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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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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的特点

城乡规划的特点范文第1篇

关键词:城乡规划 GIS 数据资源池 数据立方体模型

0 项目背景

为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江苏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推进美丽江苏建设,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美好城乡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建立城乡规划“一套图”制度,构建全省城乡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省级城乡规划管理信息平台,制定城乡规划成果数据标准,推动市、县(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实现省市规划信息系统的衔接融合。以次为契机,开展省级数字城乡规划管理基础支撑平台建设和应用研究,以省级系统为核心,建立省、市、县三级城乡规划共享协作机制,研究制定城乡规划信息化数据标准体系、整合城乡规划资源、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为省城乡规划的科学编制、协调实施、有序管治提供技术支撑,提高规划实施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1 框架设计

1.1 数据标准体系建设

建立面向全省统一的数字城乡规划数据标准体系(见图1) ,制定城乡规划管理全过程的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在充分利用国家、行业现有标准的基础上,编制了《江苏省城市总体规划成果数据标准》、《江苏省城市总体规划成果CAD制图规范》、《江苏省城乡规划编制成果要素编码与符号样式规范》、《江苏省城乡规划编制成果报备规范》、《江苏省区域规划成果数据标准》、《江苏省历史文化保护规划成果数据标准》、《江苏省历史文化遗存信息数据标准》、《江苏省风景名胜区规划成果数据标准》、《江苏省风景名胜区规划成果CAD制图规范》、《江苏省规划编制单位技术人员信息数据标准》等。

1.2 基础支撑平台设计

采用层次化的设计思想方法,在SOA框架支持下,搭建基于四层云框架的省级数字城乡规划管理基础支撑平台,实现不同层次间的松散耦合性,充分保障系统的高度稳定性、实用性和可扩展性(见图2)。其中: 云基础设施层(IAAS)满足省、市、县三级规划管理部门的数字城乡规划信息化管理应用基础设施需求,最终实现省市县三级联动;数据层(DAAS)围绕城乡规划管理(省、市、县)三级数据交换体系,构建综合数据汇聚互通的“数据中心”,为省级城乡规划应用提供海量的数据支撑,建立安全、便捷的数据访问机制;平台层(PAAS)建立支撑数字城乡规划信息系统开发的一体化集成环境;应用层(SAAS)建立面向具体业务的应用系统,实现各类用户的便捷应用;此外,通过门户(Portal)技术实现的统一信息门户,为不同用户提供“一站式”登录服务。

图2基础支撑平台总体架构

2 功能实现

2.1 城乡规划综合数据汇聚互通的多层级统一“数据中心”

省级城乡规划管理信息系统首先承担的是城乡规划综合信息的“数据中心”的角色。各地市规划主管部门、规划设计部门提交的各项编制成果数据,利用配套工具纳入平台进行集中存储管理;各地市上报的规划审批和规划实施管理的统计性数据、省级规划管理部门的重大项目选址数据、电子报建数据,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测绘部门提交的基础背景数据、国土、交通、统计、环保、旅游等部门“多规融合”的专业共享数据,均纳入到省城乡规划综合数据中心进行存储和管理。

2.2 多方共享、持续更新的城乡规划综合数据的“管理平台”

省级城乡规划管理基础支撑系统同时也是省、市、县三级规划综合数据的基础“管理平台”(见图3)。在实现基础地理数据、规划编制成果数据、规划实施管理数据、社会经济等各类数据的汇聚外,开发了质检入库、动态更新、查询浏览、运营维护和安全保障等功能,为相关数据的持续更新和共享利用提供运维支持,并支撑各种业务功能的便捷应用。

2.3 动态、权威的城乡规划信息“共享平台”

省级数字城乡规划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基础空间信息、各类城乡规划成果信息以及各地市、县交换的图形数据的浏览、查询和共享,帮助省、市、县各级规划主管部门以最直观、便捷的方式查询全省城乡规划数据和规划综合信息。

2.4 便捷管理、有效监管“应用支撑平台”

针对省级规划部门的业务需求,研发城乡规划管理与分析子系统、城乡规划编制支持子系统、重大项目选址支持子系统、城乡规划实施动态监测与分析子系统等,为相关各项规划政务管理等提供应用支撑。

2.5 稳定开放、灵活拓展的城乡规划业务“基础支撑平台”

采用SOA架构和“业务基础支撑平台”的思想,构建了省城乡规划信息化的框架平台,支持“数字规划”的多种规划应用拓展,支持基础地理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相关应用的扩展,为规划部门提供规划专业信息的综合服务。

2.6 信息透明、政民互动的城乡规划“公众服务平台”

城乡规划信息公众服务子系统,强调城乡规划的民主和公开,为建设单位及普通公众提供规划信息的服务,增强规划公示、公众参与的内容和功能,促使规划服务网站向功能化网站发展,提高规划公众信息的服务能力,提高公众参与和公众服务的力度。

3 关键技术分析

3.1 省级数字城乡规划数据标准及资源目录体系的创建

省级城乡规划管理以区域统筹,宏观指导为主,其内容体系庞大,标准化和系统化难度大,为此省级数字城乡规划数据资源目录分类的设置,首先要求大类能覆盖省级规划管理各业务领域及相关知识范畴,能正确反映类目间的概念逻辑关系和业务逻辑关系,并可保持相对稳定。其次,数据资源目录分类既要体现省级规划业务信息特点,又要考虑目录管理者和使用者的实际需求。在目录中,同等级别的目录和上下级目录均符合事物本身的逻辑序列,每一个类目在体系中的位置是唯一的,其上级类目也是唯一的,并且和同位类目所覆盖的范围是相互排斥的。此外,同级类目的设置,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保证在增减类目时,不破坏原来建立的分类,最终形成符合省级城乡规划管理应用需求的一套数据标准,并通过配套工具的可视化规则灵活配置,支持配套工具对数据标准变化的动态适应,保障标准的易于推行。

