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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法规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渔业法规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渔业法规

渔业法规范文第1篇

(一)加强湖区管理,绷紧依法生产之弦

1、领导重视,制度落实。一是及时调整并充实了镇政府湖区管理开发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了各部门的责任。二是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分管领导主持的渔业生产工作会议或座谈会,研究全镇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今年以来,镇政府针对不同时期存在的问题,先后召开多次会议对湖内挖沙作业船和打击湖内违规捕鱼行为等问题进行研究部署;三是每逢大风来临,镇里主要领导都要按照分工,负责驻守到各渔业村、渔业养殖场等重点防范部位现场指导对养殖设施进行加固、落实渔船就近返岸避风。

2、加强渔业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群众依法兴渔意识。我们每年都组织渔业部门举行渔业街道专题培训,并结合伏季休渔,在全镇开展渔业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活动。同时,我们还对渔业生产知识进行培训授技,大大提高了渔民的养殖积极性。

3、加大打击力度,规范渔业生产秩序。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水产养殖用药、养殖设施加固等巡查,严厉打击水产养殖违法行为,维护湖区渔业生态环境。针对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部分养殖户使用违禁农药造成渔业生态环境破坏的渔业违法行为和破坏渔业资源的“电、炸”鱼违法行为,重点加大查处力度。同时,加强与县渔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共同打击非法湖内取沙行为,蹲点监管,采取疏导与处罚相结合的措施,使今年全镇非法采沙作业船舶比往年有大幅度减少。目前,全镇渔业生产秩序井然,渔业发展前景广阔。

(二)突出特色,推动渔业生产的全面进步。

我镇渔业生产的工作思路是:保持四大家鱼的养殖,膨胀乌鳢、泥鳅的养殖,引进新品种的养殖,实现名、优、特产品的养殖。

在渔业生产方面,我们通过实施利益驱动、政策启动、产业带动、市场调动、服务推动等策略,使全镇的名、优、特水产品养殖实现了大突破。目前,全镇已形成了南北长20华里、东西宽10华里的乌鳢养殖带,养殖面积近2万亩;湖蟹养殖面积达到3000余亩;600亩的泥鳅养殖基地,今年又注入了新活力,鱼苗的繁育开发将是泥鳅发展的重点。渔业的发展,已成为支撑全镇农村经济的“半边天”,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

二、渔业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1是执法环境不理想,渔民的安全意识差、法制意识亟待加强。渔民对安全宣传、教育置若罔闻,采取各种形式绕过安全检查、私自捕捞,置安全隐患于不顾,甚至酿成事故。二是法制意识不强。个别渔民只注重眼前利益,忽视长远利益,违规使用网具,在捕捞作业过程中实行“一网打尽”,严重的破坏了湖区渔业资源,遏制了渔业资源的再生能力。

2是宣传不到位。近年来,虽然我们加大了重点渔区渔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但还有相当一部分群众还不了解《渔业法》,不了解渔政部门的职能,不了解保护渔业资源的意义。对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采取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没有形成群管专治的良好氛围。

三、维护渔业生产的建议

1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公众参与、舆论监督在渔业执法中的作用。只有加大宣传渔业法律法规的力度让广大渔民充分了解《渔业法》,充分了解渔政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了解保护渔业资源的重要意义。对一些严重危害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形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高压态势,让违法分子无机可趁,无利可图。

2是切实加大渔业行政执法力度。要把渔业部门的职责准确定位在对渔业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上,在经济社会管理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要针对突出的渔业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渔业执法重点专项检查。这些重点包括:严厉打击违法捕捞(特别是电力捕鱼)、严格执行湖区禁捕期制度。专项检查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抓住不放,要责令和督促其整改,直到解决问题。

渔业法规范文第2篇

关键词:渔政执法;存在问题;对策分析

中图分类号:D927 文献标识码:A

目前渔业发展的速度比较快,为有效的促进促进农民的丰产增收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同时也丰富了城市居民的菜篮子,使得百姓有更多的鱼类食品可以选择食用,也有效的提升了水产品的安全和质量。渔政执法是确保水产品安全和质量的重要途径,主要是打击通过下毒、电击等违法捕鱼的行为,目的在于对水生环境进行保护,维护渔业生产的正常秩序,从而更好的确保渔业的健康和可持续的发展,促进渔民的丰产增收。

1目前渔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目前,虽然很多地区的渔政执法部门在工作中取得了一些不错的成绩,对水产品的安全监督发挥了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同时也有力的保护了渔业资源,严厉的打击了一些非法捕捞野生动物的行为,促进了渔业的健康发展,但是在渔政执法中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1 执法的主体职责不够明确

在渔政执法过程中执法的主体职责还不够明确,管理部门之间责任不清与职权交叉情况严重,这容易造成执法不严、有法不依的情况出现,也会使得渔民对于执法部门的权威性造成一定的质疑,影响到渔政执法的效果.

