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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 生态价值; 生态环境教育
中图分类号: G 64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9749(2011)01-0042-04
近年来,关于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价值的研究,国内已有不少学者展开了系统研究并渐成热点,其间最为大家所关注和阐释的问题之一,便是对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价值概念的准确界定和科学解读。对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价值的概念界定和内涵理解是否全面、准确、深刻,不但关涉我们为什么要关注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价值,以及如何面对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价值等问题,还关系到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改革创新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方向问题。
围绕“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价值的概念”相关问题的研究,笔者通过对CNKI期刊数据库,对搜索到部分文献进行了仔细研读,有以下一些思考和体会。
一、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价值概念研究现状
1.关于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价值的定义
张花花、王墨菊、杨亚萍等人认为,思想政治教育的生态价值,是指运用生态学的观点和方法来研究问题,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教育和生态伦理教育,告诉人们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应遵守的思想政治道德观念和准则,从而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生态意识和生态道德观念,养成热爱环境、保护环境、建设环境的思想政治品德,并进而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而马万宾、杜文玲、肖春雷等则认为,生态价值的字面含义有两层意思:一是生态的价值,即指生态所具有的价值,是就人与生态的主客体关系而言,指生态对于人的需要的意义;二是生态性价值或对于生态的价值,即人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等活动来满足生态的价值。这种意义关系表现为正价值、负价值。并进而推论出,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价值,就是建立在生态的价值之上,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来改变人的思想和行为,调节人与生态的关系,这种调节作用,不但体现为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对于生态的意义关系,也体现为生态对于思想政治教育主体――人的有意义关系。
从以上定义中可以发现,国内学界对于“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价值”的定义,明显有别于“思想政治教育的生态价值”,换句话说,“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价值”,不但应包含“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生态价值”,也应包含“生态对于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主体的价值”。
2.关于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价值的内涵
国内学者马万宾、肖春雷等认为,对于思想政治教育的生态价值,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理解:
一是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价值是建立在“生态的价值”基础之上,其主体是人,是作为类主体的人;二是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价值的实现,依赖于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三是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价值同时也强调生态对于人这个主体的意义关系;四是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价值表现为思想政治教育“对于生态的价值”,强调思想政治教育对生态的价值,即生态是价值作用的对象,这个价值直接作用于生态。此时价值可表现为正价值、负价值。
3.关于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价值的分类
关于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价值的分类,国内学者的已有研究还未细致并且观点大致统一,马万宾、肖春雷等认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可以从不同角度划分为不同价值。从主体角度一般都划分为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社会价值又被化分为经济价值、政治价值、文化价值和生态价值。其中,生态价值还可以细分为生态的资源价值、认识价值、审美价值、经济价值、生命维持价值、社会政治价值等。
4.关于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价值提出的意义
综合汪倩倩、杜文玲、肖春雷、杨亚萍等学者的观点,生态价值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一种新的价值形态,思想政治教育的生态价值是一种发展性价值,是随着近年来生态危机的出现,生态教育纳入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后才出现。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价值的提出转变了传统思想政治教育的思维模式,拓展了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空间,开阔了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视野,是思想政治教育史上的一次重要的变革与创新,标志着人类本质的回归与主体境界的提高。因而,只有完整、准确地理解思想政治教育的生态价值内涵,才能更好地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价值,才能逐步缓解生态危机。
二、对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价值概念的再思考
1.关于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价值定义的再思考
要对“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价值”进行科学定义,首先必须了解与之相关的几个概念:一是“生态”。狭义上,“生态”通常指生物在自然环境中的生存和发展状态,也指生物的生理特征和生活习性;广义上,“生态”可以泛指一切生命体在自然环境下按照其自身规律生存和发展的状态。现在,“生态”一词也被引申为泛指一切美好的、合乎其自身发展规律的事物,如自然的、原生的、和谐的、美好的、鲜活的、健康的事物等。二是“价值”。其原意是“对人有维护、保护作用”。后来被用于政治经济学,意指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价值在哲学上的意义被进一步扩张,意为客体对主体需要的效用。三是“生态价值”。既包括人和社会对生态环境客体满足人类主体生存和发展需要的关系判断,也包括自然生态系统作为独立于人类主体而独立存在的自然功能(系统功能)判断。生态价值的表现形式:包括生态的个体价值、生态的群体价值和生态的自然(功能)价值三个方面。四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是指“人和社会在思想政治教育实践――认识活动中建立起来的,以人的思想政治品德形成和发展规律为尺度的一种客观的主客体关系,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存在及其性质是否与人的本性、目的和需要等相一致、相适应、相接近的关系。这种关系是思想政治教育在其教育活动和社会关系中合乎人的发展(尤其是思想品德的形成和发展)和人类社会进步(尤其是精神文明的进步)的目的而呈现出的一种肯定的意义关系。”
从以上与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价值相关的几个概念可以发现,随着人类认识与活动范围的扩大,人类对于自身及其所处自然环境的认识也在广度与深度上不断扩大。只有超越 “思想政治教育”和“生态价值”的“本代中心主义”狭隘价值观,才能对“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价值”有一个全新的看法。
从国内学者已经做出的关于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价值的定义来看,均有不足之处,一是把人和人的需要置于一切生态环境的中心地位;二是把人视为生态环境无可辩驳的主宰者和改造者;三是只重视了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对于生态的意义,或者是生态对于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主体的意义,而忽略了生态对于思想政治教育主体之外其他要素的意义;四是把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价值局限于现实社会的人和人类社会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
与其他学者的定义不同,笔者试图对“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价值”进行如下定义:所谓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价值,就是思想政治教育及构成要素,和生态环境及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和意义。这种关系,不但包含个体、群体及其命运共同体与生态环境的现实关系,也包含他们之间的代际关系。这种意义,不但体现为思想政治教育对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意义,也体现为生态环境对于思想政治教育可持续发展的意义。具体地说,是指以追求人类及其命运共同体永续的生态价值为目标,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使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在从事生态实践及其相关活动的过程中,不断地调整自身的思想和行为,或者为这种调整改变创设条件,或者对已有的调整作出解释,或者为未来的调整作出准备;同时,生态环境及其运行规律也会对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自身和其他要素发生广泛和深远的影响。
2.关于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价值内涵的再思考
