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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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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范文第1篇

为进一步提高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进“品质之镇”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拱政办〔2009〕3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造运河新城、建品质之镇”的要求,树立全程监管理念,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工作思路。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主线,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建设为载体,以农产品流通环节的市场准入管理为重点,探索创建科学、高效、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机制,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全镇人民吃上放心的农产品。

二、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

工作原则: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实施,重点突破、分步推进、强化监管、保障安全”的原则,建立流通领域质量追溯管理机制和生产领域质量追溯管理机制。

工作目标:确定蔬菜和猪肉为首批追溯管理的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生产基地为重点追溯管理对象。在建成蔬菜和猪肉两大农产品追溯系统的基础上,逐步向水产、茶叶、水果等多种鲜活农产品延伸,建立完善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2009年基本建立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的运行机制,实现产地农产品的准出管理和销地农产品的准入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体系,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进一步提升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为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及检查考核等工作。下设办公室(设在村镇建设办),负责康桥镇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的日常工作。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

(二)职责分工:

1、村镇建设办负责监管与指导各村、社区对农产品生产主体使用农业投入品、产地标识、生产记录档案、农产品包装等工作,突破传统的农业生产操作观念,努力探索质量可追溯模式,实施农产品的准出管理。

2、工商部门负责指导市场举办者建立经营户信用评价体系,监督市场举办者开展索票索证工作,对不履行农产品准入义务、违反不合格农产品处置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管。

3、卫生部门负责餐饮经营主体采购食用农产品的规范化、索票索证制度等的监管与指导。

4、经济发展办负责对以农产品为原料的食品加工企业按照上级制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中执行标准和操作规范,进行采购食用农产品的监督管理。

四、工作重点

(一)加强流通企业农产品市场准入和质量追溯的规范化管理。本辖区的农贸市场、超市等经营主体,在农产品经营活动中,应当对进场交易者的销售经营主体资格及其进场待交易的农产品质量合格情况进行确认。建立并严格执行分类查验、质量检测、不合格农产品报告和处理、包装标识、档案管理、质量安全专人负责等管理制度,确保交易的农产品质量合格,标识或票据规范。实行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严查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

(二)加强农产品生产过程的规范化管理。本地农产品生产企业要按照农业生产的标准化、科技化和集约化要求,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完整记录农业投入品使用、病虫害防治等情况。推行农产品包装和产地标识管理。建立健全生产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自律检测制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范文第2篇

关键词: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

一、引言

近年来,由于食用农产品安全危机频繁发生,特别是疯牛病、奶粉事件、禽流感事件的发生,严重威胁了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给各国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建立一个覆盖生产、加工、监管、检测、流通各环节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系统显得尤为重要。

王蕾等从功能层次结构、结构-行为-绩效(SCP)两方面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可追溯系统实施的概念框架;王波等分析了国内外农产品和食品领域可追溯系统的研究现状,并对我国可追溯系统的建设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闫凤超等搭建了一种垦区农产品质量追溯信息系统,对系统的设计目标、设计原则以及系统解决方案进行了阐述;谭广巍等基于ASP动态网页设计方法开发了有机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

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系统设计原则

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以及对国内外食用农产品安全追溯信息系统的初步研究,要建立一个优良的安全追溯信息系统需要遵循一定得的原则,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方面:

第一,科学系统原则。建立安全追溯信息系统的主要目的是通过现代的信息技术,来保证食用农产品的安全,使食用农产品的安全管理更加科学和有效,所以建立安全追溯信息系统,我们要从整个管理系统出发,遵循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一般规律,又要从信息收集、加工、传递、贮存等工作系统出发,周密地进行系统设计。

第二,经济效益原则。建立食用农产品的安全追溯信息系统,要花费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应努力做到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效益大、数量多、价值高的信息。

第三,适应性原则。食用农产品的安全追溯信息系统是为了适应、简便安全管理工作而提出来的,如果所建立的系统不能适应目标的要求,那就没有任何价值。

第四,标准化原则。应对整个系统进行统一标准的规划,避免重复建设和浪费。同时还应考虑与其他食用农产品的安全追溯信息系统的结合问题,制定符合国内国外的通用原则和标准。

