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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财政税收政策改革的概况
“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推进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十五”时期,财税体制改革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了新的进展。继续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顺利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的重要保障。
(1)现行财政税收体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①财政收入占GDP比重过低的状况在短期内难以改变,究其原因,一方面,农业丰收和粮食的价格提升使得农业税收超额,另一方面,随着股票二级市场的不断火爆,使得证券交易税收大幅度的超额预算;而与此同时,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增值税、营业税等却增长不多,导致整个经济的增长和财政税收的增长不同步。②各种行政性的收费和基金越来越多,很多基金和收费的出台都是财政拿不出而留给政策的结局,从本质上来说,这也是政府职能的一种无奈选择。③合理的财政纵向平衡机制还有待建立和完善,企业间税负不均衡的现象还存在。一方面,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原体制关系保留了新进体制,从分税制的角度来看,通过两税来解决财政纵向不平衡的问题似乎还不够现实;另一方面,从企业税负的情况分析来看,内外资企业的税收政策还不够统一,一些企业的财政税收政策的改革还伴随着税收优惠的政策,一些旧的区域性的优惠政策仍然存在,影响了财政税收改革的进行。
(2)进一步完善财政税收改革的措施
①建立完善的财政收入增长机制。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的长期持续下降削弱了政府的相关职能,导致政府职能缺少了财政保证。介于此,在财政税收改革中,出台了一些关于基金和收费的政策,通过进一步的完善财政收入增长机制,保证财政收入的正常健康增长。②加强财政部门对政府财政性收费和基金的管理。财政不统一,政府资金体制外运转,对于提高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产生了不利影响。因此,加强财政部门对政策性收费和基金的管理,统一财政,把财政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监控管理之中。
2.国家财政税收政策的改革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财政税收是调节经济发展的重要杠杆。它的主要职能是为特定的企业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使得他们能够尽快地担负起带动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从各方面改善企业发展的外部条件,改善企业的投资环境。可以说,财政税收政策的改革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1)不同的财政税收政策会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投资环境和投资吸引力。财政税收政策在用于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进行调控时,通过对不同的区域实行不同的财政税收政策来实现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比如,在某些特定的区域,即国家希望经济更快发展的区域,政府通过对全部或部分企业实行一定范围的税收减免,进而实现了对该区域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国家财政税收政策的主要职能就是是为特定区域的企业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使得它们能够尽快地担负起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职责。
(2)国家财政税收政策在贯彻国家的产业倾斜政策等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各国政府均根据本国当前经济发展的水平来确立国民经济中各个产业的优先发展顺序,并通过建立有利的财政税制结构来予以保障。国家对不发达地区的基础产业倾斜的税收政策有利于缩小发达区域与不发达区域之间的经济发展差距。因此,政府通过财政税收政策的改革,可以充分的体现国家在产业方面的倾斜和重视度。
