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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人民币汇率 形成机制 汇率制度 货币政策独立性 汇率市场化
中图分类号:F832・3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770(2010)010-010-06
2010年6月19日央行表示将根据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和我国国际收支状况,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此次汇改主要有以下显著特点:一是人民币汇率不会一次性重估调整;二是坚持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三是人民币汇率不会出现大幅波动;四是央行继续按照已公布的外汇市场汇率浮动区间,对人民币汇率浮动进行动态管理和调节。因此可以看出,此次汇改人民币汇率的中间价不会一次性重估,将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幅度也将继续保持不变。
人民币汇率变动一直是市场和公众关注的焦点,笔者认为考察人民币汇率变动必须从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和汇率的市场化改革入手,人民币汇率市场化改革就是逐步完善人民币汇率的形成机制,让市场引导人民币汇率的走势,真正建立起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我国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市场化改革是逐步推进的,人民币汇率变动和汇率市场化机制的完善是相辅相成的,其中包括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和人民币汇率波动幅度的市场化,以及汇率作为货币政策的工具将逐步被市场化的汇率所代替等等,通过这些改革措施将有利于真正的人民币市场化汇率水平的形成,有利于提高货币政策独立性。
一、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形成机制的改革
2005年7月21日我国进行了外汇体制改革,建立了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参考一篮子货币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汇率变动的弹性有所增加。当时人民币汇率一次性升值2%,同时央行规定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公布当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等交易货币对人民币汇率的收盘价,作为下一个工作日该货币对人民币交易的中间价格。因此2005年7月22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确定为8.11元/美元,每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对人民币的交易价在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间价上下千分之三的幅度内浮动,此后人民币汇率的变动将受到这个初始汇率和每天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幅度的影响,如汇改后的第一天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在8.11上下千分之三的区间内变动,第二天在第一天收盘价上下千分之三内变动,以此类推。由于人民币升值压力较大,同时央行对人民币汇率每天的波动幅度有所限制,人民币汇率呈现持续小幅升值的态势,如自2005年7月21日至2005年底,人民币只升值了约0.49%,升值幅度并不大。由于对人民币初始汇率和汇率波动幅度限制,人民币汇率制度体现两个特征:一是人民币汇率变动的区间很窄;二是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的变动很小。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变动很难充分反映外汇市场供给和需求的变化,也就是说,如果汇率变动超出人民币汇率的限制区间,则必须由中央银行的干预来平衡,即如果外汇供给过多,人民币升值将超过所限汇率区间的下限,多余的外汇将由中央银行吸收;如果外汇需求过多,人民币贬值将超过所限区间的上限,则央行卖出外汇满足多余的外汇需求。总之,央行的干预保证汇率的波动不要超出所限的人民币汇率区间,人民币汇率变动是有限弹性的,人民币汇率的市场化程度并不高。同时央行规定非美元货币对人民币的交易价在人民银行公布的该货币交易中间价上下1.5%幅度内浮动,并且前一天非美元货币对人民币汇率的收盘价作为第二天人民币对非美元货币汇率的开盘价,因此人民币对非美元货币的变动也难以反映国际金融市场上美元对非美元货币汇率的影响,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人民币对非美元货币汇率和国际金融市场上美元对非美元货币汇率之间三角套汇关系很难维持,往往存在一定的汇率差价。也就是说,尽管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和人民币对非美元货币汇率有一定的浮动幅度,但由于汇率波动幅度小,同时又由于是以头一天收盘价作为第二天开盘价,容易形成汇率之间的三角汇差,不利于外汇市场的稳定,央行必须对此进行改革。
2006年1月4日,央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引入了询价交易方式和做市商制度,即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于每日银行间外汇市场开盘前向所有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询价,央行将全部做市商报价作为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的计算样本,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将剩余做市商报价加权平均,得到当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这一改革虽然促进了汇率定价机制的进一步完善,但也面临一些新问题。一是询价能否反映市场供求的变化。尽管银行间外汇市场中间价采取询价方式确定,但是由于做市商考虑到人民币汇率最终会有中央银行的干预,并不完全由市场的需求和供给来决定,它的报价往往会偏离自己预期的市场价格。例如,如果是美元的净买入者,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会报的较低;如果是美元的净卖出者,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会报的较高。如2008年12月初,我国外汇交易中心询价系统中人民币对美元汇率连续几个交易日跌停,人民币贬值预期上升,就是由于做市商预期央行可能会采取贬值措施,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报价逐渐走低。二是汇率权重的确定问题。目前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的权重由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根据报价方在银行间外汇市场的交易量及报价情况等指标综合确定。汇率权重是影响汇率变动的重要因素,它的确定直接影响汇率变动,人民币汇率的权重确定比较复杂,既要考虑到技术因素,又要考虑到市场因素,同时由于我国人民币汇率还承担央行宏观经济调控的功能,人民币汇率的变动还要考虑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因素,如通货膨胀、贸易收支、利率、资本流动、美元汇率的变化等因素,因此合理权重的确定是非常困难的,权重确定依赖于央行对宏观基本面和市场变动等的判断。我们认为央行虽然可以自主确定权重,但是由于中间价的确定主要是根据做市商的报价,因此人民币汇率也主要是参考美元汇率变动,而难以参考一篮子货币。实际上,做市商的报价主要是根据美元汇率指数的走势、市场供求情况等因素来报价,而央行是根据他们的报价进行加权平均,这样人民币对美元的中间价的变动幅度被限制了,不管你怎样取权重,中间价总是在整个报价范围之内。也就是说,央行虽然可以变动权重,但人民币汇率也主要是参考美元汇率变动,因为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是根据做市商的报价确定的,而不是根据有效汇率来确定的。这里面临的一个问题是如果人民币汇率目标是人民币跟着美元走,人民币和美元的汇率波动幅度小,但随着国际金融市场上美元对非美元货币汇率的大幅度波动,人民币对欧元、英镑和日元等货币波动幅度变大。反过来如果假设央行确定人民币跟着欧元走,人民币盯住欧元,则人民币对美元的波动幅度将加大,同时人民币对其他非美元货币的波动幅度将变小,因此汇率变动取决于央行主导汇率的选取,长期以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一直是我国汇率体系的主导汇率,因此人民币对非美元货币的波动幅度相对较大。
2008年8月以后,由于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保持了相对稳定,汇率基本稳定在6.83左右(见图1),没有大的起伏,期间人民币和美元汇率保持小幅双向波动,随着美元升值,人民币对美元微贬;随着美元贬值,人民币对美元微升,但是均在窄幅内变动。
