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1.抓生产基地,推进农业标准化的实施
为从源头上把好农产品质量关,长春市农委积极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经常组织农业科技人员深入蔬菜生产基地、种植大户进行技术指导,以点带面引导农民严格按照“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生产。同时,印制了《长春市蔬菜生产记录手册》,免费发放到蔬菜生产基地和菜农手中,督导菜农认真填写,规范菜农的生产行为。加强产地环境监测,利用流动检测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蔬菜生产基地生产的蔬菜、水果进行检测,不合格的禁止出地销售,确保生产过程的全控制。
2.抓基础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
长春市农委积极争取国家项目和资金,不断完善市质检中心和各县(市)、区质检站建设。长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检测中心在国家、省和长春市财政的支持下,先后投入600多万元购置了各类检测仪器设备,使之具备了蔬菜水果、粮油作物、农业环境、农作物种子、化肥等五大类183项国家或行业所规定的检测功能,承担起了长春市农产品的检测任务。指导县(市)区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站建设,6个县(市)区先后建立了质检站。2011年,市财政又投入153万元,用于蔬菜、果品批发市场检测站的建设和购置流动检测车。同时,市编委同意长春市农委划转20名编制人员,充实到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检测中心,进驻蔬菜、果品两大批发市场专门负责两个批发市场的检测工作,实行三班倒,开展昼夜检测。去年,市财政增加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的投入,列入预算150万元,并根据实际情况,于年底予以追加,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3.抓市场监管,努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为加强上市蔬菜、水果质量的市场监管,长春市农委委托长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检测中心加大对上市蔬菜、果品等农产品抽检力度,把日常监管和例行监测、专项监测、监督抽查等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强了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监测工作。根据2011年国家对长春市开展的4次例行监测看,蔬菜平均合格率为98.5%,水果和食用菌平均合格率均为100%。
3.1加大日常监测力度 将两大批发市场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市蔬菜中心批发市场和市果品批发市场检测站每天对进场销售的蔬菜、水果开展抽检,每天抽检样品达到200个,2011年全年共抽检样品17078个,实行每车必检,每个品种必检,基本上做到全覆盖。长春市政府还了《关于加强批发市场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通告》,进一步明确了批发市场、经营者和检测者的职责,规范对批发市场销售的农产品监管行为。
3.2开展例行监测和专项监测 在重大节日、“中考、高考”期间以及地产蔬菜销售旺季,组织开展重点检查和监督抽检。去年,对上市的蔬菜、水果进行了4次例行监测和2次专项监测,共抽取了375批次蔬菜和水果样品,利用实验室检测方法进行检测,蔬菜平均合格率为98.2%,水果为98.9%。
3.3加强上市秋菜的抽检 制定了秋菜质量检测工作方案,委托长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检测中心对长春市秋菜生产基地进行抽检,每2公顷抽取一个样本,本次共检测样品2131个,合格率为100%。针对外埠进入长春市销售的秋菜,在上市期间,安排4台流动检测车,分别在市内秋菜集中销售点,对于无证的外埠秋菜进行现场检测,不合格的禁止销售,共抽取秋菜样品2008个,经检测全部合格,保证了优质放心秋菜的上市供应。
3.4积极应对突发事件 为加强长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并及时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我们制定了《长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成立了长春市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专家组。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一旦接到举报或得到线索,我们及时做出反应。针对国内一些地方相继发生的“毒韭菜”、“毒杨梅”事件,我们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去年3月份和6月份对进入长春市销售的韭菜、杨梅开展了抽检,通过抽检没有发现“毒韭菜”、“毒杨梅”流入长春市,并将结果上报食安办。针对去年11月末,长春市连续发生的两起因饮用标识为可口可乐美汁源果粒奶优(清新草莓口味)的饮料后,发生疑似食物中毒的事件,我们立即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加大农药监管、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和“三品”标识的市场监管力度,消除了市民的恐慌。
4.抓执法检查,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维护市场秩序,我们积极组织开展对“三品”标识和农资市场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改专项行动。去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2263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859台次。
4.1加大“三品”标识执法检查 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识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三品”的市场秩序。长春市农委组织市绿办对市内197家次大型超市和农贸市场销售的7162批次获证产品标识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出现问题的超市及农贸市场,我们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它们将问题产品立即下架、停止销售、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截止目前,共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56份,检查出有问题产品86个,存在问题的企业已全部进行了整改。
4.2加强农资市场检查 为保护农业生产和农民权益,我们与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查处假劣农资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还重点对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开展专项检查。去年,全市共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企业13026家次,查处案件68起,罚没款52.8万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