二、国家财政税收政策与国企发展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国有企业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但是一直以来,国有企业由于历史与体制的原因,多年来积累的体制性、结构性和机制性等深层次矛盾相互交织,其落后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以及落后的产品开发和技术装备、僵化的市场营销体制与发展市场经济要求的矛盾愈加突出,国有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加快财政税收政策的改革,促进国企的改革和发展,已经追在眉睫。近年来,国家财政税收政策改革一直把支持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国家财政税收政策的改革为国企的发展带来了福音。
1.国企困难原因及表现
(1)传统的主导产业逐渐失去优势,新兴产业发育不快,难以带动国有工业经济有效增长。国企门类齐全这一以往优势在新的经济形势下已成为相对劣势。由于市场有效需求不、足、竞争激烈、资源要素短缺,加上陈旧的经营观念、僵化的经营机制,使原来大规模的生产体系与主导产业的优势逐步削弱和丧失。
(2)自我积累发展能力弱化,技术更新改造缓慢,新产品、新技术产业化过程较长,使国有企业丧失了自身发展的动力。历史上高比例的利税上缴,使国有企业自我积累发展能力薄弱,技术装备的“欠账”过多。虽然改革开放后国家对其技术改造投入了一定的财力,使其工艺技术装备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由于其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领域过宽、比重过大,并且国家投入的技改资金和企业自我积累的投入无法弥补技术老化的程度,占有相当比例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技术装备未得到根本性的改造。
(3)企业包袱沉重、历史欠账过多,拖延了国企改革和发展的步伐。国有大中型企业普遍存在“人多、钱少、债务重”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技术改造欠账多,企业负债高,企业办社会包袱重。过高的资产负债率是制约国企经济效益提高乃至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原因。同时由于历史的原因,其在职工离退休养老、失业、医疗等保险方面的支出也不堪重负,这些因素严重地影响了国有企业进行改革和自身发展的步伐。
2.家财税政策改革对国企发展的作用
(1)国家财政税收政策改革为国有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目前,国家财政税收政策改革,以支持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一个重要措施,就是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从扩大投资、启动消费和增加出口等三方面入手,拉动国内有效需求,确保经济的适度增长,提高经济运行质量,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创造基础条件。实践证明,国家财政税收政策的改革措施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实现国有企业的脱困目标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2)国家财税政策改革,采取了有力措施解决国有企业改革的难点、重点问题。布局分散、负债率高、资本资金不足、社会负担重以及富余人员多等,这些都是当前国有企业面临的难点和重点问题。解决好这些问题,对于实现国有企业发展的目标至关重要。为此,国家财税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首先,调整思路,不能再沿用过去减税让利的办法,把财税支持与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性进行改组,形成合理的国有经济布局和科技创新机制,使国企适应市场经济和公平竞争的环境。其次,突出重点。对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支持,重点在企业重组、技改贷款贴息、安排下岗分流职工基本生活以及分离企业社会职能等方面下功夫,为国企创造平等宽松的外部环境。再次,加大力度。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调剂出一部分资金支持国企的改革与发展。
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第一,财政税收管理难以控制,这方面的问题产生主要由于财政税收管理体制不完善造成,让财政税收管理方面出现一些弊端。这些弊端的出现主要变现在财政税收没有一套完善的有效监督机制,造成财政税收管理工作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没有可以坚持的原则及可行性的监督机制进行有效监督,此外,财政税收人员缺乏一定的责任感和约束感,让财政税收管理发展有所限制。第二,财政税收监督不够到位,民主管理不完善。对于民主管理其实多数地方都没有落实到,包括民主的管理以及财政税收的公开,这些都应该实行民主监督管理制度,但是实际上,在我国一些地方的财政税收人员并不是民主选举出来的,很多都是由领导直接设立,这些直接设立的财政税收管理人员也不具备这方面的专业知识技能,这样也起不到最基本的监督作用,同时这些工作人员由于主动性不高,责任心不强等一些问题,使得财政管理制度出现一定的问题。