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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森林防火能力建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长效机制,切实提高依法治火、科学防火、预警响应、应急处置和基础保障等森林防火能力建设,巩固我市绿化成果,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健全森林防火教育网络
落实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责任。各级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认真做好宣传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层层落实宣传教育责任,做到单位负责职工,学校负责学生,社区负责居民,村委会负责村民,建立健全“横到边,纵到底”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网络。
加强防火宣传基础设施建设。各级要切实强化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密进山路口、村镇驻地、林区道路两侧、墓地等重点部位森林防火固定警示标牌的设置,增加宣传标语张贴粉刷数量。国有林场、森林景区和林内经营性单位要在醒目位置制作悬挂森林火险等级标识和防火宣传标语。
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火宣传活动。在森林防火期内,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活动,切实落实森林防火教育进学校、进农村、进机关、进军营、进景区活动;新闻宣传部门要将森林防火宣传纳入公益宣传范畴,免费播放公益性广告,适时森林火险等级信息,加强社会舆论监督,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森林防火、参与森林防火的浓厚氛围,使森林防火宣传真正做到无缝隙、全覆盖。
二、加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
大力加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要按照“一专多能、加强整合”的原则,配齐配足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市级大队要达到80人,明水、双山两个街道设立防火中队,纳入市级统一指挥管理;垛庄、文祖、曹范、官庄、普集、相公庄、双山等7个镇(街道)要组建30人以上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明水、圣井、埠村、刁镇、绣惠等5个镇(街道)要组建20人以上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要定员、定岗、定报酬,逐步提高专业队员的待遇,做到冬春防火、夏秋防虫、平时护林,使其成为林业建设的专业性队伍;防火期内要集中食宿、全天值班备勤,保障必须的车辆、防火设备,确保遇到火警,按照就近原则统筹掌握、协调联动,确保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
抓好森林火灾扑救预备队的建设。依托驻章部队组建市级森林火灾扑救预备队;市公安消防大队担任灭火机动分队,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各镇(街道)要组织火警周边村庄群众配合做好余火清理及相关后勤工作。
三、加强林火监测体系建设
建设观测瞭望和视频监控系统。建立健全覆盖全市重点林区的森林防火预警和观测瞭望网络,增加火险因子采集站数量,提高测报准确性。按照1万亩林地建1座固定瞭望台或护林房的标准,“十二五”期间完成10座固定瞭望台和25座护林房建设,并配强配齐瞭望台设备,加密远程林火视频监控点,将重点林区、景区瞭望率提高到90%以上。三年内完成市、镇两级指挥中心与市指挥中心联网,实现人机结合对重点林区的全面监控。
探索建立护林员GPS动态管理系统。要按照500亩左右生态公益林配备一名护林员的标准,配齐配强护林员队伍,抓好护林员GPS动态管理技术的推广,力争“十二五”期间在全市得到普及,提高对护林员的监管水平;建立流动林火视频监控系统,进一步提高对林火监控的能力。
四、加强森林防火机具装备建设
提高森林消防专业队的装备水平。各级要增加先进的灭火机具、防护装备数量,提高对森林消防专业队灭火机具的配备水平,有计划的新配备一批组合水泵、高压水枪、脉冲式水炮等新装备,逐步增加森林消防水车等大型消防设备,丰富灭火手段,提高扑救能力。
认真抓好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各防火镇(街道)两年内至少结合护林房建设增设一处防火物资储备库,并按照森林消防专业队员总数作为物资储备基数,配齐备足;市级防火物资储备库要按照全市专业队和预备队及机动分队的总数作为基数规划建设。每年对防火物资储备库的物资进行及时补充,定期维修保养,配齐备足。同时,各镇(街道)要建立应急食品和灭火机具、防火物资应急保障机制,确保能够随时调用。
五、加大森林防火资金投入力度
提高森林防火经费投入。各级要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同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当地林业和生态建设发展总体规划;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实行森林防火资金专帐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落实森林防火配套资金,保证森林防火资金足额到位。
拓宽森林防火经费来源。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和建立森林防火多层次、多渠道、多主体的社会化投入机制。按照森林防火费用由政府投入为主、受益者合理承担的原则,探索森林火灾有偿防控和救助模式。
六、建立森林防火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
规范林区墓地建设和管理。各级要按照一个行政村一处或多个行政村一处标准规划建设公益性公墓。新葬坟墓一律进入公墓,现有散坟逐步迁入公墓,并按照《省公墓管理办法》抓好管理。同时,为预防森林火灾,公益性公墓要逐步建设防火墙,开设永久性隔离带。
加强防火通道建设。防火通道兼有防火隔离带作用,是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防火的有效办法。各镇(街道)要对林区道路进行合理规划,把同时为居民出行、旅游服务的林区道路建设与农村公路建设相结合,统筹安排,按照实现消防专业队伍徒步3公里半径作业圈的标准实施建设。
