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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房地产市场一直在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方面占据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而且最近几年,由于人民群众对房产的进一步需求和房地产商对房地产市场的大力投资等原因,房地产市场得到了进一步快速发展。如今,国家为了促进经济的稳定发展,在本世纪初就开始采取一系列措施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但效果并不十分显著。如今,政府结合中国国情,出台了新的土地政策,利用调节土地供应政策来实现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解决了以前单一的宏观调控政策的不足,促进了我国房地产事业的健康平稳发展。
关键词:土地供应政策;房地产市场;影响探析
我国政府从国情出发,利用土地供应政策宏观调控国家的房地产市场,在一定程度上上促进了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了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和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利用土地供应政策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其本质是以中央国务院为主导的政府机关通过干预我国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资源的供应情况、供应方式和供应结构,进而调节我国的房地产市场,使其稳定快速发展。
一、土地供应政策
(一) 土地供应政策的目的
毫无疑问,国家实施土地供应政策的直接目的是保护我国的土地资源,实现国家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我国有限的土地资源能够在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行业得到优化使用。
如今国家实施了新的土地供应政策目的则是为了适应我国宏观调控的总方针,促进我国整体国民经济和不同地区区域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
(二) 土地供应政策的实现手段
在我国,土地供应政策的实现方式主要是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辅之以有效的行政手段,来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同时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要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调节在资源配置过程中的基础性作用。
(三) 土地供应政策的特点
我国的土地供应政策相比其他发达国家存在着明显的不同,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区别。
首先,我国大陆政府与香港一样,对城市土地进行国家垄断,这被国外政府称为政府垄断一级国家城市的土地供应。土地的供应者和提供者有且只有一个主人,那就是国家政府。政府通过控制土地的供应情况、供应方式和供应结构,进而宏观掌握我国的房地产市场。
其次,我国城市政府的土地供应政策除了和其他国家一样,掌握对国家土地供应量的调节之外,还有其自身特殊的部分。目前所研究的土地供应政策指的是城市政府通过调节土地在房地产开发和城市工业建设方面的供应结构和供应面积,合理调节城市中房地产市场的供给关系,进而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自从我国城镇之后,土地资源所有由原来的固定不变变为如今的可以随意流动,发展了我国的房地产事业和促进国家城市建设。21世纪以来,我国的房地产市场由于受到土地供应政策的影响,房地产产业开始逐步发展,并且越来越强,如今已经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方面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 土地供应政策对房地产市场影响探析
近年来,我国国家政府运用土地供应政策对房地产事业进行宏观调控,主要是着重研究了土地供应政策对房地产市场影响的传导机制、对房地产市场影响的实质效应,以及房地产市场受到土地供应总量、土地供应的不同方式和土地供应的多种结构的影响,从中得到一些有利的启示。
(一) 土地供应政策对房地产市场影响的传导机制
土地供应政策主要是通过两个方面对房地产市场造成影响:第一点是,房地产的价格受到土地价格的制约,并且土地的价格是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决定性因素。一般来说,土地价格增加后,那么相应的建房成本也会增加,进而会导致房价的提高;反之,如果土地价格降低,建房成本也会降低,那么房价也会有所改善。第二点是,房地产的价格会受到政府所提供的土地的多少所影响,也就是说,如果政府所提供的土地供应量多,那么房地产商的投资规模就会加大,所提供的用于商品的住房就会增多,房价就会降低;同样的道理,如果政府提供的土地供应量无法满足人们对房子的需求,那么房地产商则会相应的而提高房价,以控制顾客对房子的需求。
然而与国家的其他政策不同的是,比如国家的税收政策和货币政策不仅可以对供给产生影响,也可以对需求产生影响。而土地供应政策所造成的影响则是单面的,只能对房地产市场中房子的供给产生影响,无法依靠这个政策达到供与求的相对平衡。国家通过调整土地供应政策来控制土地的供给量,这一点取得了显著的成果,然而却无法对需求采取合理的控制,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土地供需之间的矛盾。
(二)土地供应政策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时滞效应
一般来说,土地的价格一定程度上会决定房子的价格。如果国家提供的土地数量多、面积大,降低了建房的成本,房价就会降低;如果国家提供的土地面积有限,则会加大建房成本,房价便会提高。然而,土地供应政策的改变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并不是立竿见影的。并不是说,一旦土地供应充足,房价就会降低。土地供应缺乏,房价就会提高。这里面会有一定的缓冲阶段,也就是说土地供应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具有一定的时滞性。
国家通过宏观调控国家的土地供应情况来控制我国的房地产市场,毕竟土地的供应量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但毕竟这种宏观调控不同于其他的宏观调控,由于这种控制掌握的房地产市场的根本,因此效果不可能和别的政策一样立刻显现,如果忽视这种时滞性,就不可能达到所要预想的结果,还可能导致决策的失误。
(三) 土地供应总量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首先,土地供应总量对房地产市场的数量产生一定的影响。在经济学中,土地的数量决定了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规模,然而如果出现一定的土地数量被个人非法占有、囤积,那么就只能另一部分的土地应用于房地产事业的发展。因此,本文中所涉及的土地供应总量是除了那些被非法占有、囤积之后的土地总量。房地产市场主要受到土地供应总量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方面,土地供应总量影响房地产市场的数量。特别是影响房地产市场产品的增加,土地供应量与房地产市场的增量是正比的关系,是房地产市场增量的基础。另一方面,土地供应总量影响房地产市场的生产情况和预算结果,由于房地产商从开发房产到投入市场会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因此这种结果不会是立刻显现的,大约会持续一两年的时间。
其次,房地产的价格会受到土地供应量的影响。总的说来,顾客对房地产市场的需求影响房地产的价格,再加上土地功能供应数量对房地产价格的决定性影响,这两项因素则确定了房价。房地产的价格和土地的供应数量是正相关的关系,房地产需求量的增多,那么相应的就会造成土地供应量、房地产价格的增加。因此,通过各种方面的研究表明,城市政府可以通过调节城市土地的供应量来调控城市房价。
(四) 土地供应结构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目前,国家通过对土地供应结构的明确规定来体现国家对不同产业发展的社会意图。国家对土地应用于工业、商业、服务业等不同用途,表现了国家对相关产业发展的决策。例如,目前我国为了鼓励和限制相关产业的发展,对于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国家会放宽其使用土地的政策,并且会给与一定的优惠政策;而对于不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中的产业,国家会通过各种途径,限制其产业就地,或者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其用地标准,使其土地供应不足,无法得到长足稳定的发展。并且,国家会依据经济发展和国情的需要,适时的调节国家的土地政策,有侧重的发展土地的不同用途,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首先,住宅用地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是
