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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 天津地铁
中图分类号:U231+.2 文献标识码:A
1引言
随着中国城镇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地铁作为一种安全、高效的现代交通工具,在各个城市迅速兴起。但由于其运营组织专业性强、技术装备复杂、客流量大、封闭运行等特点,一旦受到系统自身或环境影响时,极易发生重大事故,处置不当对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本文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05〕11号)、《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0号)、《天津市轨道交通管理规定》(2006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01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等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1][2][3][4],通过研究总结天津地铁运营生产现状,重点阐述了地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组织机构、危险性分析、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培训与演练等方面的研究与思考。
2组织机构
2.1组织体系
以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为原则,由公司主要领导组成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挥救援工作。其下设应急救援执行组,由各部门按相应职责及分工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如图 2-1。
结合地铁运营生产特点,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常设于控制中心,负责日常工作。当发生突发事件时,转交指挥权。
2.2人员构成
总 指 挥:运营公司总经理
副总指挥:运营公司副总经理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各部门经理
现场指挥:依次为现场负责人,业务主管、部门经理、副总指挥和总指挥。
应急抢险队伍分为三级:
一级:在岗人员(现场人员);
二级:兼职抢险队(各专业抢险队伍);
三级:支援抢险队(由各部门人员组成的支援现场救援的抢险队伍)。
3危险性分析
从“人、机、环、管”四大要素,针对地铁运营基础设施、技术设备、作业环境、现场管理及周边环境、气象条件、人口密度、社会环境等进行分析。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进行风险分析,制定专项预案。
本文针对地铁运营生产特点,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分析:
3.1火灾、爆炸
火灾、爆炸是地铁运营安全的重要突发事件。大量的电气设备、建筑装饰材料、乘客违章携带危险品、恐怖袭击、纵火等均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地铁火灾事故扑救困难,事故后果损失严重,容易造成较高的社会影响。
3.2大客流冲击
天气变化、地面交通堵塞或中断、交通管制、大型活动等可能诱发地铁车站大客流。一旦突发大客流冲击,造成乘客滞留车站,甚至造成踩踏、运营秩序混乱等。
3.3通信系统故障
设备老化、维护等原因造成通信设备故障,会引发运营局部中断、列车降级无安全防护运行,造成客伤、运营中断、运营秩序混乱等
3.4列车故障
地铁运营各设备系统技术密集,构成复杂,相互协调配合难度高,部分设备直接服务于乘客。在列车高速运行时,一旦发生故障,可能造成客伤、运营中断、运营秩序混乱等。
3.5电力系统故障
电力系统因发生短路、断线或保护、遥控等功能失效而导致电力设备本身或其他相关设备无法正常运行或危情发生的故障。可能导致电力系统降级运行、照明缺失或用电设备无法运行、运营局部中断、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6建筑设施损毁
运营正线上由于外部施工、建筑病害、车辆撞击、隧道施工质量、地质灾害等原因,会造成区间结构出现裂损、坍塌、道床起拱的等现象,此类事故发生概率较低,风险等级较大,会造成运营局部中断、列车冲突脱轨、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由于运营生产条件及其环境不断变化,所形成的危险性分析仍须不断更新。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目前地铁监测方式主要由设备监控、人员检查、数据分析三个方面[5]。
设备监控主要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列车自动超速防护系统、电力监控系统、综合监控系统、车载视频监控系统等构成。
人员检查主要由数据测量、安检、作业人员巡视、工作检查等构成。
数据分析主要由行车数据分析、设备故障分析、客流分析、气候分析等构成。
4.2预警行动
4.2.1突发事件预警级别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突发事件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分为I级(特别严重)、II级(严重)、III级(较重)和IV级(一般),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4.2.2突发事件预警范围
当发生以下可能预见的会影响地铁运营的重大事件时,需突发事件预警:
车辆、重要设备设施突发严重故障,影响正常使用;
地铁车站周边重大活动;
可预见的大客流冲击;
恶劣天气;
控制区内发生可能危及运营安全事件;
各工作点位认为有必要上报的预警事。
4.2.3预警信息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接到各类预警信息后,应立即向各应急救援执行组传达;各应急救援执行组接到预警信息后,依据各自职责分工,分析其发生、发展的等级、趋势和危害程度,向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提出相应的预警建议,做好急准备;信息组根据预警级别向社会公众相关信息。
4.3信息报告与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人员应迅速、准确、逐级上报至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依据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处置,如图5-1。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本文结合地铁行业应急处置特点,将四级突发事件进行了重新整理,见表5-1。
5.3响应程序
根据事故的大小和发展态势,明确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扩大应急等响应程序[6]。如图5-1。
5.4应急结束
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I级、II级突发事件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决定终止,III级、IV级突发事件由现场指挥决定终止。
应急终止的条件:事件现场处置完毕,导致次生、衍生事件隐患消除,满足运营条件后,经现场指挥确认后,现场应急结束。
6培训与演练
培训与演练是保证突发事件发生时,各级应急人员能够正确进行应急响应的重要保障。本文采用四级培训与演练管理制度,见表6-1。
7结语
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不断深入,城镇人口不断增加,随之带来各地地铁运营里程不断增长,地铁运营面临的内、外部风险日益上升。因此,制定切实可行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将有效的保障地铁运营安全,减低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参考文献]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05〕11号);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0号);
《天津市轨道交通管理规定》(2006年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01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编制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审批人 (签字):
施工单位:陕西麟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日 期: 2018年08月 10 日
目 录
一、方案适应范围……………………………………2
二、工程概况…………………………………………2
三、防汛工作坚持预防为主…………………………3
四、应急准备…………………………………………3
五、组织机构…………………………………………5
六、应急物资和人力准备……………………………6
七、应急保卫工作……………………………………7
八、值班制度…………………………………………7
九、保安措施…………………………………………8
十、应急预案的具体实施内容………………………8
十一、受影响区域的疏散机制………………………9
十二、事故报告及预案的评审………………………9
十三、应急预案的终止与善后工作…………………9
十四、保障措施………………………………………11
施工现场防汛预案
为了汛期防止洪水为害,保障拟建工程施工区域的安全工作。做好关于培训防汛人员;检查防洪工程设施,消除隐患;制定渡汛方案;备足防汛物料;建立健全洪水预报警报系统等方面的工作。在汛期工作包括:及时了解气象水文状况,预报水情,必要时下达警报;巡查和守护防洪工程,运用防洪系统各项措施,依据水情和工程状况以及防汛调度计划,控制调度洪水,遇有险情立即抢护;当发生超标准洪水时,请示上级同意后采取紧急措施以减小损失。为此,我项目部统一部署,为确保榆林市第二十六幼儿园施工现场安全渡汛,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一旦发生汛情,能够及时有序、科学地采取相应有效措施,迅速排除汛情造成的危险,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现场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榆林市第二十六幼儿园施工现场防汛方案。
