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幼儿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一要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各地各校要始终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意识,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着力在“强基础、抓规范、提水平、增实效”上下工夫,扎扎实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要切实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
二要做好安全教育,指导学生珍爱生命,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进一步增强安全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切实把各项要求和规定落实到每所学校、每位师生。要深入细致地做好交通安全、校园集体活动安全、食品安全、防火、防盗、防溺水、防传染病、防拥挤踩踏、防校园伤害和预防自然灾害的安全常识教育,组织好防灾应急演练,开展好第18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
三要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保障安全工作。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和追究责任制度,用制度保障安全工作。认真建立和完善门卫制度、值班制度、巡查制度、卫生制度、消防制度、责任制度、奖惩追究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分解到人。完善应急预案,扎实做好安全应急准备工作。
四要加强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加大消防设施设备投入,对学校老建筑的消防设施进行改造,完善视频监控系统和应急报警系统建设,购置安保器材和消防装备,提高消防工作的科技含量和防范能力。有森林林场的学校加强森林防火能力,确保森林防火安全。
五要加强实验室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将学校实验室安全教育纳入新进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岗前培训,层层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度,加强对学校危险化学品仓库等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强化剧毒、一类易制毒、易爆药品以及放射源等的领用管理,严格实行台账登记制度。对购买剧毒化学品和放射性物质实行归口管理,严格遵循有关规定,经公安机关或环保部门备案审批后,向有经营资质供应商购买。对购买进口含源仪器设备或射线装置,从采购招标环节开始把关,严格审批程序,及时登记备案。同时要加强对锅炉、电梯和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检查。从体制机制、制度责任、检测检修、合法性及安全隐患等方面对特种设备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有效运行。
六要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要认真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各项要求,因地制宜为学生提供安全的交通服务。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要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好校车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安全维护,定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2013年12月2日是第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各地各校要举办主题宣传活动,营造氛围,增强广大师生文明交通安全意识。
七要加强食品安全与卫生防疫。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坚持采购索证制度,不购买无检疫证明的禽类肉类及其制品。保持食堂环境和食品加工操作的卫生清洁,严格执行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食物留样等食品安全加工操作规范,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自备水源及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严防各种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学生学习和生活场所的通风与清洁卫生,消除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条件。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控与报告制度,随时了解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及时向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
一、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一)镇安委会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制定完善本辖区的安全生产意见及方案,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3.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考核兑现。
4.负责治理危及公共安全的事故隐患,对不能及时消除的隐患,要落实监控措施和责任。
5.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辖区安全生产情况,制定、落实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措施和对策,按期向镇党委、镇政府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6.制定本辖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上报镇党委、镇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7.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安全生产办公室职责
1、负责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依法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各行业管理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制订全镇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严厉查处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3、负责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4、负责统计全镇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信息,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组织实施全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5、按照镇政府的授权,依法组织、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镇派出所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全镇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许可和活动期间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违反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2、负责对全镇消防安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全镇公共消防设施的监管工作;制定消防安全责任指标并组织实施;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社会消防力量的培训;负责制定全镇公共消防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负责建筑工程消防审核及验收;负责歌舞厅、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网吧等公众聚集场所举办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的消防安全检查;负责组织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对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监督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依法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组织、指挥全镇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
