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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森林防火组织机制
在原有防火组织机构的基础上,全面实施以乡村级为重点责任区的村干部为巡防主体,在林区重点防火地带设立防火巡查的森林防火新机制,将森林防火组织落实到最基层,强化基层森林防火管理。
(一)以乡村级为重点,落实防火责任区。村干部、乡干部都要划片包干,尤其是行政村里的防火责任区要与财政转移支付相挂钩;村级护林巡护经费,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对落实了责任的行政村与转移支付挂钩;加强乡村防火能力建设,添置必要的防火设备,建设防火设施。
(二)建立以村干部为责任主体的巡防制度。由村干部牵头,与经营者、“三防协会”成员组成巡防队。巡防制度要具体化,村干部的防火责任要与经济相挂钩,对责任区没有发生火灾的,要通过财政转移支付采取以奖代补形式给予适当报酬。
(三)加强乡村级半专业队建设。乡村要加强半专业队建设,增加配备一些灭火工具,从实际出发,建立及时发现,尽早扑灭的机制,具备就近打早火、打小火的能力。
(四)村、组设立防火员
1、森林防火员的人选
重点林区要设立防火巡查员,防火巡查员由素质高、能管事、责任心强的村民担任。
2、森林防火员的职责
(1)负责森林防火宣传,做好鸣锣、送发宣传单、召开森林防火户主会等工作;
(2)负责责任区“痴、呆、傻、老、幼”和精神病人监护人的落实,明确监护责任;
(3)负责各自责任段森林巡护,进入三级以上火险天气,每天坚持进山检查野外火源,管理野外用火,制止各种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并及时报告火情;
(4)负责责任区的重点地带砍出防火隔离带,负责防火林带的抚育。
(5)建立工作日志,对上述工作进行记录存档。
3、森林防火员考核。按照上述主要职责,由乡、村防火办组织年度考核,并实行月、季动态考核,考核结果报区防火办。
4、森林防火员的待遇。重点防火期内,防火巡查员报酬每月不低于300元/人。
二、完善森林防火预防机制
凡出现三级以上火险天气,全乡森林防火工作进入警戒状态,各单位应根据火险等级采取下列响应措施。
(一)野外火源管理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三级以下火险天气由乡村按要求组织野外生产性用火,并报区防火办审批备案。未备案属违规用火,发现违规用火,当事人及所属村、场分别罚款1000元。
(二)进入三级火险天气后,全乡森林防火工作应落实下列相应措施:
1、乡村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森林防火工作上来,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按照户均一份的标准将森林防火宣传单发往各村、场,并由村、组防火员送到各家各户;
2、各村、组要在进山路口、林边、村庄和每户墙面竖立、刷写、张贴和悬挂森林防火警示标语;
3、中小学校每周要开设森林防火教育课,教育中小学生不能玩火;
4、村、组要加强对“痴、呆、傻、老、幼”和精神病人的监管,落实监护人,明确监护责任;
5、各村、组要召开一次森林防火户主会,警醒群众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不准野外用火。
(三)进入四级火险天气后,全乡森林防火工作在做好应对三级火险有关工作的基础上,还应落实下列相应措施:
1、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停止组织一切野外用火;
2、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出动防火宣传车,鸣锣进入林区进行全天候森林防火宣传;
3、乡村森林防火半专业队员相对集中,并保持通讯畅通;
4、乡、村、组干部到岗到位,乡、村、组防火责任人员全天候进入林区巡山,加大对重点林区、重点部位和人员活动密集区域的巡查力度,并在重要进山路口设立检查点,落实专门人员,佩戴防火袖章,对进山车辆和人员进行防火检查,严防火源进山;
5、护林员加大森林巡护力度,坚持每天进山检查野外火源,管理野外用火,制止各种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并及时报告火情;
(四)进入五级火险天气后,全乡森林防火工作在做好应对四级火险有关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下列相应措施:
1、根据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高火险天气应急预案,出动宣传车,深入林区加强全天候的宣传;
2、各村、场要将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主要负责同志不得外出,实行领导带班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随时保持值班电话和传真机畅通;
3、乡村森林防火半专业队队员相对集中待命,随时准备进入火灾现场扑救森林火灾;
4、乡、村、场取消双休日,乡、村、组干部进山入林进行全天候巡逻巡查,乡主要负责人坐镇指挥。
三、完善森林防火阻隔工程规划管理机制
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是:“预防为主、积极消灭”,重点突出是在一个“防”字,所以防火道的设计和开辟是森林防火的有效措施之一,也是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结合我乡近些年火灾发生情况,以山脊、道路、河流等天然屏障为基础,全面实施森林防火阻隔道网络工程规划管理,防火网络由主干、支干、山脚边缘构成。
开展边缘“七边”防火隔离带清理。针对发生的森林火灾,主要都是茅草山,或由路边“四边”茅草引起,要开展路边、林边、屋边、田边、坟墓边、重点设施(液化气站)的“七边”清理,砍出防火隔离带。清理的隔离带要符合防火的相关要求,重点危险区域水平宽度要达到30米,公路两边的隔离带宽度要达到20米。
为了有效扑救森林火灾,防止火灾蔓延,组建一支30-40人组成的防火道路清割队伍,队伍在相对集中的劳动力工作场所中组建,当扑救火灾时,调集到指定地点开辟防火道,按亩计件计算报酬。
四、完善森林防火档案管理机制
