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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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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

车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范文第1篇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物业】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科学有效应对我市物业管理区域可能出现的安全突发事件,规范应急处置工作,切实消除我市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隐患,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1.3编制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4编制工作原则

1.4.1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安全事件发生后,在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实行区(市)管理制,建立灵活快速、功能全面的预警和应急反应机制。

1.4.2以人为本,依法规范。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应急预案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要与相关政策相衔接,要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预案。

1.4.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落实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经常性地做好应对安全事件发生的思想、预案、机制和工作等方面的准备。建立安全应急处置专业小组,加强管理人员安全方面工作的培训力度,定期组织企业员工、小区居民进行安全应急演练。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指挥机构

按照安全应急工作的需要,成立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物业办主任担任组长,组员由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

2.2工作机构

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物业办,主任张宣文,常务副主任王西涛。办公室职责:统一协调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督查工作,对重点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组织召开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及时部署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相关文件的传达;及时向上级机关报送相关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情况;其它内部工作事项的通知、协调等工作。

2.3成员单位及职责

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确立专门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根据本区域的实际情况,明确职责分工,认真组织督促、落实安全工作,及时处理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问题,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安全检查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2.4督察长效机制

由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抽调精通业务、责任心强的1-2名工作人员,组成2个督导组,定期对各区(市)的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督察,并提出指导意见。各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成立相应检查小组,对辖区内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督察,并将检查情况整理汇总及时上报。

2.5信息报送和处理

2.5.1各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安全事件信息快速报送制度。制定应急值守制度、应急报告制度和应急举报制度,及时准确的向有关部门报送信息。

2.5.2各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有关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或完成情况。

2.5.3在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中,相关单位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随时通报情况,及时、准确反馈信息。

2.5.4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各类安全信息,经过分析研究后,及时通报相关单位。

2.6指挥和协调

2.6.1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政令畅通。属于跨区域的协调工作,由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

2.6.2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协调本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落实相关安全工作。

3.重点区域和部位的安全工作

3.1物业管理区域的高层建筑、商场、写字楼的各种设备设施,如配电室、泵房、中央空调机房、发电机房、电梯机房等存在的设施缺损和因不能使用所造成的安全隐患。

3.2物业管理区域内违章建筑、违章搭盖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等安全隐患,物业管理区域内出租房屋、沿街店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在建筑周围空中和地面设置影响应急车辆通行的安全隐患。

3.3物业管理区域内应急设施的整治,设施无法正常使用或因被偷盗等原因缺损造成的安全隐患。

3.4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场因车辆集中停放造成的安全隐患,以及停车场内因缺损或不能使用的应急设施造成的安全隐患。

3.5物业管理区域内存在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和小商场、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诊所)、小生产加工企业这些“九小场所”,以及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的仓库、劳动密集生产车间、员工集体宿舍集生产、销售、居住为一体的建筑物的安全隐患。

3.6物业管理区域内存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

4.安全工作完善事项

4.1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公共区域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设置警示标识,可能引发人身伤亡事故的部位或场所要设置统一规范、文明礼貌且醒目的警示标识,告示注意事项,明确禁止行为。

4.2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业主的自我检查防范予以告示,提醒业主对雨蓬、花架、晒衣架、空调室外机架和阳台扶手等部位摆放花盆、吊挂杂物等行为,强化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4.3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公共区域安全防范重点部位的日常巡查,加强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及公共设施设备定期巡查并做好巡查纪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隐患。涉及到房屋安全、筑漏修缮的,必须进行回访,增强安全系数。

4.4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公共区域安全防范预案,要对安全防范应急预案进行全面检查、调整完善,明确安全防范应急处理程序。

4.5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对已制定的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加强执行力度,强化值班制度,凡遇恶劣天气,要立即行动,按照责任分工和要求全面做好安全工作。

4.6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物业管理区域出入口实行定时值班和巡查,推行24小时安全防范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小区要严格按照标准落实客人、车辆出入登记制度,并确保小区内车辆停放有序。

4.7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大对小区安全防范的投入,提高技术防范水平。对已实施楼宇对讲、电控防盗、家庭防盗报警、小区重点部位监控等技防工程的应加强维护。

5.紧急处置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安全工作,把做好安全工作提高到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来认识。加强检查、监督、落实小区的安全工作。

物业企业负责人作为管理小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工作提到当前企业的头等大事来抓。如有安全问题发生,应在第一时间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赶到现场解决处理。

6.后果评估

6.1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完毕后,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要查明导致引发安全事件的原因。属责任事故的,要查明责任人及各自责任的大小,并拟写调查报告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6.2通过总结,找出预警和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逐步完善应急机构,提高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管理水平,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7.监督管理

7.1预案演练

各物业服务企业每年应组织一至两次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演练前要明确演练的内容和目标,制定周密的演练计划。对参与演练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并落实安全措施。演练范围内要设置明显的标识并事先通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演练后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并作好总结。

7.2宣传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和社区刊物等宣传途径在小区内积极开展安全知识专题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营造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7.3奖励和责任

7.3.1对在安全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并给予表彰。

7.3.2对不服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调遣,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延误时机造成损失的单位或个人,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4监督检查

7.4.1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应每月指派专人对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责令整改。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将定期组织全市范围的安全隐患巡查工作。

对于整改不利,存在问题较为严重的物业服务企业将予以严肃处理,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

7.4.2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有关行政部门对本预案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8.预案更新

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修改情况,对本预案及时进行修改、完善。

9.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学校】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公安河东分局内保科的工作要求,为有效防止各种突发事件和维护我校安全稳定,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顺利进行,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校园重大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全面提高应对恐怖和暴力能力,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组织机构

1、组长: 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总务主任、德育主任

组员:全校教职员工

财产安全管理小组:

组长:出纳 组员:班主任老师

综合治理安全小组

组长:会计 组员:男教师

教学安全小组

组长:教导主任 组员:全校教师

2、工作职责

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要在事故现场指挥救援行动,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汇报和请求援助,同时向河东区教育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及时报告。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挥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一)校园内犯罪分子持刀行凶事件应急预案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集结优势力量阻止犯罪分子行凶。

1、获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值班干部和学校领导报告,并同时拨打110报警。

2、值班干部或任何工作人员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迅速建立警戒线,使犯罪分子无法靠近学生,防止事态扩大。

