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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之“互”
互联网第一个字是“互”,这指的是互联网与受众的交互性,互动性,这是互联网最独特和富有价值的传播特点,离开这个特点,互联网的传播优势及效果将面临传统媒介的强烈冲击,其效果将大打折扣。互联网构建者及互联网媒体使用者必须注意到这个问题。
广告主需优先考虑网络与受众互动性效果的好坏。互联网的使用者既是被传播者,也是传播者。他们的角色可以方便地、频繁地交替互换。此时此地是传播者,彼时彼地又是被传播者。在浩若烟海的互联网群体里,如果失去了网络本身与受众的互动性,而单纯从信息接收载体的角度讲,单纯期望受众的被动性信息接收来达成传播效果,往往会事倍功半,甚至毫无效果。
因此,互联网的构建者必须充分考虑网站的互动性,设计相应的版块和受众进行互动性的接触与沟通;互联网传播的使用者必须将网络传播的互动性作为传播的灵魂。广告主更需充分审视投放方案与互联网互动性的优先和紧密结合的可能性,实现线上、线下的互动整合,这样才能做出对互联网的优先选择。否则相比于传统媒体,互联网并不一定是最佳的传播方式。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站的互动性收入必将远远超过单纯的广告收入,同时网站互动性内容的加强与丰富将带动网站广告传播收入的上升。比如腾讯网,就是将互动性发挥得很好的网站,其QQ会员群体服务和一些其他互动的推出使得网站的盈利模式和收入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也许代表着网站构建的发展趋势。企业传播者更需要深度的介入到这些互动性内容中,去挖掘和利用机会,扩大互联网的传播效果。
互联网之“联”
互联网的“联”是指网络平台与受众的联系、连接,是网络与受众的沟通渠道和交流方式。在网络的构建中,其内容板块需要深入到受众的工作和生活习惯中去,不管是活动设置还是话题设计,都要能来源于生活、紧扣消费者的生活习惯,这样方能引起消费者共鸣。与此同时,网站更需要建立广泛的、便于和受众沟通的渠道和方式,方便受众快捷、简单的参与,实现对网络的关注,并产生较大的传播效果。如果在网络传播中,网络与受众联接方式单一,其传播价值就会下降,甚至丧失互联网固有的传播优势。
互联网之“网”
[关键词] 互联网;传媒产业;转型升级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6. 07. 075
[中图分类号] G21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6)07- 0157- 03
在“互联网+”时代的引领下,“互联网+”行动计划已经深入到各个领域当中,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与此同时,中国传媒也深受影响,其理念、形态、呈现方式等方面表现的越加丰富。就比如媒介融合曾以技术融合、产业融合、产消融合为主,而今天的媒介融合则想向更纵深的方向发展,呈现了多方面、多渠道融合的特点,使得传媒已经较大规模渗透到各个产业领域中。由此说来,“互联网+”对传媒产业的影响是非常深入的。为了良好的发展传媒产业,应当基于“互联网+”进行传媒产业升级转型,优化调整产业发展思路,促进传媒产业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1 “互联网+”背景下原有传媒产业发展困难之处
在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生活、工作、学习重要组成部分的今天,“互联网+”对人们方方面面的影响是非常大的,例如百度“干”了央视广告的事;淘宝“干”了沃尔玛的事;阿里巴巴“干”了批发市场的事;微博“干”了媒体的事;微信“干”了移动的事等。由此可以看出,互联网发展趋势已经改变传统运行法则,使得我国价值模式、消费模式发生了巨大变化[1]。而基于传统价值模式、消费模式,所规划的传媒产业发展思路,在执行的过程中遭受多方阻碍,主要是因为:
1.1 读者阅读方式的转变
