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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政策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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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政策落实情况

民营经济政策落实情况范文第1篇

一、我市民营经济政策落实情况

从内容上来看,这些政策大多涉及到民营经济在市场准入、财税金融支持、完善社会服务、维护合法权益、提高自身素质、改进监管、加强指导和政策协调等七个方面。而这些政策,多数是国有企业或外资企业早就享有,现在也正在享有的,但是民营企业还没有完全享受到的。这些文件的制定出台,就是要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市场主体环境。从落实情况来看,这些政策基本上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贯彻落实。有的贯彻比较好,如市委2号文件中的鼓励发展外向型民营经济、支持农副产品加工型民营企业发展、扶持劳动密集型民营企业发展、加快商贸流通类民营企业发展、完善收费公示制度、多措并举改善融资环境、建立发展民营经济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学习培训机制、健全社会化服务组织、提高民营企业主的政治社会地位等,在实际贯彻落实中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各部门配套实施措施相继出台。**年全市十万人全民创业动员大会召开以后,全市上下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7号文件和市委市政府2号文件精神,落实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推动全民创业的若干意见》的32条政策措施通过各部门进一步完善配套实施意见,以各种有效形式向企业和群众传递。市工商局、质监局、地税局、建设局、民政局、检察院、司法局、人事局、药监局、农开局、海洋与渔业局、农业局、海事局、卫生局、城市管理局、**海关、物价局、农业银行等19个部门单位先后制定出台部门服务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措施和办法。市民经局、工商局、税务局、质监局都将省市民营经济相关支持和部门的实施意见汇编成册,印发近2万份。市民经局印发的《**全市民营经济目标体系实施意见》将民营经济的各项主要指标首次纳入市政府全市年度主要工作考核范围,进一步加大了对民营经济发展的督察考核力度。根据市政府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要求,各部门切实加强和提高了机关效能建设,全力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优良的发展环境。市行政审批中心为民营企业设立服务组,开辟了民营企业注册登记快车道,并成立10个项目审批代办服务组,免费发放了3万册《交费明白卡》,制定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实施办法》,为民营企业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民营经济得到了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

二是民营经济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去年相继成立的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市民营经济投资发展服务中心、市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市职业培训服务指导中心、干部创业服务指导中心等一局四中心,为重点投资商、重点企业及重大项目直通卡服务的内容和办法更加明确,为直接服务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工作保障。在加强引导、建设社会服务体系方面又有了新的探索和新的进展。在银企合作方面,**年全市共落实银企合作项目236个,金额32.53亿元,项目数量比上年增长22.9%,金额是上年的1.07倍。**年3月召开的银企合作联席会上,达成合作意向的项目319个,意向贷款金额46.72亿元,比**年的合作意向又有较大幅度增长,分别增长25.59%和24%,其中,民营企业项目资金占1/3以上。在担保机构建设方面,到今年4月份,全市各类担保机构已达13家,累计为1200余家企业和个人实施担保总金额近10亿元。仅市区4家担保机构就为859户企业提供担保金额3.7亿元。在引导行业组织建设方面,市浙江投资企业商会等一批行业组织在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创业辅导、人才引进、法律咨询服务和以商引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由市各有关部门、单位组织承办的中国沿海地区民营经济发展企业家论坛、省“333”工程苏南企业家东陇海产业带投资考察、苏南企业家苏北行等投资考察活动,为让更多经济发达地区民营企业了解**、投资**积极搭建了服务平台。