以上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价值的定义,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第一,现实生活中的人不再是“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至高无上甚至是唯一的主体,人类还可以通过其他自己所创制或拟制的教育主体及其相关教育资源,对现实生活中的人开展思想政治生态价值教育,从而使他们可以更有效地向自然、历史和灾难学习,此时,他们更多地将直接或间接成为“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客体。第二,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价值既包括“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对于“生态环境”的意义,也包括“生态环境”对于“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意义。前者又有不同分类,从作用性质上可以分为形态价值和功能价值,从作用途径上可以分为开发价值、利用价值和保护价值,从作用方式上可以分为直接价值、间接价值,从表现形式上可以分为显性价值和隐性价值,从作用效果上可以分为正(积极)价值、零(中性)价值和负(消极)价值,从作用时间上可以分为历史价值、现实价值和未来价值;反之,一旦人类对于生态规律有了新的认识与把握,或者生态环境自身发生任何新的变化,它们也会对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及其构成要素发生影响。第三,这里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不但不能局限为狭隘的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甚至也不能局限为人为创设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和人为创设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一样,所有自然规律、历史经验和生态灾难,都会对人的内在思想和外在行为产生教育作用,如任何亲历或间接目睹过切尔诺贝利核泄露、“5.12汶川地震”等人为和自然生态灾难的人,都可能使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有意识或潜意识地发生深刻改变,而这种改变,至少从思想政治教育的视角来看,也正是思想政治教育所追求的目标,其结果也与人为创设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第四,这里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不能从传统的以人为中心的视角出发,仅仅理解为“教育者用一定的思想观念、政治观点、道德规范,对受教育者施加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影响,使他们形成符合一定社会所要求的思想品德的社会实践活动”这样的过程和结果。从生态视角出发,“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也应该包括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辟的新途径,或者是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的新资源,或者是为教育主客体的思想和行为发生变化创造的新契机,以及让受教育者形成良好思想品德探索的新方法等等。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首先需要具有主观能动性的教育者才能完成,而生态视角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则只需要具有主观能动性的受教育者就可以完成。第五,这里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生态实践”活动,既包括当代人,也包括前人和后来者。围绕对生态价值的追求,前人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生态实践活动已经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而我们的思想和行为也会对子孙后代造成深远影响。
总而言之,“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价值”,应该包含“思想政治教育的生态价值”、“生态对于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主体的价值”、“生态对于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以及“生态视角的思想政治教育”乃至“生态的思想政治教育”等多重含义。
3.关于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价值分类的再思考
从思想政治教育与生态环境二者之间的关系来看,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价值可以从作用主体、作用途径、作用方式、作用时间、作用表现等方面来进行不同的分类。就目前国内学界的普遍观点来看,以从主体角度的分类比较常见。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主体论,喜欢单纯从有且只有现实的个人或相关群体才能成为教育者(或教育主体)的角度,把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划分为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并进而从这样的思想政治教育主体论观点出发,把思想政治教育的生态价值划分为生态个人价值、生态社会价值,而且对思想政治教育的生态个人价值和思想政治教育的生态社会价值的具体所指也缺乏深入研究。
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角度,以上观点值得商榷。其一,这样的分类方法,显然是“人类中心主义”思维的又一佐证。没有考虑到人类的祖先、人类的子孙,乃至其他与人类处于同伴地位的动植物在自然生态系统中应有的地位与作用。从目前科学技新发展的启示看,人不仅仅应该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也应该是生态关系的总和。与其他有机体最大的不同,人也只能是可以能动地适应社会、适应环境。也就是说,在人与社会和生态的所有关系中,人不但是无法主宰社会的,也是无法主宰生态的。其二,思想政治教育的生态个体(个人)价值和生态群体(社会)价值,往往是已经全部或部分被某些特定的人与社会所认知的生态价值。但人对自然的认识和实践,总是一个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和远未停止的过程,即生态对于人与社会而言,迄今为止,都还有着人类社会目前还难以全面认识甚至毫无所知的效用和意义,但它又无时无刻不在对包括人类在内的一切生命体甚至宇宙万物发挥着作用。其三,从人类发展历史看,除了某一特定人类主体所开展的思想政治教育之外,还有一类可以改变人类乃至宇宙万物行为模式的思想政治教育方式。那就是不以人类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自然规律、社会规律、历史记忆等对于人类思想的教育和行为的塑造。它们是不同于一般客观物质世界的精神世界的教育主体,是在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漫长过程中,被人为创制或拟制出来的教育主体,他们不是一种可以为自然万物直接感知的形象物,而是客观上隐藏于自然万物及其相互关系之中,主观上表现为人类所创制的超人类教育主体,如天与上帝、耶稣救世主、真主、宗教先知、佛祖佛陀、菩萨神灵、天神地祗,以及被神化的帝王将相、名人贤达等等。正因如此,宋朝理学派大儒朱熹才指出,“天”、“帝”、“道”、“理”其实都是对同一本体的不同称呼。不过,和朱熹一样,人世间任何某一特定的个体或群体教育者,如圣贤人物、名鸿大儒、革命伟人、科学泰斗、国术宗师、学术闻人、教学名师,都只能是其不完美甚至不合格的代言人。在这样的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现世中的人类个体和群体,永远都只能是学习主体之一(自我教育过程中,同时也可以是教育主体),所谓的“向自然学习”、“向前人学习”、“向灾难学习”,就是对这种被人类所创制的教育主体的认可和尊重。也正是从这个角度,我认为,思想政治教育的生态价值还应该包含生态自然价值。
因此,与其他学者分类观点不同,笔者认为,思想政治教育的生态价值应该划分为生态个体(而非“个人”)价值、生态群体(而非“社会”)价值和生态自然价值(也称“生态功能价值”)。
所谓生态个体价值,是从人类个体与生态之间的关系而言,是指良好的生态环境对于以个体形式存在的人的身心发展的全面的、现实的、稳定的、终身的效用和意义。所谓生态群体价值,是从人类群体与生态之间的关系而言,是指良好的生态环境对于以群体形式存在的人的人生价值的实现的全面的、现实的、稳定的、持久的效用和意义。所谓生态自然价值,是从人类的命运共同体与其所依存的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而言,是指良好的生态环境对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可能超越时空的、稳定的效用和意义。生态自然价值是自然生态系统作为独立于人类主体而独立存在的系统功能判断。这里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既包括生活在现世的人类,也包括他们的祖先与子孙;既包括人类,也包括人类之外的其他生命体;既包括现实社会的人与社会,也包括人类所改造和创造的智慧生命体;既包括与人类现实社会发展直接相关的生命体,也包括与之间接相关甚至史前或人类后时代的一切生命体。这里的“可能超越时空”可以这样理解:良好的生态环境,不但可以直接与人类互动,而且可以通过其他媒介与人类间接互动;良好的生态环境,不但可以在现实中与人类互动,也可以超越现实在虚拟世界中与人类互动(如“雄、奇、秀、险”的长江三峡风光影像资料);人类对历史上曾经拥有过的良好生态环境的回忆,也会对现实世界民众的生态情感与生态行为发生影响;已经被破坏的良好生态环境,一旦被恢复后又可能荫及子孙等。所谓“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等正是对生态自然价值的真实写照。
生态个体价值和生态群体价值都是社会性与自然性的统一,是人对生态环境客体满足人类主体生存和发展需要的关系判断。这些价值的存在和发生作用,必须依赖人类自身的主观感知和理性应对,一旦人类或人类的理性消亡,它们也就会跟着消亡。而生态自然价值却可以相对独立地存在,而且迄今也无法被人类所完全认知,从人类诞生前的史前时期,到人类可能消亡后的后人类时期,无论人类个体或种群的存续兴亡状况如何,其他高等级的生命体甚至和人类一样具有智慧的生命体的存在也不无可能,在这样的情况下,生态自然价值都是永恒存在的。
4.关于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价值提出意义的再思考
笔者认为,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价值是一种历史性、发展性和多元性价值。生态价值本身就是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在内的古今德育工作所固有的一种的价值形态,其自身的存在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但其效用和意义的具体表现,会伴随着人类的认识水平和人与生态关系的变化而变化。近年来,人类生态危机的出现和加剧,使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价值重新被人们所认知和重视,科学的生态教育开始被纳入现代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价值的提出,颠覆了人类中心主义的思想政治教育传统,突破了主体决定论的思维定势,拓展了思想政治教育的空间,丰富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创新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开阔了思想政治教育的视野,是思想政治教育史上的一次重要的变革与创新,标志着人类本质的回归与主体境界的提高。因而,完整、准确、深刻地理解思想政治教育的生态价值内涵,高度重视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和生态环境在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价值实现过程中的共同作用,不但可以更好地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价值,逐步缓解生态危机,还可以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和生态规律对于思想政治教育及其构成要素的重大作用,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性和时效性,最终实现思想政治教育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冷雪岭.关于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价值的思考[J].环境教育,2004(1):26-27.
