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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决定重大事项
1、严格法定程序,组织召开乡镇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
2、组织代表认真审议政府、人大、财政三个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定、决议。
3、在闭会期间,对镇政府今年计划完成9件主要工作跟踪督查,我镇9件大事已经完成。
二、开展监督工作
1、对政府重点项目进行督查,一是对有建设村部的村委进行督查建设进度和质量,二是对我镇圩镇大道立面改造的工程预算、工程建设质量和改造风格等情况进行督查。经过督查,我镇立面改造质量得到改善,并彰显庐陵风格。
3、组织部分区、镇人大代表及群众代表对我镇各基层站所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测评,对其进行排名和通报,对排名较后的站所要求进行整改。
4、近期镇人大主席团将组织部分区、镇人大代表对我镇辖区的支渠清淤情况进行。
三、代表工作
1、六月份组织部分区、镇人大代表队区发改委工作进行评议座谈,促进了区发改委工作和代表增加了区发改委工作职能的了解。
2、为使我镇炉下垅园田化工程顺利有序完成,组织炉下垅所属三个村委会的人大代表和部分群众干部约见了区农业开发办主任彭家迎同志,通过实地勘察,现场提问解答,使炉下垅园田化规划更加科学,工程进度加快、相关工作配合更加密切。
3、认真督办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在镇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共收到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22条。主要是反映农林水及生猪价格等,镇政府本着积极认真的态度,通过实地勘察和调研,着力解决了生猪肉价过高问题、赵公陂闸门维修问题,从玉公司周围耕地水渠整理问题、洋田垅园田化遗留问题、田北排洪渠、火焰山水库排洪渠等意见建议。办结率达100%,代表满意率达95%以上。
4、组织人大代表参与镇中心工作,调动人大代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如在收取我镇大道立面改造资金工作中几位区人大代表发挥表率作用,成绩突出。
5、为确保人大代表活动顺利进行,镇政府每年对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保障供给,实报实销,并列入财政预算。
四、宣教调研工作
1、今年以来镇人大督促镇政府及有关站所开展了四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两千多份。宣传内容有森林防火条例、交通安全法、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统计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2、十月份组织区镇人大代表进行了森林防火知识培训,增强了代表森林防火意识和知识,促进了我镇森林防火工作。
3、按照区人大要求,及时组织区人大代表参加区人大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
4、为丰富代表生活和提高代表履职水平,镇人大按要求订阅了《中国人大》和《时代主人》等学习资料。
五、其他工作
1、协助区人大在我镇召开了区人大二届十三次常委会。
关键词:森林防火;对策;沿浦镇
1 引 言
苍南县沿浦镇位处苍南最南端,西与福建省福鼎市接壤,全镇林业用地3.3万亩,森林覆盖率88.2%,最高海拔高度合掌岩779m,自实施国家级生态公益林以来,全镇落实护林人员21人,实施管护全镇森林防火工作。
随着国家对生态建设的高度重视,林业投入不断加大,森林覆盖率逐年增加,森林资源日益上升,现阶段是林业工作发展的大好时机,而植被的增加也使火险等级不断提高,森林防火的难度日益增大,严重危及森林安全,现就苍南县沿浦镇为例浅谈以下几点意见:
2 存在问题及原因
2.1 火情发现不及时
(1)现有森林资源在山区,山峦叠嶂,沟壑纵横,林间小道多,生产用火频繁,护林人员很难杜绝火种上山,发生火情极不易及时发现。
(2)现有护林人员大多为本村农民,农忙时出现防火脱节现象,另加守护面积人均1570亩,往往是顾此失彼。
(3)护林人员工作环境恶劣,条件艰苦,报酬较低,年人均0.3万元,且季节性防林人员月只有100元,报酬每年为8个月 ,这些经费来自县财政。但村集体组织受财力制约,常年没支付护林经费,从而导致工作责任心不强。
(4)改革开放以后,山区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流,山区大部分是留守老人和小孩,这些人群对森林防火意识十分淡薄,思想观念很难改变。
2.2 山火控制能力不强
(1)基层群众一般没有经过专门扑火训练,只靠蛮干盲干,极易酿成事故。
(2)就地组织扑救难,现阶段山区居住的大部分都是留守老人和小孩,这些人群是不允许参加扑火工作的。
(3)农村青壮年大部分外出务工,从而失去了最佳扑救人员组织。
(4)山区交通信息不方便,一旦发生火情,靠本村扑火队伍扑救,是最佳选择,但这些队伍没有落到实处,乡镇及县扑火队伍,往往是边长莫及,严重影响扑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2.3 防火基础设施脆弱
(1)制高点没有建设望台,对林情火情缺乏动态掌握。
(2)林下附着物逐年增加,火险隐患不断增强,防火隔离带砍伐没有全面落实,发生火灾人力无法控制。
(3)扑火机器严重缺乏,一般只配置到镇专业扑火队,村级基本没有扑火机器,只能就地取材。
(4)野外火源管理难,群众烧田边田埂的落后耕作习惯,烧香燃烛的陈旧祭祖方式等没有改变,增加了火灾隐患。
(5)火灾查处和执法难。①行为人取证难,不利于案件侦查,②有的对象十分贫困无法兑现处罚款;③年龄大,有的年龄80岁左右难以执法;④痴呆傻等弱智群体引发火灾,对肇事者不好打击。
3 建议和对策
基层森林防火工作,重在抓基层,强基础,苦练基本功上下功夫,在“六个建立”上做文章,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方能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3.1 建立群防联防体系
以“闽浙赣护林联防”为依托,村与村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建立联防机制,如互不支援各自为政,依靠一户一村力量抓防火势单力薄,贻误防火工作。要充分发挥“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建立和完善联防机制,并实行不定期通报,严格按照森林防火规定。“谁烧山,谁赔偿,谁所有,谁支付”适当支付联防单位及人员扑火费用。
3.2 建立专职护林队伍
(1)加强护林队伍建设,按村定地段,定职责,明确工作人员职责权利,毗邻护林人员要加强联系,及时通报有关情况,乡镇深化督查考核办法,严格护林人员责任追究,真正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山,到人。
(2)建立村级森林消防专业或半专业队伍的建设,强化防火训练,提高实战水平,配齐各项扑火工具和通讯设施,随时保持沟通和联系。做好打硬火,打大火的一切人力和物资准备。特别要加强对农村留守老人的管理,这些人群长年居住在山区,年龄偏大,都是老实巴交的老农民且又贫困,对森林防火的认识十分淡薄,农时经常在野外用火,管理难度大,只有从思想上提高他们的防范意识入手。
3.3 建立基层责任制和问责制
(1)在完善各项制度的同时,目前镇与村森林防火责任书,村与护林人员责任书每年都签定,也有具体考核办法,但大多流于形式,应对上级检查,因此森林防火责任书即要有软件,又得有硬件。防火责任才能落实到实处。
(2)要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护林人员重要职责,实行报酬与防火责任制相挂钩。
3.4 建立野外火源管理,加大违章处罚力度
从该镇近年来发生的森林火情看,98%以上是人为引起的。因此,管住火源也就是解决了防火问题。另一方面应加大处罚力度,造成损失和一定影响的由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对一般的违章用火,由镇制定村规民约,对违章人员进行经济处罚,才能从根本上杜绝野外用火,遏制林火频发势态。
3.5 建立宣传教育台账
