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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互联网;文化产业;融合;产业关联
一、 引言
2014年,互联网企业开始大规模向传统文化企业投资和并购,传统文化企业也纷纷通过互联网开拓新业务或开发互联网商业新模式。例如,腾讯开始进军电影产业,阿里巴巴认购“文化中国”股份,百度成立影业公司等;传统文化平台湖南卫视、安徽卫视等也纷纷通过“版权行动”加入互联网视频竞争。互联网企业整合了传统文化企业线上线下渠道,传统文化与互联网的壁垒逐渐被打通,传统文化产品的创作、营销、传播模式更加多元化。互联网企业利用用户消费数据,分析文化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和心理,迎合消费者需求,进行精准文化产品开发。互联网企业已经渗透到传统文化的资本运作、内容创作、演艺明星、推广传播、销售发行已经文化衍生品等产业链各环节。
互联网是文化产业发展的无边界平台,传统文化产业也可以通过数字技术和大数据技术等与互联网对接,文化产业与互联网的融合产生文化产业新业态,进一步激活互联网文化消费,推动互联网文化产业的创新发展。互联网与文化产业的融合,不是把传统文化产业照搬到互联网平台进行经营,而是利用互联网技术改造传统文化产业,利用互联网技术激发文化产业新业态。随着“互联网+”上升为国家战略,互联网与文化产业的交互融合也正逐步推进,互联网思维模式已经渗透到文化产业各部门。互联网对文化产业不仅是技术上的变革,也是我国传统文化发展理念和产业化的变革。互联网通过整合文化资本、文化人才、文化创意、文化信息等要素,形成了包容性极强的文化生态系统,消除了文化生产者和文化消费者之间的时间与空间隔阂,推动了文化产业快速发展。互联网催生了大量平台型文化企业和平台型文化集群,颠覆了传统商品交易模式,通过“免费”以及“开放”模式广泛吸附客户,形成“注意力经济”。
二、 互联网技术与中国文化产业发展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各种类型的互联网技术与文化产业高度融合,数字化、网络化正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新态势。互联网技术本身具有文化特性,也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互联网技术进步伴随着文化的创新和变革,也更新了文化传播的工具和方式。
1. 互联网技术激发文化消费意愿。互联网已伴随着数字技术、网络技术以及移动通讯技术覆盖了世界每个角落,互联网技术改变了人们获取信息的方式,改变了人们信息消费的模式。互联网已经成为各类移动智能终端获取信息的媒介,文化消费主体逐渐从被动消费发展到主动消费。通过互联网,消费者可以主动在文化产品生产中嵌入自己的创意,彰显自己的文化产品生产中的主体地位,满足多元化的文化消费需求。互联网不仅可以使消费者参与到文化创意生产环节,还可以通过大数据发展粉丝经济。文化企业可以借助于互联网,与消费者互动交流,从而催生了文化电商平台和文化众筹平台,开辟了文化产业融资新模式。
2. 互联网技术消除文化产业各领域之间的壁垒。传统文化产业各领域界限分明,各行业主管部门条块分割,各自为政,例如,报纸、图书、广播、电视、手机等,但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逐步推进,传统媒体部门都与互联网建立了紧密的联系,互联网技术可以使不同媒介信息实现无差别转换,如文字、图片、声音和视频等。互联网技术使传统文化产业各部门之间的界限逐渐缩小,文化技术鸿沟逐渐被消除。互联网不仅消除文化产业之间的技术壁垒,还可以消除文化产业各部门之间的资本壁垒、市场壁垒、人才壁垒等。例如,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传统媒体的从业人员不仅要做文字编辑,还要懂摄影、视频、采访、编辑等全媒体新闻流程;通过互联网金融,可以打通文化各部门之间的融资障碍,并可以实现文化产业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
3. 互联网释放文化产业新动能。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和不断更新,给我国文化软实力建设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我国传统历史文化资源丰富,但文化资源优势并没有转化成文化产业优势。我国大中型国有文化企业大多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而来,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存在文化发展环境的种种弊端,文化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被束缚。然而,互联网技术条件下,国有文化企业被迫不断进行体制机制创新,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瓶颈在互联网技术推动下不断突破,互联网技术也不断推进文化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互联网技术也推动文化企业管理不断创新,解放了束缚文化生产力发展的重重阻碍。
4. 文化产业可以通过互联网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文化产业作为一种产业,一方面属于国民经济重要的组成部分,另一方面与国民经济各部门存在一定的产业关联效应,通过影响力系数和感应度系数对国民经济a业影响和波及效应。文化消费能力的提升,是我国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动力,互联网与文化产业融合激发出来的文化消费对文化产业效率提升和国民经济增长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互联网与文化产业的融合,催生了文化产业新业态,推动文化产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以及现代农业的融合,可以提升国民经济各行业的附加值。我国文化消费缺口很大,互联网与文化产业融合带来的文化消费能力和潜力的提升,将成为我国新的经济增长点。