5.抓制度建设,探索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积极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监管制度和方法,完善从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我们从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超市入手,建立健全抽查检测、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等制度;在全面实行《蔬菜市场准入制度》的基础上,逐步推行了《蔬菜产地准出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农产品质量信息报告制度》、《农业投入品经营使用管理制度》、《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自律制度》;以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标识使用为依托,积极探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和逐步实施,将构建起长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为提高长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政府监管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25-0049-02
一、松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政府监管存在的问题
1.农产品生产技术不规范。为了获取高产量、高利益,部分生产者超范围使用农药、兽药及各种国家明令禁止的假冒和伪劣的农业投入品;不严格遵照生产技术规程进行操作;农产品生产记录缺失,生产基地不按规定对生产进行记录;未进行生产检测,部分生产基地未按要求配备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和专职检测人员,由于缺少专业检测技术人员;产地环境污染严重,农产品产地环境不达标,工业“三废”的超标排放,严重影响产地环境,给人民群众的健康埋下安全隐患。
2.经营管理不规范。有些农贸市场未按要求实行市场准入制度,有些批发市场对入市销售的农产品只收入门费,只按照车辆大小、占地大小收取不等的进场费”,不把质量关,不索要产地证明和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单,流入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难以保证;大型超市、大型集贸市场对其内在的销售者进货时把关不严,购销台账不健全,难以实行质量追溯。
3.流通环节缺乏有效的监测、监督体系。政府对市场流通环节缺乏有效的监测、监督体系,虽然确立了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但在操作中流于形式。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的布局、数量、检测能力都与实际要求差距很大,农残、兽残、有毒有害物质的快速检测技术尚满足不了需要,国家明令禁止的违禁农药、兽药使用得不到应有查处。导致大量质量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产销之间没有形成固定的供求合作关系,产销脱节,且没有有效的信息追踪系统,出了问题,找不到责任主体。
4.监管环节监管工作不到位。监管部门职责交叉严重,直接或间接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部门有农业、畜牧兽医、卫生、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商务等部门。政出多门,监管效果并不好;监管部门失职现象严重,不按规定制度落实、执行;市、区权限划分不合理;部分区、县的检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手段、设备落后,制约了区、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政府监管问题的主要原因
1.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庞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涉及生产到消费诸多环节,横向机构设置过多、职责分工过细,纵向设置不统一,重复检查现象严重,不仅造成了行政管理效能低下,同时也给经营者造成负担,市场经济发展的速度越快,这种体制的弊端就越发明显。监督力量薄弱,虽然松原市要求各大超市及生产基地自配检测站(室);但在生产、销售环节几乎为零检测,根本查不到农产品的来源。
2.缺乏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检测结果的滞后性,给违法行为创造了一个广泛的流入市场机会,削减了执法力度;对职能部门的考核问责机制欠缺,责任体系不健全,责任追究机制欠缺是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的重要原因;监管方式单一,激励与约束机制欠缺,没有形成社会治理机制,不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仅依靠政府的管理,不能从方式、机制上着手,加上处罚力度不够,批发市场安全责任难落实等问题,使得农产品质量安全难以保障。
3.政府监管的法律缺失。松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尚未形成完备的体系:一方面,农产品法律法规缺乏统一性。质监部门依据的是产品质量安全法,卫生部门依据的是食品安全法,工商部门则依据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多法齐管,令相关部门无所适从。另一方面,现有法律法规的效力不够,特别在惩罚机制上,不能够全面地深入地对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实施及时有效的惩罚和规制。
4.政府监管的标准缺陷。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方面,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造成农业生产专业化规模不一,受到政府在农产品质量标准机构建设上投入不足等因素的影响,松原市的农产品标准制定部门所规定的标准不尽相同,没有形成稳定的、统一的权威化的质量标准。这给政府在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过程中造成了极大的不便。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方面,仍存在政府投入少、设备陈旧、配套性差、监测技术和方法的落后等问题,从而导致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等现实问题,严重地影响了质监机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能力。
