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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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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实施条例

车船税实施条例范文第1篇

新车六年内无需上线年检,但车主仍需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征证明后,处理完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后,可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期间车辆未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六年后需上线年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来源:文章屋网 )

车船税实施条例范文第2篇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小企业;管理费用

费用是《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中规范的内容之一。费用是指小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小企业的费用包括: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等。本文拟对小企业管理费用的会计处理进行探讨,以期对小企业会计人员进行管理费用的会计核算有所帮助。

(一)管理费用定义

管理费用核算小企业发生的除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销售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外的其他费用,包括小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行政管理部门在经营管理中发生的费用(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薪酬、物料消耗、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办公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小企业(商品流通)管理费用不多的,可不设置“管理费用”科目,本科目的核算内容可并入“销售费用”科目核算。

(二)、性质:损益类账户。

(三)、结构:“管理费用”账户借方登记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行政管理部门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和发生的修理费、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业务招待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技术转让费、排污费等、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及小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薪酬、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在管理费用实际发生时,借记“管理费用(开办费)”账户,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累计折旧”、“应交税费”等账户。

(四)案例分析

1.开办费

小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薪酬、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在实际发生时,借记“管理费用”(开办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1】某企业筹建期间发生办公费、差旅费等开办费100000存款支付。假设采用小企业会计准则核算,会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1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

2.人员的职工薪酬及其他职工薪酬(包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3.行政管理部门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和发生的修理费,借记“管理费用”,贷记“累计折旧”、“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2】某企业当月行政管理部门发生固定资产折旧费用3800元,行政管理部门发生设备日常修理费用1 000元(以现金支付),均不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假设采用小企业会计准则核算,会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 3900

贷:累计折旧 3800

库存现金 1 000

4.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业务招待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技术转让费、排污费等,借记“管理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3】某企业行政部9月份共发生费用224 000元,其中:行政人员薪酬150 000元,行政部专用办公设备折旧费45 000元,报销行政人员差旅费21 000元(假定报销人均未预借差旅费),其他办公、水电费8 000元(均用银行存款支付)。假设采用小企业会计准则核算,会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 224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50 000

累计折旧 45 000

库存现金 21 000

银行存款 8 000

5.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应交税费”科目。企业缴纳的印花税时,借记“管理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例4】某企业当月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房产税为3400元、应交车船税为2 600元、应交土地使用税为4 300元。假设采用小企业会计准则核算,会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 103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3 400

――应交车船税 2 600

――应交土地使用税 4 300

6.应收及预付款项实际发生坏账时,应当作为损失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同时冲销应收及预付款项。

7.盘亏存货造成的损失应当计入管理费用,但属于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非常损失,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

【例5】:A企业以现金支付业务招待费15000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15000

贷:库存现金15000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小企业业务招待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假设该小企业取得销售收入250万元,则该企业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如下:

250×5‰=1.25(万元)>1.5×60%=0.9(万元)

则业务招待费调增所得额=1.5-1.5×60%=1.5-0.9=0.6(万元)

期(月)末,A企业可本账户的余额26600元转入“本年利润”账户。

借:本年利润26600

贷:管理费用26600

期(月)末,将本账户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结转后本账户无余额。

参考文献:

车船税实施条例范文第3篇

保险公司承诺书范文一:

本人 ,于 年 月 日已被公司录取试用,为明确本人在工作期间之责任,本人愿向公司作出以下承诺:

一、首先恪守诚信,本人保证所提供的个人简历、证件复印件真实、无误、绝无欺诈成分,且保证本人在前任公司未有任何违规行为或受任何不良处分,否则公司有权与本人解除劳动关系且公司不承担任何包括经济补偿在内的责任。

二、本人已阅读并承诺认真遵守和履行公司《员工手册》及已有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同意并积极履行在公司集团OA网随时更新的规章制度。如因本人原因(过失或故意违规操作)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法律上的责任,本人愿承担公司所受一切经济损失的罚款,并承担法律上的责任。