5. 互联网技术传播具有文化性。互联网技术的影响,已经远远超越了其所传递的内容,并且这些互联网技术冲击着现存的文化系统和社会结构。互联网的文化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文化环境影响互联网技术。文化是一种富有创造性的母体,它会出现在社会生活中的各领域。社会上需要的技术是最能符合主导群体价值和利益的技术。其次,文化环境特征被互联网技术直接表征。每一种新媒体形态的出现,都体现了当下的文化环境,例如,职业习惯的表达,心理观念的形成等,都可以通过语言或符号由新媒体进行传播。再次,互联网技术自身就是一种文化环境。在后工业化时代,文化与科技之间的界限逐渐模糊,信息技术发展本身就意味着文化变迁,技术文化本身就伴随着新媒体技术的发展而变更着文明节奏。
6. 互联网技术提升了文化传播的影响力。人类传播媒介从口语传播,到触摸屏、互联网、虚拟现实、全息影像、WIFI等从时间和空间突破了传统媒体的限制,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融合互动,创造出新的传播路径,极大提升了传播效果。互联网技术最核心的作用就是将社会互动进行了拓展和延伸。通过互联网,主客体作为文化传播双方可以在一定情况下实现角色互换,从而实现互联网技术、内容与互联网文化和情感的高度契合。互联网可以把我们熟悉的文化经过重新包装,展现出新的创意形态,需要人们重新审视、理解和接受这些文化。
7. 文化产业可以通过互联网技术提升竞争力。互联网对文化产业竞争力的提升,并能从三个方面表现出来:首先,通过互联网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文化产业的创意生产、设计、发行、消费等价值链条将被激活。其次,互联网的智能化可以塑造智慧城市。通过互联网的虚拟现实技术以及合成技术,城市现实空间将会和虚拟空间对接,使城市的旅游文化、创意会展、文化设施服务等实现升级换代。再次,文化资源可以利用互联网进行优化重组。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根本动力在于通过科技创新与体制创新,对文化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例如,深圳通过文化与科技融合,有效拓展了文化产业链条,并催生了新兴的文化传媒业态。
三、 互联网与文化产业各细分行业融合
互联网经济时代,互联网与文化产业各细分行业的融合,需要通过互联网技术消除各产业之间的体制、机制和技术壁垒,放松各行业之间的政府规制,实现互联网文化产业创新发展。
1. 互联网与新闻出版发行业融合。互联网与传统出版业融合发展,要坚持传统出版与互联网的优势互补,推动两者在内容、平台、渠道、经营等层次深度融合。传统出版业与互联网的融合,需要实现纸质媒体、音频、视频以及互动性数字媒体之间的融会贯通,即“一次采集、多次生成、多平台传播”。数字互联网技术是传统出版业与互联网融合的支持,内容创新是传统出版与互联网融合的根本。传统出版要利用网络技术优势,加强出版业大数据分析,积极发展在线培训、移动数字阅读、知识服务、电子商务、按需印刷等出版新业态。此外,要着力解决互联网与传统出版融合的版权保护问题、技术短板问题,实现用户、生产和技术需求的有机衔接。
2. 互联网与广电服务业融合。为适应消费者需求和受众理念的变化,传统广播电视与互联网的融合需要注意以下问题:第一,广播电视行业需要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政府要减少对传媒产业的直接干预,建立明细的公共服务与市场监管体系,建立政府和国有传媒企业的责权利关系,避免传媒产业的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相应建立传媒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第二,传统广电媒体要积极进行内容创新和产业融合。互联网时代,广播电视媒体要积极和互联网有机对接,利用互联网技术不断改造和提升广播电视运营模式、制播方式和经营理念等。广播电视媒体要将内容生产放在产业链的突出位置,积极寻求广电媒体内容产品与互联网的契合点,实现跨媒体、跨产业、跨区域并购重组。第三,广电服务业利用互联网进行多元化经营。广电媒体需要利用互联网,发展文化产业新业态,积极探索多元化发展道路,围绕互联网经济主线,开发互联网衍生增值业务,推动互联网与广电媒体的深度融合。
3. 互联网与文化艺术业融合。互联网与文化艺术业的融合,可以形成互联网艺术产业,其可以作为传统内容产业的载体,为传统文化机构服务,例如,艺术馆、剧院、博物馆、画廊等都可以利用互联网提升艺术影响力,提升文化产业价值链。互联网艺术业也可以作为新兴的信息产业,依托互联网和手机智能终端,成为艺术作品推广的重要组成部分。互联网艺术可以作为高附加值的文化商品参与市场交换,按照市场规律运作,实现产业化运营;也可以作为公益性文化产品,由政府来提供,满足整个社会成员的精神追求。然而,市场化运营可能会带来道德沦丧、见利忘义等问题,公益性取向可能会面临经费不足,两者的冲突需要政府协调。
4. 互联网与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业融合。互联网与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业的融合发展,首先要加大政府的财政支持力度。政府要加大对网络文化产业的财政支出比例,优化互联网文化产业的财政支出结构,加强互联网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其次,要健全多元化的网络文化服务业的投融资政策。要引导多元化的投资主体投资网络文化产业,降低网络文化产业的交易成本。再次,要加强网络文化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各地区要完善移动技术、宽带技术、网络架构优化技术建设等,优化网络资源的数字化。最后,要健全网络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和监管水平。网络文化部门要维护网络文化市场的交易秩序,并强化监管责任,净化网络文化产业环境,保护知识产权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证网络文化产业健康发展。
5. 文化制造业与互联网的融合。文化制造业与互联网的融合,可以通过合资并购成为新的文化企业主体;也可以与互联网平台进行有机衔接,实现文化产品的在线和交易;还可以与电子商务企业进行文化战略投资、文化品牌培育以及文化产品物流配送等,整合文化产品的线上线下资源,实现文化产品产业链周期的融合。文化制造业与互联网的融合,互联网技术、云计算技术和物联网技术广泛应用于文化制造业,带动广播电视电影设备制造、数字通信设备制造、数字印刷设备、虚拟现实设备制造以及数字娱乐设备制造等的转型升。文化制造业与互联网的融合,需要互联网技术的创新,产业规制的放松和自由化,文化产品和服务需求等因素的驱动。