3.2 多层级空间数据同步和复制技术

省级数字城乡规划管理一张蓝图,数据交换涉及到省市县三个层面,存在数据结构不一致,数据分布存储、数据交换实时性要求高等空间特性,空间数据的实时同步技术难度大。

省级数字城乡规划基础支撑平台的空间数据同步和复制技术,在要素级别上捕获资源库空间图层的数据更新(包括新增、编辑、删除)记录,并对数据资源库中增量数据进行抽取,在秒级响应时间内同步至目标库。该技术最大特点一是可实现实时增量更新,能够实时捕获数据库的更新变化,并通过订阅/模型将变化的记录提供给订阅者,具有实时、高效的特点。另一特点则是支持批量稳定同步,实现对多源多种格式空间数据的同步过程,具有大批量、高效的数据抽取优势,实现对空间图层从源库到目标库的实时同步更新。(如图4)

3.3 省级城乡规划多维数据立方体模型的建立

省级城乡规划管理涉及的部门多、数据量大,数据来源多、数据格式不统一,要满足各类统计分析的多样性和便利性要求,保证数据的统一性和易读性,必须采用数据仓库技术,建立多角度,多层次,多指标的分析模型,实现业务应用与业务模型的剥离,让模型可变性更强。

省级城乡规划多维数据立方体(时间、空间、因子等)采用星型模式构建,通过梳理形成包含7大项、43子项近千个城乡规划指标,并分析相应指标和维度的基数,解析不明确的关系,最终定义模型的时间、空间、因子的多维度表达,形成了综合多角度,多层次,多指标分析的联机事务分析模型。它将从各类数据源(数据库、数据仓库、平面文件)中精心筛选出来的“黄金”数据创建成多维数据立方体。立方体是按省级城乡规划业务的多维因素分析模型的设计创建,通过对多维数据立方体的分析,用户可以辨明趋势、跟踪业务运作、创建高效的统计汇总报表。该模型全面支持各种联机事务分析,如上钻,下钻,切片,旋转,切块等。

3.4 省级城乡规划决策支持可视化动态建模技术

省级城乡规划管理面临城乡规划的统筹和指导需要复杂的数据分析和决策。在实际决策过程中,由于影响决策因子多,应用需求多变,而传统的建模技术耗时久,模型复用度差,因此需要建立动态模型管理技术,从而实现快速建模,满足应用对于模型的需求。动态建模技术需要把要解决的问题划分为一些简单的、基本的问题,这些问题一般都有常规的、较为标准的模型,利用己有的模型进行组合,来建立所求问题的模型,因而大大减少了建模的重复性工作,易于求解,也便于使用和修改。

动态模型管理技术按将模型标准化为指标、公式和参数,指标由公式加参数运算完成,标准化的模型结构采用数据库的组织形式进行存储,可以将不同类型的模型进行统一管理,并为模型的组合打下基础。同时,模型公式由于涉及到不同模型的核心算法,所以采用结构化加非结构化方式混合处理,模型公式的字典存储在标准化的模型中,模型公式本身采用文件系统存储(如图5)。

3.5 多级节点在线服务的数据池化技术

省级数字城乡规划管理支撑平台,网络复杂、节点众多、数据实时访问量大,因此需要采用多节点的数据池化技术来提升系统的响应性能,解决系统运行的效率问题,统一均衡、协调、共享和调度池中的资源,将常用的服务或事物操作的过程结果或最终结果存入缓存池中以备使用,以提高服务响应速度,提高事物操作的效率,减少用户等待响应的时间。

其基本原理为:当系统调用某服务进行分析时,如果该分析操作早已完成而结果也已存入内存,则该服务便可跨过分析操作而直接从内存中提取结果。服务控制器用来在一级服务池中寻找相关服务,然后对应一级服务池的服务资源平衡表来进行资源平衡,最后确定运行的相关服务。这样可以平衡服务资源的使用,以提高系统效率和降低响应时间(如图6)。

4 结语

省级数字城乡规划管理基础支撑平台建设和应用,研究并建立了一套省级城乡规划数据标准体系,编制了江苏省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等10个规划成果数据标准和规范,有效推进了江苏省城乡规划工作标准化和信息化,提高了全省城乡规划管理规范性;项目形成了涵盖基础数据、规划编制数据和规划管理数据的集“空间基础本底、省市县联动一体、多规融合”一体化的省级城乡规划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并据此形成省级城乡规划综合数据体系,完成了区域规划、区域专项规划、总体规划、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省市县规划管理实施等数据的入库,为全省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提供数据支撑。项目构建的基于云架构支撑应用平台,为全省城乡规划管理部门提供一套功能全面、便捷、适用,集成城乡规划编制、成果应用管理、信息共享等功能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为全省城乡规划编制、规划实施管理、规划监督提供技术支持;项目建立的省市县城乡规划信息联动管理的工作机制,推动了各市、县(市)建立健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工作,有效整合城乡规划信息资源,实现了城乡规划信息资源化,为全省城乡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监督检查提供了有力的数据和技术支持;在创建美丽江苏建设过程中,本系统是一项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参 考 文 献

[1] 陈述彭. 城市化与城市地理信息系统[M]. 北京: 科学出版社, 1999

[2] 刘若梅,蒋景瞳.地理信息的分类原则与方法研究――以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分类为例.测绘科学,2004年29卷

BI2期

[3] 阵军.GIS空闻数据模型的基本问题和学术前沿[J].地理学报 1995-50(增刊): 24-32.

