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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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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范文第1篇

(一)基本情况 。

1.应急管理工作机构进一步完善。成立了由区分管建设工作的副区长任组长,区应急指挥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区住建局、安监局、环保水务局、建筑工务局、经济促进局、民政局、财政局、__交警大队、__消防大队、各街道办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__区建筑工程抢险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分类管理,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做到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到人,确保了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

2.应急救援预案体系逐步完善。我局今年以文件印发实施《__区建筑工程抢险应急预案》、《__区住房和建设局防洪防风应急工作预案》、《__区住房和建设局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应急预案。每项预案从应急指挥、应急响应、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分工,都明确了详细具体的工作措施,对每个建筑工地的应急工作组织发动等具体事项都做了详细周密的安排,全区建筑系统的应急预案体系框架已基本建立。通过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通过演练检验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急救援、应急处置整体水平。2015年,区住房和建设局共组织“防洪防汛”联合演练、消防应急救援演练、暴雨天气防台风救援演练、触电急救演练等大小应急演练近92次,通过演练,有效地检验了预案的可操作性及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了我区建筑工地应急救援、应急处置的整体水平。

3.进一步完善应急保障体系。一是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应急队伍在我区从事工程队伍的建筑施工企业中选择,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调用,常设1个专业抢险中队,为深圳市__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二是加强风险隐患排查管理。通过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月、建筑工地汛前防汛防洪专项检查、消防专项检查、九打九治专项检查、防台风瀑雨灾害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进行风险隐患排查,并做好相应的隐患排查整改记录、台帐,落实整改措施及人员,积极开展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监管工作,较好地掌握了我市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状况,并对其开展有效监管,通过加强监督管理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形成检查、监控、救援三位一体的监管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模式,有效遏制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提高了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能力,为及时迅速开展救援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是加强应急救援技术方案修订和专家评估组建设。由我局施工科牵头,负责组建由科研、勘探、设计、施工、质监、检测中心、安监等技术专家组成的专家评估库,制定及修订应急救援技术方案,开展工程结构安全性鉴定。四是设立物资储备管理单位。根据区政府职责分工,由区国资委按“先征调、后补偿”的原则,负责协调我区建筑施工企业有关工程抢险物资、设备、人员的调用工作。

4.应急管理职能得到充分发挥。一是抓值守。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信息渠道畅通,确保24小时值班电话有人接听、有人处理、有人反馈、有人办结。明确应急工作分管领导和专职或兼职信息员,应急信息工作做到了及时、准确、有效,提高了应急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二是抓预防。针对不同的时期、不同施工项目特点,市、区住房和建设局及区应急办分别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值守应急工作的通知》、《关于应对强降雨天气的紧急通知》、《关于认真作好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做到早预防,将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消除于萌芽状态。三是抓管理,建立应急管理长效机制。首先是抓内部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人员职责,其次是坚持定期召开应急管理会议及时

总结讲评和安排全区建筑工地应急管理工作.5.施工企业应急意识和应急能力全面提高。今年以来,我们围绕应急知识进企业、进工地的“两进”活动为宣传主题。采取多种形式,使应急知识宣传有声有色。一是设置现场宣传场点、悬挂横幅标语、宣传气球、张贴宣传挂图、发放宣传资料、接受咨询等方式,向建筑工人宣传应急知识。二是媒体宣传。利用电视、互联网、短信等媒体,充分利用社区体育活动室、文化站、文化广场以及宣传栏等场所进行宣传。又利用短信定期向手机用户发送公众应急小知识,还组织全区建筑工地主要负责人观看了应急知识教育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应急管理知识。三是结合各种主题活动日,如“安全生产月”、“千万农民工共上一堂课”、“国际减灾日”、“消防日”、“法制宣传日”等进施工工地开展应急科普宣教,发放宣传资料、普及专项应急知识。

6.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我局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做好日常值守应急和信息汇总工作,不断提高信息报告的效率和质量,进一步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值班登记、交接班制度。根据国家、自治区关于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要求,完善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告制度,明确信息报告要素、时限、渠道和责任主体,强化对重要值班信息的查询、研判、跟踪和汇总,规范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接收、采集和报送工作。

(二)存在问题。

1.建筑工地应急管理机构的建设参差不齐。由于今年开工建设的建筑工程项目较多,大小不一及管理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特别是个别旧改项目,虽有应急管理管理机构体系,但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人员未能到岗履职,造成应急救援预案的可操作性不强。没能充分发挥建筑工地的应急管理的优势,施工企业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2.应急培训力度不大,培训面不广。随着时代的进步与发展,个人应急管理水平的不足成为制约应急管理工作持续深入开展的重要因素,应急管理培训是这一问题最直接和有效的解决办法。我区建筑系统目前尚未建立系统的培训机制,只有为数不多的人员直接或间接参加过区、市里组织的培训,无论从培训的面和效果上都是不足的。