3、负责对购买、使用及储存民用爆破器材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民用爆破器材使用审批;监控民用爆破器材流向;许可民用爆破企业和作业人员;监督指导民用爆破器材从业单位工程爆破的安全警戒;组织销毁罚没的非法民用爆破器材;负责对民用爆破企业安全的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侦查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民用爆破器材的案件。
4、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大型焰火燃放安全管理工作,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案件;
5、按规定负责或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镇交警中队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对机动车辆进行注册登记、检验及报废,组织对机动车驾驶人的考试、年度审验和日常教育等工作。
2、负责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环节的安全监督检查,核实检查运输车辆的《剧毒危险化学品车辆道路运输许可证》。
3、开展道路危险路段的排查并督促整改。
4、负责全镇道路交通事故的统计、分析、报告及信息;根据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的形势,提出防范道路交通事故的对策和措施。
5、负责组织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保证道路交通畅通。
6、组织、参加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国土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履行全镇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查处、取缔无证开采、越界开采、以采代探等非法采矿行为,维护全镇正常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秩序。
2、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矿山安全专项整治。
3、积极排查因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有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并及时将有可能导致的后果、发展趋势向镇政府、有关部门通报。负责全镇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监管、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防工作,督促矿山企业对采矿活动造成的地质灾害进行治理。
4、参与矿山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六)镇林业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全镇森林防火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森林火灾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负责组织实施森林防火及火灾事故的预防和抢救工作。
3、开展森林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七)镇水利服务中心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水利建设工程和库坝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农田基建工地的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对水利建设工程、库坝及农田基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负责防汛工作。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八)镇教育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教育系统(含民办幼儿园)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指导教育系统的各类学校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失职或违法的行为。
2、将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能力。
3、负责指导教育系统各类学校、直属单位的教育设施、校舍的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除事故隐患。
4、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督管理。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九)镇卫生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职业病的预防和监督工作。
2、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组织医护人员进行紧急抢救。
3、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毒性鉴定和危险化学品事故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4、负责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护工作。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镇城建办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煤矿选矿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反环境安全的违法行为。
2、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和医疗废物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工作。
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行业安全生产监督职责
(1)交通安全。交通安全综合监管由镇交警中队牵头,交通、教育、卫生等部门和镇安办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配合,把客车、农用车、运矿石、沙石车等做为重点管理车辆,抓好源头管理,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改善道路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2)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综合监管由镇安办牵头,派出所、国土、中小企业、电业等部门(单位)配合,负责组织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实施煤矿、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非法生产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和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综合监管由镇安办牵头,派出所、交警中队、交通办等部门(单位)配合,负责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整治。