极其重要的,在我国,住宅用地在土地供应量中所占据的比例是非常可观的,这种比例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住宅用地的土地供应量,进一步决定了住房消费市场的需求量,影响了房地产市场的价格。目前,在我国住宅用地发展的逐渐多样化,大体上可以分为五种。在这五种住宅中,完全属于市场化的部分是商品化住宅,它是彻底的市场化产品。而普通的商品化住宅,它的商品化率就相对商品化住宅相对低点,一般它在销售过程中去除了一部分税收,其价格对于商品化住宅来说相对便宜些。其次经济适用房和中低价商品房虽然也属于上述所讲的市场化用房——商品房,但盈利目的要比商品化住宅和普通商品化住宅要低些,已经带有一定程度的社会保障色彩。而廉租房则是政府对于社会底层人士所建立的盈利性极其微小的住房,是完全的社会保障性住房。商品化住房和社会保障性住房在我国土地供应总量中所占的比例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我国的房地产事业的发展。
如果国家大力推行经济适用房、中低价商品房和廉租房这些社会保障性住房,则会相对的降低完全市场化的住房的使用,这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居民的消费进而影响房地产事业的发展。因此,社会保障性住房的供给标准应有适当的比例,并且不能阻碍完全市场化的住房的销售,这是我国的社会保障性住房应该遵循的条件。
然而,国家要求社会保障性住房必须在土地供应总量中占有合适的比例,并不意味着完全商品化的住房就可以彻底占据房地产市场。如果完全商品的住房完全占据了消费市场,则会增加人民的消费负担,引起房价更加无规则的上涨,形成更多的普通居民沦为房奴甚至更加买不起房的现象,会严重影响社会的稳定,进而阻碍社会的发展。如今,在我国很多大城市出现的住房供给不平衡,房价过高,普通民众买不起房的现象,与现在市场忽视保障性住房的消费,过度强调消费完全市场化的商品性住房是分不开的。因此,实现国家健康平稳发展,政府一定要在很大程度上协调好商品化住房和社会保障化住房的关系。
综上所述,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好坏一定程度上会限制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而土地供应政策又会在很大程度上制约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因此,政府制定合理的土地供应政策对房地产事业的发展甚至国民经济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这还需要和国家社会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参考文献
[1]窦方;王莹.土地供应政策对房地产市场影响分析[J].现代农业科技.20 08(12313-314+317
关键词:农田水利;工程规划;问题;对策
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过程极其复杂,直接关系着我国农业的稳定发展,因此,我国对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十分重视,已将农田水利工程确定为建设工程中的核心重点,极大地带动了农田水利工程的进步和发展。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是项目稳定开展的核心关键,近年来,随着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不断发展,对于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笔者认为,对于当下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运用科学、合理的方式,有针对性地予以解决,最大限度地确保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
1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的重要性
农田水利工程是我国发展民生的核心关键,在国民经济和农业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也能带动其他产业的经济增长,从而能够促进国民经济的全面发展。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规划设计的科学合理,关系着水利工程建设的正常、稳定使用,其意义重大,高质量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有利于我国农业的稳健发展。因此,在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过程中,需充分考量实际地理环境,结合水利规划要求和周边资源,科学、合理地设计工程规划,以便为农业经济的稳定、长远发展提供不竭的动力,从而更好地带动其他产业的经济增长和发展,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全面发展[1]。
2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存在的问题
2.1规划设计前缺乏实地考察
在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初期阶段,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全方位的地形及路况考察是基本要求。如果在农田水利工程项目的早期阶段充分考量、勘察实际的施工状况,做好后续的施工准备,农田水利工程项目通常会正常、顺利进行。一旦在农田水利工程初期没有做好充足的初期勘查工作,那么很难获取实际施工现场的地形及路况特征,这将会严重影响水利工程建设的施工进度,出现许多负面的影响,从而导致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无法保障,甚至可能会引发严重的工程事故。此外,若建筑施工方忽视对地形及路况的考察和测量,仅仅凭预估值进行施工规划,这是极其不合理的,会导致农田水利工程的浇灌水平及质量大幅度降低。与此同时,农田水利工程的正常用水量也无法得到保障。所以,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需要在初期做好充足的筹备工作,严格落实实地勘察工作,才能够充分保障农田水利工程的正常、稳定运转,从而实现农业经济快速增长[2]。
2.2缺乏科学的规划设计
规划设计在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至关重要,规划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关系着后期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果。若想使得农田水利工程高质量、高效率运转,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至关重要,农田水利工程中的规划设计也是我国建设部门高度重视的重要工作[3]。然而,目前很多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的规划设计缺乏合理性、科学性,存在许多问题。例如,部分农田水利工程,在建设规划设计过程中,不重视对生态的影响,从而引发严重的生态破坏问题,此方式没有遵循可持续发展的观念,以破坏环境为代价开展水利工程项目的方式不值得提倡;部分农田水利工程,在建设的初期阶段没有合理设计工程规划,将建设点选在地质灾害的高发地段,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严重威胁下游居民的人身安全,如果发生突发性的滑坡、地震等灾害,农田水利工程将会出现严重的绝地现象。除此之外,工程建设中还有许多细枝末节的问题未被解决。例如,不具备科学性的工程规划设计使得农田水利工程的运转成本投入增多,造成不必要的电力、水力资源浪费等等[4]。以上问题均是由于农田水利工程不具备合理性、科学性的工程规划设计,我国工程建设部门需高度重视,采取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对现状进行改进。
2.3节水灌溉技术落后
目前,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许多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均不具备专业水平的技能,这也是节水灌溉技术无法有效开展的重要原因。然而,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及科技的进步,许多与农业生产相关的技术技能也在逐渐发展,除了国内的农业生产技术以外,许多国外的专业的农业生产技能也逐渐被引入国内的农业生产领域。但是,由于从事农业生产的工作者所掌握和应用的节水灌溉技术落后,所以农业生产领域的生产成效不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大幅度降低。由此可见,节水灌溉技术也是关乎农田水利工程能否正常稳定开展的重要因素,若节水灌溉技术运用得当,能够有效地提升水能资源的利用率。但是实际情况是,无论是滴灌技术还是喷灌技术,在农田水利工程中的使用率都很低,节水灌溉技术很难得到有效的传播和应用,从而导致农田水利工程的水资源无法正常、高效运转,造成严重的水资源浪费[5]。
