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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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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点

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点范文第1篇

1.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工作目标

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保持稳定, “三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放心农资覆盖率显著提升,各种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重大恶性坑农案件基本消除。农资市场准入机制得到不断完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和农资质量监控追溯体系逐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协调合作机制、检打联动机制、风险预警机制、应急处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

3.工作任务

3.1突出农业投入品生产及经营资格治理

在生产环节中,着力解决县域农资生产企业质量等问题,坚决打击生产假劣农资的地下黑窝点;在流通环节,严格农资经营商准入条件,取缔农业技术不高和利用推广经营农业技术人员注册的农资经营商店。

3.2加强农产品生产监督检查

推动建立健全田间生产档案制度,对全县订单农业的龙头企业与规模种植基地实行农药使用记录制度,加大现场检查和抽查力度,杜绝使用5种高毒农药和禁限用农药。

3.3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

结合农资打假活动,切实加强农药、肥料、种子等重点农资市场的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假冒伪劣种子、农药、肥料等违法违规行为。

3.4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有针对性的开展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为重点的监督抽查。形成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生产基地快速检测为主体,例行监督抽查为支撑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

3.5提升农业标准化生产进度

结合永吉县农业生产实际,积极向省农委等上级部门申报标准化示范基地项目,争取国家财政支持,探索和创新“政府推动、市场拉动和企业带动”的农业标准化推广模式。

3.6抓好“三品”管理和认证工作

督促“三品”生产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梳理文件档案,切实执行认证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证后监管力度,进行产地动态监管、产品质量监测、包装标识管理、全程可追溯管理、应急预案等监管,对生产基地和加工车间(仓库)的认证农产品进行抽检;逐步实现“三品”监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通过检查,及时制止发现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三品”市场秩序。

3.7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与农技推广工作相结合

把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作为农技推广工作重要内容,把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纳入农产品监督管理中来,结合科技之春活动,积极推广安全、高效、实用的病虫害防治技术,指导农民科学合理利用农业投入品,按照标准化技术规程进行生产。

3.8创新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建设

2010年永吉县将形成县、乡两级农产品安全监管网络,在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加挂农产品质量监管站牌子,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纳入农技推广体系中,增加相应职能的“镶嵌模式”确保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4.工作措施

4.1加强领导,建立领导组织机构

为确保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实效,成立由农业局局长任组长,农业局副局长、各乡镇(区)主管农业镇长任副组长,农业局政策法规科和局属相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各乡镇(区)农业科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4.2加强宣传培训,强化舆论监督

通过永吉电视台等媒体或采取集市咨询、印发明白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政策规定,引导教育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各种培训,开展全县农产品生产者的生产技能,引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

4.3分工协作,形成合力

各乡镇(区)、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县乡联动、共同负责的原则,积极主动地加强监管工作,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权责统一、运行高效的工作体制和机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深入推进。

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点范文第2篇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为扎实有序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活动,白城市农委成立了由农委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的“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小组”, 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工作协调一致,形成监管合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专项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检查指导工作。各级农业部门都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细化监管内容,规范执法程序,依法严格有效监管,使全市上下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

2.推进标准化生产,打造农产品品牌

白城市紧紧围绕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农业,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全力推进标准化生产。截止目前,全市共创建标准化示范基地33个,其中:有机农产品示范基地9个、绿色农产品示范基地13个、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11个;国家级11个、省级9个、县级13个;有水稻、大米、向日葵、蔬菜近20多个品种,面积达180万亩。全市共开发认证有机食品112个(不完全统计),开发认证绿色食品30个,开发认证无公害农产品215个。洮南绿豆、洮南辣椒2个产品获得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洮南黑水西瓜、洮南万宝粉丝获得工商总局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白城市农科院的燕麦、向日葵获得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通过推行标准化生产,极大地促进了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和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从源头上有力地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这些品牌的打造,树立了白城市农产品的良好形象,增强了市场竞争力。

3.强化监管体系建设,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

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切实把好质量安全关。白城市农委不断完善监管体系建设,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高效运转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市五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检验检测工作。

4.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巩固、落实和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效,按照“依法行政、制度监管、技术保障”的原则,积极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思路,努力探索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先后指定了《白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白城市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白城市农产品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白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投诉制度》、《白城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制度》、《农业投入品禁限用制度》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大力推行生产档案记录,建立了协调配合、检打联动、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机制,强化了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和消费引导,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社会氛围。

5.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突出了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工作。为切实保证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白城市农委组织各级农业检测机构加大对当地的大型农贸蔬菜批发市场、生产基地、大棚及大型超市的蔬菜农残例行检测力度,同时各级检测机构还积极利用现有条件对采收期的蔬菜深入现场进行农药残留速测,切实把好市场准入关。截止7月末共检测蔬菜样品3820个,蔬菜品种38个,合格率为98%。并积极配合省农委开展5次例行检测抽检工作,共抽取蔬菜样品311个,合格率98%。

二是开展了“三品”专项整治行动。为进一步完善企业管理制度、杜绝非法生产行为、规范企业用标行为,全市各级绿办深入“三品”生产企业,开展了全方位检查。一是检查企业内部认证产品包装物管理的制度是否健全;二是检查是否有包装物的专管机构或专职管理人员;三是检查是否有严格的包装物的出入库记录;四是检查绿色食品包装物标签上的产品名称、产品编号、生产商品名称和商标名称是否与获准证书上标注的相符;五是检查是否存在超期用标或冒用标识现象;六是用标产品产量是否超过证书批准产量等。全市累计检查“三品”生产企业77次,出动执法人员121人次。从检查的情况看,绝大多数企业、基地都能够按照相关标准要求生产经营管理,基本做到了产地环境洁净化、生产过程标准化、包装标识规范化和监督管理制度化,产品质量安全有保证。积极配合国家和省相关部门对企业和市场 “三品”生产销售情况抽查检验,总体情况良好。通过整治,“三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意识、质量意识进一步增强,为“三品”自身赢得了信誉,维护了“三品”的公信力。

三是加大了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力度。2011年是农业部提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和农药市场监管年、种子执法年,为了有效遏制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白城市农委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组织各级农业部门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农药、肥料和高毒禁限用农药为重点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对各农资市场、经营网和市场摊点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清理检查专项整顿。同时为了增强执法效果,与公安、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多次联合执法检查。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出动人员3474人次,出动车辆1201台次,查处案件240件,吊销营业执照(许可证)6个,检查企业(业户)2317个次,整顿市场351个次,查获非法农业投入品27080公斤(种子、农药、化肥),挽回经济损失683.67万元,印发宣传材料15.2万份。检查中未发现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禁用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通过执法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净化了农资市场,保护了农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