3.应急保障能力有待提高。一是应急专业应急队伍种类不全,装备不足,技能掌握不全,需要形成长效的培训演练机制。二是应急物资分散且装备落后,救灾物资准备不充分,还处于较低水平、低标准阶段。三是储备物资数量少、运输时间长、储备品类单一,影响到实际救助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健全应急管理组织网络。通过健全指挥部、救援队及专家队伍,明确应急工作分管领导和专职或兼职信息员确保信息报告及时、准确、真实。

2.加强应急专业队伍建设。按照依托专业队伍,整合社会力量,提高装备水平的要求,坚持一队多用、一专多能的原则,做好人力资源的统筹工作,加强应急队伍的培养和训练。

3.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定期或不定期对建设工程突发事件隐患进行分析和检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特别是重大风险隐患加强实时监控,实现风险隐患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加大督促力度、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具体明确专人负责隐患排查的具体工作,认真做好隐患的统计汇总、分析评估和信息报送。

4.精心组织各类应急预案演练。坚持以应急预案演练为着力点,努力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实战能力。一是配合市、区应急办做好应急演练。二是区建设工程的有关单位要加强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演练后要有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调整预案,达到落实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的目的,真正将专业应急队伍打造成一支叫得响、打得胜的应急队伍。

5.加强应急培训与宣传教育工作。积极组织应急管理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应急管理知识讲座和培训提高应急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积极参与省市组织开展的突发事件应急知识宣传演练活动,不断加大应急知识宣传工作力度,做好辖区建设系统的应急知识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建筑工地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一)基本情况。

目前,__辖区有6家瓶装燃气企业,共计7个瓶装燃气供应站、52个瓶装燃气服务点。在我局编制的《__区燃气行业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基本框架下,各燃气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方案》,各瓶装燃气供应站和瓶装燃气服务点相应制定有《应急事故处置方案》。在我局的督促要求下,各燃气企业将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登记建档,在每季度的安全生产日常检查中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重点检查内容。同时,由我局每季度定期组织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应急实兵演练。

现__辖区范围内已铺设次高压燃气管网11.9公里,中压燃气管网339.2公里,低压燃气管网700多公里。主要以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依托,编制《燃气管网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组建专业的城市应急救援队伍。结合__区燃气管网实际情况,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健全完善突发事故应变处置框架,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充实物资设备储备,加强对次高压、中压、低压管线的日常巡查。同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活动,达到“完善机制、磨炼队伍”的目的。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1.结合实际情况,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根据__区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变化,结合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标准要求,与时俱进,完善和健全应急管理工作,建立一支过硬的应急救援队伍。重点完善瓶装燃气经营站防爆设备、瓶库间管理措施、车辆安全运输等关键环节的防恐应急工作。

2.推进突发事故应急工作的标准化建设。针对燃气安全供应的行业特点,在日常应急管理工作中,逐步统一规范各燃气企业和站点的应急基本措施,包括前期预警小组、物资保障小组、救援应变小组、疏散分导小组等,进一步规范标准化统一建设,确保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及时有效。

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范文第2篇

信中指出:“无数事例表明,企业不消灭事故,事故终归要毁灭企业,而且企业负责人也会付出沉重代价。” 从2013年发生在青岛的“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来看,事故之所以造成62人死亡、136人受伤,与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现场应急处置措施不当有直接关系。

首先,是中石化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现场应急处置措施不当。其次,下属企业中石化管道分公司未督促指导潍坊输油处、青岛站按照预案要求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潍坊输油处对管道泄漏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缺乏演练,应急救援人员对自己的职责和应对措施不熟悉。第三,事故应急救援不力,现场处置措施不当。对泄漏原油数量未按应急预案要求进行研判,对事故风险评估出现严重错误,没有及时下达启动应急预案的指令;未按要求及时全面报告泄漏量、泄漏油品等信息,存在漏报问题;现场处置人员没有对泄漏区域实施有效警戒和围挡;抢修现场未进行可燃气体检测,盲目动用非防爆设备进行作业。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2013年公布的几起重特大事故调查报告总结发现,每一起事故的扩大,都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现场应急处置措施不当有直接关系。

鉴于历次事故教训,新安法对企业履行应急救援主体责任做了新的规定:首先,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其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第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新安法同时还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

对于高危企业,新安法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范文第3篇

1.2 编制依据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省燃气管理条例》及其实施若干规定、《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各级政府、各部门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履行职责,依法确定应急工作程序,有效处置管道燃气因各种原因产生必要组织实施临时管理(接管)的事件。

