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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法治教育;常态化; 实效
中图分类号:DF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3-949X(2016)-03-0068-01
中小学法治教育目标就是要实现:广大中小学生人人学法、个个懂法、处处守法、时时用法。人人学法是中小学实施法治教育的先决条件,个个懂法是保障,处处守法是根本,时时用法是目标。《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指出,把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坚持整体规划、全社会参与,充分整合各种法治实践教育资源,全面提高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水平,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青少年学生和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笔者认为,中小学法治教育常态化的指导思想仍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遵循中小学生成长认知发展和法治教育规律,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中小学学科教学为载体,培养中小学生具备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所需要的公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为宗旨,全面提高中小学法治教育水平,使学法、识法、懂法、守法、用法成为中小学生和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中小学生法制教育要以有机渗透在学校教育的各门学科、各个环节、各个方面为主,同时,利用课内课外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教育和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要重视整合学校、家庭和社会的法制教育资源,发挥整体合力,提高法制教育的实效。那么,怎样做到中小学法治教育常态化呢?
(一)中小学法治教育课程设置
1、课程课时依据
《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总体教育计划。学校要保证法制教育时间,不得挤占、减少法制教育课时和法制教育活动时间。重庆市2015年制定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明确规定要保证法治教育不少于每周1节课。
2、法治教育课程模式
采用必要的专题教育形式,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从学生的认知水平、学习兴趣、思想认识、行为表现和社会实际出发,开展灵活多样、富有成效的专题教育活动,倡导自主探究、合作交流、实践体验的学习方式。法制专题教育要与道德教育、心理教育、青春期教育、生命教育紧密结合,与安全、禁毒、预防艾滋病、环境、国防、交通安全、知识产权等专项教育有机整合,使之融为一体。――《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
(二)中小学法治教育师资建设
1、法治教师的培养
法治师资队伍建设是中小学法治教育开展前提。法治师资的培养是中小学法治教育建设重要环节。重庆市中小学法治教育培训中心,加强对全市法治教育教师的培训提高;依托重庆市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中心,加强对各区县法治教育专兼职教研员的培训提高;同时,各校要深化法治教育校本培训,学习有关法律文件和法律知识,建设一支较高水平的法治教育教师队伍。
2、法治教师的配备
法治师资队伍建设是中小学法治教育开展保障,积极探索在中小学设立法制教育专职岗位。中小学要聘用1~2名法制教育专任或兼任教师,鼓励高校法律专业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鼓励其他教师参与法治教育。暂不具备条件的学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可采取多校共同聘用法治课教师的方式。完善兼职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制度,进一步明确其职责,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强法律志愿者、专业社工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本地高等学校法律院系教师和大学生、离退休法律工作者等专业人员的专长,为学校法制教育服务。
3、法治教师的岗位培训
加强对校长和教师的法制培训,将法制教育内容纳入“国培计划”。积极争取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以及普法办和综治办部门的支持,组织县级培训,提高教师法律水平。各校每期至少组织一次校级法治专题培训,同时建立教师业余自学法治机制,同教师继续教育和年终绩效挂钩。
(三)中小学法治教育教材建设
1、学科课程教材建设;
要适时、相应修订中小学德育课程标准,完成大纲要求的教学内容。小学低年级阶段,要在品德与生活课中设置专门课时,安排法治教育内容;高年级阶段,要加大法治教育内容在品德与社会课中的比重,原则上不少于1/3,并适当安排专题教育;初中阶段,采取思想品德课中设置专门教学单元或者集中在某一学年以专册方式,专门实施教学;同时适当安排专题教育,保证法治教育不少于1周1节。高中阶段,思想政治课要设置专门的课程模块,增加法治教育的比重,可以采取分册方式,将法治教育作为思想政治课的独立组成部分,或者加大法治教育选修课的课时。
组织开发法治教育需要的教育软件、图文资料等,积极推动学校打造法治教育精品课和示范课,聘请优秀教师录制“法治教育讲座”和“微课”,利用“网上梦想课堂”等平台,向农村边远贫困地区学校提供优质法治教育资源,让中小学生了解宪法知识和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法治课程教学质量。
2、活动课程教材建设;
活动课程尊重学生兴趣,利于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强调教材的心理组织,帮助学生获得法治人格的不断发展;强调实践活动,有利于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重视课程的综合性,有利于对世界完整认识。
充分利用主题教育、校园文化、党团队活动、学生社团活动、等多种方式,全过程、全要素开展法治教育。要将相关专题教育,如:安全教育、廉政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国防教育、交通安全教育、禁毒教育等,与法治教育内容相整合,一体化设计教学方案。同时,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6.26”国际禁毒日、国防日、“12.4”全国宪法日等,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校园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入学仪式、开学典礼和毕业典礼等仪式,组织设计,渗透法治教育,积极引导学生自主参与,体验感悟。