三是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明显改善。民营经济进入的领域和行业进一步放开,在金融、担保、教育、卫生、公用事业中民营企业不断进入。按照市委2号文件“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主参政议政,推选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具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的优秀分子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要求,去年以来,市工商联积极配合市委统战部推荐一批优秀的非公代表人士进入市工商联的领导班子,7位民营企业家增补为市政协委员。先后推荐我市民营企业(家)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就业和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省优秀民营企业”、“省优秀民营企业家”、“省民营企业纳税大户”、“省民营企业就业先进单位”、“省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奖”等省级以上表彰27个。去年市委市政府表彰了28名“创业之星”和8位优秀民营企业家。今年,市政府表彰了20名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10家纳税先进民营企业和24家先进民营企业。这些表彰推荐活动不仅建立起了激励机制、营造了舆论环境,而且发挥了典型引路的作用。问卷调查显示,民营企业家对于自己社会地位在很高、较高、一般、较低和很低的五个选项中,33.3%的企业家选择较高,63.3%企业家选择一般,只有3.4%的企业家认为社会地位较低。对于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在土地等资源利用上,仅有20%的企业家认为不平等,16.7%企业家认为很平等,63.3%企业家认为是基本平等的。70%的民营企业家认为金融部门对企业的支持较以前有所改善或大大改善。对于政府部门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有40%的企业家认为较好或很好,56.7%企业家认为一般,仅有3.3%企业家认为较差。对于行政事业性收费,70%企业家认为很少或较少,26.7%企业家认为较多,仅有3.3%企业家认为仍然很多。对于**年企业发展,53.3%企业家表示要进一步增加投入、扩大规模,30%企业家表示要加大技术创新,走科学发展之路。这些调查数据说明,随着民营经济政策的贯彻落实,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这些文件的出台和实施为我市民营经济的迅猛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对激发全面创业热潮,加速民营经济发展产生了十分积极的作用。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个体私营企业已达73129户,注册资金122亿元。其中,私营企业已达10638户,注册资本108.2亿元,实现现价产值791454万元,同比增长15.03%,实现增加值131141万元,同比增长19.92%,实现出货值43535万元,同比增长7.49%,实现营业收入753748万元,同比增长16.47%,实现利税43496万元,同比增长26.06%,实交税金总额12457万元,同比增长27.26%。

二、当前民营经济政策贯彻落实中还存在的问题

当然,在民营经济政策贯彻落实中,也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总的讲贯彻落实还存在部分缺位或短腿,抓落实力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大。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推动全民创业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市民营经济发展联系会议成员单位有39个,但近半数还没有制定实施细则或办法。《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的一些相关内容在我市有的还没有涉及或虽有涉及但还未进入实施,在全市的学习、贯彻、落实中还没有提出具体的要求和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苏发[**]7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企业发展环境的规定》(苏政发[**]40号)即“十不准”中还有部分不准的现象在我市时有发生。有些已经出台实施意见也还缺乏较强的操作性。市委《关于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推动全民创业的若干意见》(连发[**]2号)的32条意见中也还存在部分内容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的情况。具体表现在以下10个方面:

1、首次告诫制执行在一些部门的实际执行过程中很难落实到位,有的即使多方面协调仍难以改变,首次教育为主要求根本无法落实,三乱现象仍然时有发生。仍有企业不断反映还存在搭车收费、乱收费、收费中自由裁定收费以及乱罚款现象,执法部门对企业不满的处理方法是鼓励私了,越靠向上反映,处罚越是重,或越是免不了被罚,多检查、重复检查,一些民营企业敢怒而不敢言。许多民营企业普遍反映近两年里发展环境虽有好转,但是与外地相比仍然有较大差距,有的两头在外的本地贸易企业干脆在外地注册、在连开展业务,税收交在企业注册地以便企业享受优惠和到位的服务。

2、市委2号文件中规定,“鼓励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的改革与发展”,但我会与市政协经科委于今年6月初调查显示,我市现有的大部分行业协会改革还没有启动,有的新成立的协会官办色彩很浓,许多协会都聘请了市领导担任名誉会长,其效果和影响并不能如愿,一切运作仍然是官办形式,未能按照市场化的要求规范化运作,仍依附于政府部门,“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协调、自我约束、自我教育”的企业家办会原则还未得到落实,有的除了收费很少有其他作为。

3、省委7号文件中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在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自主管理员工人事档案的政策并未得到落实,如我市国有改制为民营企业企业后,在改制前属于国有企业时的职工档案仍由企业自我管理,但改制后新聘用员工的档案就必须由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管,不公平、不平等十分明显。每年要缴纳委托管理费用,不仅增加了企业费用开支,也给企业员工统一档案管理带来不便。

4、鼓励机关干部离岗创业和引导年满20年工龄退休并给以合理补偿的政策在实际执行中鼓励政策和效果还没有充分体现出来,还未能发挥应有的政策引导效应。

5、政府用于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专项资金、配套资金和奖励资金大部分没有兑现。比如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工作方面,虽然省财政给予了1840万元担保扶持资金(是3年借款),而市县政府至今都还没有配套资金支持,因此在引导民间投资入股担保机构方面也没有大的突破。市县政府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难以真正到位,目前政府出台的对民营企业资金扶持政策的操作办法也只是针对申请国家、省里的专项资金而言的,缺少市县一块。

