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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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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援助的法律意见书范文第1篇

一、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成立“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余东平任组长,各乡(镇)司法助理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法律援助中心,由何东负责日常工作。为完成工作任务,确保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工作落到实处,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律师个人身上。各乡(镇)司法所也要完成具体工作目标。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有责任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工作协调

各级司法所要抓住州局以及县委县府落实“一五年民生工程”项目实施的有利时机,及时主动向当地乡(镇)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情况,争取党政领导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争取将实施法律援助列入当地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项目。确保“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项目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监督检查,狠抓工作落实

根据工作进程,“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组对援助中心和各工作站的工作情况进行年终目标考核。对年终不能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本年度评选优秀的资格,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请局里予以物资表彰奖励。

(四)加强典型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的长效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向公众宣传、向社会各界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并以此为契机,使困难群众明显地感到服务质量的提高和服务作风的转变。通过组织开展一些有声势、有影响的宣传活动,增加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加深社会各界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识,增加支持配合的积极性,形成党政领导关心支持、政府部门理解支持、社会各界配合支持的良好局面

二、项目完成情况

全县法律援助中心1-4月份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94人次(包括诉讼、仲裁)其中: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件,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包括法律咨询、代书各类法律文书、出具法律意见书、调查取证等)105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32%。新建1个规范化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均已进入装修阶段;力争10月底全面完成。

全县法律援助专项经费全年已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三、存在的问题

回顾1-4月份的工作,与省、州对法律援助工作要求相差太远。存在如下问题,需待改进:

一是整个法律援助工作需进一步提高;

二是还应加强法律援助制度宣传力度,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

三是需与公、检、法联系,标准化规范建设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各类法律援助事项;

四是加强社会律师、法律援助志愿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

五是改善中心办公条件。

六是加强指导和规范工作站的业务工作力度。

法律援助的法律意见书范文第2篇

关键词:律师服务;社会管理;权益机制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9-0118-02

一、传播法律知识,增强公民法律素质

律师作为“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在普法中有着其他人不可替代的作用,也是普法工作的重要力量。律师的主要工作是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律师接触最多的是当事人。当事人找律师主要是因为其不懂法律,因此当事人是律师最常见的普法对象。当事人出现纠纷的时候,也是他想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的时候。律师在接待时利用自己所掌握的专业知识为其释疑解惑、析法明理,是对当事人最好的法律教育。在实践中,律师经常接受诉讼当事人一方的委托,其出庭诉讼或与对方当事人协商,或者接受非诉讼当事人一方的委托与对方当事人协商,或者参与人民调解组织、有关主管机关和仲裁机关构组织的调解。在这些活动中,律师依据事实和法律,分清责任,支持双方合理的意见,劝说放弃不合理的要求,采取说服、教育、引导、宣传法律的方法,调解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促成和解。这个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自觉或不自觉的普法过程。律师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必然会与有关国家机关交涉。在这个过程中,律师通过自己的专业化服务敦促法官、检察官、警官、仲裁员等公务人员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办案。律师在法庭、在仲裁庭上,以人、辩护人的身份发表词、辩护词,可以使当事人及旁听公民感受到法律的教育。律师还可以参与法律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等活动进行普法讲座。在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中,律师可以对有关社会管理的法律政策进行宣传讲解,还可以在办理相关案件过程中对相关人员进行宣传释疑。通过律师执业活动来进行普法,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

二、参与政府决策,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一)服务政府决策

通过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有关政策文件和行政措施的审查,特别是目前涉及土地征用、房屋征收、旧城改造、安置房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节能减排、涉农利益、教育医疗、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论证,保证政府依法行政。律师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起草论证、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的制定和调整过程中,通过参加起草和制定机关咨询会、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提出法律意见。律师参与各级政府部门组织在政府重大工程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大民生工作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可行性论证过程中,对相关事项提出法律意见。同时参与政府改善经济运行环境、拉动内需、谋划项目、扩大投资、企业减负等各项工作方案措施的研究制定。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强化社会管理、消除治安隐患的对策和建议。

(二)参与领导接访

主要是通过随同领导下访、参与协调会、参与窗口接待等方式进行,主要就以下问题进行处理:

1、为来访人解答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2、对需要通过司法程序或者仲裁、行政复议解决的事项,告知和引导来访人向有关司法机关申诉或者向仲裁机构、有关行政机关申请仲裁或行政复议,通过正常的法律渠道依法解决。

3、接受部门委托,参与重大疑难事项的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

4、对来访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协助部门维护好来访秩序。

5、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来访人引导其按规定的程序申请法律援助。

在工作中,律师对初信初访矛盾的评估和化解力度,使矛盾及时解决在基层;律师参与积案核查,通过对核查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形式,推动事项终结;律师参与工作,按照方便群众、双方自愿、公益无偿、公平公正、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选聘律师作为员,接受人委托,核实事项,反映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促成事项妥善解决。

(三)参与突发事件善后工作

通过建立突发事件善后工作专家库,律师与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专家学者共同会商评估,制订救助、补偿、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纠纷。律师从法律层面剖析突发事件的发生原因和经过,并参与制定改进措施。

三、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发挥律师办理刑事案件中的作用

很多刑事案件都是因为很小的事件引发的,这时有了律师的参与,做当事人的说服教育工作,使加害方和被害方能尽快达成和解就能很好地减少进入审判阶段的案件数量,节省司法资源的同时也化解了因刑事案件引发的社会矛盾,使社会矛盾在没有发生和升级的情况下就被消灭。如果案件已经进入侦查阶段,通过律师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会见过程可以全面了解案情,对他们进行法律宣传和教育工作,说服有罪的人认识错误积极认罪,便于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处理,也利于被告人日后的改造。律师通过积极说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不仅能帮助被害人及时得到赔偿,减少被害人方面其他的损失,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也起到重要作用。

(二)发挥律师办理民事案件中的作用

法律援助的法律意见书范文第3篇

重点做到两个提升、两个加强、两个推进:

一、提升服务经济能力,助推我区科学发展

一是为绩优企业做大做强做好顶层设计。主动服务,超前服务,切实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业务需要,帮助企业健全组织机构,明确机构职能。积极搜集国内外行业信息,为企业对外投资和对外拓展提供参考决策信息,理清发展思路。参与项目谈判跟进,与企业共同商议远景规划,对重要文件、决策提供可行性分析,出具法律意见书,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

二是为困难企业突破瓶颈做好路径设计。重点延伸拓展企业风险防范、定向增资扩股、金融机构贷款、反担保贷款、购销合同协议、委托担保协议、劳资纠纷协议、民间借款合同等公证服务领域,积极帮助企业创新融资理念,评估企业投资扩张风险,寻求重组重整等方式为企业解困,拓宽融资渠道和空间,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三是协助规避企业经营管理风险。继续发挥企业法律专家顾问团的作用,实行顾问团成员联系企业“法律体检”制度,组织顾问团成员深入基层、企业一线,对重点企业采取位置前移、上门服务、现场办公的方式,代为起草文书信函、代为修改法律文书、代为评审各类合同。帮助企业及时发现、解决依法经营与公司规范治理方面存在的缺陷,防范企业对外经营、合同签订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

四是帮助企业健全用人制度,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进一步完善涉企案件调解制度,及时化解合同争议。畅通企业职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针对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资纠纷等常见多发问题提供快速有效解决方案,让专业的法律服务为企业的经营发展保驾护航。

五是开展系统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意识和防范风险的能力。以用人、定岗、决策等关键环节为切入点,对人事部门、股东决策层的依法依规运作进行培训;以合同管理、应收款控制、知识产权等环节为切入点,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和维权技能培训。通过有针对、全方位、系统化的培训,保证企业拥有健康发展机体。

二、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服务群众保障民生

一是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法律援助纳入党委政府主导的群众维权机制,进一步健全援助网络,做大做强做优法律援助事业,确保应援尽援,确保援助案件有序增长。

二是深化法律援助护民生系列活动。继续把农民工作为重点群体,将欠薪案件作为重点领域,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法律援助行”专项活动。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和涉法涉诉当事人法律援助,维护合法权益,减少缠访闹访。

三是持续推进法律维稳工作。充分发挥中心工作人员法律专业优势,积极配合领导接访,强化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参与涉法涉诉案件的协调处理,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履行区政府法律顾问职能,为区政府及部门的涉法问题提供法律帮助。

