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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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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

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范文第1篇

随着国民经济发展的加快,人民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期望又越来越高,对农产品的要求“不再是吃饱,而是要吃好、吃的健康”的问题[1]。而我国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小而分散,基层监管力量十分薄弱,风险隐患还未完全消除,长效机制还没有建立,形势不容乐观,因此加快基层体系建设,已是当务之急。

关键词:

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关系到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2]。近些年来,农药、肥料、兽药、饲料添加剂、动植物激素等农资的在农业生产中使用不断增加,为解决粮食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也因此导致农业生态与环境被破坏及污染、食品安全问题日益突出。食品安全源头在农产品,基础在农业,必须正本清源,必须首先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抓好。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直接面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是实施农产品生产过程管理和质量安全源头控制的基础环节。因此,加快基层体系建设,已是当务之急,我们应该做好以下工作。

1明确基层工作任务,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1.1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监管,从源头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及时掌握农药产品使用动态,杜绝禁限用农药进入农产品生产环节;向农产品生产者广泛宣传农药等投入品使用规范和要求、禁限用农药产品品种、农药安全使用间隔期规定,增强生产者安全合理用药意识;以农产品基地和用药高峰期、采收前安全间隔期为重点,加强对农药等投入品使用情况的监管,及时处置违法违规使用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行为。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后,乡镇监管力量大大削弱,为保障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长阳县农业局充分调动县内农药零售商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直接面对农民的第一线优势,大力推进农技农资结合、企业直销等农业投入品有效服务模式,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实行“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标准、统一服务”的服务模式,有效提升放心农资的配送能力和水平[3]。

1.2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依法履行农业产地环境监管职责,切实保护农产品产地环境,以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为重点,加强对工矿企业“三废”、农村集镇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排放区的日常监测,防止污染农业产地环境[4]。通过调查我县农膜年残留量每年高达500t以上,回收率约30%左右,残膜率达70%以上;农药、肥料包装等废弃物每年达到100t左右,回收率达不到10%;畜禽粪便年产生量每年达到约10万t,80%没有正确处理利用;农村生活垃圾每年达到50000t以上。因此,必须充分运用电视、广播及报纸等公众媒体,宣传农村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政策和法规;政府要利用经济手段和相关政策引导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垃圾资源回收利用,开展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

1.3加强农业标准化技术推广服务结合我县农业主导产业发展,以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组织生产基地为重点,确定适用农业标准,大力推进农业标准转化入户,积极开展标准化示范创建。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质量标准体系。制定推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操作规程。长阳县农业局根据上级相关农业生产技术规程,因地制宜编制并审定通过了《绿色食品大白菜高山栽培技术规程》、《绿色食品萝卜高山栽培技术规程》、《绿色食品辣椒高山栽培技术规程》、《绿色食品番茄高山栽培技术规程》和《绿色食品结球甘蓝高山栽培技术规程》五个地方标准[4],通过技术培训,印发资料等形式传达给广大群众,提高了广大群众的种植技术水平;建立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体系。积极组织实施“绿色行动计划”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全面推行统一生产技术、统一农资供应、统一监管方法、统一产品标识等“五统一”操作规程;加大“三品一标”的开发及认证工作力度。在生产、加工、贮藏、流通等环节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长阳县着力建设0.66万hm2高山蔬菜、0.2万hm2优质茶叶、0.2万hm2优质柑桔、0.2万hm2优质粮油、0.06万hm2魔芋等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全力服务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提高了农业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1.4加强农产品生产过程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以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合作组织生产基地为重点,加强田间指导,严格监督农业投入品的合理使用,及时违法违规行为,在病虫防治、农产品集中上市等关键时期增加巡查频次。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合作组织加强基地生产管理,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规范建立生产经营档案。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以农业生产过程中违规使用国家禁用农药为重点,强化农药登记备案审批和市场监管,加强农药使用指导,严防超范围、超剂量使用。要大力推广农产品基地统防统治;在重点农时季节,开展种子、农药、肥料等重要农业投入品专项打假和执法。建立假劣农资涉案线索移送机制,以高压态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5]。

