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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依法治国 大学生 法治教育 重点内容
一、大学生法治教育现存问题及原因
(一)高校教育目标定位问题
在大学生法治教育中,高校教育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一些高校在教育中只强调专业知识学习的重要性,对法律意识的培养缺乏重视,一些学校对于高校教育理解上具有片面性,单纯认为提高就业率是学校高质教学的衡量标准,这都影响了法治教育在高校中的开展。大学生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法治观的教育对学生的一生都有重要意义,远比书本知识影响更为深远。此外在大学生法治教育工作中,高校普遍会设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学科进行法律相关知识学习,但是由于此学科不是学生专业课,很多学生不重视课堂内容,经常有逃课现象出现。教师在课堂上教学内容也只是依靠教材,授课方式呆板单一,灌输式教学导致教学效果不佳。高校的法治教育定位应该由法律知识传授转变为法律素养培养,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让学生树立法治观念。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学生的综合法律素质,让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敬法。
(二)家庭法治教育缺失
家庭教育不但对子女有文化知识的传授义务,还对其道德品质、行为指导有规范和引导的责任。父母的言传身教、为人处世、接人待物都会给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造成家庭法治教育缺失的原因主要有三点:
首先,家长法律意识淡薄。中国的法治还处于一个不断上升和完善的阶段,很多家长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对孩子法律意识的建立也不重视,无法有目的地开展家庭法治教育活动。家庭教育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家庭氛围中缺乏法治文化氛围,孩子在家庭中就感受不到法律教育的熏陶,就会导致孩子家庭法治教育的缺失。
其次,家庭教育片面强调文化知识。应试教育模式下学生和家长一味地追求高分数,片面强调学习文化知识的重要性,很多家长没有对孩子展开家庭法治教育的意识,甚至很多家长认为这是学校的责任。
最后,思想观念局限性。很多家长虽然已经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但是本身对其不了解,无从帮助学生从精神层面和观念意识上培养法治思维,导致学生不懂法现象出现。
(三)国家法治宣传力度不够
国家在大学生法治观念养成中处于核心地位。国家应当通过加强法治建设,为学生创建良好的社会氛围,让学生能够真切感受到国家法治的进步,享受到国家法治进步带来的益处,增加学生的认同感、自豪感、亲切感,使学生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信念。
由于我国的法治建设起步较晚,整体水平还有很多需要完善和加强的地方,这样影响了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培养。在立法模式上,我国根据社会需求改变了以往传统的方式,推行政府快速立法模式,这一模式解决了多个区域无法可依的现象,对于我国健全法律体系有重要意义。但是由于民众在这种立法过程中参与度有限,很多法律实施缺乏一定的群众基础。同时,由于我国立法人才稀缺,立法技术有限,很多法律出现“短命”现象;一些法律文献界限模糊,出现法律之间相互矛盾的现象,给大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带来困惑。
(四)社会的影响作用
社会氛围对大学生法治意识的树立有深远影响,具有基础性作用。在社会群体意识和行为的指引下,会对大学生的法律思维和法律意识的树立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这种法律氛围的影响会让大学生自觉规范言行,变被动遵守法律为主动遵守。
二、依法治国背景下大学生法治教育重点内容解析
(一)积极发挥国家对大学生法治观念建立的核心作用
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要求,是国家的基本方针策略。依法治国不但可以保证人民真正地当家做主,还是社会发展的客观需求,是推动社会文明建设和国家长治久安的保障。依法治国需要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努力,大学生是社会主义的接班人,是民族的希望和祖国的未来,更是不容忽视的力量。大学生法治观念问题直接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工作的开展,所以高校必须要重视法治教育。
