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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X820.4 文献标识码:A
建筑企业在建设过程中建设周期持续时间长,建筑风险是客观、必然存在的。在工程项目实际的施工中,各种因素都在不停的变化,都可能导致目标的无法实现,并且会给建筑企业带来一定的费用支出和损失,甚至可能最终导致工程经济效益下降,甚至项目失败。因此,探索建筑企业的常见风险,对我们认识、规避、预防和控制风险都有较为深远的意义。
建筑企业风险的种类
建筑企业风险按风险因素的主要方面,可将风险分为技术、环境方面的风险与经济方面的风险以及合同签订和履行方面的风险等三种。它们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技术与环境方面的风险1、与实际出入很大的地质地基条件资料。工程发包人一般应提供相应的地质资料和地基技术要求,但这些资料有时与实际出入很大,处理异常地质情况或遇到其他障碍物都会增加工作量和延长工期。2、出现异常的水文气象条件。主要表现在异常天气的出现,如台风、暴风雨、雪、洪水、泥石流、坍方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现象和其它影响施工的自然条件,都会造成工期的拖延和财产的损失。3、施工前期准备不足。由于业主提供的施工现场存在周边环境等方面自然与人为的障碍或准备工作不足,导致建筑企业不能做好施工前期的准备工作,给工程施工正常运行带来困难。4、设计变更或图纸供应不及时。设计变更会影响施工安排,从而带来一系列问题。设计图纸供应不及时,会导致施工进度延误,造成承包人工期推延和经济损失。5、与自身技术专业能力不相适应的工程技术问题。工程施工过程出现与自身技术专业能力不相适应的工程技术问题,各专业间又存在不能及时协调的困难等。由于发包人管理工程的技术水平差,对承包人提出需要发包人解决的技术问题,而又没有作出及时答复。 (二)经济方面的风险1、招标文件。这是招标的主要依据,特别是投标者须知,设计图纸、工程质量要求、合同条款以及工程量清单等都存在着潜在的经济风险,必须仔细分析研究。2、要素市场价格。要素市场包括劳动力市场、材料市场、设备市场等,这些市场价格的变化,特别是价格的上涨,直接影响着工程承包价格。
3、金融市场因素。金融市场因素包括存贷款利率变动、货币贬值等,也影响着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4、资金、材料、设备供应。主要表现为发包人供应的资金、材料或设备质量不合格或供应不及时。(三)合同签订和履行方面的风险1、存在缺陷、显失公平的合同。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善,文字不细致、不严密,致使合同存在漏洞。如在合同条款上,存在不完善或没有转移风险的担保、索赔、保险等相应条款,缺少因第三方影响造成工期延误或经济损失的条款,存在单方面的约束性、过于苛刻的权利等不平衡条款。2、发包人资信因素。发包人经济状况恶化,导致履约能力差,无力支付工程款;发包人信誉差,不诚信,不按合同约定进行工程结算,有意拖欠工程款。3、分包方面。选择分包商不当,遇到分包商违约,不能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分包工程,从而影响整个工程的进度或发生经济损失。4、履约方面。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效率低,不能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甚至发出错误指令等。
二、建筑企业防范风险的方式
建筑企业防范风险一般可以采取三种方式,即控制风险、转移风险和保留风险。 (一)控制风险
这是使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导致的经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它包括避免风险、消灭风险和减少风险三种。控制工程项目风险的主要措施如下: 1、熟悉和掌握工程施工阶段的有关法律法规。涉及施工阶段的法律法规是保护工程承发包双方利益的法定根据,建筑企业只有熟悉和掌握这些法律法规,依据法律法规办事,才能增强用法律保护自己利益的意识,有效地依法控制工程风险。 2、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招标文件。承包商取得招标文件后,应当深入研究和分析,正确理解招标文件,吃透业主意图及要求;全面分析招标人须知,详细审查图纸,复核工程量,分析合同文本,研究招标策略,以减少合同签订后的风险。 3、签订完善的施工合同。基于“利益原则”的承包人应当综合分析、慎重决策,不能签订不利的、独立承担过多风险的合同。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很多风险,必须搞清楚由谁来承担。减少或避免风险是谈判施工合同的重点。通过合同谈判,对合同条款拾遗补缺,尽量完善,防止不必要的风险;通过合同谈判,使合同能体现双方责权利关系的平衡和公平,对不可避免的风险,应有相应的策划和对策。