支持学生自主制定规则、公约等,逐步培养学生参与群体生活、自主管理的能力,养成按规则办事的习惯,引导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的实践中感受法治力量,培养法治观念。
3、社会实践教材编写;
学校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法治社会实践活动。各地应根据实际,建设综合性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在司法机关、相关政府部门或者有关组织、学校,建立专项的法治实践基地;在统一组织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中,要安排相当比例的法治实践内容,组织学生定期参加法治实践教育,让学生在真实的法治实践情景中进行学习。
一、结合“六五”普法规划,制订年度普法方案
1.制订学校年度普法计划。本着“客观具体,切实可行”的原则,依据局年度普法工作方案制订与本学校实际情况相符合的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特别要注意计划的可操作性。
2.搞好校园法制氛围的营造工作。利用法制宣传栏、法律图书角、板报、校园广播为普法工作开展造势,使法制教育工作深入到每一位师生心中,提高重视程度,坚绝杜绝认为法制教育可有可无的思想认识。
3.做好阶段档案的收集工作。对于学校开展的各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及时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做到每项工作有据可查,有踪可循,使每项活动的开展有计划、有记录、有反馈。
二、结合教育工作要点,做好师生法制教育工作
1.加强教职员工法制教育工作。各学校要组织好广大教职工的普法学习,每月开展普法学习不少于一次,并做好学习笔记。
2.加强中小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制意识,使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为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打下坚实基础。各学校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由法制副校长主讲的法制教育报告会。要进一步贯彻法制教育“四落实”要求,发挥课堂主渠道、学校主阵地的作用。把法制课列入中小学课程,把法律知识作为职业技术学校的必修课,切实做到法制教育计划、课时、师资、教材“四落实”。
3.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要利用“12.4”法制宣传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世界环境日、国际禁毒日等特定日期,有计划、分步骤地对中小学生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拓宽普法宣传渠道,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体系。此外,还要根据上级普法部门的要求,把12月份作为“法制宣传月”,每个季度的第4周作为“法制宣传周”,每月4日作为“法制宣传日”,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时机,开展方法灵活、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普法教育落实到每一个角落。
4.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各学校要积极采取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法制漫画、手抄报、学唱法制歌曲、开展演讲比赛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对学生进行普法宣传教育,使其在活动中受到法制教育和熏陶。
5.充分挖掘法制教育资源。不断创新法制教育形式,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及身边的教育素材,重视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努力提升法制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学校”活动,推进法治创建工作
1.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认真执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制度,积极组织参加普法考试,努力提高其法制意识。认真落实机关普法联络员制度,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不断增强行政机关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实现机关普法制度化。
2.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小手拉大手、我与家长同学法”、“模拟法庭”和开展青少年法制漫画比赛等活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实现学校普法社会化。
3.根据“法治机关”、“法治学校”创建标准,积极争创“法治机关”、“法治学校”,迎接下半年上级对法治创建情况的视察、检查和监督。
四、以法制教育为平台,扎实推进依法治校各项工作
1.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依法规范办学行为。推进学校民主建设,完善民主监督;严格教职工管理,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规范学生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学生权益;强化教育管理,规范教育行为,减少和防止违法、违规现象。
20xx年是“五五”普法的第三年,也是关键年。“五五”普法的重点对象是未成年人。为全面了解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状况,进一步推进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县法治办、县司法局提请县关工委对全县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现状开展调研。我们会同县教体局、司法局等8个县关工委成员单位对县一、二中等8所完全中学的法制宣传教育情况进行了调研,情况如下: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现状
近几年来,大部分学校能坚持“依法治校、以德治校”的法制教育方略,围绕预防校园暴力,综合治理校园环境,关心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等主题,在广大师生中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部分学校实现了在校学生零犯罪,先后获得“安全文明校园”、“文明单位”等荣誉。