[2]汪倩倩.浅论思想政治教育的生态价值[J].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2):89-91.
[3]张花花.论思想政治教育的生态价值及对策[J].理论观察,2009(5):21-23.
[4]王墨菊.浅谈思想政治教育的生态价值[J].黑龙江史志,2009(6):136-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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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杜文玲.论思想政治教育的生态价值[J].经济研究导刊,2009(35):249-250.
[7]杨亚萍.论思想政治教育的生态价值[J].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0(2):78-79.
【关键词】生活教育 基础教育 课程改革 课程资源
【中图分类号】G6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2)08-0038-02
实施教育课程改革,观念是先导,关键是教师。在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到来的今天,借鉴陶行知思想,融入新课程改革,我们既倍感亲切,又更觉珍贵。
1.“生活教育”思想中的新课改理念
1.1 “生活教育”思想对课程的诠释
纵观陶行知先生的思想,结合当前中学教育的现实,对目前的中学教学课程有必要进行改革,教育与生活必须相联系这便是其一。陶行知先生倡导的“生活教育”理论,大力主张学校教育应该紧密联系学生生活、学生实际。“我们的实际生活,就是我们的全部课程;我们的课程,就是我们的实际生活。”这是陶行知先生在长期教育实践中,对于课程资源的全新思考。陶先生以生活为源头活水的课程资源观是其生活教育理论在课程领域里的灵活运用,生活教育理论是其课程资源观的理论基石。什么是生活教育?陶先生对它的定义是:“生活教育是给生活以教育,用生活来教育,为生活向前向上的需要而教育”。这三句话不仅明白无疑地阐述了生活与教育的关系,揭示了生活教育的本质特征,同样,也说明了课程源于生活、从属生活和服务生活的道理。
1.2 “生活教育”理论对新课改的启示
课程回归生活,生活回归课程,是此次课改的一个重要理念,也是世界各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走向。这一重要理念借鉴了陶行知的生活教育观,从他生活教育的思想宝库中汲取了非常丰富的营养。
用生活来教育。陶行知深信生活是教育的指南针,是教育的中心。这就是说,生活与知识、生活与教育,生活是第一性的,生活是教育的主语,“教育要通过生活才能发出力量,而成为真正的教育”。用生活来教育,其一,生活是教育的大课堂。课程改革就是要引领学生走进大自然和火热的社会,在实践中学习。其二,生活提供了丰富的教育资源。以往我们把课程、教材当作世界,现在要把世界当作课程、教材。其三,生活中的人们应该是我们的老师,向生活学习,包含着向生活中的人们学习。
为生活向前向上的需要而教育。这是说教育的目的。教育是为了生活,为了改善生活,提高生活质量。正如陶行知所说:“生活教育是运用生活的力量来改造生活,它要运用有目的有计划地生活来改造无目的无计划地生活。”课程改革除了在“事实”层面上走进生活外,更要在“意义”层面上联系生活。为了改造生活,必须有工具。陶行知说:“空谈生活教育是没有用的。”应怎么办?要发现、制造和运用生活工具。
与生活相联系,是为了摆脱书本的束缚。陶行知认为,“实际生活向我们供给无穷的问题,要求不断解决。”“‘生活即教育’,是叫教育从书本的到人生的,从狭隘的到广阔的,从字面的到手脑相长的,从耳目的到身心全顾的。”课改实践已充分证明,只要走进生活,教育就将变枯竭为鲜活,变苍白为丰富,变无力为充满活力和魅力。
2.“教学做合一”的思想中的新课改理念
2.1 “教学做合一”的思想对课程的诠释
教学做是陶行知教育的核心理念,这一核心理念贯穿课程、教材、教法改革的始终,尤其体现在教学上。“教学做合一”理论是青年陶行知回国看到国内学校里先生只管教,学生只管受教,学校置国家危亡于度外,只顾读死书的落后状况而提出来的。他说“日本人打进来了,我们只会喊口号。可是我们干了几十年,到现在所用的电灯,所坐的汽车,都是外国人做的。我们自己不会造出来,这是什么缘故?这因为书呆子不去干科学事业,因为不用手去试验,不用手去创造。”陶先生反对“教而不做,学而不做”,指出:“不做无学,不做无教;不能引导人做之教育,是假教育;不能引导人做之学校,是假学校;不能引导人做之书本,是假书本。”由于社会制度的局限和社会经济条件的制约,陶行知先生所提倡的这一教学观点在当时并没有系统化、课程化。但这一教学思想对于今天的素质教育的教学方式以及学生的学习方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2.2 “教学做合一”思想对新课改的启示
从教授法到“教学做合一”是理念的转变,是方法的飞跃,它对课程实施提出了新的挑战。对此,学校教师要从三个方面积极应对。
一要养成终身学习习惯。尤其要学习和掌握现代教育手段和现代教育技术。同志在北师大百年庆典上说:教师是知识的重要传播者和创造者,连接着文明进步的历史、现在和未来,更应与时俱进,不断以新的知识充实自己,成为热爱学习、学会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楷模。
二要锤炼高超的教育艺术。“教师生活是艺术生活,其职务也是一种工艺,应当手到心到躬亲实行者。彼惟高谈阔论,不屑与三百六十行为伍者,岂能当二十世纪教师之名?”陶先生倡导师生共学、共事、共修养,新课程倡导师生互动、教学相长,共同发展,倘若教师没有动手动脑“做中教”的本领,是不可能指导学生“做中学”的。要让学生动口说一说,动脑想一想,动手做一做,教师就先要动口说一说,动脑想一想,动手做一做。要教学生向前进、向上进,非自己向前进、向上进不可。
三要有独出心裁的创新精神。陶先生认为:“倘使不照书本上所说而能独出心裁地指导小朋友在做上追求真知,那就格外的好了。”陶先生企盼老师们成为创造的教育家、开辟的教育家,创造真善美的活人,创造教育辉煌灿烂的明天。
3.“创造教育”思想中的新课改理念
3.1 “创造教育”思想对课程的诠释
陶行知先生是我国最早提出“创造教育”理论的人,他超前并非常有效地解决了“研究性”学习所面临的核心课题。陶行知先生认为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就是把行与知、手与脑统一起来,培养学生“独出心裁”的能力。新课程改革注重学生的学习过程和方法,通过学习过程培养学生勤于思考,善于动脑,掌握搜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素质教育的精髓是培养创造性人才,课堂教学是培养创造性人才的摇篮。每个学生都有创新的欲望和创新的火花,只是关键在于它们能否被点燃起来。教师教学的作用就是开发学生的创新欲望,点燃学生头脑里的创新火花,开辟施展和显示的领域,让那些创造潜能得以释放。
3.2 “创造教育”思想对新课改的启示
