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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心城区;展演变;划定
Abstract: along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urbanization and regional integration, an extra large city of the area of the center position in the protruding, improve the function of the city center, give full play to the big cities of the radiation leading role, to strengthen the overall competitiveness of urban agglomeration.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domestic several big city city of guangzhou center development evolution and scope of the designated the principles, methods and effect.
Keywords: city center; Performance change; delimit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中心城区概念及划定的作用
1.1中心城区概念的提出
关于中心城区的概念,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和国土资源部存在均有明确规定。《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二十条提到,“城市总体规划包括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中心城区规划”,虽然条文中没有明确中心城区的涵义以及其空间界域,但在第二十九条明确“在总体规划纲要中应研究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提出建设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范围”;国土资源部第43号文中规定中心城区范围包括城市主城区及相关联的功能组团。
按照“两规”的解析,中心城区应指城市发展的核心地区,是城市政治、文化中心和重要经济功能集中体现的地区,包括主城区及相关联的功能组团组成的城市范围。
1.2中心城区范围划定的作用
特大城市作为发达地区城市群的龙头,城市功能更为复合,发展面临问题错综复杂,在当前高速城市化的条件下,中心城区范围划定能促进城市功能的提升和土地合理利用,充分发挥大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有利于加强城市群内各城市的分工协作和优势互补,增强城市群的整体竞争力。
2特大城市中心城区范围划定分析
2.1北京市
北京市域面积16411平方公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心城区范围依据行政区界来划定,包括功能核心区和城市功能拓展区,面积为1273平方公里,占市域总面积8.32%。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的中心城区是城市最中心的八个行政区组成的环形区域,面积为1088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为778平方公里。
2.2上海市
上海市域面积8239平方公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划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包括黄浦区等9个区组成的老城区域,面积为288平方公里,占市域总面积3.50%。
上海市新一轮的城市总体规划目前还在编制过程中,初步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跟土规中的范围基本一致。
2.3成都市
成都市域面积12360平方公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划定的中心城区为成都外环以内的区域,面积为597平方公里,占市域总面积4.83%。
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的中心城区范围是成都四环路以内的用地范围,面积597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为400平方公里。
2.4武汉市
武汉市域面积8549平方公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划定的中心城区包括主城区和部分远城区,土地面积约660平方公里,占市域总面积7.72%。
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的中心城区范围是指三环线范围内建成区及局部外拓区域,面积667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为450平方公里。
2.5小结
通过对以上四个特大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分析,各个城市对城市中心城区的定义和范围划定存在着一定的差异,通过对其进行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一)中心城区的用地规模
从城市地域空间组成上看,范围从大到小依次可以划分为:市域、中心城区、中心城区城市建成区。土地利用规划中的中心城区占市域总面积的比例最高为北京市,比例是8.32%,最低的为上海市,比例是3.50%。可以看出,国内几个特大城市中心城区面积占市域总面积的比例大体都在3%-10%左右。
(二)中心城区界线的划定依据
(1)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中心城区界线划定主要上是在土地利用功能分区基础上,依据行政区界划定。其外部边界与城市行政区界基本吻合;
(2)上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对中心城区界线划定基本上是依托城市老城区,结合城市历史文脉和空间特色,同时考虑行政区划,使中心城区包含了原有的旧城区范围;
(3)成都市由于城市空间形态比较规整,其划定完全是依据城市外部交通走线对城市空间限定作用,以城市外环线作为界线进行划定,并且保持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划定的范围完全一致;
(4)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对中心城区界线划定,基本上以城市空间形态特征为基础,结合城市外部交通走线和行政区划进行综合确定,空间界线大体一致。只是在部分地区,对非建设用地的划定上两规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其主要是非建设用地的保护及利用判定问题。
通过对案例城市分析可以得出,影响划定城市中心区范围主要有四个因素:a、历史因素,结合旧城区范围,维护和延续历史文脉和保持城市空间特色,如上海。b、地理交通因素,结合城市空间结构和形态,考虑城市地理和交通格局,如成都、武汉。c、行政管理因素,结合城市行政区划或空间管理单元(如控规管理单元),如北京、武汉。d、社会经济因素,结合城市土地空间发展战略和城市特色,如北京、上海。
(三)中心城区划定中的两规协调关系
总体而言,四个城市中心城区规模和界线的划定基本考虑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之间的协调,“两规”在总体规模和界线上基本上相符,但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更偏重于土地的自然属性和城市土地利用战略,城市总体规划更加注重土地的社会属性和城市建设的需求。土地利用规划中心城区范围一般要略大于或等于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区范围。
