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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社区道路交通安全小组紧紧围绕交通安全工作实际,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为主线,广泛开展社会化宣传,积极探索交通安全工作的新路子,在控制交通违法行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开展便民利民活动等工作中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领导高度重视,把交通安全管理纳入日常管理。
1、年初成立了领导班子,责任分工明确,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到人,信息员落实到位。
2、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全面到位,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
3、经常开展督查工作,了解路段交通安全情况。
二、宣传工作到位,交通秩序良好,工作成效突出。
1、张贴交通安全标语,横幅,在醒目地方树立固定标语和张贴挂图,进行法规宣传。
2、根据上级领导安排在重点地域进行交通执勤。
3、非法营运得到有效的控制,通过整治后,杜绝了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4、居民安全意识明显提高,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驾驶人员能遵纪。
三、以摸排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基础,做好事故预防工作。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社区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建立日常排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考核,落实到责任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实行奖惩兑现。针对社区道路网络健全的实际情况,我们提出了抓源头、重防范的工作方针,以摸排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基础,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并对摸排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一、迅速行动,加强领导。
区政府办公室、区安监局、区交委、区农委、区教委、区公安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区委常委、副区长王君成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交通安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交安办”由区交安办副主任宋元朝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时间安排
区交委、区农委、区教委、区安监局等为成员单位,由区公安局牵头。组成道路交通安全督查组,从即日起到10月30日止,结合区政府督查室对各镇街、各部门每月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的考核,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工作,围绕人、车、路、场站、运输企业、路检路查、环境条件“七个要素”管理,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道路交通安全拉网式大检查,着力解决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提高事故预防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三、督查工作重点
(一)企业主体责任行动、四大行动”和“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
建立客运车辆违法通报制度,交通安全源头管理情况。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公安局等部门对重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的情况。建立客运车辆站外揽客、中途上下客等违法行为举报机制。对营运客车隐患开展整治等情况。
对申请大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等驾驶证的人员进行夜间实际道路考试的情况。对客货运驾驶人交通违法情况进行定期清理,督导检点驾驶人管理情况。严格落实驾驶人考试项目和要求。建立客货运企业交通安全定期宣传长效机制,落实客货运车辆异地交通违法转递制度,建立手机短信制度的情况。
督促运输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对交通违法多发、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进行整顿,督导检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情况。深入运输企业开展安全检查。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各项事故预防工作措施落实的情况。
(二)年道路交通安全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1.《年全市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渝办发〔〕42号)完成情况。
2.市委市政府督查反馈意见(工作通知〔〕98号)落实情况。
3.《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紧急通知》某府办发〔〕222号)落实情况。
4.《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机动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某府办发〔〕272号)进展情况。
5.《关于迅速对全区客运车辆安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某府办发〔〕262号)落实情况。
【摘 要】 道路运输 安全 管理
现在市区道路建设速度已经跟不上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道路交通问题已成为全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城市主要道路和交通节点已经出现交通拥堵现象,并有逐步扩散的趋势,市区停车难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各大城市的车辆出行交通尤其是在市中心发展停车场,以便车主找停车位时少花时间,这样就能缓解道路交通压力。
我们交通管理部门要明确,建设市区停车场配建标准和管理水平。在城市小区建设中减少地面停车,开放商要开发小区地下停车场和立体停车场。在市中心停车场,管理部门要引入智能化停车管理系统,提示司机停车地点和车位数量,提高车位的利用率。既能方便出行者,在停车位供给充足的条件下,利用价格杠杆机制等手段缓解供需矛盾。
城市交通发展也正面临着关键选择,需要进一步加强调控城市交通现状、避免交叉管理和无人管理的问题。在深入分析机遇与挑战的基础上,立足于城市发展与交通发展双赢、对外交通与市内交通双赢、加强城市交通发展战略和策略研究,可靠的交通环境,为构筑可持续发展、现代化的交通体系指明方向。满足居民的出行选择需求,给居民营造安全、高效、舒适的出行环境。
