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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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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建设方案

企业信用建设方案范文第1篇

关键词:消防安全信息;社会信用体系;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前言

信用经济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模式。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益完善,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逐渐向信用经济转型。与之相应的,在向信用经济转型、发展过程中,需要建立起以道德为指引、以产权为基础、以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体系。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主体,也是信用经济主体。企业消防安全对于保障交易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的十分重要。在当前企业总体消防安全管理能力不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欠缺,消防安全状况不容乐观的背景下,既需要发挥行政强制、处罚等法律强制手段在督促企业纠正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方面的作用,也需要探讨和推进通过企业消防安全信息与社会信用体系的有机结合,采用社会信用体系的经济调控手段,敦促企业及时纠正自身的消防安全违法及其他不良行为,强化企业自我消防安全管理意识,提升企业自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推动整个社会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和能力创新。

1 企业消防安全信息与社会信用体系结合是创新社会消防管理的重要路径

经济的快速发展促进了整个社会经济发展模式的迅速转变。在传统的信用体系、经济发展模式转型过程中,随着企业数量的快速剧增,传统的消防监督管理手段和消防监督管理力量难以满足社会发展需要,再加上社会消防监管手段的单一化、企业社会信用体系的不健全、消防违信惩戒机制的缺失等原因,企业消防安全问题日益突出,重特大火灾时有发生,有些领域和地区的消防安全形势相当严竣,大量火灾隐患存在,建筑消防设施设计、安装、监理、检测、维保等环节,相关企业恶性竞争、弄虚作假、失信经营等问题也较突出,制约了整个消防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切实加大对企业消防违法等不良行为的监督与管理,单靠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单靠行政强制手段远远不够。从国外相关实践和发展趋势看,应当将企业消防安全信息与社会信用体系的建构、管理相结合,建立企业消防安全信用信息档案,以信用制度为支撑,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为基础,以部门和跨行业应用、联合惩戒为核心,推进企业消防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市场机制、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合力,提升企业的消防违法失信成本,督促其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减少消防隐患。

2 企业消防安全信息的内涵与公开依据

作为核心的企业消防安全信息,作者认为系指作为公共消防安全主管部门的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含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监管规模较小企业的公安派出所)在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过程中获取、知悉、制作、形成的有关企业消防安全方面的信息。这些信息既涵盖企业的消防安全状况相关、消防审验许可、受消防处罚情况、监督检查结果、重大火灾隐患等,也包括消防设施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维保等消防专门施工、安装、技术服务等中介机构和企业的经营、执业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要求“行政机关需要及时、准确的对相关政府信息进行公开”,主要目的就是确保公民的相关信息知情权。另外,公安部颁布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也针对有关企业消防安全信息的公开作为相关规定。这主要是考虑到,消防安全直接关系民众、企业的切身利益,涉及民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信息公开,可以有效的纠正和制止企业的消防违法等不良行为,监督企业及时消除存在的火灾隐患。这就在客观上要求作为消防监督管理部门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对企业的消防违法等不良行为依法采取行政处罚等强制手段的同时,也应当坚持综合治理、多措并举,多元、多渠道加强和改进对消防违法等不良行为的监督管理,特别是要积极推动与社会信用体系构建的有机结合,努力将消防监督管理过程中所获取、知悉、制作、形成的企业消防安全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指标,敦促企业加强对消防违法等不良行为自我纠正、自我整改的力度,提升企业自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3 企业消防安全信息与社会消防安全信用体系的构建

构建企业社会消防安全信用体系的前提和基础,是做好以企业消防安全信息为重要内容的信用档案建设和管理。信用档案主要体现和反映的内容,应当是各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消防安全方面的各类行为、过程、信息、情况等。档案信息应当充分反映企业履行消防安全义务、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等情况的真实性、完整性、尽职性,还要体现企业对纠正消防违法等不良行为、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保障消防设施设备有效运行等内容。对于建筑消防设施设计、安装、施工、监理以及检测、维保等从事消防行业的专门企业,档案应当反映其相关执业的过程信息、业绩成效等。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为消防安全主管部门,要通过对各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建立经营性、持续性、全面性的消防安全信息采集渠道。对采集的信息,按照高危单位、重点单位、一般单位、较小场所以及特定行业分类建立消防安全信息库。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加强对信息的后续汇总、分析、评估等管理,与住建、工信、安全监管、质监、金融、保险、工商等监管部门建立跨部门的信息共享、沟通和交换系统,方便相关部门、个人在线查询、应用。同时,建立企业消防安全信息分类分级评价应用系统,根据企业消防安全信息,将各企业的消防状况按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等分级,相应采取减少抽查频次、预警提示、视情警告、加大抽查频次、列入黑名单等措施对企业的实施动态、有针对性的分级监督管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的分级标准可以综合考虑企业的整体消防安全状况、日常消防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从业人员消防素质技能、存在的火灾隐患类别、对隐患的跟进整改措施、周期性维保措施、日常对消防法律法规的遵守以及许可状况等;对于从事建筑消防设施设计、施工、安装、检测、维保等专门企业应重点纳入资质合法性状况、遵守执业准则、执业业绩、执业质量等要素。