3、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学校进入全面应急状态,立即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4、集结优势力量,携带防卫器械,与犯罪分子周旋劝阻与制止犯罪行为,为警方援助赢得时间,在有利条件下设法制服犯罪分子。

5、尽快把所有学生和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6、救护受伤学生和其他伤员。

7、实施事件现场警戒,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学校,维护现场秩序,防范别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事件现场。

8、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即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二)校园内发现可疑人物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采取措施控制可疑人物

1、在校园内发现形迹可疑,四处游荡,可能作案的可疑人物,在场人员都应当立即向值班干部和校领导报告。

2、学校保安人员和领导指派人员要立即对此人进行询问,同时把他的行动限制在局部区域内。

3、若此人自述进入校园的目的明显缺乏可信度,无人证、物证可以证明,甚至说话前后矛盾,蛮不讲理,保安人员应当将其带入办公室进行进一步盘问。

4、若有证据表明此人是危险人物或犯罪嫌疑人,应立即打110报警由警,由警方带走作进一步调查。

5、若可疑人物在盘问时夺路逃跑,单位人员应当将其相貌、身高、衣着及其它特征和逃走方向向警方报告,同时,学校应当做好此人再一次闯入校园作案的思想准备和预案准备。

6、在整个过程中,学校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可疑人物使用暴力,要确保周围人员的安全。

7、学校应把事件情况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校园内发现可疑物品的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防范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伤害事故

1、收到可疑邮包或发现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员都要在第一时间向值班干部和领导报告。

可疑物品是指:物品外表、重量、气味可疑,不是本单位的物品,也从无看到过此种物品不知此物品有何用途,为何会摆放在学校某处。

2、发现可疑邮包和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员,都不应当试图打开或随意摆弄它,要禁止在周围呗烟或使用手机,对讲机或发动机动车辆等。

3、学校应当指定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进行初步鉴别,判断是不是危险物品,若不能排除危险物品,应立即打110报警请警方专业人员进行检测和处理。

4、若可疑邮包和物品被警方确定为危险物品,学校应立即在其周围设置警戒线,无关人员应立即撤离,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5、学校应当配合警方组织人员在校园其它区域搜寻检查,确定在校园内是否还有其它可疑物品。

6、学校配合警方开展各项处理工作,并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四)饮用水污染事件处理办法

发现学校饮用水污染,要紧急对水源进行有效隔离,并立即向卫生部门和领导小组报告,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对中毒者进行救治。

(五)校园爆炸事件处理办法。

学校发生爆炸事件后,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并立即向公安等部门和领导小组报告。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迅速疏散师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要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物证搜寻、排除险情工作,防止再次发生爆炸事故。

(六)火灾事故处理办法。学校发生火灾事故,第一时间全力组织师生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立即向119指挥中心和领导小组报告,安排人员配合消防部门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同时配合医疗机构妥善安置受伤人员。

(七)食物中毒事件处理办法。学校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事件,立即向卫生部门和领导小组报告,并迅速组织人员将中毒者送至附近医院进行救治。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企业】

为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搞好厂区安全工作,认真做好各种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将可能发生的事故降到最低限度,根据《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党支部书记xx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生产经理xx、技术经理xx同志担任,成员由部门、车间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指挥组,抢险组和后勤保障组。

1.指挥组由xx、xx组成。在第一时间突发事件的相关情况,第一时间组织员工疏散,第一时间组织员工自救,保证员工人身安全,第一时间保证公司财产和员工财产安全,第一时间组织协调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抢险组:由20名员工组程:由xx任组长,xx任副组长,组员由xx、xx、xx、xx、xx、xx承担危难工作,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完成任务。

3.后勤保障组:由6名同志组成,xx任组长,xx为副组长,组员由xx、xx担物资装备供应,切实保证突发事件工作所需。

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措施

1.发生一般火警、火灾事故、设备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当班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车间、部门和公司领导,逐级上报。火警火灾拨打119请求救援。人身伤亡事故应立即送医院治疗,或拨打120请求救援,但不管是哪类事故,抢险救护时都要先切断电源或采取防护措施后再组织救护,防止事态扩大。

2.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迅速向公司汇报,公司逐级向上反映。岗位人员拨打119救援电话请求援后,首先组织自救,使用现场的灭火器进行灭火,根据着火部位、性质也可用现场备用的防火沙、土、水进行灭火,电气火灾要用干粉灭火器,变压器、油罐等用水冷却时,人要远离,严防爆炸伤人,待消防专业人员赶到后,在专业人员指挥下配合灭火。

3.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发现人员要立即向班组长、车间主任、部门、公司逐级上报后,还要通知医院工伤抢救小组,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若伤部位属擦伤、碰伤、压伤等要及时用消炎止痛药物擦洗患处,若为出血严重,要用干净布料进行包扎止血。若伤者发生骨折要保持静从事静卧。若发生严重烧伤、烫伤,要立即用冷水冲洗30分钟以上,若伤者已昏迷、休克,要立即抬至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人工呼吸或按摩心脏,待医生到达后立即送医院抢救。

4.若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救援人员在救援时要了解中毒原因,迅速把中毒人员抬至通风良好处进行一般性抢救,并立刻送往医院抢救。

5.发生重大设备事故,要立即报告,同时停止设备运转,处理事故时,要有专业人监护。严格执行检修程序和停送电确认制度,防止打乱仗,冒险作业。

6.发生爆炸事故,要立即关闭爆炸源,若有人员伤亡,按人员伤亡预案救援。

7.发生各类事故都要保护好现场,待事故调查分析处理。

三.注意事项

1.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保证24小时开机,认真做好各项预防工作,随时准备应付各类突发事件发生。

车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范文第2篇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科学有效应对我市物业管理区域可能出现的安全突发事件,规范应急处置工作,切实消除我市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隐患,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1.3编制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4编制工作原则

1.4.1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安全事件发生后,在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实行区(市)管理制,建立灵活快速、功能全面的预警和应急反应机制。

1.4.2以人为本,依法规范。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应急预案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要与相关政策相衔接,要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预案。

1.4.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落实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经常性地做好应对安全事件发生的思想、预案、机制和工作等方面的准备。建立安全应急处置专业小组,加强管理人员安全方面工作的培训力度,定期组织企业员工、小区居民进行安全应急演练。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指挥机构

