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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对学校管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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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对学校管理的意见

家长对学校管理的意见范文第1篇

然而,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很多校长对推进家校合作工作丝毫不感兴趣,没有认识到家校合作在当前的价值与意义。也有的校长号称自己的家校合作工作已经开展了很多年,但是通过访谈我们发现,这些学校的家校合作仅仅限于家校合作的浅表层次,并且效果也是流于形式。闵行区家校合作方面工作做得精细、缜密,但是也仅是在家校合作的浅表层次将工作做到了极致。也有的学校的家校合作进入到深度合作阶段,但仅仅是星星之火,未成燎原之势。可见,上海市的家校合作工作尚处于各校随意无序发展状态。眼观国内则发现,南京市早在2007年就已经在全市推行深度家校合作,山东省在2011年年底将在全省范围内完成深度家校合作工作;香港在2012年也将全部完成深层家校合作的推进工作;台湾的深度家校合作也是开展得有声有色,2012年3月,教育部发文要求各中小学深入推进家校合作。放眼国外则发现,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国早在90代就已经开始了深度家校合作。在这样一种背景下,作为家校合作项目组研究成员,笔者认识到,中小学校长对于家校合作在认识上、态度上的一些误区对于推进工作是十分不利的。有必要对家校合作的内涵以及价值取向进行澄清,以便推进家校合作工作的进度。

一、明确“深度家校合作”的内涵

为推进深度家校合作项目,首要的工作是统一大家对家校合作的认识,让大家明确教委推进的家校合作是何种合作。因此,明确家校合作的内涵是前提。

1.家校合作的内涵与层次

家校合作主要包括家长为子女主动参加学校教育和学校为学生主动培训家长两个方面,其实质是家长参与学校事务。家长参与学校事务有两个方面,一是参与学校的教育事务,一是参与学校的管理事务。家长参与学校事务的目的可以分为两种,即抱着个人目的,为了自己孩子的教育进行的参与和抱着为了大多数孩子的目的,为了提高学校整体教育质量的参与。根据家长参与学校事务的深度,家校合作可以分为浅层次家校合作、初步深入性家校合作、深入性家校合作三个不同的层次。第一,在家校浅表层次的合作中,重在学校引导家长参与和学生学习相关的活动,让家长充当教育者,强调家长应该配合好学校教育,这实际上是家庭教育指导,是传统的家校合作比较重视的领域。这种家校合作方式由于需要教师具有系统的家庭教育指导知识体系与技能,而一般教师通常缺乏需要的技能,加上时间与精力的限制,真正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导在实践领域也很少见。其次,家庭教育指导是一种封闭式的以学校为主体的家校互动方式,家长没有机会融入学校组织,是学校的局外人,这种家校合作不能引发学校管理方式的根本性改变。我们称之为表层合作。第二,在家校初步深入性合作中,家长作为学校活动自愿参与者,自愿为学校提供无偿服务。如作为班主任的辅助人员帮助教育学生,就某门学科对学生进行个别指导,就自身经历给学生作非正式报告,或者学校利用家长资源开发相关课程。很多重视家校合作的学校目前都在进行这样的尝试。这个层面的合作中,家长的参与不是仅仅为了自己的小孩,而是为了更多的孩子,我们称之为“中度合作”。第三,在家校深入性合作中,家长为子女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家长与学校组织内成员一样可以享受决策权和管理权,且更多地是以学校整体的发展为出发点考虑问题,而不是只考虑自己子女在学校教育中的成长得失。在这种合作中,学校管理方式由封闭走向开放。我们称之为“深度合作”。家校合作的层次如下图所示。

2.“深度家校合作”的内涵

由上文的分析可知,深度家校合作是指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具体包括家长对学校重大事件的知情、家长参与学校重大事件的决策、家长对学校教育过程的监督、家长对学校教育结果的评价。

上海市要推进的家校合作是深度家校合作,即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目的是为了改革学校办学模式,推进现代学校制度的建设,最终目的是提高家长对教育的满意度。没有认识到家校合作意义的校长应该澄清自己的模糊认识,端正态度;在浅表层次探索家校合作的学校应该及早转型到深度家校合作的方向上来。市教委将大力推进该项工作,校长们应该审时度势,及早将深度家校合作工作纳入工作日程。

