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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活动意义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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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活动意义和价值

艺术活动意义和价值范文第1篇

【关键词】幼儿;手工制作活动;融合;科学;艺术

【中图分类号】G6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604(2008)09-0023-04

科学与艺术是人们对待世界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科学关注真实,要求人们尽量把握事物的本来面目和客观规律,而艺术则诉诸情感,更多的是人的一种主观体验和自我表达。因此,科学与艺术常常“被作为两个不同的‘学科’而彼此分离,各有各的教育价值与概念体系”。(杨巍,2005)科学教育与艺术教育也由此成为两门独立的课程,难以相互融合。在幼儿教育领域,科学与艺术的融合同样存在一定难度。黄进(2005)指出,“长期以来幼儿教育领域存在着科学教育与艺术教育的分裂,两者的综合具有观念和技术上的难度。”

尽管不少研究者努力尝试寻求科学教育与艺术教育的相互融合,但科学与艺术之间究竟有没有融合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存在的基础是什么,二者的结合点在哪里,在什么样的活动中能够达成融合,这些问题仍然没能得到很好的解决。在对幼儿园教育活动的内容进行研究时,研究者发现,手工制作活动兼具科学与艺术的双重价值,而这种双重价值的存在恰恰为科学与艺术的融合提供了可能性。本文以幼儿园大班的汽车制作和娃娃制作两个手工制作活动为例,综合分析手工制作活动的双重教育价值,并在此基础上探讨科学教育与艺术教育的融合问题。

一、手工制作活动的科学价值:以问题解决为中心的科学探究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指出,美术课程的基本理念之一就是要培养儿童的创新精神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让学生自己在探究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创造性地解决问题……从而使每个学生成为美术学习的主体”。〔1〕手工制作是幼儿园美术活动的一种形式,是幼儿运用工具对各种材料(如自然材料、废旧物品)进行加工改造,以立体的艺术表征形式来表达自我对外界的感知和体验的一种活动。在这种活动中,幼儿会遇到各种问题,并围绕着问题的解决不断展开尝试和探究。

“问题”是指需要解决的某种疑难。问题有其基本组成要素,通常包括问题的起始状态、目标状态、促进问题由起始状态向目标状态转变的各种手段以及其间遇到的障碍。〔2〕手工制作活动中,幼儿的活动目标是创造出艺术表征作品,这是问题的目标状态。同时,手工制作活动又是在各种促进条件和限制性因素的综合作用下进行的。手工制作的过程需要对材料进行加工、创造,因此材料的提供是幼儿的活动得以顺利开展的前提和保障。同时,由于所提供的材料具有不完整性和可塑性,它必须经过幼儿的加工、改造和组合,才能成为最后的作品,因此,材料在为幼儿的制作活动提供前提条件、促进问题由起始状态向目标状态转换的同时,又为他们设置了重重障碍。最后,在手工制作的起始状态中,材料和工具之间没有太多联系,现有条件和既定目标之间存在着差距,这些都会给幼儿带来很多“问题”。幼儿必须面对制作过程中的各种问题,把这些问题和已有的知识经验联系起来,并不断探寻,尝试一步步解决问题,才能最终完成创作。由此可见,幼儿的手工制作过程是一个不断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手工制作活动蕴含着科学探究的学习价值

案例1:在制作汽车的活动中,5岁半的女孩小卢尝试着用废旧光盘做汽车轮子。她用透明胶布将四张光盘分别粘在车身两侧,然后将汽车平放在桌面上。可是她发现汽车摆不稳,晃悠悠的,于是拿起来仔细看了看,用手按了按车身,发现四个车轮有高有低,不在同一水平面上(发现问题)。她就把其中的一张光盘往下拽了拽(有目的地解决问题),再放在桌上看看,发现还是不平(问题的中间状态),就继续把光盘往下拽,直到四张光盘都在同一水平面上(问题的目标状态)。

二、手工制作活动的艺术价值:以表达表现为中心的艺术表征

手工制作活动中,幼儿不仅要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还要完成作品的空间表征、空间组合、结构表达以及功能表现,最终创造立体的艺术形象,因此,手工制作活动有丰富的艺术表征价值。

1.作品的空间表征

作品的空间表征是指幼儿运用材料进行三维立体造型。研究发现,幼儿的表现大体分为三种:(1)二维表征:有的幼儿制作的汽车是平面的,即车身、车轮都是用纸片粘连而成的,没能做出汽车的立体形象。(2)整体三维表征,但部分组件二维表征。比如,车身是立体的,但方向盘、车窗却是用彩笔画出来的;又如,娃娃的身体是立体的,但上半身和下半身的分界以及两腿的分界都是用笔画出来的;再如,娃娃的头不是球形的头,而是用扁扁的圆形瓶盖做成的。(3)作品的大部分组件都是三维立体的。

案例2:在大班汽车制作活动中,女孩小王做的汽车,车身分上下两层,两层之间用长纸条折叠成的楼梯连接,上层车门一侧剪开,可以自由开关;方向盘是用圆形瓶盖做的,并用双面胶粘在车身内壁;纸盒折成“h”形做车座,粘在车厢内前侧;轮轴车身,车轮为圆形插片,固定在轮轴两端,车轮可以自由转动。