1.2 执法队伍和监督机构之间的关系还没有理

渔政的执法队伍和渔政监督机构之间的关系还没有理顺,特别是一些基层的渔政执法工作缺少有效的工作机制,缺少办案的人员和经费。一些基层的渔政站同时也挂着水产站的牌子,极为有限的工作人员要从事渔业生产经营的活动;还要开展渔政执法,这和法律的规定严重不符,难以有效的开展有效渔政执法工作。

1.3 渔业法律还不够完善

目前的渔业法律和法规不够完善,有些法律本身就缺少很好的实践操作性,法律之间的界限又比较模糊,加上一些地方的配套法规没有跟上,渔政执法人员在进行渔政执法的时候也很难对一些违法行为进行准确的定论。

1.4 渔业执法的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

很多地方的渔政执法人员自身的办案水平还需要提升,一些地区的渔政监督执法没有按照要求进行必要的政务公开。特别是一些执法人员没有在办案的过程中统一着装,亮证执法,随意性太强。这些都会影响到渔政执法的效果。

1.5 渔业法律的宣传还不到位

在渔业的保护和开发利用中,目前还存在着重开发而轻保护的现象。应当在全社会都宣传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和开发的法律法规,增强渔民的法律意识,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2对于加强渔业执法的建议探讨

2.1提升对于渔业执法工作的认识,强化对于渔业执法的领导

各级渔业的主管部门和渔政监督的机构都应当充分的认识到渔业资源管理和水产品安全的重要性,抓住目前全社会关注食品安全的有利时机,充分的开展各项工作,和其他的部门做好协调,加大对渔政执法的宣传,使得渔政的管理人员都能够认识到强化水产品的监督是确保水产品安全的重要途径,建立一直素质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渔政执法队伍,促进渔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2.2积极转化渔政的功能,为渔民做好服务工作

渔政执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水产品安全,从本质上来讲是服务和保障渔民的正当合法利益。在工作中,渔政执法要做好对于群众的各项宣传工作,积极服务广大渔民,为渔民多办好事,多办实事,大力引导渔民进行水产品的产业的调整,养殖一些品种新,经济价值高的水产品。对于符合无公害的水产品要进行产地的认证,做好其他服务渔民生产的各项工作,促进渔政部门工作职能的转变。

2.3加强对于渔业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建设

渔政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提升渔政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在工作中可以实行岗位上岗制,采取优胜劣汰的管理模式,培养一批知法、守法的渔政执法人员。特别是要强化对于基层渔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养,提升他们的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最终建立一支高效、廉洁的执法队伍,促进渔业工作的健康发展。

2.4强化对于渔业法规的教育和宣传,提升全社会的法制意识

渔政部门要通过现场咨询、座谈会和一些展览的形式对渔业法规进行宣传,使得更多的人了解渔业法规,唤起群众自觉保护水生动物,维护良好的水域生态环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有利于渔政发展的良好环境,提升全社会的法制观念,促进渔业的健康发展。

3结语

本文主要对渔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进而研究了相关的对策和思路。渔业执法最终的目的还是规范市场,保护生态和服务渔民,因此渔业部门应当转变职能,朝着服务和帮助渔民增产丰收的防线进行发展,这样才能够更好的促进渔业执法工作在新时期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张民侠,张斌.陕西省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黑龙江水产,2007(04).

[2] 曹瑜.基于MapX的长江春季禁渔地理信息系统的开发与研究[D].南京农业大学,2007.