(一)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网络较健全。8所中学都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相关部门负责人、班主任为成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法制宣传教育做到年初有计划安排,年末有工作总结。分别聘请了所在地派出所所长、民警、司法所所长为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部分学校做到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把教师学习法律知识纳入继续教育的范畴,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要求教职员工树立“依法治教”的思想,依法从教,依法执教。
(二)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较广泛。一是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普法学习和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操、每周政治学习时间、国旗下讲话等播放、宣讲法律知识;利用橱窗、板报等,张贴法制宣传讲稿、资料图片、学法心得等;组织学生开展案例征集,让学生走访法院、社区,调查、搜集有关资料,“以案释法”;通过发放法制宣传教育读本,张贴法律宣传标语、印发普法宣传教育教材,对师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意义及重要性的宣传。二是邀请县法制宣讲团、法制副校长作法制专题报告。官港中学、县职业教育中心邀请县法制宣讲团成员和本校的法制副校长为全校师生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专题报告和有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制法规知识讲座,让全校师生接受教育。三是认真抓好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各校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大力宣传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组织学生参与维护交通秩序,增强青少年交通法规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结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邀请优秀民警深入学校举办安全教育讲座、进行现场咨询。县一中、二中利用校园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组织学生观看《火灾自救》、《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珍爱生命,拒绝”禁毒宣传等影像资料。官港中学还开展了“安全出行,遵守交通法”征文活动和“珍爱生命、远离”宣传活动。
(三)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坚持预防为主,注重教管结合,把法制教育同学校综合治理结合起来。学校一方面构建综合治理网络,积极与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及乡镇综合治理办公室联系,建立了接处警快速反应机制,有效地提高了预防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为未成年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另一方面建立健全与综治相关的配套管理制度,如安全防范等,定期检查,对重点时期,重点部门进行重点防范,对学校师生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影响学校稳定的重大问题,采取切实措施,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专项整治。8所中学都实行安全、综治目标管理,明确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分管副校长具体抓,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各级关工组织重视并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县关工委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非常重视,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和对失足青少年的帮教转化工作纳入每年的工作计划,并及时督促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二是政法各部门关工组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做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和失足青少年帮助矫正工作。县公安局关工组织聘请1o名局退休老同志为文化市场监督员,到网吧、电子游戏厅巡视,对违反文化市场管理、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业主进行监督和教育;县交警大队为全县中小学生举办“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从我做起,从小做起”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讲座,并向学校赠送交通安排挂图1000多份、光碟150盘。县司法局关工委积极组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宣讲团,赴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县共组建了30个法制宣讲团,共有宣讲成员95人,举行法制报告会150多场次,受教育青少年近5万余人次;为进一步了解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情况,县司法局通过深入部分学校与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交流和召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等,认真听取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共同研究在校学生法纪教育的有效方法和措施,并向县关工委提出开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现状调研》的课题;县关工委与县司法局、县法治办配合向县直中小学赠送了青少年法制教育专题系统电视片《与法同行》和县司法局与县电视合摄制的法制教育新闻专题片。《让未成年远离犯罪》等两套光盘。政法部门在全 县建立了帮教小组37个,参加帮助教育活动的政法系统关工委会员112人,帮助教育失足青少年26人。