2.作品的空间组合

作品的空间组合是指幼儿运用自己能理解的顺序把作品的各个部分组织起来的过程,例如,表现作品的上下关系、重力平衡关系及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重力平衡关系是艺术作品中艺术与科学的结合点。从视觉艺术的角度分析,一个视觉作品的底部通常应该“重一些”,这样既可以让整个构图达到平衡,也可以使底部看上去比顶部更重一些。〔3〕也就是说,一件艺术作品给人的视觉感受应该是上面轻、下面重,而不应是“头重脚轻”。从科学原理的角度分析,想要让三维物体平稳站立,其底部应能承受一定的重力,顶部的重量如果超过底部,必然会导致重心不稳。我们发现,有的幼儿制作的汽车没有车轮,制作的娃娃没有腿,因此不存在重力平衡问题;有的幼儿的作品“头重脚轻”,如车身比车轮重,车子摆不稳,娃娃的上半身重、下半身轻,娃娃站不起来等。但有的幼儿则能较好地处理作品的重力平衡关系。

艺术作品的各个部分之间依据一定的秩序相互组合,构成整体。手工制作活动中,幼儿在表现作品的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时往往不得要领。例如,有的幼儿用圆柱形瓶子做娃娃的身体,把瓶子的上半部分当作娃娃的头部,下半部分当作娃娃的躯干,娃娃的头部和躯干之间没有分化;有的幼儿虽然能将娃娃的头、躯干、胳膊、腿等分别表征出来,但各部分比例不协调,缺乏整体感。但也有幼儿制作的娃娃由彼此相对独立的头、躯干、胳膊、腿等部分组合而成,并且各个部分之间比例适宜,整体感强。

3.对原型结构的表征

对原型结构的表征指的是幼儿对物体结构特征的表现。手工制作活动中,有的幼儿大部分时间都只是摆弄、操作材料,他们只对材料本身感兴趣,整个过程都在不断地剪、折、粘贴,却没有把材料组合加工成一个整体。但也有幼儿能表现物体的基本结构,如汽车的车身、车轮、车窗、车门;娃娃的头、身体、胳膊和腿等,尽管在细节上表现得不那么充分。还有的幼儿不但能相对完整地表现物体的结构,还能表现一定的细节,比如汽车的车身、车轮、车轴、车窗、车门、方向盘、手刹、反光镜等;娃娃的头、眼睛、鼻子、嘴、耳朵、头发、躯干、胳膊、手、腿、脚、小裙子等。

4.对原型功能的表征

对原型功能的表征指的是恰当地表现物体原型所蕴含的科学原理。有的幼儿在装配汽车的车轮时只是将圆形纸片直接粘在车身侧面,因而车轮不能自由转动;制作车窗时,只是直接用彩笔在车身侧部画一个“田”字格,因而车窗不能打开;做娃娃的胳膊时,只是直接将胳膊粘在娃娃的身体两侧,因而胳膊不能任意活动。这是因为许多幼儿尚不能理解其中的原理,他们无法很好地表现出原型的功能,没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但也有的幼儿能比较成功地表现作品的功能。比如,将车轴穿过车身,再将车轮穿在车轴上,然后在车轴外侧箍上小圆球来固定车轮,这样,车身、车轴和车轮虽然相互连接却没有被固定死,车轮可以自由转动。又如,有的幼儿先在车身侧面画了一个长方形车门,然后沿着其中轴线分别向两端剪开,就做成了可以对开的车门。再如,有的幼儿用曲别针把用来做娃娃胳膊的牙膏盒和娃娃的躯干连接在一起,使娃娃的胳膊可以自由转动。

三、手工制作活动的定位:科学活动与艺术活动的融合

研究发现,以往人们对幼儿手工制作活动的价值定位更多地倾向于艺术方面,更多地注重活动的结果,即作品的艺术表征价值,很少关注幼儿在活动过程中是怎样对材料进行加工、改造的,幼儿在探究、使用材料的过程中遇到了哪些问题,他们是怎样解决问题的,以及他们是怎样表现作品原型所蕴含的科学原理的。将幼儿手工制作活动定位于艺术活动,导致活动的多重教育价值无法充分体现,活动本身蕴含的科学探究价值无法得到充分发掘。

对手工制作活动双重价值的分析促使我们重新审视手工制作的活动性质与定位。我们认为,在手工制作活动中将科学教育与艺术教育融合起来是可能的。在手工制作活动中,幼儿既可以开展科学探究,也可以完成艺术表征,因此活动的性质可以定位为科学与艺术相结合的活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十分强调各领域内容的相互渗透,而艺术教育对于其他领域内容的相互渗透有很重要的中介作用,可以成为各领域教育内容联系的纽带。〔4〕手工制作活动兼具以问题解决为中心的科学探究价值和以表达表现为中心的艺术表征价值,因此教育者在组织手工制作活动时,可以充分挖掘其双重价值,并自然、有效地将科学探究与艺术表征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使手工制作活动的教育价值最大化。

参考文献:

〔1〕张桂木.美术课程标准教师读本〔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21.

〔2〕陈英和.认知发展心理学〔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6:234.

〔3〕鲁道夫・阿恩海姆.艺术与视知觉〔M〕.滕守尧,朱疆源,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28.

〔4〕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解读〔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2:147-148.