四、 政策建议
文化产业已经成为发达国家的支柱产业之一,文化产品渗透了文化生产主体的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文化产业发展水平和质量决定了一个国家的软实力。互联网时代,数字技术、大数据、云计算等高科技已经渗透到文化产业价值链各个环节,互联网已经成为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互联网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已经成为文化产业发展主导模式,并成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引擎。
1. 大力推进互联网文化消费需求。生产性文化服务业作为中间投入会对国民经济其他行业产生前后向关联效应,但生产性文化服务业还没有形成专业化规模性产业,难以产生规模经济优势。互联网条件下,我国文化消费水平的提升,需要创造良好的互联网文化消费社会环境,通过提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和文化消费意愿,激发城乡文化消费潜力。我国文化消费水平的提升,还需要通过互联网与文化产业融合,不断创新文化产业新业态,创造和引领新型文化消费需求。我国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需要通过降低交易成本等措施,强化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对生产性文化服务业中间需求,通过产业关联效应带动文化产业发展。
2. 通过互联网与文化产业融合实现供给侧改革。我国文化产业存在严重的“供需错配”,文化消费需求虽然增长迅速,但文化消费潜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文化产品或服务存在无效或低端供给过剩,有效供给严重不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不能得到满足,需要通过文化产业供给侧改革实现文化供给和文化需求均衡发展。我国文化产业供给侧改革,需要通过互联网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文化产业新业态,并使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性调整。我国国有文化企业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建立现代企I制度,理顺政府和国有文化企业的责权利关系,通过重大文化项目带动资源要素向骨干文化企业集中,还要通过互联网金融建立多层次文化资本市场,推动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进行兼并收购。对于小微文化企业,要建立文化产业集聚区,通过互联网激发文化市场创新和创业活力,建立政府和中介组织为主导的文化服务平台,引导互联网文化产业健康发展。
3. 加强互联网文化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互联网文化产业中,投融资、生产、流通以及销售等活动都直接或间接与版权存在一定的联系。互联网文化产业的核心是创意,如果创意不能有效得到保护,那么创意人员所耗费的大量投资难以收回,其创作积极性将受到毁灭性打击。文化产业在在美国称为“版权产业”,版权制度为美国文化产业发展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强有力的版权保护制度可以有效打击和遏制盗版行为,进而激励新媒体文化企业的创新行为,并能有效提升新媒体文化企业的市场投资活力。
4. 激发互联网科技与文化融合的市场活力。科技和体制创新是推动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动力,互联网技术的进步可以有效推动文化资源重组和文化体制变革,例如,深圳自身的文化资源比较贫瘠,但是却以开放和创新的精神,通过科技与文化的融合,催生了大量以腾讯、华强文化科技等为代表的新兴文化产业形态。因此,政府要利用“互联网+”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红利,利用数字技术和互联网基础设施,培育新型的新媒体企业,推动文化生产方式、传播方式以及营销方式的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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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2016年度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项目(项目号:2016B091);2016年度河南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项目号:162400410506);郑州大学“新媒体与公共传播”学科招标项目(项目号:XMTGGCBJSQ21)。
关键词:移动互联网;大学生;途径
经过这几年发展,移动互联网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前景最好、发展最为迅速、最诱人的行业。它们的增长速度都是任何预测家未曾预料到的。这一前所未有的高速增长现象反映了随着时代与技术的进步,越来越多的人希能够随时随地的高速地接入互联网,获取急需的信息,完成自己想做的事情,移动互联网的出现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移动互联网正逐渐影响到人们生活、工作的方方面。短信、语音、图像、音乐、手机铃声下载、游戏、视频应用、移动支付、移动电子商务、社交、O2O、位置服务等各式各样的移动互联网的业务快速发展,移动互联网正爆发出强大的能量。作为新时期的大学生,正是这一潮流中的引领者和使用者,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这是发展的必然趋势。
一、移动互联网传播的主要特点