第三,财政税收管理控制难。现在财政税务管理体制中的管理人员一般存在业务行政双向体制影响,这种影响就会产生更多的不利影响,比如不能很好的坚持原则,对法律法规蔑视,财政税收管理监督体制薄弱,造成时不时的发生违法行为。第四,财政税收工作决定了财政税收工作人员稳定性,但是当前财政税收管理人员很多都不是选举而是直接领导设立指派,这就导致,财政税收管理人员会随着领导的更换而替换,这种个人情感因素过强就会忽视实际的工作能力,对财政税收管理工作产生不利影响。第五,政府财政和税收职能未能转换。财政税收管理体制一直在进行完善和优化中,但是一些政府部门更加重视以经济发展为主的工作,而忽略了公共服务,导致财政税收服务工作不到位,服务态度不好的情况发生。第六,资金效益有待加强。任何一项制度在改革的时候,总会有过渡期,比如,现在是要实行收支双线管理模式,但是实际上,可能还是按照老的传统的套路来实施,层层申报,批复后再拨款等现象,从而造成办事效率低下,资金浪费现象时常发生。第七,体制机制不健全。导致这方面的原因很大一个问题是由于人员问题,在财政税收管理人员上并不是配备专业的财政税收管理人员,而是其他兼职人员,这就导致这些岗位的流动性大,工作非常不稳定。
二、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创新对策探究
(一)改革财政税收管理体制
由于我国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还不完善,财政税收管理建设也一直受到集权与分权循环影响,并且我国的财政税收管理部门对财政税收缺乏重视度,许多管理人员对管理工作不重视。这些情况的出现,让改革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任务变得尤为重要。要改革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就要求相关的管理部门强化法律权威,完善财务管理机制,让债务呈现正常现象,让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健康和谐发展。
(二)提升财政税收管理人员综合素质
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完善和创新重点在于人才的进步,只有人才进步了才能让整个财政税收管理体制有序进行。比如增加管理人员的实操水平,提升他们专业知识与技能水平,让这些管理人员能够深入了解工作,充分了解工作内容,并能快速解决。而要提高财政税收管理人员的素质,可以通过培训、深造、教育等方面进行培养,毕竟财政税收管理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着财政税收管理工作的效率与发展,财政税收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由这些管理人员来决定的。除了再教育与深造培养以外,还要让管理人员有一定的管理与服务统一意识,为百姓提供最好最优的服务,全面推进财政税收管理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明确范围,全责统一
财政税收是经济政策表现形式之一,对财政税收管理体系进行改革的时候们一定要合理,对财政税收管理体制范围作出明确规定,科学的规范各级管理部门与管理人员的具体工作,做到权责统一,避免出现逃避责任、推卸责任的行为,让财政税收管理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四)提高财政税收资金的使用效益
财政税收资金应该用在公共事业发展中,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提高财政税收资金的使用效率变得非常重要。财政税收管理部门要对财政税收资源进行整合,让所有财政税收情况进行公开、透明化管理,同时,加大财政税收信息交流力度,通过财政税收管理的优势,实现信息共享,并建立财政税收资金整合协调机制,让财政税收资金有效使用。
关键词:土地流转;耕地承包权;财税政策
中图分类号:F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02-0062-02
1 新一轮农村的意义
新一轮农村对促进农村和社会稳定、增加农民收入和推动农业现代化具有极重大的意义。首先,通过将农村土地承包期限由30年延长至70年,国家进一步加强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稳定度(实质就是加强对农民土地权益的保护),从而进一步巩固农村社会和经济的稳定。作为农村土地制度核心的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体制是整个农村稳定和农业生产关系稳定的基石,只有确立这种基石的地位,才能减少农村土地纠纷,才能让占总人口55%的农村稳定,才能实现全社会的真正的稳定。