(4)公共聚集场所和消防安全。公共聚集场所和消防安全综合监管由镇派出所牵头,在上级工商、文化等部门和镇安办配合下,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组织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及时消除各类火灾事故隐患。
(5)建筑安全。建筑安全综合监管由镇城建办牵头,在上级质监、安监、电业、消防等部门和镇安办配合下,负责组织开展建筑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组织实施建筑安全专项整治,严格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防止层层转包,以包代管,及时排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夏季安全生产管理,全面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任务
通过开展夏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发动广大干部职工,集中精力、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秩序,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形成“人人抓安全、时时抓安全、事事抓安全”的全覆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体系。
三、时间安排
从5月1日开始到10月31日结束。
四、整治重点和责任分工
(一)渔业生产安全整治。牵头单位:县海洋与渔业局。参与单位:县公安边防大队。
重点治理渔船超抗风等级作业、不穿戴救生衣、渔业运输船只违规载客超载、“三无”船只、非法拉运海泥以及非法采捕江瑶贝问题。县海洋与渔业局要加强对渔业船只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渔船消防、通讯、救生等安全设备配备情况,严厉打击渔业船舶违规作业、违法载客行为,纠正漂载、超载、超航区作业不穿戴救生衣等行为;要加大对江瑶贝非法采捕的查处力度,坚决打击非法生产行为;要加强对休闲渔业船只管理,严格实行定点停靠和签证制度;要加强各种垂钓船只的监控和管理;要加强恶劣天气的预报预警,遇有大风恶劣天气及时通知每一位渔民,落实渔船返港、渔民上岸措施;加强渔港内的船舶防火管理,防止出现渔港火灾事故。县公安边防大队要加强对“三无”渔船的查处,严厉打击“三无”渔船非法生产和载客载货等行为。
(二)海上运输安全整治。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和海事处。参与单位:县公安边防大队、港务公司、海洋与渔业局。
重点治理航运船只超载和违规装载以及登陆艇非法营运、摩托艇、旅游艇超范围、超航区营运、海上碍航物等问题。县交通运输局要组织对航运企业和所有客货运输船舶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航运企业及船舶经营资质、责任落实、规章制度、安全培训等工作,排查治理航运企业和海上运输船舶安全隐患,严格执行船舶通信、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的保养和配备要求;强化对登陆艇、摩托艇、旅游船的监控措施,严防登陆艇非法运输、摩托艇和旅游船违规出航、超航区经营行为。海事处要加强对各类航运船舶安全状况的检查,加大对登陆艇非法营运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消除事故隐患。县边防部门要加强对全县各类摩托艇(营运摩托艇除外)的安全检查,对违规出航、非法载客的摩托艇、渔船和“三无”船只要严厉查处、坚决打击。港务公司要加强对游客进出港和上下船环节的管理,加强违禁品检查,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船。交通运输局、海事处、海洋与渔业局要加强航道清理工作,保障航道畅通。
(三)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牵头单位: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农林水务局。
重点查处旅游车辆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整治车辆超载、超速、“带病”上路、酒后驾驶等违章行为,排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县公安交警大队要重点加大对道路的管控力度,加强对旅游运输车辆、公交车辆、接送学生车辆的检查,特别对港口、码头、旅游沿线、“渔家乐”周边道路等游客和车辆集中区域和危险部位要加强巡查;加强对乡镇无牌无证车辆的整治力度,消除事故隐患;要继续加强对机动车辆驾乘人员和中小学生等重点群体的安全教育,减少道路交通违法违章行为。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大型运输车辆及其驾驶人的管理,加大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驾驶员资质、运输企业安全责任落实等情况的督导检查;严把客运车辆及大型货运车辆市场准入关,加强对挂靠车辆的管控,密切掌握其运行动态,逐一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不出现脱管、漏管问题。县农林水务局要加强对农业运输车辆安全监管,重点查处无牌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乡镇农机挂牌率、年检率和驾驶人持证率。
(四)消防安全整治。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参与单位: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教育体育局、商务局、住建局、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工商局、旅游局、民政局、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重点治理商场、超市、市场、宾馆、饭店、学校、网吧、歌厅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县公安消防大队要重点加强对宾馆、饭店、渔家乐、商场超市、文化娱乐等服务接待场所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品储存使用单位、各类教育机构、“九小场所”等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防火通道是否通畅,防火设施是否完备正常,消防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等内容,并督促各责任主体落实好防范措施,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要组织对全县所有网吧和文化娱乐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县教育体育局要组织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各类辅导机构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认真组织在校师生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提高自我防范自救能力。县商务局要开展对各类商场、超市和工业企业消防安全检查活动。县旅游局及各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渔家乐”经营业户的安全管理,督促指导“渔家乐”业户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保证接待场所内安全通道畅通,按标准配备好消防器材。各类医疗机构、敬老院等单位也要加强本行业和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严防火灾事故发生。5月31日山林防火期结束前,县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及县森林防火联防责任单位要全面落实山林防火各项措施,加强责任区内山林防火安全巡逻,严禁私自野外用火,全力防范山林火灾事故。