2010年6月19日我国进行新一轮汇改,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我国汇率改革目标是建立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因此人民币有效汇率应该成为央行关注的一个货币政策目标。我们认为,人民币参考一篮子货币必须解决两个技术性问题,一是货币篮子里的货币种类;二是人民币对篮子里每一种货币汇率的权重的决定问题,只有确定了这两个问题,才可能确定人民币参考一篮子货币的汇率。现实的问题是建立人民币有效汇率指数,参考人民币有效汇率指数,确定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人民币有效汇率是对多边汇率的综合反映,也是全面反映一国货币竞争力的重要指标。尽管BIS和IMF等都公布人民币有效汇率指数,但是我国央行必须公布自己的有效汇率指数,篮子货币的选择、汇率权重的选择等都由央行自己确定,建立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和有效汇率指数之间的关系。这样只要确定了有效汇率的目标,就可以确定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不过,我们认为建立参考一篮子货币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也只是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改革中的一个过程,最终人民币汇率的中间价也将由市场供给和需求来决定。
二、人民币对非美货币汇率、人民币有效汇率变动的形成机制
如果人民币盯住美元,则人民币对欧元、人民币有效汇率变动幅度都较大。2008年8月以后,人民币对美元稳定,人民币对欧元汇率波动幅度较大,根据三角套汇原理,如果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稳定,则人民币对欧元汇率和美元对欧元汇率的走势基本相同(见图2),人民币对欧元汇率反映了美元对欧元汇率的变化。2010年上半年在欧洲债务危机的冲击下,避险资金纷纷转向美元资产,美元走强,美元对欧元、英镑等货币纷纷升值。随着美元走强,人民币也跟着升值。在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保持稳定的条件下,美元对欧元汇率升值的变化必然会反映到人民币对欧元汇率上来,随着美元对欧元升值,人民币对欧元汇率也跟着升值。随着美元对欧元走弱,人民币也会跟着走软(见图2)。
从2010年美元汇率变化来看,美元对欧元汇率从1月4日的1.4389美元/欧元升值到6月17日的1.2363元/欧元,美元对欧元升值了16.39%。同样从人民币汇率变化来看,人民币对欧元汇率从1月4日的976.35元/100欧元升值到6月17日的838.78元/100欧元,人民币对欧元升值了16.40%,在不到半年的时间内人民币对欧元升值幅度较大。
人民币有效汇率是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和人民币对非美元货币汇率的加权平均,而人民币对非美元货币是由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和美元对非美元货币汇率套算出来的,因此人民币有效汇率也主要是由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和美元对非美元货币汇率加权平均得到的,因此从美元有效汇率变化和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变动就能够基本判断人民币有效汇率的变化。由其中NEERt为t期的人民币名义有效汇率,NEERt-1为t-1期的人民币名义有效汇率,Si,t为t期人民币对i国货币的汇率,Si,t-1,t为t-1期人民币对i国货币的汇率,Wi,t为t期人民币对i国货币的贸易权重。根据三角套汇原理,Si,t=S1,t*Xi,t,其中S1,t是t期人民币对美元货币的汇率,Xi,t是t期美元对非美货币的汇率。
Mt表示美元货币对这n-1种非美货币升值或贬值幅度,也是一个指数化的数值,尽管Mt和美元有效汇率指数的权重不同,但是由于包含多种相同的货币,同时又由于两个数值都是指数化形式,因此Mt和美元有效汇率指数走势比较接近。而S1,0是一个固定值,S1,t将影响NEERt的走势。
尽管统计上人民币和美元的有效汇率的权重不同,但这不影响我们对有效汇率总体趋势的判断。随着Mt和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变化,人民币有效汇率和美元有效汇率之间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2008年9月国际金融危机全面爆发至2010年6月19日汇改。由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保持稳定,因此,人民币有效汇率走势和美元有效汇率走势基本保持了平行走势(见图3)。
因此如果人民币钉住美元,则人民币的有效汇率也基本上跟着美元的有效汇率走。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形成机制也决定了人民币对非美货币的变动和人民币有效汇率的变动。
三、人民币汇率波动幅度的完善
自2005年7月21日以来,我国银行间人民币汇率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目前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在我国的汇率体系中处于主导地位,人民币对非美元货币汇率要依赖于这一汇率套算决定(见表1)。
目前为了防止投机者套汇,人民币兑欧元、日元和港币汇率中间价由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分别根据当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与上午9时国际外汇市场欧元、日元和港币兑美元汇率套算确定,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直接影响人民币对非美元货币汇率水平的大小,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市场化程度也直接影响人民币对非美元货币汇率市场化的程度。2005年9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非美元货币对人民币交易价的浮动幅度作了调整,由原来的上下1.5%扩大到上下3%。尽管浮动幅度有所扩大,但是汇率的中间价的变动决定了汇率区间的位置,如果汇率中间价偏离了市场汇率,汇率区间也就很难反映外汇市场供给和需求的变化。2007年5月21日,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对美元交易价浮动幅度由千分之三扩大至千分之五,根据三角套汇的原理,若知道人民币对美元的波动幅度和人民币对非美元货币波动幅度,我们就能计算出美元货币对非美元货币汇率的波动幅度。由于我们采取的是上午9时国际外汇市场欧元、日元和港币等对美元汇率,因此就能套算出当天人民币对这些非美货币汇率应该在9点汇率水平的上下3.5%幅度内波动。但值得指出的是,国际金融市场的汇率并不是我们能够决定的,一旦国际金融市场的美元对非美元货币汇率变动幅度超出上下3.5%的幅度,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和人民币对非美元货币的变动幅度就不能够满足三角套汇原则。也就是说,央行锁定了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和非美元货币汇率的变动幅度,也就间接地锁定了美元和非美元货币汇率的变动幅度,但是国际金融市场上美元对非美元货币汇率的变动幅度是由市场自动调节的,央行对此不能够控制。实际上,即期外汇市场非美元货币对人民币交易价的浮动幅度、人民币对美元货币波动幅度,以及美元对非美元货币的波动幅度存在相互制约的关系,这种制约关系有利于防止投机者套取汇差,维持金融市场的稳定。一旦国际金融市场美元对一些非美货币汇率波动幅度超过了锁定的幅度,央行必须通过第二天的中间价调整来消除套利机会。因此推动人民币汇率市场化改革,央行将来应逐步放宽人民币对美元和人民币对非美元货币的波动幅度,让人民币变动有更大的弹性,更多地让市场力量决定人民币汇率的变动。
除了完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波动幅度以外,外汇局还要完善银行对客户挂牌汇价管理,放宽挂牌汇价波幅限制。实际上,2005年7月21日后,央行规定银行对客户挂牌的美元对人民币现汇买卖价不得超过央行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间价上下0.2%,而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对人民币的交易价在央行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间价上下0.3%的幅度内浮动(见表2)。这样柜台市场的区间幅度小于银行间市场的区间幅度,会出现银行柜台市场买入美元的价格可能低于银行间市场卖出美元的价格,银行存在经营亏损的可能。因此银行为规避经营风险,不得不把每天挂牌汇率确定在规定浮动幅度的两端,客观上导致了银行对美元挂牌汇率只能是每天价格不变。
而现在美元现汇卖出价与买入价之差不得超过交易中间价的1%,而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对人民币的交易价在央行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间价上下0.5%的幅度内浮动,柜台市场区间幅度基本等于银行间市场区间幅度,且是不对称管理,更具有灵活性。如果央行进一步放开银行对客户挂牌的美元对人民币汇率的浮动幅度,我们认为央行必须得同时调整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浮动幅度,如果只放宽柜台市场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浮动幅度,柜台市场区间幅度大于银行间市场区间幅度,银行同样可以套取汇差。如果柜台市场美元买入汇率越低,则银行在银行间市场卖出美元,获得的差价也就越大,商业银行可能会把美元价格压得很低。因此:如果柜台市场的区间幅度小于银行间市场的区间幅度,银行存在经营亏损的可能;同样如果柜台市场的区间幅度大于银行间市场的区间幅度,银行可以套取汇价之差,央行需要协调柜台市场和银行间市场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变动幅度。