6、企业用工难的问题已经显现,应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土地证久拖未办的情况仍十分突出,使许多企业因土地证长期办不下来企业资产无法抵押,企业贷不到款,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进一步投资发展。拆迁难也是许多房地产企业特别是外来投资企业的难点。

7、招商引资承诺说了不兑现或是难以兑现,一些参与引资的民营企业和引进来的企业对此都有共同的反映。

9、民营企业对政策知晓率还不高。问卷调查显示,民营企业对各级政府对民营企业资金扶持政策,不知道和不确切知道的达76.7%,仅有23.3%企业家表示知道。90%民营企业对于财政扶持民营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不知道或对如何争取不了解,只有10%的民营企业申报争取过。对民营经济政策的宣传和讲解培训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10、融资难矛盾仍然十分突出。至**年7月底,金融机构为私营个体企业短期贷款2.26亿元,仅是全市金融机构短期贷款163.77亿元的1.38%,与民营经济在全市经济发展中近50%以上的贡献极不相称。

三、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政策贯彻落实的建议

问卷调查显示,50%的民营企业认为当前政府最需要做的事就是要加大对现有政策的落实力度。座谈会上企业纷纷反映,实际上目前民营经济政策出台的已经比较多,但是政策虽好落实难。为此,我们建议应重点在以下三个方面抓好民营经济政策的落实: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政策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创业主体知道了解自己应有公平、平等的经营环境所包括的内容,积极创造条件争取用好政府鼓励、引导、支持发展民营经济的政策资金。

1、对民营经济政策的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市主流媒体,形成宣传合力,向宣传交通法规那样,在全市范围内展开全面系统的强势宣传,把党和政府发展民营经济的政策措施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宣传到家喻户晓;进一步营造创业者在法律上有保障,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有荣誉,发展上有方便,经济上有实惠的良好社会氛围,建议市委市政府对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纳税、就业先进民营企业典型的年度表彰要形成制度。

2、注重发挥社会中介机构,特别是各类行业协会、商会更为直接的宣传、培训,按会员意愿把民营企业最关心、最需要的政策信息,通过民间组织自我教育的形式加以宣传,容易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在行业组织的发展和引导上强调民间化,坚持“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协调、自我约束、自我教育”的“五自”原则,多引导、多鼓励,少设障,逐步推进改革,减少官办行业组织。

3、建议尽快完善政府对民营企业专项培训资金的有效使用和管理,真正管好、用好培训经费,要让真正开展有效培训工作的组织和单位得到政府的扶持。政府部门组织企业开展有关争取享受政策扶持的操作性的实务培训,完善培训规划,制定培训计划,扩大受训面,加强政府与企业信息化建设沟通渠道。

二是加大政策措施落实力度。

1、加大领导协调力度。加大市县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工作协调力度。督促有关部门、县区尽快完善实施细则,把没有落实和落实不到位的政策逐一列出来,把民营企业发展中反映的困难和问题一一列出来,专题会办协调,明确落实部门,确保协调效果。

2、下大力气解决政策措施落实中的难点问题。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降低和清除民营企业进入我市服务业、文化、教育、卫生、公用事业等领域、行业的门槛,简化审办手续。对违反首次告诫制的部门和个人等反面典型给予严肃处理,真正体现公正、公平和平等。强力推进全市企业担保机构建设,建设全市工业企业信用体系,建立多渠道融资服务平台解决民企融资难,对于民营企业的资金扶持,需县区财政配套支持的应到位。选择恒瑞、康缘、鹰游等大企业先行试点“民营企业在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自主管理员工人事档案”,发挥员工人事档案的应有作用。对工作年限满20年的机关人员离岗创业给予更大程度的鼓励性补助,大张旗鼓的鼓励支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走进创业、兴业、纳税、奉献的建设者队伍。

民营经济政策落实情况范文第2篇

关键词:民间金融 利率市场化 金融改革 温州模式

中图分类号:F832.5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6-1770(2012)01-056-03

一直被冠以民间资本“晴雨表”的温州遭遇了一场罕见的民间金融风暴。2011年10月3日,总理南下温州进行调研,足见事态发展之严重。宏观紧缩政策仅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温州民间金融危局集中反映了经济运行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对此我们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否则危局的种种应对措施最多有治标之效但难于治本。