对企业消防安全信息以及评价标准,应当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日常实施消防许可、组织消防监督抽查、开展专项治理、受理群众举报投诉、资质年度审验、部门间通报、告知等环节中所获取、制作、记录的相关信息为主,辅以企业按照有关规定自行申报、提报的信息以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检测、维保、监测信息等,结合起来进行综合分析评价。

4 企业消防安全信息在消防安全监管中的应用

加强对企业消防安全信息在消防安全监管过程中的应用。包括:根据对企业消防安全信息的分析评价,对存在消防安全违法等不良行为而未及时整改、纠正的,视情评为一般、较差等级,列入提示、警示范围,跟进督导检查。对企业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定期通过公共网站、广播电视、报刊等予以信息公开,开展社会监督。将企业消防安全信用评分结果,及时通报投资主管部门、银行、证券、保险、住建等政府管理部门,作为企业投资、申贷、发行证券、保险、审验资质等业务的重要参考,努力在各相关监管部门之间形成对企业的消防安全监管合力。

加强对企业消防安全信息的应用,还应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提高失信成本。现行消防法没有规定企业消防安全信息及信用体系,作者建议结合消防法的修订,从法律上明确消防安全信息及信用体系要求,对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增加规定违法失信给予一定时限、甚至终身的从业限制或禁止;对导致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违法失信人员,要按照《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对责任人员采取禁业令等措施。

总之,通过以上措施实现企业消防安全信息与社会信用体系的结合,构建企业社会消防安全信用体系,加强对企业的全方位、多层面的消防安全监管。

参考文献

企业信用建设方案范文第2篇

一、引言

小微企业是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虽然其规模小、产品单一,但总体数量大、分布广,在促进地方就业、税收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然而,小微企业始终是金融市场的弱势群体,融资难、融资贵是普遍问题,也是制约小微企业发展壮大的主要因素。少数民族地区吴忠市在借助征信系统探索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担保难问题上做了创新性尝试,得到上级行及地方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多方认可。吴忠市作为全国和自治区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按照“政府主导、人行牵头、各方参与、深入推进”的原则,吴忠市以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为原点深入挖掘,从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协调机制、开发服务平台、加大培训及评估力度等方面有力推动了辖区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快速通道”,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吴忠市小微企业试验区建设路径及案例综述

(一)搭建平台,支撑信息查询。根据吴忠地区小微企业数量多、分布广及信用信息不对称的实际情况,确定“批量采集、应用优先、逐步完善”的自主开发思路,人行吴忠市中心支行依靠本行业务、科技人才,开发建成了吴忠市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提供信息查询服务。目前已归集全市小微企业13大类30类别47万余条信息,查询量达到1550余次,累计为300户无贷款小微企业开展了融资培育,促成融资交易额3.79亿元,以平台查询为支撑,有效解决了信息不对称问题。

(二)签订协议,保障信息共享。针对小微企业规模小、行业分布分散、信用信息不易获取的难题,在参考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基本数据项指引基础上,按照“开放建设、谋求长远、服务当地、多方共赢”的建设原则,人民银行与21家小微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签订了吴忠市小微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共享合作协议,建立起部门及行业信用信息共享及常态化更新机制。平台功能涵盖政策展示、信用信息批量采集录入、资信报告查询、统计汇总、筛选推介、用户管理和信息安全控制等,满足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共享、金融机构筛选客户及风险管理、人民银行统计分析、企业了解相关政策信息等多方面需求。以共享协议为保障,满足了政府、银行及小微企业多方需求。

(三)开展培训,推进信用培植。引导金融机构制定了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应用、信用培植和融资培育制度,利用数据库筛选出未与银行发生信贷业务关系的小微企业,通过培训辅导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应用,完善公司治理机构和财务制度,增进信用水平,做好信用培植和融资培育。截至2015年12月末,全辖金融机构累计对300户小微企业开展了融资培育,对360户小微企业开展了信用评级。

(四)构建机制,促使常态发展。人行吴忠市中心支行报请市政府印发了《吴忠市小微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及《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方案》明确了部门工作、目标、任务及职责,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整体推进积累经验、奠定基础。《办法》规范了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运行管理,构建了规范、可持续的试验区建设工作机制,为服务平台安全稳定使用提供了制度保障,推进了试验区工作常态化发展。

(五)考核评估,激励服务跟进。对金融机构的平台应用情况定期考核评估,并通报考核评估结果。督促金融机构以小微企业信用信息为基础,建立符合小微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将评价结果引入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市场交易主体使用,结合政府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土地、税收、创业担保等扶持政策,区分信用状况分别给予激励和约束,持续推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的建立。