首先,学校要充分发挥法律基础课程的重要作用。一直以来,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均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依靠大课模式进行教学。但是由于定位于思想政治教育,没有突出法治教育且授课模式呆板,难以达到预想效果。课堂教育是学生吸收知识的重要载体,这就需要教师改变以往的教学模式,在课堂上可以采用先进的计算机演示技术,运用多媒体等形式,结合案例分析,对法律知识进行讲解,增强生动性,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实现法律常识的传授,进而达到使学生树立法治观的目的。
其次,在教学内容上,不能仅仅拘泥于课本,要根据社会发展情况做到与时俱进,适时地调整课堂内容。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课堂内容调整时,要注意教学内容要适应国家法律和法治社会的要求。
最后,高校要重视法律氛围的营造。大学生属于比较特殊的社会群体,在社会活动中在校园的时间最长,受学校氛围影响较大,这就要求学校在日常管理中要落实依法治校原则,通过思维意识构建、行为规范、情感陶冶、认知导向等方面进行校内法治氛围的营造,以实现环境对学生的积极影响作用。
(二)发挥家庭法治教育对大学生法治意识建立的作用
首先,家长要树立法治人格意识。随着教育的普及和改革的深化,学生在家庭生活中,综合素质都得到了提高,但是往往会忽视法治意识树立的重要性。即使家长有法治意识,但是由于自身法律素养的限制,对相关法律知识不了解导致法治教育开展有心无力。针对这样的现象,家长首先要增加自身的法律知识储备,增加法律素养积累,通过观看法治节目、报纸、网页等更新法律知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子女法治教育的顺利开展。
其次,要重视家长榜样的力量。大学生认知、意识、观念、思维都受到家庭影响较深,行为教育在成效上远比说教教育更明显。所以,家长要在日常生活中树立法律意识,只有家长身体力行地守法、信法、依法办事才能给大学生树立正面的积极的影响。
(三)加强国家法治建设,为大学生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首先,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工作要突出人民的主体地位,体现社会多数人的利益,从国家法律立法开始,要做到立法皆是良法,为大学生树立法治理念奠定坚实基础。为了保证立法的质量和人民的主体地位,要充分发挥包括大学生在内的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
其次,严格执法。只有保证法律在执行中的公平性才能便于法治氛围的建立,增加大学生的法律崇拜感。在法律执行中要保证权力运行在阳光下,加强司法工作的公开透明,给大学生产生积极的法律影响。
最后,遏制司法腐败。在执法过程中要注意遏制法律的腐败现象产生,一旦有司法腐败现象产生,在网络传播的作用下,其消极影响会久久挥散不去,进而影响大学生对法律的认同感和敬畏感。
我国是依法治国的国家,法律素质已成为当代公民的一项基本素质。初中阶段是青少年成长的一个重要时期,伴随着生理、心理上的变化,青少年的独立意识、自我意识逐渐增强,人生观、价值观和各种行为习惯逐渐形成。因此,在这一时期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保障其健康成长是非常必要的。
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帮助他们掌握社会生活中必备的法律知识,培养守法习惯,学会应用法律,初中思想品德课是一个很好的途径。在思想品德课教学中,如何更好的渗透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是值得我们思考和关注的。
二、当前初中课堂法制教育的现状和问题
思想品德教学中把法制教育和思品教育相结合,对于贯彻党和国家的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方略,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提起法律,总给人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法律一样,生活中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但恰恰有很多人在日常生活中又会忽视法律的存在,错误认为犯罪才是违法,被公安机关处理了才是违法,从而导致因不懂法最终酿成苦果而后悔莫及。这对于尚未形成固定的人生观、世界观的初中生影响更大。他们一方面面对着青春期生理、心理急剧变化而产生许多萌动、冲动,另一方面面对沉重的学习、升学压力又产生无望和逆反的心理,尤其是开放的社会环境又会给他们带来许多的刺激、诱惑,这就需要把法制观念植根于学生的心中。
反映在初中政治教辅材料方面,法制建设方面的内容也有所增加,比如初中政治第三册有《人民当家作主的法治国家》单元,2014—2015学年初中版《时事》第2期中有《法治护航中国》单元,但是我们不可否认的是,就基础教育课程体系而言,学校法治教育的内容仍然非常单薄。在初中政治课程经济、政治、哲学、文化的四个板块中,法治教育内容并不突出。而在学校教育的微观层面,人治管理、人情社会的特征明显,加上部分教师师德表率的失范和不良校园文化,对青少年学生法治意识、法治思维的发育,产生很多不利影响。
三、初中政治课堂开展法制教育的策略