[4] 李宗华,彭明军. 武汉地理信息空间共享服务平台的建设与应用 [J] . 测绘与地理空间信息 2009, 32 (3): 1-3

[5] 罗静, 党安荣, 毛其智. 基于S O A 的数字城市规

划集成平台框架研究[J].计算机工程与应用,

2008,44(23):8-11.

[6] 张志慧,池天河,彭玲等. GIS在天津市城乡规划管理中的应用 [J] 微计算机信息,2010,26(11-1)

[7] 李成名,刘晓丽,印洁等. 数字城市到智慧城市的思考与探索 [J] 测绘通报,2013(3)1-

[8 ] NARAYANAN S, MCILRA ITH S. Analysis and simulation of Web services [ J ]. Computer Networks, 2003, 42 (5) :675 - 693.

[9] Gore AI. The digital earth understands in the 21st century [J ] . The Australian Surveyor , 1998 ,43(2) :89 ―91.

作者简介:

1. 周生元(1963-),男,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GIS和城乡规划信息系统

城乡规划的特点范文第2篇

关键词:城乡规划;特色应用型人才;校企协同;培养路径

中图分类号:G642.0;TU9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2909(2017)03-0028-04

新型城镇化是新时期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核心策略。新型城镇化的关键内容是城乡统筹与一体化、产业升级与低碳转型、资源的节约与集约利用、土地的混合利用与紧凑开发等[1],因而要求城乡规划行业积极探索推行新型城镇化的新策略。作为为社会培养、输送城乡规划专业人才的高等学校,应积极进行城乡规划专业人才培养的改革与实践,使得毕业生具备前瞻预测、综合思考、专业分析、公正处理等方面的能力,能够科学应对新型城镇化过程中的规划设计与规划管理方面的难题和挑战。

2011年黑龙江省启动了特色应用型人才培养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作为特色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高校,黑龙江科技大学积极开展特色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探索与实践[2-3]。黑龙江科技大学城乡规划专业在试点改革过程中,以校企协同方式不断提高学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积极开展特色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理论研究与教学实践,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毕业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专业实践能力不断提高,得到了社会和行业的认可和好评。

一、城乡规划特色应用型人才概念模型

城乡规划特色应用型人才,是在一般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和专业自身的办学条件、办学背景以及所处的地域环境,综合地方和区域的城乡建设发展需求,进行人才培养定位,并集中学校优势教学资源,使城乡规划专业人才的知识结构和专业能力,在城乡规划编制、公共政策制定及建设实施管理等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比较突出,在省内外具有领先优势和影响力。城乡规划特色应用型人才的概念模型见图1。

二、校企协同的基本思想

城乡规划是以城乡建成环境为对象,以土地及空间利用为核心的公共政策[4]。城乡规划是政府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手段,要求规划师具备较高的职业能力。一方面要求规划师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及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善于应用专业理论分析解决实践中的复杂问题;另一方面,城乡规划又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是通过规划设计与规划管理,对城市发展资源进行空间配置,并使之付诸实施的过程[5],因而要求规划师应具备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校企协同是提高城乡规划特色应用型人才职业能力的有效策略。校企协同的基本思想是指在城乡规划特色应用型人才培养过程中,学生应具备的自然科学知识和社会科学知识、专业核心知识和专业相关知识、现状调研能力、规划设计能力、协同创新能力等主要由高等学校来培养,高等学校是人才培养的主体;同时可以将规划师请进高校进行讲座和实践指导。学生规划设计与规划管理等方面的业务实践,包括教师的挂职锻炼在设计院和规划局等企事业单位完成,企业为学生业务实践及教师挂职锻炼提供实践平台和业务指导。校企协同的基本思想框架见图2。

三、校企协同的城乡规划特色应用型人才培养路径

(一)加强“双师型”队伍建设,教师应“会讲能做”“亦师亦工”

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是人才培养的关键因素。城乡规划学科具有较强的实践性,要求高等学校的师资队伍除了具备深厚的理论知识和前瞻的国际视野外,还应具有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才能胜任传授理论知识、培养具有规划设计能力与创新能力人才的教学任务,因而“双师型”队伍建设是提高特色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多年来,黑龙江科技大学城乡规划专业先后安排教师深入哈尔滨工业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中建设计集团黑龙江省分公司、哈尔滨市方舟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等单位进行挂职锻炼。通过挂职锻炼,教师“会讲能做”“亦师亦工”,教师的实践能力及社会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并且还能够将科技服务成果引入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二)以“导引课、核心课、相关课、技术课”为主线,优化专业课程体系

现代城乡规划的复杂性、综合性及专业性要求毕业生具备前瞻的预测与分析能力、综合的思考与表达能力。因而高等学校的专业课程体系是至关重要的,不仅影响毕业生的知识结构,同时也影响其能力结构。黑龙江科技大学结合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进一步优化了专业课程体系,形成了“导引课、核心课、相关课、技术课”的特色专业主线。主要包括:以教师系列报告形式,开设了城乡规划导引课程,及早让学生了解专业特点和职业特点,培养学生专业兴趣,引导学生有目的进行学习;开设了城乡规划原理、城乡生态与环境规划、中外城市发展与规划史、城乡基础设施规划、城乡道路与交通、城市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城市设计、详细规划、社会综合调查研究、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等核心课程,有效保证了专业教育与职业实践的衔接;重视城市经济学、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概论、城市公共政策、城市社会学、城市地理学等相关课程的开设,强化了学科构成的多元化,拓宽了学生的知识面;开设了计算机辅助设计(CAD)、城市地理信息系统(GIS)、城市b感(RS)、大学语文与写作等课程,强化了规划技术类课程在城市规划中的应用,有效培养了学生的计算机信息自动化处理能力与公文写作能力。