随着互联网技术应用的日益普及,人们的阅读方式在发生着改变,即从纸质图书阅读转化为电子书阅读。因为基于互联网技术的电子书阅读弥补了纸质图书阅读的缺陷,可以使读者随时随地的进行图书阅读,使读者可以有效利用碎片时间。因此,读者对电子书阅读尤为青睐,在阅读方面逐渐以电子阅读为主,相应的纸质图书阅读的读书者越来越少。
1.2 企业营销方式的转变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中,企业要想良好的发展,只采用单一的营销方式难以为企业创造更高的经济效益。而互联网的应用,打破了企业单一的营销方式,使得企业可以利用互联网设计多元化、多样式的营销方案,展开不同形式的营销,如信息流广告、“秒杀”等,使得企业开展全新的营销活动,吸引消费者眼球,刺激消费者购买,从而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2]。所以,互联网的应用,也改变了企业营销方式。
1.3 内容生产方式的转变
内容生产方式的转变,是指所有与产品相关的内容,因为受到互联网的影响,在某种程度上发生一定转变。例如,在以前人们的意识中“编辑”是非常专业的一个职位,需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才能够胜任,而今天在网络环境中任何一位网友都可以是编辑,创作文章,发表文章。因为互联网应用的日益普遍,传统意义上的内容生产方式,转变为“众包”生产方式。
1.4 信息传播方式的转变
其实,互联网最基本的作用就是改变了信息传播方式,使得信息传播快速、高效。以往人们获取信息的方式主要是通过纸媒、电视、收音机,并且传播的信息也非常有限。而互联网在人们生活、工作、学习中日益普遍。互联网具有的信息传播快、信息存储量大、信息共享等特点充分发挥作用,使人们可以随时获取想要知道或了解的信息。所以,随着互联网应用的日益普及,信息传播方式发生了改变,提升了信息传播的有效性、准确性。
1.5 传播规则的转变
互联网所带来的不是通路、不是平台,而是一种新的传播规则。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基于互联网形成的新媒体,其是一个新的传播平台,同时还是新的传播通路、传播渠道。利用互联网进行信息传播,并不是单一的朝着某个方向传播,而是多渠道、多方向的传播,如此可以使信息传播的受众性大大增强。由此可以确定,互联网的应用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传播的构造、规则以及逻辑。
2 “互联网+”背景下传媒产业转型升级关键
按照传统媒体人的思想,互联网是传统媒体的价值链上的一种延伸和补充,其所创造的种种传播形态,辅助了传统媒体的推广,有利于良好的发展传统媒体。其实,这种思想是犯了战略操作上的错误。目前,互联网已经成为传播领域的基础性设施。因为从传播学角度来说,互联网更相当于一种基础设施、一种支持社会的全新技术形态,合理的改造和调整,可以使其在传媒领域充分发挥作用。因此,在“互联网+”背景下,传媒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为:
2.1 正确理解互联网逻辑的关键词
2.1.1 连接
连接是互联网的本质。互联网应用之所以能够越来越普遍,主要是其能够将各种事、物以及人类整体进行有效的连接,改变了传统意义上“资源”无法整合与利用的局面。回顾我国互联网的发展,不难发现其形成了内容网络、人际网络、物联网络三张大网,实现了各种资源整合,改变了人们的方方面面。在互联网发展初期,其最主要的作用是海量存储、超级链接,可以将毫无关联的内容互联互通,形成了最初的内容网络,尤为突出的就是新浪网、搜狐网等。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其体验方式增强,使得某些内容服务与人的需求相连接,为人们提供不同类型的服务,满足人们的应用需求,例如百度、淘宝等。而互联网发展到今天,已经实现了“人际沟通无阻碍”的目标,也就是形成了人际网络,使得人们可以在网络环境中进行各种沟通,例如微信、微博、QQ等[3]。
2.1.2 开放
基于基本生存和发展法则,开放是互联网的第一要义。因为互联网需要以“网状存在”的方式存在,如此凡是利用网络的人,都会与互联网形成网络关系,作为网络的关键点。只有“开放”了互联网,才能使得所有人都能够在网络环境中应用网络。这里所说的“开放”是指观念的开放和自我的开放。