二、提高认识,转变家校合作观念

家校合作是不是仅仅因为上级部门的推进才具有了被执行的理由?还是其本身就具有正当性与实践合理性?不认识到这一点,家校合作工作将陷入被表面化实施的境地,因此,澄清深度家校合作的理由是十分必要的。

1.从家长的角度看,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具有正当性与合法性

学校教育权本质上是父母教育权的让渡,家长是儿童权利的自然监护人,国家是儿童权利的最高监护人。这就意味着父母教育权的转移不可能是全部的,现代学校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并不意味着父母教育权被剥夺。此外,学校教育的结果由学生家长承受,作为儿童监护人的父母有责任和权利维护儿童受教育方面的利益(包括学校教育)。父母对未成年人不可分离的监护责任和义务决定了父母参与学校事务的正当性。

其次,家长除了为人父母,也是社会的公民,监督政府行政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公民具有参与政府决策和监督政府运作的权利与义务,所以,父母参与学校教育的权利是法律赋予的,具有合法性。

因此,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具有正当性与合法性。学校应当改变过去面对家长时高高在上的态度,不要认为家长是学校的“配角”。学校首先要本着一颗平常心,改变“因为怀疑有问题,才要监督”的偏执想法,积极接纳家长“监督办学”。

2.从政府的角度看,家长参与学校管理能提高公共服务满意度

目前,政府职能改革正在从“管理政府”向“服务政府”转型,提高公共服务产品的满意度,已经成为服务型政府的价值追求。提高服务的满意度的关键在于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满足服务对象的需要。因此,吸纳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管理,创设家校合作的对话平台,使得家长可以对学校工作发表意见,有助于增强社会对学校的信任,可以提高家长对教育的满意度。

3.从学校的角度看,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是现代学校制度的要求

现代学校制度是切实保障受教育者权利的制度,其核心是学校教育管理的现代化。管理现代化的显著特点是服务意识的树立,以及管理模式的民主化、社会化、开放化。集权封闭型的管理模式忽视组织与外部非官方团体(如家长)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相互往来,认为学校应该尽量不受外界影响,倾向于把学校与环境的联系减少到最低程度。相反,民主开放型的管理模式则比较注重学校与外部环境的关系,认为教育机构是与其外部环境相互影响的组织,需要不断适应变化的环境并随时向社区展示自己的成就。可见,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既是现代学校管理的要求,也必将推动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建设的进一步发展。

三、建立、健全正规家校合作组织机构

目前,许多学校都设有家长学校或者家长会等家校合作的组织形式,但是,这种家长会的召集人是高高在上的学校,一般在考试后举行,家长会俨然成为教师向家长汇报学生在校表现的“告状会”和考试成绩的“新闻会”,是教师的“一言堂”。家长会内容狭窄且深度不够,交流渠道单一且缺乏连续性,组织机构不够完善,这种家校合作多流于形式。

因此,推进家校合作必须首先成立组织机构,使家校合作工作走上有序发展轨道。各区县教育局要建立、健全区域内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组织机构,成立全区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管理机构,委派专人负责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管理、组织、协调工作。同时要求各学校成立校级、年级、班级三级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委员会。班级家长委员会的人数为2人,1人为主席,1人为副主席。年级家长委员会人数为4人,一人为主席,3人为副主席。校极家长委员会人数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但人员结构必须包括:不同年级、不同性别,并且家长必须是不同性别的孩子的家长。家委会成员由家长选举产生,以便于家长委员会真正为家长代言。并且规定学校的校务委员会中必须要有家长代表,家长代表的选举标准由家长们自己制定。

四、明确家校合作各执行机构的权利、责任的内容与深度

对于人类行为而言,无非是可以得到什么,必须付出什么,即权力与责任。因此,该项工作的推进必须明确相关组织机构的责、权、利。

1.教育管理部门的职责

对于区域教育行政部门而言,首先必须高度重视新型家校合作的推进工作;其次,各区县督导室必须将学校的家校合作工作纳入学校督导、学校考核的范畴内。对于区级家长委员会管理机构而言,其职责是对全区校内家长委员会工作的开展进行指导、组织、管理。并且支持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及时处理学校家长委员会反映的各种情况。