一、方案适应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榆林市第二十六幼儿园区域内建筑施工现场防汛工作。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榆林市第二十六幼儿园,建设地点位于榆林市榆阳区西沙财政局家属区北侧、永安路南侧。结构形式:框架结构;抗震设防列度为6度;抗震分类:乙类;使用年限:50年;耐火等级:二级。建筑层数:地下一层,地上三层。总建筑面积:8414.14㎡,其中地下3233.58㎡,地上5180.56㎡。±0.000相对于绝对标高1075.200,室内外高差为0.15m。
三、防汛工作坚持预防为主
3.1、提前预防,能有效地减少甚至阻止汛期给建筑工地现场的材料、已建好的房屋结构以及附属设施(结构)和施工现场人员带来的危害。
3.2、应急培训
在汛期来临之前,按照应急预案的计划安排,组织施工现场各级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进行应急技能的学习和培训,适时组织应急技能的演练,讲解防洪基本知识。通过培训和演练,及时修正应急的不足和缺陷,逐步完善应急实施机制、培训演练内容和措施。
3.3、在现场显著位置(由技术组平时确定)配备适当的救生器具,如救生圈、安全绳等。
3.4、手机、对讲机等联系工具保持畅通。
3.5、自备发电机和照明专线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3.6、现场预备沙袋等物,利于堵水和引导水流方向。
3.7、汛期派专人对施工现场内的施工道路进行巡视,及时掌握其稳定性、渗漏水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以组织抢险处理。
四、应急准备
4.1 针对最近我国大部分城市极端灾害性天气频发的状况,平时要注意收看天气预报,并与当地及业主的水文、气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掌握准确、及时的水文和气象情况,对暴雨、洪水的袭击作出正确的分析、判断,提前做好各项防范准备。同时做好防风、防雷电准备。
4.2 为了确保该工程工期,应正确处理好施工、渡汛之间的关系。
4.3 排查治理工程隐患:平时要加强对现场尤其是深基坑的巡视、检查,不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逐个进行整改,并制定出具体的渡汛应急方案,落实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保证防汛检查不走过场、工程治理不留后患。
4.4 对临时搭建物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固紧,且人员应当避开临时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雷雨大风影响的室外物资材料。
4.5 接到所在地或应急指挥人员的有关紧急警报通知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全体人员应立即召开会议,并组织项目经理部作好抗灾准备工作,督促做好各项应急措施,同时加强巡逻检查;汛期派专人对施工现场内的施工道路进行巡视,及时掌握其稳定性、渗漏水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以组织抢险。配备好抢险器材和物资。
4.6 按防汛区域做好应急措施,使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和通讯畅通
4.7 做好危险品存放位置的标明工作,防止洪水将其搅乱、混杂、流失、造成事故,需要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4.8 当发生严重意外灾害事故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以求得援助和指导,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同时应组织全体抢险人员根据灾害事故情况的特点,实施有效的应急措施,争取短时间内,努力将损失、不利因素降至最小程度或消除。
4.9 如设备不能撤离到安全位置,应使设备处于动力关闭、加固和适当防护状态,防止设备造成不必要的损坏。
4.10 要注意保障现场必要的照明需要。
4.11 自身无能力救援和无能力控制事故进一步扩大时,应立即向当地上级主管部门求救;上级领导及有关人员到现场后,立即组成现场临时抢险指挥小组,研究现场救援方案的可行性,或另外确定更安全有效的救援方案,并实施救援。
4.12 宣传报道组对第一现场用拍照、摄像、书面记录等方法取证,并妥善保管有关物证。
五、组织机构成立
榆林市第二十六幼儿园建筑施工现场防汛应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职责:服从业主及监理防汛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和安排,负责施工现场防汛应急抢险救灾的指挥、部署、实施和督察;及时汇报抢险救灾情况,妥善解决、协调抢险救灾工作及善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施工现场经理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办公室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汛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具体负责建筑施工现场灾情报告,及时通知防汛应急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传达防汛应急领导小组关于防汛抢险救援的指示,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办公室下设应急抢险组、物资保障组、技术组。
5.1、应急抢险组:组长:李小林 成员:米利峰
具体负责根据专家技术组的技术建议和事故现场情况制定的防汛抢险救援方案,按照方案迅速组织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
5.2、物资保障组:组长:贺美丽 成员:张爱兵
具体负责落实防汛抢险抢险物资、器材和车辆到位的情况,并按照防汛应急领导小组要求,对防汛抢险力量进行统一调配,确保防汛抢险物资、车辆、器材及时赶赴防汛抢险现场。
施工现场防汛抢险应急队组成成分(人员、物资、器材、车辆配备要求)。
5.3、技术组:组长:李培祥 成员:曹宏伟
具体负责及时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制定防汛抢险救援方案,并提出建议,为防汛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具体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迅速展开对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协调120救护车将受伤人员转移到医院救治。
六、应急物资和人力准备
6.1 加强防汛队伍组建和防汛物资储备。汛期来临前需准备充足土工布、编织袋等防洪抢险物料,保证在遭遇特殊灾害天气时,有准备、有对策、有措施,确保度汛安全。准备大功率的水泵,做为暴雨后及渗水的基坑临时抽水。
6.2 现场管理人员提前制订施工现场应急物资的储备计划,按计划检查、监督、落实应急物资的储备数量,并建立挡案。
6.3 应急器材供应组负责定期检查、监督、落实过期应急物资资源的更新和达标状态。
6.4 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周边施工现场的应急物资资源,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应急救援补充。
6.5 定期收集和整理应急行动人力资源信息,建立档案并归档,为应急行动的启动,作好人力资源的数据储备。
6.6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及时赶赴现场,根据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及时提供后勤物资保障。
七、应急保卫工作
7.1 保卫组在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及时赶赴现场,协助组织事故现场的保卫工作,必要时负责组织场区外的居民疏散工作。
7.2 做好消防、医疗、交通管制、抢险救灾等各公共救援部门联系工作。
7.3 引导现场作业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对受伤人员进行营救至安全地带。
7.4 对场区内外进行有效的隔离工作和维护现场应急救援通道畅通的工作。
八、值班制度
成立巡逻小分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按照项目部统一安排设置24小时值班人员,密切观察汛情变化,并与后方分管领导保持通讯联系,在接近警戒水位时及时上报本单位的领导并逐级上报到有关部门和领导。
九、保安措施
9.1在发生水灾时,门卫应加强巡视,隔离安全地带,禁止闲杂人员围观,禁止一切人员进入危险区域,禁止市民进入施工现场。
9.2加强现场看护,未经现场负责人同意不得放入任何人员。
十、应急预案的具体实施内容
10.1汛情一旦发生:
(1)、立即停止施工
(2)、切断不必要的电源
(3)、转移施工现场不参与抢险的人员,清点人数,确保地下室等无滞留人员
10.2、所有人员都要尽可能密切保持联系
10.3物资保障组组全员到岗,指导、督促、现场做好抗涝工作,重点做好加固施工现场围墙和一些必要结构的加固和堵漏、搬运物资的有关协调工作;负责落实抗涝时工具和器材的调运组织工作。根据汛情严重程度和技术组制定的防汛抢险方案就地组织现场的施工工人员到防汛工具及器材堆放房运输防汛物资。
10.4技术组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制定防汛抢险救援方案,先观察洪水涌进的方向,如果洪水由拟建项目的南面涌流,则首先用编织袋装大沙堵住施工现场大门,同时由应急抢险组带领小部分人员快速检查并加固围墙。
若洪水涌向围墙,应急抢险则组织大部分人员检查加固围墙,用沙袋将配电房和箱变室围起来,堵住大小洞口,密切关注洪水流向,在项目入口处用砂袋堵住。
10.5当有洪水涌入施工现场时,应急抢险组在施工现场指定地点接通电源。如果所有电源被切断时,技术组选定地点,应急抢险组安好发电机,确保安全后开始发电,供应水泵排水。
10.6如果汛情发生在晚上,灯泡的接电地点和水泵接电地点相同,技术组和应急抢险组确需用的灯泡只数和线路所走路线,时刻互相提醒注意用电安全。
10.7从汛情开始发生起,医疗救护组必须在技术组和应急抢险组所指定的地点待命,及时救助溺水、外伤、触电等伤员,并联系和协助当地救援队伍进行救援工作自身无能力救援和无能力控制事故进一步扩大时,应立即向当地上级主管部门求救;根据事故情况报相应主管部门。
