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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重视,部署到位
为做好今年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我局对“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进行早安排、早组织、早动员,制定了活动方案,明确职责,落实人员,为宣传周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奠定了基础。
二、精心组织,开展多种形成防灾减灾宣传活动
(一)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横幅、广播、媒体、发放宣传传单和地质灾害防治读本及发放传宣毛巾等方式,突出今年“防灾减灾日”主题。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技能,增强人民防灾减灾的主动性。
(二)集中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户外咨询宣传活动。5月10日,我局在县政府旁街道集中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设置现场咨询台向群众宣传解读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通过现场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现场咨询、现场提问等方式集中宣传地质灾害的基本知识和避险办法,据统计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传单1000余份,地质灾害宣传读本300余本、毛巾500余块,接受咨询100多人,受宣传教育达1000多人次。
(三)以“防灾减灾”宣传活动为契机,积极推进防灾减灾工作深入开展。在认真开展“防灾减灾”各项宣传活动的同时,我县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做好当前防灾减灾的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防灾减灾工作深入开展。
(四)积极探索防灾减灾长效机制,做到防患于未然。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我县对防灾减灾工作的认识。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实战演练,建立长期有效的机制,一旦灾害发生,保证做到紧张有序、积极应对,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三、效果显著,意义深远
我县通过开展“防灾减灾日”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活动,使我县广大人民群众更加了解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和防灾减灾措施,增强了识灾、防灾、减灾意识,推动了防灾减灾自救技能的普及,提升了综合减灾能力。加大防灾减灾、应急避险工作力度,积极推动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断深入,为构建和谐平安幸福xx做出贡献。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政发〔〕116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补充实施意见》(政发〔〕2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政发〔〕4号)等3个文件和省政府防灾减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加快推进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防治和应急体系建设,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地质灾害具有极强的突发性、隐蔽性和难以预见性,我市地处青藏高原和黄土高原交汇地带,地质环境复杂,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分布范围广、数量多、密度高、险情重、危害大。尤其是市区南北两山陡峭高峻,黄土结构疏松,沟谷纵横,发展空间狭小,土地资源稀缺,人口集中和建筑物密集,大量地质灾害易发区、高发区集中在沟壑、坡脚、台缘地带,加之近年来受极端天气、地震等因素影响,地质灾害发生的频次和规模明显上升,已成为我国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省会城市之一。目前,据初步勘测,全市现有各类严重地质灾害隐患点4800多处,且大多数集中在主城区、人口稠密区和工矿区,直接威胁人口约66.7万人,威胁财产2600多亿元。近年来,仅市区每年就发生20次以上地质灾害。特别是年入春以来,我市已发生11起地质滑坡灾害,造成4人死亡和数千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同时,地质灾害威胁区域低收入家庭及弱势群体多,居住时间较长,社会矛盾突出,防治形势异常严峻,防治任务十分艰巨。随着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做美等一系列新要求的提出和市委、市政府“再造”战略的全面实施,我市已进入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城市化进程和重大工程建设不断提速,社会公众对政府组织高效应对和有效防范地质灾害的期望更加强烈,以人为本、积极主动地妥善应对地质灾害已成为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群众安居乐业的客观需要。
二、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体制
(一)目标考核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相应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逐级落实防治责任。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并建立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逐级负责制,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实。
