救安全管理。一旦发生火灾,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必须把人员安全放在扑火工作的首位,坚决杜绝老、弱、病、残、幼等人员参加扑火。森林火灾发生后,各村书记、主任、要亲临现场指挥扑救,充分考虑火灾扑救中各种不利条件,提早制定各项应对措施,就近组织应急扑火队科学组织扑救,不能等、靠、望,必须迅速出动,及时控制火情,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火灾扑灭后,必须做好余火的控制,杜绝死灰复燃,引发次生森林火灾。

(十)从严从快查处火灾案件。要严格按照《森林法》、《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造成森林火灾的,从严从快从重查处肇事者,做到见火就查、违章就罚、犯罪就抓,发生一起、查处一起、结案一起,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目的。全年案件查处率达100%。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防火投入。各村、相关相关部门要建立防火经费保障机制,加大防火投入,备足防火物资,切实保障森林防火工作所需。

森林防火应急处置范文第5篇

刚才,我们一起收听收看了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电视会议,市领导对当前森林防火工作高度重视,对下步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希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扎实的做好各项工作。下面,结合我区森林防火和植树造林工作,我再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以森林防火为重点,全面做好森林资源的保护

去冬以来,由于全区各级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切实加大工作力度,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狠抓落实,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至今没有发生森林火灾。但是,我区森林火警时有发生,这给我区森林资源的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当前,我区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主要是:一是山上植被生长茂密,林间可燃物增多。二是春天天气转暖,进山游玩的人员增多,这些人员往往防火意识淡薄,这增加了防火工作难度。三是个别乡镇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到位,防火意识差,责任不落实,处于被动应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对当前的森林防火形势要科学分析,对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和落实应急方案,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一要在森林火灾预防上下功夫,努力减少火险隐患。森林火灾,重在预防。要把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首要环节来抓,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对不同的群众群体开展不同方式的宣传教育,使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意义家喻户晓,使森林防火的安全常识人人皆知。防火紧要期,各乡镇要组织力量加强对重点林区、重点防火部位的巡查、巡护,搞好林区野外作业点和流动人员的管理,切实把各项行之有效的预防措施落到实处。对在林区吸烟、上坟烧香烧纸、旅游野炊等非生产性用火,要落实强制管制措施。要加强对森林防火重要地区、重要部位、关键时期的火源管理,特别是在“清明节”期间,要加强力量巡查巡护,严防死守,确保不出问题。

二要建立完善森林火灾处置应急机制,提高火灾紧急救助能力。要结合森林火灾发生的新特点、新情况,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研究,集思广益,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抓紧建立处置森林火灾的应急机制,努力增强抢险救灾的快速反应能力,提高扑火救灾的主动性、有序性和实效性。要提高科学扑救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加强扑火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做到安全、快速、有效处置,切实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要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依法动员和组织各相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森林防火、扑火工作,建立和落实“群众广泛参与、社会积极支持、部门齐抓共管、政府全面负责”的森林防火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