渔业法规范文第3篇

我市渔政监督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主管局的直接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全体渔政检查员在渔政站领导班子的带领下,积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开拓进取,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支渔惠渔政策;加强渔政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整体战斗力;逐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依照渔业法律法规赋予我们的权力和义务,以维护渔业生产者合法权益为已任,规范管理,文明执法,为渔业生产的发展不懈努力,取得了可喜成绩。

一、加强渔业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一年来,为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保护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的法律意识,增强守法的自觉性,我们组织专门人员,采取以会代训、送法上街、送法上门等多种形式进行普法宣传,张贴和散发宣传资料,强调私捞滥捕,电鱼、炸鱼、毒鱼对渔业资源的破坏性,以及禁渔区、禁渔期禁渔的重要性,使广大群众更多的认识和了解《渔业法》,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和忧患意识,增强保护渔业资源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开展执法行动。一年来,随着我市渔业工作的深入开展,全市的渔业资源日渐丰富。为有效的保护好我市的渔业资源,维护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近一年来,我市渔政执法人员不畏困难、团结拼搏、开拓创新,发扬不怕苦、不怕累,连续作战的作风,共查处炸鱼×起、毒鱼×起、电力捕鱼×起,没收非法渔具×件。打击了违法捕鱼的气焰,维护了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同时积极贯彻实施渔业捕捞许可制度,依照《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等工作。

三、抓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一年来,我站十分重视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按照省、市渔业生产安全!会议的精神,以对我市渔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周密部署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切实提高养殖户的安全生产意识。并积极分解责任,落实到人。保持了渔业零事故的工作目标。

渔业法规范文第4篇

9月8日,姜大明省长签署省政府第号令,公布了《*省渔业养殖与增殖管理办法》。这个办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省的渔业养殖与增殖管理工作纳入了法制化管理轨道,这在我省海洋与渔业法制建设工作中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好《办法》确立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坚持依法行政,为进一步提高渔业养殖与增殖管理水平,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现代渔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认真学习领会《办法》的总体思路与主要原则

在传统渔业经济中,主要以自然资源的捕捞为主。随着捕捞强度的不断加大,渔业自然资源日趋减少,渔业养殖与增殖在现代渔业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已经成为我省渔业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但是,随着渔业养殖与增殖工作的迅速发展,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渐显现出来。如,渔业苗种管理无序、水产品质量检测与投入品管理制度不健全、增殖行为不规范、渔业防疫机制不完善、监督管理措施不到位等等。这些问题已严重威胁到水产品质量安全,影响到渔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渔业发展的新形势,省海洋与渔业厅早在*年开始即着手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立法调研工作,并于2005年初完成了《办法》草案的初稿。*年,波及全国的“多宝鱼事件”发生后,社会各界对水产品质量“抓源头、保质量”的呼声日趋高涨。为此,省海洋与渔业厅加快了《办法》的起草步伐。*年初,为确保立法质量,省政府法制办和省海洋与渔业厅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了《办法》草案起草小组。起草小组在深入到渔业养殖与增殖单位以及捕捞企业进行调查研究的同时,组织召开了多次专家和基层工作者参加的座谈会、论证会。根据专家学者和有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起草小组及时调整了起草思路,经反复酝酿、讨论,我们最终确立了《办法》的总体思路为:以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以规范渔业养殖和渔业增殖行为为主线,加强疫病控制和监督检查为辅助,对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渔业养殖规划、养殖调查评估、药物残留检测、水产品生产记录、渔业增殖项目管理、增殖保护区、疫情应急制度、违法行为记录以及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等制度进行重点规范;对现有法律、法规中不便于实际操作或者已经不适应实际需要的部分,根据上位法规定的原则和精神进行补充和完善。

起草这个《办法》,主要遵循了三项原则:一是一致性原则。《办法》作为渔业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配套规章,必须维护上位法的严肃性、权威性,与上位法规定的制度保持一致。二是协调性原则。《办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妥善处理好与相关部门法的关系,准确体现了上位法的立法宗旨,维护了渔业养殖与增殖单位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渔业养殖与增殖、水产品生产经营、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协调。三是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原则。《办法》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查找、梳理我省渔业养殖与增殖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矛盾,着力解决工作中最突出、群众最关心的焦点问题。内容设置注重实效,突出*特色,对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内容,一律不再重复;同时又确保各项规定明确、具体、有力,切实可行,便于操作。

二、正确理解和把握《办法》所确立的各项制度和措施

在起草和审查《办法》的过程中,我们突出了制度创新的特点,设定了一系列新的制度,这也是《办法》的亮点所在。对这些制度,我们要吃透其精神,领悟其实质。

(一)渔业养殖调查评估制度。水域、滩涂的初级生产力是有限的,合理确定养殖容量并作为发放养殖证的依据之一,是科学、合理利用渔业资源,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为此,《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渔业养殖调查评估制度,科学划分渔业养殖区域,合理确定养殖容量,适时调整渔业养殖区域布局,并向社会公布。养殖容量评估制度的建立,可以为养殖者是否提出养殖申请提供科学依据,避免养殖密度过大,给养殖者造成损失,从而使渔业资源开发利用与资源量实现平衡。