1.5加强农产品产地检测准出以农产品生产基地大宗鲜食农产品上市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为重点时间,加强农产品产地准出检测;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组织配置农残检测设备,开展自律检测[5]。健全农产品监测档案,对检出不合格产品的生产基地实施重点监控,限制产地准出并密切跟踪其流向和处置情况,防止不合格农产品流入消费市场。加强风险排查,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结合产地准出监管,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

1.6推进农产品质量可追溯管理以改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环境,培育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意识为目的,规范经营者行为,净化农产品安全市场秩序,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组织面实行“4有”(即有记录、有检测、有标志、有包装)要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制度。农产品经营者要建立农产品经销台账,如实记录经销时间、品类、数量和销售对象。

2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监管水平

2.1健全监管网络全面落实乡镇监管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渠道,按照符合岗位需要、人员专岗专责的要求,每个乡镇农技推广中心要确定1名负责人和1名专职监管员,确保在岗履职;生产基地、农业标准化基地监督员,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组织要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市县要规范建立基层监管人员档案,加强监管队伍管理。在乡镇农技推广中心增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实行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与农技推广机构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2.2加强条件建设结合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统一验收”的要求,落实乡镇农技推广中心必要的办公设施和农残速测仪、冰箱、电子天平等监测仪器,不断提升监管装备水平。

2.3强化业务培训市县农业部门和乡镇农技推广中心要制定长期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对监管人员实施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结合“阳光工程”培训、送科技下乡等活动,组织开展村组、基地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加强培训考核,坚持持证上岗。建立健全业务学习培训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基层监管队伍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2.4加强制度建设乡镇农技推广中心要结合自身职责,建立健全产地环境监管、农业标准推广、田间巡查、监督检测、产地准出、质量追溯、诚信承诺、应急处置等工作制度和岗位责任、绩效管理、考核评价、奖惩等管理制度,明确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规范管理,落实责任,推进监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3完善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工作合力

3.1县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统筹管理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和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农业、畜牧水产、食药监、公安等相关部门参加工作会商调度和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项,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积极参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机制,整体推进乡镇监管各项工作。

3.2县级农业部门要加强管理指导结合本部门其他职能工作、整合工作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对乡镇农技推广中心要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综合协调管理。要认真统筹规划、统一部署落实乡镇监管体系建设、农业标准化、质量追溯、监督检测和管理考核等工作,稳步推进农产品收购、保鲜、贩运、储存等入市前各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要建立与食药监、公安、环保、工商、商务等相关部门工作联动机制,综合推进农业产地环境监管、投入品监管、专项整治、监督执法、风险应急、诚信建设等工作。

3.3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协调落实本地区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组织生产主体责任,建立村监督员队伍,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积极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开展农产品基地准出、应急管理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调配工作场地、经费和人员,兼顾做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乡镇监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6]。

4加强组织管理,切实强化工作保障

4.1加强组织领导地方政府要高度重视,依法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强化政策措施,认真部署和推进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加强对乡镇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解决好乡镇农技推广中心办公场地、监管装备、机构和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实际问题,监管人员经费、工作经费必须足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确保基层监管工作正常开展。市县农业部门要把加强乡镇监管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把握当前有利的政策机遇,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统筹谋划、扎实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4.2加强督促检查县级农业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督办落实乡镇监管各项制度措施,有序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对乡镇监管机构建设滞后、监管工作缺位、农产品监测合格率较低或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采取专函督办、诫勉约谈等方式及时督促整改;涉嫌渎职违法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4.3加强管理考核县级人民政府要制订明确具体的考核评价办法,对乡镇监管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并纳入县级政府对乡镇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4.4加强经验推介各乡镇要认真总结,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大力推介典型经验、亮点;积极开展乡镇监管示范典型建设,创新监管模式和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典型带动和示范辐射作用,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参考文献

[1]佟卫芳.我国食品安全体系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职业与健康,2007(07).

[2]为了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J].公民与法治,2009(8).

[3]孙政才.狠抓投入品监管强化源头治理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J].中国动物检疫,2007(12).

[4]陈芳莉.长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现状与对策[J].湖北植保,2015(01):15.

[5]张爱东.宿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践与思考[J].安徽农学通报,2009,15.