要制定年度宣传教育方案,分时段分批次分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宣传教育进村入户,对老年人要特别交代,行政村每年必须组织几次集中学习防火培训,不留死角。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应急处置森林火灾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发生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扑火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维护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障林区社会秩序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市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森林火灾分级分类
Ⅰ级森林火灾(特别重大):
⑴、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00公顷、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
⑵、造成30人以上死亡;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
⑶、距离重要军事目标和大型军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足1公里的森林火灾。
⑷、严重威胁或烧毁城镇、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需要国家支援的森林火灾。
Ⅱ级森林火灾(重大):
⑴、连续燃烧超过72小时没有得到控制。
⑵、受害森林面积超过3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
⑶、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⑷、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位于与其他市、县区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Ⅲ级森林火灾(较大):
⑴、连续燃烧超过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
⑵、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0公顷。
⑶、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
⑷、跨越市、县区行政界限的森林火灾。
⑸、危及国家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的森林火灾。
(6)、发生在原始林区、重点林区的森林火灾。
Ⅳ级森林火灾(一般):
⑴、连续燃烧8小时尚未扑灭明火。
⑵、受害森林面积100公顷以下。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1.5工作原则
1.5.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本县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坚持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
1.5.2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危害,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1.5.3属地管辖,先期处理。发生森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的范围,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林场、村组负责先期组织扑救处理。
1.5.4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险、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响应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1.5.5以专为主,专群结合。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主,群众、义务扑火队伍相结合扑救森林火灾。
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县、乡(镇)人民政府设立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森林火灾的防范和应对工作。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林业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人武部部长、湘乐林业总场分管森林防火工作副场长担任,林业、公安、电信、气象、工商、卫生、公路、财政、司法、民政、交通、教育等部门为成员单位。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县林业局局长任主任,管护科科长任副主任。
2.2职责任务
2.2.1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精神,监督检查落实本预案的实施情况;组织、协调、监督全县森林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解决扑救森林火灾中的重大问题;统一调度全县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物资等保障资源,必要时直接指挥森林火灾现场的扑火救灾工作;统一协调武警、公安消防部队以及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森林扑火救灾;决定启动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负责与相关区、县人民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在处置森林火灾中的协调与联系,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2.2.2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是扑救森林火灾的主要支持保障部门,应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任务立即行动,确保扑火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县政府办负责召集火灾处置扑救中的紧急会议,及时指挥部防扑火命令,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扑救森林火灾。
县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与火场扑救抢险,运送救灾物资,维护社会治安。
县电信局负责森林防火通信联络工作,按照特殊通信的规定,办理有关森林防火通讯事宜,保证火情通讯畅通无阻。
县气象局负责火情监测工作,及时提供火险天气预报,如遇火灾,要快速准确的提供火场地区的天气预报,必要时要协调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县交通局负责组织运输,为运送扑火人员、救灾物资和灾民等优先提供交通运输工具。
县财政局负责筹措森林火灾扑救工作专项资金及扑火期间的后勤供给所有物资、食品、药品和运输等其它费用,一般实行先记帐后结算的应急办法。
县公安局负责火灾案件的侦破,协助森林公安机关查明火因,对肇事者和责任人依法查处,维护灾区社会治安。
县司法局负责督促火案查处,维护火场周边秩序,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县工商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快速筹集扑火所需物资和食品、药品的安全等。