三、吴忠市小微企业试验区建设取得的成效

(一)构建了工作机制,促进了信息共享。促成市政府出台了《吴忠市小微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确定试验区建设工作规划,分解各部门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建立了有效的工作机制。试验区以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为依托,通过信息共享,有效地将各部门的信息整合利用,历史性打破了部门间的信息壁垒,采集了范围广、来源宽、参考利用价值高的大量小微企业信息,有效解决了政、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对于促进小微企业融资和降低行政管理成本具有积极作用,为政府、银行在行政履职和信贷审批过程中的全面判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和信用状况提供了全面、快捷、高效的信息支持,也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整体推进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二)提升了融资能力,实现了信用增进。一是小微企业贷款明显增多。截至2015年12月末,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78.4亿元,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全部企业贷款余额的76%,比上年同期提高2.0个百分点。二是守信企业融资成本大幅下降。对试验区建设内守信的小微企业,金融机构在贷款上给予优惠利率,同时,人民银行对加入试验区建设的民贸民品企业积极给予利差补贴。2015年末,试验区民贸民品优惠利率贷款创历史新高,民贸民品优惠利率贷款余额29.23亿元,同比增长10.14%,累计贴息6287.35万元,受惠企业达72家。通过试验区建设,吴忠市的信用环境不断优化,信贷资源配置更趋于合理化。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是一项可复制、可推广、可普及的工程,实现了政府、银行、企业三方满意、三方受益、三方欢迎,取得“服务政府、辅助银行、扶持企业”的良性互动。

(三)创新了信贷产品,解决了融资难题。敦促各金融机构制订了依托平台信息开展企业筛选、培育、融资支持的办法、措施和制度,充分挖掘平台信息的应用价值,通过组织召开动产融资登记服务平台推广推进会,积极做好应收账款融资质押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努力拓宽企业抵(质)押品范围,促成无贷款小微企业融资24笔,发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促成融资交易额3.79亿元。扎实推进直接融资发展,引导企业通过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向银行间市场融资,已推动1家企业成功发行区域集优票据,融资0.6亿元,小微企业融资贵、融资难、融资弱问题不再是老大难。

(四)推行了信用培育,优化了金融服务。指导金融机构制定了小微企业信用培植和融资培育制度,将试验区工作与金融创新有机结合,利用数据库筛选出未与银行发生信贷业务关系的小微企业,通过辅导小微企业完善公司治理机构和财务制度,增进信用水平,做好信用培植和融资培育。通过大力推动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发展,出台主办行制度并组织市场经营主体与主办行签订合作协议,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开展信用培植和以抵质押方式创新为主要内容的信贷支持,截至2015年12月末,全辖金融机构累计对300户小微企业开展了融资培育,对360户小微企业开展了信用评级。

四、进一步完善和推广小微企业信用体系的意见和建议

(一)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政府主导要到位。加强各部门间的合作,构建互利共赢的工作格局,完善对金融机构的信息服务,为金融机构提供小微企业信息查询、客户筛选、融资对接等服务,助力金融机构发掘客户,规避风险,扩大信贷支持。同步强化对政府部门的信息服务,为政府部门在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认定、政府采购、招投标、奖励扶持、评优评先中提供信息参考和决策依据,健全信心通报与应用制度,达到信息共知共享的深层融合。

(二)完善措施、推动落实,人行牵头要到位。发挥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的力量,以小微企业信用信息为基础,建立符合小微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依托小微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和媒体建立互联互通的信用评价制度,将评价结果引入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市场交易主体使用,持续推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的建立,区分信用状况分别给予奖励和惩戒,贯彻市委、市政府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土地、税收等扶持政策,落实激励金融机构的各项措施,综合运用政府部门的支农支小、财政贴息、税收减免、创业担保等资金扶持政策,构建小微企业快速发展的政策环境。

企业信用建设方案范文第3篇

关键词:企业信用;施工;履约;管理;发展

1企业信用的内涵

企业信用的内涵十分丰富,不同视角也有诸多不同的阐释。文章从企业自身视角出发,认为企业信用是市场主体间心理上的信任与承诺的兑现,是对企业履行相应契约的能力及其整体的可信程度所进行的一种综合评定。

2企业信用建设的重要性

从社会经济发展视角来看,良好的企业信用有利于规范市场经济运行,促进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从企业自身视角来看,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今天,企业信用显得空前重要,已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第一问题,其重要性甚至优先于企业战略管理、生产管理、组织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因为企业信用几乎具有“一票否决”之作用,没有良好的企业信用作为支撑的企业就是在搭建“空中楼阁”。

2.1良好的企业信用是企业市场拓展的前提

一个企业只有具有良好的信用,其所生产的产品或服务才能在用户群体中具有公信力,方能在客户或者潜在客户群体产生心理上的信任,才能吸引用户群体,从而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比较优势。尤其是在充分竞争的当代市场环境下,各行业市场基本趋向于买方市场,用户群体更倾向于接受信用良好的企业,因此企业信用也更多地决定了企业的市场空间及其经济效益。反之,如果企业失去了信用,轻则导致企业市场占有率骤降,企业效益下滑,重则企业破产甚至影响行业及社会经济发展。

2.2企业信用是企业宝贵的无形资本

企业信用是无形的,但确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企业信用对于降低企业市场营销成本、用户维护成本、财务运营成本等均有重要作用,还有助于企业改善经营,使企业更容易获取信用政策支持。企业信用还是企业融资的敲门砖和企业实力的代言人,能够提升企业竞争力,保证企业的长期稳定运营。

3如何提升企业信用

企业信用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企业信用建设也包括很多维度。作为电力施工企业,要研究如何提升企业信用,首先要理清企业信用主要体现在什么方面,才可以找到着力点和提升改进方向。作为电力施工企业,从施工履约层面来说,企业信用最直接地体现在产品和服务信用上,更具体地体现在合同履约情况上,而最后落脚点就在产品的安全、质量、进度上。因此,要在施工履约中提升企业信用,关键是要确保建设工程安全可靠、质量优异、进度受控,同时在项目履约中较好履行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