(五)法制宣传教育取得初步成效。一是在广大学生中开展了向不文明行为告别的大型签字仪式,引导学生加强自我修养,自觉养成良好的日常行为习惯,学生遵纪守法意识明显增强。昭潭中学开展平安校园每周通报制度,实行周六晚上签名查岗制度,禁止学生在校外住宿,规范学生的行为,有效地预防了校园暴力的发生,学生违法犯罪现象显著减少。二是把心理健康教育特别是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贯穿在法制教育教学活别之中,通过开设心理健康训练、问题辨析、心理知识讲座等,普及心理健康科学常识,对少数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障碍的学生,给予科学有效的心理咨询和辅导,使他们尽快摆脱障碍,调节自我,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增强自我教育能力,有效地预防在校学生因心理异常而导致违法犯罪的发生。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法制副校长的配备流于形式,作用没有充分发挥。8所中学都配备了法制副校长,但是学校与法制副校长缺乏有效的沟通。法制副校长对工作职责也缺乏全面了解,有的在工作中积极性、主动性差。部分学校法制副校长“只见文件不见人”。法制课教育大多数是由各校的思想品德与政治课教师承担,他们法律知识不全面,教育不能结合实际、不能结合学生特点,法制教育效果差。
(二)学校对法制宣传教育重视不够。8所中学都存在将安全教育代替法制宣传教育的倾向。调研中,从听取的汇报、查阅的资料看,法制教育的内容基本上就是安全教育的内容。根据《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要逐步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大纲,纳入教学计划,真正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8所中学法制教育课都没有纳入年度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没有落实。在法制教育教学内容上,均由学校自行安排,年初没有邀请法制副校长来学校共同研究教学内容。
(三)教育针对性差,社会负面作用影响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学校大多采用集中授课,强制灌输的方法,尤其是初中、高中,不分年级,一概采用相同的教育方式,相同的教育内容,每学期举行一次大型法制讲座,几百甚至上千人集中听课,这种强制性的说教,大多缺乏趣味性,令青少年学生产生厌学心理,实际效果可想而知。法制教育的内容主要是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交通安全、自我防范、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内容比较单一。而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影响着学生的身心健康,抵消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如校园周边网络文化屡禁不止,学校一周5天的教育,抵挡不住两天周末社会家庭的消极影响,作为学校只能看管而无法取缔这些不良设施。
(四)保障不力。法制教育是一项需要经济投入的工作,学校教育经费不足,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又没有纳入学校财政预算,造成学校在法制宣传教育上基本没有投入,学校法制课师资力量薄弱,基本上没有,法制课教育也只能是“纸上谈兵”,难以满足青少年学生对法律知识的需求。
(五)各级关工组织参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不够。首先,各级领导对关工组织开展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其次,各级关工组织没有经费预算,限制了工作的开展;第三,各级关工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受到学校教学计划的限制;第四,各级关工组织自身的法律素质有待迸一步加强和提高。
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建议
学校法制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充分发挥社会、学校、家庭三方的整体作用,只有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才能全面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
(一)提高认识,增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感。未成年人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而未成年人的教育关键在学校。学校主要领导要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学校管理规划,学校要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大纲,纳入教学计划,真正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学校与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要进行有效的沟通,学校每学年要邀请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针对学生教育需求,制定本年度法制宣传教育计划。
(二)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增强效果。要根据青少年特点,进一步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有效形式,彻底转变靠书本灌输、枯燥乏味的现状,提高学生18学法用法的兴趣,增强青少年的法律素质。一是教学内容要有针对性,要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需求。采取开展主题班会、案例讨论、以案释法等方法,以发生在校园内、学生身边的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增强法制宣传效果;充分利用现代传媒,用生动、形象、直观的法制教育内容,或发生在学生身边的具体事例,教育引导青少年抵制消极、丑恶的影视作品和黄、黑、恶网吧的负面影响;结合道德规范教育和科技文化知识的学习开展学生学法用法活动;采取教、学互动,现场提问、解答,让学生写感想、谈体会、提建议的形式确保法制宣传教育效果;总结现有成功的教育方法,大力开展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征文、模拟法庭、法律文艺小节目、法制手抄报等活动,丰富青少年的业余活动内容;二是要把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打击青少年违法犯罪与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结合起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不仅仅要让青少年学法,更重要的是要让青少年守法、用法、护法,提高用法律保护自身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能力与水平。各部门各类学校在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同时,要积极为青少年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运用法律手段帮助青少年解决困难和问题,使每一次法律服务都成为一场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三是要根据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特点,编写适合其生理心理特点的法制课教材,提高针对性。四是要把加强对“双差生”的帮助教育作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点之一,树立转变一个“双差生”比培养一个尖子生更