县民政局负责扑火后的抚恤工作,妥善安置伤员生产、生活及对扑火有功人员的奖励。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及时抢救火灾中的伤病员,做好灾区防疫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林区、林缘乡镇村组的森林防扑火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将森林防火基础知识纳入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安排,协同有关部门作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当森林火灾直接威胁中小学校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湘乐林业总场负责林区乡镇(林场)的森林防扑火工作。
县公路段负责修缮扑救森林火灾的交通道路,确保扑火车辆的畅通。
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指导森林消防队伍的扑火技能训练,根据扑火需要和上级的命令,迅速调集力量,及时参与扑救森林火灾。当森林火灾直接威胁城镇、农村居民聚居点或者将引发油、气、化学制品等危险品火灾时,由公安消防支队启动城市消防应急预案,与森林扑火救灾联动。
2.2.3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县政府、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政策决定;协调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发挥森林防火工作效能;负责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提出处置森林火灾建议;联系县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扑救火灾的信息调度、处理;解决和处理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
2.3应急联动机制
2.3.1发生下列森林火灾,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处置意见。
(一)跨越县(区)、乡(镇)行政界限的森林火灾;
(二)发生在原始林区、重点林区的森林火灾;
(三)危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森林重点火险区以及风景名胜区的森林火灾;
(四)威胁国家军事设施、易燃易爆仓库等重要设施及村庄、居民区的森林火灾;
(五)发生扑救人员死亡或重伤的森林火灾;
(六)连续燃烧超过8小时且明火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七)其他需要县上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2.3.2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接到重、特大森林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并召开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紧急会议,研究决定启动本预案;派员立即赶赴火场,协助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责成公安、林业等部门组成森林火灾事故联合调查组,进行现场勘查;及时向有关新闻媒体通报情况,及时、准确森林火灾信息。
2.3.3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通知后,要确定一名值班领导,紧急落实预案涉及本部门的工作,听候调遣,并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值班人员和联系电话。
3预测、预警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每一位公民都有报告森林火灾的义务。按照“火患早排除,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的原则,各乡镇、林场设置的护林站(点)、观察台、了望哨以及林区、林缘区的职工群众,要将发现的火点在第一时间以电话、电台、口头等形式报告本级林业主管部门,情况紧急时,可越级上报。
3.2预警
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在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要及时查明情况,根据火灾范围、地点、火势、火场附近的建筑等情况要立即做出响应和处置。
3.3预警级别及
根据森林火灾发生的潜在危险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当森林火灾已经发生,但尚未达到Ⅳ级标准时,县政府要Ⅳ级预警信息;当森林火灾超过Ⅳ级标准,但尚未达到Ⅲ级标准时,县政府要Ⅲ级预警信息;当森林火灾超过Ⅲ标准,但尚未达到Ⅱ级标准时,县政府要Ⅱ级预警信息;当森林火灾超过Ⅱ标准,但尚未达到Ⅰ级标准时,县政府要Ⅰ级预警信息。
Ⅳ级预警:每年的森林防火期。
Ⅲ级预警:在森林防火期,管辖区域内连续无降水日数20天以上或出现4、5级以上大风的森林火险天气连续3天以上和可能出现高火险天气的时期;非森林防火期,管辖区域内连续无降水日数30天以上或出现4、5级以上大风的森林火险天气7天以上的时期。
Ⅱ级预警:在森林防火期,管辖区域内连续无降水日数30天以上或出现4、5级以上大风的森林火险天气连续5天以上,冷锋过境前2至3天,春节、清明节期间可能出现高火险天气的时期;非森林防火期,管辖区域内连续无降水日数40天以上或出现4、5级以上大风的森林火险天气连续10天以上的时期。
I级预警:在森林防火期,管辖区域内连续无降水日数40天以上或出现4、5级以上大风的森林火险天气连续7天以上;非森林防火期,管辖区域内连续无降水日数50天以上或出现4、5级以上大风的森林火险天气连续15天以上的时期。
各乡(镇)、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及时准确地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Ⅳ级以上森林火灾的有关情况,并根据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紧急程度,、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各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要设立预警预测岗位,固定专人每天24小时值守监测并按时报告情况,应根据预警信号所警示的森林火险程度,进入相应等级的森林防火工作状态。当遇到Ⅱ级、I级预警级别时,开始进入紧急预警状态,高度戒备,采取超常规的防范措施和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讯、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透支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企业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针对性强的公告方式。
4森林火灾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当森林火情火灾发生后,当地乡镇政府、林场、护林防火指挥部要立即采取措施,先期开展应急扑救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并根据森林火灾的不同等级启动相应预案,作出应急响应。我县森林火灾的响应级别按由高到低分为三级:
一级响应——县政府应急反应。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县政府宣布启动《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同时成立县政府扑火指挥部,分管领导全面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扑火救灾工作。派出赴火场工作组,会同乡镇政府成立火场前线扑火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的扑救工作。并视火情的发展,请求市指挥部给予支持、指导。