四、人民币汇率作为货币政策工具、汇率制度和货币政策的独立性
人民币汇率市场化的障碍还体现在我国人民币汇率是央行货币政策工具,要承担央行的宏观调控功能,往往还需要在多个目标之间取得平衡,促进宏观经济的平稳增长。首先人民币汇率需要兼顾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如2008年上半年我国通货膨胀较高,专家呼吁通过人民币汇率升值降低进口商品的价格,同时人民币升值,中央银行买进同样的外汇资产所投入的本币会下降,外汇占款会减少,货币供应量增速变缓,这都有利于控制通货膨胀;但是为了防止人民币升值对我国贸易盈余的不利影响,央行又不希望人民币汇率升值过快。2008年底随着国内对外贸易形势的恶化,人民币贬值呼声较高,企业希望通过人民币贬值促进产品出口。其次央行需要在人民币对美元货币汇率和人民币对非美元货币汇率之间取得平衡。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和人民币对非美元货币汇率的变动往往是背道而驰的,因此,央行还需要在人民币对美元货币汇率和人民币对非美元货币汇率之间取得平衡,维持人民币币值总体水平的稳定。最后需要在人民币利率和美元利率之间取得平衡。2008年上半年,随着美元利率下调,人民币的基准利率比美国的基准利率高,根据利率平价的原理,只要人民币保持升值的步伐,投机者就可以获得套汇和套利的双重收益。因此上半年我国为了防止“热钱”流入,在中美利率倒挂的情况下,必须控制人民币升值的幅度,限制投机者的获利空间。由于我国的人民币汇率一直作为央行货币政策的一种调控手段,央行干预是影响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重要因素,汇率的市场化改革需要央行逐步放弃汇率工具,通过基准利率的调整来影响人民币汇率变动,汇率将不再直接作为央行宏观调控的工具。
另一方面,汇率制度影响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人民币钉住美元会影响我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为了维持汇率稳定,央行必须要干预外汇市场,货币政策要服务于汇率稳定。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不仅仅人民币对美元保持稳定,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港币和美元是联系汇率制度,香港就没有独立的货币政策。由于香港是高度开放的小型经济体,资本自由流动,所以根据“三元悖论”,港币钉住美元汇率、资本自由流动和独立的货币政策不可能同时存在,也就是说,在资本自由流动的情况下,香港要么选择固定汇率,放弃独立的货币政策;要么选择独立的货币政策,放弃固定汇率。在这两者之间,香港选择了固定汇率,放弃了独立的货币政策,意味着香港为了维持固定汇率,香港的利率水平必须跟着美国走,如美国降低联邦基金利率,香港也必须同时降低基准利率,保持利率政策的高度一致性。
就大陆而言,稍有不同,人民币钉住美元,但人民币不是自由兑换货币,资本不能够完全自由流动,大陆货币政策的独立性相对较高。不过,随着我国不断扩大金融开放,资本流动增大,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也会有所下降。央行为了维持固定汇率,必须在外汇市场进行干预,被动买进美元,投放本币,货币政策必须服务于汇率钉住,独立性受到一定影响。因此在人民币钉住美元的条件下,大陆也面临着香港类似的情况。随着人民币升值预期增强,热钱流入增加,央行为了维持人民币汇率的基本稳定,必须买入美元,投放人民币,外汇占款增加,同时央行又必须发行央行票据进行冲销,控制基础货币,防范通货膨胀。
从人民币、港币和美元三角固定来看,香港钉住美元,放弃了货币政策;大陆钉住美元,但由于资本不完全流动,货币政策部分独立,只有美国才拥有独立的货币政策。在三角固定中,美国居于主导地位,香港和大陆处于从属地位,因为港币和人民币主动钉住美元,而美元是自由浮动货币,不用维持美元对港币、人民币汇率的稳定,因此美国可以独立地决定自己的货币政策。而香港和大陆没有选择,为了稳定汇率,不得不跟着美国货币政策走,这是三角固定汇率的特点。值得指出的是,尽管大陆人民币不能够完全自由兑换,资本不能够自由流动,货币政策相对独立,但是在人民币钉住美元和经济高度开放的情况下,美国货币政策对中国的影响日益增大,如美国的货币宽松政策导致美元贬值,人民币升值压力上升,为了稳定汇率,央行必须买进外汇,投放人民币,货币政策处于被动地位。就三角固定的整个汇率系统而言,港币和人民币主动钉住美元,美国处于货币政策的主导地位,不会干预汇率,干预汇率的任务主要由香港和大陆自己完成。
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美国调整货币供给和利率,必然会影响到香港和大陆,如美国货币增加供给和利率调整,流动性上升,热钱流入,为了维持汇率稳定,香港和大陆必须吸收这些流动性,港汇占款或人民币外汇占款会增加,资产价格上涨,通货膨胀预期上升。因此美元贬值,港币和人民币升值压力上升,冲销干预的压力加大。同时美元币值的变化对港币和人民币影响也较大,如美元走弱,人民币和港币也跟着美元贬值;如果美元升值,港币和人民币也跟着美元升值。另一方面美元走软,美元的吸引力下降,意味着港币和人民币的吸引力上升,港币和人民币的升值预期上升,升值压力增大。为了维持汇率稳定,中国的货币政策调整必须要考虑到美联储货币政策的变化。
总之,人民币与美元汇率保持稳定,资本不完全流动,货币政策是部分独立的,而美国货币政策是完全独立的。实际上,我国央行往往会陷入调控困境,为了维持汇率稳定,必须投放本币,流动性上升,通货膨胀压力上升,这样央行又必须大量回笼流动性,会推高货币市场利率,如果存贷款利率提高,资本将进一步流入。因此为了提高央行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必须加强对资本流动和利率变动的管理,这样才有利于央行在维持汇率稳定的同时,可以通过货币政策工具实现国内经济目标。不过,提高我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最终还是需要人民币汇率增加弹性,人民币汇率市场化是人民币汇率体制改革的既定目标。随着人民币汇率弹性的增加和资本账户的逐步开放,人民币汇率水平更能反映市场需求和供给的变化,汇率对货币政策调控反映更加灵敏,在宏观经济政策的传导中也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注:
本文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0673011)、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2008BJB024)和复旦大学中国经济国际竞争力创新基地国际金融方向子课题的资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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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钱荣、陈平、马君潞. 国际金融[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2年。
4.陆前进.人民币汇率波动幅度的两点探讨[N],上海:上海证券报,2009年6月5日。
引言
在经济全球化,世界经济联系不断密切的今天,市场经济的局限性也逐渐地显露出来,众多国家都开始加大了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与调控。近几年来,中国货币供应量M2的增速均超过预期目标。中央人民银行制定的2008年和2011年货币供应量M2是增长速度为16%,而2009年和2010年货币供应量M2的增速为17%。而在实际经济发展过程中,2008年中国M2的增速为17.8%左右,2009年增速高27.7%,2010年M2增速为19.7%左右,2011年的增速为13.6%左右。由此可见,M2在近几年内巨大的偏差说明了中国货币供应量的可控性较差。而货币供应量作为货币政策的主要手段,其对经济的调节作用大大受限,因此,这样导致了中国货币政策缺乏独立性。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货币政策是该国对经济进行调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减弱显然对很多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有着很显著的影响。
根据蒙代尔弗莱明模型中的“不可能三角”的推论,可以认为“一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固定汇率制和资本的完全流动三者不能兼得,一国最多只能同时实现两个目标,而不得放弃另外一个目标。”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随着当今世界经济不断发达,各国经济联系更加密切,货币政策对于经济增长有着重要作用,资本在世界范围内自由流动也是大势所趋。由于中国货币政策独立性有限,为了提高货币政策的作用效果,许多经济学家认为应实行更灵活的汇率制度且不断完善中国的金融体制,促进汇率水平的市场化进程。
本文基于影响GDP的几个重要因素即物价水平、货币数量、利率水平以及政府财政支出等对中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进行分析。选取了1980―2012年的数据,分别设定出双变量、三变量和四变量模型对中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和有效性进行分析。