四是有序开展规范化法律服务。建立法律援助案件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办案质量。建立区局领导干部和全体工作人员法律服务窗口轮流值班制度,增强领导干部服务意识,提高一线窗口服务水平。

五是打造便民法律服务网络。提高咨询服务水平,完善舆情分析机制;加强与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对接,拓展援助便民服务体系;以远程法律服务网为特色打造便民服务网络,继续完善三级网络服务平台,开展常态化法律服务。

三、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着重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扎实做好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和迎检工作,以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为契机,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加强督查指导,巩固创建成果,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和业务装备建设,紧紧围绕“组织机构正规化、干部队伍专业化、基础设施标准化、业务工作效能化、所务管理制度化”的目标,健全司法所目标责任制度,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形成权责明确、科学严密的管理体系。

二是着重完善调解组织体系。一要积极探索和创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模式,在巩固和完善我区镇(开发区)、村(社区)传统调解网络的基础上,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中心城区的社区试点建立物业纠纷调委会。二要健全完善新居民调委会各项工作制度。三要促进人民调解工作与相关部门的有效衔接,巩固规范“诉前调解”,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的构建。

三是着重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一要继续加强和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健全“以奖代补”措施。二要根据我区实际情况,按照区、镇、村(社区)三级定期排查、重大活动敏感时期随时排查、重点部位突出问题定点排查的原则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主力军作用。三要全面推广人民调解“四导工作法”和“三诊”调解法,研究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纠纷发生、发展的特点和规律,积极创新调解方式方法,做到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96%以上。

四、加强特殊群体管控,提高执法服务质量

一是加强工作指导,推进矫正执法规范化。通过以会代训、参加省市培训等形式,努力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理解、把握和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从而进一步规范审前调查、严格执行监管规定、依法落实奖惩措施。

二是完善网络平台,推进矫正监管信息化。全面启用社区矫正指纹报到系统,推进GPS手机定位监管工作,扎实开展动态排查,严肃矫正人员日常报到制度,及时掌握全区社区矫正人员情况。

三是创新载体措施,推进教育帮扶人性化。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道德、法制教育,总结一批我区矫正成功案例,统一编印矫治教育参考资料,不断增强教育矫治效果。同时认真组织开展社区服务,在镇、善琏镇建立帮教基地,规范开展社区服务,培养社区矫正人员正确的劳动观念。

四是健全工作机制,推进部门配合协同化。在理清职责的基础上,着力在落实部门责任、强化执法监督、密切协调配合等方面下功夫,制定我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若干规定,健全完善区矫正办成员单位季度例会、联合执法检查、集中点验等制度,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分工协作。

五、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强化我区法治建设

一是紧紧围绕三类重点对象,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制定《区非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全面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五个一”制度,培育一个“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基地”;编写《区新居民服务手册》,集中力量全面开展新居民普法宣教活动;开展“法律进景区”活动,积极探索旅游文化与法治文化融合新机制,助推古镇创建全国5A级旅游景区。

二是创新拓展普法阵地建设,精心打造“点线面全维度”普法平台。与“流动大舞台”—“法制宣传行”栏目合作,在我区举办一次大型法律文艺演出活动;进一步加强普法官方微博等普法新兴载体建设,逐步形成包含司法新闻、案例解析、新法直击、普法平台、矫正专线等在内的8大专题特色栏目;大力拓展城市大屏幕、农民广播、远程教育系统等新兴普法载体。

三是精心组织两项创建活动,有力夯实基层依法治理基础。认真开展督导检查,结合实际逐步落实各项考核、评估、激励机制。全面提升“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水平,今年争取创建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10个、省级民主法治村1个;科学规划“诚信守法企业”创建程序,争创市级诚信守法企业2家,区级诚信守法企业10家。

六、推进机关队伍建设,增强干部综合素质

一是扎实开展理论政策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十精神,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队伍,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深化“星期一夜校”理论学习,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积极组织参加“双休日选学”,配合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夯实理论基础。

二是强化领导干部群众工作能力。深化“进村入企”服务工作,参与“双百分”、环境整治活动。深化服务理念,探索适宜的群众工作方法,建立与群众的良好互动关系;细化工作举措,注意搜集民情民意,贴合群众服务需求;创新工作亮点,整合多元化服务资源,提升群众工作能力。