三、本人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的职业伤害,本人决不向公司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四、本人自觉承诺承担保守一切有关公司的商业机密义务,包括且不限于本承诺书所指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不刺探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向任何第三方人员以任何形式披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如果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贵公司报告真实情况;如果因本人故意和过失泄密,则本人愿意承当因泄密而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未经公司同意,本人保证不在外单位兼任或任职,不设立含本人股份在内的公司,不直接、间接或变相经营与公司相同的业务,否则应赔偿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同时公司有权与本人解除劳动关系。

六、本人保证不损害公司利益,不利用职务之便徇私舞弊,不虚报报销费用。

七、在职期间,若发生与本人业务相关的经济问题,本人愿接受公司财务部及综合办公室的调查。

八、若因某种原因离开公司,本人保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且在离职前将本职工作完整地交接清楚,退交领用物品、结清借支款等。若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公司可以要求本人按试用期工资三倍赔偿,并追究担保人的连带责任。

九、若被公司证明或认为不符合用人条件,本人同意公司对我进行调岗、调薪直至解除劳动关系,并同意履行第七项离职交接、清款事项。

十、如违背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及上述承诺,愿意接受公司辞退、罚款及追偿的处理。

十一、在离职后,不得单独或联合他人实施任何有损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不得在离职两年内直接、间接或变相利用未经允许的公司品牌和资源经营任何业务;若有违背,则愿承担一切经济责任、法律责任。

十二、担保人同意承担承诺人试用工作中由于过失或故意行为的连带经济赔偿责任。

承诺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保险公司承诺书范文二:

保险行业协会财产保险专业委员会:

为进一步推动保险诚信建设,提高诚信自律意识,完善自我约束监督机制,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和氛围,我公司愿意接受行业自律监督和检查,自20xx年 5月 1日起,我公司做出并履行以下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相应处理:

一、持续加强承保管理

1、严格按照经保险监管机关审批和备案的条款费率进行承保。不得通过批单、特别约定等方式对经保监会批准的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作出实质性变更。如有违反,愿意每单处违约金5000元。

2、承保时向客户说明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金额确定、保险费率调整系数的使用项目及相应规定。承诺严格按照费率规章据实、合规使用费率系数。承诺不在客户不知情或没有交纳保费的情况下,以客户名义签订任何险种期限的保单。如有违反,愿意每单处违约金5000元。

3、车险承保必须留存行驶证正、副本复印件或在承保系统中留存扫描件。无牌照车辆(含非新车)承保必须同时提供足以显示发动机号码、品牌型号、价格等内容的车辆合格证(或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和购车发票复印件(进口车辆:可提供货物进口证明书(报关单)等),每单必须存有

客户签章的投保单,投保人为个人的可以签名。如有违反,愿意每单处违约金20xx元。

4、涉及保费减少的批改,需提供投保人签章(签名)的申请;对于退保批改,在提供投保人签章(签名)申请的同时,还应将保单正本及前期的相关批单同时收回并附后。如保单正本、相关批单无法提供或丢失,应提供投保人出具的情况说明或由投保人批改申请书中说明情况。如有违反,接受下列处理:

(1)无投保人签章(签名)申请,愿意每单处违约金5000元。

(2)退保批改,缺少保单正本及前期的相关批单又无投保人出具情况说明的,愿意每单处违约金5000元;

(3)伪造投保人申请或虚假手续,愿意每单处违约金10000元。

5、我公司承保交强险时,承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河南省车船税实施办法》、《河南省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足额代收代缴车船税。

(1)我公司及分支机构严格履行随车代收代缴车船税义务,认真做好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承诺足额代收代缴车船税,不随意捏造完税凭证、弄虚作假,不通过修改车辆整备质量、排气量等手段录单。违反规定的,愿意每单处违约金5000元。地市分支机构违反规定的,由地市协会参照该意见进行处理;当地没有分支机构通过机构等形式出单违反规定的,对省公司进行处理。

