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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体目标
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方针,从全面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氛围、强化火源管理和强化责任意识入手,切实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坚决遏制春季森林火灾高发态势,实现“两个确保”(即: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确保无人员死亡事故),全面夺取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新胜利。
二、主要内容
此次开展创建“春季森林防火平安市县”活动主要内容是:1、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召开有各乡镇场负责同志参加的创建活动动员会议,制定活动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对创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2、县乡镇场各组织一辆森林防火宣传车巡回宣传。3、每个行政村召开一次村民大会,学习新的《森林防火条例》和省政府《致全省农民朋友的公开信》以及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紧急通知》。4、每人中小学校每周组织一堂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课。巡山员并鸣锣宣传。5、在进山路口和风景旅游区张贴一批森林防火宣传标语。6、每个进山路口落实一名巡山员严防死守。7、加强痴、呆、老、幼和精神病人的管。8、要落实责任制,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级干部分片抓,分工到人,责任到位。9、县委办、政府办、防火办成立查组对活动落实情况和野外火源管理进行督查。
通过以上“春季森林防火平安市县”活动,落实整改措施,全面消除火灾隐患,完善应急机制,努力提高我县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能力,实现“两个确保”。“三个一样”和“七个不准”。
三、活动时间
本次活动从2012年2月10日开始,至4月30日结束。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开展创建“春季森林防火平安市县”活动领导小组,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县政府县长同志任组长,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县政府副县长同志、林业局局长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县防火办主任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场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
1.1编制目的
区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应对一般森林火灾运行机制,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处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处置行动,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林业局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回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区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区境内发生的一般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1.4基本原则
1.4.1在区人民政府和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下,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遵循统一领导、分工协作、逐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1.4.2本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尽职尽责,积极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一般森林火灾时做出快速应急反应。
1.4.3在处置一般森林火灾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的安全,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4.4各级政府和森林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切实做好紧急应对突发一般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一般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1.5启动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本预案。(1)发生一般森林火灾;(2)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仍未扑灭明火;(3)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4)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5)在敏感时期和敏感地区发生森林火灾;(6)需要自治区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预案启动后,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承担应急处置一般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各相关支持保障部门应快速反应,按职责分工,配合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好各阶段扑火救灾工作。
2.1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2.1.1机构组成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由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总指挥,区园林管理局局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区经济发展统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民政局、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政局、农牧水务局、建设交通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公安分局、区武装部等单位负责人担任。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局,林业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综合调度组、后勤保障组、现场督导组、宣传报道组、技术咨询组。
