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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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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范文第1篇

农产品质量安全通常指的是农产品的固有质量和安全要求,不但包括农产品外观和其内在的品质,同时还包括了农产品的农药残留检测、重金属污染或者兽药残留等对人体生命健康和环境存在危害的物质的检测。随着现代工业的不断发展,农业生态环境受到了严重的污染,特别是农业生产水源受到的污染相当严重,还有部分地区的土壤也受到了重金属污染;农业生产方面,各种化肥农药和激素药物的使用程度大幅提高,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产品的产量,但是随之也造成了相当严重的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问题。所以,如何提高农产品质量检测水平,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已经成为了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课题,本文正是对这一问题展开了深入浅出的探讨。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

首先,目前很多农产品受到了农药、重金属以及化肥的污染。很多农户在进行农产品的种植过程中常常只关注其经济收益,一些农户经常会为了让农产品增产增收而去使用一些国家禁止的农药和化肥,在施用过程中也不注重安全间隔期。加之当前科学技术的发展,很多高毒高残留的农药化肥被研制出来,其中还有一部分是属于激素性质的,而农户的安全意识薄弱,常常施用这些农药导致农产品受到了严重的污染,在很大程度上威胁了消费者的健康。

其次,农产品中的抗生素以及激素类农药残留较为明显。这一类问题主要发生在动物性农产品的身上,为了让禽畜类农产品更快的生长,很多养殖农户都违规使用含有激素类添加剂的饲料,并且常常超量使用抗生素,这些激素在农产品中很难被除去,它经过食物链在我们人类的身体中逐渐的累积,从而对人体的身体健康造成极大的伤害。抗生素在人体中的残留量过多往往会让很多病原菌产生抗药性,导致人体肠道中正常菌的功能失调,甚至会对一些人造成过敏反应。

再次,在农产品的加工制作过程中常常出现安全问题。部分食用农产品虽然在其生长过程中处于安全的环境之下,但是在其加工制作过程中由于操作标准的违规以及设备工艺不符合相关规范,常常会让很多威胁人类健康的病菌进入其中。另外,在一些农产品的生产制作过程中存在很多违规使用添加剂或者色素、防腐剂的现象,这些问题都给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埋下了隐患,究其根本,这些问题的产生都是因为农产品质量检测不达标或者生产监督体系不完善所引起的。

最后,转基因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这一点通常是指营养、毒理以及致病方面。转基因技术会有很大的可能让部分遗传或者营养成分产生与预期不符的变化,对人体健康产生威胁。最近几年来,很多粮食质量安全事故时常发生,比如说毒大米事件、地沟油事件、吊白块事件等,都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的对策

(一)促进检测体系的建设

按照我国颁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规定,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一般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所以各地方政府部门对于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都肩负责任。但是从现阶段的实际情况而言,各级乡镇地方政府对于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都缺乏重视,而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问题是当前最关键的一环,所以地方乡镇政府和农产品监督管理站必须要重视检测体系的建设,加大投资,做好农产品检测站建设工作,保证检测工作顺利进行,从而推动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

(二)确保工作经费落实

第一,县级财政部门必须要增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支持力度,必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经费纳入到县级财政预算之内,落实好辖区内农产品检测站的设施建设、设备购置以及宣传等方面工作所需的经费问题;第二,县区内各级乡镇政府必须要努力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水平,认识到农产品质量检测的重要性,在基础检测设备的购置以及专业检测人员的调配等方面要落实到位,确保农产品检测站的检测工作顺利开展。

(三)对检测人员进行培训

一方面,农业主管部门必须要认清形势,围绕现阶段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新要求,结合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的实际,通过多种形式对农产品质量检测人员的专业技术以及相关的理论知识进行培训,不断增强农产品质量检测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另一方面,必须要积极提升乡镇农产品质量检测站的检测水平和业务质量,尽最大努力培养一支具有较高服务意识,较强专业能力的检测队伍,保证所有的农产品质量检测站都能够顺利的进行检测工作,从而为农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提供准确的数据。