三是加强司法行政系统文化构建。加强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强化法律服务行业继续教育,提升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打造系统服务品牌,培树系统先进典型,培养一批省市级优秀司法所长、办案能手、调解能手。

法律援助的法律意见书范文第4篇

一、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市工作

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狠抓普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全面深化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在总结二00六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向全市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下发了《*市20*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通过积极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扎实抓好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

坚持以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青少年和农民为重点普法教育对象,带动全民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在国家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方面:继续以市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以举办法制讲座为主,以党校为依托,深入开展面向全市广大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上半年局领导到市委党校举办的领导干部培训班开展法制讲座3场。在青少年学法方面:积极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全市各中、小学校开展了“学生带法回家”、“小手牵大手、我与父母同学法”、“以案释法”等形式多样的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大大激发了广大学生的学法热情。在农村普法方面:新年伊始,我局就配合市委开展送法下乡服务“三农”活动,先后到了洋庄、上梅、岚谷、吴屯等乡镇宣传法律知识,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印制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宣传材料5000余份,并将《农民身边的法律顾问》书本500余份分发到各乡镇、街道办。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方面:4月份我局与*市委宣传部、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联合下文,部署了20*年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就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学习内容、方式方法、工作要求进行细致地部署,旨在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的能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截止6月底,我局领导带领干警分别深入*正华竹木有限公司、*喜乐制衣有限公司、*赤城酒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深受企业的好评。

(二)以法律颁布日为契机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

我局紧紧围绕建设国际性旅游度假城市、海峡西岸经济区、“平安武夷”等重大战略部署,利用法律颁布日,组织、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综治宣传月”、“3.1”公证法宣传、“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日、“水法”宣传周、“人民防空法”宣传周、“6.5”世界环境日等宣传活动。突出抓好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据不完全统计,上半年,全市各地各部门共悬挂法律宣传横幅、标语1万多张;出简报、宣传栏1000余期;印发宣传材料3万份。让法制宣传涉及到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中,深入到乡镇、村、户,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今年四月,南平市人防办、南平市委宣传部、南平市教育局、南平市司法局和南平军分区政治部授予*市司法局为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三)积极探索普法教育新途径

我局在普法实践中,注意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积极创新宣传形式、探索普法新途径,努力增强实际效果。近年来由于工业园区、高速公路等国家建设需要征用集体土地和林权改革问题所引发的山林权属纠纷、征地补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等问题十分突出,各乡镇村民群体上访、越级上访等成为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针对这些实际情况,我局加大了对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如今年上半年,局领导参加市工作组与局、土地局、林业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的同志一道,多次深入吴屯乡解决库区排头村毛园、岭头小组土地纠纷,并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取得良好的效果。3月21日,市依法治市办与市工商局联合行文,组织全市党政机关干部、城乡居民、中小学校学生、企事业单位职工等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公证处等机关利用横街头广场大型的电子屏幕适时开展法制宣传;有的单位利用手机短信传输快的特点,进行普法宣传;为有利于服刑人员的改造,局领导多次带领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深入*监狱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探索服刑改造的新途径。

二、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促进法律服务有序开展

(一)公证工作

充分发挥公证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引导当事人借助公证手段调节经济关系和民事关系。上半年,共办理各类公证226件,其中国内经济公证9件;国内民事公证57件;涉外民事公证149件;涉港、澳、台公证20件,接待各类咨询319次,拒绝不符合法律事项公证4件。组织相关部门利用“3.1”公证法宣传日,开展法律咨询宣传活动。在现场张挂横幅二条,解答群众咨询近百人次,分发宣传资料500余份。利用媒体优势连续在横街头大屏幕每天滚动播放《公证法》的相关规定,同时将公证的流程、收费标准、执业公证员名单、联系电话等内容编印成《公证服务指南》发放给群众,引导群众利用公证手段,预防纠纷和矛盾,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公证的职能作用。

(二)律师工作

夷顺律师事务所以抓律师队伍建设和规范管理为重点,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开展合伙律师所规范建设和律师参与涉法工作,充分发挥律师法律专业知识的作用。半年来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1家,接受各类案件42件。

