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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的历时时期、新的管理体制下制定新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十分重要
一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体制和金融体制的改革,信用社的几次内部改革,业务品种的增加、和各种相关法律的出台、修正,我们原来的各种管理办法一直沿用,有的方面还没有相关的管理办法,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历史阶段,应当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和重新制定来健全,才能为现今的业务开展和管理服务;二是省联社的成立,客观上改变原来协会的管理模式,从管理水平和管理办法、管理力度以及管理机制来说又有一个新的不同,原来的制度、办法仍然不能适应新机制,从省联社管理层的组成到科室人员的调配一切都是崭新的开始;三是新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处罚力度相当强,可以看出新的领导班子对违规经营和违规操作的的打击和]处理决心,借以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的决心和信心。
我们能能够理解,一个制度的执行,关键在于用什么作保障,信用社的稳健经营,健康发展要有一个好的运行机制、好的员工团队,好的职业素养来维护,而这个好的运行机制就是要有一个好的有操作性的规章制度来作基本保证。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企业没有规章制度,就没有约束机制,就形成不了企业文化。
二、对出台的新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在广大职工中开展大张旗鼓的学习和宣传十分必要
再好的制度,再好的办法,如果不能充分的运行到工作实践中,得不到真正的执行,也就等于没有制度,没有制定,在学习过程中,我们有同志觉得麻烦,怕开会,怕学习,认为只要踏踏实实做事,老老实实做人就行了,没有学习的必要,反正自己不犯。
其实不然,我们不学习新制度,新办法,怎么能知道什么事可以做,做事不可以做,什么行为是违规行为,什么是合规行为,那就只能一切凭经验办,凭感觉办,凭老办法办,自己违规也不知道,就象开展的普法活动一样,加强宣传,把新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宣传到人,学习到人,使职工人人知道新的管理制度和办法的内容,个个明确新的时期的新规定,做一个知法规,明制度,并且遵守规章制度的合格职工,人不学要落后,学习制度的目的是学以致用,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合规经营。我们不但要做学习制度的人,还要做宣传制度的人,更要做坚持制度,抵制违规的人。
三、新的管理制度和办法表述细致,环环到位,处罚严厉
从《抵债资产管理办法》等制度可以见,所有的涉及业务、安全、监督的全部环节都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而且从资产取得]、入帐方式,各个环节都有说明,这种细致的表述,从全省范围内规范了业务操作行为,使得全省业务实现了统一,为下一步的规范打了了基础,而《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职工违规处理办法》又对前面的制度进行了呼应,详细阐述了违反规定所就当承担的责任和受到的相应处理,就象一把尺子,准确量出违规人员的违规刻度,再对照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建筑、土地和房地产市场管理,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规范建筑、土地和房地产市场秩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以人为本的理念,以规划为纲,以法为绳,标本兼治、重点治本,严肃查处建筑、土地和房地产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优化市场发展环境,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努力营造法制化、规范化、公平竞争的建筑、土地和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工作目标:通过加强建筑、土地和房地产市场管理,进一步增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法律意识;有效遏制违反规划、违规开发、违规销售、无资质施工、哄抬房价等问题;根本扭转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和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状况;彻底解决违法设置建筑市场障碍的地区封锁问题;明显提升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和执法水平,切实转变执法人员工作作风;显著提高社会各界对建筑、土地和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满意程度。
二、管理的重点内容
(一)投资立项方面
3、应核准而未申报的项目,或者虽然申报但未经核准的项目以及没有办理年审的项目,依据省政府冀政[*]32号文件《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实施办法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安全生产监管、水资源管理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第二十六条规定,依法责令其停止建设,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和行政责任。
4、项目申请单位以拆分项目、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项目核准文件的,依据省政府冀政[*]32号文件《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实施办法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应依法撤销对该项目的核准。
5、咨询评估机构及其人员,在评估过程中违反职业道德、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依据省政府冀政[*]32号文件《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实施办法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6、招标方案未核准、招标公告未的,应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应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它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处以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7、未按批准规模建设,擅自增加投资,扩大规模的,限期责令改正,并依照省政府冀政[*]32号文件要求和《招标投标法》、《河北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报送和核准管理办法》、《招标公告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二)用地审批方面
8、未经批准或不按程序取得建设用地的,包括在集体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的,依据《土地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按非法占地处理,没收或拆除在非法占地上的新建建筑物及其它设施,收回土地,并处罚款。
9、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按照《房管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责令其缴纳土地出让金,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三)建设工程方面