2.学校家长委员会的权利、职责

(1)家长委员会对学校重大事件具有知情权

学校向家长委员会提交书面工作报告,每学期组织一次家长委员会的报告工作。同时,学校应该及时将近期的教学、课题及各项活动的开展情况向家长进行通报,使家长对学校的全面工作有及时而全面的了解。

(2)家长委员会对学校重大事件有建议权

在重大事件上,学校必须召开会议,听取家长建议,必须对家长的建议作出回应,该采纳的采纳,不该采纳的必须作出书面说明。家长委员会不满意学校的处理意见,可以向区级家长委员会汇报,由区级家长委员会决定最终处理意见。

(3)家长委员会对学校教育过程中的问题具有监督权

家长委员会作为家长自己的组织结构,负责接收家长对学校工作提出的各种意见、建议,并负责与学校沟通。对家长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建议,学校必须作出回应。

(4)家长委员会对学校的各项工作具有评价权

家长委员会有权组织家长对学校的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对于测评中满意度低的项目,学校必须作出回应。其中,每学年组织教师满意度测评为固定项目,必须实施,学校对那些满意度不高的教师的处理、整改意见必须提交家长委员会。

(5)家长委员会具有向上级家长委员会管理部门的报告权

家长委员会对学校的处理意见不满意,经沟通后仍不满意的,有权向区级家长委员会管理机构上报,有权争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支持。

(6)学校及校内三级家长委员会具有沟通信息的责任

学校应该具有校级委员会、校内家长委员会保持经常性联系的工作机制,学校对发现的各类问题信息、建议、意见及时沟通、及时汇总,及时作出回应。

3.学校在家校合作中的职责

(1)学校组织家长成立各级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管理

(2)学校为家长委员会提供办公场所

(3)学校是家校合作的主体,学校要同家长委员会一起制定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章程、制度

包括学校向家长提交报告、通报学校教育情况的制度,学校接受家长委员会质询、建议的制度,家长对学校全面评价的制度,家长参与维护师生权益的制度,学校课程对家长开放制度,加强学校和家长沟通协作的制度。

(4)学校积极支持家长委员会各项工作的开展

家长对学校管理的意见范文第2篇

一、当前中小学家校合作的瓶颈

1.学校方面:理念出现偏差

这里的理念包括学校的办学理念和教师的教育理念。

首先,一个学校的生存乃至发展都离不开学校的办学理念。学校的办学理念反映的是该学校发展的方向和道路。学校的办学理念是家校合作顺利进行的有力保证,决定了学校对家校合作活动的重视程度、支持力度、组织管理热情和检查指导机制。在当前“唯分数论”大行其道的环境下,若学校的办学理念不进行创新改革,仅仅停留在提高学生的考试成绩、把学生培养成高分低能的“人才”上,那么,学校和教师对家校合作的目的就会产生错误的理解,其合作效率也会大大降低,不但不能促进反而会阻碍家校合作活动的正常进行。

其次,教师的教育理念也是影响家校合作的关键因素。教师是家校合作过程中的主要参与者,他们在家校合作过程中担任的角色除教师本身外,还包括活动的推行人、指导者、咨询者、活动资源开发人、家长交流的对象等等。在这一过程中,教师的教育理念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对家校合作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然而,部分教师在理念上的“重智轻德”、对家庭教育的不信任等都严重影响了家校合作的效果。这些结果的背后是家校双方信息不对称以及理念不正确、不一致,如何寻求共同的、合理的目标和理想是其中的关键。

2.家长方面: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

目前,在家校合作过程中,家长能够积极主动提出要求的少之又少。家庭作为家校合作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就应该充分发挥其作用,而家长又是其中的决定性因素。如果家长的作用得不到很好的发挥,那么,家庭教育必定是失败的,而家庭教育的失败又将导致家校合作产生断层。因此,充分调动家长的积极性,使之融入科学的家校合作中,并让他们感受到家校合作所带来的孩子的成功,对于构建科学、合理的家校合作是尤其重要的。