(2)我公司及分支机构对于已经缴纳车船税的机动车,不再重复代收代缴车船税,但须将其完税凭证号和出具凭证的税务机关名称录入“交强险”业务系统并留存完税凭证原件或影印件。违反规定的,愿意每单处违约金20xx元。

6、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如有违反,愿意每单处违约金5000元。

7、车险电、网销渠道业务不赠送礼品、不赠送保险产品、不支付手续费、不以测算保费抽奖等变相降费形式进行不正当竞争,不在车行或其他渠道场所销售电网销产品、设立销售网点。如有违反,愿意每单处违约金5000元。

8、不签发“鸳鸯保险单”,不开具“鸳鸯保险费发票”。如有违反,愿意每单处违约金10000元。

9、妥善保管与保险中介机构销售车险产品书面协议,以备行业协会自律检查。如检查发现不按协议标准支付手续费的,愿意按照超出金额的10%-30%接受违约处理。

二、切实提高理赔服务水平

10、保险车辆出险后,承诺由我公司查勘定损人员或者我公司委托的保险中介机构、其他同业公司查勘人员进行现场查勘、定损工作,并出具查勘报告及定损单。如有违反,愿意每案处违约金5000元。

11、按照落实《郑州市机动车辆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的需要,我公司在郑州市场设臵的各个快速理赔中心派驻工作人员或委托公估公司处理本公司承保的案件,派驻人员不再兼任本公司的值班及派驻点之外的查勘定损工作。如有一处没有派驻工作人员或没有委托公估公司处理,愿意每处处违约金5000元;因公司原因导致派驻人员工作时间脱岗在30分钟以上,愿意每次处违约金500元。

12、保险车辆出险理赔时,严格按照保险条款中赔偿处理相关规定执行。如有违反,每案处违约金5000元。

13、认真执行《河南省保险行业机动车辆理赔服务基本规范》,提升车险理赔服务质量,如有违反,愿意每单处违约金20xx元。

14、严格遵守我公司向社会公开的服务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每案处违约金20xx元。

15、妥善处理客户投诉,畅通投诉渠道。如因公司原因造成群体上访或社会较大影响的,愿意每案处违约金5000元。

16、不强制指定或变相强制指定车辆维修单位。如有违反,每案处违约金20xx元。

17、如需客户补充提供其他理赔资料的,做到一次性告知。如有违反,每案处违约金20xx元。

18、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如有违反,每次处违约金20xx元。

19、认真执行代位求偿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不推诿扯皮。如有违反,愿意每案处违约金20xx元。

20、认真遵守《河南保险业查勘理赔定损人员管理自律公约》,加强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提升素质和服务水平。如有违反,愿意按照《河南保险业查勘理赔定损人员管理自律公约》接受处理。

三、严格加强财务管理

21、手续费支付严格执行业务“跟单、跟渠道”相关规定。个人必须签订《合同》,销售人员信息完整准确(应注明其手续费收入账号或卡号),且持有资格证、执业证;专、兼业渠道,必须具备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且具备完善的工商营业手续,并签订专、兼业合同(应注明其手续费收入账号)。如有违反,愿意每单处违约金5000元。

22、手续费支付严格执行业务“跟卡、跟帐”相关规定。以财务为支付口径发生的手续费支付事项,手续费支付对象及金额必须与业务系统保持一致。如有违反,愿意每单处违约金5000元。

23、涉及退还保费的,按照以下财务支付方式处理:

(1)批单涉及保费减少的,投保人为单位时,不论投保人是否出具委托书,必须将减少的保费以转账形式转入单位账户;投保人为个人时,减少的保费不支付给投保人以外人员。若投保人发生变更,按原投保人和变更后投保人之间的协议处理。

(2)人民法院根据生效法律文书要求将投保人的批退资金支付至法院账户或其他银行账户的,公司可按照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要求支付批退资金。