乡、村森林防火办公室应加强规范化建设,要按“一图二书三表四案五制六薄”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森林防火工作档案,具体内容为:
(一)一图:进山道路示意图;
(二)二书:森林防火责任状、村规民约;
(三)三表:重点防火期工作安排表,区领导包片、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责任分工表、护林员包山头、守路口责任划分表;
(四)四案:森林火灾处置预案,森林火灾应预案,森林防火实施方案,高火险天气工作预案;
(五)五制:森林防火办公室工作制度,森林防火值班制度,森林防火物资管理制度,森林防火办公室应急处置工作职责,森林火灾报告制度;
(六)六薄:森林防火指挥部会议记录薄,森林防火值班记录薄,森林防火巡查督查登记簿,火灾火警登记簿,乡村组森林防火人员、护林员通讯联系薄,森林防火工作日志薄。
五、完善森林防火监督机制
(一)进入四级以上火险天气,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派出森林防火巡查组,到各村、场全天候检查森林防火工作,检查期间应佩戴防火袖章,并要深入山头路口排查火灾隐患,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责令责任人限期清除和整改,并对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进行记录建立档案,由检查人员和村、组干部签字后交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归档。
(二)进入五级火险天气,乡抽调包村人员到村协助防火人员全天候做好巡山、守路和开展宣传等森林防火工作,被抽调人员要密切配合,人员要服从调配。
(三)乡纪委、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立联合防火督查组,负责对全乡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查。对防火工作不落实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由区纪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六、完善森林防火奖惩机制
严格实行森林防火工作奖惩制度,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进行奖励,对违反森林防火规定的进行严肃查处。
(一)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乡人民政府分别给予奖励:
1、有林组年度无森林火警的,有林村年度无一般以上森林火灾的,有林乡年度无一般以上森林火灾的;
2、发现森林火灾及时报告,迅速组织有力扑救并及早扑灭的;
3、在扑救森林火灾中表现突出的;
4、主动抓野外火源管理,对发现野外用火行为,进行处罚的款额全部奖给举报者;
5、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中表现突出的。
(二)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从重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有森林火灾隐患,经森林防火部门或林业部门通知不予清除的;
2、未经批准,擅自在野外用火的;
3、引发森林火警、火灾的。火警、火灾肇事者或违反野外用火规定的行为人,除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人外,还应依法承担赔偿经济损失、支付扑火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限期植树还林等民事责任。同时,各(场)、可依据村规民约,给予责令书写、张贴悔过书和防火宣传标语、参加法制培训班和义务敲锣、防火值班等处理。
(三)对违反规定进行野外用火的违法行为人及森林火警、火灾肇事者,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应及时适度曝光。
目前,我县已进入森林防火重点期,进入秋冬季后,气候干燥,植被枯黄,火险等级转高,特别是今年初冰雪灾害给森林带来次生火灾的因素增多,森林防火任务非常繁重。各级政府务必始终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切忌有麻痹思想,要把森林防火作为今冬明春农业、农村的重要工作来抓,努力实现“五个确保”:确保以乡为单位火灾次数下降、过火面积下降、火灾损失下降,确保不再出现森林火灾频发局面,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自然保护区、铁路、国道两旁不发生森林火灾。为此,必须抓好以下工作:
一、突出森林防火工作重点,强化森林火灾防范能力
1、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各种宣传工具和手段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做到宣传教育工作不留死角。重点防火期间,广电部门要免费播发、播报、刊登森林防火的公益广告,气象部门要无偿提供天气和森林火险等级预报服务,移动、联通、电信要在火灾多发期免费森林防火短信息,地方政府要组织宣传车到村、组广泛开展宣传,不断提高和增强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安全防火、安全扑火、安全避火的能力。
2、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野外火源管理重点在基层、关键在山区,根据历史记载和近年来发生火灾情况,超过99%的森林火灾都是人为引起。因此,要继续严格执行“五个禁止”,从源头上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要认真落实好“五类”人员特别是中小学生的监护责任,严防玩火引发火灾。各地在进入林区主要入口要设置森林防火永久性标语,禁止火种带入林内。