一、研究方法与数据选取
(一)研究方法
结合货币政策对外独立性检验,本文建立了双变量VAR模型,即货币数量对实际GDP,货币数量对物价水平,利率对实际GDP,利率对物价水平;三变量VAR模型,即货币数量、物价水平对实际GDP和物价水平、利率对实际GDP和物价水平;四变量VAR模型,即物价水平、货币数量和利率水平对实际GDP和物价水平。以此来检验货币政策工具是否是货币数量的原因以及利率是否是货币数量的格兰杰检验原因。
(二)数据选择与处理
在模型中,货币数量指标选用的是1980―2012年度的M2值,数据来源于世界银行统计数据;实际利率水平和物价水平数据的来源也是世界银行统计数据;实际GDP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网站,首先,在国家统计局网站中搜集到用支出法计算的GDP总值和GDP定基指数(1978=100),然后对其进行平减,计算出GDP总值(1980=100)。由于所收集的数据为时间序列数据,为了消除异方差性,对所有的四个变量中除了利率以外的变量取对数,货币数量为LNM2,物价水平为LNC1,实际GDP总值为LNG。
二、实证研究结果与分析
(一)单位根检验
用Eviews对数据进行单位根检验,本文选择ADF单位根检验,当显著性水平确定为α=0.05时,得到如下结果(见下页表1)。
从下页表1可知,货币数量、实际GDP、物价水平和利率四个变量都是一阶单整的,可以对其进行建立协整关系。
(二)双变量模型的协整关系和误差检验
采取Engle和Granger提出的EG两步检验法对双变量模型进行协整关系检验。首先,检验其是否为同阶单整,如果是,则建立回归方程;其次,再检验残差序列t的平稳性。若残差序列不平稳,即存在单位根,t~I(1),则回归方程中变量间的协整关系不存在。若残差序列平稳,即不存在单位根,t~I(0),则变量间的协整关系存在。所得到的检验结果(见表2)。
由表2中的协整结果可以看出,物价水平和货币数量为2阶协整,实际GDP和利率为1阶协整。
在下文中,分别建立双变量、三变量和四变量模型,分析GDP、物价水平、货币数量、利率之间的关系,再将政府财政支出作为外生变量加入模型,对中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与有效性进行分析。
1.双变量协整关系检验。物价水平和货币数量、实际GDP和利率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其协整方程分别为:
LNC1=0.287659LNM2-2.130295
LNG=-0.018996R+9.981968
LNC1=0.344039LNM2-0.00000437T-2.63694
从协整方程可知,M2与CPI、R与GDP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关系;说明政策目标与变量之间的不稳定因素在长期内可抵消。但在CPI与M2的关系式中,两者之间的相关系数较小,说明在长期内,货币数量对CPI具有一定的影响,但是影响程度比较小;在利率与GDP的关系式中,利率对GDP影响系数很小,并且为负值,说明在长期内,利率对GDP的影响系数很小。
2.双变量模型协整关系的误差检验。分别检验两个方程残差序列的平稳性,结果如下:
(1)物价水平和货币数量的关系。根据残差检验物价水平和货币数量的关系,可以判断出e1不含有趋势项和截距项,所以可对其进行无趋势项和无截距项的单位根检验。在检验的结果中,所显示的t值为-1.9269小于当显著性水平为10%时的t值,P 值为0.0650>α=0.05。由于本文中所选择的数据为1980―2012年的年度数据,数据选取的数量较少,对实际情况的说明有限,所以可将显著性水平变为α=0.1。当显著性水平α=0.1时,应拒绝原假设,即不存在单位根,残差序列是平稳的,变量物价水平和货币数量的协整关系存在。
(2)实际GDP和利率的关系。根据检验结果可以判断出e2不含有趋势项和截距项,所以可对其进行无趋势项和无截距项的单位根检验。
同样,在此检验结果中,显示的P 值为0.0015
3.用格兰杰检验对双变量模型进行因果估计。由于格兰杰检验对滞后期的要求比较明显,因此采用VAR模型中施瓦兹SC准则和AIC准则确定滞后期。在对物价水平和货币数量、实际GDP和利率(R)以及货币数量与实际GDP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后,得出以下结论:货币数量是物价水平的原因,物价水平不是货币数量的原因;利率(R)是实际GDP的原因,实际GDP不是利率(R)互为因果关系;货币数量与实际GDP无关。
(三)三变量模型的协整关系和误差检验
1.三变量模型的协整关系。在三变量模型分析中,由于货币数量和利率水平对物价水平和实际GDP之间没有协整关系,所以,在三变量模型中对货币数量与实际GDP、物价水平以及利率(R)与实际GDP、物价水平之间的协整关系进行分析。
对于三变量模型协整关系的检验,本文采用JJ检验方法。首先,对货币数量与实际GDP、物价水平和财政支出(T)这些变量进行JJ检验。 从检验结果可以得知,三个变量之间有1个协整关系存在,所以货币数量与实际GDP、物价水平和财政支出这些变量之间有协整关系,存在长期变动趋势。其次,对实际GDP、物价水平、利率和财政支出进行JJ检验,得到实际GDP、物价水平、利率和财政支出这些变量之间也具有协整关系,存在长期变动趋势。得到的协整方程为:
LNG=0.692805LNC1-0.155820LNM2+0.0000039T
LNG=-0.0898496LNC1+0.169728R+0.00000139T
在GDP与CPI、M2的关系式中,GDP受物价水平的影响较大,影响系数为0.693,而与M2之间呈现出反比关系,说明市场中货币数量的增加会带来GDP的小幅度下降。在GDP与CPI、R的关系式中,物价水平对GDP的系数为负值,这与事实不相符合,但是其值较小,可能是由于数据选取数量有限,使结果出现一定误差。在两个式子中,财政支出对于GDP的影响都十分小,可以忽略不计。
2.三变量模型的协整关系的误差检验。对实际GDP对物价水平、货币数量与财政支出的协整关系进行误差检验,得到检验结果为:
ecmt=LNG+0.431391LNC1-0.550192R+0.00000721T-4.554983
ecmt=LNG-0.99692lLNC1-0.029662R+0.00000499T-9.011545
在双变量模型与三变量模型中,利率水平对实际GDP的影响的变动系数均不显著,说明了利率的政策效应可能为内生的,是受到政策的被动变动。
(四)四变量模型的协整关系和误差检验
1.四变量模型的协整关系。在上述的实际GDP对物价水平、货币数量与财政支出三变量中加入实际利率,在四变量模型中仍然使用JJ检验方法对四变量模型进行协整关系检验。得到的检验结果为变量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存在长期变动趋势,其协整方程为:
LNG=-0.23023LNC1-0.067945LNM2+0.052059R-0.00000328T
从所得到的协整方程可以看出,实际GDP受到实际物价水平的较为显著,实际物价水平每上升一个单位,实际GDP会下降0.2302个单位;实际GDP水平受到货币数量的影响较小,当货币数量每变动一个单位时,实际GDP变动0.0679个单位,并且与货币数量呈负相关,但是相关程度较小。利率水平与实际GDP相关系数很小,为0.0521,说明利率水平对实际GDP影响不大,同样,国家财政支出对实际GDP影响更小,说明国家财政对实际GDP影响有限,因此,对于财政政策的使用,应权衡利弊。
2.四变量模型协整关系的误差检验。对四变量模型进行误差修正检验,得出以下方程:
ecmt=LNG+0.507785LNC1-0.0579343LNM2-0.004788R+
0.00000704T-4.303320
在四变量中,利率对实际GDP的影响系数很小,影响十分微弱,并且,随着对实际GDP的影响变量增加,利率的影响效果有变小的趋势,说明了利率对实际GDP的影响没有长期的自动稳定关系;在四变量模型中,对其进行误差检验与修正后,物价水平、货币数量、利率水平以及外生的政府财政支出对实际GDP的影响系数很小,影响很弱,中国货币政策具有独立性有限。由分析的数据可以看出,在开放条件下,仅仅用控制汇率的方法保证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与有效性其作用是有限的,因此要对中国的金融体制创新地进行改革、发展与完善。
三、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
(一)研究总结
本文分别通过对双变量、三变量和四变量模型进行协整关系的估计与检验以及在双变量模型中使用格兰杰检验分析因果原因,并且将政府财政支出作为外生变量加入模型。在双变量模型的格兰杰检验分析结果中可以了解到,实际GDP和利率水平是互为因果关系的,两者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在三变量模型和四变量模型中,本文采取JJ检验。三变量模型中,分别作物价水平与货币数量对实际GDP、物价水平与利率对实际GDP的模型;在利率与实际GDP关系中加入物价水平的因素后,利率对实际GDP水平由双变量模型中的较弱的正相关变为较强的正相关;而在物价水平与货币数量对实际GDP模型中,物价水平对实际GDP是正相关,货币数量对实际GDP的影响是负相关,并且GDP受到政府财政支出的影响极小,这可能是由于财政支出水平具有滞后效应。在四变量模型中,将物价水平与货币数量对实际GDP的影响中加入利率因素,模型的拟合优度相对于前两个模型更高,模型对实际经济情况的解释程度更好,并且在对四变量模型进行误差修正后,实际GDP与货币数量和利率呈现了正相关的关系,但是相关系数较小,对经济的影响还是不够显著,货币政策的有效性还是有限的。
(二)对策建议
1.政府应当控制中国货币数量,从而保持中国物价水平的稳定。保持国家物价水平的稳定有利于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同时也有利于国家出现通货膨胀或者通货紧缩的出现,物价水平的稳定有利于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2.促进利率市场化,加大利率水平对经济调控的作用。利率是国家使用货币政策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很重要的手段,利率水平不但会影响国家的投资规模,而且还会影响消费、储蓄以及进出口;就目前的数据看,中国利率水平对实际GDP的影响并不显著,没有明显的长期稳定的关系。由于中国进行了利率的管制,利率对经济的作用还是有限的。从本文得出的结果来看,利率与实际GDP之间是互为因果关系的,因此,在稳定利率水平的基础上需要加大利率对经济的作用,让利率市场化,从而让国家的宏观调控对经济发挥更好的调节作用。