按照安全应急工作的需要,成立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物业办主任担任组长,组员由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

2.2工作机构

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物业办,主任张宣文,常务副主任王西涛。办公室职责:统一协调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督查工作,对重点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组织召开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及时部署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相关文件的传达;及时向上级机关报送相关重(第一范文站)大事项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情况;其它内部工作事项的通知、协调等工作。

2.3成员单位及职责

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确立专门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根据本区域的实际情况,明确职责分工,认真组织督促、落实安全工作,及时处理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问题,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安全检查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2.4督察长效机制

由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抽调精通业务、责任心强的1-2名工作人员,组成2个督导组,定期对各区(市)的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督察,并提出指导意见。各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成立相应检查小组,对辖区内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督察,并将检查情况整理汇总及时上报。

2.5信息报送和处理

2.5.1各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安全事件信息快速报送制度。制定应急值守制度、应急报告制度和应急举报制度,及时准确的向有关部门报送信息。

2.5.2各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有关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或完成情况。

2.5.3在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中,相关单位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随时通报情况,及时、准确反馈信息。

2.5.4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各类安全信息,经过分析研究后,及时通报相关单位。

2.6指挥和协调

2.6.1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政令畅通。属于跨区域的协调工作,由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

2.6.2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协调本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落实相关安全工作。

3.重点区域和部位的安全工作

3.1物业管理区域的高层建筑、商场、写字楼的各种设备设施,如配电室、泵房、中央空调机房、发电机房、电梯机房等存在的设施缺损和因不能使用所造成的安全隐患。

3.2物业管理区域内违章建筑、违章搭盖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等安全隐患,物业管理区域内出租房屋、沿街店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在建筑周围空中和地面设置影响应急车辆通行的安全隐患。

3.3物业管理区域内应急设施的整治,设施无法正常使用或因被偷盗等原因缺损造成的安全隐患。

3.4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场因车辆集中停放造成的安全隐患,以及停车场内因缺损或不能使用的应急设施造成的安全隐患。

3.5物业管理区域内存在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和小商场、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诊所)、小生产加工企业这些“九小场所”,以及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的仓库、劳动密集生产车间、员工集体宿舍集生产、销售、居住为一体的建筑物的安全隐患。

3.6物业管理区域内存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

4.安全工作完善事项

4.1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公共区域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设置警示标识,可能引发人身伤亡事故的部位或场所要设置统一规范、文明礼貌且醒目的警示标识,告示注意事项,明确禁止行为。

4.2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业主的自我检查防范予以告示,提醒业主对雨蓬、花架、晒衣架、空调室外机架和阳台扶手等部位摆放花盆、吊挂杂物等行为,强化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4.3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公共区域安全防范重点部位的日常巡查,加强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及公共设施设备定期巡查并做好巡查纪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隐患。涉及到房屋安全、筑漏修缮的,必须进行回访,增强安全系数。

4.4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公共区域安全防范预案,要对安全防范应急预案进行全面检查、调整完善,明确安全防范应急处理程序。

4.5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对已制定的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加强执行力度,强化值班制度,凡遇恶劣天气,要立即行动,按照责任分工和要求全面做好安全工作。

4.6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物业管理区域出入口实行定时值班和巡查,推行24小时安全防范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小区要严格按照标准落实客人、车辆出入登记制度,并确保小区内车辆停放有序。

4.7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大对小区安全防范的投入,提高技术防范水平。对已实施楼宇对讲、电控防盗、家庭防盗报警、小区重点部位监控等技防工程的应加强维护。

5.紧急处置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安全工作,把做好安全工作提高到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来认识。加强检查、监督、落实小区的安全工作。物业企业负责人作为管理小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工作提到当前企业的头等大事来抓。如有安全问题发生,应在第一时间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赶到现场解决处理。

6.后果评估

6.1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完毕后,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要查明导致引发安全事件的原因。属责任事故的,要查明责任人及各自责任的大小,并拟写调查报告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6.2通过总结,找出预警和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逐步完善应急机构,提高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管理水平,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7.监督管理

7.1预案演练

各物业服务企业每年应组织一至两次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演练前要明确演练的内容和目标,制定周密的演练计划。对参与演练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并落实安全措施。演练范围内要设置明显的标识并事先通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演练后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并作好总结。

7.2宣传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和社区刊物等宣传途径在小区内积极开展安全知识专题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营造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7.3奖励和责任

7.3.1对在安全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并给予表彰。

7.3.2对不服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调遣,,失职、渎职的、延误时机造成损失的单位或个人,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4监督检查

7.4.1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应每月指派专人对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责令整改。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将定期组织全市范围的安全隐患巡查工作,对于整改不利,存在问题较为严重的物业服务企业将予以严肃处理,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

7.4.2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有关行政部门对本预案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8.预案更新

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修改情况,对本预案及时进行修改、完善。

9.预案实施时间

车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范文第3篇

列车出入车辆段的能力受段内线路设计、信号系统功能、出入段线布置方式及长度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出段时还要考虑列车投入服务点里程长短等因素。通常情况下,首班运营载客列车需提前1~2小时出库才能满足线路运能要求。该专题应侧重研究分析列车出入段组织方式,对不同信号状态及工况下的行车组织进行对比,旨在结合运营单位线路实际制定合理、趋向于最优的行车组织方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段内行车组织和出段效率,降低行车安全风险。

2终点站折返模式专题研究

在日常运营过程中,最小行车间隔主要受限于线路终点站的通过能力和信号系统通行能力。因此,分析运营单位线路信号系统在各种等级、模式以及故障情况下的终点站折返能力,理清终点站行车组织中的安全关键点和应对措施,对于合理选择折返模式,优化运行图编制具有重要指导作用。通常对站前折返模式采用解析法研究,对站后折返模式则适用于图解法,专题研究目标导向最大限度提升运能,实现服务与运营效率的双赢具有较强促进作用。

3车站防洪排涝专题研究

轨道交通车站水淹严重影响运营及行车安全,因此在筹备阶段专题研究车站防洪排涝尤显重要。该专题应结合当地气象、水系特征、地形地貌等数据,梳理本线车站地理位置、车站结构、站位地势和周边水位等情况,研究车站防洪排涝设计,对车站出入口、区间风亭等进行逐个排查,以尽早确立车站水淹风险源。专题研究结论多应用于运营单位建立车站水淹应急体系,制定相关应急预案,设置出入口防洪挡板,便于明确车站防洪沙袋数量和设置、存放位置等。