10、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擅自变更规划设计方案或未按规划批准擅自施工,未按规定交纳规费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九条至第四十三条规定,责令停止建设;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
11、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12、规避招投标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暂停项目执行或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
13、在招投标中弄虚作假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工程违法转包、分包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罚款;可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15、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的,依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责令改正,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依据第七十四条,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6、仗地勒索、仗地承包、强买强卖、强行承揽施工任务、干扰破坏正常施工,情节轻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和《建筑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7、建筑工程违反安全生产操作的,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八十条至九十一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罚款,可降低单位资质或吊销资质证书,对生产单位及其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8、因临街施工或其它原因需要临时占用城区道路两侧人行道及以上公共场地的,应办理审批手续,依据《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应缴纳占道费。未经批准,损害、侵占城区道路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依照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9、临街工程施工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围挡,工程停工时不及时整理场地并做必要的覆盖,或者工程竣工后不及时清埋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依据《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处以罚款。
20、未经批准夜间在居民区、文教区、疗养区从事噪声污染妨碍居民休息的建筑施工作业和其它产生噪声污染活动的,依据《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八款,责令停止作业,并处罚款。
21、建设领域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据相关建设法规进行处理。
(四)房产开发方面
22、房地产开发公司无资质开发或变相无资质开发房地产的,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处以罚款。
23、建筑房屋面积少报多建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房屋面积结构严重超标的,按照“国八条”的要求,由建设部门进行住房结构控制,由房管部门认可盖章,否则不予审查。
24、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擅自销售商品房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8条规定,收取预售款的1%以下罚款,并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进行查处,直至吊销房产开发企业资质。
25、不符合集资建房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搞集资建房的,按照建住房[*]196号文件规定,以集资合作建房名义搞商品房开发,对外销售集资合作建成的住房的,没收非法所得,并从严处理有关责任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6、商品房开发的建筑小区物业管理不达标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整改达标,并由房管、建筑、消防、绿化等部门进行综合治理。
三、保障措施
27、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县建筑、土地和房地产市场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建筑、土地和房地产市场管理的组织领导,确保建筑、土地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一,合理制定经营目标,确保全年各项指标的完成
年初本着"效益优先"的原则,根据省联社给我社制定的各项经营目标任务,结合我社上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制定了各网点组织资金目标和任务,并于元月一日召开首季组织资金工作动员大会,进一步提高全员的思想认识,明确组织资金工作的目标和任务.二月份对各营业网点反复进行算帐,合理设定各项财务指标,与各网点主任签订经营目标责任制,修改和完善了经营管理综合考核办法,为各网点明确了经营方向和责任目标.十一月份,根据各网点经营目标实际完成情况,结合本地市场经济变化特点,及时调整各网点经营目标,为今年利润计划的顺利实现进一步奠定基矗截止11月末,各项存款余额为******* 万元,比年初增加******万元;各项贷款余额为******万元(含贴现****万元),比年初增加****万元;不良贷款余额为****万元(不含抵债资产),比年初下降****万元,不良贷款占各项贷款的比例为*%(含贴现),比年初的*%下降了*个百分点;全辖盈亏轧差合计账面盈余****万元,比去年同期增盈****万元.预计至12月末,各项存款余额达到******万元,比年初增加******万元;各项贷款余额为*****万元,比年初增加*****万元;不良贷款余额为****万元,比年初下降****万元,不良贷款占比为*,比年初下降*%;全辖实现各项收入为****元,各项支出****万元,账面盈余****万元.
二,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努力增收节支
1,根据上年财务管理经验,结合今年改革实际情况,以"总量控制,效益优先,以收定支,超额审批,超限停支,财务公开,民主理财"为原则,控制水电费,公杂费,邮电费等费用全年限额,业务招待费严格按照利息收入的5‰序时列支,其他费用开支必须报经联社审批,并下批复作为年终考核认账因素.同时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又给每个网点额外增加了****元费用,从而保证了各网点经营和管理所需各项费用的开支.
2,规范财务行为,合理控制财务开支.继续执行《**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办法》和《费用结报制度》,在联社费用管理委员会管理下,详细规范了财务开支的范围,标准,审批权限,程序等,不断完善了费管会的管理制度,对于核定费用以外的费用开支,一律提前上报费管费研究,审批.截止11月末, 经费管会研究审批通过的各项费用为******元,其中:各项垫支费用*****,购买的低值易耗品费用为*****元,各种修理费用为******元, 营业外支出为****元,其他各项费用为*****元.
3,减少非生息资金的占比,加强应收利息的管理.截止11月末,我社应收利息帐面余额为***万元,已超过银监部门的风险控制警戒线,我部根据实际情况,在主任室的要求下,坚持"谁分片地区,谁负责清理"的原则,对各网点进行跟踪督促,限期清理.截止11月末,应收利息余额为***万元,预计年末将全面完成应收利息的清理工作.