二级响应——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应急反应。发生较大森林火灾,县政府启动《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授权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开展扑火救灾工作。如特殊情况需要采取进一步措施时,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提出方案请示县政府。同时根据需要请求市指挥部给予支持、帮助、指导。
三级响应——乡(镇)政府、林场应急反应。发生一般森火灾,乡镇政府、林场启动本级《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快速对火情火灾进行先期处置。严密监视火情动态,并立即报告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扩大应急的准备工作。
4.2基本响应程序
4.2.1基本应急
火灾发生后,相关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要综合利用了望台观察、专业测量等方式确定火场面积、损失程度和可能进一步发生的危害,及时采取各种应对措施。
4.2.2扩大应急
乡(镇)、林场力量不能控制和扑灭森林火灾时,应及时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县级力量不能控制和扑灭森林火灾时,应及时向市护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
4.3指挥与扑救
4.3.1扑救森林火灾分为三级指挥:
一级指挥员(后方指挥部):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长担任。其职责是决定扑救方法、策略、协调扑救力量,保障物资供应,解决扑火中的重大问题。
二级指挥员(前线指挥部):由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长担任。其职责是掌握火场实际情况,合理使用人力物力,具体指挥分工扑救,检查扑火进度和质量,妥善安排扑火人员生活,扑灭明火后,留足够人员看守火场,防止复燃。
三级指挥员(火场指挥部):由富有扑火经验的乡镇(林场)主管领导、护林队长、林业站站长、村委会主任担任。其职责是根据火场情况,决定扑火方法,分配扑火任务,负责清除余火,负责扑火人员安全和安排作息时间,随时同上级保持联系。
4.3.2火灾扑救
发生森林火警和一般森林火灾所在地的乡(镇)、林场,发现火情立即报告县指挥部,并迅速组成前线指挥部和火场指挥部,组织各自半专业扑火队和义务扑火队迅速投入灭火工作。县指挥部根据上报火情,必要时可负责组织后续力量奔赴火场进行支援。
发生重大、特大森林火灾时,在县政府、县指挥部的领导下,建立后指和前指。后指负责调动扑火队伍、后勤保障和向上级汇报。前指组织扑救,并分设指挥、通讯、后勤、医疗救护、火案调查等若干小组,明确任务,专人负责,密切配合,合力作战。统一指挥,统一作战部署,统一调配人员,统一电台通讯呼号,防止多头指挥,各自为政。各路扑火队伍要纪律严明,听从指挥,不准蛮干和孤立作战。同时要指定公安人员组成火场纠察队,负责火场安全,维持火场秩序。
扑救重特大火灾,在扑火战略上要因地制宜,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救,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在扑火战术上,按不同地形、林种、树种、火灾类型、火场风速、风向、火焰高度、火灾蔓延速度等情况制订扑火方案,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彻底清除、以顺风阻击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科学扑救。当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要落实扑火责任制,采取分段包干的办法,可将火场划区包片,落实扑火责任,在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分片火场指挥员全权负责本区火灾扑救工作。
火灾扑灭后,要重新组织人员负责清理火场,看守2-3天,经县指挥部检查批准,确定无残火,无复燃条件时,候守火场人员才能撤离。
4.4新闻报道
各新闻媒体要按照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的部署,组织现场采访,向社会及时报道火灾扑救情况。新闻媒体报道的各类情况、数字,必须经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负责人审定。
4.5应急结束
林区内明火全部扑灭并确保不会再发生新的火点后,由扑火前线指挥部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火灾发生地乡镇政府、林场要配合县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做好灾民的抢救、安置、疏散及伤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和灾后重建等工作。
5.2社会救助
火灾发生地乡镇政府、林场在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中,可号召和动员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开展社会救助。
5.3火灾评估。
各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如实上报火场面积和森林资源损失情况,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评估,报市护林防火指挥部。
5.4调查和总结
火灾发生后,公安机关应立即介入调查工作。火灾扑灭后,由森林火灾事故联合调查组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
火灾报告由乡镇政府或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火灾统计、汇总由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在火灾扑灭后6个工作日内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和县政府。
5.5责任追究
一旦发生火灾,不仅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而且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等层层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6保障措施
6.1通信保障
电信部门必须保障火情通讯畅通。确保各级护林防火指挥部、国有林场以及扑火前线指挥部每天24小时联络畅通。
6.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县、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都应根据各自辖区的森林防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扑火机具和配套装备。
6.3应急队伍保障
分为三个梯队:第一梯队为森林消防队。主要是乡镇和国有林场的半专业和义务消防队(人员配置见附表1、2)。平时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防火期各指挥部有组织的进行扑火训练,掌握一定的扑火技术,一旦林区发现火情,乡镇指挥部根据需要及时调配扑火队员,开赴火场,投入扑救工作。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把火消灭在初发阶段,力争有火不成灾。林区单位、各乡镇村民委员会、居民小组组成群众性的青壮年义务扑火队,由当地乡镇指挥部调遣,发挥距离近、地形熟的优势,见火就打,打小火,立大功。
第二梯队为武警。由县公安机关、武警部队和消防大队确定。县指挥部组织当地驻军、武警部队、消防官兵,组成一支100-200人的抢险救灾快速反应队,随时准备扑救突发的重、特大森林火灾。
第三梯队为民兵预备役。县人武部负责落实由民兵预备役人员组成50-100人的应急抢险救灾小分队,作为一、二梯队的后续队伍,听候调遣。
当有火灾发生时,第一梯队先期投入灭火,视火情发展态势决定后续扑火队伍的投入时间和兵力。
