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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大对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此项工作真正贯彻落实,抓出成效,通过调研,笔者谈谈几点建议:
一、调查研究、摸清情况,找出宣传教育的难点。流动人口主要分三类:一类是固定型,指得是用工单位使用的农民工和外来工(也就是通常说的整建制务工人员),这类人员住所相对固定,人员比较集中,管理也相对有序。经调查,整建制的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教育抓得比较紧,学习的效果也较明显。二类是半固定型,这类人员基本上是散居在居民、村民家中的流动人员,也就是暂住户和半家户。半固定型又分两种,一种是个体经营户,基本比较稳定,属于季节工,管理起来难度不是很大;第二种是生活无着落、居住不固定,或是临时性打工,流落在外,做一天换一个地方,没有固定职业,或靠收废品、拾荒、小贩小卖糊口,为闲散和“三无”盲流人员,这种人员管理起来难度很大。三类是外来流窜型,这部分人往往是有前科的流窜犯罪分子,乃至“逃犯”,以打着“务工”、“做生意”等幌子,干着违法犯罪的勾当,这类人员是社会治安的隐患和焦点,是政法机关重点整治和打击的对象。综上分析,半固定型和外来流窜型的法制教育难度尤其大,难就在于他们住所分散不固定,流动性极大,而且大部人员成份复杂,文化素质普遍低劣,法律意识非常淡薄。
二、领导重视,摆上日程,确保流动人口的普法教育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首先,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从宏观的、组织的、经济的多个角度,将流动人口的教育、引导、管理列为政府工程,摆上议事日程,纳入全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实现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的局面。其次,各部门和单位在制定“四五”普法规划时,要始终把流动人员作为普法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之一,要把流动人口的法制教育和管理列为目标管理项目,纳入年度工作的考核之中,做到有规划、有部署、有检查。同时保证人力、物力、财力到位,使流动人口普法教育工作能够正常有效地运作。第三,要建立健全流动人员各种学法管理机制和考核奖惩机制。例如,用工单位对外来务工人员必须先经过法律法规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学法合格证后,方能上岗;对未参加普法学习的个体经营户,行政执法部门要暂缓办理登记发证等。对没有开展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的部门和单位,或达不到考核标准的,不得授予其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的荣誉称号。
三、抓住重点,落实责任,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宣传教育的活力。从流动人口的特点来分析,普法教育的深入确有一定的难度,单靠普法主管机关一家开展工作难度颇大,笔者认为,针对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的难点,作为普法主管机关应与其他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密切配合,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责任到人,其次要克服重管理收费、轻教育服务的错误倾向,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和服务网络,形成管理与教育相结合,教育与服务相结合的新运行机制,同时,多种形式和全方位地开展对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要依托街道(社区),利用多种形式对流动人口进行经常化的法制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要抓住重点,区别不同的对象,着重加强对三个重点对象,即私房出租户、个体经营户和无固定居住地的流动人员的法制教育。方法可采取集中学习、自学、法制环境烘托等。有条件的街道应建立流动人口普法培训中心,定期地培训流动人口普法骨干,以点带面,树立学法用法的典型。在教育的形式上,可采取向流动人口散发法制教育手册和宣传材料,组织普法小分队以喜闻乐见的说案故事会形式,进行案例剖析,并充分利用社区居委会的宣传栏,板报宣传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普法主管机关应加强对流动人口法制教育的检查,及时地为街道、社区流动人口提供法制宣传教育素材,派出人员进行普法教育辅导并总结典型经验加以推广。同时街道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等有关部门,要经常性地开展对流动人口法律服务活动,为流动人口解答法律疑难问题,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二是发挥用工单位(驻地企事业单位)外用工比较集中的优势,本着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整建制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用工单位应把外来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列入本单位普法教育规划,列入年度精神文明考核目标,充分利用本单位的政校、职校开展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并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一般来说,外来务工人员干的工种大都劳动强度较强,操作技能比较简单,且工时是三班倒的活,若把他们集中起来搞法制教育必然脱离实际,在教育的时间上也难以保证。用工单位应针对这一特点,在招用外用工之前,进行培训之中,通过传输技术知识的同时,穿插地讲授必要的法律知识,并进行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以确保普法的质量。同时用工单位也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普法教育,例如:利用宣传橱窗、广播、宣传标语、横幅等多种宣传形式,聘请政法系统的干警集中讲案说法,组织外用工参观法制宣传教育展览等。三是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覆盖作用,报纸、电台应专门辟出版面和制作节目,针对流动人口的特点,宣传法律法规、党的政策、典型案例以及流动人口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的先进事迹,以营造一种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农贸市场,就可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式地播放宣传标语、口号,车站、码头等流动人口聚集地也可采用广播、宣传栏的形式进行宣传教育。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完善普法机构。成立云南省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领导、指导、统筹协调全省教育系统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由厅长任组长,分管厅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办事机构设在政策法规处。各地各校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地、本校法治宣传教育规划、计划的制定,并做好组织实施、协调、检查、指导等工作。
(二)制定规划,明确普法重点。印发《云南省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和《云南省教育系统2011-2015依法治教规划》,针对教育系统的群体特点,将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学校校长、教师、青少年学生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深化“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学校”“法律进课堂”活动。