2.统筹兼顾,协调处置。各级政府部门在市管道燃气临时监管应急程序指导下,密切协调,统筹兼顾,服从调配,形成合力,保障重点。

3.依法行政,按章办事。坚持依法行政,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时做好管道燃气临时管理、接管应急,保障国家、集体、个人利益。

1.4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企业,因违法行为、破产,或单方提出解除协议造成的事件。工业企业为生产、生活配套的自用燃气设施的建设及其运行需要的用气,不适用本预案,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临时管理、接管规定及形成条件

一、根据《省燃气管理条例》十七条规定,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终止特许经营协议,收回特许经营许可证,依照本条例规定重新进行招标等工作,确定新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企业,并组织实施临时管理:

(一)转让、出租、质押特许经营权的;

(二)转让或者违反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擅自抵押保障供气的设施、设备的;

(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

(四)擅自停业、歇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实施临时管理期间,被收回特许经营许可证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接受临时管理,保障正常供气。

二、根据《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在特许经营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终止特许经营协议,取消其特许经营权,并可以实施临时接管:

(一)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的;

(二)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

(三)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

(四)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根据《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在协议有效期内单方提出解除协议的,应当提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申请的3个月内作出答复。在主管部门同意解除协议前,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必须保证正常的经营与服务。

四、获得特许经营企业依法申请破产的。在未确定新的特许经营企业前,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必须保证正常的经营与服务。

3 机构组织与职责

3.1 应急领导机构

成立市管道燃气临时管理(接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主任、市建设局局长、市财政局长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发改局、经贸局、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安监局、质监局、交通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司法局、物价局、广电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总指挥部设在市政府总值班室。

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建设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指定专人参与组成。应急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

3.2 工作职责

3.2.1 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预案应急处置的相应职责,负责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制订应急处置工作方案报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具体工作职责分工:

(1)市建设局:负责事件监控;保证本市居民,重点是市中心城市居民生活用气;负责需要重新招标,确定新的燃气企业特许经营方案。

(2)市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负责清查企业经营的违法行为。

(3)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应急救援经费保障,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负责紧急情况下动用财政资金应急使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进资产保护。

(4)市司法局、监察局:负责政府部门需求的司法服务,行政监察或案件案件查处。

(5)市发改局、经贸局:负责因事件造成需要与国家、省、市发改、商务等部门协调调拨燃气解决供应紧缺急需调配。

(6)市安监局、质监局、建设局、消防大队:负责临时管理(接管)安全生产监管。

(7)市公安局、消防大队:负责应急的治安保卫、可疑因素的排查和事故防范监控工作,涉及刑事案件处理;负责因管道燃气引起的消防事故救急处理。

(8)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市新闻单位:在应急状态下要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对突发事件、异常情况的报道要本着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坚持新闻的真实性,防止不实报道和炒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或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意见事件应急新闻通稿;教育引导城乡居民正常对待和应对突发事件。

(9)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劳务人员权益保障、工伤劳保理培协调工作;

(10)燃气企业、储配库(站):服从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气源调配,保证因临时管理(接管)所需供气。

(11)各乡镇政府负责属地安全保障、事件调查协助工作。

3.2.2 市应急处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管道燃气临时管理、接管事件信息监控、预警监测、情况收集、预警分析和工作报告;

(2)依据应急事件等级,提出预警方案报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审批;

(3)组织联络、协调和实施临时管理,保障重点;

(4)提出应急处置意见,供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决策;

(5)负责应急事件情况反映,应急解除,并总结应急处置情况,上报、省相关机构。

4.事件分级

依据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违法违规因素或其它情况造成后果程度,由低至高启动实施临时管理(接管)应急预案。管道燃气临时管理(接管)应急事件分为三级:Ⅲ级(蓝色)、Ⅱ级(橙色)、Ⅰ级(红色)表示。

(一)Ⅲ级预警(蓝色):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处于初步状态,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相应预案即可处置的事件。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启动“蓝色”预警: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私自正在与其他企业转让、出租、质押特许经营权的;或者正在转让或者违反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擅自抵押保障供气的设施、设备的;燃气运行存大重大安全隐患,但还未造成事故。

(二)Ⅱ级预警(橙色):指违法事实已形成,事件的处置需向分管副市长报告。《省燃气管理条例》、《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规定情况之一发生时,启动“橙色”预警。

(三)Ⅰ级预警(红色):指违法事实已形成,而且造成燃气供应和重大公用安全的隐患的需向市政府报告。当下列情况发生时,启动“红色”预警:违法企业经营者逃避事实,转移资产资金,停止经营,相关人员均外逃,公司处于无人经营管理情况状态,燃气供应及安全管理处于紧急状况。