(三)法律援助工作

法律援助中心通过报刊、电视、简报等方式广泛向社会宣传法律援助,通过实际案例讲解,让全社会了解法律援助的宗旨、援助的对象及援助的条件,同时倡议全社会倾注对法律援助事业的奉献和爱心,让全社会都来关心弱势群体,支持法律援助事业。上半年,我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8件,其中:民事案件15件,刑事案件3件。为19名弱势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免收费金额达4万余元。接待咨询人数达323人次。根据上级要求分别成立了为农民工和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团,建立农民工和残疾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群众联系紧密,不仅可以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快捷、便利的法律服务,还可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同时在法律宣传、维护社会稳定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上半年,各基层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律顾问9家。结合各乡镇(街道)实际,基层法律服务所共各类诉讼案件21件;法律文书70件;解答法律咨询239人次;开展法律宣传21场;向乡镇(街道)提出法律意见书1件。

(五)“148”法律服务

“148”法律服务热线值班室,按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的要求,认真开展“有问必答,有纠必解,有诉必帮,有困必助”的服务承诺,积极开展工作,半年来共接待群众来访(含基层)237人次,接受电话咨询256次,受托办理法律事务69件。

三、巩固基层,强化基础,积极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一)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具有在非诉讼领域预防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的独特优势。在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人民调解始终坚持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结合我市去年开展的村级综治协管员制度,市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司法局联合对全市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综治协管员进行培训,全市10个乡镇(街道)及村级组织全部设立调委会,人民调解组织的覆盖面达到了100%。举办各村调解主任、调解员参加的业务培训班计36期1271人。

组织开展了春节、“两会”和春耕大忙期间民间纠纷的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集中调处矛盾纠纷,为维护春节、“两会”和春耕大忙期间的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上半年,全市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88件,调解288件,成功调解286件,调解率为100%,成功率达99.3%以上。防止民转刑案件3件5人,制止群体性械斗1件12人,防止8件413人。

(二)安置帮教工作

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工作规范化、管理信息化”的要求,突出抓好了衔接、安置、帮教三个重点环节,进一步健全机构,落实措施。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纳入了综治工作和依法治乡镇(街道)工作目标,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落户就业和社会保障的调研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落户就业和社会保障打下基础。上半年全市共有“两劳”回归人员27人,其中解除劳教1人。建档立卡率达100%,安置率达100%,帮教率达100%。

根据省上和南平市《关于开展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的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制定了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周密安排调查摸底工作,全体司法所干警经常放弃休息日和休息时间,深入到各村、各小组、各单位开展清理排查工作,做到“一个不漏,个个有交待”。通过努力,摸清了底数,掌握了情况,按时完成了清理任务。全市20*年到20*年“两劳”回归人员共397人,其中农村籍314人,解除劳教23人,原单位安置10人,落实责任田337人,从事个体经营40人,外出打工45人,重新犯罪1人。

(三)积极推进司法所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司法所是我国基层政法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司法局狠抓落实,大力推进司法所建设,不断强化司法行政基层基础,不断改善司法所的装备。通过我局的协调与努力,岚谷乡政府已经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岚谷司法所的建设问题,并形成专题会议纪要。纪要明确:岚谷乡政府为司法所无偿提供土地,并从建设资金、建设木料、图纸设计、房地产办证上提供支持和帮助。目前岚谷示范性司法所小楼建设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半年来我局不仅为十个司法所全部配备电脑,而且还为五个司法所配备专用摩托车。同时继续努力,力争早日实现司法所“五个一”工程。在增加物质装备的同时,我局努力为司法所提高政治待遇,上半年已经提拔4名副科级司法所所长。

四、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参与创业竞赛活动

(一)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契机,全面抓好司法行政工作。我局认真组织全体干警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做好笔记,写心得体会5篇,并认真组织干警考试。通过开展具有司法行政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如摩托车管理制度、电脑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司法行政队伍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二)积极参与创业竞赛活动。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20*年*市创业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和《开展十佳科(局)长和十差科(局)长评选活动》的有关精神,司法局专门召开局务会,讨论研究实施方案,制定了《*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创业竞赛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招商引资及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的职责和工作范围,制定了招商引资和为企业服务的要求及奖励办法,我局的《实施意见》规定具体明确,有利于创业竞赛活动的开展。同时为落实评选“十佳十差”活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各项重要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既要分工更要配合,树立全局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共同推进全局工作向前发展。