6.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要为运送扑火人员、救灾物资和疏散灾民等,优先提供交通运输工具。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的车辆一律悬挂统一醒目的标志;县交通局负责通知有关公路收费站(所),免缴道路、桥涵通行费。
6.5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组织扑火救灾医疗队,对伤病员进行及时救治。
6.6治安保障
公安、司法部门组成火案调查组,进入森林火灾发生现场,维护火场周边地区治安秩序,迅速侦破案件,查明原因,对火灾肇事人和责任者依法做出处理。
6.7后勤物资保障
在扑救林火之前,由工商部门协调乡(镇)指挥部成立后勤服务队伍,准备足够的生活劳保用品。如帐篷、炊具、防火服、头盔、手电筒、电池、水壶、毛巾、食品以及卫生救护物资等,以便解决好扑火人员的吃饭、喝水、住宿、救护等后勤保障。此外还要备好火场通信工具,确保火场通信联络畅通。扑火前线指挥部可就近调配县、乡(镇)和各国有林场扑火物资储备库储存的各种扑火机具。
6.8扑火机具保障
林区所在地的国有林场要维护和保养好风力灭火机、灭火水枪、油锯等扑火工具,备好油料和应急设备,必须处于临战状态。各乡(镇)指挥部要求储备一定量的铁锨、镢头等2号灭火工具,具体到人。森林资源较好的单位,在保证有足够灭火工具的基础上,还要适当配备开设防火线所需用的油锯、弯把锯、钢板斧等专用工具,以备在火情难以控制的情况下,开设防火线,防止林火蔓延。(各乡镇、林场扑火机具配置见附表3、4)
林区各乡(镇)指挥部必须同有关单位、人员落实1一2台挖掘机,3一5辆卡车,5一10辆农用三轮车以备承载各项运输任务(要落实,有保障)。县指挥部也要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必要时协调卫生部门,配备1一2辆救护车以解决医务及伤员的抢救运输问题。
6.9经费保障
财政、林业部门负责筹集必要的森林防火资金,主要用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和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以及林火发生所在的乡(镇)指挥部组织的扑火队员、运输车辆、燃料供给、设备修理、人员调配、医疗救护和生活必需品等费用。应及时为扑救火灾划拨救灾资金。扑火期间后勤供给的所有物资、运输、食品、药品等费用先记账,应急结束后经审计等有关部门审核据实结算。
6.10社会动员保障
各有关单位要利用广播、电视等形式,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发动林区和林缘区的群众,随时准备投入扑火工作。
6.11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扑火前线指挥部要视火场情况及时果断地采取阻隔措施,开设足够宽的防火隔离带,确保驻地职工群众安全。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6.12技术储备与保障
建立火场专家小组,充分利用森林防火各类科技信息和成果,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公众宣传教育
各乡(镇)、林场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教育辖区群众,严禁在林区和林缘地带烧草山、随意用火。使“进入林区,防火第一”成为广大群众的共识和自觉行动。
7.2培训演练
各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要加强对半专业消防队和义务扑火队的培训、演练和考核。半专业扑火队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扑火集中培训和扑火演练。学习内容和成绩要记载归档。
8建立林火档案。
主要包括:火场面积测绘,估算火场面积,成灾面积及损失情况;火案处理情况;形成完整文字档案。
9附则
9.1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处置森林火灾特别是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措施,预案实施后应组织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
9.2监督检查
本预案由护林防火指挥部制定,并监督实施。
一、以“四大转变”促学习,学习实践活动取得新成果
我们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带领全局干职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现了“四大转变”。
1.由“要我学习”变“我要学习”,增强了主动性。我们不仅把此次学习实践活动当做政治使命,更把它当做一种责任和习惯,召开了动员大会,科学铺排了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将开展此项活动作为促进工作发展,提升个人素质的自觉诉求,完成从被动执行上级任务到主动谋划活动开展的转变,在保证上级规定动作质量的基础上,尊重干部各自学习意向,以评比奖励的方式鼓励搞好自选动作。
2.由“单一培训”变“结合培训”,增强了实效性。一是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学习方式。鼓励干部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写出学习心得体会,全局集中学习了6天,中心组集中学习了2天。二是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学习方式。3月,组织部分干职工参观雷锋同志先进事展览会和宁乡县生态建设;4月21日至23日,在县委党校举办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暨业务培训班,特邀湖南省林业厅政策法规处莫小林副处长、张运明副处长、陈彪副处长,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曾思齐教授、吕勇教授等领导专家亲自授课。三是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将本次活动与日常工作、学习、生活等结合起来,将活动要求贯穿于每一项工作中,开展了一次为××发展“献计献策”活动、为林业发展“一人一建议”以及业务知识考试等活动,各位班子成员都自选课题,进行实地调研,完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3.由“闭门自省”变“开门评议”,增强了针对性。我们坚持“开门评议”,在全县范围内发放征求意见表,真心实意地邀请各单位及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并全程参与、监督和评价我们的学习实践活动,确保提的问题实、找的问题准,把评议讨论的过程变成既是我们林业干部自我教育的过程,又是充分发扬民主,不断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过程。
4.由“分散管理”变“统一管理”,增强互动性。参照《××县科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适合本次学习实践活动的学时学分制,实行统一管理。全局干部针对大家在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及个人总结中反映出的问题,每月举办一次互动交流会,达到相互启发,提升思路的效果。
二、以务实的态度谋发展,现代林业建设迈开新步伐
我们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抓手,促进现代林业建设,上半年业务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1.造林绿化取得新突破。通过全县上下的艰苦努力,优质高效完成造林7200亩。其中,油茶3000亩、国外松3000亩、杨树1000亩、水杉200亩。现已完成高乔大道南接线两厢绿化工程和白箬铺光明村77户庭院绿化设计。植树节期间,为迅速掀起春季造林,局党组先后三次召开全县植树造林动员大会,全县共完成义务植树30多万株,并邀请县五大家领导约80人,在高乔大道南接线斑马湖路段两旁义务植树。