5.政府监管松散不力。农产品在生产流通过程中存在“多、小、散、乱、杂”的客观现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政出多门,管理无序的现象严重,表面上看,工商、卫生、质监、环保等部门多管齐下,齐抓共管,由于存在着多头管理,以及部门利益冲突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导致农产品质量监管中各部门的具体行动难以协调,留下了较大的监管空白。
6.政府监管的信息不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存在着信息不充分和不畅的问题。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信息尚未公开透明。在市场交易中,生产者和消费者对于产品品质的信息量是不同的,对外部性信息的掌握程度也有差异。一方面,市场经营主体和参与者难以及时了解政府的指令、技术法规和市场供需信息;另一方面,由于信息服务的缺失,导致消费者难以了解市场质量安全动态和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造成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消费信心不足。
三、松原市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政府监管的对策
1.强化生产监管,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监管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政府监管工作中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是整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1)净化农业产地环境。具体措施包括:加大农业环境保护培训和宣传力度;健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和执法体系;建立完善环境产权保护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引导鼓励政策;建立利益平衡机制,调动农民保护农业环境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加强环境保护技术研究。(2)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具体措施包括:健全农业投入品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农业投入品市场的监管和加强对安全用药和科学用药的指导、监督和管理。(3)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包括:制定和完善松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结合松原市农产品区域分布实际来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在标准化基地建设中,以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为重点,在病虫害的防治中,要求必须采用先进的动植物综合防治技术,选用高效低残毒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品种,推广科学施肥技术;充分调动当地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推动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2.强化流通监管。松原市要加强对农产品市场秩序的整顿,规范农产品市场流通,防止农产品二次污染。(1)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包括建立市场进货检测制度、建立健全检验检测体系、生产基地实施跟踪监测。(2)推广新的农产品市场流通模式一一超市连锁配送。农产品超市通过“建立基地、严格检测、连锁配送”,对农产品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其中,基地是农产品生产的源头;实行连锁配送,建立放心菜绿色通道是农产品超市控制质量的特色措施;市场准入是把住质量的第三道关口。(3)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农产品信息可追溯系统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政府监管的一种重要手段,应在松原市逐步建立和应用。信息可追溯性是指通过经记录的标记,对某个物项或某项活动的历史情况、应用情况或物项所处的位置进行追溯的能力。
3.完善支撑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1)完善地方法律法规保障体系。健全法律法规,强化依法监管。不断完善地方法律法规体系,松原市已经出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还应从松原市的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尽快制订并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农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还要不断修改和完善已制定实施的法律法规,使之更加具有可操作性。(2)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制度,以此降低政府监管成本,并对推广先进的农业标准,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发挥重要作用;还可以引导消费者安全消费,确保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目前,松原市与全国一样,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采取的是自愿性认证,这种自愿性认证对于认证工作的开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都非常不利。因此,有必要建立强制认证与自愿认证结合的制度。(3)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服务网络体系。首先,要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服务网络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只有加快信息服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才能保证采集、分析、处理以及快速传播各类信息。其次,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服务管理体系,包括:建立资源共享、联动管理的农产品安全信息中心;搭建农产品安全信息监测网络;建设全市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服务管理体系;建立信息制度。
参考文献:
[1] 吴修立,郑国生,等.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管体系初探[J].世界标准化与质量管理,2007,(12):17-19.
[2] 徐金星.中国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求是,2009,(12):28-30.
[3] 金海水,张瑶.中国农产品质量快速溯源系统研究[J].中国流通经济,2010,(2):19-21.