3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的依据原则
科学、标准的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依据的基本准则包含动态性准则、安全性准则、全面合理准则以及实际情况准则,需结合实际施工现场的路况及地形综合考量,做到规范、合理的全方位规划设计,从而深度挖掘农田水利供水资源,保障农田水利工程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6-7]。在绘制农田水利工程图稿早期,需安排专业的施工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全方位地掌握实际施工现场的路况及地形,并分析其地貌及地质的综合影响因素及特征,从而针对性、全方位地进行工程规划设计。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农田水利工程需借助落差的自然条件优势,将电力和水力实现合理的连接,以便在农田水利工程体系创建的初期能充分利用地下水和地表水资源。同时,应尽可能地避开危险的施工地段,在农田水利工程规划初期,需全面考量路段的地形及路况,规避一切河流、水域,充分保障农田水利工程地形的优良、稳定。对于渗水性较强的地质区域,需采取科学的排洪排水设备合理地进行规避。诚然,农田水利工程设计并非永久不变的,农田水利工程设计应将农田生态和社会经济相结合,在其不断发展和演变的过程中,需要适时地进行优化调整,需全方位地考量其稳定性、协调性和保护性,确保农田水利工程在优良的状态下保持正常、稳定运转[8]。
4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的改善对策
4.1加大施工前的实地考察力度
农田水利工程前期的勘测工作是整个工程建设的核心环节,相关规划设计人员需充分地进行实地考察,并获取多方面的数据信息进行考量评估,方可进行下一步的规划设计[9]。然而,当下有很多的农田水利工程忽视前期勘察的重要性,导致在规划设计环节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均是由于前期勘察工作未严格落实到位,导致农田水利工程缺乏可行性的参考依据,从而严重影响农田水利工程的顺利建设。因此,为了更好地达成高质量建设农田水利工程的目标,在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开展前期应全面地进行实地勘察工作,其中包含地质、水文、土壤环境、地貌等等,这些都是至关重要的。此外,项目地周边的生态环境也是勘察的侧重点,应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破坏。以前期的实地勘察数据为参考依据,设计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的实施方案,符合原有的规划设计目标,充分提升水资源的利用率,尽可能地为农业生产提供稳定、充足的水源供应,从而使得农田水利工程项目保持可持续的正常运转[10]。
4.2科学分析农田水利灌溉规划设计
在农田水利工程前期勘察工作完成之后,便可进行规划设计,这是一项具有很强技术性的重要环节。在规划设计方案的过程中,相关设计工作者需多方面、多层次地进行考虑,以当地农业发展状况、内部产业结构、自然条件为切入点,合理、科学地规划设计方案,做到布局合理,致力于打造高质量、高覆盖的农田水利工程式农田。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关系着农业经济的发展水平及民生,以惠民为总方针,确保规划设计科学、合理、安全、高效。农田水利工程的规划设计需遵循一定的设计标准,农田水利工程以农田浇灌为主,其水利灌溉标准会随着季节、河流径流量及农作物种类的变化而变化,所以,农田水利工程的浇灌量不能以常规经验而定,需结合当地农田浇灌水源、实际水利设施状况、当地的经济条件等决定。从当下的农田水利工程来看,相关水利部门主要依据灌溉及抗旱天数来规划设计农田水利灌溉标准。其中,抗旱天数是指正常灌溉供水条件下,降雨较少或者连续无雨的情况,可满足农作物用水需求的天数。假如灌溉设施中水的存储量能够供给满足80天连续无雨天气下的农业生产,则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的标准即是80天。农田水利灌溉规划设计有其保证率,是指灌溉用水量在多年期间能得到保证的概率,以正常灌溉供水的年数占总年数的百分比表示。占比百分数为农田水利灌溉规划设计的保证率,用“P”表示,水源供给用水量的年份为m年,总年数是n,那么,灌溉保证率公式为P=m100%n1×+。具体的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标准根据当地的地质水文、农作物情况而定。
4.3强化农田水利工程的监管力度
一直以来,农田水利工程就是一项规模庞大、结构复杂的工程项目,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存在一定难度,为了确保施工项目的顺利开展,需要在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初期绘制样稿并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方案。绘制样稿是农田水利工程顺利施工的参考依据,为农田水利工程的科学性、合理性提供充足的保障。水利工程建设结合绘制样稿,制定规划设计方案,需要全方位地实地勘察地形及路况,多维度地考量及审核,具体施工设计单位可以借助设计软件对其科学性、合理性进行验证,及时发现设计规划中的问题并加以改进,为接下来进一步的农田水利工程施工奠定良好的基础[11]。就农田水利工程而言,其施工的硬核指标是质量,工程建设的质量关系着农业的生产及经济发展水平,高质量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是实现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的重要因素,建筑施工人员需要以农田水利工程的质量为重要指标开展后续工作。在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还需要制定科学完善的规划方案,设计从业人员需要加强对农田水利工程的监管和维护工作。当农田水利工程开始正常运转之后,水利工程的维护工作也是必不可少的,需要创建专业的养护小组,实时监测农田水利工程的运转状态,使得农田水利工程持续保持高质量运转,从而有效地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以便更好地提升农业产量及农业经济水平[12-13]。
5结语
综上所述,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关系着我国农业经济和人们生活的质量及发展水平,具有极强的社会价值及经济价值[14]。因此,为了更好地推动我国农业稳定、长远发展,应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给予高度的重视,及时优化和改进建设过程中的细节问题,提升农田水资源的利用率[15],规划设计科学合理的农田水利工程方案,不断创新、优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技术,确保其在农田水利工程中的优势及最大化利用,从而促进我国农业经济稳健发展。
参考文献:
[1]张蓉,温勇.农田水利工程规划与灌溉措施探究[J].南方农业,2021,15(33):210-212.
[2]刘玲.水利工程规划设计与农田灌溉技术分析[J].四川农业科技,2021(11):87-88.
[3]章健.新时期农田水利工程灌溉规划设计分析[J].农业灾害研究,2021,11(9):168-169.
[4]黄永霞.徽州区农田水利规划之浅见[J].江淮水利科技,2021(4):35-36.
[5]刘原宏.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中的问题及策略分析[J].河北农机,2021(8):37-38.
[6]侍孝杰.农田水利工程灌溉规划设计[J].绿色环保建材,2021(5):161-162.
[7]张德儒.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在农田水利工程中的应用研究[J].南方农机,2021,52(15):78-79+88.
[8]王兴玉.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问题分析[J].农村实用技术,2021(5):146-147.
[9]蒋兴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探析[J].现代化农业,2021(4):29-30.
[10]王兴玉.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与灌溉技术[J].农村实用技术,2021(3):175-176.
[11]俞和鹏.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中的问题及策略分析[J].居舍,2021(3):100-101.
[12]吴玉权.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存在的问题与应对措施[J].农业科技与信息,2021(1):84-85.
[13]贺成吉.乡镇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以常州市武进区嘉泽镇为例[J].黑龙江科学,2021,12(18):134-135.
[14]贺雪峰,郭亮.农田水利的利益主体及其成本收益分析:以湖北省沙洋县农田水利调查为基础[J].管理世界,2010(7):86-97+187.