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范文第2篇

农产品是民之食,食之主,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农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农业发展新阶段亟待解决的主要矛盾之一。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切入点。

为推进晋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切实提升特色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晋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晋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如下:

1 工作目标

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按照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的基本要求,运用现代二维码等信息技术,建成全市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将生产基地的质量安全信息、检验检测信息、产品质量及流向动态、农产品生产、用药、施肥、采收信息、部门监管信息等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及时分析、有效决策,消除安全隐患。

2 主要建设内容

晋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由“一平台五系统”组成,即构建晋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网站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系统、农产品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农业投入品备案与实名销售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服务等五大系统模块,形成集生产、检测、监管、追溯于一体,实行内外网分别管理,外网面向公众,内网由政府和有关管理部门使用。

2.1 总体架构

系统建设依据不同角色权限和功能的不同,分为农资门店、生产单位、监管部门、检测机构、消费者五类对象:

2.1.1农资门店:主要是指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对其生产、销售的农业投入品进行购销台帐、商品库存和财务软件管理,实现农业投入品备案、实名登记购买的网络化管理。

2.1.2生产主体:主要是指已纳入追溯体系管理的农产品生产主体,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管理情况、生产档案记录进行日常上传、更新。

2.1.3监管部门:主要是指市、县、乡镇三级监管部门对生产数据、质量安全检测结果进行动态查询、统计分析和监督管理。

2.1.4检测机构:主要是指市、县、乡镇、农产品主体四级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和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农产品检测结果实时上传和更新维护。

2.1.5消费用户:是指消费者对纳入系统管理的可追溯农产品通过网上查询、短信查询、自助终端查询等方式对产品信息进行查询、溯源、信息互动等,满足消费者对购买产品的知情权。

2.2 五大系统

2.2.1农业投入品备案与实名销售系统。包括农业投入品备案准入、农资实名购买监管、电子台帐监管、农资监管执法等系统,系统运行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网站上,对公众开放,肩负对外宣传、公示等功能。

2.2.2农产品生产管理系统。农产品生产主体通过登录系统,根据追溯要求对生产过程信息进行录入上传,由此实现对追溯试点企业自律和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该系统由农产品生产主体使用系统主要包括生产基地基本信息、投入品记录、生产过程记录、产品自检信息、追溯码打印管理和视频监控管理等。

2.2.3农产品质量检测管理系统。各检测机构在系统中如实录入检测数据,包括样品信息、检测单位、检测项目、检测结果等详细信息。本系统供各级农产品检测部门、有检测资质的机构和生产主体监测点使用。

2.2.4农产品质量追溯监管系统。系统分成市、县、乡(镇)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子系统,通过权限分配,市、县、乡(镇)三级根据级别、职能和所辖区域进行管理,通过网络、移动设备等查询方式,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统对平台功能模块、操作用户信息等管理参数进行审核设置;对本区域范围的农业生产主体、产品生产、农产品执法巡查和质量检测等情况进行全方位监控管理;对农产品生产、安全检测等数据进行汇总分析;通过农产品追溯二维码查询相关信息,以快速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产生的环节,锁定问题源头,追踪产品流向,以加强对农业生产全过程监管、监测、预警。系统操作用户为监管部门。

2.2.5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服务系统。系统为农产品消费终端用户在产品分拆前提供追溯查询服务,为公众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提供留言投诉服务。该系统使用对象为消费者。

2.3 农产品质量安全数据中心

该数据中心围绕晋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需求,编制统一的基础数据库标准,实现基础数据的唯一性、一致性,确保基础数据的采集、传输、调度和共享,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系统的数据统一。基础数据库预留统一标准接口,方便各类相关系统间的数据对接。

3 实施计划

晋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从2015年开始,周期5年,建设可追溯示范点80个。

3.1 准备阶段(2015年1-4月)

组织开展农业主导产业生产情况调查,编制农业生产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建设重点、建设内容及经费申请报告等。

3.2 试点阶段(2015年5月―2015年12月)

建立3个追溯示范点,开展试点工作。逐步探索建立适合我市实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方法和制度,为下一步开展工作打下基础。

3.3 推进阶段(2016年1月―2017年12月)。

全面完善系统功能,进一步拓展系统应用领域,建成全市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新增80家可追溯点建设。