移动互联网作为一种新型的传播媒介,与以往相比,移动互联网在信息传播方面有着明显特点。一是传播内容的多样性。其中的信息热点形成快、话题变化快、焦点转移快,信息容量也在快速增加。二是形式的开放性。作为全球性信息系统,互联网对任何国家和地区都是开放的,各种主流文化和非主流文化、民族文化和外来文化、精英文化和大众文化、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都能在其中自由传播。三是传播载体的虚拟性。各种网络信息都是以数字形式对现实进行储存、传播、解读的文化形式。四是信息共享与渗透性。不同网民可以同时对同一信息源进行访问,使区域性资源成为共同资源,形成平面化、形象化的文化平台。无论是正面信息还是负面信息,都能通过互联网的渗透熏陶而影响人们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
二、移动互联网对大学生服务模式的挑战
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在客观上为大学生教育提供了新的载体,同时由于网络信息的复杂性、多元性特征,也带来了一系列新的挑战。
1、对大学生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的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西方国家依靠技术垄断进行意识形态渗透。他们把物质层面的技术优势转化为精神层面的信息优势,极力向中国为首的社会主义国家传播西方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使互联网成为推行“和平演变”图谋的阵地,宣扬所谓的“普世价值”,严重威胁着大学生对社会主义价值观念的认同感。二是是各种有害身心健康的不良信息的挑战。在互联网中任何人都可通过BBS或BLOG等信息平台发表对现实的不满,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借此随意放大社会矛盾和不良事件,恶意煽动网民情绪,甚至虚假信息。经常接触类似的负面信息,极易引发大学生对社会的不满、焦虑和失望,使信念产生动摇。
2、对大学生团队意识和集体观念的消解。由于移动智能终端手机的普及,据不完全统计,41.2%的学生一周需要花3-10小时上网,有26%的学生上网时间还要更多。与此相应的是师生、同学间的交流相对减少,导致部分大学生难以适应人际关系需要。长期沉浸于特有的人机互动机制,反而诱发了感情疏远和道德冷漠现象。许多网络行为都能以个人为单位独立完成,难以体会到合作、协商、宽容、理解等在现实世界中的实际感受。使个人本位过度张扬,团队合作意识淡化,影响心理情感的健康发展。
三、移动互联网时代大学生服务模式探索
1、加强机制建设,提供组织保证。一是完善领导机制。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合格接班人的高度,充分认识利用移动互联网加强文化教育的战略意义。建立包括学校、学院、教研室、实验室、微机室、班级、宿舍等不同层级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引导体系,完善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物质保障机制。增加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提高数字化校园建设水平,用健康向上的教育资源丰富校园网文化内容。三是完善网络文化创新机制。深化网络文化传播的研究探索,通过建立网络社区、开展网上论坛、宣传优秀典型事迹等方式,进行高尚情操和思想境界的熏陶,引导大学生增强应对不良信息和思潮侵扰的能力。
2、加强阵地建设,构建丰富体系。一是积极建立融思想性、知识性、严谨性、趣味性为一体的主题移动平台、微信公众号。以新颖生动的表现形式和积极健康的内容占领移动主阵地,唱响主旋律。努力寻找宣传教育和现实生活的结合点,使大学生在移动互联网中更加全面、直观、生动地接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养观察和判断世界的正确标准,旗帜鲜明地反对各种错误思潮,形成正确的思想价值认同。
3、推进模式创新,增强有效性。移动互联网的开放性、互动性和平等性等特点,要求服务模式既要弘扬主旋律,又要包容认识的多样化,变自上而下的单向灌输为双向、多向的交流互动;变以往单纯的命令式、说教式教育为民主讨论、平等交流;在方式方法上实现由信息灌输到信息分析和引导的转变。充分利用视频和音频资料、线上图书等多种平台,创新服务内容传播手段,增强传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要做好O2O的结合,使面对面的教育引导和移动网络平台的信息交流有机结合起来,取长补短,增强教育效果。
4、加强传统教育,增强自觉意识。中国传统文化中蕴含着正义、善良、诚实、勇敢、勤劳、爱国等许多优秀传统美德,有着完整的话语体系。要利用移动互联网传播面广、影响力大的优势,对优秀传统价值观进行新的解读和阐释,使之与大学生成长需求密切结合,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展现出来。积极开设与移动端道德有关的课程和讲座,培养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心态。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传统文化、西方文化和现代文化的关系,积极培养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文化心理,树立民族文化自觉意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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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对传统文化发展的推动
新媒体是以数字、通信和互联网等新技术为特征的,以传播速度快、覆盖范围广、互动性强等优势成为文化传播的主力军。
首先,新媒体打破了传统的以身份识别为基础的社会互动,匿名性使互动群体能够畅所欲言,极大提高了互动效率,增强了社会凝聚力和文化认同感。
其次,新媒体突破时空维度,拓展优化了文化传播平台,如远程教育、网络课程、视频等不再拘泥于课堂、直播,而是借助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渠道自由组合,取长补短,既达到视频共享效果,义提升了传播效率。
再次,新媒体操作便利、表现直观等优势,为各种文化互动交流搭建了桥梁,其前所未有的深层次、高频率碰撞还为传统文化创新和发展提供了便利条件。
新媒体对传统文化的丰富与创新