然而,有家长认为,只要学校需要,我愿意为学校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为学校的工作出谋划策,但是不知道怎么去做。显然,对于部分有良好的教育素养和经济条件的家长,其缺乏参与家校合作主动性和积极性的本质不是意识及行动上的懈怠,而是没有一个适合的方式、渠道来表达。

3.合作手段:缺乏有效方式

目前,中小学家校合作的主要方式有家长会、家长学校、家访、电话交流等。家长会是学校召集学生家长参加的会议,目的是互通信息,协调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它是一种会议形式的家校合作,一般在每学期的期末开展。家长学校是指向家长传授教养子女的科学知识和方法的学校,目的在于宣传家庭教养知识和方法,帮助家长掌握抚养、培养、教养子女的知识和技能。家访和电话交流大多是学生在校出现了问题才进行沟通联系。显然,无论是家长会、家长学校,还是家访、电话交流,这些合作方式都是单向的,都是由学校方面主导、主动发起的,学生家长则是处于被动的地位,只能做一名“忠实”的倾听者,而且会因时间短暂,话题仅局限于学生成绩及所犯错误,并未能够进一步谈及培养发展。目前家校合作方式的局限、单向性,以及具体操作的流于形式,使得合作并未能收到预期效果。因此,追求合作的实效性,寻求科学、合理的家校合作方式是当前家校合作的重要任务。

二、家长委员会――中小学家校合作的重要方式

家长委员会是学校中由家长代表组成的一种群众性教育合作组织。其一方面代表家长,反映家长和社会的要求,协助并参与学校的教育工作;另一方面,学校通过这一组织协助做好家长工作,对家长的子女教育工作进行帮助和指导。家长委员会与家校合作中的其他各种方式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家长委员会是一个由家长代表组成的组织体,它代表的是大部分家长的意见,道出的是家长真实准确的心声。有了这样的一个渠道,家长能够平等地以教育者、管理者的身份参与到学校的事务当中来,促使家校合作常态化,并且家长与教师能够拥有更多的时间进行沟通交流。这样的优势是家长会、家访等方式所不能比拟的。

1.建立家长委员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要求

当前,从学校这一角度来看,管理主体范围上还比较狭窄,仅局限于校长和领导班子,学校的大事主要是由校长来决定。但如果校长及领导班子在知识、能力、信息等方面有所欠缺,就可能造成学校的决策失误。现今的社会是一个信息高速发展的社会,怎样让学校工作建立在信息广泛收集和管理之上,是值得我们考虑的问题。我们认为,应扩大学校的管理主体,不仅要充分发挥教代会的作用,还要把家长作为学校管理主体纳入进来,形成一个多元管理主体管理学校的氛围。很明显,现今的“5+2=0”的现象已经告诉我们: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严重脱节已经让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两者之间的必然联系。其次,从家长角度来看,作为家庭教育的主体,家长不希望被排斥在学校围墙外面,他们希望能够成为学校管理主体中的一员,希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能够有效结合来实施。因此,一批有意愿、有能力参与学校管理的家长,期望在子女教育、学校发展等方面能够得到更多的话语权。

最新公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就明确提出中小学要建立家长委员会。民主管理是学校管理构成的一个基本方面,是学校管理体制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它在学校管理过程中应该具有的地位。但是,要真正使民主管理的这种地位在学校管理过程中得到落实,充分地发挥民主管理的作用,还必须找到一种能够体现它的这种地位的组织形式。家长委员会是从属于学校管理的组织机构,因此,家长代表能够以平等的学校管理者、教育者身份参与到校园民主管理中来。伴随着社会对学校管理方式转变的要求,中小学应建立家长委员会,它是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有效途径,是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有效结合的保证,是现代学校民主管理的要求。

2.有助于保障家庭教育权的实施

劳凯声认为,国家教育权和社会教育权在不同的教 育领域里力量消长会有很大的不同。在具体学校组织的举办和运作上,社会利益群体将会获得主导权,国家在这方面的教育权行使将会被削弱,其行使模式也会逐渐转向对社会教育主体授权,交由社会利益群体或者个人具体实施,尤其在个人实施社会教育权方面会获得重大进展,从而形成群体教育与个人化教育相结合的多元化社会教育权行使体系。显然,我们可以看到这是一个发展趋势。儿童的教育是父母与国家共同的权力和责任,缺少其中任何一方都不利于儿童最大利益的实现。对我国而言,整体上还缺乏对父母教育权,特别是父母对学校教育参与权的认可。目前,父母教育权的法律地位并不明确,内容上还欠缺法律规范。