5 应急处置措施

5.1 应急处置原则。

发出蓝、橙、红色应急预警信号后,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自动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并保持日常通讯畅通。进入紧急状态后,必须按照“统一领导、分级处置,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加强合作、保障重点”的总原则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5.2 应急处置措施。

1.蓝色(Ⅲ级)预警处置措施:市燃气主管部门立即启动本级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1)协调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调查小组介入事件调查;(2)依法责令违法企业整改处理;(3)提出事件处理方案;(4)责令经营企业保障管道燃安全和正常供应。

2.橙色(Ⅱ级)预警处置措施:除采取Ⅲ级预警措施外,同时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1)召开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会议,分管副市长批准实施紧急处置方案,各成员单位启动应急处置工作;(2)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临时管理(接管)职责方案,并组织实施;(3)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制订应急处置方案报市政府和市、省相关部门机构。

3.红色(I级)预警处置措施:除采取II级、Ⅲ级预警措施外,同时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1)召开市应急领导小组会议,报市政府批准实施紧急处置方案,各成员单位启动应急处置工作;(2)制订应急处置方案报市政府和市、省相关部门机构;(3)在上级政府批准下启动重新进行招标各项工作。

6.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后,根据应急事件等级由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提出,市政府决定预警解除,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宣布应急解除,并通过新闻媒体解除公告。

7 后期处置

(一)总体评价。

1.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在应急解除后做出书面报告报市政府。

2.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理和审查所有书面报告、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突发事件原因及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二)调查报告。

1.管道燃气临时管理应急处置事件调查应严格遵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燃气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

2.事件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2)事件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3)事件结论;

(4)各种必要的附件;

(5)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6)经验、教训和预防事件再次发生的建议。

(三)法律诉讼。

因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违法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政府财产损失、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应依法对经营企业和违法责任人进行法律诉讼及提出赔偿。

8 应急保障体系

1.安全隐患处置保障体系。当各级预警启动时,安全隐患事件的处置在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指导下进行,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出现燃气安全事故时,启动《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市场供应保障体系。当各级预警启动时,市场供应事件按《市城镇燃气供应应急预案》程序进行。

3.应急控制保障体系。当各级预警启动时,应向分管副市长报告,事件的处置在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组织指挥下进行,启动应急控制保障措施:

4.政府处置保障体系。当必须启动I级预警启动时,事件的处置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进行,并紧急启动政府救援保障措施:

(1)政府相关部门协助临时管理;

(2)重新制定招标方案,报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3)重新进行招标,确定新的管道燃气企业;

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范文第4篇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校水、电、燃气供应保障能力,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校内突发停水、电、燃气事件,保护师生员工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最大程度降低其造成的损害及对教学、科研和生活的影响,维护校园秩序、安全和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教育系统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上海市处置供电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所有因突然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资源不足或人为破坏等引起的水、电、燃气供应失常或中断事故。计划性停水、电、燃气事件的处置,可参照本预案。

  二、基本原则

  (1)职责明确,部门联动。后勤实业发展中心是停水、停电和停气事件处理的职能部门,必要时可调动其他部门人员参与处理应急工作,各部门应予积极配合。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各部门,特别是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水、电、气设施设备运行的工作规范,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检修,保证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各部门,特别是职能部门要对停水、停电和停气事件做到“早知道、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早控制”,避免影响和损失扩大。

  (4)信息公开、加强沟通。无论是计划性或突发性停水、停电和停气事件,职能部门都要及时掌握第一手信息,及时上报和通告。要加强与学校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的沟通,配合做好校园安全和稳定的工作。

  (5)规范作业、确保安全。职能部门在排除停水、停电和停气事件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保安全处置。

  三、等级划分

  突发停水、电、燃气事件按照其预计持续时间的长短和对学校影响范围大小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IV级(一般)。

  1、一般事件(IV级)

  突发停水、电、燃气事件,涉及1个建筑单体预计中断时间在4小时以下,已经或可能对学校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事件。

  2、较大事件(III级)

  突发停水、电、燃气事件,涉及1个建筑单体预计中断时间在4(含4)—12小时之间,或涉及同校区2个及以上建筑单体预计同时中断时间在4小时以下,已经或可能对学校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

  3、重大事件(II级)

  突发停水、电、燃气事件,涉及1个建筑单体预计中断时间在12(含12)—24小时之间,或涉及同校区2个及以上建筑单体预计同时中断时间在4(含4)—12小时之间,或2个及以上校区同时发生III级突发停水、电、燃气和蒸汽事件,已经或可能对学校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4、特别重大事件(I级)