(三)专业实践与专业竞赛相结合,提高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与协同创新能力

城乡规划专业实践一般包括调研、规划设计与规划管理等方面。专业实践是培养学生现状调研与分析、设计方案的构思与深化、设计概念与思想的表达及规划管理实践与创新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也是培养学生专业技能的重要过程。黑龙江科技大学城乡规划专业重视特色应用型人才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的培养,并将专业实践与设计及调研竞赛相结合,每年均组织学生参加高等学校城乡规划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组织的规划设计和社会综合实践调研竞赛。通过参加规划设计竞赛,学生学会了以创新的视角解析设计主题的内涵,并以全面、系统的思考进行城市设计。通过参加社会综合实践调研,培养学生关注城市问题的职业素养,增强学生将专业知识与经济发展、新型城镇化、低碳城市、社会管理、公众参与等相结合的专业意识,强化学生学以致用的能力和创新解决城市问题的能力。以2014-2015年为例,黑龙江科技大学城乡规划专业24名学生,在高等学校城乡规划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组织的规划设计和社会综合实践调研竞赛中获国家级奖励,其中“小岛难载生命之重”和“足下生活圈”2份调研报告获得三等奖。

(四)采用双导师制,实现顶岗实习,提高学生工程实践能力

双导师制是指在学校教师的指导下选择合适的实习单位,在实习期间,由学校指导教师和设计院指导教师进行双重指导把关的实习方式。设计院实习是城乡规划专业学生进一步理解和掌握理论知识、提高专业实践能力的重要实践环节。由于设计院实习具有量大面广的特点,为了提高实习的质量,分散式顶岗实习是一种有效的实习方式。由学校与企业联合,建立以设计院为核心的实习实践基地。在大学第五学年,将学生组织到设计院进行为期半年的顶岗实习,学生的规划设计实习、毕业实习都在设计院完成。实习期间以项目为载体,学生通过参与设计项目,了解专业理论、专业规范和标准在实践中的应用,学会团队协作以及如何与人交流等技能。实践表明:顶岗实习,能够使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和职业需求,有效提高工程实践能力。

(五)毕业设计选题与设计院或教师科研项目相结合,提高毕业设计的实用价值与创新水平

设计院的实际项目及教师负责的科研项目,一般是目前需要解决的突出的城市问题,是新规划理念的具体应用,项目选题创新性强,有代表性。根据工作量的大小,组织学生单独或合作完成设计院的实际项目或教师负责的科研项目,有利于激发学生参与毕业设计的热情,有利于培养学生创造性地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黑龙江科技大学2015届城乡规划专业毕业设计为例,毕业设计选题涵盖了城镇总体规划、概念规划、城市设计、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村镇规划等方向(图3)。学生结合设计院实际工程项目和教师科研项目选择毕业设计题目,毕业设计真题率为100%,有10份毕业设计方案被设计院采纳,占32.3%。学生完成的村庄规划,强调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设计思想,突出规划的可操作性。采用村民调查问卷、村委会及村民访谈等多种方法相结合的形式,强调村民对规划的参与。毕业设计选题与设计院实际项目或教师科研项目相结合,不但拓宽了毕业设计选题范围,而且有效提高了毕业设计的实用价值和创新水平。城乡规划专业的毕业设计因实用价值与创新水平高,在黑龙江科技大学毕业设计专项评估中连续多年被评估为优秀。

四、结语

城乡规划是推进中国新型城镇化的依据和蓝图,城乡规划专业人才需要具备有效解决新型城镇化建设中更为复杂化、纵深化的城乡问题的能力。特色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是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亦是城乡规划专业人才职业发展的需要。因而培养能适应新常态下城乡发展的特色应用型人才,突出城乡资源配置、公共政策和公共服务,是高等学校城乡规划专业教育的重要任务之一。高等学校城乡规划专业应该不断加强与城乡规划企事业单位的合作,校企协同,探究有效的专业人才培养路径,提高城乡规划专业人才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工程实践能力,不断推进中国城镇化质量效益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单卓然, 黄亚平. “新型城镇化”概念内涵、目标内容、规划策略及认知误区解析[J]. 2013, 37(2): 16-22.

[2]张洪波,姜云,王宝君,等. 新时期城乡规划专业特色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途径[J].高等建筑教育,2016, 25(2): 25-27.

[3]姜云, 张洪波, 王宝君,等. 城乡规划特色应用型人才基本素养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 高等建筑教育,2016, 25(1): 32-35.