随着社会的发展,如今,我们从观念上已打破了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相分离的观念,需要的不仅是法律制度上的认可,更需要一种合法、合理的形式,使父母通过家长委员会组织这一合法的形式行使其对学校教育的参与、决策、管理权利。家长委员会拥有自己的章程,由家长代表组成,通过这样的一个组织群体,家长的家庭教育权才能够有效实施,他们才能够参与到学校的教育和管理中来。

3.促进家长之间的交流与经验分享

当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中流砥柱的这一代面临的是上有老下有小,每天生活节奏相比以前更为快速和紧凑,加之人际关系的越发淡漠,家长与家长之间几乎没有机会进行教育孩子的经验交流。因此,出现了各式各样的家庭教育方式,许多没有意见的家长也只会随大流,强压自己的孩子参加奥数班、假期特长班等等。这一系列的社会家庭教育现象虽然引起了相关教育部门的重视,而且媒体也曾多次报道负面新闻,但是却屡禁不止,还愈演愈烈,因此,社会把矛头指向了考试制度。但究其根本,笔者认为,家长的教育理念才是要害所在。家长委员会对于家长来说,得到的不仅有来自学校方面的专业性指导,还有来自家长之间的交流和经验分享。这有利于家长提高自身教育子女的水平和能力,也给了家长一个教育孩子的参考和借鉴。其他家校合作的方式都难以起到这样的作用。

4.有利于整合社会资源,支持学校发展

学生的家长来自不同领域的不同行业,他们拥有不一样的专业学识、不一样的社会资源,无疑对于学校的发展是有很大益处的。但凡成立一个家长委员会,其委员都是具有广泛代表性的,能够代表家长们的意见。不仅要有较高层次的干部、经理等,还要有普通劳动者的代表;不仅要有出点子的人物,也要有干实事的人物,要求形成最佳组合,发挥整体效能。家长队伍中蕴藏着如此丰富的教育资源,学校应该积极主动地开采,借以支持学校的发展。比如,让做律师的家长向学生讲预防青少年犯罪和自我保护的知识;请做心理医生的家长讲身心健康的养成和如何抗抑郁情绪等等。还可以通过家长委员会争取一些学生社会实践的机会,创设良好的平台,让学生体验生活,动手实践。不仅学校应该主动,家长也应该通过家长委员会适时召开会议,结合自身优势条件,主动整合社会有利教育资源,支持学校发展。

三、家长委员会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最近,有多篇报道指出家长委员会已经成了学校乱收费的“白手套”,成为了代替学校乱收费的组织。而且我们的家长委员会没有保障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力得到落实的功能。因此,学校的任何决策都不需要得到家长委员会的批准后执行,而且家长委员会中的家长代表大都是那些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力的带“长”字头的人员组成,他们不能反映广大家长对学校管理的要求。学校教育改革实践中出现的“家长委员会”,或有形无实,或远离真正的学校管理事务。部分学校的家长委员会是建立起来了,但其在职能履行的过程中却出现了这样和那样的问题,如:家长委员会难以保障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力,家长的意见对于学校来讲可采纳可不采纳;家长委员会的家长代表并未真正“代表”家长们的意见;家长委员会形同虚设等等。这些问题使得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并未能够发挥出来。

笔者认为其原因有三方面:一是学校和家长两者对家长委员会作用的认识尚缺乏深入而全面的理解,学校和家长往往仅把家长委员会当作一种摆设或为了某方面的需要,功利性地利用一下,因此,导致家长委员会流于形式。二是目前学校的家长委员会本身建设尚存在着先天的不足。既没有一个明确的管理机构,又缺乏权威性。三是虽然教育部门认识到其重要性,但是明文提及成立家长委员会的法规还是比较少的,即使提到了家长委员会,对其规定也不够全面,目前还没有法规明确规定家长委员会成立的条件及权利与义务等。