Integration of Science and Art: Exploration into Double Value

of Children’s Handcrafting Activity

Yu Kailian

(College ofEducational Sciences, Capital Normal University, Beijing, 100089)

艺术活动意义和价值范文第2篇

关键词:艺术创作;音乐价值;客观性;主观性

价值是一种关系范畴,是从人对是否满足其需要的外界物及相互关系中产生的。它由两方面的因素构成,一方面是客体属性,即能够满足人的需要的功能属性;另一方面是主体需要,其需要是客观、合理的;两者相互依托,缺一不可。一部音乐作品,其价值取决于作品本身的内容属性和表现形式,即作为音乐艺术所具有的各种特征和听众对音乐艺术的欣赏需求之间的关系;并且赋予这种关系以实践的意义,才能使这部音乐作品的价值充分体现出来。音乐的价值,顾名思义就是音乐这种艺术客体所给人带来的功用意义。但是音乐是艺术的艺术,它不能直接被概括为是对客观世界的直接反映;根据索绪尔的符号学理论推理,音乐这种艺术客体并不直接具有符号的所指意义,它是通过主体而使客体生成价值。如此看来,音乐这种艺术客体与音乐价值之间并不是直接相互作用的,音乐价值的实现则最终取决于音乐艺术是否具有满足主体需求的可能性及其程度。

音乐现象中的声音具有双重属性,即自然属性和功能属性。音乐价值的构成关键是:音乐现象中提供了哪些满足人需要的功能属性?音乐是这两种功能的结合,二者相互渗透不可分割。音乐的内容情感就是通过曼妙的节奏旋律而传递,而音乐的形式美反过来又更好地诠释与升华了音乐的意识内涵。对于任何优秀的艺术作品来说,都应是充实的内容和上乘的技巧的完美结合,音乐作品也不例外,它是音乐内容与音乐形式的矛盾统一体。音乐语言作为构成音乐形式的材料,与音乐形式共居一方;音乐题材作为表示内容的客观材料和外部载体,与音乐内容共居一方;中间一个环节是体裁,它具有双方的综合性质,其实质意义就是“形式与内容的纽带”。因为,体裁既表现为形式的特征――它是广义的形式,有其习惯性的音乐语言特征;同时它又表现为内容的特征――在具体生活风俗的历史发展中,总与某种题材、内容联系在一起。它的左边是工艺内容,右边是意识内容,体裁正好是从对形式的分析走向对内容的理解桥梁。可见,体裁对于一部成功的音乐作品来说,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真善美是文艺批评的基本标准。“真”,是指艺术作品的真实性,即作品在多大程度上真实地反映了生活内容,这是衡量一部艺术作品价值最基本的方面。真实性对于文艺创作来说,是一个很高的要求,它不但关涉到思想的深刻性,而且取决于艺术家的人生态度和创作态度。“善”,是指作品的思想水平和道德观念,即看这部作品是引人向恶,还是引人向善,而对于善的判断,不能简单地停留在善恶正误的辨别上,还要进一步对作品的思想深度做出分析评价。“美”,说明艺术鉴赏行为是一种审美活动,鉴赏对象的美丑当然要成为文艺批评的重要标准。但这里值得注意的是,艺术作品中的美丑,不是指内容上的,而是强调形式上的美。真正优秀的文艺作品,总能深刻地反映生活真实,具有强大的思想力量,同时又有高度的艺术性。

音乐作品在语义学信息与美学信息统一的基础上,还要讲究语境之美。音乐作品中的“小语境”就是指具体音响的上下结构;而音乐作品中的“大语境”则是指人类整体的历史、文化、社会等大的现实背景与实践活动。音乐与现实生活中事物之间的相似性,产生于人类的认知-反映活动中;音乐表达的关于人思想观念的性质,产生于人类的社会实践-利害关系中;音乐的形式美则产生于人类的审美-创造活动之中。这三种关系对应于艺术的真善美标准,基本构成了音乐的社会使用价值。

任何文艺创作对于艺术家来说,都是主客观相统一的过程。客观生活是艺术创作的现实基础,是艺术作品反映的对象。只有忠于生活,从生活实际出发,才能创作出好的作品。即使艺术家的灵感,也无不是从生活的点滴细节中,索取源泉。但是往往对于同一组生活,同一种景象,不同的艺术创作者又会表现出不同的情感意义,这是由于在客体塑造中渗入了不同主体的意识。艺术家通过主体活动把自己的本质力量体现在客体中,使客体成为人的本质力量的确证,成为人的创造物和现实性。音乐的形式美就是艺术家主体才能、经验、劳动态度等本质力量对象化的结果,一首音乐由何种形式表现,不仅是创作者主体选择的结果,更是由作品本身所要反映的内容决定的。

在音乐中,大多数的作曲家都是追求真善美的统一和谐的,但在作品的价值构成中,突出其中一个因素的事情时常发生。突出善,突出真,或者突出美,都是作曲家主观意识的选择和判断,反映了作曲家的价值取向。此外,演唱者、欣赏者的审美判断和价值选择,在一定程度上又为作品提供了生成意义的无限可能,但确实以作品所提供的可能性为前提。总之,作曲家和演唱者、欣赏者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创作者要通过歌唱家的演唱来发挥其感染熏陶的教化功能,实现其社会价值;而观众在欣赏的过程中会与创作者产生共鸣,其反映情趣会再次激发创作者的创作意识。