中华悠久的文明如同一块巨大的磁石,强烈地吸引着周边的众多国家和民族,其中当然也包括居于亚洲东北一隅的日本。日本被长期笼罩在中华文明的光环之下,中华文明成为它汲取智慧和养分的重要源泉。历史上日本人称中国为“心之故乡”。
日本对中华文明的吸收和融合是多方面的、长期的。汉字和汉文、儒学、佛教、律令制度和生产技术都是日本学习和借鉴的主要内容。中日文化交流有文字记载的历史,至少有两千多年。中国最早的地理名著《山海经》中已有“倭属燕”的记载,写于公元1世纪的《汉书·地理志》有中日交往的最早记载,公元3世纪的《三国志》更包含了日本列传,详细记述了日本列岛风俗人情和中日往来的史实。
3世纪末期,中国的儒学思想和佛教文化先后传入日本,对日本以后的发展起到了文化启蒙的重要作用。太宰春台说,“中华圣人之道行于我国,天下万事皆学中华,我国人始知礼仪,悟人伦之道,弃禽兽之行”。4世纪中叶,为了掠夺财富和扩张疆域,日本开始涉足朝鲜半岛,但多次出兵尝试均遭失败。这使日本朝廷认识到了自身的差距,从而更加坚定了通过吸收先进文明以壮大本国实力的决心。于是从公元4、5世纪之交的应神天皇时代开始,日本加紧了学习中华文化和引进物质文明成果的步伐。在此阶段,大量大陆移民在日本政府的招请下去到日本,使得中华文化得以广泛传播。无数事实证明,日本国家统治机构的完备、经济的发展、国力的增强,无不与这些大陆移民有密切关系。也正是在中华文明的巨大影响下,日本到公元4至5世纪渡过了野蛮阶段,进入了文明阶段。
公元589年,隋朝统一中国,结束了自东汉末年以来中国近4个世纪的分裂动乱,社会经济文化迅速发展。当时日本正值推古天皇在位(593年~629年),摄政的圣德太子励精图治,锐意改革,为了直接吸取中国的先进文化,他先后4次向中国直接派出“遣隋使”,充分显示了积极主动的态度和以人为师的诚意。日本也因此成为最早派人到中国留学的国家。
公元618年,随着唐朝灭隋,进入了鼎盛时期,迅速呈现出经济文化空前繁荣的景象,令东亚各国羡慕不已,对包括日本在内的亚洲各国都产生了巨大的吸引力。日本朝野上下对中华文明更加仰慕向往,出现全面学习模仿中国的热潮。据记载,公元630年~894年,在大约两个半世纪的时间里,日本共向唐朝派遣了十几次“遣唐使”,随行的还有众多留学生和留学僧。其次数之多、规模之大、时间之久、内容之丰富,可谓中日两国交流史上的空前盛举。为了更好地达到学习中国的目的,保证最大限度地完成使命,遣唐使团集中了当时日本外交、科技、艺术、宗教、军事等方面的优秀人才,每个成员都是经过严格选拔的饱学之士或有高超技艺者。他们把从大唐学得的先进文化和技术带回日本。多数人回国后都被委以重任,尽其所学,对日本的政治制度、法律、宗教、教育、文学、艺术、历法以及衣食风俗等各方面都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为推动日本社会的发展和促进中日友好交流做出了巨大贡献。
公元645年,日本孝德天皇重用从唐朝归来的留学生高向玄理、留学僧僧■、灵云、惠云等人,仿照中国唐朝的政治制度,在日本实行改革,史称“大化改新”。这是日本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革新之一。经过大化改新之后,日本确立了以唐朝三省六部制和郡县制为蓝本的中央官制和国、郡、县三级地方行政体系,以均田制为蓝本的“班田收授法”,以府兵制为蓝本的“防人制”军事体制和以唐律为蓝本的律令体系,形成了以天皇制为核心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体制。特别是此后颁布的《大宝律令》,在法律上肯定了大化改新的成果,被认为是日本史上趋于完备的一部成文法典,在以后的数百年间一直得以沿用。据考察,大化改新所颁布的律令中,与唐朝律令相同、相似的条文多达420余条。难怪日本学者桑原骘藏认为:“奈良至平安时期,吾国王朝时代之法律无论形式与精神上,皆依据唐律。”所谓“奈良至平安时期”,也就是公元8世纪至12世纪末期左右,大致相当于唐玄宗至南宋孝宗前后。
在众多的日本留学生中,吉备真备和阿倍仲麻吕堪称是最杰出的代表。吉备真备在唐留学17年,精研经史,博学多闻。734年他携带中国典籍1700多部归国,在太学教授中国律令和典章制度,深受日本圣武天皇的重视,官至右大臣。吉备真备最重要的历史功绩之一是利用汉字偏旁创造了日本表音文字——片假名,从此,日本有了自己的文字。
日本学者木宫泰彦在总结7至10世纪唐朝文化对日本文化发展的影响时所说:唐朝三百年间,由于学生、学问僧学来和带回的中国文化产物,不断给予日本新的启迪,中国前进,日本也前进。
1368年明朝建立后,从1401年第一艘“遣明船”出发赴明,到1547年最后一次为止,在近一个半世纪里,日本相继派出19次遣明使团。这些遣明使者主要由精通汉学的高僧担任。他们不仅完成了对明的朝贡任务,而且在两国的文化交流史上也留下了不少佳话。在此期间,大量汉文书籍被带回日本,给日本的汉文化发展注入了清新的刺激与活力。据说,崇尚“和敬清寂”之境界的日本茶道艺术就是在这时最终形成的。此外,明朝的印刷术、医学、礼仪、美术工艺、美食等等众多领域也都对日本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二、上下一致学西方
戊辰战争结束之时,日本可谓百废待兴。尽管一系列破除旧制度的改革都相继展开,使政府对于国家政权的掌控能力逐渐恢复,但日本如何实现强国梦想的问题,一时却难以回答。关键时刻,“求知识于世界,大振皇基”的誓文解决了人们心中的迷惑,学习西方迅速成为日本精英阶层的共识。
经过精心准备之后,1871年12月23日,以太政大臣岩仓具视为特命全权大使的日本使节团登上了美国公司的轮船,从横滨出发奔赴美国和欧洲。使节团成员共有48人,几乎涉及政府机构中的每个重要部门,其中包括了木户孝允、大久保利通、伊藤博文、山口尚芳这样的重量级人物。此外,随使节团出行的还有一支由近60人组成的留学生团队。临行前,明确规定了使节团出访的目的:一是交涉修改不平等条约;二是考察各国情况,学习治国经验和各种优长。
岩仓使节团先后访问了美、英、法、比、荷、奥、德、俄、丹、意、瑞士、瑞典等12个国家,历时22个月。每到一国,团员们都本着认真学习的态度,对该国的情况进行细致的研究,并把搜集的信息和心得感受通过书信及时发回国内。岩仓使节团的规模之大,周期之长,考察之详细的确世所罕见。使节团回国之后,根据他们的日记、书信和整理的资料,编辑了长达100卷、共2110页的《美欧回览实记》,于1878年出版发行,在日本民众中起到了很好的介绍和宣传作用。提出了“文明开化”、“殖产兴业”、“富国强兵”三大政策,作为指导国家建设的总方针。
1、文明开化
所谓文明开化,也就是提高国民的知识水平,按照当时的理解就是要以西方为师,在教育、思想、观念甚至生活习惯等方面进行全面彻底的变革。事实证明,这的确是明治政府最具战略眼光的决策之一。
日本历来重视对先进文化的学习和引进,这一点在中日两国古代的交往史上有深刻的体现。到了近代,儒学地位不断降低,使得日本逐渐加强了对洋学的引进。对日本影响较早的洋学主要是“兰学”,即以荷兰语为媒介的西方近代文化。因其主要涉及自然科学和实用科学,适应了当时日本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兰学”受到人们的重视,“兰学”书籍大量流入了日本。通过“兰学”,日本人的视野日趋转向了西方,大规模地吸收先进的西方文化,开始了近代化的历程。可以说,明治时代日本掀起全面学习西方的热潮本身就是文明开化的重要表现。
要文明开化,首先就要抓好教育。明治时代日本的迅速崛起,离不开近代日本教育改革的成功。早在幕府末年,日本的教育就已具有一定的普及程度,那时已经有专门以平民百姓为传授对象的“教谕所”、“寺子屋”,甚至还有教授洋学的学校。这些都为明治教育改革打下了基础。