(二)共同责任机制。各县(区)、乡镇(街道)政府是各行政区域地质灾害的防治主体,市、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政发〔〕4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度的通知》(政发〔〕123号)要求,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土部门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调查评价、动态监测、应急处置、综合治理工作。发改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负责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防治资金,按照规定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对专项资金加强监督管理。建设、规划、城管执法等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城镇规划、建设的审批管理,及时制止和严肃查处各类违法建设。交通、市政、铁路、电力、通讯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工程建设中地质灾害的防治,并对口负责各类交通、通讯、电力、市政设施沿线隐患的排查、监测、应急处置和防治工作。水务部门要加强对小流域、泥石流河洪道和各项水利设施的监测、治理。教育、民宗、国资、林业、旅游、卫生、两山绿化、文物、园林等部门和驻部队分别配合做好学校、医疗场所、国有企业、旅游景点、公园、绿化区、宗教场所、文化保护单位、军事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的排查和预防治理工作。安监部门要加强对矿山安全生产、尾矿库(坝)的安全检查。气象部门要做好气象信息的收集,并会同国土部门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联动机制,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政办发〔〕272号)规定执行。
(三)检查监督机制。各县区政府要健全领导机构,定期研究部署防治工作,协调解决各部门在防灾减灾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并加强监督检查。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乡镇(街道)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任职谈话的重要内容,督促防灾责任、制度落实到位。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新闻媒体对防灾减灾工作的监督,听取和接受广大群众对地质灾害防治的意见和建议。
(四)责任追究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主体在地质灾害防范和处置工作中不履行责任、和阻挠治理搬迁等工作,致使防治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在防治工作中成绩显著、及时保护群众生命财产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
三、扎实推进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四大体系建设
(一)科学评判,深入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
1.总体调查评价。以县区为单位,由国土部门牵头,水利、防汛主管部门配合,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的配合下,组织专业地勘单位分乡镇对辖区内所有具有威胁对象的斜坡、坪台、沟道进行逐一调查统计分析,全部摸清各区域地质灾害的分布、数量、具置(坐标范围)、规模大小、类型特征、易发和危险程度、威胁范围等情况,做到一点一表,建档管理,并将所有调查评价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和造册登记,提出总体评价意见和分类防治措施建议,作为基层政府掌握辖区各类地质灾害现状,有效部署防治工作的基础依据。此项工作由各县区政府负责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2.重点地质勘查。按照各县区地质灾害总体评价结论,由各县区国土部门筛选出危害、威胁巨大、规模较大的灾害点,报经县区政府和市国土部门划定危险区并对其范围进行公布。同时,委托专业单位逐点进行进一步调查、勘查,查明灾害成因、危险程度,预测发展变化趋势,编制《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防治措施》提交乡镇(街道)组织监测,并指导其组织编制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应急预案》,做好防灾减灾应急准备。此项工作由各县区政府负责在年年底前完成。3.动态巡查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每年汛期前都要认真部署安排,组织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对辖区范围内已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进行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逐个完善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防治措施》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应急预案》。
(二)预防为主,抓紧建设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
1.建设监测预报网络。加快构建国土、水务、气象、防汛等部门和单位联合共享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建立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建设区域性野外专业监测站,加密部署雨量计和地质灾害专业监测仪器,及时掌握重要险情区域的地质灾害变化趋势。加强监测预报,确保及时发现险情、及时发出预警。此项工作由市国土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在年年底前完成。2.监测预警信息。进一步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突发自然灾害预警信息系统,重点加强信息手段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宣传车和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媒体和手段或因地制宜的利用有线广播、高音喇叭、鸣锣吹哨等方式,及时预警信息,及时将信息传递给受威胁群众。此项工作由市国土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负责,在年年底前完成。3.提高群测群防水平。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要科学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认真落实汛期值班、三查制度和速报、月报、年报等各项制度,组建以村社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并给予适当补贴。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加强防灾知识技能培训,并配备简单实用的监测报警设备,增强其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应急避险能力。由市国土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在年年底前完成全市4800多个隐患点群测群防手段的完善工作。