我国是依法治国的国家,法律素质已成为当代公民的一项基本素质。初中阶段是青少年成长的一个重要时期,伴随着生理、心理上的变化,青少年的独立意识、自我意识逐渐增强,人生观、价值观和各种行为习惯逐渐形成。因此,在这一时期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保障其健康成长是非常必要的。
(一)充分利用教材上的现有资源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
教科版思想品德教材中每个年级都有关于法制方面的内容,通过整合许多针对性很强的图片、案例、链接等素材,创设贴近学生的情景,使学生能够方便、直观的接受,这样就给我们的教学带来了便利。
例如讲《家庭保护——辍学风波》时,就运用了课本中案例:某些家长只顾眼前利益没有让孩子去复学,最后由育法律的干预,九名学生终于回到了学校的。然后让同学们分组讨论:案例中的家长侵犯了未成年人的什么权益?结果如何?并说明理由。利用课本案例就解决了问题,同时还了解相关链接针对此案例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法律规定。每次上课前我都认真筛选案例,当然课本中的是首选。在教学中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能丢掉课本一味的寻求课外的新鲜东西,当然如果觉得不够,可以根据教学主题的需要,选取一些时政性较强的素材来补充教学,组织学生进行分析讨论,让他们围绕热点问题发表个人见解,真正把课本内容与当前的事实政治结合起来,更容易开拓学生视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起到强化教学主题的作用。
(二)在课堂上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从学生的生活经验和已有知识出发,创设生动有趣的情境,使学生通过一系列活动,使我们的思想品德课堂从枯燥乏味中解放出来,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例如我在讲《法律保护我们的权利》时,为了让学生更清楚的认识到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关系,我就组织了一场辩论赛。我们的辩题时:正方:既享受权利,又要自觉履行义务;反方:多享受权利,少履行义务或不履行义务。学生辩论的热情高,争论激烈。通过辩论,使学生清楚了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辩论不仅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而且使他们的理解更深刻。
在课堂上不仅仅是辩论赛的形式,“我做小法官”、“小品表演”等形式,也能收到很好的效果。在课堂外带领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形式多样法制教育活动,法制图片展、观看法制教育光盘、法律知识竞赛、等等活动,让学生在教育实践中体验法律的作用,并引导学生养成依法自律、依法做人、依法维权的习惯。
(三)运用多媒体技术生动、直观展示
多媒体播放音像资料生动、直观,其作用是其他教学手段望尘莫及的。在讲授《规则与秩序》时,我利用多媒体播放从网上下载的车祸发生的瞬间,真实、直观的案例场景帮助学生真正理解了平时我们经常说的一句话:交通法规,生命之友。督促学生在生活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能有半点马虎。在讲授《谁为我们护航》一课时,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的重要性体现出来,我利用多媒体播放了一组漫画《我怎么这么倒霉》,帮助学生进一步认识到保护未成年人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四、结语
法治是依法办事的社会秩序。法治只有从社会生活中“自然而然”生成,才会真正有生命力。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要求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内容。这一要求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与法治社会的具体生活方式统一了起来。建设法治中国,必须高度重视、优先推动教育法治化进程,从娃娃抓起。
正如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先生提出的那样,依法治国“从娃娃抓起”,就要创新学校法治教育课程设置,创新法治教育方式和模式。要从提高教师法治意识、营造学校法治文化入手,完善学校治理、优化校园生活,让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精神成为教育的重要目标,从一开始就植根于每个孩子的头脑深处。
以上是我在政治课中如何渗透法制教育的一些探索,总之加强对中学生的法制教育不仅仅是学校和教师的责任,它需要整个社会各个层面的紧密配合。在今后的教学中我还要大胆探索,不断创新,逐步提高中学生的法律意识。
陶行知说:“教育只有通过生活才能产生作用,并真正成为教育”。随着教育改革不断深化,生活化教学已然成为现代教育体系中的重要成员。具体到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实施生活化教学策略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实际中,切实有效的融入生活化思维,并实施生活化教学策略,则能够促使课本知识与生活实际相联系,从而提升学生知识内化效率。下文,我们将从初中道德与法治中融入生活化教学思维的意义阐述,过渡到有关教学策略的论述。