陶行知的教育创新体现在诸多方面,如:教育理论的创新、教育目标的创新、办学形式的创新、教学方法的创新等。
实施创新教育势在必行。创新教育的提出,是在对中国近代以来的教育历史进行横向比较和对中外教育进行纵向比较后得出的结论,是对目前教育活动中存在的弊端的深刻反思后做出的正确选择。我们的学生可以在各学科的国际竞赛中屡屡夺冠,但在走向社会后,不仅没有人拿到诺贝尔奖,而且缺乏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这种现象,不能不说是教育的悲哀。中国高速发展的社会呼唤着教育的改革,呼唤着创新人才的大量涌现。创新教育是国家发展民族昌盛的千年大计!陶行知倡导的是创新精神和动手能力的培养。
教师是创新教育的关键。陶行知在《第一流的教育家》中指出:今日之教育家,必须“敢探未发明的新理”,“敢入未开化的边疆”。教师还必须精通把自己的创新精神和能力化为学生的创新精神和能力的强烈动机和科学方法,才能真正肩负起教育改革的重任。新教材的实施对教师来说是一种挑战,它要求我们教师不仅要吃透新课标、新教材;还要了解学生的知识组成,随时注意学生经常接触的媒体报道。对学生来说,既能学到新知识,又能享受学习的乐趣,充分体现学生在学习中的主动性。这也正合乎了陶行知教育理论思想。
发端于20世纪90年代末的我国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非常敏感地考察、梳理了西方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理念、框架、对策及走向,从中吸纳了一些有益的东西,这是我们的一大进步。但与此同时,我们决不能忽视和丢弃我国的优秀教育传统,不能忘掉陶行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中一些理念与陶行知的教育思想、教育理论(包括他的课程思想和课程理论)有某种相通之处。可以说,陶行知的教育思想和课程思想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重要启示,在课程改革中我们也发展着陶行知的教育思想。
参考文献:
[1]陶行知全集.第一卷[C].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5
[2]陶行知全集.第二卷[C].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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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杨启亮.课程改革中的教学问题思考.教育研究,2002(6)
[7]任长松.走向新课程.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2002
[8]徐继存.教学论导论.兰州:甘肃教育出版社,2001
[9]罗明.论陶行知师范教育思想.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1
[10]《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
作者简介:
关键词: 抽象函数 定义域 函数概念
函数概念是中学数学知识体系中的核心概念,它贯穿整个中学数学教学过程,高中的函数定义又是基于集合论知识的,由于其定义文字叙述方式的强逻辑性、概念的抽象性和形式化的符号表示,一直以来是数学教学的一个难点.
1.问题的产生
在一次练习中,学生碰到了如下问题:
已知函数f(x)的定义域为(-1,0),则函数f(2x-1)的定义域为?摇?摇 ?摇?摇.
这是一道典型的复合函数定义域的求解问题,也是学生最头疼,理解上最易混淆的题型.常见的错误解法为:
f(x)的定义域为(-1,0),所以x∈(-1,0),于是2x-1∈(-3,-1),即f(2x-1)的定义域为(-3,-1).
经过老师的耐心讲解,学生认识到,函数f(2x-1)的定义域应该是求x的取值范围,而2x-1应该满足f(x)的定义域为(-1,0).所以正确的解法是2x-1∈(-1,0),解出x∈(0,■),即f(2x-1)的定义域为(0,■).
尽管学生听懂了老师的解法,但是似乎理解上依然存在困惑.随后,为了了解学生是否真正掌握了该类问题,笔者又给出了该题的变形:
已知函数f(2x-1)的定义域为(-1,0),则函数f(x)的定义域为?摇 ?摇?摇?摇.
两道类型相似的题放在一起,学生的思维一下子就混乱了,实在搞不清哪种解法对应哪种题.经过反复练习后,还是有很多学生会出错,停留在似懂非懂的阶段,而即便能给出正确解答的同学,也说不个所以然来,只是机械地记忆解题套路罢了.
通过对学生的调研,了解学生对该问题的思考发现,学生在以下方面不理解:
1.f(x)的定义域指的是的取值范围,f(2x-1)的定义域也是指x的取值范围,那这两个函数的定义域到底哪个是x的取值范围?
2.一会儿是x∈(-1,0),一会儿又是2x-1∈(-1,0),变形题中只是将f(x)换成了f(2x-1),条件的数值都没有变,怎么整个解答过程就不一样了?
3.在这类题中,函数没有具体的表达式,只是抽象的表示,这些抽象函数的实际意义到底是什么?
2.对问题的研究
学生的这些困惑中,我们不难发现一些问题,一是不少学生解题都是靠记忆解题方法而不是理解其实质,解题时重形式而忽略理解.二是不少学生不理解函数的定义域是什么,函数的定义域就是求x的取值范围这种观念根深蒂固.
因此,造成学生困惑的根本原因就是对函数概念本身的理解不到位,对函数片面不深入的理解导致了学生认识上的偏差,在解题时就只能凭借形式化的解题过程,对于其中出现的各种变量不能理解其意义.
学生在初中所学习的函数定义为:设在某变化过程中有两个变量x和y,如果对于x在某一范围内的每一个值,y都有唯一确定的值和它对应,那么,y叫x的函数,x叫自变量.
这一定义很直观,学生容易理解,因为它适合初中生的生理和心理特点,但是它对函数的本质――对应关系缺乏充分刻画,未能强调函数是x,y双方变化的总体,而把变量y定义为x的函数,以至形成一个学生中具有普遍性的错误,认为y就是函数.
高中函数定义是在集合概念基础上给出的,即当A、B为非空数集时,如果按照某种对应关系f,对于集合A中的任意一个数x,在集合B中都存在唯一确定的数y与之对应,那么就把对应关系f叫做定义在集合A上的函数.记作f:AB,或y=f(x),x∈A.在学习了映射后,函数概念可以叙述为:设A、B为非空数集,f是A到B的一个映射,那么映射f:AB叫做A到B的函数.这种定义强调了函数是A、B、f三者的整体,是一类特殊的映射.显然此定义接近以集合论为基础的现代函数定义.此定义与初中定义相比,舍去了“变化”这一非本质的特征,突出了“对应”的思想,这有助于学生对函数本质的理解,促使学生的思维方式由直观向抽象转变,对学生的思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这种定义方式采取由传统定义逐步过渡到现代定义的编排方式,符合人类认识由低级到高级的规律.然而学生并不能够很好地适应这样的定义方式,在理解上常常是片面的.比如,学生对函数的认识往往固化为f(x),先入为主地认为函数就应该是一个表达式,x代表定义域,f(x)代表值域.