4 职责分工

4.1 市、县农业部门:牵头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协调,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人员和生产主体的业务培训等工作。

4.2 乡镇政府:承担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管理,指导检查本乡镇生产主体追溯体系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范文第3篇

1汉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及追溯现状

1.1农产品资源丰富。汉中市是传统农业大市,现有耕地总面积445.6万亩。粮食播种面积402万亩,总产104万吨;生猪饲养量690万头,肉类总产34万吨;茶园总面积113万亩,茶叶总产3.85万吨;蔬菜复种面积97万亩,产量225万吨;果园总面积60.7万亩,总产量42.6万吨。

1.2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良好。全市现有市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171个,产值达到59亿元;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213家,年销售收入120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社3783个,家庭农场794个。全市农村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达到57.3万亩,流转率14.2%。

1.3品牌建设成效显著。全市现有209个生产基地342个产品通过无公害、绿色或有机认证,11个产品通过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农业企业共注册商标193个,其中国家驰名商标2个、省级著名商标40个、省级名牌产品28个。“汉中仙毫”品牌价值18.99亿元,“城固柑桔”品牌价值15.73亿元。

1.4安全监管体系日趋完善。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由农业和食药监管部门分段负责。农业部门市、县两级都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各镇办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市食药监局设食用农产品监管科,各县区有食药监管局或市场监管局,各镇办均成立了食药监管所或市场监管所,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乡三级监管体系基本建立。

1.5追溯体系建设持续推进。2013年起,以“陕西省优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网”为平台,以“三品一标”为重点,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工作。目前,45家企业、合作社加入追溯体系,32家企业44个产品基本实现“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

2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2.1缺乏制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农产品生产记录、包装标识、追查追溯等方面做出了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明确了建立生产记录、进销货台账和市场准入制度等方面的责任,但在农产品追溯标准与规范、广度与深度等方面尚无明确界定,缺乏完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法律法规。

2.2追溯信息共享难。汉中市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进行了积极探索,但追溯信息未能实现通识共享,既不利于消费者查询、政府部门监管,也造成重复建设、资源浪费。

2.3操作难度大。农产品追溯包含记录管理、标识管理、查询管理、监督管理四大基本要点,而农产品标准化程度低,无生产档案、无包装标识产品占绝大多数,且生产、销售分散,包装、编码等追溯环节开展难。

2.4相关主体参与意识不强。当前,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程度不高,单一农户无法参与农产品质量追溯。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及食品加工流通企业基本具备参与条件,但由于先期投入较大和运行成本增加,且无法实现追溯产品优质优价,导致参与意愿不强。

2.5消费者认知度低。笔者通过调查发现,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加之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大多数消费者“没有听说过”,并对追溯信息真实性表示怀疑,高于市场均价购买可追溯产品的意愿不强烈。2.6日常监管面临尴尬局面。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落实不够到位,流通环节无法提供索证索票资料问题普遍存在,日常监管停留在市场自检和监督抽检层面,检测覆盖面小,监管工作处于两难境地。

3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对策建设

3.1制定法律法规。制定出台农产品质量追溯的专门法律,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确定追溯对象,明确核心追溯信息,界定各相关主体的义务和责任等,以法律的强制力加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步伐。

3.2建立统一追溯体系。建立统一的国家农产品质量追溯数据库,设计开发适用于种植业、畜产品、水产品等不同种类农产品的信息采集、传递、识别、查询系统,设置政府管理、企业操作和终端查询三大平台,将农产品生产流通各环节全面纳入追溯体系。

3.3实行梯次推进。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优先将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企业纳入追溯管理范围,重点选择方便追溯、附加值高、社会关注度高的食用农产品建立追溯平台。对一般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先期可实行纸质追溯,严格落实生产记录、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等制度。

3.4强化帮扶指导。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加大对追溯实施企业的政策扶持和资金补贴。加大对企业人员的培训指导,加强过程监管,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引导企业利用标识载体进行商业开发,提升品牌形象。发展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鼓励食品链上下游企业合作联营,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参与追溯体系建设。

3.5监管无缝对接。建立监管部门联席会商制度,整合监管资源,共享监管追溯信息,实现全程无缝监管,不断增强政府部门对问题农产品的发现和处置能力,提高农产品安全监管和公共服务水平。