(1)观念的开放。传统媒体运行的过程中,其传播的范围、运作的格局都是非常局限的,相应的媒体所能够发挥的作用是有限的。而基于互联网的新媒体,以在扩大市场空间,尽可能的激活、整合资源,实现产业整合、市场协同,不仅能够促进媒体产业发展,还可以更好的服务于社会。当然,这一目的的实现,需要做到观念开放,从思想观念上充分意识到媒体产业转型升级的必要性,充分利用媒体融合和市场“碎片化”所创造的机遇,良好的发挥媒体产业。
(2)自我的开放。按照互联网逻辑,自我的开放即为社会情感资源、关系资源的整合与利用,可以创造巨大潜能。当然,要想做到资源有效整合,需要保证互联网的精神是开放的,尽可能的利用互联网来给传媒创造机会,使之把握机会,良好发展。
2.2 改变对互联网的认识误差及不开放的心态
在互联网时代,传统纸媒之所以会衰落,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对互联网的认识误差及不开放的心态。传统纸媒在受到数字化媒体冲击的情况下,整个纸媒行业并没有积极了解互联网,也没有适当的调整媒体投放方式、宣传营销方式等相关方面,使得纸媒逐渐走向衰落。基于此,在认识到纸媒衰落根源的情况下,要想使传媒产业转型升级成功,注意正确认识互联网,并保持开放的心态是非常重要的。今时今日已经是一个以互联网,尤其是以社交媒体居于领导者地位的传媒市场,其尽管没有成为人口覆盖最大的媒介形式,但数据显示可以充分说明,社交媒体传播的影响力。为了真正意义上利用互联网来促进传媒产业转型升级,需要对当前社交媒体有全方面的了解,清晰的认识到社交媒体的影响力之大。在此基础上,需要注意保持开放的心态,改变传统媒体自我封闭、自绝于产业发展的状态,使媒体运行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逐步提升媒体的市场占有率及影响力[4]。
3 “互联网+”背景下传媒产业转型升级的对策
基于以上内容分析,可以确定互联网对我国媒体的影响较大,科学、合理的优化调整媒体,需要利用传媒产业转型升级。那么,如何在“互联网+”背景下,传媒产业转型升级呢?
3.1 传媒产业需要做好三方面的创新
3.1.1 传播规则的创新
在互联网已经形成了内容网络、物联网络、人际网络三张大网的情况下,重构媒体与用户之间的权力关系,使其符合互联网传播规则,如此可以促进互联网应用作用,支持媒体良好运行,有效的进行信息传播。而基于互联网传播规则,对媒体传播规则进行创新,应以“以人为本”理念为引导,提升用户的地位,使用户具有传播权利、浏览权利,如此在新媒体传播的过程中,用户可以在网络环境下进行信息浏览、信息传播、信息共享。
3.1.2 跨界整合的产业形态的创新
在“互联网+”时代,对传媒产业进行转型升级,注意跨界整合的产业形态创新是非常重要的,这可以使媒介融合背景下的媒介市场版图与价值资源进行重构,扩大媒体推广范围及市场占有率,使得媒体运作可以在社会上起到很大反响,达到媒体传播的目的。那么,如何对跨界整合的产业形态进行创新呢?自然是互联网的传播结构、传播规则、传播形态,对媒体可以渗透的领域进行分析,结合媒体特点及其他领域特点,合理的进行跨界整合,改变媒体传播形式、形态,以便传媒产业优化发展。
3.1.3 系统协同下的盈利模式创新
这里所说的系统协同下的盈利模式创新,就是以“关联――节点式”的价值对接方式为主,对互联网条件下的媒体运作的盈利模式进行重构,使之能够充分利用网络来扩大盈利空间,为促进传媒产业良好发展奠定基础[5]。
3.2 传媒产业需要明确需求与供给连通的节点
3.2.1 跨媒介的整合
传统媒体最大的弊端之一就是局限性强,无论是格局还是资源整合都具有较强的局限性,这个媒体的发展带来很大影响。例如媒介的渠道比较单一、用户群针对性强等,此种情况下利用媒体来进行某些社会现象的传播,所起到的作用比较微弱。而基于互联网的作用,进行跨媒介整合,将本媒体资源与其他媒体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可以使媒介的渠道增多、受众群体增多、传播方式增多,再结合媒体传播内容,规划设计出适合的媒体传播方案,可以使传播内容通过网络快速的传播,被他人所熟知,进而达到媒体传播的作用。
3.2.2 跨行业的整合