  突发停水、电、燃气事件,涉及1个建筑单体预计中断时间在24小时以上,或涉及同校区2个及以上建筑单体预计同时中断时间在12(含12)—24小时之间,或2个及以上校区同时发生II级突发停水、电、燃气事件,已经或可能对学校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件。

  四、组织保障

  建立校突发停水、电、燃气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副组长由后勤实业发展中心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后勤实业发展中心能源工程部、物业服务中心、水电维保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当组长不在学校时,由副组长负责。应急处置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实业发展中心,日常工作由后勤实业发展中心承担。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对全校突发停水、电、燃气和蒸汽事件防范和处理工作进行督查、指导。根据事件情况,认真分析对学校所产生的影响,及时提出并实施有关对策和措施,控制事态发展。负责开展核实、报告、通告、警示、抢险、排险、抢救、抢修、抢通、抢供、安全保卫、秩序维护及紧急疏散等突击工作。

  五、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

  突发停水、电、燃气事件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和义务立即向后勤实业发展中心、能源工程部等有关单位报告。能源工程部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初步调查核实和研判,并尽快将情况向后勤实业发展中心总经理反馈。如事件较为严重,必须立即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报告内容必须准确,力求详尽,应包括时间、地点、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损失大小、发生原因、相关人员联系方式等。若为事故,还须报告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及控制情况,需要哪些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等有关事宜。

  2、先期处置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接到经初步核实、相对详尽的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人员到达事故现场按各自职责开展先期处置:

  (1)迅速派出工作人员组织抢救、抢修,及时控制局面,防止事态扩大,尽可能减少伤亡和损失。抢救、抢修工作由后勤实业发展中心能源工程部技术人员协同水电维保单位开展,力争尽快恢复水、电、燃气供应。

  (2)做好警示公告、安全保卫、疏导劝解、矛盾化解、秩序维护及紧急疏散等应急处置,严防次生安全、稳定事件的发生。

  3、应急响应

  如先期处置无法终止事件发生,则按分级处置原则,对照事件等级,相应启动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和IV级(一般)应急响应。如事件涉及食堂、学生宿舍、教室、动力中心、电信机房、网络中心机房、重点实验室等重点保障部位或重大活动,可根据需要相应提高应急响应级别。

  (1)IV级响应

  ①应急处置领导小组IV级应急指令、警示和公告,安排人员值班。

  ②在先期处置的基础上,增派应急处置工作人员,调用抢救抢修设备,加大先期处置工作力度。合理调度可用剩余供源。对无备用供源的重点部位、重要场所、重大活动及时调用应急供源和代用供源。

  ③继续做好安全保卫、疏导劝解、矛盾化解、秩序维护及紧急疏散等应急处置工作。

  ④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密切关注事件发展,严防各类次生事件的发生。

  ⑤一旦发现有升级趋势时,根据事件实际影响,改变应急响应等级。

  (2)III级响应

  ①应急处置领导小组III级应急指令、警示和公告。落实校区和相关部门值班。

  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提出处置工作方案,立即组织、协调现场处置工作。在IV级应急响应开展处置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应急处置工作力度。

  ③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密切关注事件发展,必要时采取相应应急处置措施,严防各类次生事件的发生。可根据需要或应有关校区的请求,派出工作组赴事发校区指导处置工作。

  ④一旦发现有升级趋势时,根据事件实际影响,改变应急响应等级。

  (3)II级响应

  ①校应急处置小组应及时掌握事件的有关情况,II级应急指令、警示和公告。安排全校性值班。

  ②提出处置工作方案,责令学校有关部门到现场开展相关工作,立即组织、协调现场处置工作。

  ③应急处置小组到位、处置人员进入现场后,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决定处置措施。在III级应急响应开展处置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应急处置工作力度,统一调用有关部门人员、交通工具、通讯设备、装备器械及其他物资,必要时邀请社会相关行业参与,全力协同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④一旦发现有升级趋势时,根据事件实际影响,改变应急响应等级。

  (4)I级响应

  ①在II级应急响应开展处置工作的基础上,应急处置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要组织应急队伍,最大程度提高应急处置强度和效果。

  ②检查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对重点、关键环节和部位要增加防护力量。

  ③加强学生学习、生活区的管理,加强办班、师生外出、集会等群体性活动的管理。

  ④必要时可商请上级有关部门予以支持。处置情况应及时报上级有关部门。

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范文第5篇

1.1编制目的

规范轧钢系统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为本预案的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轧钢厂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煤气中毒、火灾爆炸,起重、机械伤害,高空坠落、触电伤害等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符合分级响应条件的事故(见5.1分级响应)