3广州市中心城区发展演变
广州古城城址面水(珠江)背山(白云山)。“六脉皆通海,青山半入城”是对早期广州古城空间形态的形象概括。从明、清两代开始至21世纪初期,广州城市空间形态经历了“就地扩展,先西后东”的过程。
2000年编制完成的“广州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纲要”,确定了广州城市空间布局的基本取向由“L”型城市空间调整为“南拓、北优、东进、西联”;确定了两条城市功能拓展轴即东进轴和南拓轴,确立了“拉开建设、有机疏散、新区先行、带动老区”的发展新思路,广州市的城市空间结构由传统“云山珠水”的自然格局、单一中心的城市结构跃升为以“山、城、田、海”的自然格局为基础,沿珠江水系发展的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型城市结构。
2005年以后,城市空间发展战略内涵进一步深化,“南拓、北优、东进、西联、中调”十字方针确立了直至目前的城市发展思路,重点是对中心城区进行全面优化完善,涉及的老城区主要是原荔湾、越秀、海珠、芳村、天河以及白云的一部分。萝岗区,南沙区的相继成立并成为了城市两个独立的增长极,黄埔区和萝岗区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东部组团的趋势越来越明显。进入新城市发展机遇期的广州,城市空间形态向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型发展期转变。
4广州市中心城区范围的划定
4.1广州市中心城区划定原则
广州市中心城区范围的划定应重点考虑以下原则:
(1)以城市空间发展战略为依据,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协调。
(2)历史延续性原则,应考虑现有建成区格局,以城市空间结构和形态为基础。
(3)行政界线与自然要素限定原则,充分利用河流水系、山体、城市主干道等自然要素对城市形态的分割,同时考虑行政界线的划分,注意中心城区控制范围的完整性。
4.2广州市中心城区控制范围的划定方案
依据广州城市建设总体战略“一主六副”空间结构,以主城区作为中心城区的控制范围。包括荔湾区、越秀区、天河区、海珠区四区全部和白云区南部(北二环与流溪河以南),中心城区控制面积约546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约382平方公里。
5结语
广州市中心城区范围是在城市发展战略指导下,基于广州中心城区发展演变和规律,在“两规”有效协调基础上进行划定。中心城区范围的明确必将促进广州城市功能的提升和土地合理利用,充分发挥广州作为国家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
参考文献
关键词:生态概念;规划评价;“3S”技术;民主规划
中图分类号:TU918.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6-0066-2
0 引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政府调控土地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是政府加强用地管理,促进土地资源合理、高效利用的基础和保证。随着磐安县城镇化快速发展、产业结构的优化,原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社会经济的需求。2005年由我院承担了编制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工作,现已进入实施阶段。笔者希望通过对该规划编制中经验方法和科学创新的总结,为今后土地规划的科学编制提供借鉴。
1 夯实基础提升规划内涵
基础资料的多元性、准确性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根基,脱离根基规划就像空中楼阁,毫无科学性而言。
1.1 资料的多元性
为了使有限的土地空间发挥最大价值,收集和掌握相关行业现状和未来布局是规划编制前期的重要工作。磐安县规划基础资料收集工作得到了地方政府的重视,为此专门成立了由相关行业组成的土地规划领导小组。资料收集涵盖了基期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上一轮土地利用规划、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本农田划定调整及变化、各重点城镇建设区、工业区、旅游景区、农村宅基地集中区、非农业建设用地、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及实施、生态保护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数据以及人口、国民经济、财政收入、粮食产量等基础性资料。
1.2 资料的准确性
规划的科学性必须建立在以引用资料的现势性和准确性为前提。规划中我们通过实地调查、专家座谈、人机互动等技术手段,对收集的资料进行科学地、严谨地整理分析。实地调查主要是对反映现状情况的资料到实地进行核实,剔除夸大部分还原真实数据;专家座谈的目的是把握行业未来发展趋势;人机互动主要是利用计算机软件对现有资料与现势性强的正射影像或遥感影像(DOM)、数字高程影像(DEM)、矢量数据资料进行套合分析。采用上述技术手段确保基础数据翔实、可靠。
2 生态概念在规划中得到充分体现
磐安县素有“群山之祖、诸水之源”之称,辖区内是钱塘江、瓯江、灵江和曹娥江四大水系的发源地之一,拥有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浙中丘陵常绿阔叶林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所以生态概念也成为了贯穿土地规划的主轴。
2.1 大力发展低碳经济
近年来由于应对全球气候变暖引发的低碳经济发展问题受到普遍关注,在规划中首次引用低碳经济发展概念,如绿色GDP、万元二三产业增加耗地量、节能减排、森林覆盖率等控制性生态指标,通过创新土地利用规划的技术,形成低碳排放的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
2.2 科学划分生态功能区
土地规划遵循“山水乐园、天然氧吧、绿色天堂”的生态理念,并结合生态功能合理划定了: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公益林保护区、省级公益林保护区、一般生态功能区等。通过科学规划缓解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中矛盾,充分发挥区位和资源优势,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3 规划评价方法得到创新
土地规划强调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结合,对规划成果的正确性和前瞻性要有科学评价机制,势必要求评价方式在保证客观公正的同时具有创新的理念。
3.1 层次分析法运用
层次分析法(AHP)是指将一个复杂的多目标决策问题作为一个系统,将目标分解为多个目标或准则,进而分解为多指标(或准则、约束)的若干层次,通过定性指标模糊量化方法算出层次单排序(权数)和总排序,以作为目标(多指标)、多方案优化决策的系统方法。在实际土地规划中各类用地间总是存在着矛盾,为确定磐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供选方案我们采用了层次分析法,进行多方案优化决策。依据磐安县规划的目标,首先列出适宜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评价指标体系,并运用层次分析法对分目标、准则层和领域层进行重要性分析和权重确定,然后采用模糊综合评判法对方案进行评价,确定最佳土地资源规划方案。
3.2 战略环评法运用