再者,农民大幅增收是可行的。解除对宅基地(也即农村居民用地)使用权流转的限制,将为大幅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提供极有利的条件。据调查统计,我国农村人均居民用地187平方米左右(城市约为100平方米左右) ,若按每平米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500元(当前城市平均地价都在1000元以上)和只转让其中的87平方米来测算,以及假定税费和其他利益主体所获收益共计占总转让价格的20%,则农村居民人均可增收3.48万元左右(数据显示,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4140元) ,则相当于农民8年多的年收入。我国农村住宅用地约为2亿亩,但由于大量的农民进入城市务工,当前,农村“空心户”和“空心村”已经成为比较普遍的现象,数据显示,目前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的闲置状况大致为10%-15%左右。由此看来,农村的宅基地不但集约化程度低,而且还有很大可开发空间。因此通过允许宅基地使用权的可流转来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是可行的且条件是极为有利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可流转,不仅是指转让,还有出租和抵押功能等功能,实质上是赋予其作为基础性生产资料的更多的市场属性,同样就是实质上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第三,实现有条件地区的农业适度规模化。在有条件的地方,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从而实现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对于当前的中国是非常紧迫和必要的。在我国农业从业人员逐年减少、耕地的持续下降和我国粮食供需尚处紧平衡的背景下,要保持我国的粮食安全,就必须提高我国的农业生产效率。然而,我国当前的农业生产效率是非常低的,数据显示,农业劳动生产率只有美国的1%左右。因此我国迫切需要通过推动农业规模化经营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美国的农业生产率的提高也得益于其农业规模化的大力推进,比如,1987-1997年间,美国的农场数量压缩了7%,但粮食产量是大幅增加的。此次的农村,更多的体现在增加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试点的数目。
2 全面推进农村面临的突出问题
我国农村一直都是在有条件的地区进行试点,但若改革进一步推开的话,则有两个突出问题需要解决:一是农村土地流转中的定价、交易主导权和利益分配问题;二是、粮食价格机制未理顺,严重影响农村土地承包权改革的成效。
2.1 土地承包使用权定价、交易和利益分配机制的问题
通过当前我国农村土地征用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可以推想,在没有解决好定价、交易和利益分配机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问题的情况下,在信息和社会资源上处在极大优势的城市政府或企业受让农村土地的过程中,农民的利益很可能得不到很好的保护。另外地方各级政府当前财政缺口很大,他们从中肯定要层层分利,尤其是作为土地所有者的乡村集体对土地流转收益索取将是更大的。然而此次的农村最大的一个原则就是,让更多的留在农民的手上,来促进农村和农业的发展。
当前,对农村土地征用的过程中,参与者主要有:农民、村集体、地方政府(主要为城市的区一级政府)和开发商等,而主要是村集体来和地方政府来议价,而村集体有时在征地前就被上一级政府划归区一级政府了,那么定价、交易和利益分配自然而然就有地方政府来主导了(开发商和地方政府的利益基本上一致),由此大部分利益流向了地方政府和开发商,这就当前普遍的“低征高卖”现象。据学者调查得知,被征地土地收益分配格局为:地方政府占20%-30%,企业占40%-50%,村级组织占25%-30%,农民仅占5%-10%。
2.2 粮食价格机制制约耕地承包权改革
我国推动农村的一个重要目的是,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从而提高我国的粮食安全。但是,当前种粮相对其他经济作物是低收益的,一旦转包,那么由于资本的逐利性驱使,将耕地改为具有更高收益的用途的意愿是超强的,在当前国内粮食供需紧平衡的情况下,如此势必冲击我国粮食安全。但是若不允许改变耕地用途,鲜有资金愿意参与耕地承包权的流转。如此耕地的承包权价格也将很难达到一个合理的水平。因此,没有粮食价格机制的理顺,想靠放开承包权的流转,来实现规模化经营,其成效将是很小的。
3 促进农村全面推行的财税政策支持
3.1 全面推行省直管县的财政管理体制,杜绝政府分利行为
按照当前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保留在村集体,其产权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的(当前城市的土地流转基本是登记和流转同在市级政府),因此未来最有可能在县级建立统一的交易市场,那么农村土地的承包权或使用权的定价、交易市场和利益分配的主导权也将集中在县级政府。为了切实实现整个流转机制的公平性,笔者认为,当前较为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有:在加强省对县在农村方面的直管力度,成立中央级的"三农"权益监管机构;另一方面将省直管县的财政管理体制试点推广开,通过财政管理体制上的省直管县,减少县乡一级事权与财力的不匹配,缩小县乡财政的缺口,削弱县级政府在土地流转中主动分利的动机,提高其中性地位,让土地流转收益更多地留在农民手中。而从长期来看,流转机制的公平性更需要政治体制改革和相关法律改进的配合,从而提高整个利益分配透明度和公平性。
3.2 加大国家财政对涉农的专项补贴,理顺粮食价格机制