完善防火阻隔系统建设。各镇(街道)要对林区防火隔离带统一规划,依托林区现有和新建道路,打烧防火隔离带,并督导荒山承包业户开展此项工作,建立起单片面积不大于100公顷的林火阻隔网络。凡新造林地,都要按每侧50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生物防火林带。
搞好林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要推广以水灭火的有效做法,水利部门要搞好林区水源布局建设,通过拦、蓄、截、引等方式,在重点林区逐步建设小型水窖、水池和拦河坝,“十二五”期间基本覆盖南部重点火险区,为以水灭火提供有效水源,做到平时抗旱、发生森林火灾时灭火。
七、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
健全森林防火责任体系。按照国务院关于森林防火责任制“五条标准”的要求,严格落实“四长负责制”,强化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营林单位的森林防火责任,明确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要把森林防火工作列入政府政绩考核内容,火灾发生后,要按照森林火灾报告制度上报市防火办,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应急办报告,凡因瞒报、迟报、漏报延误扑救时机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加强与消防、驻军沟通、协调,积极争取部队支持,共同落实防火责任。
为全面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稳定,促进林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政办发〔〕158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正视防火形势,不断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森林防火是国家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我市生态环境脆弱,森林资源极其珍贵。近年来,受全球极端异常气候的影响,干旱、高温、大风等森林高火险天气明显增多,森林面积和林区可燃物逐年增加,野外用火管理难度不断加大,森林火险等级持续攀升,较大以下等级森林火灾呈易发多发趋势,发生大的森林火灾的潜在危险性进一步增大,防火形势非常严峻。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对于保护生态建设成果,构筑区域生态屏障,增强生态承载能力,全面实施“四三二一”战略,努力推进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及基层防火单位要站在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当前防火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为加强生态建设、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工作体系
1.建立健全市、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日常办事机构。各县(区)要认真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33号)精神和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建立由市、县(区)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总指挥、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指挥和领导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设立市、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本辖区森林防火规划、工作机制、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负责队伍建设、项目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做好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督查落实、值班调度、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等日常工作。要重视防火办公室应急管理干部的配备,选调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好的复合型人才,担负森林防火职责,切实解决人才缺乏的困境,做到森林防火工作“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2.加强基层森林防火管护网络体系建设。按照“谁主管、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积极推进基层森林防火组织体系和管护网络体系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县(区)政府及林业部门要指导督促辖区乡镇人民政府、国有林场、村民委员会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明确分管责任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森林防火设施设备。比照公益林管护标准,切实加强和充实一线管护力量,逐区域、逐村社配足配齐专兼职护林人员、防火信息员和监督员,形成以乡镇、场、村、站为主体的基层监督管护体系。要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签订森林防火安全责任书,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检查监督管理制度,落实管护报酬和奖惩制度,切实把森林防火责任、措施落实到人头和地块。