新媒体满足了广大社会群体尤其是年轻一代追求时尚生活的需求,从满足基本的通信娱乐升华为广大受众生活的一部分。法国技术哲学家路易・多洛认为:“应把技术归于文化之列。”新媒体带来的技术变革在内容和形式上丰富和创新了传统文化,传统文化经过技术的包装和打造后,呈现出一种更具感染力、更容易被理解接受的文化,而传统文化在被披上“现代化”的外衣后也将更具有市场。
如出现在2008年奥运会开幕式上通过多种新媒体技术结合的巨幅“中国画卷”、“李宁飞天点火”,给全球数十亿观众带来了视觉震撼,传统文化超越自身,创造出技术高度交融的特点,新媒体的精神引领和示范功能已成为文化传播的重要平台。
新媒体与传统文化和谐共进
1.传统文化与新媒体相融合
新媒体诞生以来,技术与文化已不再泾渭分明。人们的视觉要求正随着各种电视、网络层出不穷的新花样逐渐提高,传统文化要想进入大众视野,就必须借助新媒体的强大表现力。要不断通过新媒体打破不同文化生产部门的壁垒,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生产,降低传播成本。近年来,文化搭乘技术“顺风车”的例子屡见不鲜,以《中国汉字听写会》节目为例,自播出就得到广大受众的好评,不但打通了娱乐、经济、文化宣传等多处“关节”,多效合一,还促进了新媒体与文化传播的结合。
要利用技术科学合理适配媒体资源,通过电影、动漫等不同的产业形势以及博客、微信等不同的媒介样态实现对传统文化原材料的充分利用、深度开发,打造核心的文化艺术精品。
要通过技术优势促进社会资源整合,抢占文化制高点,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如《印象・刘三姐》就是通过利用现代技术将民间故事包装,拉动了当地文化产业的发展。
2.新媒体正能量传播示范引导传统文化重塑创新
大众文化是以追求消遣娱乐和感官消费刺激为目的,主导文化却以塑造和支撑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为宗旨。在当代,中国主导的传统文化正经历着当代大众文化包括语言、礼仪等多方面的解构与重构。新媒体的传播内容应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流文化靠拢,从人民群众中汲取营养,将具有正能量的思想文化以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表现出来,通过示范引导作用,形成以主导文化为主流的、多样文化相融共生的局面。
关键词:IP孵化;价值内核;普世元素;多重路径
中图分类号:G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7)03-0158-03
在中国“互联网+”的发展进程中,产生了一类重要的文化产业发展要素――IP。IP,即Intellectual Property的缩写,译为“知识产权”。但在互联网语境下,IP又不仅仅意止于知识产权,它更为广泛的理解,是指那些具有长期生命力和较高商业价值的跨媒介文化元素的生产与运营。
将洛阳白马寺(以下简称“白马寺”)的IP价值与“互联网+”这一新型产业模式相结合,挖掘中国传统文化的哲学意义与普世价值,把白马寺打造成一个互联网时代的超级IP,将会对其未来的发展注入新鲜活力。
一、白马寺的IP基础与发展现状
在中国传统文化领域,IP价值的挖掘与孵化,是一种符合新媒体产业发展规律的创新型运营方式,尤其是那些具有深刻社会影响与长远发展价值的原始素材,譬如:《三国演义》《西游记》、“故宫”等,都可以成为一种IP资源进行价值的二次挖掘与开发。那么,该如何判断一个IP是否具备打造潜力,首先要从IP的价值基础入手。
1.白马寺IP的价值基础
洛阳白马寺创建于东汉永平十一年(公元68年),是佛教传入中国后兴建的第一座官办寺院,有中国第一古刹之美名,距今已有近2000年的历史。
据传东汉永平七年,汉明帝刘庄梦见一个金人自西飘然而来,后有臣子启奏说:“西方有神,称为佛”。汉明帝随即派使者出使西域,拜求佛法,在大月氏国,遇到两位印度高僧,并应邀与东汉使者一道,用白马驮载佛经、佛像返回国都洛阳。永平十一年,汉明帝敕令在洛阳西雍门外三里御道北兴建僧院,为纪念白马驮经,取名“白马寺”。它不仅是中国第一次西天求法的产物,还诞生了第一部中文佛经和中文戒律,使白马寺当之无愧成为了中国佛教的祖庭与释源。
除此之外,白马寺的镇寺之宝――元代“夹干漆”十八罗汉像,因其采用独特的“夹干漆”技术,用沙泥塑胎,后用漆,把麻布贴在泥胎外,待漆干后,再反复涂漆、反复裹缠,最后描金彩绘,把泥胎取空,虽然整个佛像看似雄伟,重量却非常之轻,可惜如此精湛之技却遗憾失传。
追溯白马寺的发展历程,其充满故事性和探险精神的建寺源起,以及充满智慧结晶的寺内文物古迹和形象生动的坊间传说,都在历史文化与艺术创作等多个方面具备了IP挖掘与孵化的价值基础。这些元素不仅可以作为IP开发的内核依托,也可以成为IP价值孵化的重要路径。
2.白马寺IP开发的现状
白马寺作为中国佛教的重要发源地,目前,对其自身价值的挖掘开发仍以寺院建设和旅游吸引为主。除依托自身的古寺院落维护外,还积极建设国内首座“国际佛殿苑”,现已建成并对外开放,吸引了大批中外游客。白马寺还以此为契机,积极开展国际交流,提升了寺院的国际影响力。
虽然在旅游产业上,白马寺积极打造佛教旅游体验与文化内涵,但在“互联网+”的战略发展之路上,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尤其在自我IP价值的挖掘与孵化领域内,白马寺尚属未开垦状态,因而更需要积极的投入与挖掘。
2016年1月,中国国家博物馆与阿里巴巴达成战略合作;2016年6月,故宫博物院与阿里巴巴签署战略合作协议;2016年7月,故宫博物院与腾讯宣布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成为探索中国传统文化IP模式灵活孵化的又一重要步伐。
白马寺与中国国家博物馆、故宫博物院相比,同样拥有扎实的传统基础与文化价值,但在与新媒体产业相结合的创新发展之路上,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如何将中原传统文化与新媒体产业相融合,借助新媒体的传播特性,以互联网思维为灯塔,深入挖掘白马寺的文化价值,不断创新产业理念,这正是对白马寺IP价值孵化研究的现实意义。
二、白马寺IP孵化的价值内核
IP,作为一种无形的财产权,不仅可以通过智力的创造性劳动铸造新的成果,还可以带来一种基于全产业链的文化产业价值开发。这种IP模式之路的思索,是对新媒体时代一种新型生产关系的探索,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内容都可以成为一个具备长久挖掘与持久影响力的IP,只有那些具备自我特色与普世元素的IP,才能经得起多维度的跨界打造,从而成为常青的超级IP。
1.自我价值
对于一个IP的模式开发,往往要从表现风格、人物设定、故事架构等方面入手,通过优质的呈现形式和新颖的故事元素,衍生出一系列相关的IP产值。尤其是一些具有中国特色文化资源的IP开发,更是在近两年内纷纷做出了大胆的尝试。