(三)专款专用,保障普法经费。“六五”普法期间,省教育厅每年均安排普法宣传等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保障普法工作顺利开展。2011年安排20万元,2012年安排25万元,2013年安排45万元,2014年安排40万元,2015年安排80万元。各地各校根据实际设立普法工作专项经费,专款专用,重大活动有专门经费予以保障。
(四)加强监督,确保普法成效。省教育厅完善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普法工作的评价标准,健全评价机制,促进法治宣传教育的标准化、规范化,将“六五”普法纳入对州、市教育工作目标管理,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二、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及公务员法治宣传教育
(一)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省教育厅依法治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与各部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签订《云南省教育厅依法治教工作责任书》,明确要求“积极组织部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备的学习档案”。2015年7月,组织开展了“法律进机关”活动情况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二)加强厅机关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法。2014年5月,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系列讲座光盘和案例读本配发各部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2014年6月,邀请云南大学杨临宏教授为全体干部职工作“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建设法治政府”专题讲座。2014年12月,邀请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郑维川同志作“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讲座。
(三)开展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2011年12月,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素质和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组织全厅在编在职公务员、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开展行政强制法学习考试和行政执法培训考试,全厅共180人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行政执法证。
(四)面向全系统组织开展法治培训。2014年7月,举办全省教育系统法制骨干专题培训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近270人参加培训。2015年10月,举办全省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近280人参加培训。此外,“六五”普法期间,组织全省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公务员参加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法治培训达1 300多人次。
三、创新开展教职工及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
(一)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法律知识网络学习和竞赛活动。2014年开展云南省首届中小学法律知识网络学习和竞赛活动,全省共有1 050所学校的20万余名中小学生、教师及家长参加了竞赛活动; 2015年,全省共有 1 105所学校的28万余名中小学生、教师、家长参加云南省第二届中小学法律知识网络竞赛活动。
(二)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优秀多媒体课件资源征集活动。2014年,组织教师及大学生参加“教育部第一届全国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优秀多媒体课件资源征集活动”,取得优异成绩。省教育厅获杰出组织奖,曲靖市教育局获优秀组织奖,10篇作品获二等奖,7篇作品获三等奖,56篇作品获优秀奖。
(三)组织参加宪法知识竞赛活动。2014年,组织全省教育系统参加司法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全国普法办开展的“全国百家网站暨中国普法官方微博宪法知识竞赛”活动,成绩突出,省教育厅获优秀组织奖。
(四)在《云南教育》杂志上开设“教育法治”专栏。2014年9月起,在《云南教育》开设“教育法治”专栏,以案说法、法规解读、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每月刊登1~2篇法治宣传文章。
(五)与教育部同步举行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2015年12月4日上午,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司法厅主办,云南师范大学实验中学承办云南分会场活动。全省各地积极组织中小学同步举行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
(六)组织参加首届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2015年11月,组织参加教育部开展的首届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全省共1 554所中小学校的584 538名中小学生参加,参赛人数居全国第六,326 037名中小学生进入复赛。省教育厅荣获优秀组织奖,另有12家州(市)、县(市、区)教育局、337所学校获奖。
(七)开展“学法守法――送法进校园”活动。自2014年9月起,与云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的云南法制报社联合开展“学法守法――送法进校园”活动。《云南法制报》每周安排1期《校园与法》专刊,截至2015年底刊发65期,刊登稿件700余篇,向学校捐赠报纸9 000多份。
一、紧紧围绕党的十确定的目标任务,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要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党的十对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围绕十确定的目标任务,以新的要求,新的思维,新的方式,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2.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高全体干部员工的宪法与法律意识,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企业的能力,保障社会、企业和员工合法利益。
3.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要围绕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在企业内形成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法律在企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
二、大力推进企业领导干部、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努力增强全员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