十一、受影响区域的疏散机制
在对施工场区周边情况的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应确立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疏散路线和方向,形成行之有效的疏散通道。应急状态时,由应急总指挥决定下达应急疏散令。
十二、事故报告及预案的评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写出《灾害情况分析报告》,并组织相关人员评审本应急救援预案的适应性,如发现该预案部分条款不适应时则对本预案予以修订。
十三、应急预案的终止与善后工作
13.1施工现场经过应急预案实施后,洪灾得到有效的控制、消除后,
所有现场人员均得到清点,确保未经许可不会进入事故现场,不再存在其他影响应急预案终止的因 素,相关人员已经全部撤离。由应急救援组长下达终止应急救援。应急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事故报告。
13.2对事故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做收集统计、归纳,形成文件,为进一步处理事故的工作提供资料。
13.3对应急预案在事故发生实施的全过程,认真科学地作出总结,完善预案中的不足和缺陷,为今后的预案建立、制订提供经验和完善和依据。
13.4该防洪度汛应急预案是一般的常规求援方法和措施,项目经理部特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编制该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洪灾事故,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十四、保障措施
14.1、办公室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汛情和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措施。检查指导各成员单位抢险队伍的演练工作,
确保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4.2、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灾机械和工具、物资等必须时刻保持良好的使用性能和状态。
14.3、各成员单位要定期对抢险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抢险演练,提高实战能力,确保一旦发生汛情,迅速组织抢险,保证高效、有序、及时,并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同时,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14.4、保证通信畅通,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成员单位责任人必须保持每天24小时畅通的通讯联系。通讯电话如有变化,要及时通知办公室。
14.5、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
值班电话:项目经理:李培霞 13629128882
技术负责:李培祥 18109127244
14.6、各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都必须无条件听从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的指令,服从统一指挥调度。对在抢险救灾过程中,擅离工作岗位,组织抢险工作不力,延误时机,造成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1.1编制目的
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以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电业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和《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1.3.1本预案适用于福建省应对和处理因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引起的对福建经济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活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1.3.2本预案用于规范在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下,各相关设区市、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1.3.3本预案中大面积停电是指:电力生产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或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区域电网、省电网或省内重要中心城市电网减供负荷而引起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1.4工作原则
1.4.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力安全管理,制定并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电力生产事故发生;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协调发电燃料供给,规范电力市场秩序,避免发生电力供应危机;开展大面积停电恢复控制研究,制订科学有效的电网恢复预案;开展停电救援和紧急处置演习,提高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理和应急救援综合处置能力,以及城市和公众对大面积停电的应对能力。
1.4.2统一指挥。在国家及省政府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通过应急指挥机构和电网调度机构,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社会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1.4.3分工负责。按照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事故应急处理体系。电网企业按照电网结构和调度管辖范围,制订和完善电网应急处理和恢复预案,保证电网尽快恢复供电。发电企业完善保厂用电措施,确保机组的启动能力和电厂自身安全。电力用户根据重要程度,自备必要的保安设施,避免在突然停电情况下发生次生灾害。省政府有关部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按各自职责,组织做好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1.4.4保证重点。在电网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电网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各种必要手段,防止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防止发生系统性崩溃和瓦解。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重要电厂厂用电源和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在供电恢复中,优先考虑对重点地区、重要城市、重要用户恢复供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1.4.5依靠科技。开展大电网理论和技术研究,采用新技术、新装备提高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水平;加强电网建设和改造,强化电网结构,提高电网安全运行水平;开展大面积停电恢复控制研究,统筹考虑电网恢复方案和恢复策略。
2组织机构
2.1省应急机构
2.1.1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电网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1.2省电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电网应急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办公室和日常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设在省经贸委,日常管理办公室设在福州电监办。
经贸、电力监管、发展改革、公安、财政、卫生、水利、林业、国土、安监、通信管理、交通、铁路等部门和电力企业按照省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协调机构、应急领导小组、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各自的职责配合做好大面积停电应急工作。
2.2设区市应急指挥机构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参照福建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订预案并成立相应的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电网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体系。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应将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及指挥机构设置情况,报省电网应急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日常管理办公室备案,并做好具体工作的衔接。
2.3电网企业(含电力调度机构)、发电企业、重要用户
2.3.1电网企业
有关电网企业应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制定和完善本企业的应急预案,加强电力物资的储备工作,并向本级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物资储备清单,接受省电网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按照本企业的应急预案做好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工作。