3.1筑牢项目安全屏障

在大力践行科学发展观的今天,项目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已无需赘言。但是,从我国当前电力施工管理情况来看,电力施工安全风险依然突出,安全管理形势依然严峻,究其主要原因:一是与其他建筑施工相比,电力施工环境更为复杂,安全风险相对较高。电力施工往往面临极端的自然地理环境,地质安全、自然灾害等风险突出,极端自然地理环境下施工难度系数较大,施工安全风险较高。二是电力施工专业性相对较强。电力施工不论在发电、输变电、配电和用电等各施工环节均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较高,安全风险也相对较高。三是电力施工系统环境比较复杂,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叠加,导致施工现场安全管控难度加大。电力工程建设涉及大量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材料,种类繁多,数量巨大,其中许多是大型复杂机电设备、特种设备,其设计误差或质量瑕疵、质量问题等均容易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或安全问题。同时,电力工程建设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建设工程,需要投入大量的施工人员,加之人员流动较大,尤其是协作队伍人员,人员管理难度较大,安全风险较高。四是随着安全管理形势不断变化,安全管理挑战持续升级,非传统安全威胁因素逐渐增加,但部分电力施工企业对非传统领域安全认识和管控不到位,对员工职业健康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也不够。作为电力施工企业,筑牢项目安全屏障是企业信用建设的前提条件。一是要在思想意识层面紧跟时展要求,坚持“安全生产高于一切,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发展理念,秉持“对业主负责、对企业员工负责、更要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做好电力工程建设施工履约。同时,要与时俱进,深刻认识和把握安全管理的全面性,除了做好传统安全管控,还要注重做好非传统安全管理。在安全履约过程中还要具有前瞻性,注重加强与行业或者世界范围内先进的安全管理理念、方法接轨。二是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逐层逐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不留安全死角,杜绝安全生产管理宽松软的问题,真正将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本质安全。三是要大力加强电力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建设和体系建设,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有效契机,全面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同时,逐步建立起技术支撑平台体系、安全生产保障体系、风险管理体系、教育培训体系、安全标准化体系和有效应急体系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和保障体系,努力降低各类安全风险。四是要深化安全检查力度,加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持续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力度,结合实际通过多种安全检查方式,保持安全检查的常态化,以此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同时,树立高度的安全风险意识,针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制定和完善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加大落实执行力度,进一步提高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五是加强人员管理,尤其需要加强外协人员管理,通过多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及安全操作培训,提升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规范员工行为,减少和杜绝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尽可能减少和规避人为事故发生。六是加强施工设备管理,减少物的不安全状态。要加强对机电设备、施工设备及施工材料的质量检测和验收,从源头上减少因设备材料质量问题引起的安全问题。同时,加强对施工设备尤其是机械设备、特种设备的管理,做好定时检修和保养,加强使用管控,杜绝无证操作,减少和规避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3.2提升质量水平,在质量履约中提升企业信用

从施工企业视角来看,要在施工履约中建立和提升企业信用,保证产品质量是关键。从社会经济发展角度来看,电力工程具有公共产品属性,具有较强的外部正效应,因此对产品安全和质量的要求更加苛刻。提升电力施工质量水平,一是要严格贯彻落实质量管理责任体系、监督体系,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相关责任追究的严肃性。二是建立健全并落实技术管理制度,包括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图纸会审管理、施工方案与作业指导书管理、技术交底管理、技术检验管理、设计变更管理、施工测量技术管理、工程技术资料管理、技术培训管理、技术信息管理、技术总结管理、技术检查、工程竣工验收等多个方面的制度,做实、做细、做优技术管理工作。三是要在技术管理和过程管理中强化质量监管,进一步加大对项目施工技术方案的可行性、资源配置的充分性、施工中执行施工技术措施/方案情况、工序和工艺质量控制情况、原材料采购、管理、使用、检验及试验的合规性、施工实体质量控制项目、外观质量控制、产品防护、标识等方面的监管和检查力度,按照“全面覆盖,重点监管”的原则,规范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行为。四是要大力加强企业技术团队建设,大力弘扬大国工匠精神,精益求精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人才是最活跃的生产要素,技术水平是衡量施工企业履约能力的最关键指标,是有效履约的基础保障。施工企业作为履约方,必须要打造一支属于自己的技术骨干团队。随着我国电力事业的蓬勃发展,在电力施工中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也层出不穷,需要高尖精的人才队伍来攻关解决电力设计和施工中的技术难题、技术壁垒。我国已建成了的世界最大装机规模的水电站——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而当前在建的白鹤滩水电站又面临着世界级的六大技术挑战。行业在发展,世界在进步,而挑战不止。中国电力还要走出国门迈向世界,还将面临越来越多的现实的问题、挑战和技术难题,必须要有强有力的人才队伍作为支撑。