(2)、北钢集团认为需要处置的事故

1.4工作方针、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人为本,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和减少轧钢生产过程中的事故,加强企业员工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救援力量和员工参与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并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轧钢厂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轧钢厂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名生产区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轧钢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各生产区为主,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厂级相关部门配合、指导、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发生事故的生产区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应急救援装备和技术,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充分发挥职能科室专业的作用,确保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5)、支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做好轧钢生产过程中事故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开展培训教育,组织应急演练,做到常备不懈,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做好物资和技术储备工作。

2、轧钢厂危险性分析

2.1概况

(1)、轧钢厂位于辽宁省市平山区北台镇,东距市面上区16kg,西距辽阳市区55kg,厂区分布在细河两侧,正式组建于1997年,厂下设生产安全科、设备科、技术科、人力资源科、企管科、综合办公室(五科一室)及棒线带生产区、二高线生产区、三四高线生产区、1780生产区,现有员工3000余人,隶属于钢铁(集团)有限公。

(2)、轧钢厂现有主体设施:年产60万吨棒材生产线,年产350万吨线材生产线,年产100万吨的850带钢生产线和年产400万吨1780带钢生产线,主要原材料是连铸钢坯,产品有不同规格的螺纹钢、热轧圆盘条、热轧钢带等。周边单位主要有:棒线带生产区南侧为炼钢厂(一区),北侧为燃气厂、电厂和制氧厂,东侧临近厂房存在煤气管道及电缆桥架等;二高线、1780生产区南侧为炼钢厂(二区),北侧是焦化厂化产作业区,西侧为焦化厂,厂区四周存在煤气管道、水封、电缆桥架等危险源;三四高线生产区西侧临近炼铁厂。

2.2轧钢厂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轧钢厂是以生产1780、850带钢、热轧盘条、光面和螺纹钢筋为主的大型轧钢厂,生产过程连续,设备众多,基本上实现了网络自动化控制及远端信号传输系统,有现代化冶金机械设备和新型建筑,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设备缺陷或自然灾害等,存在机械伤害、煤气中毒和窒息、火灾、爆炸、灼烫、起重伤害、高处附落等严重事故的潜在危险,易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事故和设备损失。根据生产过程及设备状况,确定以下危险场所(设备)为轧钢厂危险源。

(1)、加热炉及煤气管道、阀门等区域

风险分析:存在煤气泄漏、着火、爆炸、中毒、窒息、灼烫等事故风险。危险等级为:A级

(2)、液压站、站、油品库、氧气、乙炔存放等区域

风险分析:存在火灾、爆炸等事故风险。危险等级:A级。

(3)、轧线机械传动、移动等区域

风险分析:存在挤伤、碰伤、绞伤、砸伤、灼烫等事故风险。危险等级:B级。

(4)、起重设备及吊、夹具等区域

风险分析:存在起重作业伤害、机械伤害、高空坠落等事故风险。危险等级:C级。

(5)、电气高、低压室,电缆夹层及现场电源箱、配电箱等区域。

风险分析:存在触电、电弧灼伤等事故风险。危险等级:C级。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1)、轧钢厂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作业区级应急预案包括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班组应急预案仅涉及现场处置方案。

(2)、工作原则是:在钢铁(集团)公司统一领导下,轧钢厂生产安全科负责统一指导、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各生产区成立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对突发性事故进行现场处置。

3.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1)、协调指挥机构及职责

总指挥:厂长

副总指挥:生产厂长、设备厂长、技术厂长、党委书记

成员:生产安全科、设备科、技术科、办公室、调度室、生产区

指挥部设在生产调度室

职责:负责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保证实效性,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组织落实应急救援演练,检查督促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发生事故时,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向上级汇报,必要时向相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等,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

总指挥:负责组织指挥全厂的应急救援工作。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现场指挥工作。

生产安全科和调度室:会同生产负责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的组织调度工作,组织抢险抢修队抢险救灾,以最快速度恢复生产,并负责对内/外联系工作;安保人员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会同生产区清查现场人数,及时掌握人员伤亡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人员,并组织维持现场秩序等工作,同时,跟踪、续报事故救援进展情况。

设备科、技术科:负责工程抢险、抢修和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组织专业救援队伍,抢修损坏设备,迅速恢复使用,同时负责事故损失数据统计上报工作.另外,负责保障厂内通信网络的畅通。

办公室:负责救援工作的车辆、资金等后勤保障工作。

生产区:负责组织建立本属区域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织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及修订工作,健全事故应急各项制度,物资准备和现场应急处置指挥。