2.3.2电力调度机构
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地点设在各级电力调度机构,在各级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值班调度员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员,统一指挥调度处理管辖范围内的电网事故。
2.3.3发电企业
有关发电企业应设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制订和完善本企业的应急预案。加强电力物资的储备工作,并向所属设区市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物资储备清单,接受省电网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按照本企业的应急预案做好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工作。
2.3.4电力用户
制订和完善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事故发生后及时启动自备应急保安电源,做好本单位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确保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3事件分级
按照电网停电范围和事故严重程度,将大面积停电分为Ⅰ级停电事件、Ⅱ级停电事件、Ⅲ级停电事件三个状态等级。
3.1Ⅰ级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电网进入Ⅰ级停电事件状态:
3.1.1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华东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30%以上;
3.1.2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福州、厦门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50%以上;
3.1.3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省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40%以上,并且造成重要发电厂停电、重要输变电设备受损,对区域电网、跨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3.1.4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水电来水不足等各类原因引起电力供应严重危机,造成省电网60%以上容量机组非计划停机,省电网拉限负荷达到正常值的50%以上,并且对华东区域电网、跨区电网正常电力供应构成严重影响;
3.1.5因重要发电厂、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华东区域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对华东区域电网、跨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3.2Ⅱ级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电网进入Ⅱ级停电事件状态:
3.2.1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华东区域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10%以上,30%以下;
3.2.2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福州、厦门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50%以下。其他设区市全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60%以上;
3.2.3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省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40%以下;
3.2.4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水电来水不足等各类原因引起电力供应危机,造成省电网40%以上,60%以下容量机组非计划停机;
3.2.5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或22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输电线路和与华东联网的500千伏设备遭受打击或破坏,对全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
3.3Ⅲ级停电事件
3.3.1省电网较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10%以上,20%以下;
3.3.2福州、厦门电网较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10%以上,20%以下。其他设区市全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30%以上,60%以下;
3.3.3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水电来水不足等各类原因引起设区市行政区域内电力供应危机,造成省电网20%以上,40%以下容量机组非计划停机;
3.3.4调度二次系统(包括自动化、通信设备、外部电源及厂站端设备)失控、故障中断时间较长,严重影响调度一次系统正常工作;
3.3.5省电网区内存在电煤供应不足7天且无后续来煤的主要火电厂装机容量总和达到省电网装机容量的10%以上,可能造成主要火电厂全厂停电;
3.3.6因严重自然灾害或严重的外力破坏事件引起电力设施损坏,造成较大范围的停电事件,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3.3.7应政府要求配合处置的社会紧急情况、或华东电网公司请求配合的华东电网应急救援而启动省电网应急保障预案。
4应急准备
4.1事故监测、预警、报告
电力企业应建立完备的事故监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出现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尽量将事故控制在初发阶段和局部地区,防止事故扩大化。
4.2电力系统应急预案
4.2.1电网企业应急预案。开展大面积停电恢复控制研究,统筹考虑电网恢复方案和恢复策略。电网企业及所属设区市、县供电部门应会同所辖各发电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制订电网事故应急预案和电网“黑启动”预案,并加强演练,及时修订完善,一旦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
4.2.2发电企业应急预案。并网运行的各发电企业应制定本系统、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和“黑启动”预案,确保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时发电设备安全运行。在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失去外部电源情况下,做好“黑启动”或厂用电恢复后机组重新启动工作。
4.2.3应急保安电源。电网企业及其所属各级调度机构、各发电企业按照规定配备应急保安电源,提高“黑启动”预案实施的成功率,为恢复发供电创造条件。
4.3重要用户应急准备。
重要电力用户应日常做好必要的应急准备,包括准备自备电源、应急照明灯,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技术人员,提高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能力。
5应急响应
5.1Ⅰ级停电事件响应
5.1.1事件报告
5.1.1.1发生Ⅰ级停电事件时,电网企业应急指挥机构应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判断停电事件的状态等级、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立即报告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省电网应急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日常管理办公室。
5.1.1.2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宣布进入应急状态后,省电网应急领导小组由组长主持召开紧急会议,按照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宣布本省进入应急状态。
5.1.2事件通报
5.1.2.1发生Ⅰ级停电事件后,按照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省电网应急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单位),就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及时通报,使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对停电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在Ⅰ级停电事件应急状态宣布解除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通报信息;
5.1.2.2在大面积停电期间,要加强信息和舆论宣传工作,各级政府要积极组织力量,发动群众,坚决打击造谣惑众、散布谣言、哄抬物价、偷盗抢劫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减少公众恐慌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5.1.3应急处置
5.1.3.1电网与供电恢复:发生Ⅰ级停电事件后,电力调度机构和有关电力企业要尽快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