城乡规划的特点范文第3篇

关键词:城乡规划;问题;思考;决策;优化途径

中图分类号:TU98文献标识码: A

目前,对于城乡的建设发展的规划往往会受到资源的限制,因此没有良好的规划决策就会产生资源的浪费。如果在决策中没有利益相关方的积极参与,那么城乡规划就容易产生“负规划”。因此,城市规划应该突破某些精英规则,打破上层决策者决策的框架,尽可能让利益相关方来“把持”城乡的发展方向,做到城乡规划决策最优化的途径。

一、城乡规划的现状及问题

(一)城乡规划现状分析以及问题的思考

在城乡规划决策中,很多问题不可避免,比如市场的压力,任务量大,市场过度的竞争,设计周期的不确定性等;环境的压力,审批把关不按照法律法规,不够严格,“学阀”现象严重,盲目自大,搞“小圈子”固步自封等;权利的压力和汇报方案,建议方案都向权利靠拢,无法做到真正的公平公正。主要的原因就是规划决策中自身的原因,在城乡规划中,影响规划决策和设计质量最大的主决策研究体就是规划设计人员,设计单位。虽然客观的因素很多,设计人员自身的因素一定不能忽视,甚至是主要原因。主要体现在几点:

首先,为了追求经济效益,片面追求眼前利益,无视行政管理规划,职业道德观念薄弱,不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实施,抄袭严重,粗制滥造。其次,很多设计单位没有专业的质量管理,没有专门的制度(设计单位由于受市场化影响,质量管理不足,制度保障不健全),决策成果的审核程序不符合规划决策制度。

再次,职业道德的下滑,设计师是高尚的职业,为公共利益对整个城乡的形象负责,责任重大。学习的积累不够,规划决策,规划设计的过程需要灵感,需要创作激情,灵感来源于天赋和积累,能够反映出工作的水平。天赋是先天的,难得可贵,但是积累来源于后天的学习,更加重要,先天不足,后天补充。这些都不是与生俱来的,源于积累,在于借鉴学习。

最后,规划设计中缺乏高端人才,由于发展条件,经济环境的客观原因,规划决策和设计行业人才流失国外,特别是高端人才的流失,导致规划和设计中自我能力成长受到极大的影响,高薪外聘国外精英人员也往往起到挂名而已,起不到人才培养,经验知识传递的效果。

二、城乡规划决策所依据的原则

持续发展性。城乡的规划决策要有高度的可持续发展性,做到低碳、人文、生态、科技、有特色。

科学性。规划编制高水平、高标准、高起点,坚持穷建设、富规划,加大在规划中的投入。决策过程民主化、(阳光行政、依靠专家、依靠群众)、法制化(讲程序、依照法律法规行政),要经过充足的科学论证,保证规划决策的科学性。

严肃性。城乡规划是关乎民生的大事,所以必须要经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决策,一旦确定,不能随意修改。如果确实需要修改,必须严格按照规划法要求履行程序,制止因为领导,专家等越权行为的诞生,保持规划决定的高度严肃性。

创新性。可用适度的超前原则,能够把握住行业的发展趋势,加强学习,紧跟时代潮流,瞄准科技的前沿,不断提高创新能力,体现规划决策的创新性。

权威性。技术上,树立权威的规划,依靠权威的规划决策,强调规划的权威。水平低的规划成果是经不住时间检验的,所以会反复修改,影响民生,要增大技术含量,引用技术上的专业人才;行政上,严格按照规划的法律法规,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强烈打击滥建私建的行为,违规乱建的现象,加强规划执法监察力度。

三、实施策略

从根本上说,城乡的规划必须要本着实用性,可行性和科学性等原则,经过科学的论证,充分的听取民意。在这样的基础上,城乡的规划建设才会彰显出科学的完美设计,才能更好的体现以人为本。但是过去的一些城市,城乡的规划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度都十分低,公众往往在事后被告知已经设计好的城乡规划。在城乡的规划中几乎都是由少数专家说了算,但是因为专家的考虑不全面,甚至有些还是闭门造车,所以在一些公共设施――比如马路标识,公共厕所等关乎老百姓身边切身利益的小事上没有考虑市民的需求,而常常导致城市的规划缺少人性化的关怀。因此城乡规划需要有明确的行政决定,严厉禁止过大的自由裁量权利。

自由裁量权应该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遵守法定程序、城市规划、设计规范、严守“合理性”的原则,逐渐完善规划技术标准法制化。将城乡规划,技术标准和我国的城市规划法律法规相衔接,处罚违法行为。这样可以有效的阻止在决策审批过程中的随意性,制止不按科学的程序越权,进行决策审批的行为。

建立科学的合理的规划决策委员会,可以由专家、学者、居民、公务员以及非公务人员等组成城乡规划委员会成员,实现对城乡规划的科学管理。委员会意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解决在规划重大问题中,某些地方领导决策的随意性,规划管理部门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保证城乡规划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城乡的土地利用,都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统一的纳入城乡规划管理,强化城乡规划管理的综合职能,这样才能保证城乡协调的运转和合理的发展。充分运用好法律的管理手段,是切实做好城乡规划决策工作的有效保证。这就要求相关的城乡规划管理部门不断完善法制建设工作,完善城乡规划决策的法律法规,真正的能做到有据可查,有法可依、犯法必究、执法必严,有效的保证城乡规划决策的实施。

首先,充分了解城乡的居民需求,切实关照城乡人员实际需要,从城乡整体利益出发,有序,合理的进行城乡资源配置,提高运作效率,确保城乡发展的可持续性,建立完善的引导机构与控制规划,确保各项规划与城乡的发展目标一致。

其次,逐渐完善规划决策中的管理体制,在城乡规划决策中,要确立城乡规划管理应坚持政府组织,专业人才领衔,公众参与,部门配合,科学决策的城乡土地使用配置以及空间的组合设计。保障规划的管理机制,严格执行规划决策,综合调控资源配置。强化城乡规划实施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管理监督。严格实行问责制度,及时制止乱建设,乱占地、乱变更等违法现象。在规划的决策中要能够集思广益,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弥补政府在公共决策方面的局限性,提高城乡规划决策,项目决策等的科学性,让城乡规划决策更贴近公众,符合公众利益。

四、结语

城乡规划决策的好坏关系者城乡能否健康,持久的发展,对当代和几代人的生活质量都息息相关,事关重大,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虽然城乡规划决策只是行政决策的一部分,但是依然要不断的研究,积极实践,用于探索,找到最适合我国城乡实际情况,符合我国城乡规划工作特点的最佳决策途径。

参考文献:

[1]李华山. 低碳环保视角下对城乡规划的几点思考[J]. 现代经济信息.2010(23).