加强政府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中主体地位,一方面在农产质量安全监管中,政策具有绝对的组织优势、垄断管理优势和公信力强的优势。政府强制性监管市场主体权力和义务,可在市场中权威公开和披露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另一方面,政府作为超于市场主体之上的公共组织单位,具有法律监督和信息服务的基本权力。建立一体化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农产质量安全管理各相关单位和部分之间的职能,建立“一头管理,多方参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和模式;法律明确化各部分之间的权力和责任,完善“职能明确、运转高效、协作监督”的长效监督管理制度。以法律的权威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效率。
2.完善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首先,加强立法,构建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基础。制定农产品安全、农产品卫生、农产品安全标识专门法律。其次,对现有《食品卫生法》、《农业法》和《产品质量法》进行修订和补充,增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法律。最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细则和相关配套法律。明确现有法律法规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之间的协调关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与农业法规、质量管理法规等之间的适应性和协调性,总体上突出法律法规体系的最大保证效应。
3.建立服务于农产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控制度体系
农产品生产和流通过程,产业链比较长,不可控制因素较多,政府应该充分考虑该过程特点,建立全过程监控制度,从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做起,加强质量安全过程控制。建立农产品登记制度,从农产品的生产产地到农产品销售,中间每一个环节均建立登记制度,建立可追查机制,农产品登记制度包含农产品生产产地环境登记制度、农产品投入使用登记制度,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农产品经营档案。根据登记和档案查询农产品产地环境状况,农业投入使用状况、农产品生产田间管理状况,以及农产品加工和包装状况,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可追溯信息平台。探索多元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方式,对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产品生产环境、农产品投入使用环境、农产品经营环境均可进行控制,明确农产品流向、生产记录和经营记录,产品质量明晰、生产储存信息可查,有效规避农产品源头风险。
4.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度
首先,对现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进行修正、补充和调整。废除不合时宜的非适应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对各级标准指标中的矛盾性条款进行修正,做到各级标准的规范化、清晰化,以及层次化。国家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其体系由有关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质量安全标准组成。如制定了79种农药在32种农产品中19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了“韭菜中甲胺磷等七种农药残留检测方法”等一系列行业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强制性的技术标准。其次,完善农产品标准化体系以及相关配套政策,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建立《农产品标准化管理办法》。再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技术研发,推动我国农产品质量标准高新科技的发展,增强农产品安全质量标准的协调性和适应性。另外,借鉴和引用国外先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以国际先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严格约束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增强CAC、OIE、IPPC采标力度,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建立与国际农产品相衔接的标准体系,其核心是农产品产地必须达到安全农产品的生态环境标准,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农产品加工必须符合安全农产品的生产操作规程。最后,增强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宣传和普及,进一步增强政府、市场主体、人们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的标准化。估计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积极执行和采用。
5.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
推动和加快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建设,形成有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机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以及相关配套监测细则;加强农产品质量监测人员职能培训,强化监测人员基本监测技能,增强监测人员的监督意识,提高监督管理素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技术的开发和推动,引进国外先进的监测技术和监测方法。
6.建立农产品包装、标识制度,完善农产品认证制度
改变传统的农产品销售方式,建立农产品包装和标识制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监督农产品质量过程;建立农产品包装和标致制度,规范农产品生产、流通和销售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标准和检测标准;建立国家统一认定的农产品认证体系,以及相关监督机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机构采用垂直管理模式,给予认证机构足够的权威,确保农产品质量认证的全国统一制度安排。
7.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和风险分析等应急制度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中,积极进入风险分析技术,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创立依据,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制度,避免风险因素的产生,加强风险管理和监控,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的长效管理机制作用的发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因素进行长期规划,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因子风险监控和分析工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因素进行排序,制定重大风险因子的风险分析技术标准和规范,对农产品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病源污染风险因子确立安全预警体系。