1.加强重点对象的分类指导。根据领导干部、中层经营管理人员、一线员工等不同重点对象的特点,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不断深入,以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带动和促进全员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2.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丰富内容,改进方式,健全完善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学习培训、领导班子集中学法、学法情况考试考核等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适时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专项活动。
三、创新“法律六进”工作形式与内容,确保普法活动取得实效
1.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结合企业的工作实际,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企”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认真制定方案,设计有特色、有针对性的载体,丰富内容,创新途径,努力提升主题活动效果。
2.服务企业依法治企重点工作。以“法律六进”为平台,广泛宣传审计、法律、财务、纪检监察协同监督成果与典型经验,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3.推进主题活动深入基层。以“法律六进”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等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探索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进行普法活动,
四、完善普法阵地和载体,积极推进合法合规文化建设
1.加强普法阵地建设。逐步完善企业办公场所法制宣传阵地,建立一线班组法律图书角、规章制度查询平台,为员工提供方便的学法学规场所;充分发挥板报、墙报、宣传专栏、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的宣传作用,突出新法律、新制度的解读与宣贯,加强与完善法律培训方式和方法,着力提高宣传教育的实效性,不断推进法制宣传阵地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
2.创新法制宣传教育载体。积极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在继承有效传统形式的基础上,适应科技发展形势,不断创新载体、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利用企业办公信息系统和门户网站,建立覆盖企业的法制宣传网络阵地,通过视频点击、远程教育、互动问答等新媒体作用,加大网络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为干部员工提供快捷的法律信息服务。
3.广泛开展法治文化系列活动。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采用法律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方式,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开展模拟法庭竞赛、依法治企征文、法律演讲、法律知识竞赛、法律知识调考、普法精品课件评比等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4.推动企业制度标准的宣贯与落实。结合制度标准一体化体系建设,在组织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和创建法治文化产品中,融合企业制度标准的宣传与贯彻,做好企业制度标准的意见反馈,强化规章制度的学习与培训,加强企业制度的执行监督与考核,树立合规理念、加强合规管理、倡导合规风气、营造合规氛围,提升企业管理制度标准的权威性与适用性,促进广大干部员工做到有章必依、执章必严、违章必究。
5.加大对外法制宣传力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自身的宣传,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好企业内外部关注度高、影响大的大型法制宣传活动,扩大企业各级和社会各界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加强对企业学法用法工作情况的宣传报道,注重发现和培育普法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挥示范作用,彰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际效果,为顺利实施普法规划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五、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1.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企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的作用。结合法律资源一体化建设工作,进一步健全制度,明确职责,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优势,形成工作合力。企业普法依法治企工作机构要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作用,协调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一、我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西湖区是南昌市中心老城区,所辖面积34.8平方公里,常住人员44万,管辖1个镇、10个街道办事处,设13个行政村、101个社区居委会。区国家保密局属区委办内设机构,共有专兼职保密工作人员4名,每年工作经费2万元左右。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大保密法制宣传工作力度,以《保密法》为核心的保密法律知识得到进一步普及,广大干部群众的保密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保密管理法制化水平明显提高,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显著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上了议事日程。为了开展好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主要领导经常过问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工作需要的投入给予大力支持,确保了全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区人动情况及时调整区保密委员会成员,切实加强对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把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仅20*年,区委常委会就先后3次研究了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解决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对保密工作经常进行检查督办,20*年以来,共开展专项督查14次,确保了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及时制定“*”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为确保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序进行,按照南昌市“*”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结合西湖实际,及时制定下发了西湖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进一步强调了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保密法制宣传工作有章可循。