腾讯公司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化腾曾说:“北京故宫本身就是一个世界级的超级IP,借助移动互联网,北京故宫已经迅速地吸引了新一代的年轻粉丝。[1]”故宫之所以能成功实践IP价值的孵化之路,并不仅仅是依托于那些充满故宫特色的文创产品,真正能够使故宫成为世界级超级IP的核心要素,是故宫自身所承载的中国传统文化、历史文物与匠人精神。
白马寺作为中国第一古刹,以白马驮经,出使西域,一路不惧艰难险阻,终将印度佛教传入中原。且寺内的镇寺之宝――元代“夹干漆”十八罗汉像,使用失传的“夹干漆”技术制造而成,在国内非常罕见。由于造像工艺早已失传,不仅是全国仅存的完整全套罗汉像,更是中国古代劳动人民智慧创造的重要体现,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这些文物古E正是对白马寺不畏艰险、勇于探索、精益求精的自我价值的折射。白马寺的IP孵化将通过自我价值的展现,使不同受众产生由内而外的敬畏感、认同感,从而拓展传播宽度,创造出更大的社会价值。
2.普世元素
通信与交通技术的迅速发展,推动着“地球村”的加速融合,但各个国家与民族之间依然存在着明显的文化差异,而这一文化差异,已经成为制约IP价值孵化的一道无形之墙。我们衡量一个内容是否能够成为影响世界的超级IP时,受众的普遍认同感成为其重要的深层内核,这一普遍认同感,即是我们所说的普世元素。普世元素的最大特点在于它是一种跨越地域、跨越文化、跨越时代的公认价值。
白马寺作为中国佛教文化的重要发源地,它不仅是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世界佛教文化的重要代表。“在佛教伦理中,善恶、染净、道与非道、正邪等范畴、佛门戒律与缘起性空、业报轮回、涅解脱等基础理论相结合,配合并指导着信众的修行实践,善待佛、法、僧、众生,完善自身的人格,以达到去恶从善、弃凡入圣的成佛目标,并对现实社会起着辅助教化、淳化民风、和谐人际、安定人心的调节作用。[2]”
白马寺IP价值的佛教文化内核,不仅在佛教信徒中认可度极高,即便放眼社会大众,人们对“真、善、美”的渴望,也是无论什么国度,拥有怎样信仰的大众所普遍认同与追求的。因此,在白马寺的IP价值孵化过程中,要注意对普世元素的深度挖掘与呈现。
只要把握好白马寺IP价值中的普世元素,紧扣流行趋势及表现形式,通过塑造优质的IP故事与模式,势必能够将白马寺打造成中原地区的第一超级IP,并将中国传统文化的伦理内涵推向世界。
三、白马寺IP孵化的多重路径
在互联网时代,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挖掘与开发,往往忽略了依托于新媒体技术的“二次开发”。所谓“二次开发”,是区别于传统文化产业的资源驱动型开发,它们最具共性的特点是依托于互联网平台或新媒体技术,将传统文化的IP价值,用一种全新的呈现形态或产品打造,使其迎来自我推广与形象价值的二次提升。
白马寺作为一种极具有时代化、符号化和粉丝化的IP资产,对其在互联网时代IP价值的孵化,有以下几种路径可供思考:
1.文创产品设计
北京故宫在淘宝开设网店至今,推出的尚方宝剑书签、朝珠耳机以及“朕就是这样汉子”的折扇等销量惊人。以故宫IP为基础的衍生文化创意产品遍及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紫禁城围巾、千里江山图纸胶带、紫金合家欢杯子等等。截至2016年初,北京故宫博物院共设计研发文化创意产品多达近9000余种,其文创产品销售额近10亿元,是门票收入的两倍。
除故宫外,苏州博物院也与互联网平台达成战略合作,从文物中提炼文化元素融合现代流行,进行文化创意产品的设计,多款文创产品上线后销售一空。苏州博物馆文创负责人蒋菡指出:“互联网平台对文创产品的传播作用很大,之前博物馆一直给人以一种高冷的距离感,这次的跨界合作,希望以服装为载体,让更多年轻人对博物馆有更深刻的认知,重塑博物馆形象。[3]”
洛阳白马寺的IP孵化也应当紧跟时代潮流,依托互联网平台,结合自身的文化元素,吸纳优秀人才参与并设计有自己文化特征的文创产品。对于白马寺文创产品的设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将白马寺作为一个整体品牌进行logo设计与系列产品打造。推出自己的白马寺文创产品,例如:文创冰箱贴、文创香炉、文创茶具等,并以此为契机,借助互联网电商平台,打造自己的文创销售平台,将洛阳白马寺的文化品牌进行整体推广。
其次,探索失传技术,打造独树一帜的民间技艺IP。对于元代“夹干漆”十八罗汉像,因其特别的制作手法,是中国民间匠人技术创新的典型表现。虽然,其制造技术已于唐后时期日渐没落,但我们依然可以尝试利用现代技术,对其制造手法进行恢复性探索与研发,并以此推出“夹干漆”系列佛像,将民间技艺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元素提炼,进行重点推广,重拾中国匠人精神。
最后,可以尝试打造佛教经书系列。白马寺从创建之初,就是中国最主要的佛经翻译场所,中国现存的第一部汉译佛典《四十二章经》就是在白马寺翻译完成。所以,我们可以抓住这一文化特点,推出经书系列产品。例如,经书字帖、以各经书为设计元素的笔记本、经文围巾等等,形成独具特色的经书系列衍生品。
北京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曾表示,“博物馆”不以营利为目的”不等于“不能营利”,“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并不对立”[1]。文创产品设计作为白马寺IP孵化的重要路径之一,其最终目的是将白马寺的文物典藏与传统文化搭载于一个个具有年轻生命力的衍生品身上,走出寺院、走向世界。
2.UGC的产出
社交平台的开放,大到行政机构,小到个人,都可以申请建立自己的媒体平台。洛阳白马寺也紧跟时代步伐,创建了自己的官方网站,并在微信、微博等重要社交媒体上搭建了属于自己的官方平台。虽然白马寺已初具规模,但为何与“故宫热”相比,却迟迟没有迎来自己的传播时代?原因在于,白马寺缺少了对UGC产出的关注。
所谓UGC(User Generated Content),主要是指用户原创内容,即在网络媒体快速发展的今天,每一个受众都可以成为信息的制造者与传递者。今天,在我们朋友圈被刷爆的“带VR眼睛的嫔妃娘娘、自拍的朱元璋……”,虽然他们的设计版权出自故宫,但在互联网上的风靡盛行,却是依靠UGC的产出与传播。
作为同样拥有大量经典IP资源的白马寺,也可借鉴故宫已有的成功经验,从以下几点,促进UGC产出:
首先,配合文化创意产品的开发,白马寺可以举办面向社会大众的文创产品设计大赛,吸纳大量青年才俊为白马寺设计创意产品,以此加深受众对白马寺的传统文化底蕴的进一步了解与共鸣,并由此产出大量与白马寺相关的文化创意。