8.结论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中图分类号:F304.3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安顺市的农业生产特点较为复杂,整体农村人口比例较高,农民的整体素质普遍较低,人均耕地面积较少。在农业生产中,农户的生产较为分散,主要以家庭为单位,采用独立经营的方式,整体商品经济的水平发展较为滞后。发展过程中,容易受到自然条件、市场条件、利益驱动等各方面的影响,从而造成农业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出现。安顺市由于自身的农业发展与生产的特点,造成农产品的质量控制工作存在一定的难度。农业产品质量如果不能得到良好的保证,就难以促进农业经济发展,无法达到现代化农业发展的目的。
1 安顺市农产品生产的现状
目前,安顺市农户主要以种植业为主要的农业生产方式,另外种养兼营与专职养殖的农户也占有一定的比例。在农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产生质量安全问题的根源是肥料与各种农药的不合理运用。在粮食作物种植的过程中,各种农药的随意使用,造成农产品出现相应的质量问题,出现农药污染的情况,严重影响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另外,在水稻的种植过程中,采用水稻氮肥,容易造成稻米中硝酸盐含量超标,出现相应的问题。安顺市的农户整体素质偏低,经营与生产的规模偏小,难以实现标准化的生产方式。农户缺乏科学的生产知识,不具备良好的经济意识与商品意识。农户由于缺乏安全生产的知识,导致在农药以及相应化学产品的使用时,造成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
2 导致农产品的安全质量问题的原因
2.1 污染源头治理的问题
目前,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对于污染源头的治理与把关工作存在不足。农产品的认证过程进展缓慢,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并且相关农药以及兽药的使用规定难以得到良好的落实。在对于污染治理的认识上,管理者缺乏良好的环保意识,并且忽视相关的认证工作。安顺市的无公害以及具备相关绿色食品认证的农产品蔬菜的数量还维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难以体现认证所带来的市场效益。同时,认证体系也缺乏良好的运行机制,缺乏相关的经费支持,使农产品认证工作举步维艰。
2.2 农业生产缺乏标准化
我国农业生产的相关标准的规定有300多项,但是安顺市在进行农业生产上,相关的标准化管理水平还远远不足,对于标准的实施以及应用存在严重的滞后现象。农业生产上缺乏对标准化的认识,在生产中难以按照生产标准进行生产。农产品的相关质量监管体系也存在着不足,整体体系还需继续完善与健全。
2.3 农产品的监测存在不足
目前,农产品在质量的检测上,缺乏具有足够权威与统一性的机构。安顺市的农产品质量检测上,涉及的相关部门较多,并且各部门的分工不够明确,存在着职能交叉等情况。并且,由于检测机构经费来源分散,市级财政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专项经费相对国内同级城市而言,投入严重不足,很多单位人员的检测能力没有得到新的提升,人员培训方面缺乏系统的投入与计划。另外,市乡(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的建设应该依托乡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建立,而目前的实际情况却是,乡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的行政关系乡镇一级政府管理,因此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的人员多被抽调去做诸如计生、维稳等其他工作,无法实现专人专岗。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也无专项运行经费,造成部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无法正常开展工作。
3 加强安顺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对策
3.1 指导思想必须明确
地方政府应该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意义,将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进行,将工作的思想提高,从而达到保护农业发展,促进农业生产水平提高的目的。在执行监管工作中,要仔细研究与学习国际相关质量法规与规定,建设良好的绿色无公害的农产品生产环境。对于农产品的生产行为、市场行为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保证民众的健康,从而促进现代化农业的发展。
3.2 加大对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的投入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需要检测机构出具的详实可靠数据作为依托。全市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测机构的在得到中央补助后相继建立,但机构的编制、从业人员素质、检测能力并不合理完善。还需地方在政策及资金上加大投入,使检测机构的能力以适应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需求。
3.3 加强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
3.3.1 要优化农业物资的流通过程,在污染源做好把关
我国以往的农业产品的生产供应链存在着一些问题,难以保证农业生产的安全与质量。要加强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就必须要做好供应链的管理,从农产品流通的各个程序进行严格的把关,保证农产品的生产环境。
3.3.2 完善农产品的批发市场的管理体系
现有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需要进行集中的管理,做好产品的分配,建设具有良好的存储、配送标准的流通市场,提高农产品流转的卫生水平。对于农产品的流通管理中,做好相关的冷藏与保质措施,保证农产品在到达消费者之前,安全质量问题得到有效的保证。
3.3.3 加强农产品的安全质量监测工作
相关部门要明确监测的分工,提高农产品的监测效率,加强安全质量问题的监测水平,完善相关质量规范与标准。
4 结语
现代化农业的进步与发展,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内容,也是保证民生的重点问题。我国的农业现阶段正处于由传统农业发展成为现代化农业的过程当中,由于农业生产的转变,农业产品的生产也面临着种种问题。只有切实的做好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有效的控制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才能保证人们的健康,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与社会的和谐稳定。
参考文献
[1] 柯炳生.提高农产品竞争力:理论、现状与政策建议[J].农业经济问题,2003(02).