3.3保证施工进度,在进度履约中提升企业信用

在保证安全和质量前提下确保施工进度,是施工企业施工履约过程中企业信用的重要体现,也是合同履约要求,更是企业履约创效的内在动力。要保证施工进度受控,提升和保持良好的企业信用,关键在于保障生产效率。一是要加强计划职能,加强目标管理,根据项目终极进度详细分解关键节点目标,以年保终,以季保年,以月保季,以周保月,以天报周。各阶段目标必须要以既有资源及可达的生产效率为基础,要有可操作性及完成的可能性,否则就是“纸上谈兵”,而且会对生产积极性产生较坏的负面影响。目标管理要具有严肃性,不能随意调整或经常调整。同时,还要加强资源投入的计划性,以免造成前期窝工或后期资源争夺,使生产资源配置不能最优化。二是加强控制职能,要加强监督和及时奖惩,通过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来确保目标落实。三是加强协调职能。电力工程施工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在我国当前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组织模式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之间需要协调的工作较多,在项目履约过程中与地方政府、相关机构、供货商、分包商等不同主体间也有诸多管理连接,积极有效并超前地沟通协调有助于提高生产铺排效率,减少沟通成本和宝贵的时间成本,保障和提升生产效率。四是加强电力施工技术工艺总结和研究,持续改进生产技术和工艺,同时与时俱进加大前沿科技及先进的自动化设备、工器具引进和应用,最大化地提高生产效率及解放人工。五是加强对人的研究,持续探索和完善施工作业人员绩效考核及奖惩机制,同时加强施工企业文化建设,做好职工人文关怀,有效激发作业人员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员工的企业荣誉感和归属感,最大限度地提高生产效率。

3.4加强分包管理,提升履约主体形象

在社会分工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协作已是必然,尤其是电力工程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投入的人力资源数量、工种和专业等较多,仅自营完成整个项目建设难度较大,不可避免地需引入外部资源。但如何加强分包管理,较好利用社会资源完成某个工序或单元工程履约,对于履约主体的企业信用显得格外重要。因对分包商管控不到位,导致分包商在项目安全、质量、进度或形象等方面出问题,对履约主体企业信用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案例层出不穷。要做好分包商管控,关键需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要树立正确的履约观念。作为履约主体,要清醒认识履约主体责任是不能随分包而转移的,尤其是项目建设的安全和质量责任。分包商往往在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方面缺乏足够投入、完善管理及有效控制,因此作为履约主体更要加强严管。并且,作为履约主体要对进行外包的单元工程、工序进行全面评估,对主体工程、关键单元工程、关键工序以及属于企业技术核心范围内的项目或单元工程,不能采取外协的经营模式,以避免企业核心竞争力流失或因分包商履约不善造成履约主体形象受损、信用流失。二是要在招标过程中做好分包商企业资质、业绩资质、人员规模、履约能力、债偿能力等充分调研,要完善招标评标体系,不能唯价格论,要注重综合评价,减少分包商选择决策失误风险。三是要建立健全分包商履约评价机制,根据分包商实际履约情况建立合格分包商优秀名单、合格名单及黑名单并进行及时更新,进行优胜劣汰,同时要及时引进备选的同质合格分包商,规避因分包商履约不力而给履约主体造成被动局面。四是要加强对分包商的履约监管,尤其要重点加强对安全质量的监督、验收,加强分包人员队伍管理,同时给予分包商必要的生产指导、管理指导,持续提升分包商的安全生产和综合管理水平。

4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树立企业形象

在我国,电力施工企业绝大部分都是央企或国企,有着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包括依法经营、公司治理、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员工权益保护、信息披露、社会公益等众多维度。在施工履约过程中,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员工权益等显得尤为突出。安全质量毋庸置疑是第一位的,上文已经谈到就不再赘述,下面着重谈环境保护及员工权益保护问题。

4.1坚持绿色发展理念

继党的十六大提出科学发展观后,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又提出了“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的五大新发展理念,其中“绿色发展理念”包括绿色经济理念、绿色环境发展理念及绿色政治生态理念。电力工程属于大型系统工程,具有较强的外部效应,工程建设过程及建后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和环境影响,以及由环境问题引发的公共风险、财务风险等负面作用,会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设计、监理、工程属地政府乃至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等相关方的声誉和利益产生重大影响。作为电力施工企业,尤其是央企或国企,要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适应国家经济发展新要求,加快改变传统的建设模式及粗放的生产管理模式,从施工前总体安全环保系统方案策划、绿色施工、建后生态恢复等全过程,从单元工程安全环保方案优化、施工材料选择、具体施工、垃圾分类处理等全环节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推进企业转型升级。

4.2维护职工权益,促进员工和企业协调发展

作为担当有为的企业,在施工履约过程中,要坚持贯彻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在施工履约中,落实好企业职业健康和劳动保护措施,保障好企业员工最重要的生命健康权。同时要通过大力开展提质增效和精益管理,努力提升经营效益,促进员工和企业协调发展。在当前经济新常态下,尤其要注重加强对分包人员工资发放情况的监管,确保外协人员的正当权益得到有效落实,履行好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尽可能减少和规避因分包商拖欠外协人员工资而引起的事件或诉讼事件,减少和规避施工企业不稳定因素,维护好企业信用。

5结束语

综上所述,产品信用是企业信用的最直接体现及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作为电力施工企业,要在施工履约过程中提升和维护好企业信用,必须要围绕合同履约,抓好项目安全、质量、进度及分包管理这些主要矛盾。同时,在施工履约中,必须与时俱进,坚持新的发展理念,履行好环境保护及职工权益维护等社会责任,以提升及维护好企业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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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葛平帅.经济新常态视角下提升电力工程施工建设管理质量的策略分析[J].造纸装备及材料,2020,49(2):128.