一、民间金融市场兴旺折射出利率双轨制之弊

温州民间金融市场行情异常火爆。据中国人民银行温州中心支行2011年7月21日的《温州民间借贷市场报告》显示,大约89%的家庭或个人、59.67%的企业参与了民间借贷,融资额度约达1100亿元之巨。火爆行情其幕后的一个重要推手是利率双轨制――银行利率和民间利率严重背离。图1显示,以一般社会主体借贷利率衡量的民间利率大大高于银行贷款加权利率与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例如,在2011年5月,温州一般社会主体借贷利率为18%,而同期银行贷款加权利率不足8%,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仅在6%左右。

利率双轨制形成了巨大的套利空间。一方面,银行存款实际利率为负导致存款“大搬家”,资料显示,在2011年4月,全国住户存款净减4678亿元,其中部分流入民间金融市场寻求保值增值;另一方面,一些能够获得低息贷款的大企业将银行贷款转手放高利贷,充当资金掮客坐收渔利。甚至一些银行也主动向融资性中介机构伸出橄榄枝:资金被银行以正常利率贷出,然后再被中介公司以高息贷出,而所获利润由银行和中介公司分享。

银行利率之低首先归咎于贷款利率上浮空间有限。为什么贷款利率需要维持在低位呢?其要害在于,银行业的大主顾一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和国有企业――基本上没有能力承担较高的信贷资金成本,而这也正是利率市场化改革主要羁绊所在。在我国银行业利润来源主要依赖于存贷利差的情况下,见图2,贷款利率不能提高必定意味着压低存款利率,由广大储户来为银行利润收入“埋单”。

利率双轨制带来的根本危害是,资金价格信号混乱,价格机制丧失有效配置资金的功能。一些投资效率低下的大型项目能够获得廉价贷款,而具有更高效率、代表经济成长方向的民营部门即使甘愿接受贷款利率上浮,其贷款申请也很难获准。在利率双轨制下,数量型货币政策工具,如改变准备金率。甚至以行政命令方式直接规定银行放贷限额,成为主要的宏观调控手段,但其对社会资金供求关系的调节往往松紧过度,很难做到恰到好处。当前中小企业陷入“钱荒”境地,纷纷寻求民间借贷,也莫不与央行连续上调存款准备金率,银行信贷“紧箍咒”被不断收紧有关联。

二、民间借贷成为中小企业融资重要渠道折射出金融增量改革之缺

中小企业银行融资难似乎成为了一个“死结”。据温州政府部门2008年问卷调查,有72%的小企业存在资金缺口,85%的小企业认为融资环境一般或不好,27%的小企业认为获得银行贷款很难,60%的小企业认为获得银行贷款有点难,即合计有87%的小企业认为获得银行贷款有一定难度。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得不到银行融资的满足,这本应催生出一大批适合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新型中小型金融机构,而这些机构的出现正是属于所谓的金融增量改革范畴。改革开放三十余年我们获得的一个基本经验是,增量改革往往产生巨大的边际效应,例如,体制外民营企业的崛起对中国经济增长奇迹的铸就功不可没。然而由于监管部门对金融风险的疑虑,多少年来我们在金融增量改革上可以说是踯躅不前。

金融增量改革之缺使得民间金融市场应运而生。在2005-年2009年,民间借贷在温州中小企业资金来源中的占比平均在10%以上,见图3。

随着宏观经济政策持续收紧,民间借贷对企业融资愈发重要。据温州市金融办对温州350家企业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在2011年一季度末,企业运营资金构成中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与民间借贷三者间的比例为56:28:16,其中银行贷款占比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2个百分点,而民间借贷占比比去年同期提高了6个百分点。

大量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的民间金融活动反而使得金融风险剧增。根据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统计数据,在2011年月3至5月,全市法院共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628件,案件总标的金额高达9.31亿元。换句话说,在短短三个月内,温州全市平均每天产生近30起民间借贷纠纷,每天产生的纠纷案件标的平均约在1000万元左右。

既然民间借贷有利于纾解中小企业融资之困境,而压制它又使其暗流涌动,徒增金融风险,故倒不如让其“浮出水面”,进入金融市场。这样一方面可以降低民间借贷的交易成本,让具有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得利,另一方面也便于监管,从而有利于控制潜在的金融风险。事实上,将现存的民间金融组织合法化也是金融增量改革可抄的一条近路。2008年5月,《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与《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相继出台,这表明我们开始踏上这一条金融增量改革的捷径之路。然而,到了地方层面,民间金融组织合法化进程遇到了一定的阻力。