战略环评法(SEA)是指对政府政策、规划及计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其中包括我国现在要求的规划环评,也包括国外已经有的政策环评和计划环评等环评形式。该评价法在磐安县规划中主要应用于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编制过程中我们采用了全程式的评价模式,即包括预测性环境影响评价、监控性环境影响评价和后顾性环境影响评价,目的是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的关系,通过对规划方案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使规划对环境的不良影响降至最低。
4 地理信息系统(3S)技术得到应用
3S技术指遥感(RS)、地理信息系统(GIS)和全球定位系统技术(GPS)一体化技术。20世纪90年代以来,3S技术发展迅速并得到广泛应用,由于3S技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对土地属性信息(包括土地自然属性、社会经济属性、地类、权属等)、矢量数据(包括土地现状、规划用途、空间构型等)存储、更新、分析、统计等方面具有很好的优势,目前已成为土地利用规划工作信息化和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工作现代化的主要手段。
4.1 遥感(RS)技术的应用
土地规划对遥感技术的应用,主要是在不与研究对象直接接触的情况下,通过多光谱摄影获取丰富信息,并利用影像具有的高分辨率和多时相特性,掌握规划区域土地利用现状和对发展趋势进行简单预测。近年来随着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违法监察工作的开展,磐安县目前现势性较强的遥感影像有:2009年1月分辨率0.35米正射影像(DOM)、2009年5月分辨率2.5米SPOT5影像、2010年10月分辨率0.61米QuickBird影像。遥感影像在磐安县土地规划中的应用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将遥感影像作为基础图件分析规划布局的合理性,如用途分区、基本农田划定、用地空间布局等方面,减少编制人员对现状盲目性带来的规划偏差;二是利用遥感影像信息丰富,综合性强等特性,结合图像处理新技术,分类提取影像信息,作为规划专题应用研究。
4.2 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的应用
地理信息系统是在计算机软硬件支持下,把各种地理信息按照空间分布,以一定的格式输入、存储、检索、更新、显示、制图和综合分析的管理系统。磐安县信息系统采用的是浙大万维县级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系统,该系统是基于ARCGIS平台开发应用,由管理维护、规划编制和规划实施管理三个子系统构成,可进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规划调整修改、规划指标库管理和规划成果管理等基本操作,并通过C/S和B/S相结合的网络技术,为今后数据管理提供技术保障。
4.3 全球定位系统(GPS)技术的应用
GPS RTK技术是基于载波相位观测值的实时动态定位技术,它能够实时地提供测站点在指定坐标系中的三维定位结果,并达到厘米级精度。土地规划用地布局长期以来主要是以1:1万图形作为布局底图,由于比例尺小、图形直观效果差,工作中难免出现指标布局过大情况,如何将紧缺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布局刀刃上,成为困扰土地规划编制的难题。磐安县土地规划编制中应用了目前比较成熟的GPS RTK技术,对重点规划项目进行实地预布局测量,将测得的用地界线套合到土地规划数据中,保证用地布局的准确性,从而提高指标使用效率。
5 民主规划进程得到发展
民主规划是“规划以人为本”思想的具体体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涉及到各行各业,也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所以规划编制一直注重强调规划的民主和公众参与度。
5.1 倾听基层群众声音
农村有着广阔的土地,它是构成土地规划的基础,落实群众想法是构筑和谐社会的着重点。规划编制中我们深入村庄倾听百姓的想法,收集村庄建设发展设想和土地生产结构的布局;规划完成后又组织村民进行听证,了解基层对规划实施的可行性分析,目的就是让群众参与到规划中来,解决他们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
5.2 征询行业发展思路
因地制宜科学统筹安排各行业用地,协调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离不开每个部门的共同参与。由于国土部门考虑问题的局限性,编制中由不同领域专家组成咨询委员会,解决行业发展和土地规划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参与规划方案设计的评选。
5.3 接纳专家建议
规划成果坚持两级(县级、市级)评审,一级(省级)验收的方式,目的就是通过组织专家和领导会审,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力求规划更贴合实际、发展方向更符合既定目标。
6 规划编制存在的不足
土地规划是基于现状框架,对长远土地利用进行整体性、长期性、基本性问题的思考和设计整套方案,但方案受制于土地空间发展规模的限定和对未来经济发展预期的判定,难免存在不足之处。
6.1 土地供需矛盾未能有效缓解
“十一五”期间磐安县国民经济始终保持快速发展,到2010年全县生产总值达到48.01亿元,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3.2亿,土地有效供给是磐安经济快速发展坚强的后盾。但通过分析新一轮规划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我们可以看出,今后土地制约因素并未得到有效缓解,磐安县2006-2020年允许新增建设用地总量739公顷,截止到2010年底实际已使用372公顷,也就是今后10年平均年用地为36.7公顷,还不到近几年的一半。
6.2 空间布局与发展方向的不确定性依然存在
不确定性因素的形成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经济总量急剧扩张与经济结构大幅调整,致使土地规划的难度加大,一味强调经济发展束缚于土地规划,将影响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二是地方政府作为土地规划的管理者,掌握了极大的土地调控权力,每一任管理者为了实现政绩,对经济发展方向都有各自的观点,从而直接影响当初的规划用地布局。
6.3 土地复垦任务相当艰巨
依据磐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性指标,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903公顷;而规划基期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为2471公顷,规划期内新增739公顷;为了达到该指标需进行复垦总量高达307公顷。通过调查研究该指标难以落实主要是两个方面原因:一是建设用地复垦主要类型为村庄和工矿用地,目前磐安县该类用地面积只有1315公顷,复垦量约占面积的23.34%;二是项目实施中村庄搬迁补偿价格偏低、后续保障等因素的缺乏,群众积极性不高,建设用地复垦难度正在逐年增加。
7 结束语
科学规划是保证地方经济发展的基础,而有效实施更是确保其快速发展的动力,所谓“三分规划、七分实施”,这话虽然不一定全对,却说明了规划实施的重要性。土地规划除了体现科学编制外,还需配置必要的市场经济手段、监督体制、法律约束等强有力措施,使规划执行具有坚强后盾,从而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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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土地储备规划 城市规划 经营性用地
中图分类号:F29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4(c)-0247-01