对于现在国家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来说,我们的运输企业不仅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还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同时,督促、指导运输生产经营单位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根据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依据及相关法规规定,对运输企业和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经营者及其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事业的发展,使道路交通从业的人员在从事交通运输生产活动中,能够遵守交通运输安全的各项法规、规定及规章制度,我们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在努力营造道路交通安全环境。那么,就请大家“保护生命,拒绝违章”,生活中交通安全与我们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它就像我们的朋友。日日夜夜都守在我们的身边,教育我们,劝戒我们。发现交通隐患问题,交通管理部门必需当即责成整改,下发整改通知单。生命是宝贵的,人的一生就只有一次生命,我们应该爱惜生命。注意交通安全也是爱惜生命的一部分。
首先,我们政府及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在制定和执行各项交通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文件的同时,提出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要求。我们要落实安全监督和生产经营制度健全、措施具到位,健全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道路交通运输的职工要有安全意识。这种安全意识一方面来自教育。干部要把握职工的思想动态,全方位和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每时每刻对职工灌输安全思想。我们现在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会议和监督检查,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因此,当前频繁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通过开展安全教育日等活动,如抓好上级安全文件的学习给员工灌输事事想安全,人人为安全的观念,营造一种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来自职工自身的素质。职工自身应明白其工作关系到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要对道路交通运输安全负责,为此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深入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县实际,现对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重要性
今年以来,全国特别是我省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重特大事故不断发生,广大群众反映强烈,各级领导高度重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已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当前的重要任务。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是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因而,国务院将今年确定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目前,经交警部门排查,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仍然十分突出。这些隐患对广大群众平安出行已经构成严重威胁,如不及时全面治理,极易诱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因此,做好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已成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当务之急。根据全县目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的实际状况,决定从9月21日至12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场“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为基础、以安全隐患整治为重点、以整治获得良好社会效果为目的”的专项治理行动。
二、进一步明确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责任和目标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因此,必须坚持“谁修路、谁负责、谁受益、谁整治”的治理原则。
1、县交通局、县公路段等省、市、县干线公路主管部门,要针对管辖路段的路况、交通流量和危险路段(包括交通事故多发道路、多发点段和桥梁、隧道、涵洞等安全隐患点段),进行全面彻底的隐患整治。对隐患突出的交叉路口、通过村镇等人口聚集区的路段,要增设交通安全设施、完善标志标线和路口减速设施;对交通标志欠缺、标线不清的路段,要补设交通标志、施划交通标线;对尚未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危险路段,以及正在施工的公路路段,要增设交通警示标志、加强宣传提示,直至危险路段整治完毕;对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要做到道路建设与交通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对不符合建设标准的路口建筑物以及严重影响行车安全视距的道旁树木、广告牌等障碍物,要坚决予以清除或清理。
2、县乡公路主管部门重点对三级(含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和村村通公路的隐患进行全面整治。要增加急弯、陡坡、临沟、长下坡等路段的警告标志,要完善三级(含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禁止客运班车夜间通行等禁令标志的设置。要在村村通公路路口施划减速标线或增设减速带。对不具备客运车辆安全通行的路段,要增设禁令标志,禁止客运车辆通行。
3、旅游公路主管部门要重点加强对王莽岭、凤凰欢乐谷、黄围山和西溪等重点景区道路的隐患整治。对景区傍水、临崖、急弯、陡坡等危险隐患路段,要设置和安装防护墙(栏)、避险车道、警告标志等各类交通安全设施,降低道路危险程度,切实做到不遗漏、不欠缺。要对景区内的所有营运车辆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检验,严防“病车”上路。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预案,对旅游景区内的交通安全隐患,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形成反应快速、应对正确、处置果断的有效机制。
4、客运主管部门特别是全县客运(包括旅游客运)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责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严格加强对车主及驾驶人员的班前安全教育,落实安全培训制度。要对现有驾驶人员进行全面培训,抓好驾驶人员的日常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严禁无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上路行驶,并建立完善驾驶员培训档案。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检查制度、教育培训制度扎扎实实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项具体工作中。切实做到“三有”,即有安全管理记录、有驾驶员教育培训档案、有隐患整改措施。