(三)突出重点,认真申报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1.认真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进一步明确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强化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各类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发改、国土、建设、规划、交通、水务等部门要严把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建设项目立项、选址、土地出让、设计施工审查、竣工验收中的地质灾害预防审批关,认真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严防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对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治理责任,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并治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统筹实施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各县区政府要组织乡镇(街道)及发改、民政、财政、国土、建设、房产、农业等部门,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帮扶、群众自筹”的模式,结合农村扶贫搬迁、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城市保障房建设等项目,统筹安排资金,有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群众进行搬迁避让,优先搬迁危险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周边群众。加强对新安置点的地质灾害评估,并为搬迁群众提供长远生产、生活条件。3.科学开展工程治理。对危害严重、危险性大,且一时难以实施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隐患,要加快开展工程治理。各县区要进一步按照总体调查评价和重点勘查的成果,经财政、国土部门组织专家筛选、论证后,建设县区级防治项目储备库,每年从项目库中遴选上报申请国家和省市治理项目。对已安排的治理项目,要切实加强监管,严格落实项目建设招投标制、责任合同制等制度,加强对治理项目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各个环节的全过程控制,保证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设、交通、水务、市政、电力、铁路、部队等部门和单位要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对交通干线、水利枢纽、输供电输油气设施、市政设施、军事设施等周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组织进行治理,确保运行安全。
(四)靠实责任,健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修订完善本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和形成相关部门联动的临灾调配机制。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应急预案分工,制定和细化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方案,做好防灾减灾相关准备工作。乡镇(街道)、村(社区)要结合排查中发现的新隐患、新险情,逐个制定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组建应急志愿者队伍,认真组织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使有关部门、单位和群众熟悉方案、避险路线、应急措施,确保一旦出现临灾前兆,能够迅速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最大限度防止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不断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各项保障机制
(一)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构。年内组建成立市级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各县区要抓紧建立地质环境监测站,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支撑单位。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街道)要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强化一线防灾作用,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组建与本辖区范围险情点对应的群测群防监测员队伍,确保各项防灾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和管理。市级财政逐年增加地质灾害防治预算资金。各县区政府要根据本辖区地质灾害严重程度,将重大地质灾害隐患治理、监测预警、调查应急、群测群防监测员补助等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对威胁零星分散农户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的排危除险力度,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运用市场化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 地质灾害 防治
当前很多发展中国家都没有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与土地规划建设工作有效的联系到一起,因此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以及减灾防灾的需求都难以得到满足。我国地质灾害频发,这对社会经济等各方面的发展都造成了极大的阻碍,我国在防治地质灾害方面应当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从土地规划入手,将二者有效的联系到一起,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能够建立起完善的体系。
1我国地质灾害防治综合体系建设的现状
1.1工作成就