3、积极开展林区防火巡查。乡镇人民政府要负责组织所在辖区森林防火巡逻,林区村要组成以护林员为主的巡逻队,要加大巡护密度和观察瞭望,突出重点、不留盲区,发现违规用火行为,立即采取行政和法律措施,坚决制止。各地要充分利用乡规民约,约束林区群众的野外用火行为,要发挥山林经营者的积极性,做好自有林地的巡逻和管护,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今年省政府将对全省林区村级防火经费实行转移支付补助,乡镇要抓紧制定村级防火管理制度,尽快建立村级防火转移支付补助与野外火源管理和防火成效挂钩制度,把出现火灾的村和护林员的补助经费用于奖励那些工作成效好的村及护林员。
4、落实完善森林防火设施。加快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各地要结合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和林业重点工程的实施,规划好、建设好生物防火林带,逐步形成高质量的长效防火林带,同时要合理开设隔离带和防火通道,做好村区道路、林地边缘的灌木清理。电力、通讯等部门因建设需要架设铁塔、电杆、开设线路通道,应及时到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林业部门要给予支持,要加快受灾林地的雪压材清理,同时要防止借清理增加林地可燃物的现象。
二、强化应急体系建设,提高森林火灾扑救能力
1、严格火灾(情)报告制度。一般区域发现火灾(情),村、乡镇必须立即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明火2小时尚未扑灭的,县指挥部必须及时向市、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敏感区域以及造成人员伤亡的火灾,必须立即向县、市、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决不允许迟报、瞒报。对违反火灾报告制度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县乡防火办要抓紧时间修订森林火灾扑救预案,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调度,发现火情,按照预案和报告制度及时处置,保持上下政令畅通。
2、进一步提高扑救能力。发生森林火灾,各级领导要靠前指挥,科学组织灭火,定时向县防火办报告前线火场情况。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的原则,确保扑救人员的安全,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事故。要在第一时间采取阻、打、清相结合的方法,逐步形成专业队主力作战、应急队伍清理余火、乡镇负责后勤保障的联运机制,火灾扑灭后,当地政府要安排足够的力量清理余火和看守现场,防止死灰复燃。各乡镇森林消防半专业队要服从县防火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和指挥。
3、抓好森林防火队伍建设。按照“以县建队、分散养兵、集中使用”的原则,建设好专业森林消防队。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建设要作为今年队伍建设的重点,从队员、装备、制度等方面进行规范,列入县对乡镇的森林防火责任状,进行严格的考核;林区村要组建好30名以上的应急扑火队,配备必要的扑火工具、加快扑火人员的扑火知识和安全教育,充分发挥应急扑火队熟悉山场,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快速出击,专业森林消防队扑火能力强的优势,实现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三、加强领导、保障经费,严格森林火灾责任追究
1、狠抓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落实。坚决贯彻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责任制,各级政府对本辖区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负责,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挂点成员单位负责人等为相关责任人。要积极推行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制,实行县领导包乡、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确保每个山头、地块有森林防火责任人。
一、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坚持以提升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意识为目的、以方便群众接受为原则,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森林防火工作的浓厚氛围。区级:将3月定为森林防火宣传月,清明节前七天定为森林防火宣传周,印发2.5万本森林防火宣传册,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向群众森林防火信息,协调区有线电视台在防火期内开展防火禁令、防火标语口号、滚动字幕、典型案例宣传。镇级:在主干大街、交通要道、进山路口等位置设置固定防火标语牌(碑)、宣传横档;防火巡逻车上要设置宣传喇叭,宣传法律法规、禁火令及典型案例等;有线广播完备的镇街要在早、中、晚进行防火宣传,有线广播不完备的镇街要做出规划,争取在明年内完成组网;积极开展中小学生森林防火教育。村级:各有林村要在村主干大街粉刷防火宣传标语5幅以上,在坟地集中的重点部位设置防火宣传横档或警示牌。