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范文第4篇

[关键词] 农产品 质量安全检测 质量安全

[中图分类号] F3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2017)05-0022-01

本文所要研究的是内蒙古兴安盟农牧场管理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兴安农垦)所提供的数据得出的一些观点。

1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中所存在的问题

1.1 检测设施条件差和检测技术基础薄弱

在基层的很多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对农产品进行检测时所涉及到的O施都比较落后,对于农产品中所涉及到很多农药成分都检测不出来,这也使得农产品质量的检测存在一些障碍,还有就是检测技术的基础较为薄弱。

1.2 检测手段落后和检测能力弱

在基层的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由于设备的不完善,人才的缺乏,导致检测技术手段相对落后,而且这些手段迟迟得不到更新,检测人员的检测能力比较差,没有得到应有的培训以及更新技术的培训。

1.3 专业检测技术队伍人员不足

在基层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养不足,没有优秀的老师进行指导,也没有相对感兴趣的学生对此专业进行研究,政策倾斜不到位。

农产品问题主要表现在:农产品上的农药残留、有害物质的残留、以及工业污染造成的重金属超标等(如表一、表二)。从表一中我们可以发现蔬菜农药超标率中,几乎每种蔬菜都或多或少的有农药残留,在505个样本中,就有346个样品残留着农药,中国有很多蔬菜生产基地,农药的施放量得有多大呀?尤其是在生产基地中(表二),取496个样品就有93个样品检出农药。如果食品质检部门没有做到很好的把关,这将对我们的身体健康造成很大的影响。

2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所采取的相关措施

2.1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施的完善

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的建设,需要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并在此基础上,需要我们的政府对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每年拨付相应金额的专项资金,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的建设、新型技术的研究、质量安全检测必要性的宣传和培训以及检测工作所需设备,为质量检测工作的正常运转与维持提供资金支持。

2.2 专业检测技术队伍人员能力的培养

大力实施“人才兴检”、“科技强检”战略,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抓好人才培养工程,用多种方式吸引各方面的优秀人才,增强技术人员综合素质,全面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发挥现有人员的技术能力,通过考核比武、以老带新等形式,不断加大对现有在职人员的培训力度,全面促进检验检测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2.3 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生产者食品安全意识

对于农产品的质检工作,除了需要质检部门的检测之外,更加需要全国人民一起监督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所以在这个体系之中,还需要建设一个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推广平台,对生产者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农业生产技术以及科学药品的正确使用等方面进行宣传和培训。对于质量安全的监督部门,要明确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切实将这些农产品的生产要求落实到位。

2.4 同步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

在建立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的同时,也要积极做好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二者相辅相成,相互支撑。目前,随着信息化的发展,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就是要充分运用计算机技术、网络通讯技术、数字化物流管理技术,对农产品从源头到市场实施精细化管理,记录农产品每个批次在生产、加工、流通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信息,并赋予身份标识,实现从源头到市场质量安全可追溯。消费者可通过电话、短信、网络、扫描二维码的方式查询产品的产地、生产过程(包括农药、肥料等投入品的使用)、生产日期、相关责任人等与质量安全相关的信息,真正做到“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质量可追溯”,保证广大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结语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成为百姓关注的焦点,成为农业发展的主要矛盾之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的建设,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探讨,涉及到生产环境、生产技术、产品加工、产品销售等环节,任何一个环节控制不当,都可能导致产品不安全。因此,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最有效的方法是,政府部门要加大专项资金的投入,做好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宣传工作,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分工明确、各负其责,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抓好优秀人才培养工程,全面提高农产品检测能力,为百姓“舌尖”安全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范文第5篇