传统媒体也不要只把自己看作是一个内容提供者,由于内容而造成的影响力、品牌和资源使传统媒体处在一个中介位置,即第三方位置。其实,网络平台是一个可以实现多方面资源融合的平台。科学、合理的利用这个平台来进行媒体运作,可以充分借助其他行业的资源来优化媒体运作的某些方面,提升媒体运作效果,为其创造较高的价值。互联网最大的特点就是在互联互通中创造价值。有效的利用互联网这一特点,促进媒体资源与其他行业资源整合,形成需求与供给对接,可以从中创造巨大的价值与利润。
3.3 传媒产业需要做好两方面的转变
3.3.1 将媒体视为个性化传播和分众传播中标准内容产品的供应者
传统媒体是以内容为中心,将内容传播给受众群体,使读者能够在浏览、阅读之后有行为上的反应或思想上的转变;而互联网则是以服务、技术为中心,意在通过技术服务来提升用户体验效果,使用户满意。因此,互联网更受用户青睐。基于此点,在“互联网+”背景下进行传媒产业转型升级,应当基于互联网的特点,将媒体视为个性化传播和分众传播中标准内容产品的供应者,也就是了解用户的需求,利用网络来展开个性化的内容产品传播或分众传播。
3.3.2 构建众包生产的运营方式
众包生产作为互联网重要生产方式之一,其能够打破传播者与受众者之间的接线,使得资源多次转移或配置,充分发挥资源的作用。基于此,在传媒产业升级转型中,应以经济分享为中心,改变以往内容产品运营的方式,而是采用众包生产的运营方式,使得内容产品可以使用、传播、共享,提高内容产品的应用价值,促进传媒产业良好发展。
4 结 语
身处于“互联网+”时代,互联网的应用正逐渐改变着人们的生活、工作、学习,人们以往所认知的价值模式、消费模式发生了变化。此种情况下,按照传统的媒体发展思路来推进传媒产业发展是比较困难的。唯一的出路就是基于“互联网+”来进行传媒产业转型升级,达到媒体传播规律创新、跨界整合的产业形态创新、系统协同下的盈利模式创新,同时注意跨媒介整合和跨行业整合,做好供应者转变、运营方式的转变,使传媒产业可以在互联网的支持下良好发展。所以,基于“互联网+”来进行传媒产业转型升级是非常必要的。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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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Old and New Media Both Make News,But Economy Tops the Agenda,July19-25,2010.
关键词:互联网+;广告;新业态;发展变革研究
中图分类号: D64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7)01-80-2
0 引言
1944年10月,美国Wired杂志社正式推出其杂志的网络版――Hotwired,并在其主页上了杂志社客户的相关广告,这一事件标志着网络广告时代的正式开始。随后,互联网广告市场飞速崛起,互联网广告的整个运营系统和流程也逐渐向着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的方向稳步发展。“互联网+”为我国的各行各业都带来了极大的机遇和挑战,对于广告市场来讲,虽然传统的广告类别有一定程度的萎缩,但互联网广告未来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潜力依旧很大。
1 “互联网+”背景下的广告业
1.1 “互联网+”引领新业态
在互联网产生的初期,互联网的作用并未被人们所重视,仅仅把这一新媒体当作传统媒体的补充,初期的互联网广告也是少有人问津。然而随着社会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互联网现已完全的占领了主流媒体的高地,成为了社会信息的媒介传播中心。互联网广告也随着互联网行业的迅速崛起在整个广告行业占据的比重越来越大,到了今天,互联网广告也成为了整个广告行业中的翘楚。
1.2 “互联网+”盘活传统广告业
广告的目的在于吸引目标消费者的眼球,在经过传统的电视、广播、纸媒等广告的轮番轰炸后,消费者对这些传统媒体上所的广告失去了最初的新鲜感,也不再对这些形式的广告抱有较高的兴趣,甚至,随着这些传统媒体在公众视线中的逐渐淡出,依附于这些媒体的广告所能达到的广告效果也甚是寥寥。“互联网+”的大环境打破了传统广告行业的发展困境,如图1所示,随着人们的重视和大量资金涌入互联网广告,互联网广告市场规模爆发式增长,2014 年互联网广告市场规模达到了1565.3亿元,较2013年增长56.5%。