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或称标准文本)从而签订合同是使施工合同趋于完善的有效途径。 4、掌握要素市场价格动态。要素市场价格变动是经常遇到的风险,在招标报价时,必须及时掌握要素市场价格,使报价准确合理,减少风险的潜在因素。但在招标报价时往往对要素市场价格变化预测不周、考虑不全,特别是可调价格合同,控制风险必须随时掌握要素市场价格变化,及时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格,以减少风险。 5、加强履约管理,分析工程风险。在合同谈判和签订过程中,虽然已经发现了风险,但合同中还会存在词语含糊,约定不具体、不全面、责任不明确甚至矛盾的条款。因此,任何施工合同履行过程都要加强合同管理,分析不可避免的风险。如果不能及时透彻地分析出风险,就不可能对风险有充分的准备,在合同履行中就很难有效控制,特别是对风险较大的工程项目更要强化合同分析,及时进行工程结(决)算。 6、管好分包商,减少风险事件。分包给分包商的工程,总包商负有质量、安全、工期等协调和管理的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所以对分包商的承包工程和其工作,要严格进行管理,督促分包商认真履行分包合同,把总分包之间可能发生的风险,减少到最低程度。 (二)转移风险
转移风险包括向对方转移风险和向第三方转移风险。转移工程风险主要有如下几种措施: 1、推行索赔制度。由于不可预测的某些风险总是存在,风险事件的发生是造成经济损失或时间损失的根源,合同双方都期望转嫁风险。所以在合同履行中,推行索赔制度是向对方转移风险。但工程索赔制度在我国尚未普遍推行,建筑企业对索赔的认识还很不足,对索赔的具体作法也还十分生疏。因此,必须了解索赔制度转移风险的意义,学会索赔方法,使转移工程风险的合法、合理的索赔制度健康地开展起来,逐步向国际工程惯例接轨。 2、向第三方转移风险(1)推行担保制度。这是向第三方转移风险的一种有效作法。我国《担保法》规定了五种担保方式,但在工程施工阶段以推行保证和抵押两种方式为宜。 (2)推行保险制度。工程保险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转移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当出现保险范围内的风险而造成经济损失时,工程发包人或承包人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以获得相应赔偿。一般在招标文件中,特别是在投标报价说明中都要求承包人作出保险承诺。我国工程保险工作尚未与国际惯例接轨,但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对建筑工程一切险种、第三方责任险、人身伤亡险和施工机械设备险等设置了相应条款。为把工程保险制度逐渐推行,一方面要在修改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时向国际惯例接轨;另一方面要制定建筑工程保险章程和必要的法规、规章,以保证建筑工程保险制度的全面推广。 (三)保留风险
保留风险或称自留风险,是指当风险不能避免或因风险有可能获利时,由自己承担风险的一种作法。它可分为有意识的和无意识的自留风险两种。无意识自留风险是指不知风险的存在而未加处理,或风险已经发生,但未意识到而未作处理。有意识自留风险是指虽然明知风险事件已经发生,但经分析由自己承担风险更为方便,或者风险较小自己有能力承担,从而决定自己承担风险。也有采取设立风险基金的办法,在损失发生后用基金弥补。在建筑工程固定价格合同中考虑一定比例的风险金,以前通常称为不可预见费,就是对合同中明确的潜在风险的处理基金。风险基金的比例取决于合同风险范围和对风险分析的结果,一旦出现风险,发生经济损失,由风险基金支付。 三、建筑企业防范风险的具体措施 (一)加强索赔的管理施工索赔是施工单位由于非自身原因发生合同规定除外的额外工作或损失时,向业主提出费用或时间补充要求的活动。施工索赔是法律和合同赋予施工单位的正当权利。
(二)防范违法工程的风险此类风险主要出现在议标工程中,防范的途径主要有:(1)了解业主和有关部门落实的工程是否合法。(2)如果其合法性得不到落实,合同约定支付高比例的进度款和中间结算,切勿垫资;或要求对方和第三方提保,以保证工程款的支付及非自己原因导致的损失,其担保由对方承担。 (三)防范“烂尾楼”工程的风险 “烂尾楼”工程是因业主资金原因导致停工时间较长的工程。建筑企业的风险在于工程款不能回收,停、窝工损失得不到赔偿。防止风险发生的途径,不承诺垫资,履约保证金只能出具保函,一旦拖欠进度款,即向其发出限期催款函,如仍不支付,则果断停工(这是行使合同法中的不安抗辩权),除非业主支付或提供了充分适当的担保,方可继续施工。 (四)防范垫资工程的风险建筑市场的不规范使得垫资施工成为司空见惯的事了,虽然国家明文禁止,但禁而不止。而垫资行为一旦发生,收不回款项的风险则如影相随。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风险;类型;审计;对策
一、建筑施工企业财务风险类型与成因
了解建筑施工企业财务风险类型,分析其成因,是财务管理风险防范的基础,也是提高审计对策有效性的重要保障。