因此我们不得不反思:学生在初中所学习的是片面的不完整的定义,在教学时教师应当如何设计教学才能让学生转变以往根深蒂固的对函数概念的认识,更接近其本质?
3.函数概念教学的反思
在数学历史上,函数概念的定义也是不断发展的,函数概念来源于实际,应用于实际,并在应用中不断发现自身的缺陷,使其进一步完善,从而促进了数学的发展,同时,数学的发展又为函数概念的形式化与严密化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将函数看成是一类映射,更接近函数的本质.
在函数的概念教学过程中,我们应当加强“映射”这一概念,让学生认识到函数不是一个或几个表达式,而是一种“映射”,是从一个数集到另一个数集的对应关系.在训练学生对函数的理解上时,不应该只有表达式,而是要强化学生对符号、图形的解读能力.
在函数的概念教学中,我们经常会借助下面的图形帮助学生理解函数概念:
这张图非常直观地表现了函数的形成过程,各个符号的意义:f是建立在两个集合之间的函数,集合A中的每个元素都在函数f(x)的定义域中.而对于f(x)这个函数符号,我们更应该把它理解为函数f作用在元素上x.在真正理解了这张图的基础上,我们可以进一步加深函数的概念:
对于这张图的解读,将检验学生对函数概念真正的理解程度,我们可以设置以下几个问题:
1.这里一共有几个函数?
2.每个函数所对应的定义域是哪个集合?
3.这几个集合中的元素是怎样形成的?
在这张图中,一共建立了从f:AB,g:BC,以及g。f:AC三个映射,所以一共可以看成有三个函数,而AC这个映射由两个映射f和g共同组成,这就是复合函数g[f(x)].而对于这三个映射,箭头“起始”集合便是所代表函数的定义域.
如果我们从映射的角度理解文章开头时提出的问题,或许更易于理解:
函数f(2x-1)应该看成两个函数的复合:g(x)=2x-1与f(x),在这里g(x)与f(x)仅仅是代表两个函数的符号,我们不能认为写成f(x)就意味着映射f是作用在x上的.在这整个的变化中,x先由映射g作用变成2x-1,然后2x-1再由f作用变成f(2x-1),函数f(2x-1)的定义域对应着集合A,而函数f(x)的定义域则对应着集合B,而集合B中的元素是集合A中的元素x先由映射g作用变成了2x-1.
通过这张图表,我们就可以理顺各个概念间的关系,在实际解题中可以帮助学生快速找到解决问题的方向.以文章开头的两道问题为例:
先画出整个问题中出现的对应关系图:
1.若已知条件是f(x)的定义域为(-1,0),则映射f的起始集合B为其定义域,所以B中的元素2x-1∈(-1,0),此时可以反解出集合A中的元素x的范围是(0,■),即为函数f(2x-1)的定义域.
2.若f(2x-1)的定义域为(-1,0),函数f(2x-1)的起始集合为A,所以A中的元素x∈(-1,0),此时可以解出集合B中的元素2x-1的范围是(-3,-1),即为函数f(x)的定义域.
4.对教学的启示
笔者采用改进后的讲解方法对该类问题向学生进行了解释,学生在函数概念的理解上有了明显的改进,对于该类抽象函数定义域的求解问题基本上能够从容应对了,该问题似乎暂告一段落,但是通过对这类问题的研究,对于教师教学应当有更多的启示:学生在接受新知识时,都要经历一个从陌生到熟悉的过程,由于接触时间的不足,并不能像老师那样做到融会贯通,理解一个新知识是需要花时间的,教师应当从学生思维的疑惑点出发,分析学生在理解上出现的障碍,有针对性地设计教学方法.学生在解题时,往往采用形式化的记忆,即只是单纯地记忆解题步骤,而对于其来龙去脉缺少理解,当题型出现变化时,解题就会出现混淆,对于抽象程度较高的知识点,教师可以设计一些有实际意义的图像帮助学生理解问题的本质.
参考文献:
[1]蒋美丽.初高中函数概念教学衔接浅谈[J].华夏教师,2010(03).
[2]张先叶.高中函数概念教学的困难成因现状分析[J].科技信息,2011(13).
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不是一个新问题,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有人论述过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1992年9月,由邹学荣主编,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思想政治教育学》专门设了一章,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的客体、主体及其交互作用的规律”。该书对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的内涵、各类教育主客体的特点和思想政治教育主体与客体交互作用的规律等问题,作了较为系统的论述。此后,不少学者继续探讨,使该理论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在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理论的发展过程中,对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的认识发生了争论。有的学者不赞同用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概念,其主要依据是:主客体是哲学的概念。哲学所指的主客体,主体是人,客体是人的活动所指向的物,即马克思所说的:“主体是人,客体是自然。”不赞同者就此提出:既然哲学及马克思本人讲的主体是人,客体是物,思想政治教育学使用客体这一概念,就会把教育对象当成被动的物,从而否定了教育对象的能动性及他与教育者的平等性。于是,一些文章和著作就认为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二者都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教育资料是他们共同的客体。一些书就只写思想政治教育主体,不写他的对应面——教育客体。归纳起来看争论的焦点是:能否使用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的概。
二、思想政治教育学主客体与哲学主客体概念的比较
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理论的争议主要来源于哲学的主客体理论,有必要将思想政治教育学主客体概念和哲学的主客体概念进行比较,从而科学地界定思想政治教育学主客体范畴的内涵。哲学上的主客体概念是和人类的实践活动相结合的。哲学认为:“在实践活动中,人是活动的主动者,是实践活动的主体。实践主体是实践活动中自主性和能动性的因素,担负着设定实践目的、操作实践中介、改造实践客体的任务。……在实践活动中,客体是指一切作为主体活动对象的事物。”因此,有学者认为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都是主体,而教育过程中的内容、方法、环境等是客体。如何看待这一观点?我们认为,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项提高人的思想素质、培养人才的实践活动。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的内涵与哲学主客体的内涵有联系,但更有区别。其区别为:第一,实践活动改造的对象不同。哲学讲的实践活动是人对自然的改造,这也是哲学对实践的基本立足点;思想政治教育作为意识形态领域的一种特殊的实践活动,其改造的对象是有思想、有行为能力的人。要特别说明的是,这里讲的“改造”,其含义是:“从根本上改变旧的、建立新的,使适应新的形势和需要。”即这里讲的改造不是指过去极“左”的政治运动中那种在极“左”思想指导下,用强制性甚至是粗暴的手段改造教育对象,而是指教育主体通过理论教育与组织社会实践活动,用引导、激励等方法改变教育客体的错误思想,提升其理论水平和思想素质,使他们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更好地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发挥自己的作用。思想政治教育与哲学的改造对象不同,实践活动中体现出来的对象性也就不同,所以,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不能直接照搬哲学主客体概念的含义。哲学主客体概念被引入思想政治教育学,就具有了该学科的特殊含义。思想政治教育客体与哲学客体的含义有重大区别:哲学讲的客体指的是主体改造的事物;思想政治教育客体则是指教育主体改造的对象,这个对象不是物,而是接受教育的人。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讲的受教育者、教育对象。思想政治教育客体、受教育者和教育对象这三个概念没有本质的区别,指的都是接受教育的人。只不过,思想政治教育客体是从哲学角度讲的,受教育者和教育对象是从教育学的角度讲的。三个概念完全可以同时使用。思想政治教育客体与哲学客体的区别,骆郁廷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1月出版的《思想政治教育原理与方法》一书讲得很准确:“哲学意义上的客体是从人和物的关系上划分的,是指人类活动的对象。即人是主体,自然是客体……思想政治教育的客体不是从人与物的关系上来划分的。而是从人与人的关系上来划分的。准确地说,是从人与人在思想政治教育中作用与被作用、教育与被教育。塑造与被塑造的相互关系上来划分的。”第二,不能将教育资料作为客体。这里的客体,应该是接受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教育对象,即教育客体。