企业信用建设方案范文第4篇

按照国务院《盐业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对食盐行业要坚持依法治盐。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快建设标准体系,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明确各方管理职责,创新管理方式,实施依法治理。

同时,严格规范食盐生产批发企业资质。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有关部门参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食盐生产、批发企业的规范条件。省级盐业主管机构要依照新的规范条件对现有食盐生产、批发企业资质重新进行严格审核后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并在指定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另外,信用体系建设也是此次盐改的主要工作之一。《方案》要求各级盐业主管机构建立食盐生产、批发企业及其负责人和高管人员信用记录,纳入家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地方政府指定网站建立健全信息公示制度,对拟进入食盐生产、批发领域的社会资本要在准入前公示有关信息,并每年定期公示所有企业及其负责人的有关信息。对有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对行为后果严重且影响食盐安全的,要依法采取行业禁入等措施。

盐企资质认定只减不增 盐业体制改革应加快立法和信用体系建设,保障盐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此次盐业体制改革是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基础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案》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食盐生产领域,与现有定点生产企业进行合作,并不意味着增加食盐定点生产和批发专营企业的数量。”长期关注盐改的律师邹佳莱对《小康》记者说。

据《小康》记者了解,各地按《方案》要求正紧锣密鼓对盐业进行改革。如山东省规定现有食盐定点生产和批发专营企业许可证不再核发,有效期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自2018年1月1日开始,现有食盐定点生产和批发企业依照新的规定申请许可,根据许可范围从事相应经营活动。而食盐定点生产和批发专营企业数量只减不增。

江西省盐业集团成为全国第一家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省级盐企,通过增资扩股向社会释放了约53%的股权,引入了四家战略投资者,在全国盐行业中率先实现市场化转型。

改革后的食盐生产企业允许进入食盐销售环节,盐企可通过四种方式进行食盐销售。一是食盐批发企业(含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可通过自建物流系统或与第三方物流企业签订配送合同,委托其将食盐配送到商超、销售网点以及从事食品加工、餐饮服务的单位等食盐终端用户;二是可通过自建分公司进行食盐销售业务,自建的分公司不得委托没有食盐批发许可资质的单位、个人开展经营活动;三是可通过自建销售网点直接开展食盐销售业务;四是可通过现有渠道开展食盐销售业务。

盐业改革应立法先行

国务院出台《方案》之后,发改委和工信部联合下发了《盐业改革过渡期的办法》。“《办法》要求各地在盐业过渡期内剥离盐业公司和盐务局职能,基本的倾向是取消盐务局。”邹佳莱说。

目前,江西省已经按照《江西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撤销了各市、县(区)盐务局,剥离其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其中盐业主管职能移交工信部门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职能移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并在2017年底前,建立新的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

“在31个省市上报到发改委的方案中,都提到了2017年年底要全部完成职能转变,目前比较领先的是江西省、海南省、青海省,他们一步到位,直接撤销了盐务局。”邹佳莱说。

政府职能转变还在继续的情况下,盐业法规的确立和修改对食盐市场的稳定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我国现行的盐业法规有三部,分别是《盐业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和《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有些地方已经暂停执行《食盐专营办法》。在改革过渡期应该要立法先行,过渡期结束后,即2019年开始,盐业体制要完全依法运作。所以,修改法律法规的速度要快。到时如果还按照国务院出台的某一条政策,立法就落后了。”邹佳莱认为,我国现有的三部盐业法规可以合并为一部,从而明确盐业的执法标准。

完善信用体系筑好盐业准入门槛

按照国务院《方案》要求,各地要建立食盐生产、批发企业及其负责人和高管人员信用记录,纳入国家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地方政府指定网站建立健全信息公示制度,对拟进入食盐生产、批发领域的社会资本要在准入前公示有关信息,并每年定期公示所有企业及其负责人的有关信息。对有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对行为后果严重且影响食盐安全的,要依法采取行业禁入等措施。

企业信用建设方案范文第5篇

一、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自从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以来,安徽省政府按照这一指导思想,提出要全面打造“信用安徽”。这一建设工程自2003年开始实施,到目前为止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中,企业信用应该是第一位的。这是因为企业是社会最基本的经济主体,企业信用是最基础、最普遍的信用形式,而且因为目前企业失信已成为最严重、最突出的问题。企业信用是企业经济效益的基础,从信用的本质看,良好的信用有利于企业的发展,是企业经济利益的前提和基础。企业失信就要付出沉重的代价,相反守信则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收益,在随着我国信用方面法律法规和信用管理体系不断建立健全的今天,这一点已经是不言而喻。企业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点,也是全面建设“信用安徽”的重点,安徽在加快建设企业信用体系上,目前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措施