1871年7月,明治政府设立文部省,全面推行国家的教育改革,参照欧洲国家的教育体制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近代教育体系:重点实施中小学义务教育,还大力兴办中等教育、师范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同时也非常注重高等教育,到1918年,日本全国共有大学和专门技术院校118所;改变以儒学为主的教育内容和传统的教育理念,重视普及具有实用性的先进的科技知识,强调学问为立身之本,在《关于奖励学业的告谕》中明确批判了认为“学问系士人以上之事,至于农工商以及妇女则置之度外,不知学问为何物”和“士人以上之少数学者,动辄谓为国而学,不知其为立身之基”的错误观点,大力提倡“邑无不学之户,家无不学之人”。通过教育改革,完成了从“士人教育”向“国民教育”的重大转变。对出国留学制度也进行了多次调整,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日本近代化发展培养了急需的优秀人才。明治初期,政府还不惜重金聘请外籍教授,弥补本国教育资源的不足。1877年东京大学初建时,39名教授中有外籍教授27名。当时东京大学的经费占文部省总经费的40.9%,而外籍教授的工资就占了其中1/3左右,有的外籍教授工资甚至远远超过政府大臣的薪金。日本政府对于教育和人才的渴求程度由此可见一斑。
日本近代教育改革的成功,是与明治政府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分不开的。据统计,明治维新所颁布的各种法令中,内容有关教育的数量最多。更重要的是,这种尊重知识、重视教育的良好风气得到了发扬,到1910年,小学教育经费已占地方政府预算的40%,明治末年,全国教育经费已占至国民收入的3%。日本于1872年开始实行义务教育制,比许多先进国家还要早。最初普及义务教育的时候,一些地方政府甚至动用警察督促家长送儿童上学。这也从一个侧面体现了国家对于教育的重视。经过35年的不懈努力,日本实现了6年义务教育制。1908年,日本小学的入学率已达到97.8%。
文明开化之风也带动了日本近代新闻出版业的蓬勃发展,各类报纸、杂志层出不穷。现在依然畅销的《读卖新闻》、《朝日新闻》等报纸都是在这时创刊的。1897年,日本发行的报纸杂志共计已达745种,1912年上升到2227种。这不仅有利于推动日本国民整体文化水平的提高,同时也促进了信息、通讯和交通事业的迅速发展。
2、殖产兴业
如果说贯彻“文明开化”的方针主要从精神层面推动了日本的进步,那么“殖产兴业”则更多地是从物质层面使日本的实力得到了加强。为了推行殖产兴业的政策,明治政府设立了内务部,全面统领经济建设。将原属大藏省负责的资金筹措和调配,工部省主导的铁路、矿山和机械加工业,以及司法省的安保等机构划归内务省,在强大领导班子指挥下,日本的殖产兴业政策克服重重困难,得以顺利进行。
为了在资金有限的条件下发展经济,他们以传统产业为基础,以农牧业、轻工业和海运为中心,推行经济建设,调整殖产兴业政策开始前以发展重工业为主的模式,同时加大对民间资本投资的鼓励和支持,大力扶持私营企业发展。1875年~1880年期间,政府为私营企业提供补助资金5000万日元,而同期平均每年的正常财政支出仅为6000万日元,足见政府扶持私营企业的决心和力度之大。
对于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先进技术、设备和人才问题,明治政府施行了“拿来主义”的做法,通过从欧美先进国家引进技术、设备、聘请专家和派出留学人员,迅速提高了本国的工农业生产水平。改革初期,日本聘请外国专家、技师和技工,最多时达400多人,其中尤以工部省最多。1880年起,随着归国留学生和本国的高等学校毕业生的日益增多,日本遂逐年减少了外国专家的数量。总的来看,日本在其发展过程中贯彻的方针主要是利用外国专利和技术来进行模仿性生产,而不是依靠自己的力量来研发全新的科技产品。这种廉价的应用外国智力的方针,显然比直接引进外国的资金进行生产有效得多。直到今天,日本依然是一个技术方面的进口大国。
在国家的干预和扶持下,日本的私营经济蓬勃发展,涌现出一批像三井、三菱这样的大型企业。它们凭借着同政府建立的亲密关系,逐渐发展成财阀、政阀,成为推动日本垄断资本主义发展的主要力量,在日本发动对外侵略的过程中也起到了巨大作用。殖产兴业政策的实施,使日本经济迅速发展。19世纪90年代中期,日本首先实现了轻工业的工业化。到时,日本已经以资本主义工业国的面貌在大清王朝的面前亮相。
3、富国强兵
富国强兵其实是每一个国家和民族梦寐以求的目标,明治时代的日本也是如此。在文明开化、殖产兴业、富国强兵三项治国纲领中,富国强兵被确定为建国的总目标,其他两项政策都围绕实现这一目标而展开,这也更加凸显出其重要地位。日本史学家藤原彰认为,明治初年的富国强兵政策,以创建中央军队、扶持军事工业为开端,从整顿户籍、义务教育制度、强化警察网、充实官僚机构来看,其中无一不是以建设强大的军事国家为目的的。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军队建设成为当时日本压倒一切的任务。
提高军人素质也是造就强军的重要内容。日本广泛借鉴欧美强国的做法,建立了各种专业军校,并聘请外籍教官负责训练,为军队培养了大量的专门人才,带动了日本军人素质的整体跃升。在日本官方看来,效忠天皇也是日本军人必备的素质。因此,日本的新式军队称为“皇军”,意为天皇的军队。
以强大的军事力量为后盾,通过掠夺他国财富,实现本国的富强,这是近代多数西方列强崛起的“成功经验”。以西方为师的日本对此心领神会。随着日本军事实力的日益增强,明治政府逐渐把罪恶的魔爪伸向周边邻国,开始了侵略扩张的“富国之路”。
构建和谐社会与经济法的关系
法都有其自身的价值,经济法也不例外。关于经济法的价值众说纷纭,概括起来不外乎三种:“效率说”、“公平说”与“效益优先,兼顾公平说”。“效率说”认为经济法应以社会本位为原则,将个体的个别行为放在整个经济运行和效率中考察和评价,从而保证整个社会经济的总体利益和需要去分配权利义务,构筑行为模式。市场经济所关心的首先是自己的效益问题而并非是秩序问题,这是任何社会的市场所具有的共性。①
经济法的根本价值就是实现对社会经济运行总体利益和效益的保护。而“公平说”认为经济法应以社会公平作为其主导价值,社会公平应涵盖的内容包括竞争公平、分配公平以及根据不同主体具体情况对权利义务作体现差别的分配。笔者认为此两种价值论都很正确,只是各自的立足角度不同。“效益优先,兼顾公平说”认为这符合我国当前的社会主义的分配制度。那么在现阶段的经济条件下,我们的经济法价值是什么呢?笔者赞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学说。只有在效率优先的条件下,才能充分调动经济行为主体的主动性。任何社会的经济行为主体,由于自己的主观,如智力、文化、环境等因素而存在差别,这些差别是不可划等号的。因此,在这种前提下谈公平是不合实际的。我们就用经济法的理念去规制这种“不公平”理象,即二次分配讲“公平”,如通过宏观调控法对收入进行调控,减小贫困差距。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做到各经济行为主体利益的平衡与协调,使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在理性的框架行为。因此,国家“有形之手”应在经济法的界线下行为,使国家滥用权力,损害个体利益的国家“干预”经济行为受到制约,从而使个人利益、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得到统一。