从整体上来看,近年来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已经逐步形成了体系,第一,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了相关的法律体系,从法律层面上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保障;第二,我国关于地质灾害问题展开的调查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效,这能够为防治工作的展开奠定良好的基础;第三,随着科技的进步,越来越多的数字化技术被应用到了地质灾害的预防与监测工作中,为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技术支持;第四,我国针对地质灾害发生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应急预案,预案日臻完善;第五,随着研究的加深,我国灾后重建与灾后保障工作的规范性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1.2工作问题
虽然防治地质灾害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但是不能忽视在体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使灾害防治措施脱离现实需求,防治过程中并没有提到具有实质性预防的措施。首先,我国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规划既没有坚实的理论基础,也没有良好的技术支撑,整个规划仅从防灾、治灾的角度出发,考虑范围具有局限性,不能够利用多学科知识建立具有综合性与交叉性的科学规划;其次,我国防灾规划的落实不到位,很多规划仅停留在表面上,地方政府不能够带头落实这些规划,因此其指导价值并不强;再次,我国虽然在法律层面上对防灾规划予以了方向指导,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防灾工作并没有与城市规划以及土地利用规划等联系起来,对其进行综合性的分析与考虑,各部门缺乏必要的交流与沟通,所有的规划仅从自己的角度出发,因此在各部门的工作可能存在相悖之处;最后,我国的防灾规划虽然已经初步形成体系,但是该体系并不成熟,关于地区地质环境、减灾防灾等资料的数据库并没有被有效的建立起来,有些数据库虽然存在,但是其数据老旧,更新并不及时,因此数据的借鉴意义与价值并不强。另外,在规划中并未明确的提出如何对减灾土地进行有效的开发,相关政策与制度缺失。
2通过土地利用规划防治地质灾害的途径
2.1从法律层面上将地质灾害防治纳入到土地规划中
灾害防治法案是相关工作展开的必要保障与指导,我国第一部相关法规于2003年出台,《条例》的提出促使我国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逐步向着法制化与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但是该《条例》的理论性、纲领性与原则性较强,缺乏对细节的规划,其实用性较差。为了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水平与质量能够得到提升,应当对相关内容进行细化,针对防灾减灾中可能涉及到的财政金融措施、灾后应急与重建对策、灾害预防、防灾预案制定等问题展开深入研究,制定合理的标准。
我国应当在借鉴国外经验以及考虑自身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细则进行完善,首先应当将灾害评估制度应用到土地规划中,并将这一制度纳入到各项规划中,加强对灾害的评估力度;其次,要对灾害风险区进行合理的划分,划分的结果应当应用到灾害防治规划与应急预案中,从而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与财产损失;再次,在完善与细化条例的过程中,应当综合考虑国家内部的其它法律法规,分析各法律间是否有不相符或者相悖的地方,如有不合理之处应当及时予以修正,保证防灾条例能够与相关法律相融合,保证能够衔接得当;最后,为了使条例能够真正落实,地方政府应当以当地建设的实际情况为依据,在总条例的指导下制定与当地实情相符合的实施细则以及应急预案,保证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保证工作的有序性与合法性。
2.2将地质灾害区划工作纳入到土地利用规划中
近年来地质局加强了对地质灾害危险点与隐患点的调查,并基本掌握了地质灾害分布与发育的规律,这为相关防治工作的展开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但是其细节信息却并不全面,信息的更新也不够及时。地质灾害发生区,尤其是泥石流、滑坡等灾害发生的区域,其地质、地貌相对复杂,绘测环境艰难,由于缺少资金与技术的支持,仅有少部分地区制作了大比例尺的地质灾害分布图,从这一点上来说,我国对地质灾害的研究深度还不够,对地质灾害并不能进行有效的评估,在防治工作中缺乏必要的数据支持。
我国应当将地质灾害区划工作作为土地利用规划的一部分,根据灾害区的区划成果,城市与城镇规划人员能够更加科学化、合理化的对地域、地域用途等进行合理的规划,提高城市建设与城镇建设的规范性与安全性,避免因地质灾害而发生较为严重的人员、财产损伤。在规划设计中,我国可以借鉴澳大利亚与瑞士的建设经验,根据这些国家制定的指南与实践规则,制定出符合我国发展情况的技术指南,使地质灾害频发区能够合理的对区域进行规划建设。在规划建设过程中国土资源部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该部门应当严肃对待用地审批工作,在批复前需对建设用地的地质情况进行评价,如其利用价值与危险性等,从而对灾害进行及时的预防。
2.3建立全面的框架支持系统
为了保证防灾减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应当建立全面的框架支持系统,第一是强大的理论基础;第二是要必要的技术支持;第三是合理的政策支持,三者者协调配合,共同形成立体的框架支持系统。
从理论上来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有较强的综合性与系统性,防治工作涉及到地质学、规划学、生态学、土壤学、社会管理学、公共管理学、等众多方面的知识。在实际的防治工作中,相关人员应当掌握全面的理论知识,在此基础上制定防治工作中所需的制度、原则以及规划,保证防治工作的科学性。
从技术上来说,第一,需建立综合性的规划系统,及时更细数据库;第二,应当建立风险评估系统,保证规划建设的协调与合理;第三,应当建立灾害预警系统,对灾害进行实时监测;第四,需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对重灾区进行重点防护;第五,需提高防治工程的建设技术水平,提高防护力度,降低灾害损失,例如在泥石流重灾区应当建设明硐、隧道以及导流堤等。
从政策的角度来说,即是上文提到的减灾法案、应急法规、土地利用政策与规划等,健全的法律体系能够极大的提高灾害的防治水平。
3结语
随着经济建设的广泛开展,自然灾害的发生率也有所提升,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家意识到以土地利用规划为基础防治地质灾害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我国也应当融入这一趋势,从政策、理论、技术等众多方面进行建设与完善,提高自身的防灾减灾能力。
参考文献:
[1]秦送玲.基于土地利用规划的地质灾害防治研究[D].海南大学,2015.