4票务事务处理流程专题研究

结合本线自动售检票系统设备(AFC)功能及相关参数,对在运营过程中出现的普通单程票退票、普通储值卡退票、设备少找零/卡币/卡、闸门误用、非当天进站、车票失效、超时或超程等乘客事务进行逐项研究,力求在确保票务安全的基础上,尽力优化处理流程、提升服务质量。研究结论多用于轨道交通票务政策起草阶段作以参照,也可作为运营单位制定票务管理规章和操作流程的基础文件。

5TVM(自动售票机)找零系统专题研究

TVM找零系统直接影响乘客购票便利性,与硬币需求量和车站员工工作量直接关联。为了给乘客提供方便快捷的购票方式,减少对硬币供应量的刚性需求,运营单位应结合TVM性能和相关参数对找零系统进行研究。该专题应从当地市民对于纸币、硬币的使用习惯入手,基于本线预测客流数据和平均票价等参数推导每日单程票使用量,根据TVM不同找零方式组合计算日均硬币消耗量。研究结论既可作为试运营前的TVM参数设置基础文件,以便于提高乘客购票满意度,也可用于运营单位与当地银行、公交公司签订硬币供给协议前作为参考依据。

6备用车存放位置专题研究

在运营过程中,常因车辆或信号故障、突发性大客流等原因,造成运营秩序紊乱、行车间隔不均匀等问题。为了应对各类突况,及时采取有效的行车调整手段,最大限度确保行车组织和客服质量,备用车就成了调整行车间隔、有序疏导客流的关键工具。该专题应首先明确备用车使用原则和时机,根据本线特征和基本条件,分析车辆段备用车、折返站存车线备用车和中间站存车线备用车的运用特征,确定加开组织方式,通过对比推导出最佳的备用车存放位置,研究结论一般用于起草《行车组织规则》,并作为编制《列车运行图》的参照依据。

7车辆段调车组织专题研究

调车作业是车辆段内行车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直接影响车辆检修、工程车开行、车辆调试、货物装卸等作业,间接影响正线行车、施工和抢修等工作。该专题应基于车辆段运用线布设和车辆配属情况,分析转轨、调试、扣修、装载等各类动车作业路径,对调机停放位置、调车作业程序、压信号调车等进行研究,梳理列车冒进信号、电客车调入无电区等危险源及卡控措施,以明确车辆段调车组织原则。该专题研究结果一般运用在编制《车厂运作手册》、《工程车司机手册》等规章文本,并可用作车辆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参照材料。

8轨道交通与公交应急接驳专题研究

当轨道交通运营出现重大行车技术设备故障或突发事件导致停止服务,或造成行车能力下降较多导致运力不足时,采用应急公交车作为运送乘客的载体,利用公路把乘客运送至目的地站称为应急公交接驳。在运营筹备期提前研究公交接驳的组织办法、做好公交接驳的相关准备工作,对于开通试运营之后提供优质服务、降低事故对市民出行的影响有重要意义。该专题应结合沿线常规地面公交运营情况,剖析启动和终止轨道交通与公交应急接驳预案的时机,研究不同接驳范围内的车站客运组织、全线行车调整,深入探讨站内和车厢内的广播播放、站务接驳点的客流引导、线网其他车站的对应措施等。运营单位应依据研究结论,与当地城市交通主管部门、公交企业对接,尽早制定应急预案并建立联动机制。

9车站大客流客运组织专题研究

车站是轨道交通线网的客流集散点,大客流情况时有发生,为了确保车站发生大客流时乘客安全和车站运营秩序,运营企业有必要提前为车站大客流的客运组织制定完善、合理的应对预案和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避免了客运事件的发生。在筹备期深入开展车站大客流组织专题研究,有利于客运管理规定和大客流应急处置预案的编制。该专题研究应结合运营单位的线路特点、客流预测数据、车站结构布局等实际情况,从大客流组织方法、客运组织模式等方面深入研究,明确发生突发大客流时的安全风险点控制点、客运组织技巧、票务应对措施、客运信息程序,从而推算出本线路开通运营的客运物资准备、人员配备需求。该专题研究结果一般运用在编制《客运管理规定》、《车务部应急处理程序》、《车站运作手册》等规章文本。

10车辆故障救援组织专题研究

因建设条件、城市规划、投资规模等方面因素限制,轨道交通线路配线无法做到每个车站均设置存车线路;地铁列车一旦出现故障在正线故障时,势必将影响到全线列车运行,影响邻线换乘列车正常运行;因此,如何快速、安全的组织处理故障列车,尽快恢复受阻线路,具有重大的研究意义。在运营筹备期,各运营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线路特点和车辆特性,开展正线车辆故障救援的专题研究。该专题研究应从救援时的行车组织方案、救援时间分析入手,并计算出启动列车故障救援的时间,分析列车在故障救援时各种行车组织的可行性和优劣点,提出本单位车辆故障救援时的行车组织方案。该专题研究结果一般运用在编制《行车组织规则》、《车辆应急处理程序》、《司机操作手册》等规章文本。

11结论

车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范文第4篇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涉重金属、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企业,以及污水处理厂及污泥处置单位,认真检查各有关单位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全面掌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流向和利用处置情况,建立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及信息档案,督促企业整治环境污染隐患,制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进一步规范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防止重特大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确保全县环境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整治对象

(一)重点区域

1、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集中区域: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镇项目集中区;

2、环境敏感区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沿河、沿海区域;

3、涉重金属企业集中区域:经济开发区、车王镇五营项目集中区;

4、其他项目集中区域:经济园区、各乡镇(街道)项目集中区。

(二)重点范围

1、重点园区: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集中区域,涉重金属企业集中区域;

2、重点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铬盐行业企业,多晶硅行业企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运行企业,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单位,污水处理厂及污泥处置单位,涉重金属企业,船舶修造企业,医疗卫生单位。