2.资源保护开创新局面。一是严格保护管理林地林木。坚持以生态保护为中心,严格控制采伐审批,细化并公示林木采伐指标,商品材入村到户率为100%;严把征占用林地初审关,完成京珠高速复线、华电扫尾工程等7个项目征占用林地的初审;严肃开展了全县范围内的活立木市场的清理整顿和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年检年审工作,查处13家违规单位,补征相关税费10多万元;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无证运输、违法经营木材等行,目前,共查处各类案件47起,其中刑事案件1起,收缴木材300多立方米,案件查处率为100%。二是加强湿地保护工程建设。去年,团头湖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获国家林业局批准,千龙湖湿地公园申报成功,目前正筹备资金,着手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建设。三是推进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建设。切实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强动态监测和进出口管理,实行每日测报,切实做好松材线虫和杨扇蛾等有害生物的预防预测。
3.森林防火搭建新平台。上半年,全县森林防火取得较好的成绩,共发生山火17起,其中一般火灾1起,过火面积为5.83公顷,无人员伤亡。一是加强了宣传教育。县政府《禁火令》5万份送达农户,并在××电视台信息频道和新闻频道滚动播出;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设置警示牌等群众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将宣传覆盖面延伸到全县的各个角落。二是加强了对野外火险的排查。采取县包乡、乡包村、村包户、联户联保、农户轮流防火值勤的方式,层层落实野外火源管控责任,健全了野外火源管理规章制度和乡规民约。乡镇、村组组建了巡查队伍,运用地面巡护、野外稽查、设置关卡等多种措施,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野外火源巡控网络。三是实行森林防火“四级响应机制”。实行乡(镇)长、县林业局局长、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县长逐级负责的四级火灾响应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四是建立健全县界森林防火联防机制。与周边兄弟市县协商边界森林防火,建立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的联防机制,在重点防火的县界上,开辟了高规格的防火隔离带和防火绿色通道。五是添置了一大批森林防火器材。县人民政府拨款10万元购置了一批森林防火器材发放到各乡镇,把防火器材武装到村组,在白箬铺镇光明村、大塘村等全县18个重点防火村开展森林防火示范村建设。
三、以清廉的作风树形象,班子建设得到新加强
我们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始终做到“五个坚持”:一是坚持理论武装。积极参加各种学习活动,目前已参加中心组集中学习2次、党员干部集中学习8次,政治、经济、法律等各方面知识不断丰富。二是坚持科学决策。在研究一些重大问题时,如重大财务开支、生态圈建设、植树造林、森林防火等,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坚持集体研究讨论决定,确保了决策的合理性和民主性。遇到不同意见,大家能求大同,存小异,一旦党组决定了的事情,全局上下都能不折不扣执行。三是坚持依法办事。在办理林业许可证和处理涉林案件中,严格依法依规,不卖“人情账”,既充分保证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又严厉打击违法乱事的不法行为。四是坚持身体力行。各班子成员在保证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切实做好所承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做到了人人肩上有责任,个个身上有担子。以开展“创业富民”、“两帮两促在农村”等活动为契机,深入乡镇、村,掌握一手资料,解决具体问题。五是坚持清廉从政。班子成员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制订了林业工程项目招投标、错案追究、专项资金使用监管、重点工程监督办法等,不断完善制度体系,规范办事行为。坚持政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将财务情况每季度公开一次并上报县廉政办,对大型采购,建设项目实行跟踪监督检查,如车辆保养维护、高乔大道绿化、征占用林地审批等都实行公开,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一、加强组织领导,奋力抗击冰灾
冰雪灾害期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抗寒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按照一切服从于抗冰救灾要求安排筹划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抽调20多人成立了5组工作组,由局领导带队,多次深入重灾区乳源、乐昌、南雄、始兴、仁化等市县指导救灾。还相继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冰冻预防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林业防寒救灾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灾区指导林农采取挡风、遮盖、保暖等保护措施做好苗木防冻工作。并迅速开展了林业系统“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此外,注重灾情及时统计上报,落实了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了随时监测、了解、掌握灾情信息。
二、科学评估灾情损失,及时制定复产方案
灾情稳定后,为科学指导全市开展灾后复产工作,我局在做好灾情统计的基础上,派出技术人员,深入受灾地区,对灾情进行综合评估。基本弄清全市林业受害区域、面积、种类、程度,为科学制定复产方案奠定了基础。期间,我们还主动邀请省林业局和林业院校专家教授深入受灾地区考察灾情,征询专家教授对灾后复产工作的意见。参考众多专家教授意见,结合我市具体实际,制订了《韶关市林业灾后复产和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市政府办公室以韶府办〔20*〕42号文件的形式给予了转发。对灾后资源林政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对受灾竹林、幼林、商品用材林,石灰岩、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林等生态公益林地修复以及有害生物防控、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提出了操作性很强的指导性意见。各地根据该《方案》有条不紊的组织开展救灾复产工作。
三、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确保灾后林区秩序稳定