不管主体是否意识到,任何系统的存在都是以目的性作为必要前提的。音乐之类的精神产品为什么存在?其合理性、目的性也只能在历史实践中加以考察。从物质方面看,物质生产之所以必要,是因为离开物质消费人就不能活;从精神方面看,人们为什么要去影响别人的思想精神呢?因为意识形态的内容总是与人们“意识到这种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种种矛盾相联系,也就是说大量的东西是与解决社会矛盾相联系的。这里存在着精神生产和物质生产的共同之点,即都是为了掌握规律,以达到人类生存和幸福之目的的活动。

审美价值是音乐艺术最基本的社会价值,它与人的某种物质需求的满足不同,在审美体验上总是与现实生活中功利态度保持一定的距离;音乐以美的声音形态浓缩成生动可感的音乐形象,渗透到人的潜意识层,从而起到陶冶情操、淳化民风的作用。音乐的价值不仅应关注纯音乐形式的美,还应关注通过唤起广泛情感反映的认识与思考。音乐的审美价值永远是本质的、第一性的,其他的现实功能和价值只能是从属于它。音乐并不能直接通过音响运动向人们展示其他社会功能的具体内容,而是依靠审美主体对其想象和联想达到目的。

叔本华曾说:“音乐是这样一种伟大而又非常优美的艺术,它有力地影响了人的内在本性,就像一种宇宙语言那种完整而深刻地被人的内心所理解,它的独特甚至超越了感知世界本身。”音乐是艺术中的艺术,它的真正价值就在于,它的声音距离灵魂最近。

参考文献:

[1]吴中杰.文艺学导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2] 朱光潜.西方美学史[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

艺术活动意义和价值范文第3篇

从国内相关研究成果看,有从哲学基础、课程范式等方面对两种理论进行比较研究的,如郭小利的《北美“审美”与“实践”两大音乐教育哲学思想之比较研究》(《音乐研究》,2008年第5期),王秀萍的《从审美范式到反思性实践范式——历史视域中的音乐教育范式转换研究》(《中国音乐学》,2008年第3期),覃江梅的《音乐教育哲学的审美范式与实践范式》(《中国音乐学》,2008年第1期);也有结合我国音乐教育实际,对两种理论存在价值进行探讨的,如管建华的《“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批评与音乐教育的文化哲学建构》(《中国音乐》,2005年第4期),崔学荣的《兼容的音乐教育哲学观——基础音乐教育实践的行动指南》等。这些学者对音乐教育哲学问题的真知灼见,引发了笔者对几个相关问题的思考。

一、关于“音乐本质”的反思

虽然“审美哲学”与“实践哲学”在其哲学观念、理论基础、音乐教育内容与课程范式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分歧,然而十分巧合的是它们都声称:“音乐教育的基本性质和价值是由音乐艺术的本质和价值决定的”,并都以各自对音乐艺术的本质和价值的诠释作为其理论构建的基础,而对于“音乐的本质与价值”的不同理解成为争论的焦点。

审美哲学认为,“音乐的本质与价值在于审美品质”,而“审美品质存在于它的旋律、节奏、和声、音色、调性、曲式之中” [2]。仅从当今社会现实生活看,确实有相当多的音乐活动是为了满足人的审美需求,如各种现场音乐会(包括艺术音乐、流行音乐、部分民间音乐)、网络音乐、电视音乐等;但也有不少的音乐活动并不以审美为目的,而是具有政治、宗教、道德、实用等功能,如各种宗教音乐、仪式音乐、广告背景音乐等。如果把观察的视野在时空上进一步扩展的话,我们会发现世界上部分民族的音乐仅仅是为了传承自己的文化(如伊朗的Radif),或是为了配合生产劳动或生活(如劳动号子、我国少数民族的“酒歌”)。因此,“审美”一词并不能从根本上说明音乐的“本质”。

针对审美哲学对音乐本质界定的局限性,实践哲学声称“音乐是多样化的人类实践活动”,并认为“音乐”是“音乐实践者、音乐活动过程、音乐活动成果、音乐活动语境”四个维度相互作用的动态体系。[3]表面看,此定义把不同民族、不同地区、不同阶层的“音乐”进行了更为全面的考察,超越了“审美哲学”狭隘的视野。然而,如果用这一定义对其他艺术进行考察时又会发现,许多艺术都是“多样化的人类实践活动”,并且也是“实践者、活动过程、活动成果、活动语境等四个维度”相互作用的动态体系。因此,此定义由于过于泛化,不能突出音乐“独有的、区别于”其他艺术的属性,也没有说明音乐的本质。

从后现代的视野看,“一种存在物在不同的关系中是不同的对象,具有不同的‘本质’”,因此,“后现代思想否定一切本质主义关于世界的看法,否定确定不变的所谓‘意义’、‘本质’、‘中心’、‘本源’、‘真理’等”。而音乐人类学研究成果也表明:“在世界各种不同的文化中,‘音乐’并没有传统哲学思维中的所谓统一的‘本质’,也没有世界范围的普遍性音乐概念”,“‘音乐’在不同文化那里有不同含义”。[4]

“审美哲学”与“实践哲学”关于音乐的定义,都只是从某一特定视域对人类音乐活动进行考察和描述,前者是从美学的角度出发,看到的是审美主体和审美对象及其关系,是对人类音乐活动的微观研究;后者是从音乐人类学的视野出发,看到的是人类音乐活动的“参与性、目的性、行动性、语境性”,[5]是对音乐活动宏观的审视。音乐的属性具有“多元性”、“开放性”的特点,不同历史时期、不同文化对音乐属性的界定是不同的,无论是“实践哲学”还是“审美哲学”对于音乐本质的定位都具有片面性。