2.1.2职责
在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扑灭森林火灾,具体任务:
(1)综合调度。全面掌握森林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对火灾扑救整体情况进行综合、及时报送指挥决策者和上级领导机关。
(2)后勤保障。协调气象、交通等相关部门,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救援物资等及时到位。
(3)技术咨询。对火场态势及火灾发展趋势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估,为扑救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4)宣传报道。按有关规定对火灾扑救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5)现场督导。深入火场一线,协助和指导当地开展扑火救灾工作,及时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协调解决在扑火救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2.2相关应急支持保障部门
2.2.1组成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为应急支持保障部门。
2.2.2职责任务
各部门接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森林火灾情况通知后,应按照预案立即行动,积极配合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好各阶段森林火灾扑救工作。主要部门职责如下:
(1)区公安消防大队:组织消防部门在扑火前的统一领导下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2)区财政局:落实扑火救灾经费保障工作。
(3)区建设交通局:落实车辆,确保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快速运输。
(4)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森林火灾发生地请求,落实医疗器械、药品支援和伤员救治、卫生防疫工作。
(5)区民政局:协调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6)公安分局:负责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火案侦破等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侵害森林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治安秩序,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
(7)区园林管理局局:牵头组织对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的调查及责任追究。
3.预警、监测、信息报告
3.1火灾预防
区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要进一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监督检查,消除各类火险隐患;经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批准有计划地组织烧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隔离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
3.2火险预测预报
依据自治区气象局中长期气候预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认真分析各重点时期的森林火险形势,向全区火险形势,遇有高火险天气时,向全区高火险天气警报。
3.3林火监测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利用瞭望塔、护林员密切监视火场动态。
3.4信息报告
3.4.1预案启动后,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于每日8时、16时及时向自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送火场综合情况,遇有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
3.4.2出现一般森林火情时,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火灾发生的镇(街道办事处)报告后,立即如实向自治区政府和自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同时将情况通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成员及有关部门,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3.4.4火灾扑救
4.火灾扑救
4.1应急响应
4.1.1应急响应条件
预案启动条件即为应急响应条件。
4.1.2应急响应行动
(1)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向总指挥报告并建议启动预案;
(2)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预案;
(3)各工作组人员上岗到位;
(4)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向自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情和预案启动情况;
(5)将火灾情况、启动预案事宜和各单位应承担的任务函告相关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6)召开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成员紧急会议,通报火情,确定扑火救火方案,落实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职责;
(7)根据森林火灾发生地的实际情况,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森林扑火预备队下达增援命令。
(11)应急结束。
4.2扑火指挥
如发生森林火灾,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级领导要靠前指挥,随着火情趋于严重,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级别随之提高,人员组成相应调整,但要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
4.3扑火原则
4.3.1保证安全。保证人员安全,既要避免群众伤亡,还要避免扑救人员伤亡;保证居住地和重要设施安全;保证重要森林资源安全,尽量减少损失。
4.3.2科学扑救。在扑火战略上采取“围、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在扑火战术上,采用整体围挖、各个歼灭,重点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3.3合理用兵。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力量为主,其他经过训练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