关键词:清洁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

1989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针对日益严重的环境压力,总结20年来“末端治理”的教训,正式提出“清洁生产”的概念。1994年《中国21世纪议程》将“清洁生产”列为重要内容。实行“清洁生产”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也是控制环境污染的有效途径。通过开发和利用清洁的技术,把污染控制由末端治理方法上升为生产全过程控制,实现环境和资源的保护和有效管理,通过采用对农产品产地环境中水、土、气、生物污染综合防治、农产品供应链防治农业污染及科技成果集成创新等新途径,对进一步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张掖市是全国十大商品粮基地之一,全国五大蔬菜基地之一,全国最佳肉牛、肉羊养殖产业带,地球最佳葡萄生产带,农业整体发展水平处于全国一熟制地区先进行列,基本形成了区位优势显著、市场优势突出、竞争优势强劲、发展潜力巨大的制种、草畜、果蔬、轻工原料四大支柱产业。但从特色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体系建设方面看,张掖农业生产状况还处在现代农业发展的起步阶段,在农产品清洁生产上还存在明显差距,迫切需要在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上狠下功夫。本文作者提出了发展“清洁农业”的一些新思路,以期对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从根本上提升农业综合效益有指导作用。

1发展清洁农业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途径

“清洁农业”是清洁生产在整个农业产业体系中的应用,不仅要求在田间实施清洁生产操作规程,还要求对农业产业链的各个环节进行清洁操作,最终实现农产品的清洁化供给。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基础工作是围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等展开的,经过多年努力,成效显著。目前市场上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是针对食品质量安全认定标准进行的分类。无公害农产品允许生产过程中限量、限品种、限时间地使用人工合成的安全化学农药、兽药、肥料、饲料添加剂等,它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但比绿色食品标准要宽。绿色食品的标准范围从允许限量使用化学合成生产资料到较为严格地要求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合成的肥料、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和其他有害于环境和健康的物质。有机食品是根据国际有机农业生产要求和相应的标准生产加工的,生产加工过程中绝对禁止使用农药、化肥、激素等人工合成物质。但是,单纯地追求使用有机肥,操作不当会对农田生态环境和农产品安全产生负面影响。目前我国有机肥每单位养分所带的有害元素量普遍比化肥更多。另外,有机肥在产业化加工、商品化流通和跨区域施用过程中,会使存在于有机肥中的有害成分随之不断扩散,有害的病、虫、草源也会对作物、人体和畜禽构成危害。按照“清洁农业”的发展要求,在投入品上无论是人工合成还是天然有机的,都应注重质量要求,从源头上采用农产品产地环境中水、土、气、生立体交叉污染综合防治的思想,将“清洁农业”作为生产安全食品的先决条件,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立在清洁产地环境和清洁生产资料的基础上,通过现代农产品供应链中对环境友好的供求关系调控,使农产品由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化,并通过科技集成创新产生一大批“清洁农业”领域的科技成果。

2技术集成创新是发展清洁农业的战略需求

“清洁农业”是合理利用资源并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实用农业生产技术及措施的综合体系。需要采取集成创新的思路,构建有效的技术体系,以实现相互独立又互补的科技成果对接、聚合而产生的创新。长期以来,我国“清洁农业”领域的科研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把单项技术作为研发活动主要方式的现象,缺乏与其他相关技术的有效衔接,致使科研开发活动的效率和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所以要把集成创新作为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关键,促进“清洁农业”技术体系综合发展。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战略性重大科技需求,选择技术关连性较强的清洁农业项目,集中科技资源,促进相关技术的有机融合,实现关键技术的集成创新。从农产品产地环境中的水、土、气、生立体交叉污染循环链接的控制入手,严格规定生产资料及废弃物的标准,形成清洁农业生产技术体系;另一方面,通过农产品供应链末端消费者的需求导向,由现代农业供应链中龙头位置的超市控制农产品供应商及其直属农场和协作农户的农产品质量标准,形成对环境友好的新型农产品安全生产供求关系。以清洁农业技术的融合、集成、创新为主要抓手,带动一大批清洁农业项目,实现自主创新的重大突破。集成现有农业科技资源,对现有技术、资金、市场和人才等要素进行大规模整合、优化,鼓励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大中企业建立多种形式的科技经济联合组织,按要素效应进行分配,夯实清洁农业集成创新的基础。密切关注国内外农业科技资源的最新动态,将各种渠道获得的创兴资源组织集成,优化创新资源配置。通过创新资源的融合,使清洁农业技术集成创新保持旺盛的活力。在技术迅速发展、用户需求变化多端的环境中,要完成复杂的资源密集新农业生产的任务,优化清洁农业生产的组织机制至关重要。清洁农业应以产业、技术或产品为平台,以计划、项目为主要组织形式,辅以相应的农业技术手段和经济管理手段支撑的集成创新,在较短时间内集成清洁农业生产的相关技术、信息、知识、能力等创新资源,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创新突破。