1.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融入生活化教学思维的意义探析
1.1 联系生活能够降低教学难度。道德理论是伦理学与哲学观点的集合,其理论基础相对较为抽象,其知识点也异常繁杂,如果仅靠生硬的记忆只怕难以保证知识内化效率。因此在我国传统教育理念中提出“格物致知”这一概念,其主要阐释了由感性认知向理性认知提升的学习途径。诚然,于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实际中,为提高教学效率,教师则应该给予学生充足的感性认知材料,从而帮助其建构逻辑化、层次化、系统化的理论知识网络,如此便能够有效降低教学难度。
1.2 联系生活提升学生学习兴趣。初中道德与法治知识具有抽象性强、知识点多等特点,纯理论化的教学通常会使学生感到枯燥、乏味,最终导致其丧失学习兴趣,甚至产生厌学情绪。鉴此,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应树立生活化思维,并积极结合学生生活经验,并为其创设起贴近生活且生动有趣的教学情景,则能够有效突破学生心理障碍,从而逐渐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2.基于生活化思维的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模式的探讨
2.1 创设生活化教学情景,提升学生学习兴趣。从本质而言,道德与法治知识源于生活,同时也服务于生活。道德是约束人们行为的精神力量,而法律则无疑是规范人们行为之准绳。总而言之,道德理论与法治知识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是息息相关的。教学实际中教师则应该充分认识到这一特点,并促使教学内容与生活知识紧密结合,从而创设出生活化的教学情景,拉近道德与法治教学与生活的距离,帮助学生获得生活化的学习体验,以此提升学生学习兴趣。为实现上述目标,教师在教学实际中就需要积极探究教材内容,并有效整合教材?Y源与生活化资源,即通过挖掘教材中的生活元素进而找到课本知识与生活实际的契合点。譬如在教学“平等、尊重与宽容”一课内容时,为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师则可以组织学生通过表演形式,演绎生活中与同学之间的小摩擦、小矛盾,然后组织学生根据表演内容并结合自己生活经验,共同探究如何建构起平等和谐的班级文化。
2.2 结合热点新闻,增强知识的贴合度。现实生活是建构学生意识形态的基础,是提升学生认知能力的关键因素。鉴此,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实际中,为培养学生先进的道德修养与法治意识,就应该结合生活实际,并适当的引入国内外的实时政治,以此增强教学的实效性。通过对经典事例和重大国内国际时事的深入分析、解读,便能够增强理论知识的说服力和感染力。譬如在讲解“承担责任”一课时,为给予学生提供一个直观化的参考案例,教师则可以引入“韩国总统遭民群抗议遂被弹劾下台”实际案例,从而让学生直观感受“任何人都必须为自身的行为负责”这一法律常识,以此助益于学生建构起责任意识,并以法律知识约束自身的行为。
2.3 联系生活,实现课内外一体化教学目标。校内外一体化是新课改的教学要求之一,因此初中道德与法治生活化教学实际中,教师也应该积极开发利用生活资源,从而做好课外延展工作。在开展课外延展活动的过程中,为了充分发挥生活资源的一些特殊功能,我们即可以组建学生进行课外科技活动抑或是调研活动,如此一来不仅可以实现课外教学的生活化,同时还能够有效增强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实践的能力、同时还能够拓展学生的知识面。譬如在教学“偶像与自我”有关内容时,教师则可以组织学生在学校内开展“对偶像的基本认识”、“自我重要性的研究”等主题调研活动。从通过这样的主题活动让学生充分认识到理智看待偶像,并正视自我、发展自我,努力做一个独立、理智的个体。
关键词:道德培养;法治教育;必要性
道德培养和法治教育是引领广大中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两条重要主线,也是学生对自我纪律约束能力的教育。在当下我国全面实现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中学生道德和法律意识的培养成为重要的项目,需要学校和教师给予高度的重视和认可,能够为社会发展提供大批优秀的道德意识强、法律思维敏锐的高素质人才。因此,我们需要结合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对本校学生的道德和法治教育进行内容和方式方面的创新,提升实用性内容的教育,让学生能够真正意识到提升自己道德和法律意识的重要性,从而积极进行学习。
一、道德培养与法治教育结合的必要性