(3)保费由国家财政支付的,应将保费批退资金支付至原缴费政府部门同名账户。无财政统一支付账户的,由投保人提供签单证明和财政部门收入账户信息后,支付至相关政府财政部门账户。

(4)批退保费的支付方式仅限于汇款、网上银行等无背书功能的支付方式。如有违反,愿意每单处违约金5000元。

24、支付赔款的,按照以下财务支付方式处理:

赔款应支付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法院生效判决确定支付对象的,按照生效判决执行。特殊情况下,赔款需支付给被保险人之外第三人的,应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完善相应手续,予以支付。违反上述要求,如有弄虚作假的,愿意每案处违约金5000元。

25、各项费用应按照相关规定真实列支。列支不真实套取费用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愿意按照套取费用的1-3倍处违约金。

26、其他非营业外收入、奖励或返还必须据实入帐,不允许帐外收支。如有违反,愿意按虚假金额的1-3倍处违约金。

四、认真履行其他约定

27、我公司承诺按时、准确向河南省保险行业协会报送财产险公司业务统计报表、经营成本综合指标数据以及其它要求报送的数据和相关资料。如未按照时间要求报送的,每延迟1天,愿意处违约金500元;数据错误的,应按要求及时纠正。经查实,属故意报送虚假数据的,愿意每次处违约金20xx元至5000元。

28、我公司承诺积极配合河南省保险行业协会组织的各项检查。如不积极配合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愿意每次处违约金5000元至10000元。

29、我公司承诺积极参加河南省保险协会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如无故不参加,愿意每次处违约金20xx元;迟到一次,愿意处违约金500元。

30、同一保单或理赔案件存在多项违反上述承诺情形的,愿意接受依照就高原则对其中一项问题进行处理。

31、本承诺书自20xx年5月1日执行,原承诺书自行废止。

承诺人:

xx年x月x日

保险公司承诺书范文三:

本人经某某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为保险营销员。本人愿在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活动,愿对下列事项郑重承诺,并承担相应责任:

1、 本人提供的应聘资料(学历、工作经历、身份证明、健康告知等)真实可靠。

2、 本人无犯罪及其他刑事记录。

3、 本人了解并愿意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4、 本人将遵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规范展业,不欺骗客户,不欺骗公司,并在工作中做到:

(1) 如实告知客户的合同权益,准确解释合同条款,

不曲解夸大责任与收益。

(2) 正确指导客户亲笔填写合同 并签字,不代客户签名,不唆使他人代签名。

(3) 在公司规定时间内送达合同正本,并如实告知客户享有犹豫期内撤件的权利。

(4) 如实填写营销员报告书,不作一切欺诈行为。

(5) 在公司规定时间内将保费交到公司,不滞留,挪用和侵占保费、保险金等。

(6) 不为客户回佣。

(7) 不其他保险公司的业务,不从事其他职业。

(8) 不从事《保险合同书》中要求营销员禁止的其他行为。

5、 本人行为如有违以上承诺,公司可随时根据本人于公司所签订的《保险合同书》的有关规定解除该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本人是否曾在其他保险公司任职:是 否 离职手续办理完毕时间:—————————————————————

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本人档案所在地——————————————————————————

承诺人签字——————————————

车船税实施条例范文第4篇

关键词:铁路企业 增值税 税务筹划 风险防范

一、 铁路企业在税务筹划实践中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铁路企业在开展税务筹划时,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因时因地来设计税务筹划方案,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进行筹划。依法进行税务筹划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进行筹划。这些法律、法规、政策主要是税收、财务、会计、金融、企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常见的是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筹划。通过伪造变造记账凭证、少计收入、乱列支出等手段,是属于偷逃税款的行为。铁路企业在税务筹划实践中必须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灸规为前提。

