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组织人事工作要点

组织人事工作要点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组织人事工作要点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组织人事工作要点

组织人事工作要点范文第1篇

一、部门绩效“4+1”考核范式的基本内涵

所谓部门绩效“4+1”考核,就是指学院考核办按照季度与年度的时间节点依据不同考核要点对学院二级部门的工作实效所进行的一种考核范式。这其中的“4”,是指4次“季度考核”;“1”是指1次绩效目标“年终考核”。两者在部门绩效考核综合成绩中所占比例为4:6。而“4+1”的考核内容与着重点又有所差异,具体体现在:

㈠“季度考核”:即根据部门岗位工作职责及其性质的差异性,将校属部门分为职能部门与教学院部,据此将考核内容分共性部分和个性部分,其所占比例为6:4,其中“共性部分”,着重考核各部门季度工作目标及任务完成情况(包括主要目标完成、经费使用、工作计划执行等内容)与部门管理及队伍建设情况(包括部门成员遵纪守法、工作作风、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内部管理等内容),各占考核分值的50%;而“个性部分”中,职能部门主要为师生员工公认测评情况,即测评各职能部门的服务态度以及师生员工对其的满意度;教学院部主要考核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督查与监控、学生管理三部分内容。

㈡“绩效目标年终考核”:则是学院考核办对各部门年初“三性定审”(完整性、目标性、创新性)所确定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所进行的量化指标考核。

二、部门绩效“4+1”考核范式的具体实施

2013年4月,我院制定出台了《部门绩效考核暂行办法(试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注重实绩与结果;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季度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开始创新探索部门绩效“4+1”考核范式的实践历程。其具体实施为:

㈠成立机构,考核专职化。部门绩效“4+1”考核工作牵涉面广,考核点与环节诸多,考核时间节点紧凑,是一项过程监管、任务督促、信息跟踪、协调反馈的全年性工作。这没有一个专门性的综合领导组织机构是难以完成这一考核范式所赋予的任务目标与要求。有鉴于此,我们成立了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人事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领导学院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考核办),设在组织人事处,由党政、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教务、督导、学生、团委、总务、保卫等部门相关人员构成,并由组织人事部门指派专人负责部门考核的具体性事务工作。

㈡顶层设计,考核指标化。部门绩效考核机制是高职院校内部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要素之一,其对部门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所激发的程度与深度,是衡量其执行力状况的重要标尺,直接关乎到学院的办事效率与办学效益。因此,从学院大局与整体利益出发,科学合理地设计部门考核点与指标体系,是我们组织实施部门绩效“4+1”考核工作的基础性环节。由是,我院采取“设计构建――专题研讨――群众讨论――修改完善” 路径方式,相继制定出台了《部门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职能部门服务对象评议指标体系》、《教学院部绩效测评表》及各部门某年工作绩效考核点等考核指标体系,确保了考核工作的有的放矢。

㈢季度考核,分工合作化。在部门绩效“4+1”考核范式中,“季度考核”涵盖了各部门的“共性考核”与“个性考核”,交叉复杂。为确保在有限时间内如期如质完成考核任务,我们采取统筹协调、分工合作的运作方式:①由学院考核办确定每一季度的考核重点,季度考核通知;②学院考核办根据每个季度的考核侧重点,分别委派给党政、组织人事、教务、学生、团委、总务、保卫等考核部门,由他们根据所被委派的考核任务而制定的考核指标对各部门工作分线分块进行量化考核;③由组织人事、教务两个考核部门分别对机关职能部门与教学院部进行相应的“服务对象测评”与“教学管理测评”的“个性”考核;④学院考核办综合整理、统计汇总各线各块的考核成绩,报送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及时全院。