4.3.4落实责任。采取分段包干,明确责任,落实扑救,清理、看守分段包干责任制。
4.4应急通讯
区电信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扑救森林火灾时信息畅通。
4.5扑火安全
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采取避险措施,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4.6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
在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4.7医疗救护
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由卫生局组织医疗卫生部门及时进行救治。
4.8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
发生火灾后,火灾的组织扑救应以消防总队、驻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等专业扑火力量为主,必须时动员当地具有扑火常识且经过专业训练的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和群众等非专业力量参与扑救工作。
4.9火案查处
火灾发生后,由当地公安机关负责案件的查处工作。
4.10应急结束
一般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适时宣布结束应急期的工作,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5.后期处置
5.1火灾评估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委托自治区林业调查规划院进行实地调查,确定森林资源损失情况。
5.2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森林火灾发生地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及时进行全面总结,重点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按照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时限报送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按照要求,将一般森林火灾突发事件形成调查报告,上报自治区、市林业局。
5.3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奖励;对在扑火工作中受伤的人员,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医疗费补助;对火灾肇事者追究责任,由当地司法部门依法审理;对火灾事故行政责任和领导责任的追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4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关键词:退耕还林;效益;保障
中图分类号: F326.2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ki.jlny.2015.20.056
1 凤城市退耕还林工程现状
凤城市退耕还林工程造林面积20.15万亩,其中退耕地还林面积6.15万亩,荒山造林面积14万亩;营造生态林19万亩,占工程量的94%,经济林1.15万亩,占工程量的6%。退耕地还林保存合格面积5.9万亩,不合格面积0.18万亩,损毁面积0.07万亩;荒山造林保存合格面积12.95万亩,不合格面积0.53万亩,损毁面积0.52万亩。
2 退耕还林工程效益分析
2.1 生态效益
生态林具有涵养水源、保育土壤、固碳释氧、营养物质积累、净化大气环境、农田防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及游憩等多种功能。根据我省森林生态效益最新评价公报,以生长旺盛的中幼龄林为例,每生长1立方米的木材,约可吸收1.63吨的二氧化碳,相当于固碳0.4445万吨,释放1.19吨的氧气。因此,退耕还林工程对凤城地区的生态环境起到了有力的保护作用。
2.2 经济效益
经济效益包括林木生长量和经济林果品生产两方面。经估算,生态林每亩大约出材0.5立方米,可生产木材50000立方米,经济林每亩产板栗约5斤,产量可达2500吨,可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有效增加了退耕农民的经济收入。
2.3 社会效益
经营方案的实施可以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首先生态森林游憩带动了旅游服务业的发展,促进文化交流和社会文明的进步;其次在方案建设期实施作业等林业生产活动时,可增加农村劳动力就业机会,增加了农民的经济收入,缓解社会压力,增强社会稳定因素。
3 退耕还林工程的保障规划
3.1 保护规划
退耕还林保护规划应维护森林生态系统健康,防止林火、森林病虫害、鼠害、乱砍滥伐等自然与人为危害,保证退耕还林工程的长期效益。
3.2 森林防火
森林防火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制定了《凤城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在预案中明确了森林火险区划等级,制定了森林防火重点布控地段和具体的扑火措施。凤城市现有森林防火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28支,配备防火消防车28辆,每年组织防火演练,增强扑火队伍的实战能力,保证森林资源的安全。
3.3 林业有害生物防控
有害生物防治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防治方针,制定了《凤城市森林病虫害防治应急预案》,在预案中分析了林业有害生物的种类、危害程度、提出有效森林有害生物防治方法和措施。凤城市有森林病虫害20多种,主要采取以营造林防控为主,辅以必要的生物防治和药物防治等措施。
3.4 依法治林
按照国家林业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严厉打击各种破坏退耕还林工程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和执法监督,做好资源管理和资源监测两大体系,逐步使退耕还林工程森林资源管理和林业行政执法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的轨道,确保退耕还林工程森林资源的有效增长。
4 退耕还林工程的保障措施
4.1 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逐级明确责任,落实工作任务。经营管理是经营方案实施最重要的部分,必须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做到管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层层签定责任状,把规划任务层层分解,各级政府要建立起完善的考核目标管理责任制,以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推进退耕还林经营方案工作。
4.2 政策保障