3.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要按照“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县(区)、重点林区乡镇、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风景区要积极组建有建制、有保障、防火期集中食宿、军事化管理、反应迅速、业务精通、突击力强的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乡镇、村、有关企事业单位要以民兵、单位职工、骨干群众为主体,建立群众性森林消防队伍。同时要充分发挥武警森林部队的作用,加强日常训练和实战演练,遂行好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任务。
三、加大资金投入,全面落实森林防火保障和扶持政策
1.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区)政府和市发改、林业等部门要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规政策,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森林火险预警监测、防火道路与林火阻隔、防火通信和信息指挥系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及其设施设备、培训基地、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及其营区、营房、扑火装备、交通机具、防护装备、物资储备库以及预备费等)项目所需投资,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林业发展规划,列入同级地方财政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加强衔接配合,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有关基本建设项目投资。
2.加大森林防火专项经费投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森林防火经费保障机制,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作为公共财政支出范围,包括管理机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设备机具购置费、防火隔离带补助费、物资储备金、管护人员和半专业、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人员经费、扑火经费、运行经费、训练培训经费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投入比重。同时,要按照现行财权、事权划分原则,健全森林防火应急资金拨付制度,保证森林防火应急准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扑火机具充足到位。林业部门要建立森林防火资金专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森林防火资金使用管理检查和项目实施验收。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森林防火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做到专款专用。
3.建立森林火灾扑救补偿机制。要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相关规定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的现实情况,完善和建立森林火灾扑救补偿机制。森林消防队伍扑救森林火灾所发生的费用由森林火灾的肇事单位、个人给予补偿;火灾原因不清的,由林权所有者支付;森林火灾的肇事单位、个人或林权所有者确实无力支付的部分,由当地政府补助。
4.严格执行林区新建项目配套森林防火设施政策。为防止林区新建项目森林防火设施建设出现管理缺失,产生新的欠帐,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和国家、省政府有关政策要求,各县(区)政府及林业、发改、国土等部门要从规划设计环节入手,严把项目工程审批环节,明确林区项目工程开发建设单位和个人配套森林防火设施建设的责任要求,切实加强林区生产生活活动的管理。凡林区实施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森林旅游开发等,除具备项目可研、开工批复等必备文件外,还要增加森林防火评估、审批和验收等程序。凡新造林地,要按标准配套建设防火设施和生物防火林带。在林区建设的各类工程和设施,必须开设防火隔离带或营造生物防火林带,设置森林防火宣传标识等森林防火配套基础设施,做到项目建设与森林防火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5.落实森林防火有关扶持政策。要落实并完善森林防火优扶政策,对经国家、省、市政府批准执行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任务的各种森林消防车辆,税务部门要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免税车辆分配指标,免征指定型号车辆购置税。交通运输部门免收车辆通行费(包括普通公路和高速公路)。无线电管理部门要建立森林防火专用通讯网络,免收森林防火专用电台、无线电通讯频率占用费。广播电视、宣传部门要将森林防火宣传纳入公益宣传范畴,免费播放公益性森林防火广告、森林火险预报。气象部门开展森林火险气象等级监测和预报工作,适时组织人工增雨灭火。通信管理部门要优先安排林区的通信网络建设,保障森林防火通信畅通。
6.加大科技支撑,提高森林防火科技水平。按照统筹规划、实用高效的原则,大力推广运用计算机网络、3S(遥感、地理信息、全球卫星定位)、卫星遥感监测、远程视频智能监控、气象数据自动监测等高新技术,积极推进森林防火预警监测、监控指挥信息化建设,着力建设综合性指挥管理网络平台。加大数字型、智能型、大中型防扑火设施设备的配置,提升保障条件和科技水平。
四、强化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负责、部门协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森林防火工作运行机制,强化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市、县(区)、乡镇长、村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及林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分工责任人,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为主体责任人的责任制,确保森林防火层层有人负责、有得力的人负责、能负得了责。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指导作用,依法认真履行森林防火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行政执法职责,强化防火执法检查、隐患排查整改,监督有关单位和个人严格执行火源管理等火灾预防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查处野外违法用火和森林火灾案件,搞好协调服务。