[2]韦仕川,栾乔林,黄朝明,谷秀兰.地质灾害防治的土地利用规划软措施研究综述及展望[J].自然灾害学报,2014(03).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
各镇(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及时调整充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具体责任人。各镇(区、管委会)、县国土、水利、民政、公安、气象、交通、建设、教育、旅游、电力、公路、铁路、地震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所辖领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和熟知本镇(区、管委会)、本单位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方案、村(居)转移预案等,确保应急反应及时、高效,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打牢基础,增强地质灾害预防能力
1、认真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年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国土资综[]1号等有关规定,建设、水利、交通、气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县国土局,编制完成《县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确保于月底前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公布。教育、公路、铁路、旅游等部门要开展辖区内校舍、公路、铁路沿线和旅游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编制工作,纳入同级防治方案体系一并实施。
2、编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各镇(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要及时编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要根据防灾实际,按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的要求,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3、修编完善《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各镇(区、管委会),应按照《省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工作规定》(政办〔〕62号)的要求,开展地质灾害巡查,避让场所、避险路线的安全性评估,及时组织修订、完善《年度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下称“转移预案”),各镇(区)应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应急队伍,进一步明确各地灾点的转移路线及避险场所(点),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人等,并纳入当地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预案。月20日前报县人民政府备案,同时报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县国土资源局,并在当地村(居)公布,适时组织村(居)民进行转移避让演练。
三、精心部署,扎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
1、开展汛前检查。月下旬,各镇(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应认真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自查,自查主要内容: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防灾工作制度;《防治方案》和《转移预案》编制情况;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情况;省财政厅安排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居民搬迁补助资金项目、地质灾害省、市挂牌督办治理项目的实施情况,确保搬迁资金发放到灾民手中。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对照检查主要内容,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各项防灾措施、资金落实到位。
2、加强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警示。在汛期来临前,各镇(区、管委会)要加强对辖区内重要地灾点、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警示,应做好《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放工作,使各责任人、监测人了解灾情、明白任务、监测到位、负起责任。
3、完善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各镇(区、管委会)、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响应机制,组建好地灾应急分队,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巡查、监测、值班制度,在汛期要定期巡查,重点监测,实行24小时值班;若逢台风、暴雨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时期,应按照县人民政府防台、防灾工作部署,执行24小时双人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做好上传下达。村地质灾害点监测人应在岗到位,做好灾情的监测工作。严格执行灾情速报制度,一旦发生地质灾害险情、灾情要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并报上级相关单位。发生地质灾害达到应急响应级别的,应按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组织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开展应急调查,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做好预防和抢险救灾工作,努力降低灾害损失。