三,及时清收违规投资,规范投资行为
根据银监部门和省联社清理违规投资的要求,加大了对违规债券和保险投资的清收力度,通过采取上门催收洽谈,电话追问和网上查询,委托出售等方式,及时清收了申银万国****万元国债和保险投资****万元.目前仍有保险投资**万元未收回,正继续与太平洋保险公司洽谈给付;密切关注南方证券托管工作,债权一经确定,及时清收南方证券****万元国债投资.为规范投资行为,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营,我部于今年十月制定了《**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投资业务管理办法》,规定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资金拆借,债券买卖,债券回购等投资业务行为.十月份以来,委托省联社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购买债券*****万元,同时与省联社进行短期资金拆放业务,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四,申请发行专项中央银行票据**万元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切实用好国家资金支持政策,根据国库院《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XX]15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操作办法》(银发[XX]181号),《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资金支持方案实施与考核指引》(银发[##]4号)文件精神,一季度制定了《**市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及降低不良贷款计划书》,在报经**银监分局批准后,一边请**会计师事务所清产核资,同时进行增资扩股充实资本,采取措施清收和降低不良贷款,在二季度成功申请发行了中央银行专项票据**万元,并在二季度末达到了提前申请赎回的条件.
五,充实资本金,增强自身的经营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根据农村信用社"资本自聚,资金自筹,经营自主,盈亏自负,风险自担"的要求,通过宣传发动,募集股金,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等必备程序,共增扩股金**** 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加强了对"三农"的服务,同时自身的经营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也得到了加强.
六,加强内控建设,堵塞经济案件的发生
1,为了进一步规范农村信用社的业务操作,严格执行各项内控制度,强化内部管理,促进各营业网点依法合规经营,防止各类案件的发生,我们修改和补充了《**市农村信用社违反业务管理规定和业务操作规程处罚办法》,把内控制度考核分为财务会计部分,信息科技部分,资金营运部分,监察审计部分,安全保卫部分,人力资源部分,资产保全部分共七个部分,详细,完整地制定了各项业务操作规程的处罚办法,以处罚为手段,有效地规范了各项业务操作规范,提高了全体员工的业务素质,加强了风险防范,防止违章违法行为的发生.
2,10月21日至25日,开展了"会计互审大检查"活动,我部会同监察审计部选择了*****等五个营业网点,组织全辖**个网点的主办会计,分五组对这五个营业网点以会计互审的形式对会计出纳业务核算质量进行了全面检查.互审组全面调阅了被检查营业网点的传票,账册,报表,登记簿等会计档案,结合日常业务,对会计出纳业务过程中好的做法和不是之处进行了总结,并形成会计互审工作底稿,就互审情况进行了交流.活动结束后,我部同监察审计部对一些操作业务进行明确的规定,并制定了以后会计辅导,检查的重点和方法,此次活动不仅适应了新的业务系统操作要求,规范会计出纳业务的操作行为,而且进一步完善了内控制度,杜绝了安全隐患.
七,加强账户管理,现金管理及人民币管理防范金融风险
为加强我社账户管理和现金管理,配合银监部门和人民银行业务监管的需要,分别进行了账户管理检查,大额现金检查.检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对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现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各基层网点首先展开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上报我部;第二阶段,我部对各网点自查报告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报告报银监部门和人民银行;第三阶段,配合银监部门和人民银行对各网点进行抽查.对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如违规支取现金,违规开设基本账户等进行通报,结合处罚办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并要求限期整改.检查通过现场指导,问题讨论等方式,促进了基层网点内勤员工相关业务理论水平和操作能力, 规范了我社账户开立,变更,撤销和人民币现金存,取等业务操作行为,进一步确保了我社依法合规经营.7月份,结合全市开展"反假宣传周"活动,积极开展了反假币宣传活动,在真州农贸市尝新城镇街道等地进行宣传,反假活动的开展不仅增强了内勤员工防假,反假的能力,而且也提高市民防假意识和对假币的识别能力,有效地预防了金融犯罪,防范了金融风险.