2.强化应急管理,完善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各县(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要依据新颁《森林防火条例》、《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向社会公布森林火警电话,建立值班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和火灾归口林业主管部门报告制度。及时修定完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指导乡(镇、场)、村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进一步明确火灾事故分级标准、响应程序、不同级别的处置、相关部门职责、指挥机制、信息报送时限等内容、责任和义务,细化落实森林防火应急管理和保障措施,确保应对森林火灾反应迅速、处置有力。
3.加强监督考核,落实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政府、各成员部门、责任单位要制定和完善森林防火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和奖惩办法,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纳入政府、部门年度目标管理和考核,分期、分年度对防范、监管职责履行情况、制度业务建设、防火资金项目争取、政府投入、人员机具配备等方面进行检查考评,特别要加大对县(区)、乡(镇、场)、村三级森林防火日常监管和阶段性防控工作的检查考核力度,严格奖惩。对领导得力、预防突出、措施落实、扑救及时、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引导各级各单位更加注重预防,更加重视日常防范。认真落实森林火灾事故督办通报、“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科学、严谨、依法、严格进行火灾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到位、执法不严、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对责任制不落实、隐患排查不及时、预防处置不得力、有火不报、失职渎职等行为,引起森林火灾或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依纪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五、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公众森林防火意识和技能
按照国家规定,从11月1日起,即进入新年度森林防火期。今天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分析形势、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在新的起点上扎实有效地做好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人民生活提供生态保障。刚才,我们观摩了演习,表彰了先进,明确了责任,景全同志全面总结了上年度的森林防火工作,这些做法既是过去森林防火工作的成功实践,也为今后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提供了借鉴经验。希望各县(市)区和防指成员单位,认真领会,深刻理解,创造性地抓好落实。下面,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生态城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就新年度的森林防火工作,我强调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森林防火是一项常规性的工作,各级经过多年的认真探索,不仅积累了经验,而且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工作体制和机制。但在不同时期,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着不同的形势和任务,也有着不同的重点和要求。尤其是近年来封山育林成效明显,林中可燃物增多;近期我市干旱少雨,森林火警等级居高;南部山区观光休闲农业快速发展,进山入林人员骤增,进入防火期,我市森防形势非常严峻。建设生态城市,构建和谐社会,保证省会稳定,对森林防火工作赋予了新的任务,提出了新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从全局的高度和长远的角度认识森林防火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研究新问题,采取新措施,争取新成绩。
一是林业建设全面发展,给森林防火带来新压力。随着生态城市建设的推进,目前全市有林地面积达到240.5万亩,较年增加68万亩,南部山区森林覆盖率达到51%,同比提高26.3个百分点。森林资源不断增加,既为城乡人民创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也为森林防火带来新的压力。每年几百万人到南部山区休闲观光,也给森林防火带来诸多隐患。随着生态市建设的不断深入,目前防火范围由农村向城区、由山区向平原、由林区向草地逐步扩展,森林防火已经成为全市上下的共同任务。