1、加紧构建企业联合征信信息网络平台。根据安徽省政府实施“十万企业信用工程”和国家发改委建设社会信用体系联合示范工程的要求,截至2006年5月17日,“十万企业信用工程”已将11万多户企业有效信用信息征集入库,远远超过预定速度和目标。征信涉及26个省直部门,包含36个不同的一级指标,215个不同的二级指标,内容涵盖了企业基本信用信息、企业历史沿革信息、企业财务信息、企业行政许可和资质信息、金融部门记录信息、企业所受荣誉表彰和失信处罚信息,能够较为全面地反映企业的信用状况、信用能力和信用素质等方面,初步建立了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计划到2007年底基本建成安徽联合征信体系。

2、认真开展企业信用立法工作。2006年1月1日,安徽省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安徽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经省政府颁布正式施行,任何人都可以到网上自行查询安徽13万户企业的信用信息。该法的颁布能够实现企业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加强和规范信息征集、、查询、评估和监管,加快企业联合征信体系的建设;同时,对于推动安徽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至关重要,奠定了“信用安徽”建设的法制基础。

3、发挥行业组织管理作用,努力推进行业征信制度建设。虽然安徽已于最近成立了信用协会,但是对于企业信用建设更加需要各行业努力推进行业征信制度。例如,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在原有银行贷款证管理的基础上,在银行系统推行银行信贷登记咨询制度,汇集了与银行有信贷业务往来的7万多户企事业单位的基本信息和信贷业务信息。安徽省旅游局积极加强旅游行业信用整治,并联合安徽省发改委共同印发了旅游行业信用建设的实施方案。财政、建设、税务、质监、档案、物价等部门都在积极探索制定本系统信用等级评价的办法,有关职能部门还积极利用“金关”、“金税”、“金卡”等网络系统,加快同业征信制度的建设步伐。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农资市场诚信体系建设,2006年3月16日,在全省农资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向社会公开推介安徽隆平高科种业公司等146家诚信种子经营企业、8种放心农药产品、15种放心复混肥料产品和7家诚信兽药、饲料经营企业以及3家农资连锁经营重点企业,意在引导农民购买安全农资产品,为春耕生产营造良好的农资消费环境。除此之外,还在食品、建筑等行业也已经开始着手建设该行业信用制度。

4、通过政企合作,积极探索中小企业贷款与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有效模式。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北京大学林毅夫曾提出了四种方法:一是发展地区性中小银行;二是建议成立民间担保公司;三是可以学习美国,设立中小企业支持的政府机构。美国有一个中小企业发展局(SBA),主要给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四是建立企业的信用体系,以及企业的评级征信机构。同时,林毅夫还指出,建立企业信用体系是最重要的,但是建立的时间可能会最长、最难。为此,安徽将采取三项举措,下大气力争取在小额担保贷款上有所突破。三项举措主要内容是:一是建立工作责任制,对经办银行实行目标任务考核,加大责任管理力度;二是进一步简化程序,降低门槛,建立小额担保贷款的“绿色通道”,提高贷款审批发放效率;三是建立正向激励和约束机制。安博尔中诚信获悉,2006年底全省小额担保贷款发放规模累计达到5亿元左右。2006年7月21日,合肥中小企业与银行合作推出“金融大篷车”活动,以助推合肥市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该活动是通过“将金融机构请进来、带着中小企业走上门”等多种方式,开展多层次的银企交流合作和项目对接活动,促进金融家和企业家的合作共赢。为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合肥还出台了《合肥市金融、担保、租赁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奖励办法(试行)》,通过政策引导的方式,切实解决一批有产品、有市场、有效益、信誉好的企业及项目的融资难题,使“工业立市”的目标更好地落在实处。

5、建立企业信用“红名单”、“黑名单”公示制度。继续在全省开展优秀诚信企业红榜评选活动,并从银行、税务、质监等部门起步,建立安徽企业信用“红名单”、“黑名单”公示制度,营造“守信褒奖、失信惩戒”的社会环境。2006年5月安徽省地税局依据各市地税局推荐报送的A级纳税信用纳税人名单,结合A级纳税信用纳税人缴纳地方税收情况及其行业分类、区域分布等特点,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等200个企业被评为2004年度、2005年度全省地方税A级纳税信用纳税人。

(二)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经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有了较大进展,在安徽省内初步形成了政府重视、社会支持、群众关心、舆论关注的良好局面。但在目前整体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1、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展不平衡。在部门之间,多数部门能做到领导重视,认真落实,但仍有少数地方和部门对信用建设认识不到位,工作进展迟缓,甚至垄断手中资源,不配合联合征信工作。在全省各地,有少数地方信用建设刚刚起步或尚未起步,距离省市联动、信息互访还有不小的距离。

2、经济实力和管理水平影响着企业信用建设。影响企业信用水平的一个基础性因素是企业的经济实力。而当前安徽企业的特点是:数量不多、规模不大、大型骨干企业较少,真正具备现代经营理念、掌握现代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体制先进的现代企业数量还不多。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为了生存发展,一些企业采取不讲信用、不计后果的措施,从而影响了整个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