教育客体与哲学客体的不同点在于:哲学客体指的是事物,教育客体指的是作为教育主体作用对象的人。如果照搬哲学主客体的含义,将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的教育资料作为客体的话,那么,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改造的对象就是教育资料,而不是作为教育对象的人。这样,就发生了一个问题,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都是教育主体,那么,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就是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共同去改造教育资料。显然,这与事实不符,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目的是教育人、塑造人,为社会发展培养人才。第三,照搬哲学上主客体的概念,无法回答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问题。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就是思想政治教育以自己的属性和功能满足个人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效益关系。思想政治教育价值是在思想政治教育满足教育对象需要的实践活动过程中形成的。离开了教育对象的需要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功能,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就无从谈起。第四,只讲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是片面的。有的书只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主体,不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客体,这是片面的。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的存在是以对方的存在为条件的。有思想政治教育客体的存在,才有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存在。没有思想政治教育客体,何来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即没有教育对象,何来教育者。反之亦然。教育主客体相互依存,谁也离不开谁。离开了一方,另一方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综上所述,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和哲学主客体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项特殊的活动就在于它特殊的改造对象,特殊的方法、环境,特殊的价值追求等。当哲学的主客体概念被引入到思想政治教育学后,主客体就具有思想政治教育学所赋予的特殊含义,即教育的主客体都是人,其区别点在于: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是通过理论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等途径影响人,改变人的人。教育客体则是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被影响、被改变的人。因此,思想政治教育学主客体不能直接照搬哲学主客体概念的内涵。
三、对思想政治教育“双主体说”的思考
1.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双主体说”的积极意义
在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理论的发展过程中,有的学者提出了“双主体说”。如有的学者认为:“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都是主动行为者,都具有主动教育功能,因此都是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主体”。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应包括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因为他们都具有“主动教育功能”。“双主体”说对深入研究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理论具有积极意义。其意义在于:一是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都具有主观能动性。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作为人,不仅都具有主观能动性,他们二者还有参加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积极性。教育者希望参加思想政治教育,在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实现个人价值的同时,还能在教育过程中锻炼和提高自身素质。受教育者希望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学习科学理论,提升思想素质,把自己培养成为社会需要的人才。这样,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都有参与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积极性。二是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必须发挥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主观能动性。思想政治教育是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向互动的活动。只有双向互动,充分调动二者的主观能动性,才能产生良好的教育效果,缺少任何一方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和二者之间的互动,教育效果都会受影响。
2.如何评价“双主体说”
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地位和职责是不同的。教育者在教育活动中处于主导的地位,主导着教育活动的全过程,他的职责是指导受教育者转变旧思想,提高理论水平。受教育者在教育活动中处于被主导的地位,他的职责是在教育者的指导和帮助下,接受教育者传授的理论和自学理论,参加各种教育活动,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质。从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的地位和职责来看,前者自然是教育主体,后者是教育客体,如果看不到这一点,他们的地位和职责就会被颠倒和混乱,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就不能有序进行。从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地位和职责这个角度讲,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只有一个主体和客体,他们作为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一对矛盾而存在。如果不认可这一点,就无法回答这样的问题: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教育的主要对象是谁?是教育客体即受教育者,还是教育主体即教育者?我们认为:教育主客体尽管能够相互教育,也需要相互教育。另外,当教育主客体在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发生转化时,教育客体会转化为教育主体。但是,在一般情况和教育活动的绝大多数情况下,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对象只能是教育客体即受教育者,而不是教育主体。那么,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是否存在“双主体”?我们认为,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存在“双主体”,但这种存在是有条件的。第一,教育主客体的关系会相互转化。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是一对矛盾,教育主体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起主导作用。教育客体是矛盾的次要方面,是被主导的方面。在《矛盾论》中指出:“然而这种情形不是固定的,矛盾的主要和非主要的方面互相转化着,事物的性质也就随着起变化。