---在电网恢复过程中,电力调度机构负责协调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电气操作、机组启动、用电恢复,保证电网安全稳定并留有必要的裕度。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点地区、重要城市、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
---在电网恢复过程中,各发电厂严格按照电力调度命令恢复机组并网运行,调整发电出力;
---在供电恢复过程中,各电力用户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地恢复用电。
5.1.3.2社会应急:发生Ⅰ级停电事件后,受影响或受波及地区的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类电力用户要按职责分工立即行动,组织开展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对停电后易造成重大政治影响、重大生命财产损失的党政机关、军队、机场、港口、火车站、矿井、医院、金融、通讯中心、新闻媒体、体育场(馆)、高层建筑、化工、钢铁等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保安电源,避免造成更大影响和损失;
---机场、高层建筑、商场、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各类人员聚集场所的电力用户,停电后应迅速启用应急照明,组织人员有组织、有秩序地集中或疏散,确保所有人员人身安全;
---公安、武警等部门在发生停电的地区要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社会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社会巡逻防范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消防部门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应急准备工作,及时扑灭大面积停电期间发生的各类火灾;
---交警及交通部门组织力量,加强停电地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缓解交通堵塞,避免出现交通混乱,保障各项应急工作的正常进行;
---物资供应部门迅速组织有关应急物资的加工、生产、运输和销售,保证居民在停电期间的基本生活资料供给;
---卫生行政部门立即组织开展相应应急医疗救治工作,保证大面积停电期间各类伤员的救治;
---停电地区各类电力用户及时启动相应停电预案,有效防止各种次生灾害的发生;
---电力企业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事故抢险救灾,修复被损电力设施,恢复灾区电力供应工作。
5.1.4应急结束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由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宣布解除Ⅰ级停电事件状态:
5.1.4.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电网运行状态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5.1.4.2停电负荷恢复80%以上,重点地区、重要城市负荷恢复90%以上;
5.1.4.3发电燃料恢复正常供应、发电机组恢复运行,燃料储备基本达到规定要求;
5.1.4.4无其它对电网安全稳定和正常电力供应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事件。
5.2Ⅱ级停电事件响应
5.2.1发生Ⅱ级停电事件时,电网企业应急指挥机构应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判断停电事件的状态等级、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立即报告省电网应急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日常管理办公室。
省电网应急领导小组由组长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按本预案进行处置。事发地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类电力用户按职责分工立即行动,组织开展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对Ⅱ级停电事件由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经授权的地方政府与电监会、区域电监局共同负责通报事故情况,事故信息。
5.2.2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经省电网应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宣布解除Ⅱ级停电事件状态:
5.2.2.1电网接线恢复正常接线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
5.2.2.2因事故停电负荷及事故拉限电停电负荷恢复90%以上;
5.2.2.3主要发电厂、输变电设备故障已隔离,不影响电网的运行;
5.2.2.4发电燃料恢复正常供应,燃料储备达到规定要求;
5.2.2.5无其它对电网安全稳定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事件。
5.3Ⅲ级停电事件响应
5.3.1发生Ⅲ级停电事件时,电网企业应急指挥机构应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判断停电事件的状态等级、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迅速报告省电网应急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日常管理办公室。省电网应急领导小组由组长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事发地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类电力用户按职责分工立即行动,组织开展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省电网应急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按照本预案第5.1.2条、第5.1.3条规定通报事故情况,事故信息。
5.3.2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经省电网应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宣布解除Ⅲ级停电事件状态:
5.3.2.1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
5.3.2.2因事故停电负荷及事故拉限电的停电负荷恢复至80%以上;
5.3.2.3主要发电厂、输变电设备故障已隔离,不影响电网的运行;
5.3.2.4省电网内火电厂的发电燃料、水电厂来水不足等情况已恢复正常,能源储备达到规定要求;
5.3.2.5无其它对电网安全稳定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事件;
5.3.2.6台风等自然灾害警报解除,遭受严重破坏造成较大范围停电的电力设施已基本恢复,社会正常的生产生活用电已基本不受影响;
5.3.2.7省政府或华东电网公司宣布解除华东电网应急救援。
6应急保障
6.1技术保障
全面加强技术支持部门的应急基础保障工作。成立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专家咨询小组,由省电力试验研究院承担此项职能,对应急处置进行技术咨询和决策支持。电力企业应认真分析和研究电网大面积停电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和损失,增加技术投入,研究、学习国际先进经验,不断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技术保障体系。
6.2装备保障
省电网应急领导小组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调度使用应急救援装备,各设区市应急领导小组对本辖区内各单位的应急救援装备实行统一调度。各有关部门、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及重要电力用户在积极利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应急工作的需要,建立和完善救援物资储备库,以及资料数据库和救援物资调用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完善相关电力保安电源的功能,保证在事故发生时能及时启动。各应急指挥机构应掌握各企业应急救援装备的储备情况,并保证救援装备始终处在随时可正常使用的状态。
6.3人员保障
加强电力企业的电力调度、运行值班、抢修维护、生产管理、事故救援队伍建设,通过日常技能培训和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宣传
各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对全体员工加强防范事故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应急救援教育,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宣传在出现大面积停电的紧急情况下如何采取正确的处置措施等内容,增强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7.2培训
各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认真组织员工对应急预案的学习和演练,并通过专业人员的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救援的业务知识水平。
7.3演习
省电网应急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日常管理办公室每年至少协调组织一次应急联合演习,加强和完善各电力企业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各电力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企业的应急救援演习。