(一)建筑施工企业财务风险类型建筑施工企业财务风险类型比较多,主要包括筹资风险、投资风险、营运风险和市场风险等,风险类型的多样化加大了审计的难度。1.筹资风险筹资风险是指企业因筹资而形成的偿还能力丧失以及企业利润可能出现的变动。建筑企业和一般企业不同,存在自身的特点,生产周期相对较长,对资金的需求量比较大,而且具有后结算的惯例,从而导致收支款数量大,企业需要进行筹资,如果得不到及时的资金补充,项目可能会面对失败风险。2.投资风险投资风险指的是企业基于投资目标,在后续经营和财务活动中可能面临的亏损甚至破产风险。建筑企业在承接大型项目资质过程中,为了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往往会出资购买必要的设备,从而造成资金匮乏,导致资金结构发生变化,如果长期得不到及时的优势,容易产生财务危机。3.营运风险运营风险是指企业在运营过程中,由于内外因素的复杂性,出现运营失败或者运营活动目标不达标的现象出现的风险。该风险主要出现在收账和付账环节,由于处理不当造成资金周转不灵,影响企业过程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企业破产,其中一个重要问题是工程款拖欠,容易导致企业资金危机。
(二)建筑施工企业财务风险的成因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风险出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外部原因和内部原因。1.外部原因外部原因主要包括政策因素和市场因素。新时期,国家为了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范企业良性发展,并出台了系统化鼓励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如果企业不能及时把握国家政策,就容易造成风险;市场经济下,市场变数加大,加上市场竞争不断加剧,以及企业之间的恶意竞争,也加大了企业风险系数。2.内部原因内部原因主要包括两个层面,一是管理人员对财务管理缺乏足够的重视,由于思想认识上存在的不足,导致财务风险得不到足够的重视,从而加剧了财务管理风险;二是财务人员素质问题。企业财务人员整体素质存在不均衡性、知识结构老化、信息化素养没有得到及时的提升,应对财务管理的风险意识和应对能力不足。
二、建筑施工企业财务审计对策
针对当前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多种风险,需要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发挥审计在防范财务管理风险中的作用。
(一)做好工程量的审核建筑施工企业关键环节之一是施工现场监管,容易出现工程量方面的弄虚作假问题。这就需要加强对工程量进行审核,防止出现工程量重复现象,并通过重复审核机制,防止计量单位因素造成重复性计算,关注定额套用问题,以防弄虚作假。
(二)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审计人员是审计工作的直接实施者,由于工程施工企业涉及面比较广,风险类型比较复杂,这就需要进一步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包括审计人员专业素养、职业道德素养和信息化素养等。为了强化审计人员自我发展、自我提升意识,需要进一步健全审计人员考核机制,从而确保审计人员的素质满足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风险防范需求。
(三)完善审计监管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审计工作,确保审计人员能够规范、严格进行审计,需要进一步完善审计监督管理机制,首先,完善投标管理机制,确保根据投招标规定,选择优质的单位,使投标做到公正公平;其次,重点对监理方进行审计,防止出现瞒报问题;最后,强化实地考察。为了进一步提高审计信度,需要进入实地进行考察,从而提高监督有效性,确保审计结果信度。
Abstract:The construction as a specific commodity form of trading partners requests the market to determine the price while the fierce market competition requires a market valuation model that reflects the construction products. The implementation of our current projects in bill of quantities satisfies this requirement. The Risk Taking in engineering bill pricing mode is discussed in the competition market environment.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风险承担
Key words:bill of quantities; pricing model; risk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06-0147-01