光荣的教育观念。
(三)协调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一是要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要明确各职能部门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职责,既避免重复交叉、浪费人力、物力、时间,又避免互相推诿扯皮、产生真空空白地带,形成各部门协调配合,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一方面,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居中协调指挥;另一方面,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行使职权,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优良的社会环境,比如,加大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治理力度,净化影视文化市场,依法打击违法青少年犯罪,帮教失足青少年等等。二是要加强学校与社会的协调,加强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尤其是加强与留守儿童监护人的联系,密切注意青少年的思想动向,一方面加强对学生的正面引导,教师、家长要起典型示范作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另一方面,对于已经产生的错误,家长要配合学校及时批评教育,坚决予以纠正。
(四)加强领导,健全队伍,提供保障。一是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涉及范围广,牵涉单位多,必须由各级党委、政府牵头,出面组织协调,赋予各部门相应的职责权限,并给予必要的人、财、物支持,领导的重视,是做好这项工作的条件。要大力增强学校法制课的师资力量,提高法制课教育者的法律素质,鼓励现有的法制课老师参与法律学历教育,吸引法律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投身中小学教育事业,彻底解决中小学法制课师资短缺问题。二是要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县级法制宣讲团的作用。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要对学校每学期的法制宣传教育教学计划和内容进行研究、安排。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培训,完善他们的法律知识结构,改变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法律知识的单一结构现状;要培养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聘用人才,同时要加强各种法制教育阵地建设。建设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开办家长法制学校等,为青少年学法用法提供必要的活动场所。
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以“常规教育”为切入点,构筑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立体网络;注重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加强法制教育的实效,预防和减少不良行为的发生,杜绝违法犯罪行为,让学生学会并掌握运用法律武器进行自身安全防范;加强学生自我教育,遵守法律法规,培养正确的价值取向,树立高尚的人生观、社会责任感,敢于同社会不良现象作斗争,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培养学生成为知法、守法的小公民。
二、工作目标
学校依照教育的法制规定,对师生及社会进行法制知识宣传,通过学习和培训,进一步增强我校全体师生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的意识,提升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律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能学以致用,知道运用法律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要点
1、建立科学有效的运行机制。
我校在保证正常教学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机制,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层层分解到各部门、各年级,并把此项工作作为学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本年度,学校将组建以校长胡伟为组长,法制副校长为副组长,行政其他成员和各办公室主任为主要成员的“学校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建立检查监督机制,将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
2、完善各项制度,不断增强全体教师的法制意识。
(1)“五五”普法以来,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的水平,我们首先要强化校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2)把教师学法纳入继续教育的范畴,通过多种形式、渠道,加强全体教职员工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提高认识,依据新课程标准更新教育理念,转变教育观念,强化依法治校、依法施教的意识。
(3)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学生管理制度,强化班风、校风建设,及时发现和处理不良苗头,防微杜渐,把违法违纪率降到最低限度。
3、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形成法制宣传教育的合力。
建立必要激励机制,稳定和扩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不断加强法律基础知识和新法规的学习,提高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的政治素质,并从实际出发,开展不同对象、不同类型、不同形式的培训教育,加强学习交流,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法律知识和管理指导水平。