在不允许改变耕地用途和维持现有粮食政策的前提下,要吸引资金愿意参与耕地承包权的流转必须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继续增加对农民的补贴,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我国的粮食流通、储备和进出口均为国家所控制,尤其是粮食的收购价格一直由国家所主导,在国家农业直补很难落实到农民和国内粮价明显低于国际市场价格的时候(但同样承受着巨大的农业成本上升压力),从长期看,国家应该加快粮食价格机制的理顺,这样将极有利于促进农村土地承包权的改革。
3.3 推出促进农业合作社组织出现的税收优惠政策
中央应该推出更多的惠农政策,包括为促使更多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合作组织的出现,对其企业所得税的适当减免优惠;另外对为农民合作组织的投资提供资金的民间金融机构的企业所得税给予一定优惠。这些政策将有助于促进农业合作组织的规模化,从而推动农业一体化进程,尤其是粮食的深加工,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粮食的综合收益,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助于推动农村土地承包权的改革。
财政非税收入审计实践中,审计人员主要关注的有两方面:一是非税收入的合法性,指非税收入项目是否有文件规定,是否存在私设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等问题;二是非税收入的真实完整性,指非税收入是否足额收缴,是否及时征缴国库。为了更好地实现财政非税收入审计目标,首先必须对非税收入征管信息系统有一个初步的认识:
以本人接触过的一个非税票据管理信息系统为例,该系统在财政部门分为两部分:一个是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主要功能是用来管理财政票据的领用和开具,系统安装在财政设在行政集中办事大厅窗口的单机上,财政部门使用软件与加密U锁配合管理电子票据,执收单位用完领用的票据后,需凭U锁领用新票据,并对旧票据进行核销;一个是非税收入征缴管理系统,主要功能是对非税收入的解缴进行管理,系统安装在财政部门的服务器上,与代收银行联网,缴款人的缴款记录会自动传至该系统,并相应生成文本格式的电子对账单。两个系统互相独立,又互相联系。下面是一个简化了的管理系统业务流程图:
目前有很多财政部门都是按这种业务流程处理非税收入征管业务,与以前手工处理方式基本一致,改进的主要地方是实现了票款分离、票据的规范管理等,而且大大方便了数据的查询,但是这种业务处理方式还是存在很多弊端:一是财政部门对执收单位的监督滞后,不能对执收单位开票的项目、标准实时监控,对尚在执收单位手中的空白票据使用情况不明;二是执收单位对缴款人缴款情况监督脱节,执收单位要了解缴款人缴款情况只有到财政部门索取电子对账单核对,而且缴款情况与开票情况不能一一对应,核对不方便。
存在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软件开发商为迎合软件使用人的习惯,让信息系统的业务处理流程与手工处理方式基本保持一致,致使采用信息化手段管理非税收入的方式没有充分发挥作用;二是虽然软件具有很多功能,控制过程也比较严密,但是使用人图方便,有些功能没有启用;三是硬件设施条件不成熟,财政部门与执收单位未联网,因此开票与缴款情况不能实时核对,开票的项目及标准不能严格控制。
财政部门非税收入征管方式发生了转变,从手工管理方式转变为信息化管理方式,既对审计人员提出了挑战,也为审计人员提供了便利。我们的审计方式也应该跟着形势发生转变,首先要充分了解整个非税收入征管信息系统的业务处理流程和内部控制方式,然后基于系统存在的种种问题从中找到审计切入点。下面结合实际,谈谈本人在审计工作中的一些经验:
1.数据采集。数据采集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从软件后台导出数据库,这种方式对审计人员计算机水平比较高而且要对系统有比较深的了解,但这种方式比对数据更方便一些,并且采集的数据更完整,可以一次性将所有数据全部采集;另一种是从系统前台导出所需要的数据,这种方式比较直观,采集数据的目的性也很强,但需要后期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处理,而且数据也可能比较零乱,有可能不能一次将所需数据全部采集完全,但这种方式最大优点是不易出错,而且方便对数据的理解。
2.审计思路。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票据的发放与领用,该阶段主要考察是否有非正常单位领用票据,如一些没有收费职能或食堂、培训中心等单位,可以直接使用系统中的票据领用清单进行筛选;二是票据填开情况,由于可以从系统中导出填开票据清单,因此可以很方便地从中筛选出乱收费和超标准收费的问题,不用再费力地手工一本一本翻存根了。三是票据核销情况,有些系统使用加密U锁管理电子票据,因此可以很方便获取所有执收单位的票据领用与填开以及核销情况数据,而且领用新票时就必须凭U锁核销旧票,但是也可能存在部分单位领票后,这些票据一直未用完,所以也一直未核销票据,这部分票据审计时也要予以关注;四是作废票据情况,依据系统中导出作废票据清单抽查票据存根,看存根联是否完整,并结合缴款情况分析;五是缴款是否及时完整,实际审计中发现表面上非税收入征管已经做到了票款分离,执收单位不再经手钱款,但实际上因为制度或软件设计等原因,票据填开与实际缴款之间是脱节的,这之间可能存在开了票却未收到缴款或执收单位直接收款等情况,审计时,将票据填开清单与实际缴款数据分单位比对就可以很快查出两者之间存在的差异。上述只是最基本的审计思路,实际审计工作中还应该结合信息系统及内控制度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票据核销制度执行情况,是否还存在手工开票情况,票据填开金额与实际缴款之间时间差的问题。