3.3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及职责

(1)、通讯联络队:负责对外/内联系通讯任务。由安全生产科、调度室、生产区人员组成。

(2)、治安队:负责现场治安、交通管制、警戒、指导员工疏散等任务。由生产安全科、生产区人员组成。

(3)、消防队:负责现场灭火任务。由北钢消防队和厂内义务消防队组成。

(4)、抢险抢修队:负责事故现场抢险抢修任务。由职能科室和生产区人员组成。

(5)、医疗救护队:负责抢救受伤、中毒人员等任务。由北钢职工医院及生产区人员组成。

(6)、物资供应队:负责抢救伤员的必须供应物品和抢险物资的供应及运输。由职能科室和生产区人员组成。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与报告

建立危险源档案,报送安全环保部备案,研究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住处制订应对方案及预防措施。

4.2预警行动

4.2.1报警装置建立完善技术监控手段,保证生产安全稳定运行,同时要制定可靠的人工监控方式,定期检查确认,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问题和隐患。

(1)自动报警装置

可燃气体在线监测仪(可燃气体泄漏后,报警网络分别在厂岗位值班室声光报警)、火灾监测报警器、传感器、泵(阀)气动件、警报铃(灯)、其他装置

(2)人工报警

当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可通过内线电话直接向总调度室及作业区办公室报警。另外若具备手动报警按钮,可通过按钮报警。

4.2.2事故报告程序

(一)、调度室作为生产指挥协调单位,当事故发生后应尽一切可能,立即组织人员抢救伤员和国家财产,防止事故发展和扩大,使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二)、发生重伤以上事故,作业区要认真保护现场,在未获得有关部门批准之前,不准任何人人为清理和破坏。

(三)、伤亡事故发生后,首先发现者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报告,调度室根据实际情况向有关领导报告。

具体上报程序:

①、轻伤事故:

发现者或作业区—调度室—安全科管片安全员—安全科长——公司安全环保部事故科

②、2人以上轻伤事故:

发现者或作业区—调度室—生产厂长及安全科长(如因设备原因通知设备厂长及设备科长)——厂长—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安全科负责通知公司安全环保部事故科)

③、重伤事故

发现者或作业区—调度室——厂长——生产厂长及安全科长(如因设备原因通知设备厂长)—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安全科负责通知安环部部长——公司安全环保部事故科)

④、死亡事故

发现者或作业区—调度室——厂长——生产厂长及安全科长、生产科长——设备厂长及设备科长—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安全科负责通知——安环部部长及公司安全环保部事故科)

⑤、2人以上死亡事故或群死群伤事故

发现者或作业区—调度室—公司总调度室——厂长——生产厂长及安全科长、生产科长——设备厂长及设备科长—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安全科负责通知——安环部部长及公司安全环保部事故科)—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⑥、火灾、爆炸、煤气泄漏事故(不可预见且无法处理)

发现者或作业区—调度室—消防队或燃气厂煤气救护站—职工医院——公司总调度室——安环部部长及公司安全环保部事故科——厂长——生产厂长及安全科长、生产科长——设备厂长及设备科长—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四)、安保科在接到报告后,应迅速准确无误逐级履行”口头报告”和“书面报告”。在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的同时,应在40分钟内赶赴现场。

(五)、在逐级上报的过程中,所有上报单位和人员,必须讲清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员姓名、年龄、工种及伤害程度,并初步报告事故的简要过程和原因。

5、应急响应

5.1分级响应

根据公司事故分级标准,结合轧钢厂生产特点、事故情况和公司控制事故的能力,在紧急情况下,应急行动分为三级:

(1)Ⅰ级响应。包括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及能影响企业安全生产类别的事故。包括极小范围的危险物资泄露,可能发生小型火灾初期。现场人员要履行他们的职责,厂及作业区的应急能力可以处置。

(2)Ⅱ级响应(现场应急)。公司的应急能力可以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影响范围基本处于厂内),主要部位需要关闭,要立即采取行动以保护现场人员和阻止事态进一步扩散。现场人员应履行他们的职责,厂应急预案全面启动。

(3)Ⅲ级响应(全体应急)。包括特别重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已超出公司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的向周边扩散(影响范围超出厂界),事故可能影响周边企业。公司生产区需全部关闭,需采取立即行动保护和撤离现场人员,需要取得外部支援,请求政府启动应急预案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

5.2.1初期响应

紧急情况发生时,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人员根据事故情况确定的应急响应级别启动应急程序,如通知有关人员到位、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包括应急队伍和物资、装备等)等。

应急行动队伍及时进入事故现场,积极快速开展人员救助、工程抢险、人群疏散等有关的应急救援工作。

(1)事故发生应采取的处理措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将采取相应应急处理救援措施:。