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系统框架设计

(一)系统的整体结构

食用农产品的安全追溯信息系统的设计要立足于农产品信息体系,以现有农产品信息网络框架为依托,在近年来国家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与监督下我国的农产品信息网络已具有一定的规模,形成了“上下贯通,横向相连”的网络体系,国家-省-市-县四级梯度联网已趋于完善,信息网络已经畅通无阻。横向方面,目前的信息网络已经可以与大型数据库、高等院校、专家组织进行有效地合作和联系。但是这个四级梯度的构架只是延伸到了县级,没有将乡、村、农户的有关信息录入系统。因此,如何将四级梯度构架往下进行延伸,即形成国家-省-市-县-乡-村-农户的完整结构,实现信息服务到基层农户,是目前还需发展完善的环节。

根据我国农产品信息网络框架与系统功能的要求,食用农产品的安全追溯信息系统的结构应该是一个上下贯通、横向互联、协调高效的整体的网络结构。各个层次之间能够有效的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和整合。而且这个网络结构应具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能有利于各个企业之间实现信息的交流和整合,降低系统资源的成本,提高整个系统的效率。二是有利于各级政府和企业之间的信息互换和共享,以更好地实现各级政府对整个系统的监管和调控的能力。

(二)系统的功能结构

农产品安全追溯是在全程质量监管、产品质量抽检、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生产记录档案、销售记录档案的全面规范管理,建立电子档案,依托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信息、汇总分析后构成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查询消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信息,发生农产品安全责任事故,更可直接追溯到责任人,从而分析产品的问题,及时进行召回,从而减少对社会和企业的危害。而根据目前国内外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系统的有关研究,一个完善、有效的系统一般应具有以下几个的基本功能:数据信息管理模块:主要包括数据信息的导入、导出、备份等;系统管理模块:系统登录人员身份认证,系统权限分配等功能;用户认证模块:能认证用户的身份信息,根据用户的身份信息登录追溯系统;系统产品认证模块:凡参与系统的企业的产品,都应有相关的认证信息,该模块主要负责认证产品信息;信息查询模块:能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网络等方式查询产品的信息;客户投诉模块:记录客户反应的信息以及信息的处理状况;系统的产品召回模块:根据客户反映的信息,查询并分析产品出现的问题环节,召回有问题的农产品。

四、小结

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当安全或产品不合格事件发生时,通过快速撤回问题产品,把影响控制到最低点,能有效保护企业的名声,提高企业的应急能力。此外,通过追溯信息,还可以增加企业产品的附加值,树立企业品牌。

参考文献:

1、王蕾,王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有效实施的经济分析:一个概念框架[J].软科学,2007(7).

2、王波,王顺喜,李军国,谢静.农产品和食品领域可追溯系统的研究现状[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7(10).

3、闫凤超,杨博.垦区农产品质量追溯信息系统研究[J].现代化农业,2009(4).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理论研究;追溯制度

中图分类号 F3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5)17-0327-02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思想意识不断提升,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然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使一部分人的心态发生了变化,一些食品相关的企业只看重自身的经济利益,凡事只计较眼前得失,这就使得我国的食品安全频频出现问题。虽然国家的相关部门已经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然而从实际效果看来,落实的结果却不尽如人意。现阶段,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备受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相关者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时、合理地解决问题,以保证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想要解决现阶段我国农产品质量问题,需要从农产品相关的管理制度出发考虑,只有全面地了解了相关的制度、法规,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西方的发达国家在很早以前就充分认识到了这一点,20世纪开始,已经对可追溯制度进行了较为广泛的研究,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我国也因此深受启发,建立了专门的农产品追溯管理机制,并落实了专人研究的相关工作,深入研究了农产品追溯管理问题,相信一定能够为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提供帮助[1-2]。

1 国外农产品追溯管理的理论研究

1.1 可追溯性

“可追溯性”是追溯制度建设过程中一个非常基础的概念,具体的含义是指利用现有资料记录对产品的历史、应用、功能等进行追溯,使人们充分、全面地了解产品相关的问题。现阶段不同国家或不同的组织对于“可追溯性”的定义不尽相同。例如,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将之定义为利用登记的识别码对某事、某物的历史、使用等进行追踪的能力。而欧盟委员会将之定义为在生产、加工及销售的各个环节中对食品、饲料、食用性禽畜及有可能成为食品或饲料组成成分的所有物质的追溯或追踪力。当然,除了这2种定义之外,日本的食品标准委员会等的定义也不尽相同,但是所有的定义都有其局限性。事实上,想要全面落实农业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有2个途径:第1种是从食品链的“首”向着食品链的“尾”追溯,也就是从农产品的生产开始,按照产品的流动追溯至产品流入消费者之前的环节,也就是销售商环节,在产品流动的过程中查找产品质量问题,确定导致产品出现安全问题的根本原因,继而设计出具备针对性的方案解决问题。第2种是从食品链的“尾”向着食品链的“首”追溯,即从销售点开始排查,逆向查找问题,追踪症结的所在。值得一提的是第2种追溯方法在问题农产品问责以及问题农产品的召回的时候应用比较广泛[3-4]。