二、音乐教育价值定位的探讨

审美哲学认为:“音乐教育是通过对音响的内在表现力的反应来进行的人的感觉教育”,而最深刻的价值是“通过丰富人的感觉体验,来丰富他们的生活质量”。[6]同时强调:“教育中的人文艺术学科作为艺术要有意义,它们就必须从审美的角度来教授”,音乐教育要通过“提高所有人获得审美体验能力”,“帮助人们分享音乐表现形式具有的意义” [7]——审美意义,因此音乐教育又是审美教育。

实践哲学认为审美哲学对于音乐教育价值的定位过于狭隘,强调音乐教育的价值在于通过多样化的音乐实践,使学生获得“自我成长”、“自我认知”、“音乐愉悦”,从而实现“自我认同”、“自尊”、“幸福”等生命价值的追求。[8]

艺术活动意义和价值范文第4篇

【关键词】民间艺术 语境 新生 衍变

基金项目:本论文为2012年度陕西省教育厅项目“榆林民间艺术创作活动在榆林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和途径研究”阶段性成果之一。(12JK0364)。

中国的民间艺术是十分珍贵和重要的,它是农民群众历经千百年创造的优良传统文化,凝聚着各民族农民的精神养分,它也反映与表现着特定的民族心理和民族性格,影响着特定民族心理和民族性格的形成和发展。它亦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艺术价值,是民族文化的根本“基因”,彰显民族核心心理的部分。民间艺术一直承担着民族认同的“物证”,一直充当着衍生文化艺术创作的灵感和情感源泉。民间艺术是根植于中国农耕文明社会并生存于广大农村地区的,它的精神内涵密切关联着广大农民和农耕文明。从文化角度讲,民间艺术包含有极其丰富的历史、文化、艺术价值,但同时它也包含有极多封建性的、迷信的、落后的成分。而这些成分或许正是某种民间艺术具有存在价值和意义的原因。诸如民间剪纸、纸扎、面花等。 然而,时代转换,当下社会经济发生深刻变化,农耕文明没落,封建观念的解体以及现代文明兴起,迫使民间艺术转型。

民间艺术的生存危机

民间艺术现在遇到了生存危机,事实上,它的生存困境是由民间艺术的生存土壤——社会环境的变迁造成的。这一变迁是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过程。因此,我们要正视民间艺术的衰落,抛弃失落之情,树立科学发展观观念,把握民间艺术的发展规律和特征,顺应其发展,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其在新的社会环境中得以重构,生发新的功能,焕发新的时代魅力和精神内涵。中国当下正处于前所未有的时代变革之中,社会经济、民众生活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人们的生存模式、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审美需求也都发生了变化。这种情况下,传统民间艺术的价值和作用受到挑战,面临被遗弃的威胁。国家的文化多样性和丰富性受到冲击。因而,民间艺术迫切需要变革,在应对环境变化和顺应社会发展规律的基础上,迎合时代的价值观念,寻求变革,构筑新的符合当代民众审美、价值需求的部分。这种时代式的变化对民间艺术自身来说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造成民间艺术主体重心的位移,“新兴”类别的出现造成的付出丧失“传统”的代价,民间艺术面临自我消减的危机;另一方面,一些优良元素,在保持传统范式的基础上,顺应发展潮流,扩展其所关注的视野,丰富内涵,注入新的活力,获得新生。

民间艺术的新生及方式

民间艺术的变革是一个困难的过程。我们要尊重我们的文化遗产,尽量保存它们原有的物质性和积极价值,同时却大力发展它们新的精神内涵,使得一些民间艺术的文化功能发生嬗变,产生一些具有新价值的文化功能,匹配于它的时代精神。诸如我们受现代社会强调多元、模糊、解构、个性等观念的影响和启示,对民间剪纸艺术进行积极探索。在秉承民间剪纸艺术基本“构筑”的基础上,对其进行解构,我们剥离掉传统剪纸艺术,宣扬、肯定祛病魔、通鬼神、祈富贵等封建落后的巫术性表现主题,让它回归艺术表现本体,焕发它纯粹的艺术表现魅力。这样,剪纸失去了神性和灵气,但它却获得了现世普通人的平凡性和现实性,一下子有了更强的生命力。放弃保守的传统制约,剪纸人得以“解放”,他们仅以个人、随性、无意图的方式进行艺术创作,而后作品却呈现出了以往不曾有的面貌,异彩纷呈、个性张扬、艺术表现性极强。诚然,这应当是一种有价值的探索,欲得先舍。这是一种泯灭传统原则和范式后的无方向,一种离开制约的彻底的“自由”,通过这种自由,每个人展示着他自己的处境和个体的生命意义,将其赋予在创作之中,使作品获得现代式的“艺术价值”。个体总是具有不确定性的,摆脱运动式的“统领”中心,从而民间艺人可以通过一种自己的语言来创作自己及自己的世界,而他的作品也不再具有永恒性,作品的意义存在于不断解释和再解释之中,构筑着艺术的丰富性和多义性。