在对道德培养与法治教育结合的路径进行探索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在中学教育过程中实现两者有效结合的必然性,只有理解了这种必然,才能够有动力、有信心去做好相关的创新工作。具体来说,道德培养与法治教育结合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1.完善中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迫切需要中学阶段对于学生教育来说处于关键时期,一方面,学生的思想意识开始逐渐模式化,所形成的世界观、认识观和价值观逐步趋于稳定,如果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忽视会造成学生不良思想意识的形成;另一方面,学生的各种习惯也逐步开始形成,而这些行为习惯往往在其以后的发展中能够直观地得到体现。但是,就当前我国中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来说,往往采用的是书本知识单一灌输的方式,将道德与法律内容以文本的形式传授给学生,而学生所掌握的只是一些文字性的内容,对于其背后所蕴藏的思维和行为层次的内涵并没有深刻领会。近年来,我国所发生的中学生暴力犯罪行为律见报端,所展现的正是中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不完善的结果。2.我国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客观要求近两年,我国出现的因为道德与法律意识与社会发展要求不匹配而出现的人才质量的下降经常发生,一些人员利用工作之便突破道德与法律底限,谋取私利,贪图享乐,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因此,要提升我国人才培养的质量,就要从学校的道德与法律教育出发,将高素质的道德与法律人才培养作为中学教育中的重点目标。
二、实现道德培养与法治教育相结合的路径
既然道德培养与法治教育进行有效结合是社会发展和学校教育发展的一种必然要求,那么我们就需要从理论与实践层面来寻求将两者进行有效结合的方式,以实现思想政治教育效果最大化。1.创新道德与法治教育开展方式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道德与法治教育是通过将一些社会发展中产生的规律以教育的方式传输给学生,使其能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用规律来指导自己的生活和工作。因此,在道德与法治教育进行结合的过程中,更多地需要创新教育内容开展的方式,让学生以更加积极的态度进行学习。而教育信息化的逐步发展,恰恰为教师教学方式的创新提供了可能。一方面,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搜集大量现实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案例,通过真实例子的讲解来强化学生对道德与法律重要性的认识,如通过法院对犯罪分子的审判告诉学生要在实际生活中懂法、守法、护法;另一方面,教师可以借助多媒体手段,将一些书本上枯燥的条文内容以一种生动的方式展现在学生面前,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如通过组织学生观看动画版的《道德经》,让学生领悟道德的内涵与真谛。2.注重对学生行为能力的塑造无论是道德培养还是法律教育,归根结底都是通过学生的行为体现出来的,因此,学校和教师要注重对学生行为方式的教育。例如,可以组织学生参加一些义务劳动、到养老院去进行帮扶等有意义的道德与法律实践,让学生在行为实施过程中感受到道德与法律的意义和重要性。3.充分发挥学生学习主体性教育的主体和最终塑造者是学生,因此,在教学活动开展过程中,学生是最重要的主体。教师在开展道德培养与法治教育相关课程时要从学生的实际学习情况出发,深刻明确学生学习的兴趣点所在,并与教学目标进行有效融合,通过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来引导学生参与到教学课程之中。例如,组织学生进行现实生活中一些道德与法治知识的竞赛获讨论,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实现一定的目标。
三、结语
随着法治理念的不断深入,具有合格的道德与法律素养是学生进入社会为国家做贡献的前提和基础。而中学承担着重要的道德培养与法治教育的使命,要通过内容和形式的创新来激发学生学习相关知识和塑造良好形象的动力,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培养大批优秀的人才。
参考文献:
[1]陈宁川.中学道德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分析[J].辽宁师专学报,2008,(06):53+133.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高等职业教育作为区别于普通高等教育的一个独立教育类型,肩负着为中国经济转型发展培养大量技术技能人才的使命。随着“中国制造”向“中国智造”转型升级的大步迈进,中国经济转型发展需要的职业人才不仅要高技术技能,更要求具备高素质,而法治精神、法律素养是职业素质的核心要素。所以,将法治教育有效纳入高等职业教育中,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是培育包含“法治”在内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也是培养中国经济转型发展中对具有法治观的职业人才的现实需要。