1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概念及特点
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是由招标人按照《计价规范》附录中统一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由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体现了企业对工程价格的自主性,有利于市场竞争机制的形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价格由市场形成的原则:(1)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含了工程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不同以往定额计价中先计算定额直接费,再计算价差,最后在计取各项费用,才能知道工程费用。相比之下,工程量清单计价显得简单明了,更适合工程的造价管理。(2)采用统一工程量清单,施工企业可将经济、技术、质量和进度等因素经过科学测算,细化到综合单价的确定中,并对工程造价中自变和波动较大的因素比如建筑材料价格及具体工程的施工措施费和管理费,实行自主报价。这就充分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并通过竞争确定招标、投标双方均能接受的工程承包价,这样才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3)采用工程量清单,有利于投标者集中力量评估、分析、测算自身各项费用单价高低的情况,合理选择具有竞争性的施工组织和措施方案,从而促进企业抓管理,节省投标单位的时间、精力和投标费用,有利于实现风险的合理分担。(4)通过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引入充分竞争形成价格的机制。投标过程中,在保证质量、工期的前提下,按国家《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最终以“不低于成本”的合理低价者中标。
2工程项目风险的成因
一个建设项目的实施包括前期的决策、估算、设计、施工和竣工运营。由于周期长,施工过程和施工工艺复杂,建筑材料和设备工具繁多,因而工程项目的风险存在于每个阶段。工程项目风险主要是由于不确定性事件造成的,而很多不确定性事件又是由于信息的不完备性造成的。从理论上说,项目的这种信息不完备的情况能够通过努力得到改善,但是毕竟风险具有客观性,无法通过主观努力完全消除。这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人们的认识能力所限,二是信息本身的滞后性。信息的滞后性是造成项目风险的根本原因。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产生的风险更明显。因为目前我国的建筑市场不规范,配套管理措施不到位,使得人们对这种模式管理的认识远远不够,而且量价分离,市场的因素在其中占据了很大的成分。市场虽然有其一定的规律性,但也是千变万化、不易把握的,因此无论业主,还是承包方都应重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风险管理。
2.1 业主对市场风险的合理分担(1)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算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业主承担由于设计变更和工程量计算错误带来的风险。(2)在市场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变化波动较大的情况下,业主承担合同所规定了的价格调差项目市场价格风险。中期计量仅作为一种支付手段,市场价格风险按合同规定办法按季度或年度调整。
由于建筑产品本身的特性,其不确定和变更因素非常多,建设的风险较大。由业主承担工程量的变更、计算错误、合同约束的价格调差项目价格变动等这部分的风险,这种格局符合风险合理分担与责权利关系对等的原则。
2.2 投标单位对市场风险的合理分担(1)投标单位负责对清单量的准确性、项目完整性进行核实。如果投标人未提出疑问,今后实施或结算时发现量缺量差则由投标人自负风险;如有疑问则书面提出,建设单位核实并书面答复,书面提问和答复均列入合同,如今后发现差异,由责任者承担风险。(2)对措施性消耗,显然投标单位更了解自己的实力和将要采取的措施性费用。所以清单中措施性消耗项目及费用应由投标单位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及自己企业的技术、装备能力自行填写,并对其完整性,确定性,准确性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3)在市场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变化波动较大的情况下,投标单位同样承担合同所规定之外的价格调差项目市场价格风险。