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是以“经济人”的身份参加的。追求利益最大化是人的本性,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物质是人的第一性。没有物质,经济行为主体就失去生存的基础。在一个生存权都没有保障的条件下去谈实现公平是不现实的。在现阶段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各种体制、制度尚不健全。因此这就需要相应的经济法律、法规去规制市场主体的行为,使其经济行为在既定的柜架下行为,从而体现和谐的理念。和谐主要体现在利益分配上的平衡。人们要生活就得有相当的物质基础。而人们所需的物质利益源于社会的市场供求及占有。由于人具有趋利避害的本性,因社会资源的稀缺性以及市场主体的“经济人”特性,每个经济行为人却希望获得利益最大化,并且趋于这种利益而为,这时就以另一个利益减少为代价。从经济法调整市场管理关系、宏观调控关系和社会保障关系,是充满活力的企业得到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保障整个国民经济充满活力。②经济法追求一种经济和谐。即在充分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国家这只“有形之手”对市场缺陷,进行宏观性的调控,排除社会经济运行的阻碍,最终实现促进社会经济协调、稳定、发展的目标。和谐理念贯穿于所有的经济法之中的制订、执行、解释、司法。在西方国家,在宏观调控方面,如美国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主要通过货币和财政政策两大杠杆来实现,这种调节方法通过改变外部市场信号和经济环境来间接引导企业的经济活动,使市场和谐运行。另有,1967年联邦德国通过的《经济稳定与增长促进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了经济政策的总方针是通过各种财政措施,以达到总体经济平衡,促进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
经济法对经济行为主体的行为也起到引导经济和谐发展的重要作用。如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平法等,这些法律对进入市场的经济行为主体进行规制,使其在规则下实现自己的利益,达到经济稳定、快速、健康发展,从而实现和谐的目的。经济法以“社会本位”为宗旨,参与体现国家意志的协调和规制市场主体运行的法律制度。其目的是要在达到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上,使国民经济的总体得到快速、健康、稳定发展。它与和谐社会要求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是统一的。经济法从产生之日起,肩负着从社会本位出发,追求“社会整体利益”的责任。③经济法使经济主体行为规范化、市场竞争自由化、经济运转稳定高速化,从而实现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社会经济公平和正义,达到社会经济和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完善的过程,实质上是经济法制化的过程。④
经济法在目前社会中的现状分析
经济法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定许多经济法律及法规,地方为了这些经济法律、法规的实施也制定了相应的配套实施细则。这些无疑对我国经济健康、快速、稳定发展起到巨大作用。但是我们同时也看到经济法在运行中的不足之处。
(一)一些领导经济法治意识不强
意识是人们对某种事物的主观认识。经济法治意识就是人们对经济法治的主观认识及态度。我们改革开放进行了30多年,我们的经济得到了飞速发展,但现实社会正处于一个转型时期,一方面是经济的高速发展,另一方面是一些随改革开放而来矛盾凸显。一些地方领导法治意识不强,在处理经济发展问题上人治化,去追求“稳定”与“发展”而忽视法治。笔者在曾工作过的地方,亲见过个别地方领导为了招商引资而去践踏法律的行为。在他们眼里只有搞经济就可以忽视法治,殊不知任何经济都必须在法治的轨道上行进,否则将会越轨。一些地方领导经济法治意识不强,在处理地方经济发展问题上,没有长远的经济眼光,在他们看来,只要在其任期内有稳定经济增长指数即可,一旦任职期满就拍拍屁股“走人”,只要不出大乱子就安全。法治是目前人类用于治理的最佳方略。一个地方发展经济要求地方领导具备一定的经济法治理念,才能使地方经济快速、健康、稳定发展。从而从根本上带给每个公民福祉,实现社会的和谐。
(二)市场运行缺乏法治理念
市场经济必须在法治的轨道上行进。由于我们的法治传统意识不强,一些市场经济行为主体忽视法律,以实现自己利益最大化而去损害别人的利益。市场经济的运行必须在市场经济的经济法下进行,才能给每个经济活动主体带来真正的利益,才有经济的公平、正义、,才能保证我们市场经济的健康、快速、稳定的发展。法制精神与市场经济有着表里一致的和谐关系。⑤
(三)制定经济法的杂、乱、慢等现象,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经济的发展
经济运转必在一定的法律轨道上进行。一些地方经济法出现杂、乱、慢等现象。如地方上制定的经济法规,出现过多,且它们相互之间存在无条理性、相互渗透、相互矛盾的现象。地方经济法规之间应是平行关系,不存矛盾与冲突问题。可是在制定时,各相关部门为了揽权,拼命为自己寻找权力空间,以至于出现法规冲突,导致市场主体无所适从。另一方面,地方一些部门未能看到自己的地方资源优势去制定相应的制度发展经济。如拥有旅游、生态资源优势的省未能依据自己的旅游、生态资源制定促进地方经济的法规。在现代经济条件下,经济的运行必由法律去保障它,只有结合地方优势,快速制定相应的法律、规章、制度才能保证经济发展。只有经济发展才能给人们带有利益,在具备利益之基础上,国家采取相应的经济宏观调控,才能使每个生存者得到应有的部分,保障其生存,才能有和谐的基础。因此,经济法治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有着重大的意义,离开经济法治谈和谐等同空话。
(四)经济司法、执法不乐观
任何部门法的司法现象都会影响人们的法治意识。司法对于维护法治举足轻重,尤其是当涉及到有关公民权利的诉讼时,司法裁决结果会直接导致公民的权利能否得到保障。⑥目前,经济法的司法现象也不令人乐观。经济法有较强的行政性,它需要国家相关经济职能部门实施一定的经济职权,这就出现一些经济行政部门实施职能时不尽其职或滥用经济职权,给相对人造成损害。目前,我国的行政部门的“问责制”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因此,出现一些违法犯罪现象。有的在经济职权上“寻租”从而出现腐败现象。一个普遍的现象是地方保护主义,地方领导为了地方经济“发展”,从而对地方市场活动主体予以特别保护,打击外来经济活动主体。这种地方保护主义从市场角度阻碍地方经济主体的健康成长,使地方经济主体长期处于襁褓之中,不经风雨,最终夭折于市场竞争风暴。再一个方面是,司法活动中司法判决不公。追究原因之一是因为其部分法官经济法律审判水平不高,对其经济现象缺乏充分认识。司法要求法官对现代生活方方面面有所认识才能正确审判,才能矫正社会。法治的意思并不是说法律本身能统治、能维护社会秩序,而是说社会上人和人的关系是根据法律来维持的。法律还得靠权力来支持,还得靠人来执行:法治其实是“人依法而治”,并非没有人的因素。⑦经济法的司法现象能给予市场活动主体信心。任何经济发展的不公平,不正义的现象在经济法的司法活动中均应该得到体现和保护,经济法才能得到人们的信抑,经济和谐、社会和谐才能构建。因此,经济不和谐现象均应在经济司法中得到矫正,才能从根本上达到经济的和谐,实现物质利益的和谐,最终实现社会和谐。
构建和谐社会对经济法的要求
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法,特别是经济法。经济法注重维护社会经济总体效益,兼顾社会各方面经济利益公平,这就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少的必要手段。