土地储备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是土地储备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实践创新。我市为促进土地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科学利用城区存量土地,保障城市各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实现土地收益最大化的总体目标。按照城市发展的要求,及我市土地储备工作的总体目标,启动《淮北市土地储备规划(2012-2016年)》的编制工作。
1 土地储备规划的概念
土地储备规划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在批准权限范围内,对通过收回、收购、征用或其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储存或前期开发整理,并向社会提供各类建设用地的行为。
编制土地储备规划是城市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实现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科学利用,实现依法取得土地权属进行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土地的行为。土地储备的最终目的是政府通过掌控土地资源,实现土地的有序合理供应,从而实现对土地市场进行宏观调控。
2 土地储备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市土地储备工作提出了“应收尽收、道路修到那,土地收储到那”,但是在实际实施工作中发现,由于土地收储指导思想不明确,土地储备工作仍缺乏科学性、长远性;各区申请收储土地零散性、随机性较大,造成收储地块缺少相对完整性,无法完全体现土地收益最大化;城市配套设施布局不均衡,单一地块配套过密,造成土地无法顺利出让;申请收储单位较为分散,申请收储土地与城市规划衔接不紧密;单一地块规划与区域规划衔接不紧密,出让前未能合理评测地块各项规划指标,造成规划容积率调整的随意性等问题。因此,急需编制全市性的土地储备规划并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指导规范土地储备工作稳步发展。
3 编制土地储备规划的目的
通过土地储备规划可以实现以下目的:一是实施和协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有效引导城市建设开发,促进城市发展;二是摸清土地信息,平衡经营性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促进土地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最大化,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三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积极发挥土地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四是促进城市土地集约利用,逐步理顺政府供应土地的产权关系;增强政府调控土地市场的能力;五是推动旧区改造和盘活国企改革中的土地存量资产,支持有国有企业改革,破解国有企业改革难题的重要手段;六是协调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实施的有力保证;是进一步深化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七是政府推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市场方式配置土地的现实需求,是有效增加政府土地收益的措施;八是政府科学引领土地市场,规范零星收储的土地,保障配套设施建设的必然需要;目前在市场交易趋于稳定的情况下,应着力加强土地收储工作,且我市正处在大建设、大发展的快速发展阶段,土地资源稀缺的局面依然窘迫。因此,急需编制全市性的土地储备规划并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指导规范土地储备工作稳步发展。
4 规划编制的原则
土地储备和规划编制以是政府主导型为主,应着眼城市长远,力求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在实施上兼顾效率与公平,实现科学发展观。结合当地土地储备实际情况,选择科学合理的规划编制方法是决定土地储备规划成败的重要条件。在规划编制过程中采用投入收益模型法、统计分析法、比较择优法和综合分析法等,以保证规划的科学性。在具体编制实施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
(1)依据淮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淮北市土地储备规划(2012-2016年)》,将该规划作为我市土地拆迁、储备、出让工作的指导性规划。(2)本次规划深度介于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之间,科学合理的提出规划设计所需的经济技术指标,规范我市土地市场收储工作,指导地块的合理出让。(3)充分衔接各种专项规划,将土地储备规划作为各类专项规划的指导规划、上位规划,指导土地报批转用、合理配置各类公共配套设施,解决部分地块配套设施规模过小、过散、过密问题,以有效利用土地资源。
5 规划思路和技术路线
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淮北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淮北市近期建设规划指导下,分层次、分阶段与众多相关专项规划相互协调;确定近期重点储备区域,综合分析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现状情况,土地利用规划情况,土地权属问题等,划定近期可以储备的经营性用地,完成可储备经营性土地规划图则。
规划技术路线总体分为四个阶段:(1)前期研究阶段:土地现状分析、城市自然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发展导向、用地规划许可核查、用地权属核查。(2)储备分析阶段:依据前期研究,确定土地利用现状情况,摸清土地利用规划情况,落实用地权属问题。(3)储备规划阶段:根据以上分析,落实经营性土地储备近期规划及图纸内容。(4)规划实施阶段:按照规划要求,划分储备时序,落实可储备经营性用地规划图则,确定土地储备规划实施策略和措施。
6 编制内容及设计深度
本规划在与《淮北市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年)》相互衔接的基础上,主要编制以下内容:(1)明确土地储备的基本概念和内涵;摸清现有存量土地的情况;整理近两年来土地出让、土地储备情况,并分析其与城市规划的关系。(2)在已编制完成的上位规划的基础上,运用多种分析方法,对远期土地储备总量及空间分布进行规划,提出远期全市储备用地的规模及构成。(3)合理安排2016年以前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及空间分布。(4)明确近期储备用地的需求、规模、构成、分布;在分析近两年我市土地投放市场情况,测算近期土地市场需求的基础上,明确近两年(2012-2013年)储备用地的投放规模、分布、构成、时序。(5)开展土地储备专项研究,即结合上位规划,综合确定地块范围、用地界线、土地性质、容积率、建筑退让、四线控制、基础设施配套等控规内容。(6)研究规划实施策略和保障措施。
7 结语
通过对土地储备规划编制体现的探讨,分析闲置土地的分布与总量,结合用地需求,制定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进一步优化用地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加大盘活力度、清理闲置建设用地力度,促进我市土地资源科学合理利用,实现城市土地资源的有序供应和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许莉俊,徐里格.城市规划导向性土地储备近期规划初探.2006.