1951年,英国经济学家詹姆斯・米德在其名著《国际收支》一书中指出,在开放经济条件下,一国如果选择固定汇率制度,仅依靠单一的支出增减政策来实现内外部均衡的过程中,必定会出现两个均衡目标相互发生冲突而难以兼顾的情况,使得固定汇率制度很难维持。为了维持固定汇率制度,根据丁伯根法则,至少需要再增加一个独立有效的政策工具。因此,政府可以通过实施资本管制和外汇管制这一支出转换政策与支出增减政策一起来保证内外部均衡目标的同时实现。据此可知,在保证支出增减政策有效的条件下,固定汇率制度和资本的自由流动是不可能同时存在的,即固定汇率制度和资本的自由流动之间就存在矛盾,称为二元冲突。
作为二元冲突理论的重要发展,20世纪60年代,罗伯特・蒙代尔和马库斯・弗莱明对开放经济下的小国在资本完全自由流动条件下的货币政策有效性进行了研究,提出了著名的M-F模型,即开放经济下的IS-LM-BP模型。他们极富远见地指出,如果资本完全自由流动,固定汇率制下货币政策只是改变外汇储备的工具,而浮动汇率制下货币政策才独立有效;在资本完全自由流动并且实行固定汇率制度的世界里,对冲操作毫无意义,最终只会导致固定汇率体系的崩溃。进入70年代,随着国际资本市场开放和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这一理论与现实经济的联系越发紧密了起来。就其本质而言,M-F模型分析的是在资本自由流动条件下的二元冲突问题,论述了资本自由流动、固定汇率制度和货币政策独立性三者不能兼得的关系,为后来三元悖论的提出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克鲁格曼在《亚洲发生了什么》一文中认为在资本自由流动的情况下固定汇率制度是危机爆发的主要原因,并且首次明确提出了三元悖论的理论。之后,他又在其著作《萧条经济学的回归》书中对这一理论进行了论述(克鲁格曼,1999)。一般而言,政府需要实现三个主要经济目标,包括灵活的货币政策以应对经济衰退和通货膨胀的威胁、稳定的汇率保证商业活动不至于面对过多的不确定性、自由的资本流动以维持国际商业活动的顺利进行。但是,各国不可能同时达到上述三个目标,最多可以达到两个目标。这一结论可以形象地用图一来表示。三元悖论是指图中心位置的灰色三角形区域,即在资本完全流动情况下,如果实行严格的固定汇率制度,则没有货币政策的完全独立;如果要维护货币政策的完全独立,则必须放弃固定汇率制度;如果要使得固定汇率制度和货币政策独立性同时有效,则必须实行资本管制。也就是说,三个角点只能选择两个(耿强等,2004)。根据这一论断,美国、日本等国放弃了汇率稳定,阿根廷、欧洲国家放弃了灵活的货币政策,而中国和亚洲金融危机后马来西亚等国放弃了完全的自由市场原则。由此可见,三元悖论已经成为众多国家和政府在汇率制度选择和相关政策分析中所依据的基本原则(黄志刚,2007)。
二、三元悖论理论的内涵剖析
1、三元悖论理论是对开放经济条件下宏观经济政策选择问题的高度抽象概括
为了理论分析的需要,三元悖论理论只考虑了极端的情况,即严格的固定汇率、资本完全自由流动和货币政策完全独立。但是在现实经济中,各国政府坚持这种绝对化的“三元”概念存在的可能性很小。第一,严格的金本位制的解体和布雷顿森林制度的解体就说明了严格的固定汇率制度在实践上会面临困难,而汇率变动对经济造成的影响使得各国央行不得不对外汇市场进行干预进而使完全的自由浮动也成为抽象的概念。第二,虽然当今世界资本流动自由化程度已经有所提高,但是为了防止投机资本的大量进出对实体经济造成不良影响,各国对资本项目依然进行着不同形式和程度的管制,正是这些管制阻碍了资本的完全自由流动。也就是说,真正的汇率自由浮动只存在于理论中,资本的自由流动在现实中成为了有管制条件下的有限流动,因此货币政策的完全独立并不意味着一国的中央银行具有完全的独立性,它只能是相对的独立。即便在汇率自由浮动的前提下,从货币政策目标的制定到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运行,以及货币供给的内生性影响和货币流动速度的变化,都导致货币政策实施的效果有所下降,无法确保其绝对独立有效。
即使在现实中,一国政府坚持了绝对化的“三元”概念。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也在现实中受到质疑。第一,货币替论证实了完全浮动汇率制度的实行难以保证完全独立货币政策的实施。从理论上看,浮动汇率制度下各国的国际收支余额为零,货币当局由于在货币供给上没有替代性而享有完全独立的货币政策。但是,考虑到各个经济主体在货币需求上的替代性,一国国内经济形势的变化必将改变持币的相对机会成本进而引起一国货币跨境流动,最终使得货币政策得不到预期的效果。如果存在货币替代现象,那么货币供应较小幅度的变化都将导致汇率大幅波动,即存在严重的汇率超调现象,货币替代将严重削弱货币政策的有效性。第二,M-F模型驳斥了三元悖论中一国执行严格的固定汇率制度和资本管制便可以享有完全独立的货币政策的论述(obstfeld et al,1995)。根据M-F模型,即使可以严格地控制资本流动,但是经常项目的失衡最终迫使一国货币当局动用国际储备以维持汇率的稳定。在保持货币乘数和国内货币供给基数不变的前提下,国际储备的变化将引起货币供给量的变化,但是在固定汇率制度下货币当局失去了对货币供应量的控制权,因此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和有效性也就无法确保了(Simon et al,2000)。第三,在满足严格的固定汇率制度的前提下,资本的完全自由流动并不构成货币政策无效的必要条件。随着虚拟经济的快速发展,一国的外汇储备总量与国际游资相比总是相对较小的。即便放弃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在跨国资本大规模流动的冲击下,固定汇率制度也是难以维持的(Giaacarllo et al,1999)。也就是说,三元悖论成立的前提是一国外汇储备的无上限,而这一点在现实经济中是不可能的,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中泰国的情况正是最好的证明。
最后,并没有令人信服的证据说明不可以在三元悖论的目标选择问题上增加灵活性。正如Frankel等(1999)指出,为什么不可以在货币政策独立性和汇率稳定两个目标的抉择中各放弃一半,从而实现一半的汇率稳定和一半的货币政策独立性,这不能不说是三元悖论理论在具体目标选择问题方面的局限。对于许多国家而言,中间汇率制通常比角点汇率制度更适合,特别对于大规模资本流动尚不构成问题的发展中国家更是如此(Summers,2002)。而且,对于适合建立共同货币的区域,中间汇率制度也比角点汇率制度更可行。2001年,我国经济学家易纲扩展了三元悖论理论框架,提出了X+Y+M=2公式(易纲等,2001)。其中,X、Y和M分别表示汇率、货币政策和资本流动状态,每个
变量在0到1之间还存在大量的解,即中间汇率制度。这些中间汇率制度不仅在理论上成立,在现实中也是存在的,比如爬行盯住、汇率目标区制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等等。但是,20世纪70年代后发生货币危机的国家多为采取中间汇率制度的国家,因此部分学者依据“资本高度流动使得汇率承诺变得日益脆弱”的理论为基础,提出了“中间汇率制度消失论”假说,即介于严格固定汇率与完全自由浮动汇率之间的中间汇率制度已经变得不可维持。对此,也有学者提出了反对的意见。Masson(2001)运用马尔柯夫链和变迁矩阵作为分析工具,引用两种汇率制度分类数据检验发现,中间汇率制度将继续构成未来国际汇率制度选择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当一国发生货币需求剧烈波动时,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是很好的选择,通过货币政策进行干预的同时还可以通过汇率的变动进行调节。更重要的是,汇率制度的选择问题是受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因素影响的,每一个国家都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去选择适合自身经济发展的汇率制度,任何一种汇率制度都不可能适合于所有国家和一个国家的所有时期。
2、三元悖论理论与“永恒的三角”的区别
“永恒的三角”(the eternal triangle)也是由克鲁格曼最先提出来解释国际金融困境的术语,它与三元悖论理论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区别,不可以混为一谈。克鲁格曼(2001)认为,国际货币制度的选择问题可以归结为调节性(adjustment)、置信度(confi,denee)和流动性(liquidity)。这三个方面构成了国际货币制度的三个特征,而“永恒的三角”(如图二所示)则描述了政府在三种能力之间的选择和放弃原则。其中,调节性意味着政府采取稳定的宏观经济政策的能力,不仅仅包括独立的货币政策。置信度意味着政府维护汇率不受投机冲击的能力,也就是汇率在不影响市场信心的前提下波动并且波动的程度没有超过本国所能承受的范围。流动性意味着政府对短期资本流动的控制能力,这一能力表现为政府有能力将短期资本流动限制在为贸易融资和允许贸易暂时失衡的范围内、有能力偿还契约性债务、有能力防止短期资本迅速流出和资本外逃。因此,因此,“永恒的三角”与三元悖论具有不同的理论内涵,将两者视为同内涵的不同表述是不准确的。
三、开放经济中三元悖论理论的实践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既然资本自由流动成为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根据三元悖论理论,一国政府要么选择放弃固定汇率制度,要么选择放弃货币政策独立性。各国政府进行政策选择的依据就是权衡采用不同政策组合的成本和收益,选取可以实现成本最小化而收益最大化效果的组合。目前,理论和实践探讨的重点是在保持资本自由流动的前提下,研究部分国家放弃货币政策独立性的行为。