例如,《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执照申请人可以为自然人、企业法人和社会团体: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存在的小额贷款公司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i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存在的小额贷款公司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随后出台《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抬高了申请小额贷款公司的门槛首先把申请者范围缩小至公司法人;其次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标准拔高至5000万元(在欠发达县域为2000万元),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标准拔高至8000万元(在欠发达县域为3000万元)使得,小额贷款公司牌照尽收大型民营企业囊中,大批原本有望转正的担保公司再一次希望落空。

与其说地方监管层对民间金融组织合法化存有金融风险上的疑虑。到不如说是害怕承担监管成本。监管部门的实际难处值得考量,但其与中小企业融资困局给实体经济带来的危害相比,孰轻孰重一目了然。

三、比营食业敢借高利贷折射出温州模式转型之艰

温州市经贸局2011年上半年对855家企业进行调查,其结果显示,有74.5%的企业表示用工紧缺,比上年同期提高了14个百分点。其中鞋类、服装和眼镜、打火机、制笔,锁具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缺工情况最为严重,在这类行业中,80%以上的企业用工缺口达10%以上,约有25%的企业出现因缺工导致

生产能力饱和而不敢接单的现象。该调查还显示,在2011年一季度,温州眼镜、打火机、制笔等35家出口导向型企业销售产值同比下降7%,利润同比下降大约30%,亏损面达到四分之一,仅三成企业利润保持增长。行业平均利润率为3.1%,利润率超过5%的企业不到10家。

温州企业处于窘境表明温州模式风光不再而亟待转型升级。众所周知,民营企业在垄断行业、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领域遭遇“三重门”:由垄断形成的“铁门”、由行政审批高门槛形成的“玻璃门”、由非市场因素形成的“弹簧门”。据2010年浙江省工商联《关于国务院“非公经济36条”和省政府“非公经济32条”贯彻落实情况的调查问卷分析报告》显示,在接受调查的800家民营企业中,已经进入到垄断行业、基础设施领域及公用社会事业领域的企业不到10%。只有5.8%的受调查企业认为基本没有该现象,而认为“玻璃门”现象比较严重和非常严重的比率高达63.9%。另外,国家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推出四万亿经济刺激计划,其初衷在于力保较快的经济增速,但由此带来的“国进民退”也挤压了民营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而以民营经济为依托的温州模式又首当其冲。

温州模式正濒临绝境,从事实业的企业其利润空间越来越窄,这正是温州民营企业纷纷逃离实体经济从事短期投机炒作活动的一个深层次原因。但脱离实体经济支撑的虚拟经济无异于海市蜃楼,泡沫最终破碎乃是定数。

四、走出温州民间金融危局,路在何方?

为防止温州民间金融危局愈演愈烈而形成“多米诺”骨牌效应,相应政策措施迅速出台。2011年9月28日温州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稳定规范金融秩序促进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要求各银行业机构加大信贷资金保障力度,确保实现年初确定新增贷款1000亿的目标。10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等9项措施,包括要求银行对小微型企业的贷款增速不能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提高对其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

出台力挺小微型企业的政策措施,可以救燃眉之急,但一些行政命令的匆忙执行从长期来看也会产生有害的后果。例如,由正规金融来为当前温州民间借贷危机埋单就有违审慎金融原则,会引发道德风险,从而进一步鼓励投机行为。我们应该守住正规金融体系与民间借贷之间的防火墙,一些企业也应该为--自己的“玩火”行为负责,进入破产重组程序。只有这样,才能倒逼温州模式加速转型升级,否则政府将被投机力量所“劫持”,温州模式也难以浴火重生。

高压行政命令终无法解开温州民间金融问题的“死结”,我们必须遵从市场经济运行规律,谋解决问题的长远之策:

第一,利率市场化改革是破解温州民间金融危局的根本药方。利率市场化之路难关重重,然而这是必走之路,国家“十二五”规划建议也明确提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利率市场化改革在全国整体推进难度甚大,但在如温州这样的国有企业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运转相对良好、民间资本雄厚的局部地区,利率市场化改革完全可以提速。

第二,“鲧禹治水,成败在乎疏堵不同”,要真正化解民间借贷的风险,必须以开放的姿态,降低金融市场进入门槛,打破主流金融机构垄断,按照2010年5月13日《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新36条”精神,放开对中小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性担保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的准入条件审批,疏通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渠道。

第三,“国退民进”,为民营资本进入各领域扫除制度障碍,而且为其创造良好的运作环境。新“36条”明确提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诸如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等多个领域。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不能“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楼”。因此,有关部门必须真正拿出勇气,排除利益干扰,抓紧制定具体的操作程序和实施办法,将新“36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