同样,民间艺术价值的再创造还依附于我们对它的重新阐述。自诞生以来,民间艺术并不仅仅以“最为古老”的面貌出现,而是处于历史维度之中,在遵循“血脉”系统的基础下,以动态的物质方式显现,因而它的意义总是变化的。这个变化所依托的基础是当事人底实生活的变化。一个人无可选择地降生在某时某地,这一点是被动的、不自觉的,一旦他通过教育成为某一文化的一分子时,他就发生了与文化的联系,而后他能够成为一个具有双重价值的人:一方面,他必须接受一定的文化传统和规范,有意无意地成为这种文化的遗产载体;另一方面,他又总是依照当下的现实目标去自觉地、主动地干预传统、阐述传统、调整传统、丰富或破坏传统。这就是对传统价值的延伸或者再创造。作为具有主观能动性的动物,人在活动中总是对已经存在的事象作随时的调整,以便符合他的利益或是影响、修正或改变处境,实现自己的目标。实际上,这种情况不仅仅发生在个体中,还发生在一个集团、一个阶层乃至整个社会中。在民间艺术的再创造中,我们要有意识地行动,以便使得这种创造更加明显、剧烈一点,匹配于当下社会变革的速度。

在民间艺术的方式上则是复杂和多样的,一方面依然保证经典的呈现,避免文化言路的断裂而导致的艺术的衰败;另一方面,我们改变它们的存在方式,以便引起和恢复民众对它们的关注以及由此而发的感受。艺术之所以存在,就是为使人恢复对生活的感觉,就是为使人感受事物,使石头显出石头的质感。艺术的目的是要人感觉到事物,而不是仅仅知道事物。我们通常称这种方式就是使传统艺术对象陌生化,让人们产生兴趣、引起注意,再而给予关注,引起思考。例如有人将科技作为创作灵感的激发物,这种“新灵知主义”在当代艺术中相当普遍。科学与艺术、社会关系与高科技日益紧密结合,人们崇尚科技,运用科技的一切成果为自己提供新的艺术创作素材,努力应用现代科技成果制成作品,或利用电脑进行制作,如剪纸动画的产生,树立在广场中的金属传统吉祥图案以及原生歌曲的声乐化艺术包装等等。陌生化方式是对传统民俗的大众化审美的重构性实践(生产),并把这种“审美重构”界定为民俗——从“祛魅”到“还魅”的活动。艺术是体验对象的艺术构成的一种方式,艺术的精神性意义总是在具体的文化情境中发生的。只有在变革中,民间艺术才能在现代社会中产生“亮点”,获得大众情感的回归,与大众的生活再度发生联系,衍生出更多的价值和意义,从而获得新生。

民间艺术在新时代中的精神衍变

民间艺术自有一套特殊的生态系统,它能完成自我解构和重新链接。民间艺术能否在社会中得以生存和发展,主要是看其自生态系统能否有序、健康运转,并且能与社会大系统协调发展,看它能否满足人们的需求,包括观念、审美、价值认同,也就是民间艺术精神。如若不能,生态系统则自行消解问题部分,并生发符合新需求的部分。与传统社会相比,在现代民间艺术精神的引领驱动下,新生的民间艺术可能在类型上、造型上、材质上、工艺上都发生变化,然而这种变化是自然的、符合规律的,新生物亦是符合当代人们需求的、具有时代精神内涵的。归根结底,民间艺术的物质形态是由精神内涵所统领的,社会语境的嬗变生发出新的精神指向,民间艺术的生存价值正是不断向此靠拢的。依附于其上的精神内涵发生衍变,以一种特殊方形进行并驱动民间艺术自我更新。

民间艺术总是与它所处的时生联系的。艺术是从头至尾彻底都是表现人类底实生活的,因为艺术是和人类底实生活结合的一种文化形态。环境心理学认为,人与环境之间存在一种关系。人们居住在一个地方,就会在这个地方贮存下情感和关系,便会赋予这个地方某种意义。在人地关系中,“地方”不仅具有地理上的含义,还有人文、社会心理的内涵,包括民众审美。因而,民艺产生于民众生活,并与民众发生感情。民众和民间艺术成为互生的共同体。诚然,社会是发展变化的, 底实生活的变化产生各种社会需要,促使传统的艺术文化功能发生了退化和消亡、衍变、拓展,也促使新文化事象生发、转演。实际上,今天仍保持旺盛生命力的艺术文化事象,也正是因为它们在今天能满足现代人需求的社会生活功能。这种变化正是民间艺术体现时代精神而自我更新的结果,它们就是这个时代精神的代表。鲁迅说:“凡有美术,皆足以徵表一时及一族之思惟,故亦即国魂之现象;若精神递变,美术辄从之以转移。”就是此意。当下的民间艺术精神在改变了的时代价值的指领下回归本体,审视旧的价值尺度,并对在现代社会语境中各种关系重新加以判断,如对民间艺术与生活、民间艺术与非艺术、民间艺术的传达过程与作品门类的关系等,从而归根结底对“民间艺术是民众生活的体现”这个本体论问题进行回答,在新时代社会语境中找到出路。