8信息
省新闻宣传部门应配合省电网应急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按照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组织主要新闻媒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工作。
9后期处置
9.1事故调查
发生Ⅰ级、Ⅱ级大面积停电之后,省电网应急领导小组日常管理办公室负责配合国家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发生Ⅲ级停电事件,由省电网应急领导小组日常管理办公室按有关规定组织事故调查。各相关设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配合调查组的工作,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等。
事故调查应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有机结合。事故调查组到达现场后应认真听取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介绍,并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协调,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事故调查工作包括:调查组的组成,应急救援情况的调查,事故现场调查,技术分析,事故原因的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的查明,编写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安全预防措施建议和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的建议。
9.2改进措施
9.2.1大面积停电之后,电力企业应及时组织生产、运行、科研等部门联合攻关,研究事故发生原因,分析事故发展过程,汲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电力应急预案。
9.2.2各相关设区市、各有关部门应及时总结社会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10附则
10.1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出现的情况,省经贸委会同福州电监办及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上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0.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省经贸委、福州电监办共同负责解释。
关键词:三防;区域防汛;物资储备;对策措施
广东省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是全国光、热和水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广东降水充沛,年平均降水量在1300~2500毫米之间,全省平均为1777毫米。降雨的空间分布基本上也呈南高北低的趋势。洪涝和干旱灾害经常发生,台风的影响也较为频繁。因此,防洪、防旱、防台工作能否做好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三防物资是防洪、防旱、防风的重要基础,要做到常备不懈,首先就要做好三防物资的储备管理,它直接关系着三防工作的顺利进展。所以,必须把三防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工作做扎实、做细致。现结合三防工作实际,谈谈三防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及解决对策和措施。
1 三防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现状分析
三防应急物资指政府为有效应对水、旱、风灾害及相关水务应急事件,通过政府自筹或社会代储等形式积累的用于防汛抢险的物资。目前,国内尚无统一的防汛物资分类标准,对防汛、防旱、防风物资并无明确划分,在实际工作中常按物资类别进行分类,主要可分为三大类:第一类为抢险物料,常用的有布袋、编织袋、土工布、复合土工膜、石料、桩木、钢筋、钢管等;第二类为救生器材,主要有救生衣、救生圈、橡皮舟、冲锋舟等;第三类为抢险机具,包括发电机组、电线电缆、照明灯具等。
随着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防汛物资也在不断的更新换代。特别是经过“98”大洪水以后,新兴的防汛抢险技术使防汛物资推陈出新,一些科技含量较高的抢险设备、抢险器具如自动装袋机、卫星遥感设备、现代化监视技术等都在现代化抢险工作中得到应用。
由于特殊的地理条件优势及历史原因,城市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中心,为维护经济发展硕果,减少和避免水涝灾害对社会经济发展造成影响,各城市政府部门一直紧抓全市三防建设,注重三防系统的建设,要求各区及水管单位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以应对频繁的水涝灾害。经过多年经营,各城市水管单位按照国家防总部署及区域防汛要求,储备了一定规模的应急物资,并形成了一套有效的管理办法,在实际处理各片区的洪涝灾害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各城市水管单位重视物资储备。大部分城市政府部门长期重视区域三防物资储备建设,督促各区及下属水管单位编制防汛预案、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每年将物资储备情况上报上级三防办。
(2)物资储备资金充足,购买数量大。各重点城市,特别是沿海城市社会经济相对发达,社会财富积累雄厚,设有物资储备专项资金,按规范定额及实际需要,提高所管辖区域的应急物资储备水平。
(3)制定了完整的物资调拨、回收、补充管理办法。各市按照国家防总要求,分别制定了符合各市经济发展现状的物资调拨管理办法,办法中明确了物资调拨、回收、补充办法。
2 三防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中的普遍不足
随着社会发展,城市三防应急物资储备体系也需要不断改进及完善。通过深入研究国内三防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现状发现,现状的应急处置体系仍不完善,在实际调度运行中,现状应急处置体系仍然暴露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物资储备种类及标准缺少相应的规范支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水务应急事件处置已经不仅局限于流域防汛领域,更覆盖了城市供水安全、排水保障等范畴。随着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的出现,传统的防汛物资储备定额标准及应急抢险办法已经不能满足城市水务管理需要。因此,在新的物资储备定额标准出台前,各城市及水管单位对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的储备上仍缺少依据,在物资种类、物资数量的储备上具有盲目性,造成部分物资采购数量过剩,造成浪费。
(2)物资管理、使用人员专业程度不高,管理技术落后。物资管理人员采用代管或临时聘用社会人员进行管理,物资监管手段落后,管理人员任然采用巡查等方式对物资储备点进行监视,缺乏现代化监控、管理手段,存在很大的火灾安全及盗窃安全隐患。
物资管理人员专业程度不高,导致政府规定不能落实,物资管理办法形同虚设。
部分城市物资储备单据格式简单,内容单一,不能反映物资使用年限、保养情况等实际情况,影响物资使用质量。
(3)各区、水管单位物资储备信息公开程度不足,影响物资调拨速度,滞后抢险效率。部分城市在现状物资储备管理仍采用传统的管理手段,物资调拨、回收、补充均依赖纸质调度单的方式进行记录,各物资储备点间物资变动信息无法互通,物资调拨不能及时准确地反映给上层管理部门。物资管理负责人在抢险过程中无法及时了解物资储备情况,无法对全市的物资进行统筹调拨,直接影响抢险效率。
(4)社会代储、购买服务型物资储备相对较少,物资调拨能力后劲不足。砂石料、桩木等基础三防应急物资主要以单位自储为主,社会代储、购买服务型物资相对较少,在遭遇特大洪水或跨区域水涝灾害时,缺少相应的物资补充机制或办法,无法迅速在商业、供销等流通流域和物资生产企业间调拨应急物资,以弥补应急物资的不足。
3 解决对策和措施
中国社会经济已步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城市化发展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社会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意识在不断提高,防灾减灾意识在不断增强,对现有的三防及水务应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抢险救灾工作并不能仅靠单一某个部门的努力和筹备,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齐心协力去克服。
各市三防办公室及水务局作为保障全市三防及水务工程安全的组织管理单位,对全市应急灾害、事故有协调、组织抢险救灾的职责,因此,根据社会发展现状及需要,在积极宣传,提高全民防险救灾意识的同时,努力提高自身管理素质是关键,围绕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着力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全面推进防汛防风抗旱及水务应急体系建设,尤其是进一步加强各级部门综合能力、预警预报措施、应急预案、应急保障方面的建设,提高突发性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
(1)健全防御自然灾害及事故应急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强化防御自然灾害及事故指挥体系,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应急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各级管理部门及其成员单位的联动机制与部门间的协调配合。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各部门职责分工。建立统一的应急指挥平台,以利于在出现重大灾害及事故之际,能从上到下统一指挥,协调各部门及地区间的关系,充分利用各方资源,提高抢险救灾能力。