(一)和谐社会的构建需经济法对纯粹“经济人”予以规制
人性趋向于追求利益最大化。在西方人的眼里,人性是“恶”的。因此,经济行为主体从事经济活动在自己利益趋动下,可能会损害他人、集体或国家、社会的利益,这就须经济法去进行引导和规制其行为,使其向正常方向发展。
(二)和谐社会要求经济法的宏调平衡协调功能启动,从而达到社会财富分配公平,进而实现整体和谐
经济法有其显著的功能,就是平衡协调,经济法的立法和执法从整个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社会整体利益出发,来调整经济关系,协调经济利益关系,以促进、引导和规制社会整体目标与个人目标的统一。这一平衡协调发展的理念贯穿于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过程中,它通过完善市场体制,深化改革,使资源配置得到充分优化,同时通过宏观调控维护社会公平,防止两极分化,使不同地区、不同人群,通过财政、税收、信贷、金融、市场规制等经济法的手段达到某种公平,从而实现和谐的目的。
(三)和谐社会要求经济法快速回应社会、关注社会,因地制宜制定相关经济法律法规
法制是一种实践的事业,而不是一种冥想的事业,它所要关注的是社会和需要。⑧目前,经济法制表现出杂、乱现象,相关的经济法制相互予盾,且不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要求。一些地方尚无经济法实施的相关配套细则,使法律的地域差异矛盾凸现。因此,地方经济职能部门,地方相关行政部门及地方立法机关应立足本地的经济发展需要和地方经济优势,依据法律程序快速制定相关经济法规,以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并及时清理地方相互冲突、矛盾的经济法规,使经济发展具有可操作性,做到有法可依。社会的需要和社会的意见常常是或多或少走在“法律的前面的”。⑨经济和谐发展离不开相应的经济法律制度,经济法律制度是实现和谐社会必备条件。
(四)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强化经济法制的问责制度和审计制度
经济法在目前社会转型中尚未完善,另外因为经济法制的本身政策性,一些经济制度体现于政策中。这些政策中大多无明确性可操作性的违规问责任制。一些地方领导滥用国家之权、钱,建立所谓富民经济项目。他们对国家之钱的项目缺乏可预见性、长远性的认识,只抓形象工程,忽视国家之钱怎样用、如何用、是否有效益等。究其原因是目前我国尚无相关经济法制问责制去规范其地方领导及行政部门的经济作为。这就需要经济法制建立并加强相关经济问责制和审计制度,使国家的钱运用起来安全,保证国家财政资金收支的安全化、规范化、有效化,使社会经济活动、经济秩序有章可循。只有这样的经济法制问责制度和审计制度才能保证地方经济快速健康、稳定发展,从而实现社会和谐。
【关键词】期货市场 信息披露 投资主体 商品期权
我国期货市场从孕育、试点,到清理、整顿,再到规范、发展,走过了一段不平凡的探索过程。20世纪80年代末的价格体制改革直接催生了我国期货市场的萌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特别是加入WTO后我国与世界经济的不断融合,都为我国期货市场的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和发展机遇。与此同时,我国经济总量的不断增加,企业对风险管理和个人对财富管理需求的不断增强,我国期货市场得以在一片广阔的空间不断发展。进入21世纪以来,在“稳步发展期货市场”总方针的指引下,中国证监会采取了一系列促进期货市场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使得期货市场服务于国民经济的能力显著增强,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实体经济的融合度不断提高。但是,与国际发达期货市场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相比,我国商品期货市场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如期货品种较少,结构不合理;没有商品期权市场;投资者结构不尽合理等等。为了进一步发展我国商品期货市场,本文结合有关理论,联系我国实际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一、加强信息披露
信息被迅速、充分反映的前提就是公众(至少是市场参与者)能及时、准确的获得有关信息。如果存在信息高度不对称,再加上市场参与者的有限理性,那么市场就很难对信息进行充分反映,市场形成过度反应(反应不足)或被市场操纵者利用形成错误定价就在所难免。我国期货市场的信息披露至少存在以下问题:信息披露主体不够广泛;信息披露范围有限;信息披露不规范;信息披露凌乱混杂。鉴于以上现状,建立合理、规范的信息披露机制,减少信息获取不全或不公正对于提高我国商品期货市场的信息效率是必须的。笔者建议我国可以由监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组织建立专门的期货市场信息搜集、整理、披露机构。由此可以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专门机构应该只对期货市场的动态信息的收集、整理,并通过互联网将信息无偿披露,不应对信息进行主观评价。
二、加强投资者教育
投资者理性是市场信息效率高的又一保障。一旦市场的非理性投资者占到上风,那么信息就不能被正确的反映,从而使得期货价格长期偏离其“内在价值”。另外,非理性的投资者也容易被市场操纵者所利用,成为非理性定价的助推者。
期货投资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对投资者的素质有很高的要求,投资者不但要具备深厚的期货知识,而且对期货商品也要有很深入的了解,同时,投资者还需要掌握一定的经济、金融和贸易知识,熟悉国内外金融市场以及行业发展情况。缺乏理性和相关知识的投资者不但会投资亏损,而且还会给市场带来冲击。现实条件下,投资者理性主要表现为对期货投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有比较正确的投资计划并能严格按照计划行事、对期货市场行情有比较准确的判断等方面。时下,交易所和部分期货经纪公司已经通过讲座、互联网等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培训,应该继续坚持和推广。
三、培育多元化的投资主体
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并非单指投资者越多越好,还指期货投资者的类型应该广泛而且分布比较均匀。期货市场的投资者包括套期保值者、投机者和套利者。只有这三类投资者都在期货市场中都占到相应的比例、并发挥应有的作用,期货市场的信息效率才会较高。就目前的状况而言,我国商品期货市场的投资主体结构不尽合理。主要表现为:一是散户多,机构投资者少。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统计,截至2007年底,我国个人开户数达到92万个,而法人开户数只有3.17万个;三大交易所的投资者成交量中个人投资者交易量所占比重均超过84%。二是投机者多,套期保值者和套利者少。投机者过多的市场容易滋生“赌徒”,使得商品期货市场成为一个赌博场,非理性因素会更加明显。 鉴于以上情况,应优化我国商品期货市场的投资主体结构,培养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具体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1、鼓励工商企业进入期货市场开展套期保值交易