投标单位根据本企业的消耗标准、利润目标,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市场竞争情况和企业实力,并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自主填报清单所列项目的单价与合价,包括工程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和税金。并以所报的单价作为竣工结算时的计价标准,根据工程量的增减情况,调整工程造价。投标单位只对自己所报的成本、单价等负责。
3工程量清单数量的不确定性对建筑市场风险的合理分担的影响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算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所以工程量清单数量的不确定性不利于投标单位掌握投标项目的经济利益,不利于投标单位准确把握分项工程的经济效益,不利于投标单位通过合理的不均衡报价规避分项工程损失。例如对于按比例直接摊入各项单价的管理费等费用可采用不同比例摊入,即采取多摊一些到早期施工项目的单价中,少摊一些到后期施工项目的单价中。在充分核对工程量的基础上,可按工程量变化趋势调整单价,即对那些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预计工程量要增加的项目调高单价,相反应降低单价。
1.建筑工程公司的市场风险较大
无论是什么行业都会受到国家的大的环境的影响,这些影响包括国家政策、经济因素以及环境因素等等,建筑行业也不例外。一个建筑项目是否盈利一般都会受到我国社会形式的影响。虽然我国经济在飞速的发展,但是我国的通货膨胀情况比较严重,这都使建筑工程公司的成本大大增加,对建筑企业实现项目经济效益价值最大化有不利的影响,从而使得建筑工程公司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
2.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不高
由于一部分建筑工程企业的管理人员认为建筑工程公司最主要的任务就是保证建筑项目的质量,同时又因为建筑工程项目在财务支出与收入的数目较大,所以对企业的财务管理的一些细节不是很重视,所以导致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甚至一些财务人员对企业的账目并没有认真的处理以至于建筑工程公司的财务管理风险大大增加。
二、我国建筑工程公司财务风险控制方法
通过对以上我国建筑工程公司财务风险管理现状的分析,从而提出具有建设性的财务风险控制方法。主要内容如下。
1.提高建筑工程公司管理人员的财务风险意识
建筑工程公司在对日常财务活动要谨慎的对待,首先就要建筑工程公司的相关管理人员树立财务风险管理意识,这样在日常工作中处处具有财务风险意识,为公司其他的基础员工做好示范,从而不断提高公司内部人员的财务风险意识。例如,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在对一个大的建筑项目进行分析时,要对项目的主要风险进行全面的分析,尤其是公司的财务风险这一块。同时,我们还有注意的对财务人员的素质的提高。及时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与学习,从而不断提高公司人员的财务风险意识,从而不断的减少公司的风险。
2.不断规范公司的风险评估机制
为了不断减少建筑工程公司的风险,建筑工程公司应该不断规范公司的风险评估机制。在建筑工程公司取得招标后,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正确的理解,同时随这一工程的风险进行深入的分析,预测这一工程所需要的资金、所需的人员与工期等等,认真制定合同,从而不断提高建筑工程公司的风险意识,从而不断减小建筑工程公司的财务风险。
3.控制建筑工程的成本风险
一个建筑工程的盈利能力在一定的程度上取决于工程的成本的大小,因此,我们要严格的控制建筑工程的成本,从而不断减小建筑工程公司的成本风险。首先,我们要加强对建筑工程材料应用进行严格的管理。首先,我们要对建筑材料的来源进行严格的把关,要有准确的采购信息;其次,我们要对建筑材料的质量进行检测与分析,找到适合本工程的建筑材料;最后,要对建筑材料的使用进行严格的把关,避免不恰当的使用。对于成本购买的详细的信息进行记录,从而做好建筑工程的成本风险。
4.建立合理的工程预算机制
为了公司更好的对资金进行应用,减小公司的财务风险。相关建筑工程企业可以建立合理的工程预算机制。在预算中,要积极考虑资金的使用情况,同时要考虑工程进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从而不断地提高建筑工程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
三、总结
关键词:工程保险 工程保险制度 建设项目 工程风险管理