   (二)不违法进行筹划。不违法进行税务筹划是指利用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漏洞进行税务筹划。不违法进行税务筹划的主要作用是促使立法机构和政府部门完善有关的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更好地发挥税收在经济发展中的调控作用。税务筹划经常在税务法律法规规定性的边缘上进行操作,这就意味着其蕴含着很大的操作风险。因此,铁路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务必提高税务筹划的风险意识,密切关注税务政策变化趋势,不能因单纯追求收益最大化,而忽视风险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三)讲究成本效益。如果通过税务筹划产生的效益大于为此而发生的成本就应进行筹划,否则就没有必要进行筹划。例如原材料进项税额抵扣号原材料资金占用之间就存在着矛盾,仅仅考虑进项税抵扣而大量购进原材料,必然以增大原材料资金占用费为代价。因此,铁路企业在税务筹划还应遵循成本效益原则。   

    (四)与时俱进进行筹划。企业随着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变动,相应调整税务筹划的方式、方法。如果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动了,企业仍然按照原来的规定进行筹划,可能造成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并受到处罚。

    二、铁路企业税务筹划的现状及问题

    目前我国国有铁路企业的纳税现状是:主营业务收入部分的营业税由铁道部集中缴纳,企业所得税也由铁道部汇总缴纳。这两大主要税种的缴纳现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税收筹划在国有铁路企业的地位。其他业务的增值税、营业税及多经企业和集体企业的各种税金,则由其自行计算,就地缴纳。但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铁路企业在各种税金的筹划上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对税务筹划涵义的认识存在误区

    在铁路企业,很多运营单位不了解税务筹划的真正内涵,对他们而言,每个单位只需每月缴纳极少数地其他业务收入的税金及附加,印花税、车船税等小税种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外,其他税的概念离他们很远,国有铁路运输企业真正纳税的概念在铁路局和铁道部层面。铁别是在我国铁路运输企业税收筹划开展较晚,发展较慢,很多人更会认为税务筹划就是采取一切手段少缴税或不缴税,没有理解税务筹划是对纳税方案进行优化选择,合理避税,取得正当合法的税务利益。

    (二)铁路企业税务意识淡薄,重视不够

  铁路运输主业涉及的税种比较单一,主要税种如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由铁道部汇总缴纳。不涉及经营性质的单位只缴纳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小税种。对企业管理者和相关工作人员来,接触到的税务知识面比较窄,处理的税务业务比较少。再则,中国传统铁路体制最主要的特征"政企不分",国有铁路企业在过去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以安全为主要目标,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搞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性在领导的意识中相对淡薄,管理活动不严格按照财务工作规程,未经充分的可行性论证、未经必要的财务预算就由企业领导主观决定,这种情况更不用提对此进行税务筹划了。

(三)对税务筹划的风险重视不够 

    企业在税务筹划过程中,因相关人员的决策具有主观性、纳税双方对税务法规认识的差异等因素,决定税务筹划具有风险。如不考虑这些风险,将会因税务筹划决策不当给企业造成各种损失。如铁路运输企业在销售废钢铁时,按税法要求需缴纳增值税,某企业考虑到与当地税务局关系较好,与地方税务局协商,按营业税率6%缴纳营业税,短期内企业的确因税率的差异减少了资金的流出。

    (四)缺乏税务筹划的专业人才

    税务筹划实质上是一种高层次、高智力型的财务管理活动,需要事先的规划和安排。从事税务筹划的管理人员,必须熟知税务法律法规,同时对生产经营、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市场预测等知识也比较了解,才能胜任税务筹划这项工作。而现阶段我国国有铁路企业仍比较缺乏此类人才,铁路局层面财务人员分工细化,以成本、资金、报表、资产监管、税收等成立科室,各司其职,轮岗也不频繁,缺乏综合性人才。运营站段也是同样如此,如要聘请地方的税务人员,又缺乏对铁路业务的了解,很难达到理想中的期望值。

    三、对铁路企业税务筹划的建议

    针对目前铁路企业税务管理、税务筹划的现状,应在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加强税务筹划管理人才的培养和录用