从上述审计思路可以看出,信息化条件下的非税收入征管与手工条件下的审计思路基本一致,只是审计方式有一些变化,以前手工条件下,可能更多地是采取抽查的方式,现在可以很方便地获取所有的数据,然后用各种数据分析的手段进行审计,而且需要对信息系统以及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要有一个比较清晰的认识,才能有的放矢。
【关键词】就业促进;财税政策;措施;探索
一、财税政策促进就业的理论分析
财政政策的目标其中之一就是充分就业,由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提出,指在某一工资水平之下,所有愿意接受工作的人,都获得了就业机会。在市场经济运行中,失业率升降是宏观经济的兴衰的标志,而就业率的上升必然是宏观经济回升和景气的标志。同时,失业问题不仅是经济方面问题,也是社会问题乃至政治问题。财税政策是国家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工具,可以通过影响经济社会的总需求和总供给量来促进失业问题的解决,经济学家奥肯在上世纪60年代总结出失业率的变动与税收量的变动呈现出正相关性。税收政策可以对劳动力供求总量和劳动供求结构形成影响,直接或者间接的影响着劳动力的供给,缓解就业压力或促进就业目标的实现。
二、中国促进就业相关财税政策发展现状
(一)运用财税政策,创造就业机会
就业难问题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工作岗位数量的供不应求,而亟需工作的人员数量还在逐渐递增,这就产生了供给不平衡的矛盾。因此为了有效地解决就业难问题,可通过相关财税政策鼓励创业等增加就业岗位,以缓解岗位缺失的问题。例如,可以通过对下岗再就业人员就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对可以有效供给就业岗位数量的行业如服务型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给予一定额度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减免,并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
(二)提供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
对应届毕业大学生、农民工等就业大户来说,国家应加强给以就业方面的财税政策支持。大学生在某种程度上缺少着相关的工作经验和实际操作能力。国家为解决大学生就业难题,实施了“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项计划,吸引着部分大学生参与其中,这对与缓解目前就业难的问题有着很好的解决作用。在进城务工的城乡劳动力方面,给予免费提供职业指导,就业政策咨询、培训补贴、保障利益等方面的的服务,以增强其就业能力、提升就业技能,以达到鼓励促进其就业的目的。
(三)财税政策帮扶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就业困难人员主要是指大龄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残疾失业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去土地人员等群体,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政策,对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人员,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民疗保险等优惠政策,客观上促进就业问题的解决。
三、财税政策在促进就业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
(一)政财政资金投入不足
目前我国与促进就业的相关财税政策,多是一些规定的简单罗列,鼓励重点模糊,缺乏引导性,主要偏向于微观层次,同时存在优惠范围过窄。主要体现在享受优惠的对象范围过窄。非国有企业职工、下岗急需再就业人员被排除在再就业财税优惠政策范围之外。而且,对其余方面则不适用。同时财税政策投入到就业问题解决方面的资金相对较少,对于就业难问题解决的目的难以达到。
(二)促进就业的财税政策渗透度不足
在政策渗透方面,有关就业的财税政策的执行,多集中在城市和监管较方便的县镇。惠及农村居民的就业财税政策相对有限,而我国恰好又是农业大国,农村富余劳动力数量巨大、大量的竞争力不足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需要解决的问题更为突出。而且,城镇化进程中结构性失业、就业选择面狭窄等问题日益凸显,更需要国家的扶持。在政策执行的监管方面,财税政策多是一种形式,难以具体落到实务,加之由于财税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缺乏一个可衡量的测评标准,难以保证政策落实实施、有效监管其政策实效,达到促进就业的目的。