1.2 可追溯系统和可追溯制度

早在20世纪90年代左右,西方发达国家和那些出口量较大的国家就已经开始建立农产品的可追溯制度,并且也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欧盟国家明确规定,农产品的生产者必须建立相关的制度和程序,充分标识产品,落实农产品信息的及时采集,以方便进行产品追溯。而10余年前,加拿大更是投资研究了具有普适性的追溯标准,普适性的追溯标准使得加拿大所有农产品生产者、加工者、销售者都有了可以遵守的追溯标准。现阶段,食品安全追溯标准已经完成,人们已经将研究的重心放在了肉类、果蔬、水产品的先导研究上。法国是畜产品出口大国,在建立畜产品追溯管理制度的时候,首先应建立动物标识制度,其次是生产信息动态录入制度、认证标识制度和全程检查纠正制度,用科学的管理机制强化农产品的可追溯功效[5]。

在可追溯系统研究方面,国外现阶段主要研究的是GIS、GPS和GS1。从2001年开始,国际物品编码协会就已经采取了全球统一的标识系统对农产品进行跟踪与追溯,并在此基础上出版了产品追溯相关的一系列资料,如追溯应用指南、追溯标准以及追溯相关的技术文件。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应用全球统一标识系统进行管理,对被管理的对象进行标识,使之相互联系构建关系网络,方便人工识别和读取。如果农产品出现安全问题,就可以充分利用之前预先绑定的标识对产品进行追溯,查找产品的症结所在,并设计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处理问题,例如在家畜产品安全管理方面,英国政府就设计并建立了GIS系统,利用GIS系统,相关者可以全面了解家畜生长的全部过程,大大缩短了追溯的时间,提高了工作的效率。

1.3 追溯方法和追溯技术

现阶段,人们对追溯方法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 ISO 9000/22000、GAP、 HACCP等标准和体系的应用研究上。在研究追溯方法的时候,一般都以企业为研究的主体,而将研究的重点放在了企业的内部管理方面。通过企业管理部门的相关文字资料调查产品的生产、加工等工序,在通过企业实施认证之后就可以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标识技术不仅是信息链源头信息的载体技术,更是可追溯系统中最为关键的技术,在整个追溯过程中占据着无可取代的地位。现阶段,国外使用最为广泛的标识技术包括电子纽扣式标签、条形码、红外线光谱法、塑料标签、DNA指纹技术等。在上述的标识技术中,条形编码技术因具备诸多的优势,应用最为广泛,早在2000年左右就已经投入到农产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各个环节,方便相关者落实产品追溯工作。此外,牛耳标签制度方便了欧盟落实畜产品,尤其是牛个体情况的查询;DNA追踪技术也使得加拿大建立了畜产品的DNA信息输入数据库,方便了农产品追溯相关问题的解决。因为国外的农产品追溯研究比我国早,所以相关的理论已经比较完善,尤其在农产品追溯系统、追溯制度、农产品可追溯性的研究、可追溯技术等方面都比我国的研究更为深入,很多企业、公司甚至也开始研发了与这些系统技术应用相关的软件,相信在农产品追溯管理方面会对我国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2 我国农产品追溯管理的发展历程