一、我国城市开发边界设定与管理的现状
1.管理手段滞后,界线严肃性不足
一是城市开发边界在当前我国的城市建设与管理中具有多种形式。2006 年新版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明确提出在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及中心城区规划中要“研究城市增长边界”,用以限制城市的发展规模和划定城市的建设范围。但目前国内各大城市的规划中, 实际上没有完全引入“城市增长边界”的概念, 有的只是限建区方面的研究。如香港在《香港2030年规划远景与策略》中提出“我们会划出一些发展”。实际的城市规划方案中,中心城区的规划范围、研究范围具备城市开发边界的空间形态特征,但缺乏政策限制手段。真正起到强制性作用的,是规划划定的“四线三区”,用以限定建设用地的具体规模和范围。由于缺乏技术和管理上的弹性机制,实际中因为建设项目规模及选址的不确定性而调整规划地块边线的情形频频发生,导致规划权威性不够、刚性体现不足。
2.新增建设无序扩张,低密度开发普遍
由于城市开发边界设定模糊,加之近年来工业园区大上快上的跨越式发展思路,城市贴边发展严重,新增建设用地呈现井喷式增长,且工矿用地占比较高。而实际上这些工矿用地多位于地方政府设立的各类工业园区内,产业低端、厂房空置、低密度开发等现象普遍存在,城市规划区的范围边线形同虚设,生态开放空间破坏严重。
3.边界类型多样,但引导开发作用较弱
当前大部分城市总体规划中可以体现城市开发边界限制作用的“四线三区”,其本质是基于生态安全底线的防御性措施。限建区、禁建区多包含相对或绝对不可占用的基本农田、生态林带、自然保护区、水源地等区域,规划设定的蓝线、绿线、紫线实际具有城市开发边界的强制。然而城市开发边界的设定,应综合考虑城市未来空间增长的形态、人口与就业的发展趋势、基础设施的扩展格局来确定,是对城市合理规模的科学预测,仅仅依靠限制性的“四线三区”,不足以体现城市开发边界对城市范围内开发活动的精细谋划,也无从实现城市内部的紧凑式、集约式发展。
4.规划体系多元,边界范围设定不一
作为我国最重要的两个执行性的法定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关于中心城区规划范围的定义不一致,增加了地方政府实施规划过程中的各项行政协调成本。截至2012年底,全国各地区的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完成报批。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办法要求,地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划定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即中心城区的蓝线范围。纳入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的建设项目,需报原批准规划的一级人民政府审批;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以外的建设项目,可由原批准规划部门的下一级人民政府审批。这在客观上将蓝线范围内的开发行为置于更高层级的监管体系之下,加强了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城市开发活动的限制和引导,但同时也增加了行政成本。根据国土资源部《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以乡镇为单元划定,位于蓝线范围以外2000米以内的集中连片建设用地需纳入蓝线范围。对于大部分城市而言,由于城市贴边发展,这一规定使得“摊大饼”式的城市空间产生连锁反应,只要没有明显生态阻隔的集中建设区域均纳入中心城区的蓝线控制范围,最终划定的蓝线范围远大于城市总体规划的中心城区规划范围。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过程,充分体现了地方政府与上一级政府、中央政府关于城市开发权限的博弈。
二、我国设定城市开发边界需要明确的几个前提
1.明确城市开发边界与其他界线的关系
如前文所述,我国当前城市规划编制与实施、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与实施过程中对于城市的空间增长边界、空间开发边界均有涉及,且类型不同、范围不同、管理方式不同。2006年出台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出现了几个空间地域概念: 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业内至今对这几个概念仍看法不一。
在本文中,讨论以下几种与城市开发边界相关的界线:城市行政辖区、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城市规划区、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中的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
第一,城市开发边界必然不等同于城市行政辖区。否则,城市开发边界的存在将失去其应有的政策作用。但是,在区域统筹发展的导向下,城市开发边界不一定小于城市行政辖区,可以考虑两个相邻城市划归同一个城市开发边界。
第二,城市开发边界不能简单地认同为是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只有建设用地,随着建设需求的改变,城市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将在总体规划基础上改变地块规模、形状、范围,在现有的规划管理体制下,城市建设用地范围调整长官意志强,科学决策弱,更难以体现城市开发边界的强制性。而且西方规划界的实践经验表明,城市开发边界需要包含农用地和非农用地,以保证城市区域的生态开放空间供给充足。
第三,城市开发边界与城市规划区的关系。在当前实施的《城乡规划法》中,“规划区法定”是一个重要概念,明确了城乡规划管理的权力空间范围和责任范围,即城乡规划的权力范围是“规划区”,规划区以内的建设活动必须符合规划,规划区以外的任何建设活动不被允许。一个城市的总体规划,其规划区是市域,但真正对建成区以及近期发展起到空间范围划定作用的是中心城区。由于规划区法定,中心城区之外且不位于乡、村庄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也不被允许,因此中心城区在空间范围上起到城市开发边界的作用。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地级市的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与城市规划的中心城区概念同质、范围同质,但最大的问题是范围界线不一致。