三、整治内容

(一)化学品环境管理整治内容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一律责令停止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无针对化学品特性或特征化学污染物要求、无环境风险评价专章或环境风险评价内容不完善的,责成建设单位限期补做或补充完善环境风险评价,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审核;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重点核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正式生产的,一律停止生产。

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排放情况。针对特征污染物开展监督性监测,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依法处罚,限期治理;对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限期改正,依法处罚;对未按期落实整改要求的,责令停产整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环境隐患整治情况。历次排查中发现的环境隐患整治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执行情况、环境应急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未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针对性不强的,责令限期改正,督促企业结合自身危险化学品特点,查清环境风险源,完善应急处置措施,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企业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4、废弃危险化学品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规定情况。对贮存不规范的,责令限期改正;对未按规定申领填写联单的、未按规定运行联单的、未按规定期限向环保部门报送联单的、未在规定存档期限保管联单的以及拒绝联单检查的,依法给予处罚。禁止将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弃包装物作为一般废物处置。

5、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集中区环境保护情况。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集中区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园区内的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情况,园区内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运转情况、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及污泥处置情况。对未做规划环评的,按照有关规定,限期补做规划环评,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6、环境敏感区域化工企业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对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立即予以取缔,拆除生产设备及已设置的排污口,清除原料及产品;二级保护区内的违法建设项目,予以关闭。

7、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实施信息公开情况。今年10月底前,各危险化学品产生、运输和经营企业向社会公布本单位的生产工艺、产能、清洁生产、污染治理设施、环境应急措施以及主要原辅材料、产品、危险废物的名称、数量、毒理性质和物质产生、贮存、去向、利用、处置等情况,并报环保部门备案。同时,按照环保部《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的标准要求,每年向社会企业年度环境报告。

(二)危险废物整治内容

1、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1)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及信息公开落实情况。如实向环保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申报登记年报表和季报表齐全。完善危险废物信息公开,各危险废物产生、运输和经营企业将企业名称、地址,以及产能、生产工艺、清洁生产和危险废物名称、数量、毒理性质及产生、贮存、去向、利用、处置等情况,于今年10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并报环保部门备案。同时,危险废物重点企业每年向社会企业年度环境报告,公布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去向、利用和处置等情况。

(2)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及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情况。按年度制定管理计划,内容包括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办法以及按月(季、年)转移(频次)计划。规范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如实记录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处置情况。管理计划和管理台帐及时报环保部门备案。管理计划内容发生重大改变,应及时变更申报。

(3)危险废物贮存及场所建设情况。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和场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地面进行硬化处理,有雨棚、围堰或围墙;设置废水导排管道或渠道,将冲洗废水纳入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贮存液态或半固态废物的,设置泄露液体收集装置;场所应当设置警示标志。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收集,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完好无损且标识明确。危险废物按种类分别存放,且不同类废物间有明显的间隔(如过道等)。贮存时限不得超过一年,并设专人管理。

(4)危险废物现场环境管理情况。绘制生产工艺流程图,标明危险废物产生环节、产生量及去向并在车间、贮存(库房)场所等显著位置悬挂。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管理规章制度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标语等在厂区显著位置悬挂。

(5)危险废物处置及转移联单执行情况。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置,或者自行采取无害化处理处置措施。利用自有设施采取资源化利用措施的,要说明利用的技术、设备、产品以及利用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情况;委托处理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签订委托处置合同,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报批和依法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每批次转移联单保存齐全。

(6)危险废物标识情况。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示标签设置相应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7)突发危险废物环境应急预案建立及演练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突发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环保部门备案。绘制地形示意图,标明单位的地理位置和周边的道路以及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和场所的位置并在场区显著位置张贴。定期组织实施应对危险废物环境突发事件演练,提高应对危险废物环境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与处置能力,确保环境安全。

(8)企业职工业务培训情况。定期开展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业务培训,保证相关管理人员和从事危险物收集、运送、暂存、利用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单位制定的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等各项要求;掌握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业务培训每年不少于二次,培训教材(结合本单位实际自编)、讲课记录、影像资料等保留齐全。

2、重点行业企业危险废物排查

重点对铬盐行业、多晶硅行业、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营企业以及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单位、污水处理厂及污泥处置单位进行排查,重点检查危险废物产生的工艺流程、产生环节、物料平衡、排污申报登记数量、处置合同、台帐、发票、档案等,全面掌握重点行业企业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流向和利用处置情况。

(1)铬盐行业:

①现有铬盐生产企业年后产生铬渣治理情况。年以来历年铬渣的产生量、处置量、现有堆存量,在年年底前是否完成全部处置任务;

②铬渣贮存、处置相关标准规范执行情况。铬渣堆存方式及堆存场所是否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铬渣处置方式是否符合《铬渣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包括对铬渣解毒效果的监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委托或提供给其他单位处置的,是否执行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③铬盐生产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情况。新建铬盐生产项目情况,包括是否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是否包含铬渣处置方案;是否配套建设铬渣处置设施;技术工艺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2)多晶硅行业:

①产生四氯化硅的多晶硅生产企业。四氯化硅产生量、贮存量、自行利用处置量和转移量;是否建有四氯化硅综合利用处置设施;委托或提供给其他单位利用处置的,是否执行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利用处置单位是否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情况;

②利用四氯化硅为原料的生产企业。接收四氯化硅的来源,接收量、贮存量及利用量,是否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是否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③年新建企业是否符合《多晶硅行业准入标准》要求;

④多晶硅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3)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行企业:

①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危险废物;所接收危险废物是否非法转移;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达标情况。

②处置选矿、冶炼、电镀、电路板生产企业灰渣、污泥和废液的涉重金属排放企业是否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

(4)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单位:重点检查列入名录(包括临时)的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以及家电以旧换新定点拆解处理单位,在拆解利用过程中其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主要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拆解后的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处置量以及最终处置去向;家电以旧换新定点拆解处理单位是否如实申报接收和拆解处理数量,是否存在骗取国家资金补贴行为。

(5)污水处理厂及污泥处置单位:重点检查污水处理厂和污泥处置单位建立污泥管理台账情况,是否建立污泥转运联单制度,污水处理厂是否定期向环保、住建部门报告污泥处置情况;工业污水比例较高的污水处理厂污泥是否开展危险废物鉴别工作;检查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量和转移量,污泥接收处置单位处置量及最终去向,是否存在擅自堆放、随意丢弃、倾倒、直接排放等违法行为。