八,加强培训,强化辅导,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1,利用会计例会之机,组织各网点主办会计学习了《代收行政罚没款操作说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规程》等文件.在综合业务上线后,对全辖各网点主办会计,记账员,储蓄员分别进行了操作业务培训,并进行理论和操作实践考试, 对考试合格者方允许上岗.今年以来,我部下发了三期会计业务培训资料,分别是《出纳业务培训资料》,《会计凭证编制及装订规范标准》和《**市农村信用社报表填制说明及相关要求》,并根据《出纳业务培训资料》的内容,单独对出纳员进行了一期培训.通过多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了内勤人员的理论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确保了内勤人员适应上线后新的业务系统操作要求. 2,会计检查与辅导.每个季度对全辖各营业网点的会计出纳基本制度的落实,工作质量,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及重要空白凭证管理等进行了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现场纠正,并针对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罚款和通报,促进各网点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九,下一年度工作目标
1,加强柜面人员业务培训与考核,组织技术练兵,技能评级等,努力提高业务人员素质.
2,开展柜员制调研,争取尽早实行柜员制.
一、工作情况
作为一名银行事后监督中心的副职,我认真协助正职做好工作,搞好事后监督工作。在具体的工作中,我加强与与中心领导的沟通和协调,找准座标,摆正位置,分清职责,掌握分寸,做到工作到位而不越位,竭力当好正职的参谋和助手,主动搞好配合。遇到棘手的问题,不上推下卸,勇于承担责任,勇于解决矛盾和问题。
二、监督学习
事后监督工作中对监督员的业务素质要求很高,需要掌握非常全面的业务内容,这样才可以认真审核每一笔业务。因此,强化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这就要求我们认真学习上级行下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其他会计法规法则,由理论指导实践,再从实践中总结经验,进一步指导下一步的工作,而这单靠个人的力量是不行的。领导也给予了我很大的帮助,不断在业务上对我进行指导,而且还在思想上帮助我树立学习和工作的信心。开展“大学练兵”活动,本着应知应会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全面学习,全方位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学习内容主要包括:储蓄、会计、出纳、信贷、安全保卫等基本专业知识和技能;各专业核算、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制度;学习各专业业务操作流程;学习金融法律法规;学习上机操作技能。
三、规范监督流程
先后制定了事后监督中心岗位职责、事后监督中心管理办法、事后监督中心工作流程、事后监督中心会计凭证管理办法及事后监督中心会计凭证流程。抓好制度的落实、规范柜面业务操作流程,防范资金风险。及时组织事后监督员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随着各项业务的快速发展,制度更新的不断变化。各种新业务的不断完善,并把各项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加以贯彻执行,事后监督人员如果不加强学习,不知道监督的内容及问题的所在,就无法履行监督职能,因此不断要加强事后监督监督员的学习,提高事后监督水平。
四、加强事后监督工作,严把业务质量关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运输市场细分化,差异化服务的要求,满足不同层次旅客乘车需求,塑造企业品牌,提高经济效益,公司决定推行直达快速客运班车业务(以下简称直达快客)。
第二条直达快客以“安全、快速、方便、舒适”为宗旨。
实行“服务承诺制”,其主要内容是:1、安全正点,一票直达,中途不上旅客;2、统一着装,佩证上岗,优质服务;3、车容、车貌整洁。
第二章经营方式
第四条直达快客实行“公车公营”,以“一流的车辆,一流的设施,一流的服务项目”打造极品线路和服务品牌,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增长。不进行个人或集体承包经营,已承包的应逐步实行“公车公营”改造,承包期满后公司收回公营。
第五条车辆由市公司统一选购,统一标志,实行专门管理。
第六条司、乘人员由市公司统一招聘,统一培训,佩证上岗,实行薪酬制。
第三章管理体制
第七条市公司暂设直达快客管理办公室,负责班线开拓,跟踪管理的情况收集和综合、协调。业务管理由相关职能部室受理。各开通直达快客的单位,可根据车辆发展情况,设立车队或分队,配备相应的专职管理人员,并报备市公司。同时应配备一名专(兼)职副经理负责快班客运的全面工作。
第八条车队(分队)必须单列管理,实行内部收支独立核算,单独向市公司呈报财务、统计、运输、安全、机务、劳资等综合报表。
第九条班线开通、班次安排,由市公司在充分进行市场调查论证的基础上统一确定,在同一班线上必须实行“五统一”(即:车型、班次、票价、服务、管理),严格执行市公司制定的《直达快客车辆运行管理办法》,以保证班次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车辆运行实行两级调度制,即市公司运输处为一级调度,负责班次计划的编排与调整,运力安排与调济,运价确定与监督,运行纪律的检查与监督,运行矛盾的调处和加班、包车运力调控,分公司为二级调度,负责运行计划实施落实和车辆运行的现场管理,收集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对一级调度负责。