主动争取司法、公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建立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齐抓共管的法制教育体系,形成全社会都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探索建立学校综合执法机制,依法维护教师的学生的合法权益。
4、多渠道开展普法教育活动。
(1)组织学法,增强法制意识
学法,懂法是守法的前提,加强学习,是普法工作的基础。为此,我校将与教育教学有关的法律法规搜集整理出来,根据不同的对象进行有选择有重点地学习,学校教师要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新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使广大教师依法施教;学校普法工作者要以《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学生宣传教育的重点,增强广大学生的法制意识。
(2)在学科教学中渗透法律知识
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坚持课堂教学为主,多种形式并举,努力做到“四个结合”:一是法制教育与课堂文化教育相结合。把法律知识教育列入学校教育计划,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二是把法制教育与德育教育相结合。在现有思品课、社会课、地方课程中,渗透法制教育内容;把法制教育融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中,提高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三是把法制教育与校园文化活动相结合。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寓教于乐,提高学生的兴趣和积极性。我们要充分运用学校橱窗、板报、广播站等宣传阵地开展普法教育。四是法制教育与综合实践活动的结合,加强自护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综合实践活动,调查、收集社会中由于无知、愚昧而造成的自我伤害事故或他人伤害事件,分析原因,自我对照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让每个学生能在活动中明白:只有知法懂法,才能进行自我保护,才能健康成长。
(3)开展活动,丰富学生法律知识
在法制教育的方法上,既要坚持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内容,充分发挥小学品德与生活课在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又要拓展新的途径,利用校园网、广播站、黑板报、法制宣传橱窗、法制宣传展板、法制小报,通过外出参观、法制讲座、观看录像、主题队会、知识竞赛等丰富多彩的形式,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扎扎实实地学习并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交通管理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文;构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建立心理咨询辅导室,从而使学生的心理问题能得到及时的发现与矫治;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实现宣传教育与司法实践相结合,让学生从理论上、行为上参与社会责任与社会义务的学习,达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的新境界。
(4)加强执法制度建设
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建设,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在教师中树立“教学中心,质量第一”的意识,切实做好“教学六认真”;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继续开展“爱生敬业”师德教育活动,开展行风建设活动;继续执行校务公开和教代会制度,进一步完善教职工津贴分配方案,加强学校民主管理的力度;贯彻《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完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积极预防青少年犯罪和学生校内伤害事故的发生。
(5)切实落实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进一步加强每日教师的值日制度和门卫登记制度,全体教师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心,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各班在开学初及时做好学生往返交通方式的登记,教育学生及家长不乘“三无”车辆,以确保学生往返途中的安全。
(6)加强沟通,提高普法工作成效
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在这一工程中,学校教育是轴心,家庭教育是基础,社会教育是依托。因此,学校将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与家庭的联系。利用告家长书和家长学校,向广大家长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交通法》等法律法规,使家长懂得学生遵守法的重要性,自觉教育学生知法、懂法、守法,配合学校进行法制教育。二是加强综合治理工作。本学年,学校通过给学生做法制教育专题报告,对学生及家长进行法制教育,争取学生家长及全社会支持,协助学校对不良行为的学生进行个别辅导和帮助。除此以外,我们还将继续寻求学校在社区及社会各界的支持,组织丰富多彩的普法活动,从而创设一个良好的普法氛围。
关键词:三位一体;普法宣传;依托型;教育;服务;培养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34-0096-03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1]高等学校在大学生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具有重要的意义,有利于帮助大学生明确自身的权利与义务,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质;有利于帮助大学生解决生活中所面临的法律问题,维护自身权益;有利于化解学生之间、学生与学校之间的矛盾,推动和谐校园建设。
一、“三位一体”普法宣传教育实践体系的内涵