四、整治标准

按照方案确定的整治内容,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开展自查,针对问题集中整改,确保达到“八个一”的标准要求。

(一)一套管理台账。建立危险废物或危险化学品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或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以及产生、利用、贮存、处置、流向等信息。

(二)一套管理制度。建立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管理规章制度、环境应急处置和信息报告制度等,并在厂区显著位置悬挂。严格落实标识制度、管理计划制度、源头分类制度、贮存和处置利用设施管理制度、申报登记制度、转移联单制度、经营许可证制度、应急预案备案制度、日常环境监测制度、危险废物季报制度等。

(三)一处贮存场所。建设规范的危险废物和化学品集中贮存场所,做到防渗、防淋、防泄漏,设置废水导排管道或渠道。在贮存场所显要位置及盛装容器和包装物上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所设标志要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要求。

(四)一处信息公开栏。在各单位厂区大门口设置一处统一规格的信息公开栏,公布本单位的生产工艺、产能、清洁生产、污染治理设施、环境应急措施以及企业、园区、有关部门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公开主要原辅材料、产品、危险废物的名称、数量、毒理性质和物质产生、贮存、去向、利用、处置等情况。

(五)一套标识标志。在污染防治设施各构筑物及排污口、固体废物贮存(产生、处置)场所等设置样式统一、内容完整的标志牌,标明构筑物名称、规格、作用、处理效果等。

(六)一套档案资料。集中建立企业环评及环保验收、环境应急预案及演练、企业信息公开、管理台帐、职工业务培训,以及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处置及转移联单等档案资料,做到资料齐全、格式统一、规范完善。

(七)一套宣传标语。在厂区显著位置粉刷有关加强危险废物和化学品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永久性宣传标语和警示标语。

(八)一套现场展板。在厂区显要位置设立企业环保工作展板,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图、污染治理设施以及危险废物或化学品管理工作等。在贮存场所设立危险废物、化学品生产处置情况展板,标明生产工艺流程、产生环节、产生量和去向等。

五、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10月25日—10月31日):制定《县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规范化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范围内涉重金属、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行业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全县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数量,建立单位名录。

(二)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阶段(年11月1日—11月20日):各有关单位对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抓紧整改。环保部门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园区管委会协调配合,对有关企业进行逐家排查,认真填写《县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环保执法检查表》、《县化工园区及化工企业集中区环保执法检查表》和《县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环保执法检查表》,督促企业限期进行整改,严肃查处环境违法案件。建立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档案,全面掌握危险化学品的类别、产量、用量和危险废物的类别、产生量、利用量及处置量。

(三)总结上报阶段(年11月21日—11月30日):按时完成《环保专项行动信息系统》中有关化学品环境管理和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相关信息的填报,对全县化学品环境管理和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完成检查工作报告并报县政府。做好迎接上级环保部门的督查检查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靠上具体抓落实,认真组织开展检查和整改工作。各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做到统一部署、全面协调、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排查到位、整改到位。环保部门负责组织现场检查并对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二)深入开展排查,全面摸清底数。结合污染源普查、排污申报登记、环保专项行动和日常环境监管情况,重点加大化学品生产企业、铬盐行业、多晶硅行业、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营企业、涉重金属企业排查力度。要逐一核查,不留盲点,全面掌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流向和利用处置情况,建立档案,做到一厂一档。对发现的问题和疑点,要彻查到底,限期整改到位,督促铬盐生产企业按要求加快铬渣处置进度,没有四氯化硅经营许可证的限期办证。发现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及时报告县政府和环保部门。排查要层层把关、责任到人,检查、审核等各个环节都要签字确认。认真梳理涉及危险化学品、铬盐行业、多晶硅行业、重金属、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营企业危险废物污染纠纷和投诉举报、案件。加大投诉和案件的查办、督办力度,及时公布调查、查处和调解结果,积极稳妥化解污染纠纷。

(三)完善工作程序,保证检查质量。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重点区域和重点范围,坚持企业自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扎实做好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规范化整治工作。加强信息沟通传递,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总结,及时报告。强化质量控制,落实检查工作质量责任制,加大监督审核力度,确保填报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车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范文第5篇

为深入贯彻国家电网公司“11.18”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电网公司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特提出公司系统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一)工作思路

紧紧围绕“一强三优”发展战略和“三抓一创”工作思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更新安全理念,树立科学安全观;以防止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为首要任务,强化电网安全措施;以杜绝人员责任事故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各项措施,严厉打击违章违纪,全面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确保湖南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二)工作目标

突出“三保”:保命、保网、保主设备。

确保“六无”:无生产人身死亡事故、无重大电网事故、无重大设备事故、无水电厂垮坝事故、无重大生产场所火灾事故、无特大交通事故。

实现“三少一杜绝”:减少一般电网和设备事故、减少输电线路一类障碍、减少违章违纪、杜绝110千伏及以上恶性误操作事故。

(三)具体工作意见

第一条 建立开展“爱心活动”、实施“平安工程”常态机制。开展“爱心活动”、实施“平安工程”,是公司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企业建设的重大战略,是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安全稳定的重大举措,是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为抓好这项工作,一是要制订安全生产开展“爱心活动”、实施“平安工程”工作制度,建立开展“爱心活动”、实施“平安工程”工作的常态机制。二是在认真总结2006年安全生产开展“爱心活动”、实施“平安工程”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无违章工作现场”活动,以保护人的生命、杜绝责任事故、确保电网平安为根本目的,把工作重心放在员工、班组、作业现场,深入落实公司贯彻《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开展“爱心活动”、实施“平安工程”十条措施》的实施意见。三是建设“平安文化”,培育“平安理念”,树立“风险可以防范、失误应该避免、事故能够控制、违章就是事故”的理念,大力营造“以人为本、珍惜生命、遵章守纪、安全文明”的氛围,让“奉献爱心”融入员工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夯实和谐企业的基础,促进和谐企业的建设。