2 互联网广告的实时变革
2.1 大数据时代的互联网广告
大数据对互联网产业链的建成和完善可谓是功不可没,没有背后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分析的支撑,互联网广告就不可能实现精准投放和实时反馈、优化。通过Cookie技术的运用,广告技术人员能够将网络中产生的冗杂的数据进行分类和整合,从中提取出广告主所需的极富商业价值的数据信息(包括网络用户的浏览轨迹、浏览偏好、产品需求、人口属性等),这些信息再经过广告营销人员的包装和分析,提供给所对应的广告主,与广告主的产品进行自动的无缝对接后,所投放的广告就能够精准覆盖目标消费者,此时,再加以设计精良的广告内容,精心筹备的广告策略,广告投放的效果自然更加可靠有效。
2.2 互联网广告传播模式的进化
“互联网+”还正在不断改变着广告的传播模式,传统广告的“主从模式”已经落后于时代的需求,时下互联网广告的“User 2 User”(用户到用户)的传播模式已经成为互联网广告的传播模式的主流。在新模式下的互联网广告不再是单一依靠广告平台来进行传播,而是通过广告受众的二次传播、三次传播甚至多次传播进行迅速扩散,这种“用户到用户”的直接传播模式更够更快速地将广告的内容传播开来,并且由于传播广告的用户之间存在着的人际关系,使得广告的置信度大大提高,这种新型的传播模式无论是从传播速度还是传播效果上都远远领先于传统的广告传播模式。
3 互联网广告的新业态
3.1 更加灵活多变的形式和内容
随着互联网时代带来的信息碎片化程度的日益加深,媒体广告也亟待解决由信息碎片化带来的广告收效不理想的难题。多变灵活的内容更容易将广告对准目标消费者,用多元化的宣传策略应对越发速食化的网络营销。
与此同时,互联网的迅捷也能够使得广告主和广告商对广告的收效及时获取反馈,并迅速组织广告内容及形式的更新和改进,这种改进不仅具有时效性高的特点,还能够把成本控制在一定的水平,并且获取更准确更高效的传播效果,这也是传统媒介广告所无力达到的。
3.2 更加精准高效的投放和收益
大数据是互联网的又一大鲜明特征,在大数据的强大统计功能下,广告的投放能够实现精准定位。互联网后台根据所抓取的互联网用户的搜索习惯、使用频率精准的锁定目标并实现广告的自动投放。广告主通过在互联网广告平台申请开通的广告主账号进行登录,就能够在广告管理界面设置想要投放的广告计划、目标行业、面向人群、投放地域、投放时间、广告形式以及广告目标的黑白名单,从而达到广告最优的投放效果。
这样一来,互联网广告就能更大程度的为广告主筛选目标消费者,使得每个广告位都最大化的体现价值,充分调用媒体资源,为广告主带来更高的投放效率和更大的覆盖范围,从而使广告主的投资回报率极大程度地提高。
互联网条件下的广告投放,不再受限于传统广告的交易流程,互联网广告能够实现交易、投放、优化等一系列全过程的广告投放及跟进,相比传统的广告投放模式,互联网广告的整个交易和投放流程更加简便快捷,投放后的优化和改进也能够实现实时跟进。同时,互联网广告通过后台所收集的浏览数据还能够为广告主的广告效果、广告预期以及广告投放的策略调整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4 结论与展望
通过本文的阐述和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互联网+广告”的发展既是互联网发展的必然,也是广告业前进的必经之路;
第二,互联网环境下的广告因其具有内容灵活多变、投放精准高效、流程简便快捷等的优势,发展势头迅猛,大有抢占广告行业领导位置的发展劲头;
第三,互联网广告不但与互联网新兴技术相结合,还使得广告行业自身的发展得到了完善和创新,“互联网+广告”将成为广告行业未来很长一段时期的发展和研究方向,更多的模式和方法技术也将在互联网广告中得以试验、实践和实现。
参 考 文 献
[1] 李杏,李名亮.三网融合时代的广告传播平台与路径[J].广告大观:综合版,2010(6):24-26.
[2] 李娜,李爱军.基于用户特征分类的精准广告投放研究[J].电脑知识与技术,2015(6):196-198.