因为食品关系着人的生命安全,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因此食品安全问题也一直颇受人们的关注。尤其在欧盟颁布相关法令,强制要求建立进口食品追溯制度以后,我国对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研究的关注度也在不断的上升。从2002年的“氯霉素事件”开始,我国政府就已经开始进行食品追溯体系的研究,由国家部门提供经费,高校科研所提供相关的技术和手段,食品追溯体系的研究如火如荼的展开。2003年,我国将商品条码应用进了食品安全追溯研究的过程中,在参照了国际编码协会出版的相关应用指南的基础上,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相继出版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并在国内建立了多个应用示范系统。同样在2003年,数字养殖研究课题首次被纳入我国863数字农业项目,远距离系统的RFID牛个体识别系统进入实用阶段。2004年,山东寿光开展了“无公害蔬菜质量追溯系统”的研究,从此,以条形码为主的地方性追溯应用拉开了序幕,随后全国各地竞相“模仿”,蔬菜、畜禽产品IC卡追溯的势头也极为迅猛,就连农业部门也开始尝试将追溯相关的理念与技术应用进农产品的质量追溯工作中。直到2006年,我国的农业部门颁布了追溯管理的相关规定,并在北京、上海等地进行溯源工作的试验,同年,另外8个省份也在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的帮扶下落实了种植业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建设试点的相关工作,对农产品的产地、生产者等情况进行编码,建立了全面的、系统性的生产档案。2008年,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体系也已经完善,在奥运会期间,政府部门建立了从农产品生产到配送过程的全程物流监控,落实了农产品的精准追溯,这样巨大的成果值得行业内其他领域借鉴吸收。同年,在国家质检部门的不懈努力下,商品条码进入了食品安全追溯范围,蔬菜、禽蛋、肉类等也都被纳入管理的范围。2009年,我国颁布了与产品质量追溯和责任追溯相关的法律文件,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以上论述,粗略地介绍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的历程,虽然时间并不很长,但是每一个阶段所获得的巨大的成绩却是有目共睹的,现阶段,人们对农产品的安全问题越来越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的发展也越来越快速,相关者必须对管理工作进行合理的把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的质量,进而保证为人们提供优质的食品。

3 我国建立农产品追溯制度的启示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系统的不断完善,相关部门也就方法、制度、技术等在各地开展了不同的研究,相关法律规定的颁布更是极大地促进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的进步,并取得了比较大的成果。但是在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之后就很容易发现,我国现阶段的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还存在问题,最明显的一点就是工作不够深入,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比较表面化,在应用的过程中也仅仅停留在解决表面问题的应急层面上,农产品可追溯管理的机制和农产品可追溯管理的模式鲜有人探讨,因为缺乏对农产品可追溯管理的全面认识,人们总结出的很多经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并不具备太大的意义,更难为落实农产品可追溯管理提供帮助或者借鉴。

3.1 结合实际,从全局出发考虑建立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试点

中国地大物博,广阔的土地上包含了众多的农产品。但是受到我国传统思想的束缚,我国农业企业普遍存在规模小、难成系统性的问题,农产品的生产主要以家庭为基本生产单位,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市场与生产之间的矛盾,“小生产”已经越来越难以匹配“大市场”,小企业因缺乏市场竞争力也越来越难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席之位。对于这些长期存在且比较严重的问题,决不能忽视,相关者一定要端正自身的态度,正视这种问题,在全面考虑实际情况之后,建立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值得一提的是制度的建立应从简单到复杂,追溯试点的开展也应选择那些条件成熟、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企业,联系企业、农民、合作社等,从最基础的农产品,如蔬菜、水果等出发,开展多模式的试点,待试点成功并获取相关经验之后,再将之有效地推广开来,因为已经获得成功的试点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因此更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也更符合社会的需求。

3.2 从简单的物流模式中探索信息链的传递问题

农产品从种植到销售再到人们的饭桌上,经历了一个非常复杂的供应过程。因为供应上下级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并以关系构建了一个非常复杂的供应链,而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督一直采取的是分段管理的模式,也就是说任何一个阶段都存在专门的监管部门。从某些层面来说,这样可以细化农产品可追溯管理工作,但是部门众多又缺乏一个“统筹”的部门就极易导致各部门“尾大不掉”的问题,即便是各部门都在努力为农产品可追溯管理付出劳动,然而部门之间缺乏必要的联系,又不具备独立完成农产品可追溯管理活动的全部,这就直接导致了我国农产品可追溯管理缺乏实效性的不良后果。因此,相关者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复杂的供应过程进行了解,全面掌握物流信息和责任管理问题,才能保证在复杂的环境下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的相关工作。

3.3 建立农产品追溯信息采集、交换标准

因为现阶段缺乏统一的农产品追溯查询系统,我国的法律也规定,各个区域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在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市场主体之后落实不同的农产品追溯机制。虽