二是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给森林防火提出新要求。建设生态文明,既是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又是“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重要体现,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保障。加强森林保护,建设生态文明,已成为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盼。实践证明,危及生态安全的森林火灾、病虫害和乱砍滥伐,尤为森林火灾危害最重,控制难度也大。因此,各级必须从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保障生态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三是林权制度改革,给森林防火带来新挑战。近几年,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这在明晰产权关系、促进林业加快发展的同时,也给森林防火工作带来新的矛盾和问题。重发展、轻保护,重经济效益、轻生态效益,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森林防火的责任主体不够明确,责任不够落实和防火队伍不够健全的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新型林业体制与防火工作机制不够匹配。这些新矛盾和新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研究,逐步解决。
四是十一届全运会和园博会的召开,给森林防火提出新任务。明年,我市将承办第十一届全运会和第七届国际园艺博览会,届时,国内外友人将云集。高标准的文明素质,良好的省会形象,适宜的生态环境是“两会”的基本要求。从现在开始,提升全市美化、绿化和净化水平,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已是省会城市紧迫的政治任务。这就要求,各级要倍加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卓有成效地保护森林资源,为全运会和园博会的召开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
发展和保护是林业的两大主题。林业发展是功在当代、造福子孙的社会事业,而林业保护又是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和维护生态安全为目标,以“预防为主、强化责任、落实措施、促进发展”为主线,采取行政、技术和法律等综合措施,建立森林防火工作长效机制,努力降低火警频率,减轻火灾损失,确保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2‰以内,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为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生态保障。在森林防火工作中,要着重抓好以下“四个重点”:
一是突出抓好规模林场、重点景区、经济片林和城区周边防护,这是森林防火的重点区域。规模林场和重点景区的植被是几十年的绿化成果,代表着林业发展水平,发生火灾的可能性大;经济片林是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重要载体,发生火灾的损失大;城市周边尤其奥体中心、园博园等地区,发生火灾的影响大。因此,对这些地区要在预报预警、队伍配置和技术装备等方面重兵把守,重点防护。
二是突出抓好责任制落实,这是森林防火的重要环节。过去的经验教训表明,责任制落实与否决定着森防工作的成效大小。必须建立以领导负责为核心的责任制,真正做到监测预警全覆盖、巡查管护无缝隙、扑救灭火无障碍,形成环节相扣、奖惩相连的责任体系。
三是突出抓好队伍建设,这是森林防火的重要保证。各县(市)区要根据森林防火的任务,尽快建立健全人员充实、训练有素、装备精良和作风过硬的专业森防队伍,并赋予其巡查、管护和扑救等综合职责。规模林场和重点景区也必须建立专业灭火队伍,在各级防指的协调指导下,做好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驻济部队、公安、消防、武警是森林防火的主力军,要加强同他们的联系,配备必要的设备工具,加强培训和训练。
四是突出抓好清明、春节等节假日预防,这是森林防火的重要时段。经验教训告诉我们,节假日进山游人增多,发生森林火灾的几率高。尤其是春节、清明等节日前后,祭祀、上坟和烧荒备播的现象屡屡发生,我们要在宣传引导的同时,加大巡逻检查的密度,严格控制火源,组织一切可以动用的力量,全力以赴做好节假日森林防火工作。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随着造林绿化的进展,森林防火的任务将逐渐加重。各级务必按照“预防第一、完善法制、科学防火、及时扑救”的原则,不断探索和建立森林防火的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预警预报机制。各级要注重各类观察瞭望台哨建设,强化护林防火人员的责任,制定鼓励群众报警的措施,做到火警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继续做好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工作,并结合各地实际,制定森林火灾预警和森林火灾分级响应措施,推进森防工作向规范化方向发展。
二是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要积极履行职责,采取全面与重点、定期与抽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关键时段的督促检查,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空档,确保各项防火预防措施落实到位。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和火灾隐患,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跟踪督查,限期整改。
三是建立应急反应机制。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深入分析、准确判断今冬明春森林火险形势,及时修订、完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要突出抓好预案的演练工作,提前做好队伍、装备和物资准备,靠前布防,时刻处于临战状态。发生火灾后,要按预案要求,迅速调集扑火队伍,科学指挥,统筹安排,合理部署兵力,抓住有利战机,集中兵力打歼灭战,真正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最大限度地减轻火灾损失。
四是建立工作运行机制。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是同级政府的指挥机构,要切实发挥综合协调、指导指挥等职能,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管理,并为各级政府决策当好参谋。森林防火期内,各级防火办公室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关键时段实行领导带班,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信息畅通。