四、扎实工作,稳步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一百千万”工程
按省国土部门的要求,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工程应严格实行资质制、业主负责制、项目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质量验收和责任追究制等,确保项目按质按期完成;加快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搬迁避让工作,符合搬迁条件的受灾户要认真组织搬迁、集中安置,各镇(区、管委会)要与国土、民政部门及时沟通、协调,做好地灾搬迁户的认定、审批及建档工作。加强农村居民住宅用地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管理,各镇(区、管委会)应建立补助资金、迁移、治理项目的台帐。
一、今年我市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人类工程活动的强度,结合今年汛期气象趋势预测,今年地质灾害的发生机率较去年有所增大,预测今年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主要集中在5月-7月的梅汛期及8月-9月的台汛期。5月-7月的梅汛期由于长期降雨,土层含水处于饱和状态,在降水达到一定强度时,极易引发以山区风化残坡积土体滑坡和公路边坡、矿山宕面及废弃矿山崩塌为主的地质灾害;8月-9月份台汛期降雨强度大,由暴雨而引发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概率大,易引发矿山尾矿坝和废渣堆放点泥石流,萤石矿采空区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根据我市地形地貌和地质条件、地质灾害时空分布特征以及灾害发生历史频度和强度,预测我市地质灾害发生的重点地区为盆地东部、西北部低山丘陵区。下列镇是今年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重点防灾地段是:坡度较陡、风化残坡积层较厚、人类工程活动较多的山区,交通、水利等大型削坡工程,闭坑矿山采空区,采矿场的开采工作面等。
二、主要任务
(一)做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修编工作。上一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年已到期,同时由于我市行政区域的调整,需重新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规划编制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理念,注重可操作性。
(二)做好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工作。在去年开展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和完成外业验收的基础上,今年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加快工作进度,争取在今年6月底全面完成项目验收,并根据实际,完成防灾避险方案的编制。
(三)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在现已编制完成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与应急预案相配套的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并予以。根据应急预案要求,建立和完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反应迅速的应急机制,增强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要充分利用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完善市、镇(街、区)、村三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覆盖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和有灾害隐患点的每一个村,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完善镇(街、区)、村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建立健全灾害隐患点监测技术档案,开展人员培训,实行科学管理,提高群测群防工作技术含量与减灾防灾效果。
(五)灾害隐患点勘察治理和搬迁避让。我市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28处,其中以滑坡地质灾害所造成的威胁最大。市里将其中7处列为20*年度重点防治或监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镇(街、区)也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根据需要,确定今年重点防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对生命财产有直接危害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实施应急排险或进行勘察治理;对处于山区交通不便,工程治理成本极高,且难以有效根治、自然条件不适宜居住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可结合下山脱贫,组织搬迁,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主要地质灾害点防治措施
我市地质灾害隐患点28处,其中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危害性较大、稳定性差,威胁人口多,需重点做好监测和防治工作。
(一)*镇方丘左岸山体滑坡。该滑坡属古滑坡,土质滑坡类型,滑坡体积约170000立方米。1939年曾整体下滑,1988年至1998年10年间又因暴雨发生多次滑动。滑坡严重威胁方丘水库安全,间接威胁水库下游50余户、居民200余人的生命安全,潜在资产300万元,目前尚处于不稳定状态。*镇人民政府要加强日常监测,密切注意滑坡体的变化,设立警示牌,制定应急救援避险方案。