5、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特别是鸿生化工有限公司,要按照《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相关规定严格运输资格和运输线路审批,严禁无审批手续非法上路营运。对运输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要配备素质较高的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危险化学品车辆上路运行之前,要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轮胎、制动、罐体安装等安全性能状况良好。特别是车辆罐体后部、两侧的“毒”、“爆”等警告标志、标识、车身反光标志等必须保证清晰、完好。要建立健全出厂责任制,规范完善生产、储存、销售流向台帐。要坚持危险化学品车辆上路之前事先告知沿途公安交警部门工作制度,要完善对驾驶人和押运人员安全行驶逐日教育制度和车辆定时安全检查制度等。
6、教育主管部门要对全县中小学校及周边道路各类交通标识和接送学生的车辆集中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尤其对县城三宝中学、成才中学、陵川一中、陵川三中、东关小学以及各乡镇公路沿线中小学校周边路面过窄、缺少减速标志、未施划减速带的道路,要建立隐患登记台帐,并报有关责任单位予以整改治理。全县各中小学校要将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放在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星期天、节假日学生返家和归校,学校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将学生乘车安全落到实处,严禁学生乘坐无牌无证车、各类低速、农用载货汽车以及报废车。同时各学校要与学生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共同做好全县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
三、进一步强化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措施和要求
此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乡镇和安全生产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县公安交警大队提供的交通安全隐患排查资料,在安监部门的监督下,统筹安排时间,完善工作机制,全面履行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经费保障、检查落实等职责。要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设施投入力度,为整治工作创造必要条件。要结合各自特点,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整治方案,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圆满完成。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责任制,明确整改责任,将整治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县安监、交警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责任部门、单位整治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督促检查,注意发现、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对在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或建议,及时上报。
为逐步建立起符合县情、满足学生需求、规范有序运行、职责权力明确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以下简称学生用车)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乘车安全,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管理的意见》(政办发〔〕53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学生用车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学生用车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加强学生用车管理,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是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体现。县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区)要站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把加强学生用车管理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当前最大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来抓,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力争用三年时间,使全县学生用车安全隐患得到根本整治,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其他安全隐患得到根本遏制;财政投入进一步加大,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学生用车步入政府主导、管理规范、用车安全、群众满意的良性发展轨道,中小学生和幼儿上放学坐上安全车、放心车。
二、明确学生用车的管理模式
逐步推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司管理、财政补贴”的学生用车管理模式。当前,主要采取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自主租用合格营运车辆接送学生,乡镇(区)政府(管委会)属地管理,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模式。
三、建立健全学生用车准入审批管理制度
学生用车应选用大型、中型、小型客车,道路等级低的乡村可选用微型客车作为过渡车辆。严禁报废车、拼装车、货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接送学生。乡镇(区)政府(管委会)、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好学生用车管理职责,切实抓好“三关”:
(一)严把审批标准关。学生用车应符合以下条件:依法登记注册的7座以上、使用年限在8年以内、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相关设施齐全有效的车辆;购买了相关保险(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险和承运人责任保险);驾驶人必须是持有准驾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无累记记分满12分记录、无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身心健康的本地居民;3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记录。
符合上述条件的拟接送学生车辆应按以下程序申报营运业务:车辆驾驶员向学校、幼儿园和所在的乡镇(区)政府(管委会)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且车辆安全性能经检测合格后,再到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办理学生用车《准驾证》和《准运证》,然后到县教育局登记备案,并统一张贴“学生用车安全性能检测合格证”标识,方可从事营运学生业务。