3发展“清洁农业”的对策措施

3.1严格控制农业投入品质量

农业投入品中的有害成分是农业生产中的污染源,主要通过施肥、用药、灌溉等导入到农业生产系统,最终危害农产品质量。因此,要严格控制农业投入品质量。在施肥方面,注重使用无公害环保化肥、复合肥、有机肥,同时针对有机肥质量难以控制等问题,严格执行有机肥产品质量的行业标准,并确立严格的产品登记和质量监测制度。大力发展和施用无污染的微生物肥料,以提高农作物品质,减少化肥需要量、改良土壤、增加土壤肥力。在用药方面,了解药物成分的明确数据,科学指导施用。尽量控制施用污染环境的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倡导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新型农药,如由常规化学农药添加缓释剂加工而成的长效、缓释、控释农药,可控制、预防有害生物危害,又可最大限度地减轻对环境的污染。灌溉方面,加强对污水灌溉的管理,严控城市污水、工业废水中排放的重金属、有毒害有机物及酸碱度等标准,保证农业灌溉用水的清洁度。

3.2切实执行农业生产操作规程

针对每一种投入品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根据土壤养分和作物需要,配方平衡施肥,在规定时间内施用规定的量。根据肥料的种类及理化性质,合理混用化肥,提高肥料利用率,改善土壤结构、防止土壤板结。制定的规定要有严格的科学依据,并体现在合法的操作过程中,以减少浪费,降低对环境的污染,有效提高农产品质量。

3.3加强农产品生产场地环境建设

农产品场地水、土、气、生立体交叉污染是工农业快速发展的伴生产物,是由不合理的农业生产方式和人类活动引起的,因此在立体污染的防控技术上,既要审视以往技术上暴露出来的问题,又要进行科技创新,研究新问题,提出新方法,以加强对农产品场地环境的建设工作。首先要避开地球化学污染的威胁,如某些地域地壳化学构成异常,有害重金属如铅、镉、汞、砷、氟等相对富集,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其次,生产场地内的建设项目要同时进行“废气”“废液”“废渣”的排放治理工作,并达到规定的“三废”无害化处理,防止对环境产生污染。通过的场地环境中大气、土壤、水体的定期检测,使环境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3.4加强科研、推广、生产之间的衔接

以科技创新为核心,为“清洁农业”发展提供旺盛的技术保障。在农药品种方面,要研制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替代剧毒性农药,加强生物防治技术的开发,研究生物基因工程技术在防治作物病虫害上的应用。在施用技术上,探索科学、合理、安全的农药施用技术。研究农药在农作物中的变化、残留规律,制定农药安全使用技术标准,规定农作物安全收获期及农药在食品中的允许残留量。将先进科研成果的推广建立在高效运行的平台上,使农业生产中的直接操作者,广大农民群众了解清洁生产的重要意义,掌握安全生产技术规程,从场地投入及环境水平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3.5注重体系建设与管理

良好的农业生产行为离不开合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和科学的管理。“清洁农业”涉及面广,大到国家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小到每个农户的意愿利益,必须要有相应的政策体系和管理机制。如土壤地力的清洁提升是一种农业发展的新模式,必须贯穿于农业生产的全过程。因此,要加强政策的宣传落实,改变传统的市场观念和方式,通过多种途径提高农业生产人员的文化素质和技术应用水平。

3.6改善农业科技创新的政策环境

制定和完善有利于清洁农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科技成果顺利流通,以推动清洁农业科技集成创新。同时,加强清洁农业基础科研与推广的资金保障体系建设,制定多元化的投资政策,在加大国家投入的同时积极引导相关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采用适合的融资方式利用各种资金。强化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创新的财税支持,建立补贴、信贷制度,实行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提高政府的组织协调功能,协调好产、学、研三者之间的关系,建立起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科技创新体制。

3.7发挥现代农产品供应链在清洁农业生产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