五、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全市十个司法所的办公用房都是由当地乡镇(街道)安排一至二间房间办公,办公用房十分紧张;司法所没有办公经费,各项业务开展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2.调研、信息工作落后,全体干警的积极性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3.“法律三进”工作开展不平衡。

六、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继续做好“五五”普法工作,按照*市《关于全市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同时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等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和“民主法制示范社区”的创建活动。

(二)围绕*市“创建国际性旅游度假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大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扎实开展“法律三进”工作,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工作。

(三)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认真落实为民办实事目标,对应提供法律援助的农民工、残疾人援助率达到100%;加强对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业务指导,为农村弱势群体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的法律意见书范文第5篇

【关键词】学术教育 职业教育 职业标准 行会

【中图分类号】G53/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9682(2012)06-0022-02

一、前 言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已经充分认识到完善的法律体制是保障经济发展和市场繁荣的强有力手段。而作为法制建设的基石,法律职业教育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毫无疑问,无论从规模还是从体制完善的角度来说,我国的法律职业教育都处于一个飞速发展的阶段。但也应看到,我们的教育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学习和借鉴别人的先进法律职业教育标准和模式,是促进我们自身发展的最好途径。英国是现代大学法律教育的发源地之一,它以历史久、标准严、质量高著称于世。英国法律的历史地位以及其在全球法律发展的巨大影响力,使英国法学教育成为其他国家教学的模板,也是我们学习的典范。本文通过对英国法学职业教育的探讨,来思考我国法学职业教育的完善问题。

二、英国法律职业教育简介

英国的法律学术教育(academic education)与职业教育(practical education)是分开的。也就是说,在英国学习法律,可以选择职业课程,也可以选择本科和研究生课程。

学术教育主要由普通大学来承担,将法学作为一门学问来传授和研究,其理论性和学术性特色较为突出。教师都是研究有素甚至造诣深湛的法学专家、教授,学生通过学习可掌握法律的基本构架、主要内容、基本原理和原则。学校可自由的制定相应的教学大纲和规定学科课程,为学生打下法学理论基础,并引导学生进行一定深度的学术思考。在学术这条路上,学生可以逐步深入的攻读LLB(Bachelor of Law,法学学士,学制为三年)、LLM(Master of Law,授课式法学硕士,学制大多为一年)和Ph.D(三年制的研究型法学博士)课程。

如果学生希望在日后从事与法律相关的职业,那么除了接受必要的法律学术教育以外(至少要获得LLB或者与之相当的学位),还必须完成规定的职业教育课程。职业教育的内容是非常实务的,由相应的律师协会根据行业和职业的需求联合或分别制定,项目教学由独立的职业教育机构提供,教师多是资深出庭律师或其他实务经验丰富的法律工作者,而且都是兼职的。主要对学生进行实务技能方面的教育和训练,如怎样会见当事人、怎样起草法律意见书、怎样出庭辩护、怎样举证和质证等。因此,毕业生多数都有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最后,毕业生还要在律师事务所实习两年(training contract),才能在律师行业协会注册并获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英国法律教育的这种设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将高校从理论教育和实践教育的挣扎中解脱出来,将职业教育的标准交给行业制定,并由专门的机构和教师完成,使得职业教育具有更强的实用性和实践性。一方面使有学术能力的人能够专心的做学问,另一方面使愿意从事实践性法律工作的人也能得到实用的职业技能培养,从而使教育发挥最大的效能。

三、英国法律职业标准的制定

英国的法律职业教育是由行会主导的,其教学内容和测试标准都是由相应的律师行会来制定的。英国律师分为两类:事务律师(Solicitor)和出庭律师(Barrister)。两类律师分别办理不同的法律事务,大致来说,前者做非出庭的所有业务,而后者负责出庭辩护。因为职业导向不同,事务律师和出庭律师各自具有独立的组织管理机构和职业标准,事务律师由英国事务律师协会(Law Society)管理和制定职业标准,而出庭律师则由出庭律师公会(General Council of the Bar)管理和制定职业标准。而职业标准指导和规范了职业教育(Practical Education)以及实习(Training Stage)的主要内容。