然而,目前对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的实践与研究都还比较薄弱,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的特征是什么?存在哪些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方式是什么?这些问题都是迫切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本文认为实践教学是提升高职院校法治教育有效性的重要突破口,并提出了依托实践教学开展高职院校法治教育创新的路径设计。
一、 高职生法治观教育的特征分析
分析高职生法治教育的特征,是探索高职生法治教育有效性的基础,可以从教育类型、教育目标、教育方式三个角度来看:
(一)教育类型上,具有差异性
法治教育,区别于法制教育。法制教育,是指主要以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的普及为主的教育,主要让学生了解中国有哪些法律,这些法律是什么;而法治教育是价值观教育,更高层次的教育,不仅告诉你法律是什么,还要教会你判断该法律是不是良法,如何在实践中用法,如何将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内化为法治素养,外化为法治行为,从而实现个人、社会、国家层面的法治良好状态。
可见,法治教育在教育内容和教育目标上,与法制教育存在显著差异性。只有充分认识两者的区别,才能客观意识到法制教育只是初级目标,而法治教育才是高级目标。停留于法制教育层面的法治教育,也是远远达不到“全面依法治国”战略要求的。所以,基于法治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差异性,当前的法制教育要转向法治教育,法治教育要着眼于高职生的法治素养的提升。
(二)在教育目标上,具有素质性
高职院校法治教育中的“法治”,最根本的目标是养成法治素养,具体而言包括形成法治信仰、树立法治理念、运用法律思维待人处事“情意行”三个层面。其培育具有内在规律性,是一个“知、情、意、行”相统一的过程,“知”是基础,没有“知”,就没有符合目标价值的“情意行”。有学界就存在“要得瓜、就种瓜”的教育理念,认为法治教育的目标既然是养成法治素养,而非法律知识,法治教育就应强化法治理念宣讲,弱化法律知识学习。笔者认为,法治素养好比“瓜”,法律知识好比是“种子”。要实现法治素养这个“好瓜”,必须先撒下“瓜的种子”。这种“要得瓜、就种瓜”的教育理念,显然违背了以“知”为基础的教育规律。认为对高职生纯粹开展法治理念、法治信仰教育,就能实现法治素养养成的教育理念,其实是犯了法治教育的“理想主义”错误,就像没有根基的楼房、没有根茎的瓜树。可见,对于法治教育,不能犯“要得瓜、就种瓜”的“理想主义”错误,要符合“知、情、意、行”相统一的教育规律。
(三)在教育方式上,具有实践性
高等职业教育普遍认同KAQ人才培养模式,“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实践教学方式在课堂内外得到高度运用。所谓KAQ人才培养模式,是指在素质教育思想指导下, 一个知识、能力、素质并进的人才培养模式。高职院校通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等模式,建立多层次的实践教学理念,开发大量“理实一体”类课程,将实践教学贯穿于人才培养整个过程,通过实践教学实现“知识、能力、素质”三者并进发展,最终达到“职业精神与技术技能高度融合”的培养目标。所以,素质性教育目标和实践性教学方式是高等职业教育的优势,也正是高职生法治教育的内在需求。
二、高职院校法治教育存在的问题分析
根据调研,高职院校法治教育作为一种价值观教育,其主要阵地是高校“课程式教学”,主要是依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的法律基础部分教学。但是纵观高职院校法治教育,不仅仅局限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还涉及到专业关联性法律课程教学工作、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构成“三位一体”的工作载体。目前高职院校法治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从这三个工作层面来做一个分析:
(一)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的法治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重理想主义、轻实用主义”
对于非法律专业的大多数高职生来讲,唯一一门涉及到法治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就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该课程的法治教育是高职生法治观教育的主渠道。但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统编教材,尤其是2015年修订版,“先信法、再知法”的教育逻辑特征明显,法治教育“理想主义”色彩突出,出现了“去知识性”的倾向,舍弃“法律知识”的学习,试图通过“学习法治理念――养成法治理念”的直线路径,来实现法治教育目标,体现在:大量删减了部门法的具体法律知识、法律条文,增加了大量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旨在体现对大学生法治观念、法治信仰培育的重视,但是以“高大上”的法治理论和政策文件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教材,空有理想主义的高呼口号,而缺乏实用主义的法律知识,很难让法治观教育“接地气”,在不“知法”的结构下,很难做到真正“信法”。“重理想主义、轻实用主义”的教育理念违背了价值观教育“知、情、意、行”相统一的规律,达不到法治教育的成效。