严格执行《森林经营技术规程》,遵守退耕还林经营方案,建立和完善监管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打击毁林复耕行为。对违反退耕还林管理规定的行为,要依照《退耕还林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和行政责任。要严格依法治林,优化林业发展环境。大力提升林业主管部门的执法权威和社会公信力度,健全林业执法体系,防止林业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要充分发挥林业公安保护森林资源的主力军作用,加强林业行政管理,按照“把紧源头、放活流通、加强监督”的原则做好山上和山下的管理,坚持林木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凭证经营制度,确保木材市场规范有序。依法实行林地用途管制,坚决禁止乱批滥占、先占后批、少批多占林地,确保退耕还林经营方案健康有序进行。
4.3 技术保障
实施科技兴林。利用高新技术及先进装备,采用现代化管理模式,提高退耕还林工程的质量和时效。围绕如何提高造林成活率、森林病虫害、鼠兔害防治等技术难点,组织有关科技人员进行科技攻关,提高科技含量、掌握实用技术。充分利用现代化的科学设备,对工程造林建立动态监测评价体系,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大力推广利用先进及成熟的育苗、造林技术,加大营林科技含量,加快林业科技成果推广进程。加强与林学院以及其他林业技术部门的协作,利用其科技优势,进行各种高技术人才培训、技术交流,建立起一支懂技术、会管理的高素质、高水平的林业技术队伍。在方案实施中,涉农部门、镇政府对营林生产、后续产业发展中的技术疑点、难点协调解决,并对村技术员和林业专业户进行技术培训,林业主管部门及各林业站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入户进行技术指导,确保经营方案科学实施。同时积极探索后续产业发展模式。
4.4 资金保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备耕整地用火是我市森林火灾发生的主要原因和最大隐患,各乡镇街一定要采取超常规措施,要成立开展农事用火管理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主管领导要亲自挂帅,其他领导要分片包干,林业场站要积极配合,确保领导得力,部署及时,工作到位,坚决防止出现工作纰漏造成后患。对因领导管理不到位,出现私烧乱点造成森林火灾和经济损失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广泛宣传,消除隐患
各乡镇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农事用火管理责任,组织村社集中学习省市有关农事用火的有关规定,提高他们森林防火意识。包村领导要带领乡村干部深入村、组、户加强宣传让群众明白其意义和目的,取得群众的支持和配合。各林业场站要组织人员深入农户家中进行宣讲,要求林区群众自觉遵守农业用火管理制度,彻底消除农事用火带来的火灾隐患。要积极动员林区群众在进入森林防火禁火期前,对田间秸稞、杂草、采伐剩余物进行晾晒,紧紧抓住有利时机主动开展计划烧除活动,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隐患。
三、严格报批,依法烧除
凡是需要实施计划烧除的地方,必须以乡镇街为单位,在用火前三天提出书面申请,报市防火办备案,经审查批准后方可用火。申请报告中必须写明用火单位、用火时间、用火地点(村屯名称)、经纬度、烧除面积(每块地不大于200亩)、烧除物、参加防范人数、责任人、指挥负责人、灭火机具等情况,经纬度要采用GPS定位仪现场标定四个角点,不允许估测和图上查定。计划烧除每次批准3天,对已批准的计划烧除地块,如因天气等原因未能及时烧除的,下次烧除时需要重新上报审批。否则,视为擅自野外用火,其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坚决杜绝只烧不报、只报不烧现象。在实施计划烧除前一天,应事先通知毗邻单位和了望台,以便加强联防协防。
四、立足安全,严密措施
各乡镇街要把防火安全放在首位,本着“积雪融化一块,烧除一块”的原则,严格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积极组织做好计划烧除工作。组织实施农事用火时要严格遵守以下原则:一是未经森林防火部门批准在森林防火区不准用火;二是未经乡镇、林场及村社统一组织不准用火;三是林内和距离林缘20米以内农田不准用火;四是林农交接地带没开设安全隔离带不准用火;五是高火险或大风天气不准用火;六是用火实施者及组织管理责任人不在场不准用火;七是没有组织好扑火力量备战准备不准用火;八是夜间不准用火;九是威胁居民区或重要设施安全的不准用火;十是县级以上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禁火通告及其他禁火规定期间不准用火。总之,各乡镇街主管领导要亲自组织监督检查,一定要做到无计划不烧,无人看守不烧,责任不落实不烧,烧一块、净一块,火不灭,看守人员不得撤离现场的原则,确保不出现跑火、伤人现象。凡做不到的一律停止计划烧除,凡发生计划烧除跑火事故的,要从严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在实施过程中,高火险时段和“清明节”期间不能安排烧除,防止出现森林火灾隐患。
关键词 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江苏邳州;车辐山镇;2014―2015年
中图分类号 S762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19-0214-02
森林火灾一旦发生,呈现扑救困难、危害森林资源严重的局面,对林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也有极大影响[1-2],为维护车辐山镇多年来取得的绿化成果,避免森林火灾发生,减少财产损失及人身伤亡,营造山川秀美、绿树如茵、鸟语花香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江苏省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及徐州市、邳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车辐山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1 基本情况
1.1 林区简介
邳州市车辐山镇地处苏鲁交界,交通方便,310国道及251省道在车辐山镇境内交叉而过,京杭大运河三面环绕。全镇国土面积为97.8 km2;丘陵与平原地交错,其中林地面积为2 846.67 hm2,林木覆盖率达29.1%。森林防火区域山路崎岖,交通不便。林地与下坡瘠薄耕地交错,林区坟茔“星布”,每逢年节,常有农户焚香祭祖及农闲时节烧燎杂草、秸秆的陋习,森林防火工作存在较大的困难。
1.2 防火时期
根据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文件精神,车辐山镇的森林防火期安排在每年的11月1日至翌年的5月31日,其中,11月1日至翌年的2月28日为森林防火重点监测期。在冬至、春节、元宵节、清明节期间,农村有上坟烧纸钱的习俗;4―5月气温回升,地被物干燥,森林火险高,隐患大;5月底,越冬作物收获后,农户有焚烧秸秆的习惯,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也是森林防火的重点时段。
2 成立指挥机构,明确防火职责
2.1 成立领导组织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功能,减少灾害性天气的发生,提高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增强全镇人民的防火意识,根据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车辐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车政发〔2014〕36号文件),人员名单如下。