第二条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实现2007年安全生产目标。按照公司决定,2007年为“安全生产年”。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深刻领会活动的重要意义,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年”活动。一是要结合安全生产实际,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进行部署和安排,认真研究制订工作方案和措施,落实各项工作的部门、责任人,确保取得实效。二是要广泛宣传动员,应充分运用公司系统广播、电视、报刊、安全信息平台等媒体,大力宣传“遵章守纪,构建和谐”的主题,大力宣传公司《安全生产“违章下岗”实施规定》,以“三铁”反“三违”, 树立“遵章光荣、违章下岗” 的良好意识,保障员工平安。三是通过开展一系列安全活动,落实“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措施,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领导更加重视、气氛更加浓厚、措施更加得力、员工更加自觉、设备更加健康、电网更加安全,全面实现2007年安全生产目标。

第三条 加强管理,强化措施,提高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水平。

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在加强电网管理方面,一是坚持电网统一调度,严肃调度纪律,严格执行调度规程和有关规定,保证生产、调度系统指令畅通,切实维护好电网运行秩序。二是根据电网负荷、设备健康状况等运行情况的变化,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按照规定留有必须的旋转备用和事故备用,确保电网安全稳定和可靠供电。三是要认真吸取国内外电网事故教训,积极开展大电网安全稳定问题及低频振荡问题的研究,完善电网安全稳定控制措施,利用科技手段,加强低周低压减载装置管理,构筑保证电网安全稳定的“三道防线”。四是提高电网事故应急处理水平,根据电网运行特点,制定电网事故处理预案和滚动修编黑启动方案。重点落实防止枢纽变电站全停和保厂(站)用电措施,组织实施电网反事故演习,提高调度、运行人员处理事故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五是做好各类安全检查工作,认真开展春季、夏季、秋季和冬季的安全大检查工作,做好重要政治活动和节假日保电检查及各类专项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工作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力戒形式主义,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重点、有落实、有反馈。

在强化继电保护专业管理方面,一是针对2006年继电保护存在的问题,加强管理,认真做好电网元件、35千伏及以下重合闸等保护、自动装置的技术监督工作,排查整改设备隐患,进一步提高继电保护正确动作率。二是认真落实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网事故十八项重大反事故措施》,各单位要对照继电保护反措相关要求,全面检查落实反措情况,明确时间要求和责任人。三是加强继电保护全过程的技术监督,依据相关技术规程、规范,重点做好继电保护装置和综合自动化装置投产验收工作,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未落实的工程项目,不得交接和验收。

在生产技术管理、监督工作方面,一是开展对设备的整治,使设备更加健康。二是推进设备评估,开展状态检修工作。以设备评估结果为主要依据,以主变压器为突破口大力推进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工作,2007年要对40%以上已到大修期限的主变压器进行状态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重新确定大修时间。三是强化设备薄弱环节的监督,发挥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在技术监督方面的作用,及时排查、整改缺陷,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四是落实电力设施保护的技防和人防措施,保证设备安全。

第四条 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开展好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性评价工作。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规范》要求,一是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风险评估的研究及试点工作。以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为重点,强化安全生产预防意识和基础管理,针对人身事故和人员责任事故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防范人身事故和人员责任事故的安全风险评估标准,通过对人的行为以及影响人的行为的各种因素、各个环节进行评价,找出存在问题,提高防范风险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措施,消除隐患,努力减少人身事故和人员责任事故。二是结合《国家电网公司企业安全风险评估标准》,着力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宣传动员和教育培训工作,使各级人员牢固树立安全风险意识,增强员工安全风险和危害的辨识能力,为实施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做好准备。三是试点单位(长沙、株洲、永州电业局和东江电厂)要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安全风险评估两个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组织评估,加强过程控制,注重实效。公司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积累和总结经验,以便推广和持续改进。四是做好安全性评价工作,开展好输电网、县级企业、并网电厂设备和基建工程项目的安全性评价工作,组织排查电网薄弱环节和设备重大隐患,实施重大隐患监控整改,实现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性评价工作的闭环管理。通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性评价工作,逐步建立符合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逐步实现安全管理从事后管理向预防管理为主转变,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转变。

第五条 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组织制定各类应急预案。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应急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一是要落实应急保障体系的建设,首先要建立各级应急机构,健全抢险救灾物质的储备制度,配齐专(兼)职人员,组建应急抢修队伍。二是要规范公司应急预案体系的结构,补充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各单位要定时间、定部门组织编写好各类应急预案,做好评审和上报备案,确保预案符合实际,以满足各类突发事件的需要。三是加强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对重大事故、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四是积极响应各级政府对公共卫生和社会治安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要求,促进应急处置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建立联动协调机制。五是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监督14个地级城市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预案编制、演练和评估工作及电厂的黑启动工作方案编制、演练和评估工作,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系统化建设。

第六条 深入推进反事故斗争,减少事故。反事故斗争是公司系统安全生产的长期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反事故斗争二十五条重点措施》的要求,继续深入落实公司反事故斗争二十七条措施,切实抓好领导层、管理层、执行层三个层面的“对照检查”,落实安全责任制。二是要把反事故斗争与安全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与公司安全目标结合起来,突出开展反人员责任事故的斗争。各单位都要制定实施措施,强化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充分吸取国外大面积停电事故和去年华中电网 “7.1”大面积停电事故教训,开展隐患排查与治理,强化电网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电网事故。四是与重大设备事故作斗争。开展主设备隐患清理整治工作,对可能构成重大设备事故的主设备建立档案,重点监督,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设备隐患。在变电方面,开展变压器专项整治活动,大幅度减少变压器(和高抗)强迫停运事件。进一步做好变电站的接地改造工作和220千伏变电站瓷瓶探伤技术的监督及红外测温工作,开展变电站直流系统和非电量保护的全面清查与整改,减少故障。在输电方面,进一步做好输电线路防雷击、防污闪、防山火、防冰灾工作和红外测温工作,重点对35千伏及以上运行年限超过30年的老旧输变电设备或缺陷较多的设备进行综合治理,减少线路故障率。在基建方面,重点突出对大型施工机具缺陷的排查。在水电厂方面,要突出大坝和主机、主变的技术监督工作,提高水电厂设备健康水平。