(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法治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重形式、轻实效”
首先,在目标定位上,仍停留于法制教育,没有深化为“法治教育”,导致法治教育表现为以知识灌输为内容的形式化教育。
其次,在教育方式上,普遍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法治教育是众多学生思政工作中的一个职责,因其缺乏显性的考核评价体系,通常以“形式化”的工作状态存在,大多采取一年寥寥几次的法制讲座的方式开展,甚至有些高职院校将法治教育简化为一年一次消防演习,只为完成校园安全法制工作的台账记录。学生思政教育工作是学生覆盖面最广、活动社会化程度最高的教育阵地,这个法治教育阵地却因其“形式化”的存在,失去了其本该实现的成效。
(三)专业关联性法律课程教学中法治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重知识、轻素养”
专业课中的专业关联性法律课程教学,相比公共基础课程和开放式的学生活动层面,其在课时、师资、考核上更有保障,也更能得到学生的重视,在推进法治教育上本该是有优势的。然而专业课中的专业关联性法律课程教学普遍存在“认识论”的高等教育哲学思想。何为“认识论”的教育哲学思想?美国教育家布鲁贝克在《高等教育哲学》中认为高等教育哲学主要有两种:
一是以认识论为基础,强调高等教育“为知识而知识”。
二是以政治论为基础,强调高等教育“为国家政治服务”。专业关联性法律课程教学普遍存在“认识论”的教育思想,大多采取“讲授灌输式”理论教学,仅仅以掌握职业法律知识作为教学目标,忽视了法治素养、法治信仰这些素质目标。
三、运用实践教学于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的有效性分析
高职院校立足于高素质高技能的职业人才的培养目标,“实践教学” 注重“以学生为中心”,项目化任务驱动,让学生在“做中学、学中做”,其在现代教育体系中作为创新性的理念和模式被职业教育广泛推广。高职教育将“实践教学”理念贯穿于人才培养的整个过程,高职生的法治教育也不例外。
有专家认为:“改进和加强高职法治教育的实践教学,采用灵活多样的能积极体现学生主体性、参与性的实践教学方法,化理论知识点为学生自身的体会与自省,是实现良好教学效果、树立法治信仰的最佳选择。”所以,运用实践教学创新法治教育方式,是解决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现存问题的重要突破口,是高职生法治教育的成效保障。
(一)开展实践教学,是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的动力源泉
95后高职院校普遍持有教育实用主义观念,接收的教育标准用“是否有用”来衡量。95后高职院校的社会生活经验相对还比较薄弱,无法客观地认识到什么是有用的。这就需要通过课堂内外、深入职业领域、触及社会经济领域的实践教学,让高职院校用实践感知社会,用实践省视自身的不足,用实践激发求知的欲望。通过对鲜活社会的触碰,让学生认识到法治教育对于指导工作生活的重要益处,有了科学的认知和情感的认同,再给予法治教育,那就是水到渠成,否则高职院校难免会把法治教育划到政治口号、政治说教的漩涡中去。简而言之,基于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的动力源泉是实践,通过实践教学来提升高职院校对法治教育的认识和认同。
(二)借助实践教学,是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的优势利用
高职院校多层次的实践教学模式逐步形成,具有“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基本特征,具有“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培养模式。有别于普通高等教育院校,高职教育不是以知识为中心,而是通过实践教学实现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有别于中职学校,不是简单技能的训练,而是要坚持全面发展的育人理念,坚持素质育人。多层次的实践教学理念、实践教学经验是高等职业教育的优势,能实现“职业精神与技术技能高度融合”,正是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的内在需求。
(三)深化实践教学,是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的成效保障
深化对实践教学的理解,将实践教学融合于法治教育中,是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的成效保障。然而,高职院校对于实践教学的内涵理解还不够全面,通常把实践教学局限在专业技能课程教学中,实则实践教学也是素质类课程的重要教学方式,所以要进一步深化对实践教学的融合。