关键词:电视娱乐节目;网络传播;媒介融合
中图分类号:G22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8122(2011)08-0082-02
近年来,娱乐节目日益成为电视媒体重要的支撑。电视娱乐节目因其本身的娱乐性诉求,契合了互联网的娱乐功能,对于电视媒体的娱乐内容在互联网传播中,和新闻、电视剧等内容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当渴望娱乐的受众通过互联网观看电视娱乐节目的时候,电视娱乐节目的互联网传播已成燎原之势。本文通过对电视娱乐节目网络传播特点的全面分析,揭示了媒介融合背景下电视媒体进军网络媒体的规律。
一、多渠道、多形式立体传播
(一)打破电视媒体的单一传播渠道,实现电视节目的线上直播
UUSee、PPTV等网络电视的出现,以及近两年电视台自办的如CNTV、芒果TV等网络电视台的逐渐兴起,让广大受众通过互联网来观看电视节目成为现实。这就为那些观看电视不方便但是上网方便,或者热衷于坐在电脑屏幕前遨游互联网的网民群体带来了极大的便利。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尤其手机和上网本的普及,使网民可以随时随地进行网络遨游。当他们想收看所喜爱的电视节目时,就不必在那一刻老老实实呆在电视机前,可以随时随地通过互联网观看该节目的直播视频。
(二)打破电视媒体时间线性传播局限,实现视频的海量存储和随时点播
传统电视媒体的传播具有线性传播这一局限性,节目内容因时间而改变,观众必须在固定的时间才能够收看相应的节目,所以经常出现观众因错过一些节目而感到遗憾和痛苦。互联网上遍布着难以计数的数据库服务器,这些网站服务器将电视节目录制并保存起来,且按照节目进行整理和归类。数据库服务器的存储空间几乎没有限制,存储所用的硬盘空间可以根据需要随时扩展。网民则可以在这些提供视频服务的网站中根据各自需求,自主点播喜爱的电视台或节目,受众选择的主动权得到进一步提升。
此外,节目视频在互联网服务器上的海量存储,也使得那些过期的节目不再深藏在电视台的仓库中,使其在互联网上继续发挥价值,提供给有需要的受众观看。
(三)传播内容根据互联网特点得以扩增,满足受众多方位需求
通过电视播放的娱乐节目是以完整的节目视频为主,而在互联网上则扩大到完整节目视频、精彩视频片段、图片、互动等多方面。其中,互动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节目组及主持人等通过资讯、预告、爆料等形式向受众所传达的信息;二是受众通过各种互动途径所表达的观后感、意见、建议等,也影响着其他受众和栏目组。这些内容共同形成了电视节目在互联网上的立体化传播空间,极大地拓展了传统电视媒体的传播,尤其是强大的观众意见反馈功能,是传统媒体所欠缺之处。
二、娱乐节目网络受众规模日益增大
(一)网络视频用户规模日益扩大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11年1月19日的第27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统计报告的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12月,国内网络视频用户规模2.84亿人,在网民中的渗透率约为62.1%,与2009年12月底相比,网络视频用户人数年增长4354万人,年增长率18.1%。[1]可见,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用户通过互联网来观看视频。基于中国的人口基数,以及互联网在中国尚未达到发达国家的普及程度这一现实,因此可以很乐观的认为国内网民规模将会稳步增长,包括网络视频在内的各类互联网应用的人数规模也将进一步获得增长,越来越多的人将会通过互联网观看电视节目。
(二)网络视频和电视娱乐节目的目标观众重合度较大
与国外互联网的应用情况相比,我国互联网在娱乐方面的应用占有较大比例。究其原因在于,我国互联网用户具有普遍的年轻化特点,年轻的上班族、大中学生等占据重要份额,而电视娱乐节目在受众定位上也往往与这些年轻群体相吻合。CNNIC在2010年4月公布的《2009年中国网民网络视频应用研究报告》中指出,“青年是网络视频用户的主要群体。10~29岁的青年群体在整体用户群中比例最高,超过半数,占到61.5%的比例。网络视频用户在10~19岁、3~39岁年龄段的比例,要略高于全国网民。”[2]所以电视娱乐节目一旦搬到互联网上之后,就很容易在各种互联网内容中脱颖而出,得到网民的热爱。
三、网络互动日益深入