1、三元悖论理论与最适度货币区理论
最适度货币区理论最早由蒙代尔提出,后来麦金农等一批经济学家分别从不同角度进行了修正和补充。最适度货币区是指一个区域内的国家在货币完全一体化之后拥有一个共同的货币,或者保持各国货币刚性的固定汇率制和货币的完全自由兑换,而对区域外汇率实行浮动。这一概念强调的是针对于整个动荡的国际金融体系而言,在一定区域内构建有利于实现内外部均衡的相对稳定的货币区。从本质上看,这一理论正是三元悖论的体现,是一国牺牲货币政策独立性而追求汇率稳定和资本自由流动的结果。一国在加入货币区时必须比较消除货币兑换费用带来的收益和丧失货币政策独立性的损失,只有在区域经济高度融合使得收益大于成本时,最适度货币区才有可能出现。
一国既然可以通过权衡利弊选择加入最适度货币区,当然也可能出于变化了的利害关系而退出。这种选择就蕴藏着最适度货币区崩溃的危险,欧洲中央银行既是欧元信用的担保者,又是国家合作的产物,其地位是由作为成员国的国家达成的非宪法性国际条约来确定的。这一制度安排使得欧洲中央银行在维护国际货币合作中缺乏足够权威,对集体行动中的国家功利主义行为难以有效约束(Eichengreen et al,1994)。比如,希腊等国最近爆发的债务危机就体现了这种危险性。欧元区成立伊始便开始实行较低利率政策,这使希腊能够享受低廉借贷成本以维持经济增长,从而掩盖了其生产率低而劳动成本高等结构性问题,此时丧失货币政策独立性的危害并不显著。但是由于已经放弃了独立的货币政策,因此财政政策的自对管理和调节经济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各成员国都有一种内在的财政赤字扩大的倾向。在宏观层面上,这种财政政策的溢出效应干扰了统一货币政策的运作,当负面溢出效应波及到整个欧元区时,就有可能引发各国之间的赤字大战,导致一些国家不堪重负退出欧元区。也就是说,分散的财政政策和统一的货币政策的矛盾要求欧元区建立财政联盟或者建立一体化财政,而统一的财权是无法满足各成员国之间需求差异的。正如近期欧盟委员会的研究显示,根据欧元区各国价格和成本的差距以及贸易收支状况来判断希腊的竞争力在不断下降,同时还面临着财政赤字严重恶化的局面。而德国总理默克尔却表示,在希腊应对债务危机之际,欧洲最关注的问题是维持欧元汇率的稳定,将与那些面临极大困难的国家讨论如何保持欧元稳定。这表明当区域经济政治发展不平衡时,成员国之间的利益冲突就会凸现出来,终将危及到最适度货币区的稳定性。南非标准银行研究报告就预测,希腊和爱尔兰等国的经济状况不能容忍,这或许将导致这些国家接受外界救助,甚至可能在2010年底前被迫退出欧元区。
2、三元悖论理论与货币局制度
另外一种体现三元悖论理论中追求汇率稳定和资本自由流动而放弃货币政策独立性的制度安排是货币局制度。1849年,英国在印度洋殖民地毛里求斯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货币局,经历了一段时期的发展与衰落之后,20世纪80年代后,这一制度又重新被一些国家所采纳。现今世界上实行货币局制度的国家(地区)有香港、阿根廷盯住美元,文莱盯住新加坡元、波黑盯住欧元。货币局制度的基本特征包括:(1)本国货币与一种作为锚货币的外汇保持固定汇率关系;(2)本国的货币发行完全以外汇储备作为后盾,并且随时准备以固定汇率把本币兑换成外汇;(3)本国对维持这一制度所作的长期承诺,通常以法律形式予以明确。
货币局制度的所有优缺点都来源于三元悖论理论所论述的“三取二”选择(周丽霞,2004)。稳定的汇率可以保持投资者的信心,但是累积的抑制效应可能鼓励国际游资的投机,而资本的自由流动更加大了经济体系的脆弱性。本币发行必须有外汇储备支持使得政府滥用货币政策的可能性消失进而有效地防止通货膨胀,同时却也削弱了政府调控宏观经济的能力。因此,通常认为小型开放经济才适用货币局制度。因为,这些经济体的进出口结构比较单一。主要出口初级产品而进口高技术产品,由此导致
了出口供给弹性不足,进口需求的价格弹性也很低。加上它们只是国际价格的被动接受者,不能通过汇率政策影响以外币表示的进口价格,从而汇率变动对促进资源配置和改善国际收支的效果并不明显。所以,依据三元悖论理论,小型开放经济体最现实的选择是完全放弃本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当然,在高通货膨胀时期,对于货币当局缺乏宏观经济管理能力而金融体系又不完善的国家来说,借助于货币局制度建立良好的政府信誉比保留货币政策的独立性更具现实操作性。
3、三元悖论理论与美元化
2000年1月厄瓜多尔宣布正式推行美元化,萨尔瓦多也于2001年1月宣布以美元为官方货币,加上1904年以后已经实现美元化的巴拿马,已有三个拉美国家实现了完全的美元化。另外,秘鲁、玻利维亚和危地马拉亦先后立法,允许美元与其本国货币同时流通,即实现了部分美元化。可以说,拉美各国对美元化显示了浓厚的兴趣,主要原因在于放弃货币政策独立性可以减轻这些经济体承受外部经济冲击的代价。如果实行浮动汇率制,拉美各国现有的经济规模和开放程度将导致其通过汇率变动来促进资源配置和改善国际收支的效果非常不明显,反而会引起商品和资本市场价格的波动进而影响贸易与投资。更重要的是,出于加速发展的迫切愿望,这些国家往往采用扩张性宏观经济政策,如果放松固定汇率制度下货币纪律的约束,最终的结果就是陷入通货膨胀和汇率贬值的恶性循环之中。由于拉美各国维持货币政策独立性所花费的成本过于高昂,其美元化的本质就在于迫使政府接受更严格的预算约束,避免为了短期政治、经济利益需要而滥发纸币,从而降低通货膨胀率、促进经济增长(李富有,2003)。
四、总结与启示
三元悖论理论经历了“二元冲突-M-F模型一三元悖论”的发展历程,不仅反映了开放经济下经济体系内外部均衡的矛盾,也为资本完全流动情况下货币政策和汇率政策的协调提供了简单明了的分析框架。我国过去对资本账户施行严格的管制,因此内外部均衡的矛盾并不突出。然而随着开放度的增大,我国货币政策的外溢性明显增强,要实现三者之间的协调就越发困难,2002年市场流动性泛滥的根源就在于此。自1994年汇率并轨以后,我国的汇率制度在实际运行中长期盯住美元,加上对资本流动的严格限制,其结果是压抑了多年经济高速增长对人民币升值的内在要求。2002年之后贸易顺差的逐年大幅增长导致外汇储备急剧增加,外汇占款成为货币投放主渠道,人民币出现升值预期。在此背景下,即便存在资本管制,国际资金依旧通过贸易等各种渠道不断渗透流入。但是此时我国经济处于上行阶段,要求在宏观经济政策上从紧,这就与造成市场流动性泛滥的固定汇率制度出现了矛盾。为此我国最终在2005年进行汇改,为货币政策的有效实施释放出空间。这一时期的政策实践说明了三元悖论理论中“固定汇率制+独立的货币政策+实行资本管制”的政策组合从长期来看是无效的。因此,我国必须在三元悖论理论框架下,科学设计货币政策、汇率政策和资本管制政策的改革方向和步骤,以实现最大程度的内外部均衡(徐爽等,2007)。
[作者简介]张丽莉(1980-),女,汉族,黑龙江人,讲师,博士,研究方向:世界经济。一、财政与货币政策的一致性
财政与货币政策作为最重要的两大宏观调控政策,是国家实行需求管理和调节经济的有力武器,两者间的紧密联系从根本上说是来源于服务最终目标的一致性。政府宏观调控的最终目标有四个:经济增长、物价稳定、充分就业和国际收支平衡。这四大目标的本质都是保持宏观经济的稳定性。因而无论财政政策还是货币政策,作为国家调控宏观经济的政策手段,其目标指向必定具有一致性。此外,两大政策的一致性还表现为政策手段的互补性和传导机制的互动性。众所周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在某些领域存在交叉和重叠,如国债与财政存款领域等。在这些领域中,财政货币政策互为补充、互为影响:财政收支活动影响中央银行资产负债的变化,财政政策将资金运动的方向传递给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不同的融资方式也会对货币政策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反之,货币政策通过信贷等渠道(信贷收入的来源、信贷资金的使用方向等)影响着财政政策。总之,财政与货币政策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和互动使二者成为一个有机整体,这在客观上必然要求两大政策进行协调配合。
二、财政与货币政策的差异性
1两者调节的侧重点存在差异性
宏观经济得以正常平稳运行的基础是社会总供求相对平衡的实现。总供求的平衡包含总量平衡和结构平衡。财政政策更加侧重于调节经济结构平衡,货币政策更加侧重于调节经济总量平衡。从财政政策来看,在调控资金流向上相对自由度较高,可以通过收入机制和分配机制,直接调节产业结构、经济结构和部门结构的各个方面,从而达到优化国家宏观经济结构的目的。从货币政策来看,中央银行能够动用多种政策工具调节基础货币量和货币乘数,从而决定社会的货币供给总量,货币供给总量又决定着商品的需求总量,商品的供给总量反过来决定着货币的需求总量,由此可见,实现货币的均衡实际上也就实现了总供求的总量平衡,因此货币政策主要用于调节经济总量平衡。
2两者调节的手段存在差异性
一般地,宏观政策调控手段的选择是由政策本身的性质及其目标决定,即使同一政策在不同阶段,其性质和具体目标也不尽相同,因此采取的手段也有所差别。财政和货币政策作为两种不同的调控政策,它们在调控手段上存在较大差异。中国财政政策的基本手段主要有财政投资、税收、预算支出、财政补贴等,货币政策的基本手段主要有利率、汇率、公开市场业务、存款准备金等。
3两者调节的领域存在差异性
货币政策的调节领域主要集中于经济领域,而相比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的调节领域更为宽泛,不仅局限于经济领域,还涉及社会发展的非经济领域。具体地说,货币政策是通过改变货币供应量来影响国民经济,货币供应量的改变主要发生于流通环节,对流通环节的调控主要集中于市场经济领域,在这一系列的连锁反馈过程中,货币政策要发挥其功能需要商业银行的配合和传导,因此受金融系统边界的制约,由此可见这种政策的调节领域比较有限。财政政策主要发生于国民收入的分配再分配环节,通过财政收入和支出的变动涉及社会稳定各个方面的实现,特别是在缩小收入差距,推动科教文卫事业的发展等领域,具有货币政策无法比拟的优势。
4两者调节的作用机制存在差异性