㈣三性定审,考核精细化。“绩效目标年终考核”是部门绩效“4+1”考核范式的关键一环,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为了确保其实效性与体现部门工作个性化要求,我们按照“部门自拟、学院审定”的原则实施:①每年初,各部门需基于《学院党政工作要点》,制定出符合本部门岗位工作职责与年度工作任务目标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指标;②学院考核办按照“完整性、目标性、创新性”原则对各部门制定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进行会审诊断;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年度教职工大会上就经“三性定审”通过后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与院党委、行政签订《承诺书》;④年终,各部门依据年初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指标”逐项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装订成册报送学院考核办,由其组织相关人员,采取“个人审阅、集体评议”的方式,对各部门绩效目标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评审,量化赋值。

三、部门绩效“4+1”考核范式的实践效果

我院推行部门绩效“4+1”考核范式,不仅仅是创新了高职院校部门绩效考核的工作理念与运行机制,更重要的是,从实践效果来看,这种考核范式确实对我院部门工作起到了震动效应。

㈠从思想观念上看,这极大地激发了部门领导“想事、谋事、干事”的使命感与责任感。因为在部门绩效“4+1”考核范式中,部门考核成绩直接与本部门中层干部、坐班人员的坐班津贴与评优评先相挂钩:即在本年度全院部门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倒数后5个部门的中层干部不得评优;以及这每一部门所属坐班人员的个人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本部门倒数第1名者享受三等级坐班津贴。这在某种程度上,推动各部门领导必须有“想事、谋事、干事”使命感与责任感,团结带领本部门所属人员共同奋进、积极作为。

㈡从工作作风上讲,这有力地推动了从过去那种“要我做”向如今“我要做”的根本性好转。长期以来,我院对部门工作实施“部门主要负责人教代会述职述德述廉,教师代表民主测评”的模糊笼统考核方式,在此引导下,各部门逐步滋生了“等、要、靠”的工作思路,形成了“慵、懒、散”工作业态,致使部门执行力弱化,办事效率低下。然而,自我院创新实施部门绩效“4+1”考核范式两年来,通过“季度考核”,院党委行政能有效地监控到部门工作的执行度、进展度与效益度,实现了对部门工作的过程监管、跟踪反馈;同时部门通过年初“三性定审”所确定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实现了自我定标、自我定位,催生了“我要做”的工作理念,又在“季度考核”过程中,经常对照检查,有目的、有针对性地推进、改进工作,做到了心中有数,提高了执行力与办事效率。

㈢从运行机制上说,这实现了部门绩效考核由“模糊评价”型向“精准量化”型的彻底转型。精细化管理是高职院校内部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求,而“细化”、“量化”与“精准”是其核心内质。我院创新的部门绩效“4+1”考核范式,强调各部门考核点的“共性”与“个性”的分化;注重各考核要点的定量指标化;注重各部门基于其岗位工作职责与年度部门工作任务目标依据“完整性、目标性、创新性”的“三性定审”原则所确定的年度部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等等。这无不充分体现出了部门绩效考核的“指标化”、“量化”与“精准”的 “精细化”特征,符合了高职院校精细化管理的圭臬。这也彰显出了我院考核工作范式的根本转变:即由以往采取简单大会述职的过于注重定性考核方式向分阶段注重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精准量化考核方式转型。

四、部门绩效“4+1”考核范式的几点思考

我院创新的部门绩效“4+1”考核范式,尽管我们在实践发展变化过程中不断修正这一考核机制,且实施效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作为一种新鲜事物,需要在更多的高职院校试验地里检验、丰富、完善。根据我院两年的实践尝试,我们认为,要运行好部门绩效“4+1”考核机制,需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

㈠考核指标的设置问题。部门绩效“4+1”考核范式的核心在于考核指标的科学设置。在指标构建过程中,①要注重总体考核指标体系研究。部门工作纷繁复杂,这决定了我们在选取设置考核点时需有主次观念,结合学院年度工作要点,研究制定出能够激发出部门积极性的具体可行的考核指标;②要注重各部门个性考核指标研究。根据部门工作职责、目标任务,研究设置能够体现部门工作差异性和反映部门工作特色的个性指标,使考核评价体系更加完善和合理。③要注重考核指标科学性和操作性研究。要使绩效考核评价指标内涵明确、外延清楚、于法周严、于事简便,切实能够对各部门工作绩效进行准确考核,提高工作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