城乡规划的特点范文第4篇

关键词:城乡规划;法律实施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法》是建立在我国规划历史经验和国外规划经验上的,同之前的“一法一条例”相比,指导思想相当先进,内容比较完善。《城乡规划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进入城乡总体规划新时代。但是,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它是否能够有效的实施,能否不是一纸空文而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有力武器。《城乡规划法》出台后,其能否有效实施和发挥最大的功效必须是我们应该关注和研究的重点。结合我国城乡规划现状及特点,本文对我国《城乡规划法》的实施试图从3个方面提出思考和建议。

一、加强城乡规划法律细化工作,健全相关配套法律

立法是实施城乡规范法的前提和基础,法律的实施首先要制定法律,没有法律,无法可依。有了法律,如果比较粗放,也会有法难依,甚至钻法律漏洞。城乡规划法的法律细化工作是指制定出完备细致的法律制度,使城乡规划的各方面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因此,保证《城乡规划法》的有效实施首先要保证做好城乡规划法律本身的细化工作。国家立法机关要做到健全配套的城乡规划法律体系,通过一个逐步完善,逐步严密的过程健全城乡规划法律制度。为此,可以从以下方面考虑:

第一,构建完备、协调的城乡规划法规体系。城乡规划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绝不是一、两部规划法规所能涵盖的。因此,必须强化规划法规体系的建设。规划法规体系应包括垂直体系和平行体系。所谓垂直体系就是指建立以《城乡规划法》为主体的从国家到各地区、到各城市的层层相关的法规体系。这其中包括与各级规划法规相配套的解释性、实时性的细则。平行体系是指《城乡规划法》隶属于行政法律体系,要与其他行政法律、法规相协调并在实施细则中明确反映出相互之间的协调关系。

我国在城乡规划法系的平行体系方面,先后制定了多部国家级法律和各种技术规范和标准,法律构建已较为完善。目前,对于我国城乡规划法律的细化工作来讲,关键是城乡规划法系的垂直体系的构建,由于我国现行的城乡规划法律体系对空间规划(如省域、市域、县域规划)还缺乏必要的法律支撑。因此,各省、市、自治区要跳出部门利益的窠臼,以《城乡规划法》为依据,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各个地方具体情况,颁布与之相对应的城乡规划管理条例、技术标准和实施办法,逐步形成一个国家、省市自治区和城市的3级城市规划法系的垂直体系。

第二,法律细化要重视程序性法律规范。按照法学上的关于法的分类的一般原理,将法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是其中的主要分类方法之一。以“一法一条例”为代表的我国原城乡规范法律制度是不重视程序性法律规范的,原《城市规划法》共6章46条,但涉及程序性法律规范的仅有4条(第21条关于城市规划分级审批的规定,第31条关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规定,第32条关于建设工程规划分级审批的规定,第38条关于工程竣工资料的规定)。虽然,以《城乡规划法》为代表的我国现行规划法律制度逐步重视程序性法律规范起来。但是,鉴于我国长期以来“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在法律细化过程中尤其要强调程序性法律规范的制定。正如哈耶克所说:“正是对这些程序性保障措施的尊重,才使得英语世界能够将中世纪的法治观念维续下来。”如果缺乏程序性保障措施,法治就难以延续。强调程序法律规范的制定,要明确一些“刚性”指标非经法定次序,不得变更,这样可以对具体规划设计和建设项目进行有效规划控制。当然,必须同时在程序上保证这些实体内容的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以便保障规划意图得以贯彻。

二、真正使公众参与制度落到实处

《城乡规划法》规定了公众参与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以前公众参与缺乏法律的支持和制度上缺乏保证的漏洞,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体现。这些进步虽然是令人可喜的,但是这绝不说明我国的公众参与制度就一定能发挥实效和真正起到作用,由于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相关措施还不健全,公众参与从总体上看,仍有可能继续停留在形式化的表象运作阶段。这说明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众参与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具体来说,落实公众参与制度的对策有以下内容:

第一,培育城乡社会的自主性,建构合理的公众参与组织形式。公众在参与城乡规划的过程当中,因为个人所代表利益的片面性,参与力量的微弱性,实际所能发挥的参与作用有限。虽然有法律来保证公众参与权,即便是公众能够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思路和举措也很难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公众的参与过程很可能仅仅只是停留在形式和走走过场,这样的公众参与根本不可能发挥实质性作用。一方面,要由政府承担起培育市场自主意识的责任,通过家庭、学校和各种舆论工具等社会化途径,强化市民的世俗化倾向,从而使公众在自主意识增强的基础上,主动参与城乡规划。另一方面,要根据我国城市政治、文化传统的实际情况,在不改变我国现行行政体系及不增加机构的前提下,促进和培育各种社会组织的成长,构建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非政府组织,其中最重要的是健全居委会和村委会的功能,搞好社区和农村管理。