然区域内实现产品的追溯查询管理在某些层面上确实使我国的农产品追溯工作更加灵活,但是从长远角度来看这也使农产品追溯工作更为复杂,加大了系统的混乱度,如果系统之间缺乏良好的交流沟通必然会导致系统不兼容。因此,现阶段迫切需要建立一套统一的农产品追溯信息采集和交换标准,让各个区域严格按照相关的标准进行数据的采集和数据的交换,充分利用各个系统,使之发挥最大的功效,提高信息的使用效率,落实信息共享和全国性的追溯查询。

4 结语

综上所述,虽然现阶段我国的农产品追溯管理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从法律等角度分析看来还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相关者一定要充分吸收发达国家的先进理念,改革我国的农产品追溯管理模式,完善我国的农产品追溯机制,进而实现推动我国农产品追溯管理健康发展的终极目标。

5 参考文献

[1] 刘秀萍,赵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的理论研究与实践[J].中国蔬菜,2010(7):6-8.

[2] 朱洁兰.杭州市生鲜农产品供应链安全可追溯体系构建研究[D].杭州:浙江工业大学,2013.

[3] 陈松.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模式研究[D].北京:中国农业科学院,2013.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范文第4篇

[关键词] 合作市 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工作问题 发展建议

[中图分类号] F3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7)02-0047-01

最近几年,由于农产品投入品如农药、化肥、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不合理应用,农产产品不科学收获以及工业三废和城市垃圾的不合理排放,对种植和养殖产业源头造成严重污染,直接威胁到农畜产品的质量安全。目前,我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已经到了非抓不可,必须下大力气治理的时候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是确保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必要手段,我国各个地区相继从2002年开始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并取得突出的成,但是其中依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需要我们及时采取措施将其解决。

1 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

1.1 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不足

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属于公益性工作,需要当地政府部门在政策和资金方面多给予支持,特别是对当地农业种植户、养殖户和经营主体进行培训、农户编码、建立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等前期工作都需要投入较大的资金。从目前合作市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开展来看,虽然有些企业和部门开展了相关工作,但是政府专项经费投入不足,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的顺利开展。

1.2 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技术手段落后

市场经济背景下企业看中的是如何在短时间内获取较高的经济效益,特别是在竞争如此激烈的今天,企业将自己主要的注意力都放在了市场竞争中。在农业生产领域,在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规模比较小,素质普遍不高的情况下,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和市场占有率的经营理念根深蒂固,而强化企业管理,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会显著增加企业的额外成本,因此,企业主动参与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的积极性普遍较低。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是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新手段,各个地区的管理机构和农业身缠企业缺少现成的模式去借鉴,导致了技术手段落后,不能紧跟市场发展步伐,制约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的有效开展。

1.3 消费者对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薄弱

进入新世纪以来,大多数地区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特别是党的十以来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要求,人民群众对自身的生活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从总体上看,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意识不强,消费理念不成熟,农畜产品市场不能体现出优质优价,消费者花高价钱购买高质量农产品的意识还比较淡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还比较你薄弱。这就对一些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贴标上市的生产企业的积极性产生严重的打击,企业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获得较少的利润,导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缺乏开展的动力。

2 进一步做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的发展建议分析

2.1 建设完善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体系

首先,制定重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监管责任追究、投入品管理、监督管理、例行抽检、信息报送、生产记录、培训、农畜产品生产记录管理、举报与奖励等监管制度与办法,所有制度全部上墙,形成用制度管事的常态化监管局面;其次,对辖区内的农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监管名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与之签订责任合同。同时,制定家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黑红名单”制度,依法公开生产经营主体违法信息,对违法的生产经营主体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告,并终身不得从事此行业。制定索证索票、经营台账制度,对农兽药实行实名购买,明确产品的流向,建立流向登记制度。同时,通过在各镇建立“放心农资经营示范店”的方式,实施连锁经营和网络配送,确保全市农牧业投入品市场的质量安全;最后,建立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不断摸索产地准出制度和质量可追溯体系,制定农牧业投入品质量安全常态化监测制度,加大非法使用添加剂的打击和宣传力度,杜绝农牧业投入品生产环节的非法添加行为。