指挥:高洪民,车辐山镇政府党委副书记。
副指挥:侯启飞,车辐山镇政府副镇长。
成员:农技中心主任宁国、农经主任王培军、派出所所长聂新农、武装部长张卫、林业负责人周国生、卫生院副院长李玉芝、山南村支部书记郁全伟、山南村民委员会主任刘宝中、车夫山村支部书记李敬超、车前村支书梁惠民、潘楼村支书黄汝霞及村文书戚安臣、埠上村支书陈广付等。
车辐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一楼,周国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传达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文件精神,传递森林防火信息,安排防火工作具体事宜。
附:车辐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火险报警电话0516-86231119,86541102,15252200058。
2.2 指挥部职责
2.2.1 制订方案。制订全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建立防火责任制度,明确职责,与各村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保证防火期内既有组织领导,又有实施措施。各村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村扑火队员的组织、调动、使用及后勤保障、工具调配等。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组建森林防火抢险专业队,组织消防灭火技能培训[3]。筹措防火专用资金,储备防火器械。安排森林火警监测,险情上报。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全镇森林火灾的扑救。
2.2.2 宣传防火知识。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在林区出入路口等明显位置设立长期的防火警示牌或碑、吊挂过路条幅,书写墙字、发放宣传材料,利用宣传车、广电等多媒体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做到众所周知、人人明白。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特别要注意上坟祭祖者、小学生以及社会上部分痴呆傻精神病人等,号召人们文明祭扫,禁止烧纸钱、焚香等陈规陋习,加强对少年儿童及无行为自主能力人员的监护,禁止野外用火,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而引发火灾。
2.2.3 督导森林防火。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经常入村检查森林防火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督查护林防火人员是否在岗值班、通讯是否畅通、防火资金是否到位、防火物资器械的储备情况、消防工具能否正常使用及扑火队员能否熟练地操作、对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是否细致透彻以及存在的问题等[4]。
3 加强森林火灾监测,信息上报及处理
在森林防火期间,各村每天都要安排抢险队员24 h值班,所有森林防火人员都要保持通讯畅通。基层乡镇虽然没有先进的森林火警监测仪器,但加强护林人员的巡护力度,管理好野外用火,也可起到同等的效应。重点监控林火多发易燃地段,特别是山南村望母山及潘楼村熊山公益林,车前村小山及张庄北面的大面积成片林,埠上村埠上岭松柏林,310国道、251省道两侧各50 m范围内的绿色通道,京杭大运河堰、中运河堰两侧的防护林、农田林网等。如果发现火警要及时上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而后立即组织人员赶到燃火地点先行处理。
4 资金、物资和技术等保障措施
4.1 资金、物资、器械筹备
镇财政2014年要拿出至少10万元的森林防火专用经费,购置风力灭火机3台,铁扫帚26把,灭火弹4箱,铁锨20余把,柴刀16把,运输车辆若干台等。各村也要储备好水桶、喷灌机等灭火工具,确保应急使用。
4.2 组建队伍,培训技能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各村要分别成立一支30人左右、思想作风过硬、服从领导听指挥、身体素质较好且具有一定扑火经验的青壮年组成的森林防火抢险队伍,并把他们的联系电话上报镇防火指挥部,以便统一调派。同时,组织他们学习消防知识,举办灭火技能培训。在实际灭火过程中,要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原则,就近组织人员科学扑救,保护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降低损失。
5 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理
5.1 科学指挥,安全扑救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在接到火警消息后,必须在15 min左右到达火场,制定安全扑火措施,合理部署、调动各路森林防火抢险队赶赴火场实施扑救,同时要设法争取附近村组的群众积极参加,并将到达队员划分为扑火、治安、调配、卫生等小组,各负其责,实施扑救,确保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顺利进行。力争尽快将林火扑灭,同时将森林防火情况向上级人民政府或市森防指挥部汇报,必要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援助或拨打火警“119”。
接到火警通知的所有成员,要在15 min内迅速赶到起火地点,服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消防专业人员的指挥,科学扑救。牢固树立安全扑火意识,防止扑救人员自身伤亡。扑救时要正确、熟练操作灭火机械,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即在林火刚刚发生时风小、火弱的有利时机,集中力量“打歼灭战”,首先扑打火尾,再顺着火的两翼扑打,但迎风扑打火头危险很大,一定要避免次生灾害的发生。
5.2 检查灾后火场,防止复燃
林火全部熄灭后,要留下部分人员及灭火工具,全面检查、守护火场,清理是否还有余火,防止复燃。经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或村领导检查合格后,看守人员方可撤回。
6 加强火灾调查,落实责任追究
森林火灾熄灭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对起火的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扑救情况、物资消耗、其他经济损失、人身伤亡以及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等进行调查。在森林火灾扑救过程中,如有对火情隐瞒、缓报、、渎职、不履行职责、不服从指挥、贻误战机、影响扑救、造成较大或重大损失等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在扑救火灾过程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镇政府将给予通报表彰。
7 参考文献
[1] 何锋,何全全,姚志芳.森林防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07(16):228-229.
[2] 刘发林,张思玉,曾思齐.林权制度改革后森林防火机制创新探讨[J].林业经济问题,2009(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