综上所述,城市开发边界与中心城区(城市规划)、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土地利用规划)具有空间范围的同质性。但城市开发边界需要附着许多配套管理措施,如边界内外的强制性开发限制规定、生态空间保护规定、边界调整的规定等,因此,城市开发边界的设定存在两种情形:
一是将城市规划区即中心城区等同于城市开发边界的情形。这需要赋予城市规划区更多的附加政策条件,甚至是法律层次的支持,并且要协调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边界关系。
二是单独划定城市开发边界的情形。这就需要明确城市开发边界与城市规划区的范围包含关系或交叉关系,以及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的同类关系。作为限制性和引导性边界,城市开发边界需要赋予更高层次的法律地位,方能有效协调“两规”,使其符合城市开发边界的管理意图。
2.识别新型城镇化的战略导向
结合2013年12月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的要求,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对城市开发边界的设定与管理应遵从以下导向:
一是促外延式扩张向理性增长转变。新型城镇化导向下的城市理性增长,就要“精于算计”,充分利用好每一寸城市土地。变增量扩张为增量控制,设定城市开发边界限制规模无序蔓延;变低效利用为集约高效,优化存量土地资产,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提升土地价值;变结构单一为科学规划,精细利用城市土地及地上地下空间,发挥最大城市功能。
二是促破坏性开发向保护性建设转变。新型城镇化导向下,城市开发建设的核心目的是形成良好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结构,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因此要严控生态红线、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城市开发建设活动必须有刚性底线,开发建设以坚守各类红线为基,以提升综合质量为本。理性的开发建设与生态空间、历史文化保护不应是矛盾的,而应是相辅相成的,是不断改善城市环境的两个方面。
三是促城乡一样化向城乡一体化转变。新型城镇化中城乡发展统筹考虑的思路,其内涵不是城乡建设趋同,应是破除流转壁垒,给予和发挥农民、农地应有的权利与价值。城市开发边界是对城市空间的有效控制和引导,不应对居民身份、土地权属进行管制。因此,城市开发边界的设定,应警惕“农民”与“市民”的符号化、极化,相反,应在有效限制和引导城市空间增长前提下,弱化居民身份管制、消除边界内外土地的流转和置换壁垒。
3.城市开发边界在我国推广的社会和制度条件
根据西方城市增长边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我国城市开发边界推广应用需要以下有力条件:一是强势的地方政府。波特兰市政府统一规划城市发展是避免城市发展地方竞争的前提之一。二是自上而下的土地管理模式有利于统一规划城市发展。三是高效的地理信息服务。中国有的城市数字化程度比较高,通过近几年的发展,许多数据库都已建立起来,许多数据也都纳入地理信息系统。四是人才和科学储备。例如,城市交通模型和城市交通需求分析都有一定的基础,城市开发边界的划定才有足够的技术支撑。
三、科学设定城市开发边界的几点建议
1.科学研判城市特点,区分城市发展模式
发挥城市开发边界效能涉及两个关键要素:一是规模,即决定发展容量;二是形状,即决定发展区位。基于增长导向的发展模式和基于生态保护的发展模式,体现了截然不同的两种发展理念,因此划定结果也是明显不同的。城市空间增长的合理规模及形态,受城市所处区位、地形、产业布局、人口结构影响,并非所有的城市开发边界均适用一种统一标准,“不是每个城市都要成长为巨人”。城市的边界形式,具有来自经济、政策、环境的推动力,同时也存在对应约束,因此,划定城市开发边界,要预测城市增长规模,分析城市发展的空间阻力,识别城市发展的空间动力源。
平原城市的自然增长过程必然产生摊大饼式的贴边发展,需要严格设定城市开发边界,形成生态空间阻隔带。山地城市受地形影响,空间形态多呈单向发展或跳跃式发展,需要在严控生态红线基础上,突出城市开发边界的空间引导作用。已形成或基本形成一体化格局的连片城市群或城市带,如珠三角、长三角城市群,开发边界的设定需要考虑城际经济产业联络方向,在区域一体化的培育和优化过程中也要防止城际空间的低效填充。特大型城市由于增量空间极为有限,城市开发边界设定思路应以严控增量、盘活存量、提升质量为主,在极限规模边界基础上,按设定条件进行微调,对城市内部空间进行优化调整,对城市开发效率进行精细化管控。中小城镇的开发边界设定,应以科学精准预测城市规模为前提,分阶段设定开发边界,合理安排发展时序,以稳定的节奏提升增量空间开发质量。
2.刚性弹性有机结合,保持规划效力连续
城市开发边界一经设定,应具有强制性效力,不得随意修改,这体现规划的刚性。但实际上,根据当前情形、使用当前的思路方法对未来十年甚至二十年的发展状况进行预测,由于信息不可能完备而精确,其结果总会存在不确定性。
划定“刚性”城市增长边界的意义在于将城市的发展更好地与周边区域的发展协调起来,保护耕地及城市周边自然生态环境,试图缓解城市给所在区域的土地、环境及社会等方面带来的压力,是城市发展所能达到的最终合理规模。但是,过于刚性管理机制一旦出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不适应性,将带来规划方案的频繁调整,反而破坏了规划连续性。