艺术活动意义和价值范文第5篇

【关键词】日常生活审美化;符号表征;符号消费

一、日常生活审美化的提出及其产生的语境

日常生活审美化作为西方消费文化催生的产物,这一议题的讨论出现于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西方美学界,是1988年迈克·费瑟斯通在新奥尔良的“大众文化协会大会”上作了题为《日常生活的审美呈现》的讲演时提出的。并将此讲演稿作为《消费文化与后现代主义》一书的相关章节,其内容概括地说,“日常生活审美化”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消解艺术与日常生活界限的艺术亚文化,即对艺术权威的挑战,认为艺术可以出现在任何事物、任何地方上,也就是审美的日常生活化,以20世纪二十年代出现的达达主义、历史先锋派及超现实主义为代表。二是将生活转化为艺术作品的模板,也就是日常生活的审美化。三是指充斥于当代社会的影像和符号。①中国学术界对此议题的广泛关注始自于2000年,当时是由首都师范大学陶东风教授在一次会议上提出日常生活审美化的议题,由此引发学术界广泛争议.并成为近年中国学术界关注的焦点之题。

日常审美化这一现象的兴起,正是发生西方文化从现代主义转入到了后现代主义阶段,后现代主义的诞生,正逢资本主义后工业时期大众文化工业与娱乐文化市场盛行之际,艺术的革命与大胆尝试,恰好成为大众文化补充自身文化资源库空缺的外来给养,它丰富并更新着大众文化时尚车轮不断翻新的要求。雅俗距离的消失,艺术与生活的边界开始变得模糊难以辨别,艺术符号、色彩、形式等通过各种方式进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成为消费品,对于日常生活主体的大众来说,他们的日常生活领域似乎逐渐被赋予了更多的艺术色彩及其艺术民主化的审美大众化。在文化产品的媒介化和文化产业的推动下.形成了当代社会独特的审美化的文化景观。

当下美的活动已经超出了所谓纯文学艺术的范围,文艺活动从贵族阶层的生活领域走向了普通大众的日常生活空间。日常生活审美化使审美与现实的功利之问不再有—道天然的鸿沟,而是相互融为—体的现象,强调艺术与日常生活之界限的消失,审美变得娱乐化和具有了普世感。审美需要能力与心境,在这个物化崇拜(拜物教)成为社会绝对主导意识形态(主宰性的日常生活意识形态)的时代,在崇高、深层意义、终极追问与日常存在关怀等都遭受无期放逐的今天,这种审美只是对人感官上的刺激,远未达到促使人们精神上获得愉悦的作用。w·韦尔斯所指的“表层美化”也就是披着美学的外衣的感官愉悦也越来越肆行于世。

二、日常生活审美化的表现形式以及呈现的符号化趋势

自20世纪中叶开始,西方资本主义世界逐渐实现了由生产向消费的社会文化转型,在消费型社会里,消费行为已由简单的物质享受上升为一种符号意义的精神性体验。符号的基本功能就在于把感性的具体内容抽象为某种普遍的形式,并且使之代表一定的意义,因此,符号这种构成物具有双重的本性:“它们与感性相结合,同时在其中又包含着脱离感性的倾向。”我们可以通过符号去直接认识事物的意义和内容,因为符号和语言并不是对感性材料的简单重复,而是系统地阐述它们,使之呈现出固定的形式,从而使它们能够按本身的样子被我们所理解。现代日常生活的审美化越来越呈现出一种符号化的倾向,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高档化、休闲化、娱乐化于一体的各种消费场所以其特有的娱乐方式成为了我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一切都被符号化了,人们在符号中得到愉悦。

随着日常生活审美化和符号消费的扩大,人们的审美追求日益多元化,伴随而来的,从审美主客体两方面来看,审美客体虚拟化、审美主体非理性化使得日常生活审美化成为了越来越明显的特征。在资本主义文化产业中,美学无疑成为资本尚未开掘的最有利可图之地,然而,要想实现美学生产与商品生产的结合,则必须实现审美价值向商品价值的妥协与让渡。一方面,作为商品的美学产品须以标准化模式使其获得批量生产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它还必须以大众化姿态,使其获有足够充裕的市场消费需求。而在这个美学生产向商品生产的联结之中,商品符号化生产方式的产生,无疑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形成了一种注重感官的的感觉审美观。它不需要太多理智的参与,也无需静心凝视的审美心境,它是一种易知易感的常识化感官美,这也就表现为娱乐文化中审美浅层次感知的功能,即最终是对感觉的欣赏和对感官刺激的需要。这种情形就使得日常生活审美符号的泛化与视觉化、身体化、感官化,艺术审美作为一种常识性的的娱乐化的活动就更容易以商品的符号流入大众之列。因为科技的能力与日商生活用品的生产,艺术的东西越来越多地被应用于大众文化用品的符号生产过程中。并且在日常生活中对感觉的重视取代了对艺术的内心深处感知的珍视。各种符号商品——图像、声音、数码等文化消费就是文化生产的有机组成部分,把文化商品符号趋势加强和扩大。

后现代主义艺术的诞生,正值资本主义后工业社会的大众文化工业与娱乐文化市场盛行之际。以此流行文化将艺术形式作为商品的筹码,增加了商品的符号价值,也就消融了艺术的社会对抗性角色,而成为一种与社会流行时尚同步的同质性文化,即艺术反映着市场的走向和价值观念并且吹捧消费的新理念。这种文化以艺术、文化的符号为标签,承载着商品本身的交换价值。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为幌子来完成自身的利益获取。对符号价值的关注使商品以审美的姿态呈现在人们的视野中,而对精神欲求的刺激则通常是通过商品的审美化来达到的。当然,强调商品符号的审美价值,并不是说商品的实用性可以完全让渡,对于精美绝伦的商品,消费者可能不是出于使用目的去购买它,但商品和纯粹的审美对象之间还是存在根本性差异的。