(四)巩固监管执法职能

第一,必须要严格贯彻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以及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做好农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力度,对于一些违规行为必须要严厉打击。通过这些措施,让农产品的生产经营人员都能够认识到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让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都能够主动建立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二,应该保证相关管理机构能够相互协调,相互配合,联合执法,保证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的有序进行,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五)强化宣传工作力度

要强化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让农产品的经营者认识到质量检测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农产品经营企业内部检测机构的建设,从而为抽检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根据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是相关生产经营人员或单位应尽的责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是其质量安全的首要负责对象,农产品生产企业的内部检测机构的建设属于检测体系中的重要环节。所以我们必须要对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行合理的引导,确保农产品检测工作能够有序推进。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范文第2篇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原因;措施

中图分类号: F322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ki.jlny.2017.12.004

近几年,我国农产品的需求量急剧上升,在这种背景下逐渐出现了一些食品质量安全问题。为了提高农产品质量生产中大量施用化肥,使得农产品中残留大量的化学物质,虽然提高了农产品的产量,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市场农产品供应不足的问题,但是大大降低了农产品的质量。这种普遍使用化学肥料的现象严重制约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因此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并以保障生产消费安全为目标,以农产品质量认证、标准化生产、检测产品等为重要管理手段,可见,积极解决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是十分必要的。

1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

近几年,食品质量问题层出不穷,例如市场上出现的“红心蛋”、“瘦肉精”、“地沟油”等事件,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更为关注。据中国报告大厅的信息来看,2015年农业部已组织91家检测机构,开展了两个季度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从监测结果看总体合格率较高,其中蔬菜、茶叶、畜禽的检测合格率分别为95.2%、96.4%、99.4%,与前几年相比,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了提高。而且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将以“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目标,加大对农兽药使用及残留、违禁物质“瘦肉精”非法添加的监督力度,并将持续治理农产品经营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强化监管体系。

2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

2.1 化肥农药的滥用现象严重

据统计,在近几年的农业发展过程中,农业中的化学物质用量越来越多,销售的农药平均每年170万吨,而且一些农药多数是国家禁止使用的。这些农药化肥严重威胁了人们的生命健康,过量使用农药不仅使农产品的口感不好,而且加大了药物的残留。农民为了节约劳动成本,提高农产品的产量,过量使用农药和化肥,是导致农产品质量差的主要原因。

2.2 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有待提高

农产品的质量与人体健康甚至人的生命息息相关。目前,种植者、消费者的法律和责任意识仍然有待提高。尤其是生产者的安全意识不高,没有充分认识到农产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性。一些基层工作者认为加强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力度,会严重影响农民的经济利益,因此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持消极的态度。此外,相关部门的宣传力度不够,生产者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不了解市场对农产品质量的要求和规定。而且没有让生产者认识到对生产并销售劣质农产品等行为的惩罚力度和惩罚措施。

3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主要措施

3.1 科学使用化肥和农药

为了防止残留农药和化肥导致农产品质量降低,要从生产者入手对农产品生长初期的质量进行监控。并且要及时解决农产品出现的问题,避免由于未及时解决导致大面积爆发,最后不得不使用大量的农药。同时生产者要加强农业种植技术,充分认识农产品在生长过程中会出现的一些问题以及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从而保证农产品的绿色、健康。

3.2 加强宣传力度

为了提高农产品质量,首先要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意识。为此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传媒,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宣传培训工作,让生产者充分认识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并且要了解一旦触犯相关规定的不良后果。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步入正轨,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环保的农产品。

3.3 健全监管制度,加大农产品产销的监管力度

榱思哟笈┎品产销的监管力度,相关部门应该针对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优化农产品管理体系,对农产品的质量进行实时监控。同时还要有风险意,制定相应的应急模式,完善监管系统。此外,相关部门应该发挥其优势,从监管人员入手,提高监管人员的责任感和综合素质,加大管理力度,从而从根本上保障农产品的质量。