英国出庭律师公会在2006年将其规范和代表的职能分开,将其规范出庭律师行业的职能独立出来,成立了出庭律师规范理事会bar standard board(下称SBS),由SBS来具体制定有关出庭律师准入制度和职业标准,其中最重要的职业规范为《出庭律师执业标准》Code of Conduct for Barrister和《出庭律师执业指引》Bar Council Guidance,从律师执业须掌握的知识和技能,职业道德,保护当事人利益的要求,出庭、辩护、为公众提供法律意见的规范等各个方面进行规范。学生完成了法律学术专业学习后,须到SBS认可的职业培训机构进行职业培训vocational stage。根据出庭律师职业标准要求,SBS每年制定《出庭律师执业培训课程标准和指引》Bar Professional Training Course—specification requirements and guidance,各个培训中心必须按照课程标准和指引的要求设置培训内容、教学大纲、教学标准、考核方式和评价标准。出庭律师职业培训的主要技能包括案例分析技巧Case Work Skills,法律调查Legal Research,一般写作技巧General written skills,法律文书写作Opinion-writing(that is, giving written advice),客户沟通技能Conference Skills (interviewing clients),人际关系技能Interpersonal Skills,庭外和解程序Resolution of Disputes Out of Court(ReDOC),辩护技能Advocacy(court or tribunal appearances),培训的主要知识内容包括民事诉讼及救济措施Civil Litigation & remedies,刑事诉讼及判决Criminal Litigation & sentencing,证据学Evidence,职业道德Professional Ethics等内容。对于评估的方式,SBS并没有做出强制性规定,而是交由各个培训中心自行掌握。通常而言,专业知识的考核方式为考试(从2012年起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职业道德三门考试将由SBS统一出题),写作技巧的考核方式为论文,而实践技能(如辩护、庭外和解技能)的考核方式则为实操录像评估。SBS对相关的培训中心进行监督和定期外审,以确保教育内容和教学质量符合《出庭律师执业标准》和《出庭律师执业指引》的要求。

由于从事法律服务的内容不同,事务律师的准入程序与出庭律师略有不同。按照事务律师公会的要求,学生必须完成法律专业学术教育(degree in law)、法律职业培训课程(LPC,legal practice course,时间为1~2年,培养学生的民商事诉讼、刑事诉讼、辩护等法律专业职业能力)、实训课程(Practice-based training/training contract,通过与律所签订实习合同完成1年的实习)、专业技能培训课程(PSC,Professional skill course,20天左右的课程,一般与Practice-based training同时完成,培养学生沟通、客户服务等通用职业能力)等几个阶段的学习,才有资格申请成为事务律师。事务律师公会下属的事务律师规范机构Solicitors Regulation Authority(SRA)每一年都会制定相应的规范,对事务律师的执业标准、准入制度、法律职业培训的内容做出具体的要求。SRA的规范确定了法律职业培训的标准,培训课程的大纲和内容,以及实训合同(training contract)的内容都必须依此制定。按照SRA的规定,法律职业培训课程LPC和专业技能培训课程PSC既包括由执业事务律师讲解的关于与客户接触、洽谈、接受委托、签署委托服务文书,以及提供法律建议、审查起草法律性文件和执业中查询法律资料等与具体法律业务有关的实用技巧,同时也向学生介绍律师事务所的财务和纳税制度等。实训课程(training contract)则是要求学生到律所实习一年。通过实习,接触事务律师实务,并且能够在有资格、有经验的事务律师的指导下,运用在LPC阶段学到的职业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甚至是独立承办案件。最后由学生所在的律所为其提供实习鉴定,以判断学生是否通过实习。所有的实训合同都要使用SRA的标准格式并向SRA注册,接受SRA的监督。

综上所述,英国对于法律职业能力的培养是非常重视而且非常实务的。学生在取得律师执业资格以前起码要经过一年以上的职业培训师实习的过程。英国的这种法学教育制度,保证了学生在完成法律专业和职业的学习以后,能够迅速的适应律师职业的岗位需求,为客户提供专业、高质量的法律服务,维护律师行业的执业水平。可以说,英国的律师行业享有很高的信誉和地位,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他们严谨、专业的职业培训制度。