其次,注重与互联网平台打造战略合作协议,设计相关互联网传播内容,与白马寺强大的IP做链接。例如:白马寺表情包、十八罗汉表情包、佛教经文字体、白马寺手游等一系列内容资源,深入到人们现代生活的每个角落。
最后,要通过大量内容资源的生产与传播,塑造一个全新的、逐渐剥去神秘面纱的白马寺,通过互联网的辐射性传播,让人们感受到一个古老文化的新生命、新迹象。
对白马寺的形象塑造与价值传播,要重视UGC所带来的二次推广,尤其是学会用年轻人乐于接受的方式,将白马寺的文化内涵传递到青年中去,让年轻一代对中国传统文化产生更多的共鸣声与自豪感。
3.影视作品原创
IPr值在影视领域的开发,往往是指对现有文学作品进行二次创作,在探讨白马寺IP孵化的影视路径前,我们要首先明确一点,即“白马寺”并非是传统的经典故事或文学作品。因而,对于其IP影视路径的孵化,重点在于影视作品的内容原创,而这一内容原创又必须紧紧围绕白马寺的历史文化与自身特点。
因此,对其影视作品的创作,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以“白马驮经”为原型,打造系列故事。自汉明帝因梦派人出使西域,至白马驮经返回洛阳,这一路的历史故事与民间传说,为白马寺的IP内容创作提供了无限的故事素材。白马寺可以依托这一素材基础,塑造生动的人物形象与故事架构,运用多元的表现形式,打造出系列原创动画或电影、电视剧等影像作品,将自身的IP价值实现影视孵化。
其次,以“国际佛殿苑”为基础,设计原创画作。白马寺作为国内第一个兴建国际佛殿园区的寺庙,在国际宗教文化的交流中占有重要位置。白马寺恰恰可以借助这一契机,尝试佛像绘画创作与佛教故事连环画等美术作品的IP研发与孵化,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普世元素推向世界。
最后,以“夹干漆”为主线,挖掘塑造匠人精神。作为失传技艺的仅剩佳作,白马寺元代“夹干漆”十八罗汉像是对中国传统高超技艺的有力承载。白马寺可以围绕“夹干漆”这一失传技艺的挖掘研究,塑造出一批鲜活生动的匠人形象,并以此为基础主线,借助寺庙建设等故事背景,再现中国传统劳动人民的伟大智慧。
影视原创作为白马寺IP孵化的又一重要路径,在内容挖掘与作品创作中,一定要清楚认识到,作品的创作与表现形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但真正影响广泛而深远的,是白马寺文化价值内核,以及对劳动人民创造精神的不变信仰。只要牢牢抓住白马寺的IP价值内核,就能将其打造成一个超级又常青的IP。
四、白马寺IP孵化的趋势思考
当前,我国现代化经济建设已基本实现小康水平,人们对精神文化的需求大幅攀升,整个文化产业的发展也必将迎来又新的春天。白马寺作为一个身负巨大价值的超级IP,通过对其IP价值的挖掘与孵化研究,可以帮助探索中国传统文化IP价值的提炼与沉淀,打造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传统文化全产业链开发模式。
但是,在对白马寺IP价值孵化的趋势思考中,我们也应当遵循IP价值的孵化规律,而非仅仅停留在表层操作。尤其在对洛阳白马寺IP价值的挖掘与孵化过程中,要注意思考和探讨使其真正具有IP价值的核心内涵,不能简单粗暴地把白马寺作为一种商业符号与IP价值画上等号,而是要从发展的角度,结合互联网思维,采用合理有效的开发手段,实现洛阳白马寺IP价值的不断走高与可持续发展。
由此可见,对于中国传统文化IP价值的挖掘与孵化,不仅具有重要的历史传承意义,也具备现实的价值挖掘基础。未来,借助互联网之势,将中国传统文化打造成优质常青的超级IP,已成为“互联网+文化产业”的重要创新模式。关注中国传统文化的IP孵化,挖掘中国传统文化的哲学意义与普世价值,打造世界顶级的超级IP,将会对全世界受众带来一次东方审美的洗礼,增强中国传统文化的持久影响力。
参考文献:
[1] 孙冰.与腾讯公司合作“圈粉”,故宫也要当“网红”[J].中国经济周刊,2016(29).
【关键词】网络同质化 网络传播 网络经济
在全球一体化的浪潮下,不同国家与民族的文化交流与互动日渐频繁,与此同时,不同的文化之间也出现了越来越接近的趋势,这也就是文化的同质化现象。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今天,很多人几乎每天都会接触网络,看新闻、看视频、收发邮件、即时聊天,网络为大众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也带来了很多乐趣。
一、网络同质化现象
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与普及,大众对网络的认识和运用也发展到了一个趋向成熟的阶段,信息的低门槛以及网络资源的无限性使互联网产业与受众双方都开始更多新的尝试。我们不再限于通过QQ与不同的人实现即时交流,各种聊天工具纷纷面世,微软的MSN、实现互联网和移动网间无缝通信服务的移动飞信、人人网的人人桌面、专为淘宝商家和买家交流的阿里旺旺以及各门户网站针对注册用户推出的网页交流工具,如雅虎的雅虎通、搜狐的搜狐搜Q和新浪的新浪魔方等,此外,局域网的用户也有类似飞秋、飞鸽传书等工具的联系方式。但是纵观以上种种即时交流工具,我们不难发现当我们打开电脑的时候,但是这些选择大多具有类似或相同的功能,同质化倾向十分严重。很多人的QQ签名与飞信心情甚至人人网状态都是同样的话语,再加上现在微博的火热,QQ签名又有了一次重复上场的机会。在社交网站风靡于网络之时,通常会发生你的某位QQ好友空间里的日志与其在人人网的分享如出一辙这样的事,又或者我们在QQ空间的农场里偷菜之后,紧接着登陆开心网去偷菜,重复着同样的动作,完成着同样的任务。不难发现,在各式各样的社交网站上,我们多数时候面对的是同样的网页模块设计,主页、个人、相册、日志、留言板、分享等等。
网络媒体的新闻业务发展也趋向同质化,打开新浪、搜狐等门户网站的首页,我们会感觉网页的整体设计基本上没有什么区别,版面的划分也趋于一致,鲜明的文字标题、滚动的图片、弹出广告。新闻报道的方式也是如此,为增加网站的点击量,很多网站都出现了“标题党”,以夸张煽情的标题文字来吸引受众的注意,但是提供的却不一定是真实的信息。门户网站的信息内容越来越多元,提供的服务也越来越多样,但是与此同时,它们彼此之间的差异却越来越小。①门户网站的主要盈利方式也集中在广告、网络游戏和一些增值业务上,这也是网络同质化倾向的一个原因,各网站都在争夺这几个方面的受众和经济利益,自然会在同样的追求目标上形成同质化的网络文化。
二、网络跨文化传播