财政政策更关注经济公平,货币政策更体现经济效率。这是因为,尽管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调控的都是货币资金,但其资金的性质明显不同。货币政策调控的资金为借贷资金,具有明显的偿还性,其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会使经济的运行更富有效率;相比之下,财政政策的货币资金较具有无偿性。通过资金的无偿占有和使用,调节不同人群、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实现社会的公平。
5两者调节的时滞存在差异性
从政策制定角度来看,财政政策的制定时滞较长,而货币政策的制定时滞较短。政府制定和修订财政政策要经过立法机关审议和批准,有一整套极其严格的程序,不允许随意变动年初的财政预算,因此往往需要较长的周期。货币政策的制定和修订由中央银行决定,中央银行具有一定的独立性,所以政策的变动时滞较短。从政策执行角度来看,货币政策时滞较长,财政政策时滞较短。货币政策的实施要有传导渠道承载,无论通过利率渠道传导还是通过信贷渠道传导,都需要较长的传导链条,因而货币政策部分乃至全部效力的发挥要有较长的时间分布间隔。财政政策一般通过政府直接安排收支,且政策实施具有某种强制性,其达到的效果也较易在短时间内显现。
6两者调节的方式存在差异性
尽管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体系以间接调控为基本特点,但财政政策能够由政府直接调节和控制来实现,因而更具有直接性,特别是在调节经济结构领域,通过财政支出的增减变动和税率的大小变化,可以直接作用于投资和消费的结构与规模。相比较而言,货币政策的间接性较强。政策的实施不仅需要畅通的传导路径为依托,还需要商业银行的紧密配合,且政策效应的发挥还受到企业管理经营机制的市场化程度以及居民的消费意愿等因素的制约。
综上所述,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既具有一致性也存在差异性,表明二者之间密切相关,在宏观调控中不可替代和相互补充。因此在实践中,只有根据自身特点将两者有效结合在一起,才能更容易和准确地达到国家宏观调控的目标。
三、财政与货币政策搭配的理论综述
1封闭经济条件下IS-LM模型
IS-LM模型是由John Richard Hicks和Alvin Hansen(1937)在凯恩斯宏观经济理论基础上得出的一个经济分析模型,用于反映产品市场和货币市场同时均衡的条件下,国民收入和利率的关系,该模型广泛应用于财政与货币政策研究。
IS曲线用来描述产品市场均衡,根据封闭经济国民收入等式:
Y=C+I+G
可以获得关于收入和利率关系的向右下方倾斜的IS曲线。LM曲线用来描述货币市场均衡,根据等式M/P=L1(r)+L2(y) 可以获得关于收入和利率关系的向右上方倾斜的LM曲线。IS与LM曲线的交点意味着产品市场和货币市场同时均衡时的利率和收入水平。然而这一均衡并不是充分就业时的均衡,因此需要财政与货币政策进行调节,其中财政政策改变IS曲线的位置,货币政策改变LM曲线的位置,通过IS和LM曲线位置的变化,实现充分就业下的均衡状态。
伴随着IS-LM模型的诞生,经济学家对它的批评和指责就不绝于耳。例如,模型的创始人JRHicks就公开表达了对该模型的不满:IS曲线表示的是流量均衡关系,而LM曲线表示的是存量均衡关系。若要产品市场和货币市场在一年中同时达到均衡,则在整个过程中货币的供给必须与需求保持相等,这只有在不确定的预期每天都正确的情况下实现,这显然不可能。ALeijonhufvud的批评指出:IS-LM模型的一个假设是两种市场的均衡相互独立,一条曲线的变动不会引起另一条曲线的变动,这种假设不正确,IS和LM应该是相互依存的关系。尽管各种对IS-LM模型的批评不无道理,但并没有因此撼动该模型在现代宏观经济学的重要地位。无论是后来的货币学派、理性预期学派还是供给学派,其理论都没有取代正统的IS-LM模型,反而被纳入该模型,丰富和拓展了该模型。因而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上都证明IS-LM模型的巨大价值,是政府分析财政货币政策的重要工具。
2米德冲突
开放经济下,宏观经济政策不仅要实现内部均衡,还要实现外部均衡。当一种经济政策面对两个宏观经济目标时,就会出现内外冲突的问题。詹姆斯?米德最早研究了这个问题,称之为“米德冲突”。他详细分析了两国为维持内外均衡的金融政策之间存在的冲突:设定两个国家A和B,在A国的国内支出上出现了自发紧缩,其结果导致了A、B两国国民收入的紧缩,并且使国际贸易朝着有利于A国的方向变动。在这种情况下,A国需要采取政策性膨胀来实现内外均衡。具体地说,就是一方面停止国内的萧条以实现内部均衡,另一方面抑制A国进口需求的缩减和A国的贸易差额移向顺差以实现外部均衡,对A国来说,这不会产生政策冲突问题。但如果A国不这样做,B国就会面临严重的政策冲突。为了实现内部均衡,B国的国内支出需要有政策性膨胀来制止经济萧条,但为了外部均衡,B国又要求国内支出有政策性收缩,以便在A国对B国出口需求缩减的同时,限制B国的进口需求。这就存在尖锐的政策冲突,稳定国民收入的政策性膨胀会导致国际收支更加不均衡,可使国际收支达到均衡的政策性紧缩又会加剧国民收入的下降。
可见,在米德的分析中,内外均衡的矛盾表现为国内总需求紧缩和国际收支逆差之间的矛盾。由于政府只能运用金融政策一种工具,因此必然导致调控中左支右绌的情况。以上米德的论述传递出这样一个信息:在开放经济中内外均衡的冲突十分常见和频繁,单一的金融政策无法解决内外均衡冲突的两难困境,运用政策搭配才是治本之道。米德的这一思想构筑了政策搭配理论的基石。随后经济学家们在此领域的研究都是以米德冲突理论为依据展开的。
3丁伯根法则
为解决内外均衡的冲突问题,经济学家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其中丁伯根(JTinbergen)最早提出将政策目标和工具联系在一起的数学模型,论证了要实现N个独立的政策目标,至少要有相互独立的N种有效的政策工具。这一理论被称为丁伯根法则。
丁伯根法则可以简单表述为:假设存在两个宏观经济目标T1、T2,可以使用两种政策工具I1、I2,政策调控追求的宏观经济目标T1、T2即为最优目标,经济目标是政策工具的线性函数,则有:
T1=A1?I1+A2?I2
T2=B1?I1+B2?I2
当A1/B1≠A2/B2时,可以求解出达到最优目标水平T1、T2时所需要的I1、I2的水平:
I1=(B2?T1-A2?T2)/(A1?B2-B1?A2)
I2=(A1?T2-B1?T1)/(A1?B2-B1?A2)
这说明,只要政府能够运用两种独立的政策工具,就可以通过政策工具的配合达到理想的经济目标。当A1/B1=A2/B2时,方程组无解,这意味着两种政策工具对两个宏观经济目标有相同的影响,可以视为一个独立的政策工具,因而不可能全部实现两个独立的经济目标。
丁伯根法则对经济政策理论具有深远意义,它的重要贡献在于研究了政策搭配的数量匹配性,并提供了一个可扩充性较强的数学模型。该法则还进一步强调了众多且广泛的政策搭配是实现经济内外均衡发展的客观要求。
4蒙代尔有效市场分类原则
在政策目标和政策工具的匹配问题上,尽管“丁伯根原理”被广为认同,但缺乏可操作性。现实中政府在运用财政和货币政策应对内外均衡两种目标时常常会遇到逻辑上和指导思想上的困难,不能实现政策目标。蒙代尔认为,造成这种困难的原因在于丁伯根原理将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视为同等效力的政策工具,但实际上不同政策工具的作用和效果是不同的。蒙代尔借用两目标-两工具模型提出了绝对优势原则和比较优势原则,构成了蒙代尔有效市场分类原则的核心内容。该原则的政策决策模型可简单概括为:
T1=a1?I1+a2?I2
T2=b1?I1+b2?I2
中国人民银行最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也就是房地产界所称的“121号文件”,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就从一个侧面凸现了目前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协调机制缺位所遭遇的窘境。对于中央银行来说,信贷的高增长可能损害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即使信贷增长不带来物价必然上涨,中央银行仍要密切关注资产价格的变化以及信贷资源配置的合理性,以维护和促进金融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但是,中央银行的政策目标要顺利实现,必然需要银行监管部门的积极配合,因为目前货币信贷政策的传导依然是以银行业为主导,货币政策的有效实施最终还是需要金融机构及时调整资产负债结构。目前看来,在货币政策职能与银行监管职能分离后,二者之间的协调未必有效,需要我们深入地探讨二者的互动关系,进而在此基础上分析二者协调的主要途径。
一、从宏观层面的考察
(一)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对于经济周期的不同特性
无论是货币政策,还是银行监管,都是在同一宏观经济环境下进行的。从宏观层面考察二者之间的互动关系,最为突出的就是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对于经济周期的不同特性。货币政策通常是逆经济周期的,而银行监管通常是顺经济周期的,这两种矛盾的特性在银行体系自然会产生不同的影响,例如,下调利率能够降低银行的筹资成本,增强流动性,但是会加大通胀的压力。在经济高涨时期,银行经营效益好,风险低,银行监管对银行经营的风险约束相对来说较松,银行本身经营的难度也较小,此时货币政策则需要注重预警性的进行适度反向操作,如提高利率水平、控制货币供应量、对特定部门进行信贷控制等,这显然会加大银行经营的成本;在经济衰退时期,银行业务拓展困难,银行监管对银行经营的风险约束较紧,对于银行新增的不良贷款也更为关注,银行的贷款投放当然也就更为谨慎,此时货币政策可能采取的扩张性政策难以在银行系统得以传导。因此,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的合作,首先应当是在宏观层面的合作,在于对经济周期的判断取得共识之后,分别在各自的领域采取相应的、并且不直接冲突和抵销的政策措施。