(二)渔用投入品安全制度。渔用投入品主要包括,渔用兽药和渔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目前,由于水产品养殖规模越来越大,而水产品质量检测制度还不健全,渔用投入品管理无序,致使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日益增大,养殖产品药残超标时有发生。为此,《办法》规定,从事渔用兽药和渔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渔业养殖中禁止使用或者限制使用的药品、生物制剂、防腐剂、保鲜剂,渔业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执行。禁止使用假、劣渔用兽药。禁止将原料药直接用于渔业养殖或者向养殖水域直接泼洒抗生素类药物。禁止销售含有违禁药物或者药物残留量超过标准的水产品。

(三)水产品生产记录制度。为了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办法》确立了水产品生产记录制度,明确规定,渔业养殖单位和渔业专业合作组织,应当建立水产品生产记录,对渔业养殖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使用和停用日期,疫病发生和防治情况以及收获、捕捞日期等进行如实记载。水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两年。鼓励从事渔业养殖的个人建立水产品生产记录。

(四)增殖项目管理制度。多年来,一方面,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渔业资源的捕捞强度日渐加大;另一方面,由于海洋生态环境的破坏,使得我省渔业资源日趋减少和严重衰退。要保持自然状态下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增殖渔业资源是很好的途径。从*年开始,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渔业资源修复行动计划,有效地增加了渔业资源。为了将增殖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上升为法律规范,《办法》专设一章,从增殖规划、增殖专项资金、增殖苗种、增殖技术规范、增殖保护区以及生态安全评估等方面,对渔业增殖项目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规范。

(五)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制度。水生动物的防疫是动物防疫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的水生动物疫病也能引起人类感染。因此,加强水生动物的防疫管理,对提高水产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虽然动物防疫法对水生动物防疫作出了规定,但过于原则,不便操作。目前,我省还没有法规、规章对水生动物防疫管理作出规范。为此,《办法》从渔业防疫监督机构、生产经营单位的防疫责任、疫情应急预案、疫情应急物资储备、疫情报告、疫情预防与控制措施等方面,对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制度作出了详细规定。

三、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将《办法》确立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建设法治国家,前提是有法可依,然后是法律能得到良好的遵守。《办法》的出台,已经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下一步就是法的遵守问题了。法的遵守是一个不断认知的过程,需要人们逐渐地认识它、了解它,进而去遵守它。为此,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和有关执法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人人都能了解它,人人都能遵守它,人人都能将它作为保护自己利益的有力武器。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使社会各方面全面准确理解《办法》的主要精神和内容。抓学习、宣传和培训,是掌握《办法》的内容、把握其精神实质的重要途径,要在全社会大力开展渔业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学习、宣传和培训方式,做到“三个结合”,即: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办法》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渔业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渔业法实施办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起来,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要扩大学习、宣传和培训的对象,既要加强对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宣传培训,又要加强对从事渔业养殖与增殖活动的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和广大渔民的宣传培训。要注重学习、宣传效果,通过学习、宣传,使全社会真正理解和认识《办法》的精神实质,不断增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切实推进现代渔业发展。

二是完善与《办法》相配套的政策措施。《办法》规定的许多制度还比较原则,如渔业养殖规划、养殖调查评估、药物残留检测、水产品生产记录、占用滩涂水域补偿、增殖项目管理、增殖保护区设立、疫情应急制度、投入品监管、违法行为记录以及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等制度,在《办法》的贯彻实施中,需要将这些制度进一步加以细化。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积极配合同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相配套的政策措施,把《办法》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渔业法规范文第5篇

碧波万顷耀银光,鱼欢蟹肥捕捞忙,这是我县每年仲秋时节湖区所呈现的繁忙景象。经过数年的沉寂和期盼,历经风雨的**水产业在20xx年再现曙光,呈现出继1994年之后最好的形势。全县水产品产量达到71160吨,其中河蟹产量20xx吨,实现渔业总产值7.5702亿元,上交渔业规费1302万元,渔民人均纯收入6588元。之所以在事隔多年之后**水产业能重塑辉煌,笔者结合目前我县深入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到湖区养殖企业和渔民中进行了的调研。不难看出,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县委政府各级部门、社会各界的齐心协力是分不开的,但笔者经过调研得出这些成绩的取得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政府和主管部门提出的“保护渔业资源,走水产富民强县之路,实现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思路所产生的结果。以下结合调研情况就我县这些年来的成功做法发表些浅显的看法。