因此,城市开发边界的设定应充分识别不同的管理目的和类型,需要严控的部分应适用严格刚性的办法;存在模糊边界或不可预期的部分,应设定弹性的解决方案。目前可结合城市规划中“四线三区”的限制性办法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有条件建设区”的办法,设定城市开发的刚性边界与弹性边界。即:需要严格保护的自然生态空间,可作为城市开发的刚性边界;同时根据多元化的预测结果设定弹性边界,并为弹性边界附加各种情形的变更条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条件建设区”本质上是建设用地指标的空间位移,弹性边界可借鉴类似思路,在满足一系列变更条件时可以调整。这些条件可以是时间驱动,如每满五年可进行边界的评估调整;可以是事件驱动,如满足一定要求的独立选址项目或基础设施项目需要调整弹性边界的;可以是条件驱动,如在城市开发边界内用地总规模不变的前提下,某一弹性边界的扩张需对应另一弹性边界的收缩。
3.理顺空间规划关系,统筹区域发展格局
出于城市自身的考虑,地方政府在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往往只重视本城市的发展,导致城市功能重复、园区遍地开花、产业集聚偏弱。理顺空间规划关系,包括部门间规划的横向关联关系、上下位规划的纵向指导关系。部门规划的横向衔接,体现在主体功能区划的开发导向、城镇体系规划的城市定位与功能分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市用地规模三者之间应互相匹配;上下位规划的纵向指导,体现在下级城镇政府在设定城市开发边界时应服从上位规划的要求和安排,同时也对上位规划提出了统筹区域发展格局、设定区域内各级城镇空间开发方向的管理要求。这也顺应了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的“建立空间规划体系,推进规划体制改革”任务。
4.构建政策保障体系,切实加大执行力度
2006 年新版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提出“研究城市增长边界”,并未将其列入规划强制性内容。新型城镇化导向下,应落实城市开发边界的划定任务,使之由浮于形态研究的技术手段实现空间增长管理的政策功能。一方面要有相对完备的顶层设计,保障有效制度供应;另一方面要创新一系列配套政策工具,有效释放城市开发边界的限制和引导效应。
(1)研究城市开发边界设定管理的立法工作。选择有条件的城市或区域,试点推出地方法规、管理条例,使之具备法律层级的强制性效力,统领各项规划、开发、建设活动。
(2)创新税收调节手段。如调节城市开发边界内外税率,加大边界外部的开发成本,以经济手段限制边界外部的城市开发、农地占用,将高效的开发活动引导至边界内部。
(3)创新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投资运营市场化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手段,在具有竞争性的城市公用事业引入市场化机制,扩大市政基础设施覆盖面、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城市环境,提升边界内土地价值。
关键词:规划编制;技术;要点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
引言
山区城市规划编制应区别于平原地,同时发达地区的山区与不发达地区的山区的规划编制也不相同,怎样既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又能体现山区规划的特点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山区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应在不违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之上制定适合本地区的政策、法规、标准,从源头上提高规划编制的水平,本文从山区城市规划编制的技术要点、营造山区城市特色、强化可实施性三个方面阐述山区城市规划编制的要点。本人在湖北省咸丰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工作十余年,咸丰也是山区,所以本文就以湖北省咸丰县总体规划为研究对象,衍生出山区城市规划编制的要点。
咸丰县慨况,咸丰始建于公元1735年(清雍正十三年),县名取“咸庆丰年”之意。咸丰县位于湖北省西南部,地处武陵山区中部,属云贵高原东延部分。东与恩施市、宣恩县接壤,东南与来凤县交界,西部与南部同重庆市酉阳县、黔江区毗邻,北部与利川市相连,县城高乐山镇距省城武汉市786公里,县内有椒石、利咸、咸来等省道通过。全县版土面积2550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1.3%,南北长80.375公里,平均海拔800米左右。辖10个乡镇一个区,263个村,2012年县域总人口37万,以土家族、苗族为主的17个少数民族占人口总数的85%。《咸丰县总体规划2003--2020》规划区范围约24平方公里,实际建设用地近11平方公里,规划期末建成区人口为12万人。该总体规划结构可以归纳为——“依托两心,东西并举,组团布局,放射发展。
一、强调规划的可实施性
1、规划编制要重视可实施性,
规划编制要重视可实施性,欠发达山区城市规划更应如此。山区城市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城市建设资金较为紧缺,城市规划更要周全考虑,“既要望远又要近观”。
1.1、“既要望远”指的是城市总体规划应强调规划的战略性、框架性、宏观性,合理确定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城市发展方向、城市性质及城市规模、城市用地空间布局结构等;
1.2、“又要近观”指的是在“大战略、大框架”的构架下,应“做深做细”总体规划,抓好当地特点,紧密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及社会发展水平,与市场相契合,在路网框架搭构及具体用地布局等方面充分考虑可实施性,以有利于实施管理及下一层次规划的编制与落实。
2、解决好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的关系
2.1、针对城市发展的不同阶段,采用不同的对策,衔接近远期规划,使规划富有弹性,使规划期内的发展设想建立在科学、可行的基础上。
2.1、在咸丰城市总体规划中,我们弱化规划期的概念,强化城市远景发展框架的内容,将规划期的每一个阶段(近期、中期、远期)作为城市长远发展过程中的一个时期,采用“由远及近”的方法,分阶段地提出发展目标及发展要求,并落实到空间布局上,保证每一个阶段发展内容的完整性及合理性,妥善处理好近、中、远期及远景发展的关系。