(三)政策之间良性互动缺失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政策与促进就业的政策之间良性互动缺失。主要表现为:一是较高的社会保障标准和优惠政策,促使了显性就业不如隐性就业的导向,再加上就业登记不规范、就业标准界定模糊、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使得隐性就业问题较为普遍;第二,根据相关政策的规定,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之后,就不再领取社会最低失业保障金,以致激励作用有限,特别是对就业困难群体。甚至许多青壮年,有劳动能力的也期望成为低保对象。
(四)就业服务体系不够健全
再就业培训力度不够财税政策提供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同时还有相应的培训补贴,然而,由于多部门提供的就业服务,导致权责分工不明确,形成了多头领导的格局,部门之间间缺乏有效的主动交流,同时,政出多门,给广大群众带来了诸多不便。在再就业培训方面一方面是财政支持力度不够,另一方面是对就业平台缺乏统一的规划,导致在对失业者进行培训的过程中出现不规范培训、培训课程与用人单位脱节费用高等问题,没有达到真切促进就业的效果。
四、完善中国促进就业财税政策的建议
(一)扩大财政就业支出,构建长效机制。
鉴于新时期中国就业形势越发严峻的现实,公共财政应当继续加大就业的投入比例和规模,逐步使国家财政年均投入就业比例达到GDP的1%,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齐平。在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基础上,发挥基金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功能,构建财政对就业投入的长效机制与此同时还需健全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更多的财政资源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健全就业方面的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就业的政策扶助,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困难群体就业创业。
(二)扩大财税优惠政策范围
增强政策的宏观引导力要加大促进就业的财税政策优惠力度,在扩大享受优惠政策的对象范围的同时既要考虑微观性,更要注重优惠政策的宏观带动力和引导力,对吸纳就业作用较大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体系,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市场领域。
(三)完善失业保险制度
失业保险能够化解就业风险。为就业者面临的生活风险提供稳定可靠的保障,能够为促进就业、在短期内缓和就业矛盾,以实现再就业创造基础条件。完善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合理确定失业救济金的标准和领取条件,适当拉开社会保障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之间的差距,防止养懒现象;同时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就业标准,建立严格的就业信息登记制度,防止出现隐形就业的现象。最后,促进劳动力跨地区、跨行业流动,从而有利于推动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发展,为劳动者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四)加大对就业吸纳力强的行业和企业财税支持
为了达到解决就业问题的目标,财税政策要与产业政策协同作用。财政可以通过减免相关税收、给以补贴、提供低息贷款等方式鼓励就业弹性大的产业和行业的快速发展,以达到创造更多的持续性的长期就业岗位,吸收在就业人员的目的。同时,为了达到竞争鼓励的目的,财税政策的优惠应着重放在对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能够吸纳就业的科技、服务和加工业等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以促进绿色就业、稳定就业,增强盈利能力和发展后劲的目的,以促进就业问题的有效解决。
注释:
①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的税收政策研究[C].杭州:促进就业与社会保障的税收政策研究”课题研讨会,2004.
②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EB/OL].中国青年网,http:///.
③马海涛,向飞丹晴.促进就业的财税政策探讨[J].税务研究,2009(5).
④刘燕斌:公共财政对就业投入情况的国际比较研究[OL].中国改革论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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