4结语

近几年,人们对食品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仅仅是为了解决温饱问题,消费者的安全意识也逐渐提高。为此,国家建立系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系统,并加大管理和监督的力度,针对农产品质量问题采取根本措施,以此杜绝滥用农药化肥等现象的发生。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不仅满足现代化农业发展的要求,而且有利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范文第3篇

一是给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农产品一旦发生质量安全问题,不但会对直接的消费者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害,还可能由于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追究该农产品的经营者的责任。最终,消费者的损失将由经营者来承担。其最终结果是消费者和经营者都为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付出了代价。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引发产业危机。对农产品的生产者和初级加工企业来说,因农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信誉损失,属于个体经济行为。但由于大部分农产品的传统品牌多被称作原产地品牌而非注册商标,如烟台苹果、寿光蔬菜、章丘的大葱等,个别生产者的行为却会带来整个区域品牌的信誉危机。2005年河北省张北无公害农蔬菜基地的个别农户利用夜间偷施剧毒农药遭到“焦点访谈”曝光之后,北京市场开始拒绝接受来自该产区的蔬菜,给当地无公害蔬菜生产以沉重打击,也给当地农民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三是降低消费信心,引起社会恐慌。农产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其产品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公众的生命和健康。一旦产品出现了质量安全问题,该产品信誉和消费者信心的下降,也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增加。近几年来,禽流感、苏丹红等一系列的事件都引发了大面积的社会恐慌。在农产品质量法律制度发达的国家,一般都有一个完善的法律体系。通常是在国家层面上有一个基本的统一的法律,通过基本的法律来统一协调各个法律和各个执法部门之间的关系,有效地发挥法律和执法机关的作用。同时,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完善的国家还在横向和纵向的方面构建了一个有效的法律网,以一个整体协调的法律体系来保障农产品的质量。目前,我国还没有一个类似于国外的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法,结果导致很多矛盾,表现最为突出的是《食品安全法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之间的不协调性。首先,我国存在食品卫生与产品质量两套独立而且规定不一致的法律,导致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无所适从。在制定法律过程中,部门之间的协调和沟通不够,这就不可避免地会产生矛盾。所以,完善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立法的呼声越来越高。

二、完善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立法的对策

1、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做法,结合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在我国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立法的紧迫性,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及各种规章制度的工作已经迫在眉睫。因此,有必要加大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立法工作,并对现有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协调、调整、修订及全面清理,建立重在防范,以科学为基础的农产品安全法律体系。这个完善的法律体系应该包括以基本法为龙头,其他具体法律相配合的多种层次的专门具体的法律体系。以国际食品安全法典为依据,建立农产品安全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有利于我国的农产品对外贸易和与国际接轨。我国新出台的《食品安全法》第二条规定,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应当遵守本法的有关规定。因此,对于涉及农产品方面的安全风险检测和评估、农产品的检验、农产品安全事故的处理等问题应该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但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并无此项规定,大多数都零散地规定在国务院的行政法规中。因此,有必要借鉴外国的经验,对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行修改、补充,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成为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法,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这一基本法对农产品安全管理做出原则的规定。修改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应当明确以危险性评估为基础来建立农产品安全保障体系;明确各管理机构的权力和责任;明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的协调办法和协调机制;制定与政策实施相关的基本方针;明确政府、企业、消费者以及其他相关者在保障农产品安全过程中的权利和职责;确保制定政策过程公正性和透明性;综合推进与农产品安全相关的政策实施;明确应付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紧急事态的体制;对农产品标签制度进行规定;阐明食品安全教育的重要性等。

2、制定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配套的法律法规。对于经过修订的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范的内容更加全面,但多为原则性的规定。为了能够更好地发挥法律的作用,应该有一些与之相配套的单一的法律。在某些与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联系紧密、需要详细具体规定的、属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关键领域等方面,今后应根据需要制定一些单一的法律。目前,我国有一些制度还体现为条例、暂行规定、通知等形式,今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应当将一部分上升为法律。对于我国来说,《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相关配套法令和条例、《市场准入制度法》、《植物检疫法》、《转基因产品管理法》、《认证法》等是应当考虑的问题。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范文第4篇