二、全面加强森林防火四支队伍建设。坚持“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组建多层次巡防扑救队伍。一是护林员队伍:加强对现有228名区级护林人员的管理,镇街要安排专人每天通过GPS动态管理技术,对护林员进行查岗并留有记录,以提高监管水平。二是巡逻队伍: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立2支巡逻队,督导检查各镇街森林防火措施落实情况;每个镇成立2—3支巡逻队,各街道办事处至少要成立1支巡逻队,配备专门车辆,携带防火机具,督导护林员上岗到位情况,并及时处置火情。三是森林消防专业队:区里成立50人的森林消防专业队,配齐灭火机、水枪、油具等各种扑火机具,在期内集中食宿、统一行动。区级森林消防大队下设三个中队,办公地点分别设在回里镇(20人)、高疃镇(20人)和国有林场(10人);四个防火重点镇按照每镇20人的标准设立镇级消防专业队,三个街道办事处也要设立10人以上的专业队伍。四是森林消防预备队:区级成立以138旅炮团和76师预备役炮团为主体的500人的扑火预备队,配备必要的扑火机具;各镇街要依托机关、驻军或大型厂企组建100人以上的镇级扑火预备队。
三、健全完善防火基础设施。一要集中建设护林房:按照护林员适度集中的原则,由区林业局会同各镇街划片选择适合集中、便于火情瞭望的地点建设护林房,并配备扑火机具。护林房由镇街负责建设,区财政局给予适当补助。二要进一步完善和整修防火通道:新修防火通道由镇街负责施工,区财政按照既定政策给予一定补助;在每个防火季前,各镇街负责对所有防火通道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行车畅通。三要建立火情监测系统:区级在国有林场建设2—3座远程微波视频监控云台,并设立指挥中心。对已建成的瞭望哨,各镇街要配套用电、食宿、通讯等基本生活设施。
一、评分标准
1.能自觉搞好护林防火宣传。重点在辖区内林区、主要路口、公路沿线、风景区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横幅或书写岩标。特别加强元旦、春节、元宵、清明、五一、国庆等节日期间的森林防火宣传。对烟花爆竹的燃放做好提前宣传教育,限制燃放工作。防火重点区域书写标语和岩标全年不少于4幅,林地面积较少的村全年不少于2幅。(5分)
2.采取分片包干,各负其责的方式,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到组、户和具体的人。村、组、户或业主要逐级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或承诺书,做到林区农户和业主签订率100%,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5分)
3.能自觉加强对重点防火区域防火隔离带、防火通道的建设和维护工作。(20分)
4.协助镇防火指挥部和自己组建30人以上义务扑火队,落实护林巡山人员,制定防火预案,防火措施具体可操作。重点时段护林员必须上山,在林农交错区、坟墓集中区、风景区、封山育林区、重点林区等重点区域做到全天候巡逻监测。(20分)
5.牢牢把住野外火源这个关键环节,切实管住人员、管住火源。在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和控制,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严格管理。(10分)
6.发生森林火情火警时,立即组织人员采取正确方法安全扑救,并及时上报镇政府。扑救中三职干部在一线指挥,方法得当,人员安全。山火扑灭后,组织人员清理余火,并配合做好调查处理工作。(20分)
7.积极参与联防工作,反应快速机动,服从镇防火指挥部安排。(10)
8.坚持森林防火值班制度,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查办案件。(10分)
二、扣分
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政府单项目标考核,采取用平时督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倒扣分。根据以上标准,督查中发现宣传不力,一次扣1分,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扣的4分。未落实防火责任制的扣5分,未做到全覆盖发现一次扣1分。没有完成防火隔离带或防火通道建设任务的扣10分,督查发现未实施防火隔离带日常管理,一次扣4分。没有完成镇级义务防火队伍组建任务的扣2分,没有防火预案,没有村级义务扑火人员和巡山护林队伍各扣5分,督查发现重点时段护林员没有上山,在林农交错区、坟墓集中区、风景区、封山育林区、重点林区等重点区域没有全天候巡逻监测,发现一次扣10分。未严格管理野外用火,出现林区违规用火,林农杂居区域烧灰积肥等行为,发现一起扣1分。有无法联络或不及时报告等信息不畅行为,发生一次扣2分。全年发生一次火情一次扣5分;指挥组织不力或不服从镇指挥部指挥,造成火情重大扣10分;年度单次危害超过5亩,累计危害超过1公顷或火灾造成集体群众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取消全年目标考核,视其情节按照有关规定和法律追究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扑火组织不力,余火未清理干净,发生复燃的,一次扣10分。
今年以来,我镇的林业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努力下取得了较大成效。7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毁灭性的灾害。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森林防灭火工作。今年以来,我镇未发生森林火灾,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我们的主要措施是:
一、强化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首先,从领导力量上给予加强。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副镇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及护林员为成员,明确了由各挂点领导负责所挂点村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其次,我们制定和完善了《镇森林防灭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方案》、《镇森林防灭火领导小组关于处理重大森林火灾事故预案》等相关制度,下发了《镇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书》,制定并实施《镇2020年度森林防灭火工作计划》,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措施。第三,多次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和森林防火领导成员会议,镇政府于3月10日下发了《关于做好“清明节”“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特别是4月10日收到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通知》后,于4月14日、召开了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题会议,详细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工作。要求各村、各单位要把森林防灭火工作当作一项关系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动员所有人员投入到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去,从而提高了思想认识,实现了森林防灭火工作齐抓共管。
二、大力宣传,强化火源管理
我们组织各村、各有关单位采取贴标语、开宣传车、发宣传单以及镇、村、组干部挨家挨户上门宣传、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切止目前共拉标语28幅,森林防火宣传资料一万二千多份,森林防火和严禁野外用火公示牌10块,这样广泛开展了森林防灭火宣传活动,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违反野外用火、乱扔烟头可能造成的危害及其后果。同时,健全了镇挂点领导和驻村干部包村、村两委干部包片包山头、组干部包户,村级巡逻和镇村24小时值班制度,镇村两级干部取消双休日,按照包村包片职责,上午入户宣传,下午到田间地头巡查野外用火,并对重点部位实行定人、定时巡护,对城镇结合部、坟墓集中区、重要设施设备安装区等重点区域,管住进山游玩人员、祭祀人员、中小学生、痴呆傻人员等重点人群,盯住“清明”“五一”等重点时段,严禁一切非法野外用火行为,我们还加大对野外用火人员处理力度。最近一段时间以来,通过不间断的巡查,未发现野外用火事件。
三、完善预案,科学扑救
我们调整并进一步充实了镇森林扑火队,成立了由分管副镇长任队长,40名镇干部和协警组成的森林扑火队。各村我们都成立了20人以上,由有丰富扑火经验且年轻力壮的干部群众组成的村级应急扑火队。镇组织镇村两级所有扑火队成员参加了培训,提高了科学扑火能力。同时,我们强化了扑火后勤保障。制定了完善的应急扑火预案,准备了60把扑火柏、水枪2个、灭火器5个等扑火物资,力争在发生森林火灾时,切实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此外,我们在进行扑火时坚决杜绝组织老、弱、妇、幼上山扑火现象,确保扑火队员生命安全,至今未发生一起扑火队员伤亡事故。
四、落实责任,严肃纪律
我们实行了镇班子成员包片、驻村干部包村负责森林防灭火工作制度,全镇干部职工取消双休日驻村抓落实。明确了镇村各单位和人员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职责,并制订了严厉的处理办法。
当前火灾发生的原因以及存在的薄弱环节:
一是个别群众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麻痹侥幸思想,个别地点存在安全隐患。二是受客观条件限制,扑火物资装备简陋,在风力大、火势旺的情况下,火势难以及时控制,从而造成大面积过火。三是动员群众难,部分群众存在“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思想,从而难以及时组织扑救。
针对存在的问题,今后我镇森林防火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1.广泛宣传,大造声势。继续抓紧、抓好宣传动员工作,组织全镇干部职工深入各村大张旗鼓地进行森林防灭火工作宣传,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人的宣传,做到不留死角,从而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观念、防火意识,形成干群联防的工作局面。
2.加大巡查力度,强化火源管理。各村要坚决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巡查制度,每天组织专人巡查。各挂点领导,各驻村干部继续取消双休日,深入各村指导和协助开展巡查工作。镇主要领导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巡查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我们还要继续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巡护,对野外用火集中的地方要派出专人守护,严看硬守,杜绝一切火源进入林区,坚决防止用火失控。
3.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一是村干部、驻村干部对所包村森林火灾负责。无故未上山救火或救火期间在家擅自离岗的镇干部,给予全镇通报批评,二是对于林业未做好日常工作的,由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通报批评;且发生森林火灾但未突破“双控”指标的,要做书面检查;三是对于村两委成员,所在村发生一起重大森林火灾或发生森林火灾无故未上山组织扑火以及在火险期间擅自外出离岗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取消年终评优,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4.强化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加快林权制度改革,提高群众保护财产的意识,通过具体事例加大对群众的教育引导,为扑救森林火灾创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