    (二)加强各级领导及相关业务人员税法知识的培训

(三)具体经营过程中的税务筹划方法

(四)对企业收入、成本、费用的确认和计量的筹划  

(五)充分利用优惠政策的筹划

   其内容实质,并将其准确、灵活的运用到实际生产经营管理中,提升自身素质,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同时,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应寻找税务专家的意见,加强与中介专业机构的合作,提高技术含量,通过经济结构和交易活动的安排,对纳税方案进行优化选择,使筹划方案更加合理和规范,以降低税务筹划的风险,取得正当的税务利益。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

车船税实施条例范文第5篇

【关键词】 小企业; 小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 比较分析

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财政部制定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于2011年10月18日下发,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国小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小企业提前执行。同时2004年4月27日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废止。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区别

(一)适用范围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小企业,具体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营规模符合国务院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规定的小企业。但是,有三类小企业除外:(1)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2)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3)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大中型企业或不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

(二)核算要求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用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或公允价值等会计计量属性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在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大前提下,在借鉴《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简化处理的核心理念基础上,对小企业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进行了简化处理,减少了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

1.统一采用成本计量

小企业的资产要求按照成本计量,不要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也就没有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坏账损失采用直接转销法,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资产实际损失的确定参照了《企业所得税法》中的有关认定标准。

对小企业的短期投资不要求按公允价值核算,而是要求按成本核算。

对小企业的长期债券投资不要求按公允价值入账,而是要求按成本入账;对长期债券投资的利息收入不要求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其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而要求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债券本金和票面利率计算。

对小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不要求按照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会计计量基础,而要求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等确定。

对小企业的负债不要求按照公允价值入账,而要求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对小企业借款利息不要求按照借款摊余成本和借款实际利率计算,而要求按照借款本金和借款合同利率计算。

2.债券的溢折价摊销统一采用直线法

在长期债券投资(或持有至到期投资)中的债券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方面,《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3.长期股权投资统一采用成本法核算

在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方面,《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及是否存在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能否可靠取得等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则要求小企业对长期股权投资统一采用成本法进行会计处理。

4.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无形资产摊销期限的确定应当考虑税法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而不必考虑税法的规定。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并考虑税法的规定,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期自其可供使用时开始至停止使用或出售时止;有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小企业不能可靠估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摊销期不得低于10年。

5.长期待摊费用的核算内容和摊销期限与税法保持一致

《企业会计准则》里的“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的核算内容、摊销期限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存在较大的差异。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对长期待摊费用的核算内容、摊销期限均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完全一致。《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的长期待摊费用包括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和其他长期待摊费用等;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在其摊销期限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

6.资本公积仅核算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本公积包括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本公积仅包括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是指小企业收到的投资者出资额超过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7.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

《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在计算应交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的基础上,确认所得税费用。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将计算的应交所得税确认为所得税费用,这大大简化了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8.取消了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因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而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小企业不会产生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减少了外币财务报表折算的工作量。

9.简化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和披露

小企业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四个组成部分,小企业不必编制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小企业会计准则》对现金流量表也进行了适当简化,没有补充资料。另外,小企业财务报表附注的披露内容也大为减少。

10.对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进行会计处理统一采用未来适用法

《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根据具体情况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对前期差错更正采用追溯重述法或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对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小企业对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均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三)会计科目设置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的科目有156个,《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科目只有66个,科目数量大幅度减少。

有些科目核算内容有所改变,如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相关税费在《企业会计准则》里是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的,在《小企业会计准则》放到了“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里核算。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协调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执行本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1.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本准则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准则的相关规定。

3.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从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4.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本准则。

(二)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通过以上比较分析,可以看出《小企业会计准则》立足于我国小企业发展现状,做到了简化核算要求、与我国税法尽量保持一致、与《企业会计准则》有序协调,是一部为我国小企业量身定做的企业会计标准。它的贯彻实施,对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财务管理,全面提升小企业内部管理水平,促进小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 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6)[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