首先,从课程类型来看,实践教学不仅适用于实践类课程,也一样适用于理论课课程。
其次,从活动类型来看,实践教学不仅适用于课程内,还也适用于课程外,比如课程外实践教育主要是指没有课程支撑,依托学生活动、专业技能比赛形式开展的。
最后,从实施空间来看,实践教学不仅适用于课堂外,也适用于课堂内。课堂内实践教学注重“做中学”,典型代表是美国实用主义哲学的代表人物约翰?杜威;课堂外实践教学注重“学中做”,典型代表是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主张将企业中的实践教学与职业学院中的理论教学密切结合。
四、实践教学在高职院校法治教育中的应用路径设计
结合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的特征,针对高职院校法治教育普遍存在的问题,深化并融合实践教学方式,从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生思政工作、专业关联性法律课程三个方面来设计高职院校法治教育路径。
(一)应用于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的法治教育
1.理清“知法”与“信法”的关系。要解决法治教育“重理想主义、轻实用主义”的问题。
首先,要先知法、后信法。王阳明说:“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阐述了“知”对“行”的重要性。英国机械唯物主义哲学家霍布斯认为:“每一个都有义务尽最大努力了解可能与自己未来的行为有关的一切成文法。”可见,知法是懂法、用法、信法的基础和前提。《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材内容,虽然对法律知识做了大量删减,但是可以立足于教材内容和教学目标,着重开展课堂内实践教学,从创业生活、职业生活、公共生活、家庭生活四个领域密切相关领域,设计相应的法律知识实践活动项目,带着实践任务去学习相关法律知识,通过“做中学”达到法治观教育阶段性目标。
其次,知法是手段,信法是目的。要充分认识到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的目标不在于知法,而在于“知法能用法、用法能信法”, 达到“知行合一”。“信法”培育阶段,应着重开展课堂外实践教学,落实专题参观、调研分析、法律实践、事件评论、采访感悟等课堂外实践项目的实施,以实践项目任务驱动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判断、评论法律问题,从而建立其法治思维和法治信仰,通过“学中做”达到法治教育的最终目标。
2.如何让“高大上”的法治理论,能“接地气”?解决的关键也在于开展实践教学。哲学认识论认为:认识来自实践,又转过来指导实践,为实践服务。根据“认识到实践,实践到认识”的能动认识规律,将法治教育设置为知法、懂法、用法、信法四个不同层次的实践模块,让学生在“做中学”、“学中做”的认识、实践动态过程中,运用相关法律知识,解决实际法律问题,建立法治思维,从而树立法治信仰。
(二)应用于学生思政教育工作中的法治教育
学生思政工作中的法治教育之所以会出现“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最关键的还是教育理念比较狭隘,没有树立起“实践教学”的教育理念,工作方式停留于“老师讲、学生听”的传统方式。针对这个问题,通过实践教学,具体来讲应该是课程外实践教育,来破除学生思政教育工作“重形式、轻实效”困局。
1.学生法治教育活动用“项目化实践活动”来代替“灌输式被动听课”。学生思政工作不仅具有最强大的学生组织,也具有覆盖面最广的影响力,也是最具实践性的。依托学生思政工作层面的职业素质课程、学生活动平台、学科技能比拼,将法治教育,通过项目化的实践活动模块,让学生付诸实践,在实践中养成法治观。
2.运用“+互联网”理念,运用微信、微博等移动互联技术,开展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可以开设法治教育公众号,定期推送法治新闻、法治评论,建立法治教育舆论主阵地。可以安排法治实践团日活动,通过微信开展网上实践活动评选。可以开设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开展法治评论,碰撞法治思想,营造法治氛围,树立法治思维。
(三)运用于专业关联性法律课程教学中的法治教育
要解决好专业关联性法律课程教学中的法治教育“重知识、轻素养”的问题,必须用辩证的思维来理解“认识论”与“政治论”的关系。有学者认为:高职院校应当大力开展专业关联性法律课程的实践教学改革,以培养学生分析、判断、演绎、推理以及综合的专业法律能力,培养其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仰,最终使其更好地投身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去。可见,“认识论”与“政治论”并不是相互对立的,而是可以相互转化的。解决的有效办法是建立课堂内实践教学和课堂外实践教学体系,在“做中学、学中做”的实践教学模式下,培养的高职院校不仅具有职业、专业领域的相关法律知识,而且能运用法律知识解决法律实务,建立职业领域的法治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