因这次冰雪灾害受灾面广,受灾林木数量种类多,如组织不当,极易出现乱砍滥伐,甚至哄抢林木的,继而导致森林资源的更大破坏。如何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我们主要做了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格制定林木清理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必须按市局要求,认真编制具体的林木清理方案并经市局核准批准后实施,核准批复前,一律停止清理活动。二是坚决执行林政管理制度。下发了《关于加强灾后森林资源管理的紧急通知》,规范灾后森林资源管理办法。要求各地坚决执行林木采伐“三凭证”制度和伐前设计、伐中检查、伐后验收的采伐规程,加强采伐监管。在雪压木清理上必须严格按林政管理程序,在核准面积、蓄积的基础上,做好规划设计,并落实山头地块及地籍小班,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凭证清理采伐雪压木,并做到凭证运输。到6月30日止,全市已组织清理雪压木采伐蓄积151507立方米。同时,注重加强木材加工企业的监管,制订了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年审制度,切实防止收购无证木材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发生。三是加强野生动物的监测和保护工作。冰雪灾害给野生动物生存造成了极大威胁,各地加大了巡山护林力度,及时发现和救治受伤或冷饿致残的野生动物。开展了以保护野生动物为目的的专项活动—“飞鹰行动”,组织了两次大的突击检查,严厉打击了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加工、经营野生动物行为。此外,切实加强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工作,杜绝了禽鸟监测、防控,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在我市的发生和传播。四是开展破冰打击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2007年11月至20*年2月,我们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韶关市保护森林资源百日行动”,冰雪灾害后,为使灾后林木不再遭人为破坏,我们及时调整方案,将“百日行动”顺延2月,开展“破冰打击行动”,重点打击盗伐、滥伐林木的违法犯罪行为;非法收购、运输、经营加工木材等流通领域的违法行为;森林火灾肇事行为;乱捕、滥猎野生动物和非法收购、运输、经营野生动植物违法行为,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维护了灾后林区秩序稳定。五是加强林地保护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征、占用林地审核批准制度,上半年共审核上报征占用林地项目21宗,面积213.06公顷。落实了对市重点建设项目银山高尔夫球场,乐昌峡水利枢纽等项目使用林地报批手续,并做好一些前期项目林地使用协调。在加强林地管理的同时,我们继续采取重心下移的方式加强山林纠纷调处。据统计,上半年全市共处理山林纠纷147宗,面积46389亩。侦破和查处各类林业案件981起,其中刑事案件124起,治安案件10起,林业行政案件847起,依法收缴木材5906立方米,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76.5万元。
四、大力开展春季造林,努力恢复林业生态
春季造林是灾后复产的关键环节。2月25日,我局在南雄召开了林业灾后复产现场会议,3月3日,省局又在乳源召开现场会议,5月26日,市委市政府再次在翁源县召开灭荒造林现场会,有力的推动了造林工作的开展。按照三个现场会议和林业救灾复产工作方案的要求,全市各地通过广泛宣传发动,掀起了今年春季造林工作热潮。今年全市共完成造林作业面积39.38万亩,占计划造林面积24万亩的145.5%。其中人工造林5.99万亩,迹地更新24.32万亩,低产林改造9.07万亩,生物质能源试验基地试种950亩,营造生物防火林带1274.2公里。
今年造林工作有六个显著特点:一是领导重视,落实到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把春季造林作为灾后复产的头等大事来抓,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主要领导亲自动员、部署,并成立了以分管林业的领导为组长的造林工作领导小组,各级都能够把造林工作作为政治任务和民心工程来抓,确保任务完成。二是规划科学,行动迅速。去冬,全市上下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迹地造林和林分改造工作进行了规划设计。灾后,又根据林业受灾情况,对造林地进行了重新规划设计,并利用春雨不断的有利时机,积极组织造林业主和工程队,抢抓机遇大力造林。尤其在植树节前后,全市发动广大群众,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义务植树活动,以全民参与、多轮驱动的形式,推动救灾复产工作的开展。今年全市参加义务植树160万余人,完成义务植树800万余株,为近年来参加人数最多,完成任务最好的一年。三是规模庞大,成效显著。在春季造林中,各地注重造林质量,强调造林效果。在加强工程造林指导的同时,加强了对非公有制造林的指导,全市涌现出了一大批非公有制造林业主,形成了经营面积投资大,造林面积大,造林质量高的特点。翁源、乳源、新丰等县连片规模造林,令人鼓舞。四是注重打造造林亮点,树立社会良好形象。各县(市、区)按照市局“办好两个以上亮点工程”的要求。用领导办点示范的形式,选择辖区内“一高四道”两侧兴办造林示范亮点工程。今年全市共完成“亮点”造林27474亩,起到了较好的示范效果。五是狠抓林分改造工作。始兴是省确定的林分改造示范单位,市、县两级都于春节后成立了专项工作办公室。目前,这项工作正紧锣密鼓的实施,其余各县(市、区)也结合各自实际不断创新方法,采取边规划、边造林,简化招投标程序的形式推动林分改造任务的完成。六是生物质能源基地建设启动,增强林业产业发展后劲。
五、切实加强灾后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控工作
受灾情影响,大量树木及竹子被压跨,林内枯树、断枝和落叶大量增加,可燃物大大超过森林火灾的临界值,火灾隐患加大。为了遏制森林火灾多发势头,一是加大了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市、县新闻媒体及时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宣传广告,火险等级。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委办、市府办专门就加强灾后森林防火工作发出了一系列紧急通知。3月8日,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志才同志发表了森林防火电视讲话。3月10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森林防火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市委副书记华培强同志要求各地以铁的手腕,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多发势头。3月20日,全国森林草原防火电视电话会议后,郑振涛市长再次强调全市上下要同心协力,全力打好春季森林防火攻坚战。二是加大了巡山护林工作,从源头上遏制火灾的发生。要求防火期内,镇、村三分之二以上的干部、护林员实行24小时不间断地巡山护林,对火灾多发区和风景区、旅游区、自然保护区则划定责任区,一包到底。三是切实加强森林防火督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和我局联合组织了5个检查组,分别由局党组成员带队,对各县(市、区)防火工作进行督查。四是加大了打击力度,依法从速严惩火灾肇事者。各县(市、区)均召开了公开处理大会,对火案肇事者进行了公开曝光,有效教育了群众,震慑了犯罪。五是坚持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处理火情信息,加强调度指挥,确保山火“打早、打小、打了”。六是加强了森林防火专业队伍建设,各地纷纷借鉴市局“三合一”的形式,采取财政拨一点、林业局自筹一点,组建半军事化管理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目前,南雄、乐昌、乳源、始兴已完成组建工作,其它县(市、区)也在积极组建之中。经过努力,20*年上半年,我市春季森林防火工作扭转了初期的被动局面,确保了冰雪灾害后连续高温干旱天气未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15宗,过火面积457.6公顷,受害面积154.8公顷,同比上年度下降32.5%。同时,各地非常注重森林病虫害监测工作,及时掌握病虫害发生发展情况,确保了有虫不成灾,有病不蔓延。
六、认真组织开展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学习讨论活动,促进林业改革工作有序开展
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我局成立了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学习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围绕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推动林业科学发展的主题,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调研活动,通过调研,找准了影响和制约林业发展的主要难题,理清了林业改革和发展的思路,下一步,我们将围绕改革商品林采伐审批制度,建立公开透明的采伐审批操作规范;统一竹木规费,还利于林农,最大限度地激发林农经营积极性;鼓励全民创业,营造社会办林业的氛围;加快林业管理体制和林权制度改革步伐,转变林业行政管理职能,推进林业的整体发展。