三是全区干部群众的保密意识不断提升。为增强全区干部群众的保密意识,自觉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全区认真开展了保密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结合“*”普法,依托区委党校教育资源,组织全区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全面深入地学习了保密法律法规;认真组织有关单位负责人和人员收看了电教片,学习了保密方面的反面典型,加强警示教育;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保密知识培训班,增强人员的工作水平;积极订阅保密工作有关宣传期刊资料,确保了全区副科级以上(含副科级)单位和副县级以上(含副县级)领导干部都有一份保密工作杂志。20*年全区共开展宣教活动310余人次,办橱窗板报50余块,增强了全员保密意识。使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保密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遵守保密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得到进一步提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信息化进程不断加快和民主法制建设稳步推进,人员、活动、载体等不断发生新的改变,使保密管理的对象、领域、方式和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保守国家秘密的难度加大,泄密渠道增多,保密工作在观念、制度、手段等方面与形势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日益突出。在这一大背景下,我区一些人员保密意识淡薄、敌情观念不强;一些机关单位保密管理措施不到位,信息系统防护薄弱,泄密隐患较多。这就要求我们要充分认识到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要根据形势的变化及时更新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内容,普及保密法律知识,增强广大公民保密意识。
二是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尽管近年来全区开展了一系列有关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活动,但从总体上看,多是发发传单、看看板报,内容上没有很好的贴近干部群众工作生活实际,形式上没有采取干部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好新式,使得干部群众参与热情不高,效果不很理想。
三是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执行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已经制定下发,全区各单位的各项保密工作机制也都已经建立,规章制度比较健全,但却存在一些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现象,规划和制度成了一纸空文,形同虚设。
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意见建议
根据当前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现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以下几点意见建议:
(一)形成“*”,切实增强保密宣传教育的保障
一是要形成网络支持。进一步充分发挥区保密委员会的牵头抓总作用,及时制定完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计划》,明确对不同对象的教育任务,将每年的宣教任务责任化,建立起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组织实施的网络体系,实现"人人肩上有指标,保密重担人人挑",做到"年度有计划、阶段有安排、工作有重点"。
二是要形成经费支持。要着眼于县区普遍存在的地域广、人员少、保密工作经费相对紧缺的实际,把普法教育工作经费列入单位年度经费预算,为保密宣传教育提供经费保障,并做到专款专用。
三是要形成领导支持。定期向区有关领导汇报保密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造条件;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学法、用法"活动中的模范带头作用,从而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形成坚强的领导保证。
(二)突出“五个”重点,切实增强保密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一是要突出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要坚持领导干部学习保密法规制度。利用区委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加强保密工作的指示精神,使领导干部熟悉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区委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将保密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检查保密意识、保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情况。
二是要突出人员的宣传教育。要加强对人员的上岗、在岗和离岗培训,积极举办各类保密工作培训班,组织人员参加省、市保密培训,使人员掌握必要的保密法律知识、保密技术防范要求和知识,自觉履行保密责任和义务。
三是要突出公务员的宣传教育。要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协调配合,把保密教育纳入公务员培训和管理工作中,抓好党政机关新录用人员的保密教育培训,加强公务员保密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把保密教育纳入全区各单位年度学习计划之中,可有组织地学习国家《保密法》、《保密法实施办法》和有关保密工作法律法规,组织观看关于保密工作的录像片和专题片,开展警示教育。
四是要突出保密干部的宣传教育。要加强对保密干部的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开展保密教育学习,及时学习贯彻落实上级业务部门的各类文件精神。对专职保密干部,要分层次进行全面、系统的保密法制法规教育培训和岗位业务培训,建立健全专职保密干部持证上岗制度,建设一支具有较高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专业水平的保密干部队伍。对兼职保密干部,既要在工作实践中加强对他们的保密业务工作指导,又要通过多种形式对他们进行业务培训,使他们掌握必备的保密法规知识。
五是要突出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要积极利用街道、社区宣传栏,采取不定期刊出板报、张贴保密教育挂图等方式加强对广大群众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要紧紧抓住保密法制宣传周活动这一有利时机,不断创新活动形式,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三)抓好“两个关键”,切实增强保密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一是要抓好形成教育合力这个关键。积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与社会力量形成合力,吸引更多人员、更多资金参与到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来。将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全区普法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充分发挥区委党校和其他培训机构的作用,对全区领导干部进行保密教育,协调安排保密教育课程,努力做到教学有计划、课时有安排。并通过开展经验交流、教学观摩和教学研讨等活动,不断丰富教学形式,充实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教育效果。