五是建立投入保障机制。森林防火是公益性事业,性质特殊,事关抢险救灾和社会安全稳定,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既是政府的日常工作任务,也是公共财政的支持重点。各级必须以森林防火基础建设、装备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为重点,建立财政投入为主体的经费保障机制,并随着防火任务的增加和财力的增长,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省政府规定,凡有森林防火任务的县(市)区,都要建立与扑火任务相适应的物资储备,足额配备防火物资,各级要尽早安排,保证落实到位。
六是建立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森林防火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为保证责任落实,各级要按照国务院提出的行政领导责任制“五条标准”要求,建立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各级政府、防火成员单位、各林场主体和有关单位务必按照《森林防火条例》和《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工作不作为、作为不到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森林火灾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领导,凝聚合力
一、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坚持以提升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意识为目的、以方便群众接受为原则,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森林防火工作的浓厚氛围。区级:将3月定为森林防火宣传月,清明节前七天定为森林防火宣传周,印发2.5万本森林防火宣传册,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向群众森林防火信息,协调区有线电视台在防火期内开展防火禁令、防火标语口号、滚动字幕、典型案例宣传。镇级:在主干大街、交通要道、进山路口等位置设置固定防火标语牌(碑)、宣传横档;防火巡逻车上要设置宣传喇叭,宣传法律法规、禁火令及典型案例等;有线广播完备的镇街要在早、中、晚进行防火宣传,有线广播不完备的镇街要做出规划,争取在明年内完成组网;积极开展中小学生森林防火教育。村级:各有林村要在村主干大街粉刷防火宣传标语5幅以上,在坟地集中的重点部位设置防火宣传横档或警示牌。
二、全面加强森林防火四支队伍建设。坚持“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组建多层次巡防扑救队伍。一是护林员队伍:加强对现有228名区级护林人员的管理,镇街要安排专人每天通过GPS动态管理技术,对护林员进行查岗并留有记录,以提高监管水平。二是巡逻队伍: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立2支巡逻队,督导检查各镇街森林防火措施落实情况;每个镇成立2—3支巡逻队,各街道办事处至少要成立1支巡逻队,配备专门车辆,携带防火机具,督导护林员上岗到位情况,并及时处置火情。三是森林消防专业队:区里成立50人的森林消防专业队,配齐灭火机、水枪、油具等各种扑火机具,在期内集中食宿、统一行动。区级森林消防大队下设三个中队,办公地点分别设在回里镇(20人)、高疃镇(20人)和国有林场(10人);四个防火重点镇按照每镇20人的标准设立镇级消防专业队,三个街道办事处也要设立10人以上的专业队伍。四是森林消防预备队:区级成立以138旅炮团和76师预备役炮团为主体的500人的扑火预备队,配备必要的扑火机具;各镇街要依托机关、驻军或大型厂企组建100人以上的镇级扑火预备队。
三、健全完善防火基础设施。一要集中建设护林房:按照护林员适度集中的原则,由区林业局会同各镇街划片选择适合集中、便于火情瞭望的地点建设护林房,并配备扑火机具。护林房由镇街负责建设,区财政局给予适当补助。二要进一步完善和整修防火通道:新修防火通道由镇街负责施工,区财政按照既定政策给予一定补助;在每个防火季前,各镇街负责对所有防火通道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行车畅通。三要建立火情监测系统:区级在国有林场建设2—3座远程微波视频监控云台,并设立指挥中心。对已建成的瞭望哨,各镇街要配套用电、食宿、通讯等基本生活设施。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
2014年,以实现全市无重大森林火灾工作目标为出发点,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抓落实、保安全、促发展”这一主题,全面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认真遵循政府全面负责、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的综合能力,确保森林防火形势稳定,保障全镇林业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工作目标
1.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1‰以下;
2.森林火灾控制率在5公顷/次以下;
3.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达到85%以上。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加强领导
各村领导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排除一切干扰,切实做到“五要两不发生”:认识要到位,整治要坚决,防范要严密,责任要落实,处罚要严格;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在森林防火关键时期,坚持领导带班、坐阵指挥以及出门请假报告制度。各村、单位主要领导必须处处以身作则,亲自深入一线事必躬亲,精心组织,统筹谋划,脚踏实地,真抓实管,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
2.落实责任