(二)严把安全检查关。乡镇(区)政府(管委会)及学校、幼儿园应建立统一规范的学生用车管理制度和工作台帐,除正常的定期检测外,每学期开学前由乡镇(区)综治办强制对车辆安全状况进行检测,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三)严把驾驶人管理关。乡镇(区)政府(管委会)、学校、幼儿园要配合交警、教育等部门对学生用车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两次交通安全集中教育培训。乡镇(区)综治办要与学生用车车主签定安全管理责任状。学校、幼儿园对学生用车牌照号码、核载人数、驾驶人、购买保险及接送学生时间、趟次等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在上放学高峰时,为每辆车安排学生照管人员,维护乘车秩序、监督驾驶人按照安全运行要求规范操作、文明行车。
四、加快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建设
乡镇(区)政府(管委会)要制订农村客运发展规划,把通校等级公路建设作为优先规划和建设对象,因地制宜、分步实施。财政、交通运输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投入专项资金,切实改善农村公路安全状况,对具备客运车辆通行条件的线路,由乡镇(区)政府(管委会)提出申请,县政府组织交通运输、交警、安监等部门进行勘验,做到成熟一条、规范一条、开通一条,并适时开通农村公交车,扶持农村公交发展。暂不具备开通客运班线的农村道路,要增设和完善安全设施,验收合格后,尽快开通。要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适用型车辆从事农村公路运输和学生用车营运,逐步引导学生乘坐农村公交车上放学。
五、明确职能部门责任
教育局:1、具体承办学生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规范、落实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层层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教育局与县直学校;乡镇中学与民办教育单位,乡镇中学与小学、幼儿园;学校、幼儿园与教师、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家长或监护人与学生用车驾驶员),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2、负责学生用车安全管理的组织与协调,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专项整治进行总结考评。3、负责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印发交通安全告知书。4、督促学校、幼儿园完善自有学生用车的相关手续,并配合交通运输、交警部门做好学生用车申办《准运证》、《准驾证》和标识标牌的审核工作。
交警大队:1、负责开展学生用车安全技术检验、学生用车驾驶人审验及安全教育和培训,按程序及时审批学生用车《准驾证》。2、依法严厉查处非法违规接送学生,学校、幼儿园自备或租用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等交通违规违法行为。3、配合教育部门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与学生用车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状。学校上学放学时段在学校周边以及复杂路段要安排交警执勤、巡查。
交通运输局:1、按程序及时审批学生用车《准运证》。2、按照公路分级管理职责和权限,保证学生用车运行线路的路况完好。3、做好学校门前及村镇公路交通标志的设置和维护工作。4、加强对学生用车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营运学生行为。
安监局: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学生用车事故的调查、处理、追责工作。
宣传部门:1、加大对学生用车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的宣传报道,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2、制定宣传计划,组织报刊、广播、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学生用车管理宣传教育,宣传信息,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氛围。
乡镇(区)政府(管委会):1、成立学生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对辖区学生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负总责,不断完善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设施,对中小学布局进行调整时,要充分考虑交通安全因素。2、定期组织开展学生用车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并建立台帐,充分利用本地合格营运能力,解决学生周末乘车难的问题。3、配合职能部门加大对违规违法接送学生及学生用车超速、超载等交通违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配合职能部门查扣违规违法车辆。4、加强对学生家长或监护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村(居)要安排协管员,加强对学生上放学重点路段、危险路段的监督管理。5、建立健全辖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及时排查、调解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学校、幼儿园:1、对本校学生用车道路交通安全履行主体监管职责。将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班级、教师、教育工作者,保证责任到岗到人。同时,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2、对本校学生用车建立台帐,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全面落实定车辆、定线路、定人数、定时间、定学生监督员、定安全包保干部教师的“六定”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做好师生集体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3、配合交通运输、交警、乡镇(区)政府(管委会)等单位做好《准运证》、《准驾证》及统一标识的审核及执法检查工作。4、加强对学生、幼儿及其家长或监护人的交通安全教育。要将交通安全教育带进课堂,并采取多种方式教育学生不坐非法车、不坐超载车、不坐不安全车辆,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规范,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要教育学生家长或监护人配合学校、幼儿园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共同预防学生交通事故的联动机制。要采取路途队、“小黄帽路队”等形式,确保学生行路安全。
六、强化学生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配套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学生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分管教育、交通运输、交警的副县长任副组长,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安监局、城管执法局、农机局及宣传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教育局,教育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学生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综合协调、调度督导、考核奖惩等的日常工作。各乡镇(区)是本辖区学生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乡镇长(管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