关键词:监管体系 物流 安全管理

1.引言

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安全问题频发,有关农产品安全的曝光报道没停歇过,“旧问题没有解决,新问题层出不穷”。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显现出来。农产品安全问题不仅严重影响到我国农产品产业国际贸易发展。

农产品物流是物流业的一个分支。它指的是为了满足消费者需求以最小成本而进行的农产品物质实体从生产者到消费者之间的物理性流动及相关信息的共享。包括农产品生产、收购、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配送、流通加工、分销、信息活动等一系列环节。

农产品是人民生活的必须,农产品物流作为现代物流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民经济发展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全球贸易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以及我国随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我国的农业生产主要是以散户为主,生产规模小,中间环节多,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和管理体系比较落后,缺乏有效的农产品监控措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得不到充分保障。在国际上,我国农产品被进口国拒绝、扣留、退货、索赔和中止合同的事件时有发生;在国内消费市场上,“高毒农药蔬菜、毒大米、地沟油、毒奶粉、私宰猪”等等,触目惊心的突发公共卫生和公共安全事件屡屡发生。这些都使我国农产品产业健康发展受到了冲击。

总体上来讲,我国对农产品物流安全体系的建设仍然不能适应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2.我国农产品物流安全体系存在的问题

2.1农产品安全风险分析预警体系不完善

风险分析预警体系建设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突发事件的突发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使得应急物流的风险研究对于应急物流的有效完成至关重要,相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风险评估预警体系缺失。风险评估预警体系的建立健全将有助于科学评估危害程度、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的完善。

2.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的不完善

农产品安全监控涉及到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的储存、运输、加工以及销售的每个环节。而我国农产品流通方式落后,物流水平低下,缺乏统一的物流标准和质量安全标准,安全监控缺乏系统性和集成性,这种状况导致了农产品生产监管、安全质量控制成本高,使我国农产品物流效益差、效率低,安全监测水平低,监测系统不完善,很难适应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

2.3农产品物流技术与装备落后

从农产品物流技术的角度来看,由于缺乏适宜的技术设备和手段,基础设施薄弱。例如以冷链物流(指易腐变质食品从产地收购之后,产品加工、储藏、运输、批发与零售,直到消费者手中,其各个环节始终处于低温环境下的特殊供应链系统)为例,有关部门估算,由于缺少冷链物流系统,中国每年水果、蔬菜的损耗率达25-30%,而发达国家一般控制在5%。目前我国90%的肉类、80%的水产品、大量的牛奶与豆制品是在自然状态下运销。再以粮食物流为例,2005年全国粮食物流量为1.7亿吨,其中0.7亿吨为跨省流动。国际上粮食物流一般以散粮为主,但中国90%仍以包粮为主,这使粮食物流成本高出发达国家10个百分点,且速度慢、损耗大。

2.4农产品物流的信息化水平程度不高

目前,我国农产品物流建设中的存在信息化程度不高,信息不对称、不及时,信息设备的配备不够齐全,没有形成健全的信息网络。我国农产品市场上几乎没有一个经过统一规划设计的信息系统,且在企业内部及各企业之间信息化程度差距较大。很多企业还没有意识到信息化对自身发展的重要性,更谈不到利用先进的信息为企业服务;缺乏信息平台,处于物流节点的各个物流企业缺乏统一的信息平台以供各企业进行信息交流,各环节的信息难以被记录和传递,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就会导致管理者不能及时、全面、直观地了解农产品的安全状态,很难找到问题的源头。加之,管理水平低下以及重复建设现象严重。据统计,我国目前有各类农产品批发市场5 000多家,但具备一定规模的市场数量有限,批发市场的管理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信息标准化程度不高,农产品的检疫监测手段不完善,带来了食品安全的隐患。