山东工商学院在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中,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经过几年的探索与实践,逐步构建起了以“三位一体”普法宣传教育理念为指导的普法宣传教育实践体系。“三位一体”即“以法律关系教育学生”,“用法律知识服务学生”,“借普法活动培养学生”。“以法律关系教育学生”,是指通过对与大学生“公民”与“受教育者”的身份相关的法律关系知识的宣传,使大学生明确自己作为“公民”和“受教育者”的权利和义务。[2]“用法律知识服务学生”,是指通过各种形式的法律宣传,帮助大学生解答学习、生活与就业等方面的法律问题与困惑,满足大学生解决法律问题的需要。“借普法活动培养学生”,有两层含义:一是在进行面向校园和社会进行的各种普法宣传活动中,以大学生为主体,依靠大学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二是精心设计普法宣传活动,将普法宣传作为大学生素质培养的有机组成部分,使大学生在普法活动中获得锻炼与成长。“三位一体”普法宣传教育体系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三个方面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统一服务于普法宣传教育的目的。“以法律关系教育学生”,旨在使学生明确自己在“公民”与“受教育者”的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这有助于大学生作为权利与义务主体角色意识的形成与扮演。“用法律知识服务学生”则是帮助大学生解决现实的困惑与问题,感受法律的力量,从而激发大学生学法用法的意识与行为。“借普法活动培养学生”既是前两者的实现途径,又是普法宣传与大学生素质培养相结合的具体体现。
二、“三位一体”普法宣传教育实践体系运作状况
在“三位一体”普法宣传教育理念的指导下,山东工商学院本着“教育学生”、“服务学生”、“培养学生”的原则,经过几年的摸索与积累,逐步构建起多样化、常规化的普法宣传教育实践体系,将学生教育、学生服务和学生培养有机地结合在一起,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特色与品牌。
(一)“三位一体”普法宣传教育实践体系的运作方式
“三位一体”普法宣传教育实践体系是在学校党委宣传部的统一领导协调下,采取“依托型普法宣传模式”开展活动。学校党委宣传部依据国家普法宣传的要求,确定学校普法宣传的指导思想与意见,由政法学院、大学生法律咨询与援助中心等校内法学教育与研究部门依据普法宣传的目的与任务,设计普法宣传的具体策略与途径。各教学院部根据普法宣传的具体活动设计与安排,通过党团总支、学生会、大学生法律社团或普法志愿者等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根据“三位一体”普法宣传教育理念,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主要可以分为三类,即教育类普法宣传活动、服务类普法宣传活动和人才培养类普法宣传活动。教育类普法宣传活动贯穿大学生活始终,新生入学时要开展入学普法宣传教育,通过讲座、知识竞赛、演讲、征文、漫画、小品等形式,使大学生明确作为大学生的权利与义务,深化对作为“公民”和“受教育者”的权利与义务的认识。毕业时则倾向于对就业领域的法律宣传教育,使大学生明确作为毕业生在就业中的权利与义务,以及作为“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服务类普法宣传活动关注学生在学习、生活与就业等领域中的法律需求,随时解答大学生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人才培养类普法宣传活动则以大学生的培养与成长为目标,坚持发动学生、依靠学生、培养学生的原则,使学生在参与组织普法宣传活动、制作法律宣传材料、设计与组织模拟法庭、现场法律咨询等活动的过程中,增长法律知识,提升法律意识,提高分析与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二)“三位一体”普法宣传教育实践体系的特色品牌
在长期的普法宣传实践中,山东工商学院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普法宣传品牌活动,并有机贯穿于大学生培养的全过程,很好地融入了学校人才培养的结构中,成为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平台。
1.校园说法大赛。山东工商学院校园说法大赛始于2006年,每年举办一届,至今已举办过五届,比赛内容主要涉及与大学生学习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教育、交通、食品安全、消费、知识产权、婚姻、财产以及其他领域中涉及刑法与民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校园说法大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采取书面知识竞赛的形式,全校各专业各年级学生均可报名参加,依据成绩高低取成绩最优秀者组成各院部参赛队伍,三人一队,代表本院部参加校园说法大赛决赛。校园说法大赛决赛包括知识问答、情景分析、案例评说等形式,全面展示参赛选手法律知识、法律思维、法律情感,以及法律表达的能力。2008年始,邀请烟台大学法学院和鲁东大学法学院派代表队参加校园说法大赛,影响范围进一步扩大。五年来,参加校园说法大赛的人数超过1500人。活动开阔了学生的法律视野,提高了大学生法律思维能力和知识应用能力。
2.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分赛。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由和司法部联合主办,分为业余组和专业组两个大组,有个人和团体两种参赛方式,分月赛和年度总决赛。山东工商学院在2004年第一届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举办时申请设立了山东工商学院分赛,至今已举办七届,累计参赛人数超过2300人,先后获得过“全国总分第一名”、“全国优秀组织奖”、“全国优秀普法宣传队”等荣誉,许尚俊、丁东红等百余名同学在专业组、业余组月度和年度总决赛中获得过一等奖、二等奖等多项荣誉。至今,在本项赛事的影响和引领下,在广大在校生中已经形成了热情参与的良好氛围与传承。央视网、中国网、人民网、新浪网等媒体对我们的活动做过多次报道。
3.普法宣传教育月与12.4法制宣传日。为更广泛、更深入地开展各项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活动的影响力与实际效果,自2006年始,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月活动,通过知名律师进校园、校园说法大赛、法制征文比赛、法制漫画展、法制DV展播、法制小品大赛、法制演讲比赛、模拟庭审等形式,开展系列活动,在广大学生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其中,在每年的12月4日,学校都要集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校内开展现场法律咨询、制作法制宣传栏、发放专题法律宣传单与宣传手册等活动。与此同时,通过积极联系烟台市普法办等政府部门,师生一起走进百姓大众,与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工作人员一起深入广场和社区集中进行法制宣传与法律咨询。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月活动几年来,学校参与活动的人数超过3万人次。