在矛盾发展的一定过程或一定阶段上,主要方面属于甲方,非主要方面属于乙方;到了另一发展阶段或另一发展过程时,就互易其位置,这是依靠事物发展中矛盾双方斗争的力量的增减程度来决定的。”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这对矛盾,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进行过程中,矛盾的主要和非主要的方面也会互相转化。互相转化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素质高的教育客体指导教育主体。思想政治教育与文化教育有一个重要的区别:在文化教育活动中,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存在较大的知识落差,前者的知识水平一定高于后者,否则文化教育活动就无法进行。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情况就不一样了。在一般情况下,教育主体的理论水平高于教育客体。但在一些单位和部门,情况就不同了,有的教育客体的理论水平却高于教育主体。教育主体要开展好工作,就必须先向教育客体学习,在这种情况下,教育主体与教育客体就互易其位,向教育客体学习的教育主体就转化成了教育客体,而教育客体则成了教育主体。二是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一些教育主体不思进取,理论知识日益陈旧,思想观念不断僵化,他们的思想落后于时代的发展,而一些教育客体则勤奋学习,积极参与实践活动,他们的理论知识和思想观念都与时俱进。由于后者超越了前者,前者应该向后者学习,这时,教育主客体的位置就发生了转化。第二,教育主客体优势互补,长短相济。教育主客体之间,他们各有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也各有长处和短处。教育客体用自己的优势和长处去影响教育主体,也会使教育主客体的位置发生转化。“先生”向“学生”学习,“学生”教“先生”这种现象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是经常发生的。第三,教育客体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在教育活动中,教育客体主观能动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主动配合教育主体完成教育任务。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教育客体通过自己能动性的发挥,主动将自己掌握的先进理念,新的理论传递给教育主体,使其能够更好地完成教育任务。当教育主体接受教育客体传递的先进理念和新的理论时,他就转化为了向对方学习的教育客体。二是教育客体进行自我教育。教育客体为了更好地提高自己的理论和思想水平,自觉发挥主观能动性,进行自我学习、自我反省。这时,他既是教育主体,也是教育客体。自我教育,使他集教育主客体于一身。当上述情况出现时,就出现了两个主体。一个是工作岗位、承担教育职能的教育主体;一个是位置发生转化后的主体。作为工作岗位、承担教育职能的教育主体在向他人学习的过程中,尽管他转化成了教育客体,但他的工作岗位、承担的教育职能没有变,他还是教育活动的组织者、决策者和实施者。从这个意义上讲,他还是主体。所谓位置发生转化后的主体,是指他的原有身份是教育客体,当他去教育原有的教育主体时,他的位置就转化成了教育主体。综上所述,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双主体”是存在的,但其存在是有条件的。如果无条件地讲“双主体”,既会造成教育活动管理的无序,也会使教育主客体地位、职责不明确,最后直接影响教育效果。
四、对思想政治教育学主客体理论争论的评析
认为思想政治教育不应该使用主客体概念的人认为,使用了主客体概念会忽视了教育客体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使得教育主客体地位不平等,从而影响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
1.教育主客体概念的使用没有否定教育客体的主观能动性
教育客体的主观能动性能否发挥出来,不在于该用还是不该用教育客体概念,关键在于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教育客体对思想政治教育目标的认可。这是最根本的因素。教育客体在教育主体的引导下,认可了思想政治教育目标,他就会自觉主动地去追求它,实现它。因为教育目标包含着教育客体的利益和价值追求,关系到他的素质提高和发展前途。教育客体一旦认可思想政治教育目标,他参与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实现教育目标的精神动力就随之产生,其主观能动性自然会被调动起来。二是在教育主体的教育和帮助下树立了科学的价值观。教育客体要想在事业上有大的作为,就必须树立科学的价值观。有了科学价值观的指导,他会自觉学习科学理论,学习专业知识,培养专业能力,在业务活动中不断创造新的业绩。由于受环境和自身阅历等因素的限制,教育客体单靠个人的力量很难树立科学的价值观。这就需要教育主体对他进行价值观教育和发展方向的引导,帮助他在实践活动中确立自己科学的价值观。在思想政治教育目标和价值观的引导下,教育客体的主观能动性就能发挥出来。
2.教育主客体概念的使用没有否定教育主体与教育客体地位的平等性
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教育主客体的地位既是平等的,也是不平等的。
(1)教育主客体二者地位的平等性。
关于教育主客体二者地位的平等性可从法律角度和人格角度去分析。从法律角度讲,教育主客体都是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因此,教育主客体二者是平等的。他们的差异只是在教育活动中分工的不同。教育主体是教育活动的组织者、决策者和实施者;教育客体则是接受教育的对象。分工的不同,并不影响他们政治地位的平等性。从人格角度讲,二者是平等的。人格是法律赋予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或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教育主体和教育客体在人格上是平等的,他们都享有法律规定的人格权利和人格尊严。教育主体和教育客体之间都应该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和相互关怀。从实现社会目标的角度讲,教育主客体都是中国梦的追梦者和圆梦者。二者都承担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正因为教育主客体具有以上的平等性,才能充分地调动他们参与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积极性,保证教育目标的实现。
(2)教育主客体二者的不平等性。
从教育主体和教育客体的素质和承担任务的角度讲,二者又是不平等的。他们之间的不平等主要表现为:一是教育主客体在理论修养和思想素质方面存在差异。由于教育主体是经过组织按照严格的标准挑选出来并进行了专业培训,有的还获有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有的还出国留过学;有的经过长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锻炼,具有从事教育活动的丰富经验。一般来讲,教育主体的理论素养和思想素质高于教育客体。从素质差异的角度讲,二者是不平等的。二是教育主客体在教育活动中的任务不同。教育主体的任务是通过理论教育和实践锻炼,引导、激励教育客体掌握科学理论和提高思想素质。教育客体的任务则是在教育主体的指导下,学习理论,转变观念,成为社会发展所需要的人才。简单地讲,教育主体的任务是“教”,教育客体的任务是“学”。他们的素质、任务不同,决定了二者的不平等。三是教育主客体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起的作用不同,是主导和被主导的关系。教育主体和教育客体是一对矛盾。讲:“矛盾着的两方面中,必有一方面是主要的,他方面是次要的。其主要的方面,即所谓矛盾起主导作用的方面。”教育主体处于矛盾的主要方面,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起主导作用。教育客体是矛盾的次要方面,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处于被主导的地位,要受教育主体的约束。这里所讲的约束是指教育主体为了完成教育任务,要用教育目标和组织纪律去约束教育客体,而不是讲教育主体要约束教育客体的主观能动性,更不是限制教育客体的言论和行动的自由。
五、结语
论文关键词:自我概念;高校;辅导员;心理辅导能力
一、高校辅导员心理辅导能力培养的重要性
目前,我国高校基层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包括专职辅导员、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大学生导师和学生辅导员。大部分高校都有专职辅导员。有的高校,辅导员队伍主要是兼职辅导员,比如清华大学实行“双肩挑”的做法;有的高校实行大学生导师制,就是选拔优秀的、负责任的专业课教师指导学生;有的高校实行“政治导师制”;有的高校在学生中选拔优秀学生担任助理辅导员,比如山东理工大学。本文所指的辅导员,泛指高校基层思想政治工作者。