转变观念,提高保护渔业资源环境的认识。多年来,县委政府和主管部门一直坚持树立“保护渔业资源是水产业的头等大事,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保护渔业资源就是保护生产力”的观念。政府各部门不断强化认识、转变观念,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大力推进渔业增长方式的转变,在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的同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强化渔业执法管理机制,加强渔业资源环境保护工作,努力实现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在全县范围内尤其是在沿江沿湖从事渔业生产者及广大渔民中形成了共识。

突出重点,加大保护渔业资源的力度。严格实行“禁渔期”制度。县委政府和主管部门在充分利用水面资源优势,发挥水产生产潜力,使水面大县向水产大县迈进,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同时,注重将水产开发与资源保护相结合起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针对实际,确定禁渔期和护草期,划定禁渔区、养殖区、增殖区和实施轮休轮养的制度,实行鱼、蟹、虾等水产品的混养,通过食物链的有效连接,充分合理地利用水草资源和渔业食物养分。开展普法工作。如何提高养殖单位、生产经营者和个人的法律意识,自觉地依法生产,以法律保护其合法权益和发展生产,这就要加大渔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每年,我县结合《渔业法》宣传及专项治理,印发宣传材料,在报纸、电视台同时刊载播放,提高了广大生产经营者的水面、资源国有化意识。人工增殖水产生物资源。为了有效地增殖大湖渔业资源,确保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水产主管部门在对全县渔业现状的充分考察的同时,拿出专项资金对大湖进行人工增殖放流。使渔业资源保护费真正做到“取之于渔,用之开渔”。水产部门引导明星企业对大湖进行增殖,全面推行“种草移螺”工程,推广“湖泊生物资源快速修复与渔业利用技术”科研成果,加大资源修复工作力度。20xx年度在泊湖水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大赛湖水产开发公司等明星企业的带领下,全年共注入“种草移螺”等资源恢复资金600多万元,投放螺蛳286万公斤,移植草种52900公斤,复植面积达25.1万亩,使大湖资源得到了较好的修复,从而走出了一条开拓创新之路,创造了“投入小、产量高、效益佳”新的经营模式。加强国有水面监管力度,全面实施养殖证制度。县委、政府在转变工作思路的同时将规范国有水面使用权的管理作为产权改革的突破点和起步点,由直接指挥水产经营转到宏观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出台了相关的管理规定,提出新时期发展思路和操作原则,实现国有水面的使用制度改革。按照市场规则运作调整国有水面,实现国有水面政府高度垄断,“一个龙头放水”的基本目标,使国有水面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改变“甩手”承包、“官倒”的现象,遏制酷捕滥捞,“吃资源饭”的境况。开展渔业水域环境保护工作。**湖泊是长江河谷洼地经长江圩堤封闭而形成的水流冲积湖为过水型湖泊。湖内水质优良,无工业“三废”污染。ph.1—7.8,水体透明度1.5—2米。是养殖开发的优良水域。虽然目前境况很好,但主管局及渔政管理部门“居安思危”,通过深入细致调查,制定切实可行的水域检测标准,依法查处、监控生活污水、船机修理等对水域造成污染的案件,保护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

严格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营造稳定和谐的渔区环境。县级水产部门及渔政执法管理单位是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护渔业资源的执法主体,本着“严查、严管、重点打击和普遍教育”的精神,采取划分区域、责任到人、普遍管理、重点突出、联防治理、死看硬守、经常管理与临时出击相结合的办法,确保国有渔业资源不受损失。

加强领导,形成保护渔业资源环境的强大合力。县委、政府和主管局均高度重视渔业资源保护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每年的禁江禁湖、《渔业法》宣传及专项治理工作均由分管领导挂帅,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水产、公安、司法、工商、宣传等部门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制定切实可行 的渔业资源环境保护的方案、措施并加以落实,水产部门及其渔政执法管理单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加强监督执法管理。公安部门全力配合渔政部门搞好执法检查。工商部门协同渔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农贸市场、集市的有关水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司法及宣传部门广泛宣传渔业法律法规和渔业资源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及时报道执法、检查情况。各沿湖乡镇人民政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采取可行措施,加强本辖区内渔业资源环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