The engineering insurance is to point to the project participants to avoid in th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process may encounter all sorts of risks and losses and deal with special insurance. This article from the domestic present situation and the existing project insurance problem, we pointed out that the full implementation of the engineering insurance in our country, in the current has very importan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Keywords: engineering insurance project insurance system construction project risk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 F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引言
近年来我国的工程质量状况不尽如人意,工程的合格率降低,“豆腐渣”工程增多,不少工程尚存在着严重隐患,究其原因,是因为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项目决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均存在着问题。而这些环节环环相扣,缺一不可。然而,由于自身利益的驱使以及质量意识的薄弱,使得某些参与者在工程质量管理中,最终造成了严重的工程质量事故。因此,通过经济手段,建立市场约束机制迫在眉睫,而全面推行工程保险制度,则是解决此问题最好的办法之一。
1.1工程保险的定义:
工程保险是指工程的参与方为避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遭遇各种风险及损失而办理的专项保险。在保险期限内,若投保人与保险人所签订的保险合同明细表中分项列明的保险财产在列明的工地范围内,因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损失以及保险合同列明的因发生上述损失所产生的有关费用,在不超过保险合同明细表分项保险金额和保险合同列明的总保险金额额度内,由保险人依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因投保人故意、重大政治以及经济失稳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根据国际惯例,强制性的工程保险有: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施工设备险、货物运输险、人身意外险等险种。
2.我国工程保险现状
工程保险制度在我国已推行20多年,然而开展并不普及,与发达国家投保率高达90%以上的比例相差甚远。经过分析,阻碍工程保险推行的障碍主要是体制障碍、环境障碍、技术障碍三大类,而最根本的障碍在于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相应的制度、运行机制障碍。
令人遗憾的是:目前,除涉外工程和部分国家重点工程外,我国其他的工程项目大多数都未投保。建设部的一份官方文件称:全国每年的建筑工程保险费大约仅为建安工程投资量的0.2‰;国内办理工程保险的工程项目不足10‰。
建筑施工是一个风险频发的领域,而面对商业保险这种能够有效转移风险的市场化方式,为什么建筑业在推进的这么长时间里,处处显露出“步履蹒跚”的境况呢?
尽管建设部的工程项目招投标规范文件中对业主和施工单位联名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有明确规定,但毕竟是非强制性的商业保险;尽管有关文件中也明确了工程保险费属于建筑安装工程费的直接费范畴,可纳入工程项目成本,但并没有解决究竟谁为保险买单的问题。《保险法》中更没有针对工程特点的具体规定。
实际情况是,保险费通常会在承包商们的第一轮自我压价中“出局”。很多承包商“买不买保险无所谓”心态形成已久。这种心态是长期计划经济建设体制培养出来的建设单位存有经验主义和侥幸心理,认为投保是浪费建设资金。继而对保险手段也不重视,迫不得已时也尽量少投,造成大量的风险自留。
除了投资体制、政策支持上的问题,保险业内的恶性竞争也是影响工程保险进程的重要因素。国内保险业为了抢业务,竞相压价,有些保险公司根本不考虑再可和分保,造成大部分项目风险自留而无法转移。这使得项目保险实际受偿能力下降,保险的意义和作用丧失。
3.如何解决承包商不愿投保的问题
专家一般都认为唯有立法强制可能确实也因为没有更好的办法。发达国家普遍以立法的开工来体现国家对建设工程保险的宏观调控,通常的关卡是未买保险的施工企业无法参加工程竞标。
国际通用的“FIDIC”条款明确,要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区分工程各关系方责任,进而明确保险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的工程保险合同契约体系。在这一点上,国内承包商囿于“认识与实践”水平,已因此痛失了很多国外大项目。