工商企业的参与一是可以增加机构投资者的数量,二是可以降低我国期货市场的投机成分。另外,工商企业参与期货市场也能增强自身的风险规避和风险管理能力。在发达国家的涉农领域,农场主、农民合作社、粮商、储运公司以及粮食加工企业都广泛地参与期货市场,政府也为各粮食经营主体利用期货市场规避风险创造方便、有利的环境条件。我国现阶段可以采用一些降低保证金、降低佣金等优惠政策来吸引工商企业参与期货市场交易。
2、培养机构投资者
借鉴股票投资基金的方法,我国可以设立期货投资基金。期货基金的引入能有效吸引其他客户的投资资金,拓展资金流人渠道,增加期货市场流动性。并且可以改变机构投资者过少,容易纵者控制市场的现状。但是要注意设立期货基金随之带来的相关风险,比如说基金合谋共同操纵市场等。
3、引进国外投资机构
国外投资机构有相对先进的投资理念、相对丰富的投资经验,在维护我国金融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有计划、有步骤的加以引进。目前,我国已经批准了6家内地期货公司在香港设立机构从事期货业务,为我国期货市场引入外资。但是应该提醒的是,在引进国外投资机构时,应对其资信水平、资金实力等加以详细考察,以防止不合格的国外投资机构对我国期货市场进行恶意炒作,造成新的市场动荡。
四、建立高效的市场稳定机制
对于我国期货市场而言,现阶段市场稳定机制的重点放在了防控市场操纵上。我国期货市场的监管体系主要分为三个层次,一是政府监管,具体由证监会负责执行;二是行业监管,具体由中国期货业协会负责执行;三是交易所和交易会员自律监管。在经过一系列风险事件的洗礼和反思后,通过各方的努力,现在的监管机制与早期的相比,有了明显的进步,不仅重新修订了保证金制度、涨跌停板制度、交割制度等基本制度的内容,而且针对我国新生期货市场的特点,采用了客户编码制度、大户报告制度、头寸限制制度等。这些措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市场操纵风险,形成了一定的期货价格稳定机制。但是我们应该注意,以上措施在减小操纵风险的同时,也可能有损于期货市场的效率。按照微观市场结构理论的研究结论,减少交易摩擦,降低交易成本是提高信息反映速度,优化定价效率的主要因素。过于严厉的监管措施,如果过大的影响了市场流动性,造成市场萎缩,那将是得不偿失。
另外,区别正常价格波动风险和非正常价格波动风险,有针对性地加强风险监管也是必须的。正常的价格波动风险是指由影响价格的各种因素作用而引致的价格波动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例如农业气候变化、种植面积、需求状况、经济政策等原因导致农产品价格变动,战争、欧佩克的减产等因素变动导致石油价格上升,都是正常的风险。非正常价格风险是指受非系统性不正常因素造成的价格风险。如交易所朝令夕改导致的价格变动、市场操纵而导致价格变动等等,都不是系统性风险,是外生变量强加于市场价格形成过程中的东西。
五、逐步增加期货市场品种
对于任何一种金融市场而言,只有少数几种金融商品可供交易,投资者选择的余地很小,市场不可能产生效率。当然,如果脱离市场条件人为推出过多的金融商品,而金融监管又不能相应跟上,也可能因出现混乱而导致市场的低效率、特别是在金融市场的原始发展阶段。在通常情况下,在市场能够提供足以使各类投资者均可找到自己满意的效率组合的情况下,市场的效率无疑是高的。同时,在高效率的金融市场上,众多参与者的竞争还会不断创造出可供交易的且具有吸引力的新品种,而新品种的推出又为市场的发展创造着动力;因此,金融市场上金融工具的创新能力亦从一个侧面反映着该市场金融效率的高低。
我国商品期货市场三大期货交易所目前共有上市品种17种,期货品种相对国外发达市场显得较少。主要表现为: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宗商品期货品种还没有开发上市。比如说原油、牲畜、大米、钢材等。这一方面使得投资者可以选择的投资组合较少,可能会损失市场效率;另一方面使得期货市场不能为宏观经济运行及物价走势提供先行指标,会影响有关宏观调控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另外,我国商品期货市场缺乏配套的期权市场。期货市场由于其杠杆作用,使得投资者可以用较少的资金进行交易获利丰厚。但是,高收益对应的必然是高风险。一些本想进入期货市场的投资者因为惧怕风险而被挡在门外。而期权市场则能以有限的可能损失锁定投资风险。商品期权的推出可以吸引更多的风险厌恶型投资者进入市场,提高流动性,从而提高商品期货市场的信息效率。因此,在保证期货市场稳定运行的基础上,抓住有利时机尽快推出一些重要大宗商品的期货和开展期货期权试点。
六、进一步完善现货市场
我国现货市场化程度欠佳和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影响了期货市场的效率和其功能的发挥。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直接干预现货市场价格
在改革初期我国的价格管制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从长期看,这与市场化经济改革的最终目标是背道而驰的,会制约我国经济今后的发展。例如国家对石油价格的管制,使得我国很大一部分商品的价格并非靠市场机制形成,扭曲了市场供求关系,从而期货市场反映出来的价格信号与实际价格产生脱离。另外每当国家政策出现变动之时总有少部分期货市场参与者利用信息优势在期货市场上获取超额收益,有损市场的公平、公正。
2、农产品流通体制不畅
目前,由于我国农村的经济水平相对落后,基础设施差,导致我国农产品不能合理高效的流通。主要表现为农村市场仓储设施简陋,尤其缺乏贮藏保鲜设施、农产品质量检测设施;农村中介组织的发展仍处于农民经纪人、专业协会等初级水平,龙头企业、各种合作社和农户紧密联结的高级中介组织形式的发展还相对不足;由于连接生产与市场之间的农产品流通组织化程度低,农民销售农产品的成本高、效率低。同时,由于流通力严重不足,一些农产品,特别是蔬菜、水果等产品因不能及时销售或冷藏而腐烂,造成大量经济损失。这些状况,严重影响了农产品的正常流通。对于我国商品期货市场增加一些生鲜期货品种(如:生猪等)制约极大。
综上所述,本文建议:一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国家应该选择适当的时机放开有关商品的价格管制。近期,关于放开我国成品油价格管制的有关政策研究正在进行。笔者相信,出于对我国经济长期发展的考虑,这一建议一定会被采纳。另外,在适当的时候我国应上市原油期货,为我国石油的定价提供高效率的信息平台。二是加快发展农村经济,完善农产品流通体制。农产品流通体制的完善将有助于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的效率提高,并能为增加新的农产品期货品种提供运行与发展的物质基础。
【参考文献】
[1] 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发展报告:2008[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
[2] Fama E. Efficient Capital Markets:A Review of Theory and Empirical Work[J].Journal of Finance,1970(25).
[3] 梁石等: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国期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探讨[J].海南金融,20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