2.2 推进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的信息化

首先,建立一个共享、开放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平台,赋予监管机构、检测机构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使用权限,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落实到田间地头,养殖场生产的各个环节。将有条件的具有一定规模的经营主体联合起来,形成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将各个生产经营主体的生产记录、农业投入品使用、出入库管理等生产信息如实上报,利用信息化手段对生产企业的生产行为进行监督;其次,充分发挥好技术标准的引领作用,积极鼓励生产企业和生产主体积极参与农畜产品条码追溯和二维码识别的追溯工作中。在今后工作中还要进一步扩大追溯体系实施范围,努力实现追溯工作的信息化,为监督检测和执法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参考文献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范文第5篇

济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与发达城市相比相对滞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处于刚刚起步阶段。2015年,济南市政府签发2015年1号文件《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济南市将尽快建立农产品生产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制定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制度。《意见》明确,济南将创建农产品追溯体系,实行产地准出,实现产品可追溯。农业、林业、畜牧兽医和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搞好衔接,尽快建立农产品生产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还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二维码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数据库平台。根据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济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已经进入了实施阶段。

2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面临的困境

2.1相关主体认识不到位,积极性不高

一是生产主体没有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重要性。由于缺乏强制性的要求,在建立可追溯系统时,必然会增加成本,而且不可能立竿见影,导致参与主体积极性不高。同时,部分参与主体觉得建立可追溯制度反而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还不如不建立,导致参与主体意识淡薄。二是消费者缺乏认识。消费者对可追溯的含义了解不够深入,没有建立起及时查询相关信息的意识,更不愿意购买比普通食品价格高的可追溯农产品。同时,政府宣传也不够,致使大部分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对可追溯系统缺乏认知,对政府在这方面的支持政策了解甚少。

2.2工作保障不足,难以推进追溯管理制度

在组织框架上,可追溯制度体系包括平台建设、部门协调、数据管理、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等方面,济南市部分县区并没有对可追溯制度形成组织框架,导致可追溯制度落实起来比较困难。另外,由于针对可追溯制度没有相关法律依据,并不能对企业进行强制性的要求,所以就造成很多企业在执行上出现问题。资金和人员保障方面,追溯体系建设维护需要人力、物力作支撑,部分县区即便前期在项目支撑下建立追溯平台,后期维护管理工作也很难实施。

2.3没有健全的配套技术

目前,农产品安全可追溯系统是以条码、电子芯片和网络数据库技术为基础,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来完成的,所以建设起来成本比较高,而且对操作人员的能力和技术要求也很高。现在,济南市还严重缺乏相关的配套技术,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执行有一定难度。因此,有待建立一个囊括多种品种类型的、统一标准的、开放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数据库和信息基础框架系统,在这些配套建设还未完成之前,农产品可追溯体系的全面推广受到很大制约。

2.4农业生产标准化程度不高

如若构建系统完善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前提条件是所生产的农产品质量一定要过关,必须达到相关规定和要求,不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就形同虚设了。就济南市的情况来看,虽然农业产业化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总体来看产业化、标准化的程度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的距离,任重而道远。故此,只有大力发展农产品生产产业化和标准化,才能够从根本上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

3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建设对策与思考

3.1强化教育和宣传,提高相关主体认识

第一,对政府工作人员,要通过培训增长业务知识,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管水平,尽快形成一支熟悉政策法律、通晓技术管理的可追溯系统监管队伍;第二,可以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从业者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职业水平和技术标准,学习可追溯任务和操作规范;第三,通过电视、广播和互联网等形式对广大消费者进行相关知识普及,强调建设可追溯系统的重要性,并引导广大消费者参与进来。

3.2提高技术含量,不断研究平台技术业务

加强对科技平台的研究和提高平台的运行标准,逐渐实现平台的时效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在建设可追溯管理体系时,要做到统筹规划,科学有据,高标准、严要求,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逐步实现平台的实用性和规范性。加紧制定追溯信息交换接口规范,以此来促使追溯系统之间信息共享,不断进行科学研究。进行农产品包装标识和农产品质量追溯技术创新,促使便捷式录入终端设备快速研究,不断优化追溯平台各方主体参与流程。

3.3强化相关工作保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根据考察,我们建议制定并出台济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完善追溯体系相关规定,在生产经营主体落实可追溯管理要求时,要提出严格要求;确保在落实可追溯体系时资金到位,强化项目整合[4-5];协调不同行业和不同部门之间进行合作,完善追溯管理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可追溯系统进行后期监管和维护,强化系统的时效性和真实性,逐步实现全市范围内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3.4强化建设生产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