第二,要扩大公众对于规划的决策权和影响力,提升公众的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不能只是停留于规划的表层,例如周边楼层的高度、道路的走向、市政和共建配套的布置等,这种表层的参与是不可能深入到城乡的发展目标、规模和功能定位等深层的规划活动的。要改变参与的事情仅仅只是那些涉及自身直接利益的行为,要从全局的角度来把握利益,要能提高到公共利益的角度来参与规划,改变以前的那种“自家打扫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的行为,只有这样才有助于形成一个多数社会公众参与的局面。

第三,落实公众参与必须加强其他配套改革。公众参与归根到底就是一种参政议政的民利,公众如何参与规划又是一个如何行使公民权的问题。所以,公众参与是和我国的民主化进程紧密相关的。其中,政治民主化、政务公开化是公众有效参与的政治前提和基础。因此,政府管理部门需要以更加开放的心态和方法与社会公众合作,减少规划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和腐败现象,增强城乡规划透明度。

三、完善规划监督的刑事追究责任

从法理学的角度看,“权力(权利)-行为-责任”的框架,是法律对权力或权利的实施进行监督和控制的主要模式。这一模式要点包括:首先,设定合理、合法的权力或权利是法律监督的前提;其次,人的行为是法律监督控制的对象。对于超出合法权力或权利范围的行为和违反正当程序的行为,要予以处罚,即行为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尤其是刑事责任。

法律规定了义务性的内容之后,一般就应当有一套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如果法律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如责任惩处太轻、过于原则化,没有一个明确的责任落实制度,则在实践上就会使得制度上的追究很难被落实。而一旦违法行为人可以逃离法律的追究或者法律的追究不能够起到威慑的预防作用,那么这个法律也就形同一纸空文。新颁布的《城乡规划法》在第6章用了12个条文的内容专门针对近年来城乡规划建设中的违法行为所出现新特点,规定和完善了相关法律责任。这种新变化相对于以前无疑对《城乡规划法》的实施起到了一定的保障作用,但是,现在的责任追究内容仍然不够有力和具有威慑性,正如加尔文所说:“倘若一个公共秩序(国家)为骚乱所扰乱,由这种扰乱所产生的邪恶就必须以法案来纠正之。若不以胜于通常的惩罚,使人生畏惧之心,则一切人道必将崩溃。”所以,要完善规划监督的刑事追究责任。

具体来说,分析《城乡规划法》之后不难看出,现在的责任追究的方式主要表现为:通报批评、行政处分、吊销资质证书、承担赔偿责任等等,即便是新颁布的《城乡规划法》在刑事责任立法方面的内容也是有缺失的,全法只在第69条笼统的规定了“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规划法缺乏对关于严重违法者如何进行处理的刑事责任条款,并且在刑法中也没有设定相应的罪名,那些因违法建设给国家带来巨大损失的责任人便不能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这不能不说是我国《城乡规划法》的一个缺陷。完善规划监督的刑事追究责任可以首先从以下方面操作:

第一,从刑事责任的立法方面来看,首先,可以将违反城乡规划的犯罪行为分为两类:明知故犯的犯罪行为和知错不改的犯罪行为。前者针对在实施违反行为之前已经知道行为的违法性,并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主体,后者针对事前虽不知道行为的违法性,但在规划管理部门指出后仍拒不停止违法、改正过失并导致严重后果的犯罪主体。但是,无论那种行为,最终都属于知法犯法、后果严重的犯罪行为,都应受到刑罚的惩处。其次,立法工作者的工作任务必须跳离只是停留在对规划立法缺乏刑事责任制度的危害性和建立该制度的意义上进行讨论的现状,不能仅仅只是把工作停留在呼吁和宣传的阶段,必须在理论上对刑事责任方面的立法进行分析和论证,更重要的是要拿出具体的立法技术和定罪量刑的措施。

第二,对违反规划法行为的刑事责任的追究需要一个由轻到重的顺序。首先,可以将规划部门责令停止建设的时间看作一个分界,在此之前的行为只视作违法,此后的建设行为,就构成犯罪;其次从违法建设的规模和造成的危害来看,可以规定一个量化的界线,界内视作违法,而界外就构成犯罪,量化了标准,法律就有更好的操作性。

综上所述,现行《城乡规划法》是一部起点高,内容科学完善的法律。所以,利用以前我国城乡规划的经验,以现行《城乡规划法》为依托,只要能使现行《城乡规划法》得以很好地实施,我国就能开创城乡规划的新纪元。

参考文献:

1、沈宗灵.法理学研究[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

2、周旺生.立法学[M].法律出版社,1999.

3、蒋勇.关于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的几点思考[J].城市规划,2008(1).

4、(英)哈耶克著;邓正来译.自由秩序原理[M].三联书店,1997.

5、吴茜,韩忠勇.国外城市规划管理中公众参与的经验与启示[J].江西行政学院学报,2001(1).

6、周旺生.立法学[M].法律出版社,1999.