3.构建农产品物流安全体系的几点建议

3.1政府加大对农产品安全市场的监管力度

首先,政府要加大对农产品安全市场的监管力度,以确保国内农产品市场的规范化和安全性。解决农产品安全问题,要建立政府分工明确协调的安全管理体制、建立统一的安全监测体系、完善安全认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应急反映体系、完善安全认证体系和建立统一协调的法律法规体系,在这个体系下,按照安全和卫生的基本标准和条件进行生产和流通。我国目前农业流通仍然是“小生产、大流通”,农产品批发市场作为农产品流通的主体,占到农产品流通量的75%以上。因此尽快建立起覆盖全国农产品流通领域的质量检测体系,建成分布在全国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农产品物流集散中心城市的检测网络,拓展农产品检测第三方实验室的服务功能,形成农产品流通领域“产地—品种—品质”的农产品安全风险预警体系,并形成实时、有效的信息整合、平台,加强对农产品安全的监管力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范文第5篇

关键词:乡镇监管站;生产源头;现状;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50501201

民以食为天,随着科技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也频频出现问题;食以安为先,怎样才能保证我们的食品安全?在快节奏的生活中,安全隐患也越来越多;安以质为本,质以诚为根,质量安全要靠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来保证,提高基层全民质量安全意识,从源头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尤为重要。

1 昌吉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的建设

2011年7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结合实际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昌吉市也制定了《昌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暂行),其中第3章第25条规定:应逐步建立、健全市、乡2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网络体系,乡镇在涉农站所设监测站,做好本辖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近年来昌吉市的9个乡镇均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7个乡镇均将此项工作纳入乡镇年度考核,健全机构,配备快速检测仪器。在日常工作中完成各自辖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指导种植户合理安全使用农业投入品,定期做好农产品上市之前的抽检等工作。

2 昌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成效

2.1 监管能力有所提升

2011年以来,市农产品检测中心加大对乡镇检测技术人员的培训,每年开办1次技术培训班,保证检测人员能够独立完成各项检测工作。除此以外基层检测技术人员积极参加自治区农业厅举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基层检测及监管人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及监管能力。

2.2 监管制度逐步完善

2014年以来,昌吉市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又提出了新的制度要求,明确要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承担宣传培训、技术指导、巡查检查、快速检测、应急处置等5项任务,突出抓好农业投入品、生产过程、产地准出、安全监测4个关键环节的监管工作。

2.3 监管效果日显改善

通过近年来的有力监管,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呈现稳定向好的态势。昌吉市佃坝镇、滨湖镇等作为昌吉市及周边地区的蔬菜生产基地,大西渠镇、三工镇作为葡萄、西瓜等水果生产基地,榆树沟镇作为加工番茄生产基地,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及时对辖区的上市蔬菜水果进行农残快速检测。自2011~2014年未出现过质量安全事件。

3 存在的问题

3.1 生产者自身特点

生产者自身的特征是“生产者文化水平低”,这是监管中最大的困难,另外“生产主体多”和“生产者积极性不高”也是比较重要的困难 ;这些特征为生产档案的建设以及安全控制标准的推广都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3.2 监管人员特点

昌吉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是在农技推广站的基础上建立的,监管人员身兼数职,自身精力有限也是监管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

3.3 检测能力有限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主要以定性检测为主,检测能力有限;监管人员也是以兼职为主,队伍稳定性不够 ;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性不足,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整体不高。

4 加强昌吉市基层农产品质量监管的对策

4.1 加强考核,落实属地责任

健全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以绩效考核推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设立村级监管员,以村为单元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基层监管工作。

4.2 加强宣传,提高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

在农业技术服务及农机推广工作过程中,印制彩色宣传单,张贴禁用及限用农药名录等方式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让生产者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提高他们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4.3 加强监管人员培训,提高技术水平

加强基层检测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检测技术水平和监管技能,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及监管工作。

4.4 加强经费保障

各乡镇及上级主管部门应加大资金支持,应将每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及监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及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 高林,叶丹宁,李枫.商洛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经验及建议[J].现代农业科技,2013(5):314-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