关键词:江西柑桔;标准化体系;构建
1 江西柑桔生产出口现状
柑桔是江西省优势出口农产品,产量占全国的近五分之一,主产区赣南和南丰被确立为柑桔质量安全示范区。近年来,江西检验检疫部门围绕出口柑桔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积极采用国际通用的现代管理模式,运用ISO9000、GAP和HACCP等认证等手段,在源头大力推行“公司+基地+标准化”,积极构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在推进江西省出口农产品生产经营管理的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应对国外技术壁垒方面,做了大量的超前探索和推进。南丰五家蜜桔种植加工企业在江西检验检疫局植检处的辅导下,顺利通过审核,成为中国首批前五家通过ChinaGAP(中国良好农业规范)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柑桔种植加工企业。目前在江西出口柑桔种植加工企业中,通过ISO9000认证的10家,通过ChinaGAP认证的19家,通过EUREPGAP认证的1家,通过有机转换认证的3家,通过HACCP体系认证的1家。
通过近几年江西出口柑桔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把国际规范化管理体系引入柑桔种植加工业,使原来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走向标准化生产,极大促进了农产品质量的提升,使传统产业焕发新的生机。
2011年江西柑橘产量超过320万吨,面积超过490万亩,产量和面积均位列全国第一。其中赣南脐橙面积176万亩,南丰蜜橘面积105万亩,两地种植面积占全省60%,南丰蜜桔和赣南脐橙被列入国家11大优势农产品区域规划,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中华名果等称号,品牌广为人知,驰名全国,享誉世界。
近年来,与江西柑桔产量和品牌不相称的是,2011年柑桔鲜果的出口2011年仅为8万吨,只占总产量的2.5%,并且出口国家主要面向东南亚、独联体等不发达国家,输往欧盟0.26万吨,只占全省整个柑桔出口量的3.2%。柑桔产量的迅猛增加也造成柑桔价贱伤农的形势,因此如何进一步扩大出口,特别是扩大向欧盟等发达国家出口,成为当前首要任务。
总结近年来食品安全区建设实践成果,我国食品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相对脆弱,质量安全隐患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食品农产品形势不容乐观,面临的压力很大。突出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
(1)源头控制难度大。我国农业生产方式仍然以分散种植养殖为主,生产模式相对落后,农业科技水平相对较低,生产环境污染问题很难在短时间内解决,确保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各个环节的全面化、规范化、长效化体系还没有建立。
(2)农兽药残留问题严重。我国目前农兽药生产、销售、使用还存在许多隐患,使用违禁药物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多年来尽管屡次开展对违禁农兽药的清理整顿工作,但一些地方违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还相当严重。
(3)企业诚信自律意识仍需增强。有的出口企业不按标准生产,为减少成本降低质量要求,靠低价吸引客户,有的企业违规使用非备案基地生产的原料,导致农兽药残留超标;有的企业甚至掺杂使假,严重影响我国出口食品农产品声誉。
(4)国外技术措施不断提升日趋严格。近年来,发达国家越来越多地以安全、卫生、健康和环保问题为由,制定越来越严苛的技术法规和标准,设置的门槛越来越高,我国出口商品屡屡受挫,食品农产品首当其冲。
2 构建农产品监管规范化、过程标准化综合管理体系
通过近几年食品安全示范区建设和在柑桔种植加工企业推广食品安全体系实践证明,要解决食品安全存在的根本问题,打破国外技术壁垒,扩大向高端市场出口,依靠单一的食品安全体系还不能完全做到,需要建立质量、卫生、安全、环境多个管理体系多角度、全方位的监控。研究一种涵盖质量、卫生、安全、环境等认证标准要求,满足各利益相关方要求的综合标准化管理体系成为当务之急。