但是,如果货币政策不是以反经济周期、稳定物价为主要任务的话,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的这种冲突可能就未必会真正出现;如果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的基调不是由中央银行和银监会独立确定的话,二者之间就可能出现冲突。例如,中央银行在1997年开始强化对银行体系的贷款监管,开始大规模强调处置不良资产,但是当时也是经济周期的下行阶段,下行阶段自然不良资产的比率就高,处置不良资产也会加剧贷款的紧缩力度,如果在经济上行的1992年等时期处置不良资产,对经济稳定的冲击可能就小的多,不良贷款也未必显得那么突出,但是,这个监管的力度看来也不是中央银行能够独立确定的。
(二)银行体系风险的宏观性、系统性特征决定了银行监管与货币政策的互动性
在评价银行监管部门的成立时,一个常见的看法是,银行监管部门成立之后,分别覆盖银行、证券、保险的专门性的监管机构都基本完备,因而中国的金融监管体系可以说已经基本建立起来了。这其中存在一个对银行体系的风险与证券、保险体系风险的不同特性的模糊认识。
实际上,银行体系与证券、保险体系存在很大的差别,银行的资产和负债在流动性方面具有不对称性,通常具有错配的缺口,银行部门十分容易遭受挤兑的冲击而传染到整个金融体系乃至经济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银行因为其强烈的公共性和外部性而具有公众公司的许多特征。因此,银行体系的风险主要是宏观性、系统性的风险,而证券和保险的风险主要是微观性的、与投资者相关程度高的风险。因为银行监管和银行体系的稳健程度与宏观经济形势密切相关,因此,仅仅从银行体系风险的宏观性和系统性来说,央行与银行监管部门的协调的重要性,将远远超过央行与证券和保险领域的监管机构进行协调的重要性。
进一步看,银行监管所创造的安全而有效率的金融体系,是实施货币政策的重要条件。而独立的货币政策所创造的稳定的货币环境,也是银行有效地实施监管、维持金融体系稳定的最为关键性的市场环境。正如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中提出的,有效银行监管的先决条件之一是稳健且可持续的宏观经济政策,其中相当重要的一点就是货币的稳定。
(三)宏观层面的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协调还取决于市场环境的发育
通常,对于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的分工来说,一个直观的判断是,货币政策着眼于宏观层面,银行监管着眼于微观层面。这实际上是一个似是而非的划分。姑且不论当前微观层面的银行行为是货币政策的最为主要的传导途径,仅仅从货币政策运作的环境看,没有商业银行微观行为的市场化改进,货币政策的实施在目前的环境下往往也是难以着手的。在较为成熟的金融市场环境下,商业银行作为理性的市场主体,能够基本有效地对货币政策的宏观信号作出反应,此时货币政策当然无需强调对商业银行的直接信贷控制,而更多地依托市场化的间接调控手段,银行的监管实际上也是采取激励相容的市场化手段。但是,在商业银行体系市场化程度有限、商业银行主体的自我约束能力不足的阶段,货币政策如果不能介入商业银行的信贷运作行为,就难以有效地传导到经济运行环节,此时必然需要商业银行和监管部门的积极合作。
其次,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实施的市场环境还应当包括银行风险的处置程序。实际上,如果商业银行体系总体上较为稳健,同时也普遍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那么,整个银行体系对于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的职能的依赖性显然就大大降低,此时,无论银行监管职能与货币政策职能是否分立,并不一定必然影响到整个银行体系运行的稳定性。反观当前中国的银行体系的实际状况,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的角色似乎是当前维护银行体系突发性危机的主导性的手段,这就决定了,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即使分立,也必须更为强调二者之间的互动和有效协调。
二、从金融结构层面的考察
中国当前的金融结构必然也会对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的互动行为产生多方面的影响。
(一)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工具的相互依赖性
当前中国的金融结构是一个典型的银行主导性的间接型融资体系,因而银行体系自然就成为货币政策传导的主要渠道,如果没有银行监管的合作,或者商业银行从微观层面不作出积极的反应,那么,货币政策就很难达到预定的政策目标。另外,货币政策也受到金融监管一系列法规的影响,最为典型的是以
巴塞尔协议为代表的最低资本金要求的金融监管,对于银行的贷款扩张能力、以及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等都会形成明显的制约。因此,在实际运作中,货币政策操作在许多情况下需要银行监管的配合,最为典型的就是一些选择性的货币政策工具需要借助银行监管的力量来予以监督落实,否则金融机构就可能会失去实施的外部动力。
(二)中央银行的货币监管与银监会的机构监管之间存在显著的依赖性
在实际监管中,货币监管强调的是为保证货币政策实施而由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或金融市场进行的监管;而机构监管强调的是监管机构以维护金融体系稳定而进行的金融机构市场准入、退出、日常营运等的监管。这两个监管职能实际上都是起源于早期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职能。
在中央银行实施货币监管、或者银监会实施机构监管的过程中,二者的合作是必然的。中央银行进行货币监管以实施其货币政策目标的行为,也必然会对银监会所监管的金融机构稳定的目标形成多方面的影响,例如,中央银行对于有贷款关系的金融机构的检查、对货币政策制定的存款准备金制度、利率政策、选择性货币政策等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在当前经济转轨阶段采用的直接性货币政策工具(如现金管理等)进行检查,都不仅需要银行监管部门的合作,也会直接影响到银行监管部门监管目标的实现。与此形成对照的是,银行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的机构监管也会影响到货币政策的实施,机构监管所制定的具有强制性的监管法规,直接对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形成影响,进而对货币政策的传导和实施效果直接形成影响。因此,当前中央银行和银行监管部门首先应当清晰地区分实际运作中货币监管和机构监管的业务领域划分,并在进行各自的货币监管和机构监管时,主动考虑到自身的监管行为对于对方监管目标的影响。
三、从运作层面的考察
(一)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分立后应防范可能出现的决策效率降低
如果说将银行监管与货币政策独立,是为了防止原来在央行内部可能存在的角色冲突的话,那么,二者的分立从运作层面也提出了一个决策效率的问题。在呼吁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职能分立众多理由中,怀疑央行因角色冲突而对金融监管难以中立是一个重要的原因。但是,在实际运作中,这可能是一个“伪问题”,因为在央行缺乏足够的独立性的前提下,如果央行与银行监管部门、或者其他宏观部门就宏观政策动向、金融风险和金融稳定应采取的措施产生分歧并争执不下时,最终可能还是会集中到国务院层面进行统一决策。从这个意义上说,央行和银监会的分立,实际上只是把原来在央行内部可能存在的角色冲突更多地转移到国务院层面,而这一转移必然会导致决策效率的一定程度的降低,这显然对于货币政策的实施、或者金融风险的防范都有不利的影响。
这种决策效率可能出现的降低,最为集中地体现在央行的“最后贷款人”角色的行使上。实际上,如果央行身兼二任,则无论货币政策的基调是紧缩还是扩张,保持银行体系的稳定也是一个重要的参考目标。但是,在银监会作为单纯的银行监管机构独立承担机构监管职能之后,因为银监会并不能为陷入困境的银行提供流动性;而央行要妥当运用“最后贷款人”职能,必须充分了解具体银行的经营状况,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职能的分立使得央行行使最后贷款人职能时将更多地依赖银监会对银行困境的判断而不是自身的判断,其中显然存在实施效果下降、运用过滥、过严、过迟等,或者在央行与银行监管部门难以形成共识时需要国务院层面的决策,从而可能错过防范银行危机的最佳时机。
因此,在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分立的条件下,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之间的组织协调机制相当关键,否则只能是决策效率的迅速下降。在此基础上,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也值得关注。
(二)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的信息共享应当成为二者协调的基本前提
无论是货币政策决策,还是银行监管决策,都是基于对银行体系等的大量信息的分析的基础之上。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操作都是以一定的银行体系的传导机制为前提的,可以说几乎所有的货币政策操作,例如利率调整、公开市场操作,都必须立足于对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的深入掌握。更为重要的是,银行监管信息也是中央银行及时高效地行使“最后贷款人”职责的基础。与此同时,货币政策操作必然会对银行体系的经营形成多方面的影响,也需要银行监管部门及时把握、进而采取相应的对策来指导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