二是要抓好加强业务指导这个关键。要加强对重大会议、活动的督促指导,确保重大会议、活动无失泄密事件的发生。要积极指导区有关部门做好高考等国家统一考试的保密工作,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培训,积极协商、研究考试安全保密工作和防范措施,对各考场的准备工作进行认真细致的保密检查,确保考试期间不发生失泄密事件;要加强与外事、安全等部门的合作,主动介入重大活动与会议,结合涉外招商活动、境外考察学习活动等各项重大招商、外事活动,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加强行前保密教育,增强涉外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确保国家秘密的绝对安全。
(四)做到“三个结合”,切实增强保密宣传教育的广泛性
一是要结合全区重点工作进行宣传教育。要擅于结合全区性重点工作适时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如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整顿“五风”、三项创建等活动,在活动方案增加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内容,对《保密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进行统一部署,不断增强广大机关干部的保密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机关干部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1、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宣传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其基本内涵、重大意义和主要任务。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论述的精髓以及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作出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效。
2、切实加强法依治乡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村(居)、乡级各单位及时调整完善普法依法治乡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实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加大普法骨干培训工作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普法志愿者活动,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建立健全普法志愿者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普法志愿者培训。
4、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5、认真开展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将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列为普法重点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开展宣传教育,促进新颁布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二、加强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1、深入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各类重点对象的特点和各部门工作实际,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
2、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结合青少年不同年龄阶段的特点,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学法用法活动,积极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力度。加强公务员法、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公务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受追究”的观念和反腐倡廉意识,促进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公正执法,深入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忠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
4、切实加强农民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探索开展农民和流动人口法制宣传的新形式,增强法制宣传工作实效。认真开展法律服务农民工活动,通过送法律书籍进工地、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提高农民工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权意识。
三、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宣传力度
1、围绕中心开展法制宣传。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稳增长、调结构、保民生、促稳定的要求,以“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教育为主题,结合各单位、行业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结合各村(居)、学校、企事业单位实际,建立健全“法律六进”工作制度,进一步丰富“法律六进”内容,推进工作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法律六进”取得实效。
3、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广泛发动和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普法志愿者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进基层活动,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6.26”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日,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继续巩固和发展传统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积极拓展新型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大力加强普法园地建设,发挥场镇、农村公共文化场所的作用,使其成为传播法治文化的重要阵地。
5、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活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移动通讯等大众媒体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文艺汇演、文学、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
四、深入开展“依法治乡”活动,进一步推进我乡法治化管理水平
1、扎实开展“依法治乡”活动,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意见》总体要求,以依法治理为主题,认真总结经验,推进“法治青浴”活动深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