过去,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习惯于把大学生的思想问题和行为问题简单归咎于思想观念、道德情操的偏差,在工作方法上也过于简单,不能适应学生千差万别的个体需要。高校辅导员在做学生思想工作时,大多心有余而力不足。思想问题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专业知识不熟悉,措施不当或教师道德水准不高,往往无法达到帮助人的目的。因此,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必须重视大学生心理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在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引进心理科学,对大学生心理方面的问题在思想引导的同时,伴以一定的心理咨询与治疗。这不仅是现实情况的需要,对于实现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化也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思想政治教育如何与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拓展新领域,创造新办法,开辟新途径是值得我们关注和重视的课题。
心理健康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都属于育人的工作,两者存在内在的必然联系,但也存在着差异。心理健康教育侧重于增进个人的身心健康,而思想政治教育侧重于培养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把握各自的侧重点,将两者紧密地结合起来。鉴于此,辅导员在实际工作中,应培养心理辅导能力,遵循大学生思想认识发展的规律和心理健康发展的规律,对那些思想认识与心理问题交织在一起而产生的矛盾,从心理的角度入手,运用心理康复的手段消除学生的心理障碍。再加上思想引导,克服一些不健康的心理问题,把心理疏导和思想教育结合起来共同发挥作用,增强教育的有效性,提高学生心理健康的水平。
二、自我概念的提出和廓清
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这样一幅场景:从事德育工作的辅导员苦口婆心地讲,学生无精打采地听,教育效果不大理想。
为什么德育活动会出现这样的情景呢?从心理学的自我概念理论看,是因为学生的自我概念产生偏差,从而使得外部的行为没有指向或者专注于活动的学习内容。因此,本文从自我概念的有关理论出发,通过分析这些理论如何影响学习行为,来重点阐述如何帮助辅导员运用自我概念的理论原理提高心理辅导效果。
1.自我概念的界定
自我概念(Self-concept)一直是西方心理学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最早是由美国心理学家詹姆斯(W. James)于1890年提出的。关于自我概念的含义,心理学界见解不一,Shavelson等认为自我概念是个体对自我的知觉。Rosenberg认为,自我概念是个体对自我客体的思想和情感的总和,它包括个体对自己多方面的看法,这些方面包括生理和身体方面、社会结构、作为社会行动者的自我、能力与潜能、兴趣、作为个性品质的一些本质特征、内在思想、情感与态度等。Bengtson等认为自我概念是个人对自己的形象或意象、认知、情感、意志的总体看法。国内学者黄希庭对自我概念进行了整合和分析,他主张,所谓自我概念,就是个人对自己多方面知觉的总和,包括个人对自己性格、能力、意趣的了解,个人与他人和环境的关系,以及对个人现实生活的评价等。
2.自我概念的作用
人的很多行为是由个人想要学习的决策决定的,而决策是人对特定行为可能带来特定结果的一种反应。当认为特定行为能够带来自己预期的某种结果时,个体就实施该行为。影响决策的一个重要因素是个体从他人,尤其是重要的人那里得到的反馈,通过这种反馈,个体逐渐形成了对自己的特征和品质的全面认识,即形成了自我概念。布鲁科弗和埃里奇森认为,自我概念影响人的决策,进而会影响人的学习行为,如一个认为德育毫无价值的学生,根本不会努力去听课、去学习,对德育更是缺乏兴趣,那德育的效果在这个学生身上就会大打折扣。
自我概念的作用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
(1)自我角色要求。角色代表了他人对自己的期待。
(2)自我能力概念。个体对自己能否顺利完成某种学习的估计会影响学习行为,当认为自己能胜任时,个体就会采取完成任务的行为。
(3)自我工具性价值。指个体对完成特定学习任务后可能得到奖赏的认知。如果个体认为自己认真学习并不会带来什么好处,那个体肯定就不会投入学习。
(4)自我的内在价值。指个体从某种特定学习行为中,带来内心愉悦和满足的认知。如有的学生非常愿意学习某项内容,因为他从中获得了满足感,带来了积极愉快的内心体验。
三、自我概念在高校辅导员心理辅导能力培养中的应用策略
基于对自我概念及其作用的分析,我们可以从自我概念视阈出发,有针对性地提出培养高校辅导员心理辅导能力的几种策略。
1.鼓励和帮助学生提升自我效能感
自我能力概念是影响学习目标的重要因素,并直接影响学习行为。如何有效提升自我能力概念?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加以训练。
一是要让学生全面客观地认识自己。只有认清自己的需要、兴趣、价值观,明确自身的优势和不足,才能在更坚实的基础上把握自己,确立合适的道德目标,发挥优势,弥补不足,从适宜的选择和不断地成功经验积累中提高自我效能感,使学生对自己、对人格培养充满信心。
二是设置各种道德情景,给学生提供不同道德抉择的机会,让学生亲身体验道德抉择的心理历程和不同抉择带来的心理感受,让学生明白自己在面临道德选择时,是完全可以作出正确的决定的,增强学生的道德抉择能力。
三是从心底肯定学生的独特性,认可学生、接纳学生、欣赏学生,给予学生积极的期待。根据“罗森塔尔效应”,辅导员如果能够用期待的眼光看学生,认为所辅导的学生能够成为一位道德高尚、具有人格魅力的人,那么,学生的自我肯定程度会大大增强,其表现也将会朝着期待的方向转化,并最终产生令人感叹的良好教育效果和积极的示范作用。
2.运用强化理论,给予适当奖赏,不断增强学生自我工具性价值
“强化”是行为主义学习理论中的一个核心概念,是塑造学生行为的一种重要方法。教学中强化指教育者借助一定的强化物向学生传递对其特定行为的肯定或否定信息,以达到增强或减弱其行为发生概率的目的。怎样才能充分发挥强化在心理辅导过程中的作用,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呢?其中,关键的问题就是要把学生放到主体地位,充分调动他们参与强化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辅导员要发挥自身在强化中的主导作用,把学生的主体地位和教师的主导地位结合起来。另外,还要坚持多种强化结合使用,相互之间建立合理的平衡机制,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强化的作用,取得最理想的效果。
叶圣陶说:“真正的教育是自我教育。”教育者要致力于让学生独立行走,独立攀登。自我强化是自我教育的一部分,由于来自学生内部,影响更深入持久,而且与外部强化有密切的联系,因为它是以外部强化的标准为参照的。教师在对学生的行为进行强化时,也将该行为的评价标准传递给学生,学生逐渐掌握关于行为的评价体系,并内化形成自己的评价体系。这样,学生可以不断地自我肯定或否定、自我激励,从而形成真正的内部动力。
同时,鼓励学生自我正强化。自我正强化是以自我奖赏的方式激励或维持一个人作出某种选择,达到某一目标,目标的实现会提高自我效能感,从而实现目标行为的良性循环。个体对自己的某种行为作出评价,要么产生自我肯定、自我满足、自信自豪的体验,要么产生自我否定、自我批评、自怨自艾的体验。前一种属于正强化作用,将产生积极影响,而后一种属于负强化作用,将产生消极影响。例如,在道德实践过程中,要引导学生对自己的正向道德行为,从各种途径予以肯定强化,比如可以奖励自己一次休息、一顿美餐等等。这样就可以使这种道德行为不断内化,最终成为一种习惯性的意识和反应。
3.运用诱因理论,通过创设一定的德育环境和提供不同的刺激,激发学生的认知兴趣,实现其自我的内在价值
兴趣是个体力求认识某种事物或从事某项活动的心理倾向,表现为个体对某种事物或从事某种活动的选择性态度和积极的情绪反应。它可以推动个体寻求知识和从事活动。
一方面,根据认知失调理论,当学生经历认知上的冲突时,就可以预期学生将会不断学习、思考,采取行动消除这种冲突状态。因此,辅导员可以通过创设一定的德育两难问题情景,激发学生的认知冲突。让学生在此情境中展开讨论,有助于激发学生运用具体细节和例证来阐明自己的解释,从而引发学生不断探究的学习兴趣。
另一方面,辅导员可以利用板书、幻灯片、录像以及现场模拟实验等不同的形式灵活地呈现德育内容和情境,调动学生的感官充分参与到德育学习过程中;也可以通过阅读历史上道德楷模的故事或者请道德模范讲述亲身经历,让学生树立学习榜样;还可以带领学生参观著名大学的校园、革命纪念的圣地等,使他们感受大学里活跃和严谨的学术气氛,感受革命圣地的庄严和肃穆。通过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让学生亲身参与到德育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接受教育,洗涤心灵,健康成长。
四、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