(二)*镇*村滑坡。该滑坡位于*镇*村后山,属于中型浅表层土质滑坡。该滑坡1993年滑动,毁坏民房4间,2006年滑坡体出现整体下滑,滑坡体后缘地表拉张裂明显,前缘突出,饱水土体蠕变失稳引起滑坡,滑坡体体积339000立方米,目前尚处于不稳定状态,威胁居民150余户,潜在资产350万元。*镇人民政府要加强汛期监测,设立警示标志,尽早恢复山体植被,采取裂逢填埋、挖沟排水等措施减少雨水入渗,进行前期治理工程建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镇*村滑坡。该滑坡位于*镇*村后山,属小型浅层土质滑坡,滑坡体体积约65000立方米。直接或间接威胁人口60户,约180余人,威胁资产约240万元。该滑坡形成历史较悠久,属古滑坡。1995年5月暴雨后局部产生滑动,损坏民房1间,经济损失4万元。近年来较为稳定,地表裂缝基本消失,但由于滑坡体较陡,遇雨仍具有滑动的可能,威胁人口多。*镇人民政府要加强汛期监测和巡查,并设置警示牌,在滑坡体上方减少人为活动,增加植被覆盖率,在滑坡体前缘开展截排水工程建设,建立监测点,同时制定应急疏散避险方案。
(四)*镇仙岩村泥石流。该泥石流以上游的凌塘水库为形成区,该区地形切割较强烈,岩土物质丰富,1999年4月因突降暴雨,造成泥石流发生,冲毁农田10亩。目前尚不稳定,在降雨的情况下,可能引发泥石流,威胁下游仙岩村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威胁人口30人,资产40万元。*镇人民政府要加强汛期、台汛期的监测工作,做好封山育林,加强水库调蓄水管理,在山坡修建导流渠或泄洪道,修筑拦挡工程,切断泥石流下移通道,并制定汛期避险方案。
(五)*镇朝川村东滑坡。该滑坡位于朝川村东公路边,据估算滑坡体体积可达110000立方米,属混合式岩、土质滑坡,滑坡体上拉张裂缝明显,并见“马刀树”等。据调查,该滑坡曾于1958年、1959年产生滑动,1989年7月23日在暴雨冲蚀下发生较大规模的滑动,造成农田毁坏和交通堵塞等,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目前该滑坡体处于不稳定状态,威胁人口60人,资产价值100万元。*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滑坡体的监测,设立安全警示牌,保护山林植被,并做好汛期疏竣排险,减少洪水对滑坡体的冲蚀。
(六)象珠镇西辽村泥石流。该泥石流以西辽村北部山区为形成区,该区沟谷为V形谷,纵坡降较大,碎屑物质丰富,流通区和堆积区界限不明显,谷口为堆积区。该泥石流在1993年夏、1997年夏及2002年夏雨后暴发过三次规模大小不一的泥石流,造成农田毁坏,民房倒塌、大量牲畜死亡,人员受伤,冲跨乡村公路2500米,直接经济损失63.5万元。目前泥石流形成区环境地质条件不佳,仍存在继续形成泥石流灾害的可能,威胁人口65人,资产80万元。象珠镇人民政府要加强汛期、台汛期监测,加强林业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在形成区一带缓坡耕地上禁止耕种,在堆积区内修筑导流渠或泄洪道,以调节地表经流,防止沟源侵蚀;在流通区修建拦挡工程切断泥石流下移。此外,要制定汛期疏散避险方案,落实防灾应急避险措施。
(七)*镇双溪村地面塌陷。由于萤石矿开采过程中不合理开采所引起,塌陷区面积约6000平方米,塌陷深度10余米至60米不等。由于萤石采矿历史久远,在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处于塌陷盛发期,导致机耕路损坏,拖拉机掉入陷坑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4万元,间接损失无法估算。20*年,*镇人民政府对双溪村地面塌陷危险地段部分进行了铁丝网圈围、填埋采空区等初步治理,基本消除地面危险隐患,但未完全消除。*镇人民政府要加强监测,划定警戒范围,设立警示牌,禁止在塌陷区内进行一切大的工程活动,防止工程建设引发塌陷区地面变形、塌陷等事故发生。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地质灾害防治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大事,各有关部门、镇(街、区)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平安*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认真抓实抓好。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2001〕35号)精神,建立组织,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一旦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调查灾情,做好防灾救灾工作。
(二)加强动态监测,做好险情巡查和预警预报工作。各有关部门、镇(街、区)要严格实行“汛前检查、汛中监管、汛后复查”制度,落实好临灾前的预警预报,做到防患于未然。
在汛期来临之前,各镇(街、区)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本辖区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逐个检查,做好监测工作,采取必要防灾减灾措施,设置防灾预警预报信号,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坚持汛期值班、灾情速报、通报制度,并根据《*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及本辖区地质灾害现状,制订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应急预案,认真落实。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做好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巡查工作,完善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网络,一旦发现险情,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灾情扩大,并按地质灾害灾情分级报告的规定,向市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由市政府决定启动并组织实施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汛期前要会同建设、交通、水务等部门对我市范围内易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建筑物、交通线路、重要水利工程设施进行一次认真实地检查,提出具体防范措施。
交通、水务、建设、规划、旅游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气象部门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进一步提高预报的准确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