(2)加强部门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各级部门能力,强化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伍的管理,加强训练,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各级防办要重视防汛防风抗旱及事故实时信息报送工作,提高时效性,做好领导决策的参谋。
(3)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和细化各类预案,尤其要抓好工程应急抢险预案的修编工作,制定防御超强台风、山洪灾害、特大事故的整体预案、分部门预案等。
(4)进一步提高抢险救灾保障能力。政府各相关部门对每次的抢险工作做好总结,针对实际抢险工作中的不足,加大投入,加强应急抢险队伍的装配、器材备配;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队伍的管理和监督;通过开展针对性训练,不断提高队伍的抢险救灾技术水平;同时务必保证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并根据抢险工作总结,不断吸收和完善物资储备种类及数量,积极引进新型物资种类,提高抢险效率。
(5)加强应急法规建设。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省相关规定,制定、健全市政府针对三防、水务应急事件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落实征用物资的补偿体制及执行程序,加大城市防洪、防风、节水宣传,增强公众的安全及环保意识,自发组织安全防范工作。
(6)加紧各类法律法规的出台。作为各城市应急抢险的依据,国家相关部门应努力加快各类法律法规的制定,对不适用的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满足社会的发展及城市应急抢险的需要。
4 结束语
总之,三防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是一个逐渐发展和完善的过程。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不断进步,给三防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及其他城市的历史经验对其进行不断修订,与时俱进,制定更加合理的管理措施,提高突发性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水安全保障。
参考文献:
1.1编制目的
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国家应对和处理因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引起的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2)本预案用于规范在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下,各相关地区、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3)本预案中大面积停电是指:电力生产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或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区域电网、省电网或重要中心城市电网减供负荷而引起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1.4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力安全管理,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电力生产事故发生;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协调发电燃料供给,规范电力市场秩序,避免发生电力供应危机;开展大面积停电恢复控制研究,制订科学有效的电网恢复预案;开展停电救援和紧急处置演习,提高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理和应急救援综合处置能力。
(2)统一指挥。在国家统一指挥和协调下,通过应急指挥机构和电网调度机构,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社会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3)分工负责。按照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事故应急处理体系。电网企业按照电网结构和调度管辖范围,制订和完善电网应急处理和恢复预案,保证电网尽快恢复供电。发电企业完善保“厂用电”措施,确保机组的启动能力和电厂自身安全。电力用户根据重要程度,自备必要的保安措施,避免在突然停电情况下发生次生灾害。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组织做好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4)保证重点。在电网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大电网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各种必要手段,防止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防止发生系统性崩溃和瓦解。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重要电厂厂用电源和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在供电恢复中,优先考虑对重点地区、重要城市、重要用户恢复供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2组织机构
2.1国家应急机构
2.1.1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领导小组
国家成立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
称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1.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电监会安全监管局。
2.1.3相关部门(应急机构)
发展改革、公安、财政、铁道、交通、商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或单位按照国务院大面积停电应急协调机构、应急领导小组、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大面积停电应急工作。
2.2地方应急指挥机构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比照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预案并成立相应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电网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体系。
2.3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企业、重要用户
2.3.1电力调度机构
各级电力调度机构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中心,值班调度员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员,统一指挥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网事故处理。
2.3.2电力企业
有关电网企业、发电企业成立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企业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工作。
2.3.3重要用户
负责本单位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
3事件分级
按照电网停电范围和事故严重程度,将大面积停电分为Ⅰ级停电事件和Ⅱ级停电事件两个状态等级。
3.1Ⅰ级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电网进入Ⅰ级停电事件状态:
(1)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区域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30%以上;
(2)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重要政治、经济中心城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50%以上;
(3)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省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40%以上,并且造成重要发电厂停电、重要输变电设备受损,对区域电网、跨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4)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等各类原因引起电力供应严重危机,造成省电网60%以上容量机组非计划停机,省电网拉限负荷达到正常值的50%以上,并且对区域电网、跨区电网正常电力供应构成严重影响;
(5)因重要发电厂、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区域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对区域电网、跨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3.2Ⅱ级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电网进入Ⅱ级停电事件状态:
(1)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区域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10%以上,30%以下;