第十一条开行直达快客的车辆应设立专窗售票、专门候车室、专用通道、专用车库、专门电话,实行专门服务、专线发车。
第十二条分(子)公司必须搞好车辆管理,严格执行车辆强制维护制度,提高车辆完好率。严格执行车辆技术经济定额指标的考核标准和要求,降低运输成本。车辆的维修必须在符合维修资格的本单位指定修理厂(车间)进行。
第十三条直达快班的驾驶员、乘务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市公司制定的统一标准公开招聘(在同等条例下企业职工可优先聘用)。在聘用的司乘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经聘用的人员分别向市公司交纳信誉风险保证金,(其标准另行规定);所有保证金均不计息,解聘时结退。另每人预交600元服装费,按实际制作费个人负担70,此款由分公司财务收取建帐,带款到市公司领取服装后,实行多退少补结算。凡受聘人员均实行淘汰制,按考核计分标准逐月考评,年终汇总,得分最少者,即被淘汰解聘。
第十四条凡聘用的驾、乘人员以及其他从事快班客运的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直达快班的工作规范,按市公司的管理规定进行严格的管理与考核,受聘人员的工资按市公司制定的《直达快班客运各类人员工资分配考核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确保行车安全是直达快客的首要工作,分(子)公司应严格执行市公司制定的《行车安全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矛盾,坚持安全一票否决制。
第四章收入与分配
第十六条财务必须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营收设立专门帐户,所有的客票、行包收入必须全额在次月的三日前上缴市公司。营收结算,在同一线路上正班营收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捆绑式”结算方式由市公司统一进行结算划拨。包车及非对开单位派车接驳所得营收不实行捆绑,实行谁运谁得。共营线路上,对方派车顶班而导致空驶者,缺班方应填写放空单作为捆绑结算的依据。
第十七条车站原则上按售票金额10提取站务费,行包运输按15提取劳务费,站务费进入车站收入。
第十八条直达快客车辆应实行个车、车队(分队)两级成本核算,严格执行《直达快客财务核算细则》。车辆折旧费全额上交市公司。
第十九条直达快客车辆(分队)管理人员、司乘人员的工资与分(子)公司脱钩。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条凡从事快班客运的管理人员,驾、乘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企业规章制度,严格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和服务规范要求,对工作做出成绩,经考核优秀者,可参与年终评先,市公司按规定给予嘉奖。凡不严格按照各自岗位职责和服务规范要求做好本职工作,违反“服务承诺制”被投诉,给企业带来影响的,每人项次扣罚100元,同时取消当月优质服务奖;情节严重被新闻媒体公开批评的,第一次除取消当月优质服务奖外,另给予每人项次1000元以内的罚款,留岗使用,观其表现确定是否解聘,第二次作解聘处理,并没收其信誉保证金。
第二十一条驾、乘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允许客、货无票(含无效客票)乘车的,除取消当月优质服务奖外,第一次处罚责任人2019元,留岗使用观其表现;第二次作解聘处理,没收其信誉保证金;对知情不报,不制止者,根据其责任大小处以100元至500元的罚款,同时取消当月优质服务奖;内部职工、家属不听劝阻强行无票乘车者,每人次处以300元至600元的罚款,由单位在其工资内扣除。
第二十二条驾、乘人员必须服从工作调派,按单位规定轮休,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上班必须请假,不得擅自离岗。凡因无故旷工或不服从领导安排者,每次每天给予200元至500元以内的处罚。无故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解聘,结退信誉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驾、乘人员,违反运行管理、站务管理规定的按集团公司直达快客运行管理和站务管理办法规定处理;违反安全规定的按市公司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处理;违反机务管理的按市公司直达快班客运机务管理办法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违纪、违规的处理程序。凡收到的所有投诉电话和信件都必须及时反馈到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在10天内查证落实后,写出处理意见上报市公司直客办公室行文处理。凡在10天内未上报处理意见的每项扣经营班子目标考核0.5分。
第二十五条市公司规定上报的各类月报表,未按时上报的,扣经营班子目标考核分每项0.5分。
第二十六条本方案以及附件各项管理办法规定的罚金,统一由分人公司可执罚到位,进入分公司财务列入快客利润考核。由市公司监察处监督落实。单位违纪的罚金上缴市公司财务部。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方案附件有:
1、《公营直达快班客运车辆运行管理》
2、《公营直达快班客运站务管理办法》
3、《公营直达快班客运管理岗位职责》
4、《公营直达快班客运财务核算办法》
5、《公营直达快班客运工作人员工作规范》
6、《公营直达快班客运车辆技术管理办法》
7、《公营直达快班客运各类人员工资分配与考核办法》
8、《公营直达快班客运驾、站、乘人员末位淘汰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