4.在我国全面推行工程保险的意义
4.1社会保障体系需要强制推行工程保险
建筑工程一旦发生灾害性事故,依靠参建企业自身力量一般都难以化解。由于参与施工的人多面广,工程灾害性事故将可能产生连锁反应,引发建筑企业拖欠职工工资、拖欠职工医疗养老保险金、职工下岗、无法清偿银行贷款及其他债务、加大投资风险、增加银行不良贷款余额等一系列不良后果,使工程建设的风险从施工企业和建设方的共同风险,进而演化为社会风险,导致社会失稳。而工程保险则可以使投保人以极少的费用或代价,避免或减少因发生意外风险造成难以补救的窘境。
4.2建筑市场多元化主体需要强制推行工程保险
多元化的投资主体需要有效的风险管理和分散工具,将建筑工程投资风险转化为市场风险,也强烈要求我国的工程风险管理与国际接轨。
工程投保后,保险人为了自身的利益,就会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密切关注工程建设的进程,重点防范可能发生事故赔偿的各个环节。在建筑市场强制推行工程保险制度,由于保险人介入工程过程控制,运用市场机制进行外部监督,在把工程建设风险转化为市场风险的同时,还起到增强工程参与各方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效控制工程质量,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作用,对规范各方行为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4.3与国际惯例接轨需要强制推行工程保险
工程保险是国际工程交易中必不可少的条件之一,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要按照工程施工合同中的责任,明确保险要求,无论是承包商,还是设计、咨询商,如果没有购买相应的保险,几乎无法获得承包合同。 中国建筑企业要想走出去,就必须在包括风险管理在内的经营方式上与国际接轨。
4.4我国的保险现状要求强制推行工程保险
在我国,由于多方面原因,工程项目业主和承包商等建设参与方的工程风险意识不强,存有风险侥幸心理,有的甚至认为购买工程保险会加大工程成本而得不偿失。但工程一旦发生灾害性事故,仅靠承包人自身,一般难以化解,最终往往还是要由政府承担风险,对社会的危害极大。因此,对涉及国计民生的建筑工程立法实行强制保险,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并不相悖,且强制保险制度并不为建筑业所有,比如机动车险、航空器保险、旅游责任险等,均属于强制保险。目前,由于种种原因导致国内大项目保险价格背离国际市场标准,不但加大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而且由于费率低,无法在国际市场上分保,限制了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也使得工程项目保险实际受偿能力下降,造成被保险人得不到充分的赔付保障,理赔扯皮现象大量发生,极大地挫伤了建筑企业的投保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保险市场的混乱,使工程保险的意义和作用被降低,甚至丧失。
4.5强制推行工程保险法律基础已经具备
在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项目招投标规范文件》和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中,对业主和施工单位联名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近年来,我国以《民法通则》、《保险法》、《担保法》、《合同法》和《建筑法》、《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法》、《港口法》、《航道法》、国家开发银行的《贷款项目工程保险管理暂行规定》以及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为主的相关法律体系趋于健全,一些配套法律法规已经或正在修订中,并将逐步形成的基础设施建设法规体系,为强制推行工程保险制度提供法律基础。
5.结论
强制推行工程保险制度,把工程建设风险转化为市场风险,运用市场机制进行外部监督,既能加强建筑市场主体间的责任关系,有效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完成,又能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规范发展、满足国际建筑市场的客观需求;既是体制建设的进步,也是中国投融资体制建设的重要标志。
参 考 文 献
[a]杨桂花,何辉启,赵鑫钰。《工程保险与社会保障互动机制的探讨》。中国三峡建设, 2002年 10期
[b]张建斌,张楠楠。《我国工程风险管理与工程保险制度研究》。基建优化, 2003年 0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