(2)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重要政治、经济中心城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50%以下;
(3)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省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40%以下;
(4)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等各类原因引起电力供应危机,造成省电网40%以上,60%以下容量机组非计划停机。
4应急响应
4.1Ⅰ级停电事件响应
4.1.1事件报告
(1)发生Ⅰ级停电事件时,电网企业应急指挥机构应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并将有关情况向国务院汇报。同时宣布启动预案。
4.1.2事件通告
(1)发生Ⅰ级停电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单位),就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及时通报,使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对停电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在Ⅰ级停电事件应急状态宣布解除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通报信息。
(2)在大面积停电期间,要加强信息和舆论宣传工作,各级政府要积极组织力量,发动群众,坚决打击造谣惑众、散布谣言、哄抬物价、偷盗抢劫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减少公众恐慌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4.l.3应急处置
(1)电网与供电恢复:发生Ⅰ级停电事件后,电力调度机构和有关电力企业要尽快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
——在电网恢复过程中,电力调度机构负责协调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电气操作、机组启动、用电恢复,保证电网安全稳定留有必要裕度。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点地区、重要城市、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
——在电网恢复过程中,各发电厂严格按照电力调度命令恢复机组并网运行,调整发电出力。
——在供电恢复过程中,各电力用户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地恢复用电。
(2)社会应急:发生Ⅰ级停电事件后,受影响或受波及的地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类电力用户要按职责分工立即行动,组织开展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对停电后易造成重大影响和生命财产损失的单位、设施等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保安电源,避免造成更大影响和损失。
——地铁、机场、高层建筑、商场、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各类人员聚集场所的电力用户,停电后应迅速启用应急照明,组织人员有组织、有秩序地集中或疏散,确保所有人员人身安全。
——公安、武警等部门在发生停电的地区要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社会巡逻防范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消防部门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应急准备工作,及时扑灭大面积停电期间发生的各类火灾。
——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力量,加强停电地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缓解交通堵塞,避免出现交通混乱,保障各项应急工作的正常进行。
——物资供应部门要迅速组织有关应急物资的加工、生产、运输和销售,保证居民在停电期间的基本生活资料供给。
——停电地区各类电力用户要及时启动相应停电预案,有效防止各种次生灾害的发生。
——电力企业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事故抢险救灾,修复被损电力设施,恢复灾区电力供应工作。
4.1.4应急结束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应急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Ⅰ级停电事件状态: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停电负荷恢复80%以上,重点地区、重要城市负荷恢复90%以上;
(3)发电燃料恢复正常供应、发电机组恢复运行,燃料储备基本达到规定要求;
(4)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正常电力供应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事件。
4.2Ⅱ级停电事件响应
发生Ⅱ级停电事件时,由电网企业应急指挥机构和省级人民政府就有关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按本级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置,同时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对Ⅱ级停电事件,由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经授权的地方政府与电监会区域电监局共同负责通报事故情况,事故信息。
5应急保障
5.1技术保障
全面加强技术支持部门的应急基础保障工作。电力管理部门应聘请电力生产、管理、科研等各方面专家,组成大面积停电处置专家咨询小组,对应急处置进行技术咨询和决策支持。电力企业应认真分析和研究电网大面积停电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和损失,增加技术投入,研究、学习国际先进经验,不断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技术保障体系。
5.2装备保障
各相关地区、各有关部门以及电力企业在积极利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各应急指挥机构应掌握各专业的应急救援装备的储备情况,并保证救援装备始终处在随时可正常使用的状态。
5.3人员保障
加强电力企业的电力调度、运行值班、抢修维护、生产管理、事故救援队伍建设,通过日常技能培训和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6宣传、培训和演习
6.1宣传
各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对全体员工加强防范事故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应急救援教育,并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宣传出现大面积停电的紧急情况下如何采取正确措施处置,增强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6.2培训
各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认真组织员工对应急预案的学习和演练,并通过专业人员的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救援的业务知识水平。
6.3演习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至少每年协调组织一次应急联合演习,加强和完善各电力企业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各电力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企业的应急救援演习。
7信息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事故信息统一对外,并负责拟定信息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信息,组织报道。
8后期处置
8.1事故调查
大面积停电之后,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各相关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配合调查组的工作,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等。
事故调查应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有机结合。事故调查组到达现场后应认真听取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介绍,并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协调,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事故调查工作包括:调查组的组成,应急救援情况的调查,事故现场调查,技术分析,事故原因的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的查明,编写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安全预防措施建议。
8.2改进措施
(1)大面积停电之后,电力企业应及时组织生产、运行、科研等部门联合攻关,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电力应急预案。
(2)各相关地区、各有关部门应及时总结社会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9附则
9.1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的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