(五)旅游安全整治。牵头单位:县旅游局。参与单位: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重点整治景区危险区域、游乐项目存在的隐患。县旅游局要加强对各旅游景区的安全检查,重点对旅游景区内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部署、重点危险部位安全防范措施及景点内游乐设施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全面排查景区内落石、滑坡事故隐患,对危险地段和容易发生拥挤的区域,要派专人负责,加强高峰时段对游客的疏导,严防拥挤、踩踏、淹溺等突发事故发生;遇有台风、强降雨等恶劣天气时要及时关闭海底游客通道,保证游客人身安全。同时加强对各旅行社的安全管理,重点对旅游车辆及驾驶员持证、接待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检查。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旅游景点内的各类游乐设施设备安全资质、安全状况、安全防范措施、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保证各类游乐设施的安全。
(六)食品卫生安全整治。牵头单位: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参与单位:县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农林水务局、海洋与渔业局。
重点治理宾馆、饭店等旅游接待单位、景区摊点和“渔家乐”、“大排档”存在的食品卫生安全隐患以及农副产品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要对全县饮食服务、接待和食品加工单位的卫生安全进行检查,重点加强对宾馆、饭店、“渔家乐”经营业户等旅游接待场所的饮食卫生安全检查,严格进货渠道、餐饮用具消毒等制度。县工商局、质监局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流通环节的监管,严厉查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打击销售过期变质、掺杂渗假、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县农林水务局负责加强农药、兽药、饲料管理,严把进岛待宰禽畜检疫检疫关,严格对蔬菜、水果和肉品的检测制度;县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推广水产品健康养殖,规范苗种生产,保障水产品安全。
(七)建筑施工和燃气安全。牵头单位:县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参与单位: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重点整治建筑施工领域内的违法违章生产经营行为和燃气非法经营和非法充装行为。县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要对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单位相关资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坚决杜绝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从事建筑施工,不具有上岗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问题;要加强施工现场用电、脚手架搭设、防护棚搭建、安全防护网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坚决打击各类违法建设和违章操作行为,突出抓好塔机等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管,遇有台风、强降雨等恶劣天气时,要及时通知相关建筑企业做好停产停工及塔吊、脚手架稳固工作;要加强对燃气经营的安全监管,督促指导企业做好夏季防雷击、防爆炸、防泄漏等各项防范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液化气和非法充装行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加强对液化气压力容器、管道、筏门等设备设施的检查,严防爆炸、泄漏事故的发生。
(八)地质灾害安全整治。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参与单位:县公安边防大队、交通运输局、旅游局、港务公司。
重点治理山体滑坡、坍塌等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害以及非法盗采球石行为。县国土局要加强对地质灾害多发地区的监测和巡查,警惕突发性暴雨诱发滑坡、坍塌等灾害。对易引起山体滑坡地段,要落实防范措施,及时预警信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要加强对球石资源的保护,联合公安边防、旅游、交通运输、港务公司等部门,严厉打击私挖乱采和违法贩运行为,确保安全。
其他各行业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扎实开展夏季安全生产整治活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县里整治活动内容,研究制定本辖区夏季安全生产整治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安全生产整治对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迅速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按照工作职责和分工,制定夏季安全生产整治方案,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主要领导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部署,深入一线进行检查落实;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全力靠上去,严格细节管理,解决好具体问题。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查事故原因,严格责任追究,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保障支持力度。
(二)深入排查,狠抓事故隐患治理。要把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贯穿于夏季安全整治活动的全过程,开展经常性的隐患排查活动,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备案,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必须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责任。要组织对全县各行业、各领域的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梳理,该监控的要监控到位,该停产的要坚决停产,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确保不出问题。对因历史问题造成的安全隐患,要下大气力逐个进行解决。
(三)突出重点,强化安全执法检查。一是要突出重点时段检查。重点加强对“五一”、“端午”、“国庆”、夏季旅游旺季,以及台风、强降雨等恶劣天气等重点时期的安全检查,确保各时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二是要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重点部位要开展持续的、不间断的检查,对重大危险源要落实专人监控措施。要将日常检查和集中专项整治相结合。对照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专项整治中有针对性地进行排查整改,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安全隐患及问题要通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加大整治力度,确保整治效果。
(四)完善机制,增强应急处置能力。要切实加强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重要岗位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遇到重要情况或突发事件要迅速靠前指挥,及时果断处置。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夏季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预案,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防台风、防强降雨、海上救生、公众消防、旅游安全等应急演练。要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迟报、瞒报等现象发生。同时,要采取广播、电视、明白纸、宣传日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逃生自救、互救等安全生产常识,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防护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