按照“谁管辖、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权责划分原则,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及时调整和明确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第二责任人、单项工作责任人的责任和具体工作任务,细化各级领导包保责任目标,落实具体的包保措施,建立森林防火责任体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形成更加有力的森林防火组织领导格局。
要层层落实防火责任,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责任。镇与各村民委员会,各村委会与各村民小组都要签订防火责任书。
切实落实好森林防火专业人员岗位责任。各村营林员、调度员、火场信息员、了望员、巡护员、护林员等森林防火专业人员,要按照各自的岗位,签订岗位责任书,落实岗位责任和具体工作任务,把责任、任务真正落实到每个专业人员头上。
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依法严肃追究火灾肇事者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努力营造林区文明用火的良好氛围。
1.各村根据2014年全镇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研究制定本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全面明确宣传内容、宣传重点和组织实施程序。
2.狠抓林区森林防火宣传物、警示物体系化设置工作。各单位要以防火期中始终保持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警示氛围为目标,加大对森林防火宣传物和警示物的布局化、标准化建设力度,要继续抓好“彩旗阵工程”。
3.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各村民委员会要按照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突出重点,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通过广播、板报、标语、传单、讲课的形式,广泛宣传新修订的《森林防火条例》和省森林防火命令等法律法规,要村村张贴《森林防火命令》,户户下发《森林防火公约》,做到防火宣传进村入户,不留死角,全方位搞好宣传工作,在全镇形成森林防火人人皆知的浓郁氛围。
4.坚持不懈地做好林区社会用火文明建设工作。要进一步落实“十户联防”公约为载体,坚持不懈地做好林区社会用火文明建设工作,确保森林防火知识和制度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切实加强森林防火野外火源管理工作,加大检查督促力度。
1.严格管控重点部位。要对重点部位、薄弱环节实行严防死守,做到万无一失。
2.切实做好农事用火管理工作。为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镇包片领导要经常性深入村屯和实地进行检查及督促。
3.严密落实火源管理措施。在森林防火期内,遇有高森林火险天气,森林高火险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4.做好重点时段的火源管理工作。在清明节、五一节、十一节、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和紧要期,要继续坚持以往有效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十户联防”等有效措施,落实上坟烧纸、呆傻、放牧、儿童、入山采集、旅游等重点人员、重点地段的森林防火安全监管责任制度,形成多层面、全方位的综合预防扑救格局,确保万无一失。
5.加大检查力度,消除火灾隐患。各村要组建一支5人巡山队伍,加大巡查工作确保管理工作万无一失。主要领导要亲自对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森林防火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责令限期整改,消除隐患。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加大力度,对违反《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擅自野外用火、烧荒、烧秸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对因工作不到位而发生超过5公顷/次以上较大森林火灾的,要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对个人和单位给予重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大力完善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处置机制和措施。
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大力完善森林火线预警响应机制。各村要结合本地实际,围绕预警响应工作特点,《森林火险预警响应预案》的基础上,完善具体措施和制度,避免发生工作纰漏,造成严重后果。
(五)加强值班调度工作,规范森林火情报告程序。
1、加强防火期值班值宿和领导带班工作。各村、各单位要坚持执行领导干部防火期外出告假制度,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要切实做到24小时坚守岗位,及时处置火情,坚决杜绝值班人员脱岗、漏岗、和领导假带班情况发生。
2、做好阶段性报告、报表的上报工作。防火期内,要按照规定及时上报森林防火各种材料、重要情况报告,做好各类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期间要按照市防火办下发的统计表,及时、准确上报。
3、严格按照《省森林火情调度业务处置规则》报告森林火情。火情报告要全面、及时、准确,杜绝迟报、瞒报火情的情况发生。上级通报的热点,相关单位要快速核实、处置,并及时反馈情况。
(六)加快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步伐,全面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各村尽快把应急扑火队人力和设备筹配好。组建一支40人村级义务扑火队伍,确保做到重点区域扑火力量充足,一般区域扑火力量均衡,扑小火有准备,扑大火有能力。
(七)进一步规范各项森林防火工作,加大森林防火的探索力度。
1、全面提高森林防火人员的素质和技能,全面提高业务素质,充分发挥在其位,尽其才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