通过反事故斗争,杜绝由于人员责任、设备问题和外部因素造成的人身、电网、设备事故,确保公司2007年度安全目标的全面实现。

第七条 落实安全监督体系职责,强化专项安全监督。为充分发挥安全监督体系的作用,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监察体系的职责,进一步完善常规监督、专项监督、事故监察三者相结合的监督机制。落实安全监督职责,要强化全面、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的监督,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不断强化执行力。要进一步落实事故监察职责,严格贯彻执行《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国家电网公司人身伤亡统计分析管理规定》,做好事故调查处理与统计分析工作,按照“四全”安全监督与管理要求,将农电生产和人身伤亡事故、通信安全、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统一纳入事故管理体系。全面开展人身伤亡事故统计分析,掌握事故规律,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采取预防措施。在开展专项安全监督方面,针对2006年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一是开展以防人员责任事故为主的现场专项安全监督,着重贯彻新《安规》,重点打击26种严重违章行为,减少直至杜绝人员责任事故。二是开展应急预案专项安全监督,督促应急体系的建设,补充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与速度。三是开展危险点分析与预控措施的专项安全生产监督,促进现场作业危险点分析与预控措施的有效实施,将作业中的风险降到最低,有效防范人员责任事故的发生。四是开展班组建设专项安全监督,以班组建设安全管理部分为标准,以现场安全管理为重点,强化基础管理,促进创建“无违章班组”和“无违章工作现场”活动的开展,夯实企业的安全基础。五是开展“两措”费用落实情况的专项安全监督,督促各单位足额划拨“两措”费用,保证“两措”费用真正落到生产一线。六是开展交通安全专项监督,监督《七项硬性措施》贯彻执行情况,确保交通安全。七是开展消防专项监督,重点是无人值班变电站消防报警装置是否完好和消防设施是否齐备。

第八条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素质。安全教育培训是提高员工安全素质、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全面提高员工安全素质,必须加大培训力度,创新培训工作机制。一是要突出分层次、分级培训,充分发挥基层班组和车间的作用,建立车间、班组培训制度,并下达培训次数、指标,检查考核培训效果;二是要突出针对性,注重现场培训、岗位培训和实际操作,缺什么,补(培训)什么。对厂、局(公司)领导干部的安全培训要集中组织,分批开展,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管理理念和现代安全管理知识等,提高领导干部安全管理水平。今年要对安监人员组织持证上岗培训,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规程规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方法,提高安全监察人员业务能力。对一线人员的培训重点是岗位技能、标准化作业和《安规》培训,做到真正懂业务、懂技术,熟悉标准,能实施标准化作业,做到持证上岗。新人员入厂培训,要强化纪律教育,必须将26种严重违章行为作为重点培训内容,象“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一样提出来,使他们牢牢记住,为以后拒绝违章打下基础。针对2006年作业现场中出现的违章现象,必须强化《安规》、“双票”、“26种严重违章行为”和标准化作业指导书等安全规程制度的培训,注重提高解决岗位实际问题和“三不伤害”的能力,让大家读规程、懂规程,做到按章指挥,照规程办事。

第九条 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安全监督与管理。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对基建安全管理的规定,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管理若干规定》,规范建设项目全过程安全监督与管理。一是要加强基建施工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力度,各施工基建单位一定要根据各自施工能力承接业务,不得超能力承接,再层层转包。对电网新、改、扩建工程,必须组织技术力量,妥善管理,精心组织施工,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确保安全。送变电公司要特别加强特高压试验示范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与管理,定期开展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确保特高压试验示范工程建设安全;二是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落实项目法人的安全责任和监理部门责任制,加强对各类危险场所、重要施工作业点的安全监理,以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三是要加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继续开展安全文明施工竞赛活动,全面推行安全性评价,对500千伏电网工程都要进行施工项目安全性评价,严格执行危险点分析和安全预控措施。四是要加强外包施工队伍的管理,发包单位必须严格审查外包施工队伍的安全资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坚决不能录用。在签订合同时应有“如果分包方不遵守安全规程,甲方可以随时更换”的条款,促使他们加强安全管理。发现外包员工违规,要马上清退。五是要按照公司要求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范本)》,以规范基建工程分(承)包工程安全管理,降低企业安全风险,严禁以包代管。六是要认真吸取“7.4”和“11.19”事故的教训,开展施工机械安全隐患专项安全监督,仔细排查,杜绝各类施工机械超期服役,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七是严格招投标管理,加强承包商和供货商资质管理和业绩考核,推行安全业绩与工程项目招投标联动机制。八是要关心关爱施工单位一线人员、农民工的基本利益,充分调动积极性,构建和谐文明施工氛围。

第十条 落实责任,强化农电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职责规范》的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农电六项机制为手段, 进一步提高农电安全管理水平。一是理顺农电安全保证和监督体系的关系,做到职责明确,界面清晰,农电安全保证体系以安全管理为主,农电安全监督体系以监督为主,按照职责分工全面落实各自的责任。二是进一步落实农电监督体系的职责,规范农电安全事故调查监督统计考核机制,将农电生产人身事故纳入各级安全监督事故调查统计体系,按照农电安全管理考核制度,统一监管考核。三是为防止农电人身事故,要立足农村供电所,全面落实“三防十要”反事故措施,开展农电标准化作业,强化作业现场安全风险防范,规范作业人员的行为,杜绝工作的随意性,确保现场安全。四是继续开展县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今年完成全部县供电企业的安全性评价查评工作,夯实农电安全基础。五是加强农电员工的培训教育,开展县供电企业负责人、供电所长、工作负责人的《安规》和安全知识调考工作,提高安全技能和防范意识,提高遵守工作纪律和执行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六是进一步做好农村安全用电“三道防线”的构建工作,第一是做好农村安全用电宣传工作;第二是做好台区总保护和家用漏电保护器使用的调研,规范台区总保护器的运用,提高台区总保护器的安装率、投运率和正确动作率;第三是加大整治低压线路工作的力度,着力整治农村危及人身安全的低压线路,防止对地距离不够或线路断线导致的事故。

第十一条 加强多经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对多经系统安全管理的规定,在安全管理上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多经系统要加大力度,提高安全管理和监督水平。一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监督体系。监督体系要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监督体系的作用。二是针对多经系统施工队伍杂,“三工”、外聘劳务队伍多的特点,要参照基建系统的管理模式,加强对外包队伍和“三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和监督,严格审查外包队伍的安全资质,签订合同及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职责。三是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认真审查施工“三措”,在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上禁止以包代管。四是原则要求“三工”人员应从有法人资质的劳务队伍中招用,降低企业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