城乡规划的特点范文第5篇

关键词:城乡规划;规划管理;策略

前言

城乡规划管理作为一项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城乡管理的一种类型,具体而言,是指对一个城乡的规划编制、规划许可、以及建设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许可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的行政管理工作,城乡规划管理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城乡规划能否顺利实施。

1.城乡规划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城乡规划结构不合理、用地效率低,大多数城乡更注重经济的增长、而忽视城乡环境质量的提高,从而导致表现在工业用地比例偏高,公共绿地及公共配套设施用地比例偏低;过分追求超大马路、大广场,在城乡路网结构中,主次干道的比例偏高,支路严重不足,路网结构不合理,造成城乡交通拥堵。同时,由于城乡体制的制约使城乡和镇村各自为政,土地利用呈现散乱、无序的状态,土地开发处于粗放式经营状态,土地利用率低,土地资源的浪费现象较为严重。

1.2规划编制主体多,规划区区域重叠,从总体规划到控制性详细。原则上,上级规划划定的规划区包括下级规划时,下级规划不再重新划定。但由于现行规划管理的体制尚不统一,市、区、镇各级均可设规划管理部门,出现各自为政的现象很难避免。城乡和建制镇需要编制城乡规划,集镇和村庄需要编制村镇规划,所以市、镇、集镇和村庄均在不同的侧重点编制不同的规划,再加上各类园区和历史遗留问题,产生了各个层次规划之间的矛盾。

目前在我国城乡规划管理过程之中还存在着较多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革新。

2.城乡规划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分析

2.1完善规划法规及配套的法律体系。

建立健全规划法规体系以及配套的相关的法律体系,运用法律手段,保证科学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进一步强化城乡规划管理的综合协调职能,城乡的土地利用各项活动都纳入统一的城乡规划管理,实施统一管理,相关部门配合协调,这样才能够保证城乡合理发展和协调运转。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效保证城乡规划的实施,从而使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

2.2设计合理的规划许可审批程序和管理体制。

要使城乡规划管理遵循城乡发展客观规律,就必须按遵循科学的审批管理程序。也就是必须依照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必要的环节来进行。这样就有效地防止审批工作随意性,制止各种行为发生。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严格的审批程序是城乡规划管理水平提升的重要条件,对于城乡规划区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活动也要以有关的城乡规划管理法规为依据,对违背城乡规划管理法规的行为要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另外一个就是改革管理体制,有效发挥城乡规划管理的重要作用。要改革规划行政管理体制,就要建立健全城乡规划行政许可和审批制度,,健全城乡规划管理决策机制,城乡规划管理的重点由开发转向开发与保护并重。

2.3加强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建立规划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城乡规划部门要把规划实施的监督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做好土地使用建设活动审批后的各项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城乡规划违法活动,及时发现纠正,督促提高城乡规划行政管理的质量水平。建立规划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将规划管理的行政责任具体分解落实,使城乡规划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都有明确具体的责任主体,对于由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中的各种违法行为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的确立,其目的在于保护行政管理的法律秩序,保障国家和人民的权益。

3.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的对策

城乡规划管理正因为具有动态性、复杂性、群体性的基本特点,所以必须从宏观的角度来分析,高起点地提出解决城乡管理反复性大、涉及面广的有效措施。

3.1树立以人为本的意识,提高城乡管理水平

城乡规划管理的本质就是要在城乡范围内处理好人、自然、社会的关系。因此,从哲学的高度对这一本质进行认识是非常必要的,城乡,人的城乡,人为的城乡,为人的城乡。城乡因人而建,有了人才有了建设城乡的必要,有了人建设城乡才有意义,人创造了城乡,也创造了城乡社会,人成为城乡的主体。城乡是一个特殊的自然,由人创造而且有很强的人为性,但是人不能违背自然的规律和属性,而只有在自然的基础上创造城乡环境,这个人为的环境必须遵循自然的法则。

3.2坚定不移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

持续一词来自拉丁语,意思是“维持下去”或“保持继续提高”,针对资源与环境,则应该理解为保持与延长资源的生产使用性与资源基础和资源的完整性,意味着使自然资源能够永远为人类所利用,不至于因其耗竭影响后代人的生产与生活。可持续发展主要包括社会可持续发展,生态可持续发展,经济可持续发展,城乡规划管理中应注意,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与自然和谐为主线,以经济发展为核心,以科技体制创新为突破口,全面推进经济社会与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协调,不断提升我国的综合国力和竞争力。

3.3 坚持依法行政,强化城乡管理,走法制化的道路

依法行政,就是追求城乡规划管理的法治化,是城乡规划管理的方向,它要求规划管理主体依照法律管理城乡的各项公共事务,同时也包括对管理主体的法制约束。只有走法制化的道路,城乡规划管理才能跟上城乡快速发展的步伐。依法行政,强化城乡管理,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目前,城乡管理的法规、规章还是比较系统的,可以满足城乡管理的基本需求。但从城乡规划管理的法治化,仍要在严格执法和依法行政下功夫。一方面执法不严,管理力度不够,出现一些管理不规范的法外施恩行为,甚至人治高于法治,使法规显得苍白无力,干扰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序进行,给城乡环境、城乡生活、生产带来诸多的问题;另一方面,执法主体和执法者的素质不高,影响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3.4理顺体制,完善机制,实施有效的城乡规划管理。充分认识搞好城乡建设管理对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保证社会稳定,改善投资环境,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作用,发挥城乡政府管理职能,把城乡规划管理摆上重要位置,集中精力把城乡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3 .结语

城乡发展在寻求新的结构形态,而且要体现到城乡规划中去,是摆在城乡领导者和规划工作者面前的重要课题。主张城乡化道路以大、中城乡的发展,强调城乡的规模效应,是城乡规划管理的重点之一。城乡规划管理注重提升产业结构的引导,生态环境的保护,把“可持续发展战略”作为走向末来的导向纲领。

参考文献:

[1]浅谈我国城乡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杨光伟[J]姜峰 《黑龙江科技信息》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