4.“普法使者”与“普法志愿者”。为满足更多大学生的法律需求,使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大学生群体,我们在全校各教学院部范围内选拔“普法使者”,招募“普法志愿者”。对参与选拔的大学生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与培训之后,使之掌握一定的普法知识与技能,择优颁发“普法使者”证书与“普法志愿者”证书。至今已培训四届,“普法使者”和“普法志愿者”总数达到百余名。在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中,通过并依靠“普法使者”和“普法志愿者”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这一措施有效地扩大了普法宣传教育的影响,为更多的大学生提供了法律服务。
5.模拟法庭。模拟法庭活动是法学专业学生学习与提高专业能力的重要途径,而面向全体学生开展模拟法庭则可以成为普法宣传教育的重要途径。学校以政法学院为依托,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以高年级学生为主体,组织开展系列模拟法庭活动,按照法院庭审的完整程序,定期、公开向全校大学生展示模拟庭审实况。这样的活动一方面使得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常规化,另一方面也锻炼提升了法学专业学生的专业能力。至今,该项活动已持续十年,公开进行模拟庭审活动五十余次。
6.法律咨询。法律咨询属于学生服务类的普法活动。在本项活动中,我们始终坚持从大学生的需要出发,多种形式地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目前,我们已经设置了法律咨询室、法律咨询信箱、法律咨询网站,主要通过现场法律咨询、学生来访来电、法律咨询信箱与邮箱、网上解答等方式开展法律咨询工作。法律咨询的问题解答主要由法律知识协会负责,解答内容不仅涉及学生学习与生活相关的法律问题,还包括大学生社会生活与其家庭所面对的一些法律问题。对其中一些难度较大的复杂法律问题,则由法律知识协会向指导教师与专家顾问团队汇报并寻求帮助。开展法律咨询几年来,我们始终为在校生、毕业生以及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帮助解决了大量的法律纠纷与问题。
上述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在大学生中收到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教育效果,也为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区贡献了力量。
三、“三位一体”普法宣传教育实践体系的特点
“三位一体”普法宣传教育体系三个方面的目的与任务决定了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与设计的特点。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的特点。
1.普法内容的针对性。“三位一体”普法宣传教育体系目的的三个方面规定了普法内容的主要范围。普法宣传教育既要根据大学生角色类型的特点,宣传与其“公民”、“受教育者”角色密切相关的法律关系知识,使大学生明确自身不同角色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激发法律意识,又要以大学生学习与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为导向,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还要根据人才培养的需要,开展多种多样的法律实践活动。
2.普法形式的灵活多样性。形式要为内容服务,应根据不同类型的普法宣传教育内容,灵活选择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对于普及法律知识、明确法律关系类的普法宣传教育,适合采取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对于问题解答类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则适合采取现场咨询、法律热线或法律信箱的形式。
3.普法主体的多元性。普法主体是指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与实施者,在“三位一体”普法宣传教育体系中,普法主体不仅仅包括宣传部门的教师,更包括法学院(系)、学生组织等相关部门的教师与学生。宣传部门作为主办部门,负责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整体任务的设置等,所依托的法学院等部门根据普法宣传教育任务的需要,设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活动实施过程中,法学专业为主体的大学生、法律社团组织、法学专业教师与专家等都是重要的参与主体,在普法宣传教育中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
4.普法活动的可持续性。大学生是年复一年流动的,而普法宣传教育则要面向每届大学生系统开展,因此,普法宣传教育应从体制机制上保证其可持续性。这样的体制机制要求组织实施者在不断发现并研究解决新问题的过程中,贯彻普法理念与思路,也要通过设计与完善相关的制度来保证落实。在近几年的普法实践中,我们健全了普法团队建设制度、普法档案与资料管理制度,保证了普法参与主体的可持续性和普法宣传教育材料的传承。通过联系全国普法办、烟台市司法与普法办等部门,创新了校园说法大赛、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分赛等活动,并保持了模拟庭审、法律进社区、法律咨询与“12.4法律宣传日”等传统活动。
5.集中普法与日常法律服务相结合。根据全国普法办的总体指导和学校普法工作的整体安排,系统设计每年的普法宣传教育计划,除了坚持在“3.15”、“12.4”等重要法律日和新生入学初集中开展专项普法活动外,每年在12月份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普法宣传教育月系列活动。日常法律服务则贯穿于每个学生的大学生活始终,主要表现为通过法律信箱与邮箱、现场咨询、电话咨询等形式。
6.面向校园与服务社会相结合。高校不仅要面向大学生普及法律知识,解决法律困惑,还应将视野置于社会系统之中,积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广大市民百姓服务,为地方普法宣传、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我们积极参与烟台市普法办组织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坚持走进社区开展专项普法工作,长期保持与检察院、法院、妇联、街道办等单位在法律服务上的合作。
四、“三位一体”普法宣传教育实践体系展望
“三位一体”普法宣传教育实践体系有效地将普法宣传工作与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有机的结合起来,有效发挥了普法宣传教育的教育、服务和培养功能。实践证明,“三位一体”普法宣传教育实践体系很好地落实了国家普法宣传政策,有效提升了大学生的法律素质,也为和谐社会建设贡献了力量。“三位一体”普法宣传教育实践体系对于高等学校普法宣传工作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同时,在推广实施中也应该注意建设中的几个关键问题,如贯彻好普法宣传的方针,坚持好党委的领导,做好常态化、规范化的建设,以及“依托式普法宣传模式”具体化等。
参考文献:
[1]、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Z].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