3、企业信用评价制度不完善。目前,对企业的信用评估不少,但是问题也不少,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公正性不够。工商、税务等部门对企业信用的评估都是根据本部门的意愿,自己定标准、自己搞评价,尽管主观上没有偏颇之意,但是客观上难免有偏颇之举。二是全面性不够。目前,银行对企业信贷信用进行评估、税务对企业纳税信用进行评估、工商部门对企业合同信用进行评估,诸如此类的评估很多,而这类信用评估都是对企业某一方面的信用评估,并不能完整、全面地反映企业信用整体水平。三是透明度不够。各部门的评价结果不向社会公布,使得企业信用信息传播的广泛性受到了限制。四是专业性过强。各部门的信用等级划分不一,不同部门信用评估的等级划分差别过大,有的行业划分过细,使得业外人士很难弄清每个等级所代表的信用水平。

4、企业信用管理和约束机制不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尚未建立。我国还没有成立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在这一点上安徽是走在前列的。安徽已成立了安徽省信用协会,专门负责管理安徽省的信用建设。从有关的调查可以看到,安徽企业的失信现象还是非常普遍的,还没有建立系统的信用联防网络和运行机制,失信者的“黑色记录”得不到合法搜集和有效传播,造成了守信成本高、失信收益高的结果。由于失信行为得不到惩罚,失信者的气焰抑制不下去,打击了守信者的信心,搅乱了社会信用道德的评价标准。

二、加强企业信用建设对策建议

企业信用是企业诚信状况的综合反映,其构成要素和影响因素都是多方面的。因此,提高企业信用水平,加强企业信用建设,必须从企业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着手,进行综合治理。

(一)加强企业信用法制建设,营造法制、规范的市场环境。目前,在我国的法律法规中,尚没有一部关于信用建设方面的专门法律,这对推动企业信用建设是不利的。安徽应当尽快制定企业信用征信管理办法、企业信用的评级或评估管理办法、企业信用产品的认定和使用规定等,并研究制定《企业信用管理条例》,以保障建立企业信用体系的权威性、严肃性和规范性。同时,要进一步制定完善《安徽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配套文件,做到在全省内依法开展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与。

(二)加强企业信用建设管理。以部门、行业评价为基础,制定综合评价办法,推进安徽企业信用建设系统化、规范化。首先,制定一个安徽省企业信用评估和管理办法。在现行的各种对企业信用评价的基础上,将各部门、各行业的评价进行整合,建立一个对企业信用的综合评价方法。其次,成立一个专门机构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全省企业信用状况进行动态的综合评价。再次,以网络技术为依托,建立全省企业信用查询平台,向社会公开各类企业的信用记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方便、迅捷的途径向社会公开企业信用。最终要建立激励机制,大力鼓励引导企业诚实守信。

(三)继续推进联合征信体系建设。一是按照《安徽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主动衔接各相关部门,认真审核并提出企业信用信息指标体系,积极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的部门网络提交系统,认真建立信用信息报送汇集系统。二是进一步加大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力度,加强行业征信网络平台与联合征信中心信息交换平台的互接互通,认真做好信息数据处理,争取尽早建立统一的企业联合征信网络平台,提升联合征信系统的市场应用价值。三是不断推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平台和数据库的升级完善,开发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异议投诉系统,使联合征信系统平台日趋完整,信息查询系统平稳运行。

(四)完善信用评估体系。安徽企业信用评估体系存在很多问题,要想建立一套完整的信用评价体系,就需要企业外部和企业内部共同努力,在社会信用体系组成中,成立企业信用评估的专门机构,建立一套公正、全面、透明、专业的企业信用评估体系。专门机构的职能是以先进的评估方法、翔实的信息资料、科学合理的评估程序,定期有关企业的信用等级报告。企业内部可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部门和风险预警机制,由专人、专门的部门随时跟踪、研究分析信息,对信息进行科学的、去伪存真的加工处理。企业的决策者应在掌握足够准确信息的前提下,制定相应防范措施,然后交专门部门落实实施。

(五)积极推动安徽信用体系融入“信用长三角”。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经济发展速度较快的部分地区,对信用环境及信用秩序的需求也愈发强烈,在这些地区率先建立区域信用体系,既是市场主体的一种迫切需要,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从某些地区开始,先建立区域信用体系,再逐步建立全国性的信用体系,在实践中是可行的,也是一种必然的趋势。对于安徽来说,就需要努力加入“信用长三角”这一区域信用体系建设。但是安徽的经济实力有限,企业的现状和“长三角”企业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要想加入“长三角”就必须加强信用体系政策研究和信用信息标准化建设,重点抓好与沪苏浙长三角信用体系的沟通与衔接,为安徽征信体系融入“信用长三角”创造有利条件。

(六)努力开展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如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已经成为整个社会研究的热点问题,在安徽这个以中小企业为主的省份来说,就是一个重点需要解决的问题。开展信用担保,无疑是一个很好的解决途径,因此应该进一步推进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市县与开行等开发性金融机构合作,扩大中小企业贷款试点范围。积极研究发展中小企业的信用增级模式,鼓励金融机构进行金融产品创新,开展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转贷款、担保贷款、信用合作贷款等业务。

(七)积极扶持和培育信用中介机构。加强政府引导,扶持各类信用协会、专业信用服务机构发展,面向国内外,引进一批执业资质高、独立公正、市场化运作的信用服务机构。鼓励征信机构加强同信用中介机构的合作,逐步开发有需求、有意义的信用产品,推动信用中介机构开展企业和个人信用调查、认证、评估等服务,推动信用产品的应用,加快发展信用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