ISO9000近年来在农产品生产企业得到广泛推行,使传统的农业产业与现代管理理念嫁接,迈上标准化管理里程。GAP是用现代农业科学知识规范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在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同时,关注环境保护、农场的社会责任和动物福利,促进环境、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GAP最早在欧洲兴起,由欧洲零售商协会(EUREP)制订,目前已由欧洲零售商协会良好农业规范(EUREPGAP)发展为欧盟全球良好农业规范(GlobalGAP)国家认监委根据欧洲GAP标准同时结合中国国情制定的中国良好农业规范ChinaGAP得到迅速推广,并已经与GlobalGAP实现了互认。GlobalGAP认证是全世界农产品进入欧盟零售商供应网络的必要条件之一。目前江西柑桔企业通过GlobalGAP并实现向欧盟出口的仅有一家。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原理在农产品加工得到越来越多的运用,由于GAP关注的控制点多属于一般控制点CP,对于各类生物的、物理的、化学的危害风险的关键控制点CCP的控制,仍存在不足,因此在柑桔加工环节,要系统地防范食品安全风险,还必须引入HACCP和与之配套的GMP和SSOP。2005年国际标准化组织为了统一各国的HACCP认证方法和流程,推出国际标准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它以HACCP为核心,引入体系管理的模式而制定的一套对食物链上各个环节进行食品安全管理的体系标准,将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原理作为方法应用于整个体系。近年来,随着中国农产品的逐步走向世界,发达国家为了避免本国农产品市场遭受冲击,利用WTO协议中的绿色条款在环境和生态问题上做文章,绿色壁垒由此出现,也是造成中国农产品出口屡屡受阻。ISO14000是企业向社会承诺遵守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承诺对污染进行预防和持续改进,在这种情况下,引入ISO14000显得尤为迫切。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工作要求,在充分的实践和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构建一套行之有效的农产品监管规范化、过程标准化综合管理体系。该体系将能满足包括进口国各相关方要求,易于操作和推广,从而扩大全国柑桔出口。
3 有效整合ISO9000、GAP、HACCP(ISO22000)、ISO14000四个管理体系
ISO9000、GAP、HACCP(ISO22000)、ISO14000 4个体系由于关注点不同存在共同点和差异性,ISO9000、 HACCP(ISO22000)、ISO14000认证属于体系认证,GAP属于产品认证。ISO9000是企业质量管理的国际通用的基本要求。HACCP(ISO22000)体系中包括良好操作规范(GMP)、卫生标准操作程序(SSOP)、HACCP计划三方面内容。从控制的方法和内容来说:GAP和HACCP要求专业性强,GAP对某些设施、环境、人员、饲料、防疫等有具体的内容规定;HACCP从整个种植链出发,系统分析在种植各环节可能会有的各种危害,确定出农产品生产和产后过程中危害较大、控制较薄弱的环节设置CCP点,采取措施控制危害,保证最终产品的质量和安全。GAP认证适用于种植、养殖、采收、清洗、包装、标识、贮藏和运输领域,HACCP适用于养殖、所有食品生产加工等较广的食品领域。
2009年,国家认监委与欧盟全球良好农业规范组织(GLOBALGAP)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实现了中国良好农业规范(CHINAGAP)与GLOBALGAP的互认。ChinaGAP一级认证等同于欧盟GLOBALGAP认证。这是中国首个与国际组织互认的认证制度,由此将实现一次评审,企业同时获得CHINAGAP和GLOBALGAP双方承认的结果,对扩大我国农产品向欧盟出口将发挥重大作用。
ISO14000是企业向社会承诺遵守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对污染预防和持续改进作出承诺,采用ISO14000管理模式有助于提高管理者和员工的环境意识,改善企业形象,减少法律纠纷和环境投诉,改进提高工艺水平,节能减排,通过环境方面的竞争优势来赢得客户,提高国际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等。
因此,上述4个体系的有效整合是质量安全示范区“四合一”综合标准化体系构建和推行的关键。
近年来ISO9000系列标准和HACCP在食品企业已得到广泛的应用,GAP和ISO14000的认证在农产品种植企业也方兴未艾,但在很多食品企业存在着选择哪种或哪几种体系的困惑,而有的食品企业原来建立其中一套体系,后来根据需要另外再单独建立一套体系或者几套体系,显然各套体系的平行运行也给企业带来重复管理、重复记录、成本增加、效率下降等一系列问题。如何解决这些困惑和问题,出路在于各大体系的有效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