互联网的发展,实现了信息的低门槛与信息资源的共享性,只要有条件上网,人人都能信息并可能得到广泛的传播。传播的灵活性与互动性体现在多媒体化、非线性的互联网上,也使得网络跨国界传播更容易实现,利用网络的便捷性完成不同国家、不同地域以及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传播与共享,但是现在的网络跨国传播在很多情况下更多是由一些政治、经济和技术方面处于强势地位的国家占据着主导地位。强势国家通过向弱势国家输出文化产品,透过文化产品的传播实现文化意义在当地的深入,而使那些国家的文化出现“同质化”倾向,在这个过程中,大众媒介充当着重要角色,在文化传播的过程中,大众媒介是一种最有力的手段,而作为一种全球性的媒介,网络在传播信息文化产品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网络的全球性特征,大大提高了信息的传播速度和效率,拉近不同地区民众之间的距离,人们通过互联网足不出户就可以了解到大洋彼岸的社会风俗习惯;借助于网络与异国网友实现音频视频聊天,就算实际相隔千里,还是可以完成近距离的人际传播;跨国公司的老总通过视频会议可以听取设在其他国家分公司的员工做工作汇报。互联网是信息的载体,同时也是文化的载体,信息网络建设所导致的信息革命,实质上就是文化领域的产业革命。②迪斯尼公司于1998年出品的动画电影《花木兰》就是根据中国家喻户晓的“木兰代父从军”的故事改编制作的,虽然影片中的很多情节设计并不符合中国传统文化的实际,比如花木兰被塑造成一位勇敢独立,追求自身价值的美国式英雄,但是这并不影响中国观众对迪斯尼版《花木兰》的欣赏和接受;与此同时,影片毕竟取材于中国传统文化,故事在中国文化背景下展开,影片片头以中国水墨画的绘画风格展示,片中也运用了长城、皇宫、龙等象征中国文化的意象,这些也同样受到西方观众的欢迎,没有影响他们对影片的接受。在网络技术的推动下,全球化消灭了区域地界,抹平了差异阻隔,流动空间取代了地域空间,信息成了到处躁动的符号在浮动,形成一个无他者、同质化的平面世界。③中西方观众在互联网世界中通过各种社交网站实现的双向交流与沟通,深入到彼此所处的文化背景之中,网络的搜索功能也为双方了解彼此文化提供了便利,在此基础上,双方已经有了文化趋同的心理接受力,所以就出现了中西方观众对迪斯尼版《花木兰》都认同的情形。
三、网络经济
网络经济的发展在现代社会已经表现出其强大的力量,在全球化方面,网络经济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信息化已经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一个显著特征,所谓信息化,是指全面采用信息技术,充分开发、利用信息资源,最大限度地促进信息交流和知识共享。④网络技术的大范围多领域进步与发展,有利于促进世界各国经济活动向全球范围扩展,这个过程包括信息或经济活动生产的全球化、贸易的全球化和金融活动的全球化。借助于网络这个平台,电子商务在全球范围内得到有效发展,我们只需点击鼠标,就可以了解到国外的产品信息并实现网上交易,跨地域的网上交易连接了不同消费者的审美观并使不同地区的流行文化以产品的交易方式在全球范围内流通,为文化的同质化倾向提供了一个建立在网络经济基础之上的推动力。在网络连通的经济交流与贸易沟通下,受众会形成较为相近的消费主义模式,这种相同的消费主义形态借助于网络传播技术的帮助,渐渐被扩展为超越不同国家不同民族固有的传统观念与行为方式的普遍状态,建立起一种同质化的文化联系。作为消费文化的一种主要传播媒介,网络在消费文化的发展和渗透过程中发挥了很好的载体作用和导向作用,我们可以通过网络很方便地了解到国外的时装展,了解到正流行的色彩和服装并可以在网上购买喜欢的服装,这就让不同地区的人可以有机会接触到各种多样化的文化元素并体验到相同的文化享受。网络媒体多维化和非线性的信息传播方式以及电子商务贸易的自由化与跨国性,使消费主义文化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蔓延到各个不同的地方,为当地人所接受并逐渐融入到当地人的生活方式与民俗习惯当中,最终导致文化的同质化现象出现,同时,消费主义文化的多元性与相互渗透性在互联网经济的支撑之下,实现了很好的互动与融合。网络媒体本身是一个主要以符号来传递信息的,实现双向交流的媒介,我们的生活中充满了各种各样的象征性符号,这样的消费文化符号也在一步步拉近处在网络经济包围中的受众,使他们产生接近的消费观念或对消费文化产生某种共鸣。
结语
文化的同质化现象已经是信息社会一种不可避免的趋势,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全球信息化的进程对全球传播的出现与跨国传播技术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信息全球化的进程中,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网络成为一种强有力的大众传播媒介,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会受到媒介传播的影响,大众传播媒介营造的“拟态环境”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我们对世界对社会的认知和理解,网络就是一种承载着文化传播与相互影响的大众传播媒介。网络经济的发展也是全球化进程中的一个显著特征,借助于网络经济的发展而延伸出来的文化扩展和渗透,对不同地域和不同观念的人们会产生一种文化的交融。随着网络新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经济还会继续展示其巨大的变革力量,而且会适应和顺应国际潮流,在融入全球经济发展中不断增强竞争力。⑤虽然社会的发展趋势使我们的生活越来越离不开媒介,离不开网络,虽然文化的同质化倾向在网络的推动力下越来越无法避免,但是在的理念下,我们在接受他国文化的同时,还是要大力保持与发扬本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并借助网络的全球化发展适时传播我们的传统文化,让我们的传统文化也可以融入到其他地域的文化之中。总而言之,互联网的发展对文化的同质化现象确实起到了推动作用,在正确的思想理念指导与合理的网络运用下,文化的相互交流与融合也是世界全球化趋势的一个缩影。
参考文献
①江泽文,《门户网站同质化现象初探》[J].《青年记者》,2006(4):57
②郭素红,《网络环境下的信息交流与文化传播》[J].《现代情报》,2003(10):56
③胡朝阳,《消解与重构:E时代的网络与大众文化》[J].《媒介研究》,2004(12):152
④张晨:《网络经济时代:网络与信息的高效益》[J].《网络财富》,2010(1):141
⑤宋伯东、张海成,《网络新技术与网络经济发展》[J].《新闻爱好者》,2010(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