存在主要问题。一是林业救灾复产需大量资金投入,我市地处欠发达地区,各地普遍存在资金短缺现象。二是全市造林工作进度不平衡,林分改造任务依然艰巨。三是个别地方林区秩序不稳定,乱砍滥伐林木现象时有发生。
下半年工作思路
下半年,我们将按照市政府的安排和局年度工作计划,查漏补缺,努力开展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主要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继续扎实抓好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学习讨论活动
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下半年,我们将在巩固前期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确保深化改革学习讨论活动见成效。一是继续按市委要求,抓好每一阶段,每一过程的学习,避免学习活动“走过场”,克服厌烦情绪。二是注重破解难题,求实效。针对前一阶段查找出的存在问题,围绕改革商品林采伐制度,统一竹木税费,鼓励全民创业,营造社会办林业氛围,深入开展管理体制改革和林权制度改革。三是继续深入查找体制、机制障碍,促使林业思想解放运动成为长效机制。
二、明确目标,切实抓好造林规划
根据我市林业发展实际,5月26日在全市造林绿化现场会上,我局提出了“力争2年,确保3年完成消灭荒山任务”的工作目标,下半年,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认真核实荒山面积。组织县(市、区)工程技术人员,深入山头地块,对全市辖区内荒山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将荒山面积、地点核实到镇、到村,落实到林班小班,切实做到荒山面积不误差、不遗漏。二是抓紧制订灭荒规划。按力争2年,确保3年完成灭荒任务的要求,制订出年度灭荒规划。按照先易后难、先近后远,先第一重山后偏远山的要求按年度进行安排。三是组织做好全市封山育林规划工作。根据灾后复产的要求和我市灭荒的实际,组织对全市宜封山育林区域进行规划,并组织实施。四是切实做好造林抚育和备耕工作。“三分造、七分管”,加强对新造林地的抚育、施肥、管理,促进苗木生长,确保造林取得成效。同时,要利用下半年秋冬有利时机,组织群众开展造林备耕工作,争取打好灭荒造林的序幕战。
三、采取措施,切实抓好森林资源综合管护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林政管理。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使资源管理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以管理促进资源的有序增长。在资源管理中,把好四道关。1、严把伐区作业关。采取强有力措施,抓好伐区设计管理,提高设计精度,落实伐区设计、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2、严把木材加工企业管理关。应做到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防止不成规模的木材经营加工企业过多过滥,同时按照“保护合法、取缔非法、规范经营、加强监管”的原则,规范木材加工经营行为;3、严把执法监督关。拟于下半年,组织林政、公安开展伐区综合检查专项行动,从严查处违法、违规采伐行为;4、严把规划关。对林木采伐,必须加强规划设计,从严监管,控制采伐强度。二是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和山林纠纷调处工作。严格征占用林地审核批准制度,加大查处非法征占用林地行为,遏制林地资源的非法流失。切实做好林地使用的指导、协调,确保市重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合法。下半年,维稳工作极其重要,我们要以山林纠纷的调处为突破口,继续建立和完善镇、村基层调解网络,采取重心下移和重点问题领导包案调处的方式,加强山林纠纷案件调处,以维护奥运会和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纪念等敏感时期的林区稳定。三是切实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建立并逐步完善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体系,继续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情监测预防工作,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力度,坚决打击非法猎捕、运输、经营野生动物的行为。加强野生动植物园的管理和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建设。四是加强森林植物检疫和森林病虫害监测防治工作。切实加强检疫监测工作,防止危险病虫害疫情从外地传入我市或从我市疫区向非疫区的传染。重点做好尺蠖等桉树害虫的调查、普查工作。及时组织对危害性虫害进行除治。五是适时开展严打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继续开展“护绿行动”、“抓逃犯破大案”等专项行动,对治安形势比较混乱的地区、部位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打击“两伐”案件,山火案件,野生动物案件,非法占用林地案件和暴力阻碍执行公务案,袭警案等案件。同时,要深入推进森林公安“三基”工程建设。六是切实抓好今冬森林防火工作。下半年,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要遏制山火多发的势头,首先必须把人管住。在搞好防火宣传的同时,要层层落实责任,认真抓好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将防火责任落实到每条村、每片林。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从严打击山火肇事者;其次要真正实现重心下移。引导村民制定符合民俗、操作性强的乡规民约,把野外用火的管理、审核、监督、违反用火规定的处置权交给村委、交给村民小组。积极开展创建“无山火镇、村”活动,对没有发生山火的给予重奖,以调动镇、村防火的积极性;第三要建立专业扑火队伍。要求各县(市、区)在今年的防火期到来之前,必须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全面落实30人以上的专业扑火队伍,以提高扑救山火能力;第四要继续加大营造、管护生物防火林带力度。各地在编制采伐设计时,山脊和山脚20米内的阔叶林不安排采伐。在非公有制造林时,建议投资者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对风景名胜区、易燃易爆(库)站、宾馆、酒楼、军营、工矿企业等边缘,要动员所属单位出资兴建生物防火林带,我们林业部门要主动帮助做好规划和组织施工。
四、切实抓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园林城市工作
发挥市绿委办职能作用,继续组织开展园林单位(小区)和绿化先进单位的评审工作,促进部门绿化和美化工作的开展,加大对市区周边新造林的抚育管护工作,尤其是要加强韶关国家森林公园新造林地管理,确保成活。要继续加强对古树名木的管护,落实古树名木的保护措施。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市创卫创园落实各项卫生防护措施,确保创卫任务的完成,下大力气,督促下属单位做好创卫各项工作,尤其是卫生保洁工作。在创建森林生态市工作方面重点做好两项工作:一是继续开展森林生态示范镇、村创建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调动镇、村创建积极性,促进镇村自荐参评;二是指导翁源、曲江等继续做好创建林业生态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