3、解决好区域交通与总体规划的关系
3.1、区域交通对山区城市格局影响很大,山区城市的建设往往依托于区域交通,铁路线、国道、省道、高速公路的变更将左右整个城市形态与城市功能的布置,可以说山区城市建设用地拓展的历史也是区域交通不断变迁的历史。
3.2、咸丰县上一轮总体规划调整及本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区域交通的调整。在本轮咸丰县城城市总体规划中,首先就涉及了高速公路与城市用地拓展的协调问题,要充分发挥高速公路的辐射效应及景观效应。
二、营造山区城市特色
1、加强生态环境分析与保护
1.1、咸丰山多耕地少,县域人口少,石材、旅游产业较为发达,县城是发展重点;另一方面,县域内山林、水库等自然生态资源急需保护。因此,应大力推行进城脱贫政策,鼓励大量的山区农民迁往县城,实施“大城镇化”战略。
1.2、有效利用资源。资源的短缺是大部分城市共有的特点,尤其是一些生产生活中的重要资源,却往往成为城市发展的瓶颈,约束着城市的种种活动。有效安排产业和生产,合理配置资源,也就成为规划者的一项重要任务。
1.3、与区域环境保护体系的结合。生态环境是一个全球尺度的大系统,而地方区域范围内的环境整治和保护措施也往往需要各个城市的配合与协调,否则难以积聚整体效应。而城市规划中要实现本城市的环境优化和生态保护,也要与上级区域的整体保护体系相结合。
1.4、绿色规划。要求规划者在城市的规划过程中,对污染项目进行必要的控制,尽可能减少他们的危害。并促进环境清洁工程的建设,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为目的。绿地的大量出现给了我们希望,然而不考虑实际情况的盲目模仿并不能带来很大的效益,要求规划者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合的绿地形式和植物种类,以达到更好的效果。2、以城市功能区为基础,建设城市的特色区域
咸丰县总体规划提出了景观设计的“借山用水”、空间组织的“依山亲水”、道路规划的“迎山接水”、建筑布局的“显山露水”的具体策略,作为保护咸丰山水特色,保护性利用山水资源的手段,指导具体的用地布局,并进行了城市特色分区,以“土苗风情”作为城市文化特色。
3、从宏观层面上研究城市形态和空间环境
提出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改善城市景观、塑造城市形象的总目标,构筑“建设山水家园、保护生态环境”的设计意图,建构起具有地域特色的城市空间形态格局与城市文化的总框架。专题研究提出了以生态城市的理论为依据,保护和利用城市的自然生态环境,体现城市建设的可持续性;以城市的自然山水资源为依托,构筑山水城市的空间格局。
三、山区城市规划编制的技术要点
1、把握城市性质
1.1、在咸丰县城市总体规划中,我们确定了“依托两心,东西并举,组团布局,放射发展”的工作思路。要着重分析咸丰县在恩施州域城镇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综合分析各项职能,使确定的城市性质科学、客观。
1.2、准确把握咸丰的城市性质和区域地位,研究咸丰城市产业的特点和空间需求,提出社会经济发展总体目标。
2、土地利用要有弹性
2.1、咸丰目前正处于城市快速扩张阶段,在日益紧缩的土地政策下进行总体规划的编制,重点在于合理搭建城市框架,既要为经济的快速发展在空间上留有弹性和余地,同时更要兼顾土地使用的协调和可持续。落实在空间上就是在区域范围内进行有效的资源整合,协调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
2.2、不拘束于规划时限,通过构筑城市空间结构的弹性框架来适应咸丰不同时期经济发展的速度和特征,规划重点在于构建合理的城市框架和用地结构,完善城市功能。因此,规划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题研究,指导规划用地布局,使城市用地拓展以道路轴、公建轴、绿轴的延伸带动,进行滚动开发,机会生长,适应以市场为导向的城市运行模式。
3、实现城乡统筹
3.1、探索山区城市城乡一体化道路。通过空间发展战略的提出,推动山区人口下山脱贫,向县城和城镇集中,实现“小县大城”的战略构想;
3.2、对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敏感区等进行划定,并需要进行用地上的城乡统筹,提出强制性要求;对区域性基础设施进行统筹安排,如县域的供水、排水、电力、垃圾处理、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统一布局和安排,实现城乡共享;进行生态分区,确定区域开发重点和人口聚集方向集中在咸丰县城,大于25度的开垦地应逐渐退耕还林,大于15度的城市土地只能作为绿地使用,土地做好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工作。
结语
咸丰县的规划只是经济发达省份山区城市的一个缩影。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宏观背景下,经济发达省份的山区城市城镇发展较快、发展条件较优,必将率先迎来新的建设。我们必须把握这一鲜明特点,在编制总体规划中结合实际,重视研究,加强技术探索,对新形势、新背景下的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并有所突破、创新;强化规划的可实施性,重点解决好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区域交通与城市发展等方面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华中科大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咸丰县城市总体规划》.2003.8
[2]华中科大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咸丰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9.8
[3]全国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城市规划原理》.2011年版
[4]咸丰县统计局,《咸丰县统计年鉴》.2000--2010
[5]咸丰县国土局,《咸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