四、我国的法律职业教育现状分析与反思

1.法律职业教育和职业准入制度的现状

严格来讲,我国现在不存在英国的法律职业教育。我们的法律教育主要是学术教育,并且主要由普通高校来承担教学任务,学历可以分为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四种。虽然我国各个行政级别都设有相应的律师行业协会,但是律协基本上不介入法律职业教育。根据我国《律师法》和《律师资格考核授予办法》,学生取得本科以上的法律学历以后,可以参加全国统一的司法考试,考取由司法部统一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如果通过司法考试可以申领律师资格证和实习证,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后可申请律师执业证书。

2.现行法学职业教育的缺陷

(1)教学内容过于注重学术,忽视了法律实务教学。法学是世俗的学问,甚至很多是实践性的、技术性的,因此单靠课堂讲授是不够的。但我国的法学教育基本上停留在理论分析、法律诠释,因此距离司法实践的要求差距较大。虽然近年来法律职业能力教育越来越受到重视,但上大课讲授仍然是法学教育的主导方式。这与英美的法学院职业导向教育形成了鲜明对比。

20世纪90年代中期之后,法学教育普遍受市场的压力,法学教员参与法律实务日益增多,法学院才普遍开始聘请律师讲学;法律援助也开始了(1994);在福特基金会的支持下一部分法律院校开展了法律诊所教育(2000年);所有这一切都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法学院的法律实务教育。但由于上大课;由于绝大部分教员仍然缺乏法律实务经验;由于担任过兼职律师的,也往往是做法律咨询,缺乏出庭经验,缺乏审判的经验,因此,在这个问题上,一直没有根本性的改观。

(2)考试制度过于单一,难以全面考核学生的专业职业能力。中国自古以来形成的“守成教育”传统就决定了其考试制度更看重知识的记忆,这已经成为现代中国高等教育的重大难题之一。但法学教育可能是受其影响最大的学科之一,因为法学更讲求知识的灵活运用,很难实行有效的、标准化的书面考试。书面考试难以全面体现学生的知识广度、专业深度和分析思考问题的能力,难以考核学生思辩的专业职业技能,难以体现法律人保护客户利益的职业道德要求。

3.法律专业职业化的必要性

近10年来,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法制意识迅速提高,因此我们面临着法律职业专业化,以全面提高法律职业者的专业素质,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法律职业专业化,指从事法律职业的人需要有专门的法律训练、掌握专门的法律知识、遵守专门的职业道德。职业专业化要求建立完善的职业准入、职业培训、职业道德、职业保障等制度。法律职业专业化须通过成熟的法律职业教育来保障。

4.借鉴和改革

通过上述的讨论,作者认为,我国可以学习和借鉴英国法律职业教育的传统和经验,从以下方面对法律职业教育进行改革:

(1)明确法律职业教育的教学标准,学习英国由行业制定职业标准的方式,明确规范律师执业须掌握的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标准。

(2)加强法律实务教学,增加法律实务知识和技能在教学中的比重,让律师协会和资深律师实际参与到法律职业教育的过程中。

(3)改变法律专业职业能力考核方式单一和职业准入考试内容由学者制定的现状,让律师行业协会确实参与到法律职业教育和能力考核的过程中。

我们已逐步认识到律师行业协会在法学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并已就行业参与法律职业教学和法律职业准入进行了一定的尝试和研究。如现在的学生在通过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以后,想成为执业律师,必须参加律协举办的法律职业培训,同时必须在律所实习满一年,然后由律协通过面试对实习的情况进行鉴定和检验。学员通过律协的实习鉴定以后才能够申请正式的律师执业资格。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可以将这种培训和考核方式制度化,统一考核标准,从而在我国建立起完善的法律职业教育制度,为我国的建设培养更多的法律专业人才。

参考文献

1 Bar Standard Board,省略.uk

2 Law Society,省略.uk/home.law

3 王利明.中国“法律职业专业化”透析[N].人民日报,2002.7.26

4 甄贞.一种新的教学方式:诊所式法律教育[J].中国高等教育,2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