在文化领域,后工业时代机械复制的艺术作品已经取消了雅和俗的差距与界限。流行文化消除了雅与俗的不同文化品味,它们以科技的制作方式、流水线式的生产以及商品化的包装与现代传媒的宣传等种种手段和方式培养着大众审美趣味的一致性。复制把同样的信息无限度地广泛蔓延,影像符号在当代条件下无穷增长和扩张,复制取代生产,意义被符号和代码的增值所取代。艺术的使命沦落为商业化的审美符号游戏与无限复制中,审美的东西向审美符号化的消费转化。艺术迎来了它不可抗拒的衰败与死亡。

从理论上说,任何社会化的事物与行为,都可以是符号而具有符号意义。而一个符号往往具有实用功能与符号功能双重的作用。在马克思的经济学说中,只有具有了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物进入了流通过程中才能称为“商品”。也就是说,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载体。进入消费社会后,商品不再是为实现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而产生的,而是具有了一种独特的价值——符号价值。如果说,传统社会生活特别注重符号的实用功能,那么,现代社会就尤其重视符号功能,即符号的社会意义。它成了代表消费者的品味、身份乃至社会地位,符号成为消费者的无声的“代言人”。

三、当下消费社会的符号价值和符号表征形式

按照传统政治经济学的观点,消费就是经济交换价值向使用价值的转化。但在今天,符号消费已经构成了社会所有成员之间相互联系的基础和纽带,在符号化的趋势下,人们关注的不再只是物的使用价值,而是物的符号价值。消费成为一种从经济交换价值向符号交换价值转变的过程。鲍德里亚在他的第一本著作《物的体系》中给消费下了全新的定义,他指出:“消费既不是一种物质实践,也不是一种富裕现象学,它既不是依据我们的食物、服饰及驾驶的汽车来界定的,也不是依据形象与信息的视觉与声音实体来界定的。消费是在具有某种程度连贯性的话语中所呈现的所有物品和信息的真实总体性。因此,有意义的消费乃是一种系统化的符号操作行为。” ②也就是说为了构成消费的对象,物必须成为符号,消费主义的消费需求大多是被制造出来的对符号象征意义的消费需求,社会就会充分动用各种想象力以激发人们的消费欲望,商品的附加值必然会集中于人们在消费商品中所获得的精神满足。

在后工业社会的消费时代.琳琅满目的商品.满耳充盈的广告,诱人且具有鼓动性的广告词。媒体的全天候宣传,使人们陷入商品的购买与消费的狂潮之中,对虚假需求的疯狂追求,掩盖了个体真正的需求,也导致物质的满足与精神的需求严重脱节。技术引领的大工业时代,个体成了被流行文化与娱乐消费牵引着的被动承受者,一切被这些虚假的需求所遮蔽,完成着大众文化抚慰民众和资本增值的目的。但是这些活动带给我们的快乐越来越短暂、微弱.而精神领域的空虚、压抑、无聊感却越来越强。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所有缺失的或渴望的都被以商品的形式向民众兜售,这些丧失了意义的符号形象,尽管它曾是活物的象征。但有仅仅只是刺激人们的虚假消费。

日常审美和商品符号化说到底,是对日常生活审美化的一个度的把握的问题。那么,以什么样的标准来把握日常生活审美化才是合理的呢?或者说日常生活审美化应限制在怎样的一个范围内呢?这个问题无法有界定一个人为地标准尺度,因为任何事物都是处在一个不断否定自身的螺旋式的发展过程之中。日常生活审美化尤其是这样,因为它是建立在一个不断变革的时代这样一个现实的基础之上的。随着经济、社会、地域、时代、阶层的不同,会呈现出不同的评价标准和价值认定。那么,我们目前适度的日常生活审美化应该是一种怎样的状态呢?这里可以引用韦尔施在《重构美学》中的一段话来进行说明:“首先,锦上添花的日常生活表层的审美化;其次,更深一层的技术和传媒对我们物质和社会现实的审美化;其三,同样深入我们生活实践和道德方向的审美化;最后,彼此相关联的认识论的审美化。” ③

注释:

①迈克·费瑟斯通.消费文化与后现代主义[M].北京:译林出版社,2000:70-120.

②鲍德利亚.消费社会[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5:222-224.

③沃尔夫冈·韦尔施.重构美学[M].陆扬,张岩冰,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139.

【参考文献】

[1]刘海.日常生活审美化抑或是审美符号化——对“日常生活审美化”命题的质疑[J].电影评介,2010(1).

[2]罗杰·菲德勒.媒介形态变化:认识新媒介[M].华夏出版社,2000.

[3]罗兰·巴特.符号学美学[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

[4]刘象愚,杨忙达,曾艳兵,主编.从现代主义到后现代主义[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5]迈克·费瑟斯通.消费文化与后现代主义[M].北京:译林出版社,2000.

[6]史蒂文·康纳著,严忠志译.后现代主义文化[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

[7]沃尔夫冈·韦尔施.重构美学[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2.

[8]吴炫.论审美符号[J].广西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