互动性是互联网区别于传统媒体的一个显著的特征。互联网兴盛之前,观众观看电视节目时,所产生的感受一般仅能够在固有的社交圈子内、小范围交流,对节目的意见和建议仅能通过栏目热线电话或者观众来信等手段传达给相关电视节目栏目组,电视节目整体上呈现单向传播的特征。互联网的互动特性为观众表达意见提供了极大便利,观众在观看视频的同时,可以直接进行点评,还可以到相关论坛、QQ群、微博等发表意见,这些反馈声音在和其他受众产生交流之后,形成一定的舆论,从而影响到相关节目制播人员的决策和行为。
对于电视娱乐节目,这个影响更为明显。娱乐节目越来越强调普通大众的参与,以此来争取更多的观众。不少像央视《星光大道》、江苏卫视《非诚勿扰》等真人秀节目,则通过互联网提供网络报名、网络投票这样的功能,则是直接将互联网上与观众的互动变成节目的一部分。
四、网络平台将各娱乐节目集中展示
(一)网络平台将同类娱乐节目聚合在一个页面,受众点播更加方便
通过电视来观看电视节目,不同电视台的节目是各自隔离存在的,必须选定相应的电视频道才能收看相应的节目。而互联网则与此完全不同,无论是视频网站还是网络电视,均将同类内容归类在一个页面,以便用户点播。由此就出现了这种情况:点开各视频网站的“综艺”栏目之后,就可以看到几十个甚至上百个电视娱乐节目的名字整齐地排列在页面中,点击任一个节目名称就可以进入该节目视频的专题页面,其各期视频按照时间顺序整齐地排列在页面中。这对于追求娱乐内容的网民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可以很容易地找到自己所喜爱的节目进行点播观看。
(二)各电视娱乐节目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
各电视节目聚合在网络平台上,给受众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加剧了娱乐节目之间的竞争。网络平台具有开放性,受众在点播某个节目的时候,随时可以关掉播放页面而转向选择其它的娱乐节目。而在电视机前,受众对某个节目产生厌倦时,不像互联网那样具有如此众多的选择性。
如果说之前的电视娱乐节目在和其它娱乐节目进行竞争中,还可以选择在播出时段上进行巧妙设置以避开对手的锋芒,那么在互联网上则失去了这样的保护。节目只有华山一条路。所以,娱乐节目只有靠提高节目质量,才能牢牢吸引住日益挑剔的观众,保证节目的收视率。
五、电视和网络的内容合作日趋紧密
(一)电视媒体和视频网站合作日趋紧密
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互联网在中国落地并迅速发展以来,尤其是近几年随着国内网络视频的推出及其服务水平的提高,网络视频已经发展成为人们获取影视剧、电视节目等视频内容的重要媒体。同时,从传统视频到高清视频、从草根内容扎堆到精英内容云集、从风险投资热捧到视频网站上市,网络视频的用户基础、技术水平、内容服务、行业发展都有了显著提高,其在互联网行业中的地位也不断凸显。
面对这样的发展态势,各级电视台都开始重视互联网这一新媒体阵地,纷纷建立电视台网站或者网络电视台,利用互联网传播自身丰富的视频资源。同时,很多电视台和视频网站及网络电视进行紧密合作,将视频提供给相关合作方,更加扩大了受众的观看渠道,为节目总受众数和影响力的提升起到了积极作用。
其实相比于电视媒体对于互联网的重视,视频网站与电视媒体的合作的要求更为强烈。随着国内版权保护日益受到重视,视频网站必须走上和电视台等视频内容的版权所有者进行合作的道路。目前,视频网站主要是和各省级卫视及部分质量较高的非卫视频道进行合作,而中央电视台视频网站则将其节目主要放到了中国网络电视台上播放。
(二)电视媒体内容通过互联网传播之后得到价值增值
通过视频网站和网络电视,受众可自主点播观看自己喜欢的节目。在电视节目成规模放到网上之前,那些已经播放过的电视节目录都堆放在电视台的库房中成为历史资料,观众很难再次接触到,节目内容犹如昙花一现,经过按照预计的首播和重播之后就束之高阁。而将往期节目通过互联网面向受众开放之后,这些节目视频又焕发了青春,使新老受众从观看节目中得到满足,其节目价值得以增值。
总之,以上的分析虽然所选取的研究切入角度是内地电视娱乐节目的网络传播,但是,对于整个电视媒体内容在互联网上的传播都具有普遍的参考价值。随着三网融合进程的进一步提速,以及中国内地电视媒体改革的日趋深入,再加上互联网本身就具有的创新性和多变性,电视节目的网络传播必然会随着相关的政策、传播技术和受众需求等因素的变化,呈现出扑朔迷离的前景,这也给电视媒体和网络媒体制定发展方向和策略制造了障碍。但无论如何,媒介融合的未来不容置疑,能够看清这一大势,并积极探索其中的规律,并主动地勇于改革探索和创新的媒体组织,才能够在未来的媒体格局中占据一席之地,而那些固步自封者将面临被淘汰的危险。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