①问清报告人姓名、单位部门和联系电话。

②问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原因、主要毒物、事故性质、对救援的要求,同时做好电话记录。

③按应急救援程序,派出救援队伍。

④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⑤保持与救援队伍联系,视事故发展状况,必要时排出增援队伍。

(2)危险区的划定和隔离:

各救援队伍进入事故现场,选择有利地形(地点)设置现场救援指挥部或救援、急救医疗点。

(3)事故现场检测与评估:

应快速鉴定危险源的性质及危害程度,测定出事故的危害区域,提供有关数据。。

(4)应急救援人员的防护监护:

救援人员在救援行动中,应配戴好防护装置,并随时注意事故的发展变化,做好自身防护,执行救援任务时,应以2~3人为一组,集体行动,互相照应,带好通讯工具,随时保持通讯联系。。

(5)危险区域人员的紧急疏散与撤离

①在组织和指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后,再撤离危险区域。

②组织员工撤离危险区域时,应选择安全的撤离路线,避免横穿危险区域。

③员工要互救互助进行撤离。

当事态得到有效控制后,进入应急恢复阶段;当事态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进入扩大应急响应。

5.2.2扩大应急响应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事故响应级别需要提高时,应积极快速开展人员救助、工程抢险、人群疏散等有关的应急救援工作,并向政府部门及外援机构请求援助。

(1)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度:

应尽快地开通通讯网络,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和危险程度,制定救援方案,组织指挥救援行动。

(2)异常情况下抢险人员的撤离条件、方法

抢险人员撤离的优先顺序是周围群众与员工工作人员中的非关键人员应急关键人员之外的所有人员全部撤离。

(3)事故扩大后的应急措施

①对现场潜在的危害进行实时监测和评估,避免二次事故发生。

②人员安全疏散。

③现场交通管制。

④现场治安秩序维护。(4)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救治与医院救治

①对伤员按轻、中、重简易分类,急救措施上按照先重后轻的治疗原则,在急救顺序上应优先处理能够获得最大医疗效果的伤病员。

②注意保护伤员眼睛。

③对救治后的伤员实行一人一卡。

④合理调用救护车辆。

⑤合理选送医院。

5.3现场紧急处置

轧钢系统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可能造成的后果分为:煤气火灾、爆炸事故,煤气中毒事故,机械伤害事故,电气触电、电弧灼伤事故,高空坠落事故等,针对事故的特点,应急救援队应参照下列处置要点开展工作。

5.3.1煤气火灾、爆炸事故处置要点

发生煤气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救援时要注意:及时切断所有通向事故现场的能源供应,包括煤气、电源等,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5.3.2煤气中毒事故处置要点

(1)、迅速查找泄漏点,切断气源,防止有毒气体继续外泄。

(2)、迅速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3)、设置警戒线,向周边员工发出警报。

5.3.3机械伤害事故处置要点

(1)、迅速停止设备运行。

(2)、设置警戒线。

(3)、不得随意移动受伤人员,造成二次骨伤。

5.3.4电气触电、电弧灼伤事故处置要点

(1)、在保证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迅速切断电源,防止发生次生伤害。

(2)、对受伤人员采取特殊的救护措施。

5.4应急结束

事故应急救援结束程序:

(1)如属于本厂自救,当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控制,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得到消除,伤亡人员全部救出或转移、设备设施处于正常或受控状态。事故现场已经恢复后,由总指挥宣布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2)如需公司启动应急,则由上级部门,对事故现场及周边某某范围区域进行某某浓度监测。当监测结果表明,空气中的某浓度在正常标准范围时,由上级相关部门宣布事故危险全面解除。

5.5后期处置

后期处置包括现场清理、人员清点和撤离、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等。应急结束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进行应急预案评审,总结预案中存在的不足,重新修订应急预案,进入新的应急准备阶段。

5.5.1现场保护与现场洗消

紧急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的警戒及现场保护工作由生产安全科保卫人员汇同生产区保卫人员负责进行。

(1)事故发生后,在对事故处理期间,由生产区指定人员对各入口实行警戒封锁,禁止非抢险人员进入。

(2)事故处理完毕,人员撤离后,事故发生岗位实行警戒,未经抢险指挥部批准,所有人员禁止进入事故现场。

(3)事故现场的拍照、录像应经过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的批准。未经批准,禁止任何人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录像。

5.5.2事故调查处理

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规定来调查和分析事故。

5.5.3恢复生产:生产安全科、设备科、技术科对机械设备、工艺流程和厂房通道等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修复。在确认各方面条件具备后,制定生产恢复计划和方案,尽快恢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