家长对学校管理的意见范文第3篇

一、目标

近年来,子长学校党政领导积极探索基于学习共同体培育的学校管理机制。这种管理共同体是由学校党、政、工领导、教代会代表和社区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的管理团队。学校通过用“自主”的“认领”的方式或“招标”的方式,“吸引”不同兴趣的老师关注学校管理中的焦点问题,形成包括学校党政管理者在内的有共同愿景的“管理群体”,“管理群体”成员形成融洽的合作关系,彼此交流分享,共同参与、共同实践、共同管理,以期实现学校的科学管理、民主管理。

二、策划

比如“上海市子长学校专业技术等级岗位晋升实施细则”的出台和实施就是这样一个以管理共同体运作的典型案例,而且学校教师总体上还是比较认可此项改革,思想和工作总体平稳。岗位设置工作是人事制度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涉及教师专业职称的晋升和岗位工资的兑现,关系到教职员工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学校教师队伍发展的导向。为此,学校将此项工作列为2011年重点工作,并采用管理共同体运作方式,稳妥有序推进改革。整个实践活动历时5个月,具体运作流程及成效表现小结如下:

三、流程

1、管理项目。将近期学校管理工作中的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岗位设置工作”的有关事项进行。

2、招募管理人员。围绕“岗位设置”这一焦点问题,以招标的方式,吸引广大感兴趣的自主教师报名,形成管理群体。于2010年10月8日,教工大会发放问卷调查表,具体采用参与意愿调查方式。经过统计,有31位教师对“岗位设置”这一问题感兴趣,有意向参与管理活动。

3、共同研讨问题。以沙龙、网络或座谈会等形式举办研讨活动。形成管理群体后,组织中小学多个场次的研讨活动,共同参与这一问题的讨论与研究。

4、提出建议意见。进一步畅通渠道,开辟网络论坛,让那些自愿报名参与此项工作讨论的教师,除了可以参与学校座谈会,也可以在BBS上随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设性建议。

5、形成初步共识。在广泛听取这些参与者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草拟出台相对合理、适合校情的方案,提交教代会讨论,最后由教代会代表以票决制的方式通过方案。

6、制定通过方案。学校行政班子在听取群众意见和吸纳管理共同体的建议的基础上,立足学校的实际,经过反复酝酿、反复讨论、几易其稿。在形成岗位设置细则的情况下,于2月22日和24日又分别召开了小学段、初中段教职工代表的座谈会,再次听取群众意见。在拟定的方案中,将职称的年限作为考量之一,同时又考虑到学校今后的总体发展,加入改革的因素。这样,整个方案既符合教育局精神,又符合校情,既照顾到职称评聘时间较长的专技人员,同时也为青年专技人员的培养和学校今后发展作了一个引导。2月25日召开子长学校四届七次教代会,通过了子长学校专业技术等级岗位晋升实施细则。

四、成效

1、提高教师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由于参加者都是自愿参与的教师,又是和自身的利益休戚相关,所以讨论非常热烈。对于专业技术等级岗位晋升实施细则,大家站在各自的立场谈出了自己最为关注的问题,也是管理者必须要顾及和权衡的因素。比如:中小学教师是否给予适当的比例问题、是否应适当照顾老教师的问题、是否也应考虑年轻同志,尤其是脱颖而出的年轻同志,他们符合条件,应适当给予机会、方案要体现局精神,也要适合校情,体现改革的元素等,讨论的思路相当活跃和开阔,反映出参与人员的积极性相当高。

2、增强学校管理的民主性。根据学校重点工作和项目,组建由教师、家长和社区代表参与的学校管理工作的各类决策团队,广泛听取各方代表的意见,共同进行决策过程中的利弊分析,既提高了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互动性,又能发挥各类团队参与管理、民主治校的作用,增强学校管理工作透明度。在管理上,能发挥党政工集体智慧,积极开展管理共同体实践研究,尤其对于人事制度改革中的岗位设置改革试点工作,能发挥广大教职员工作为群众利益表达的主体作用,通过座谈会、网络等形式畅通渠道,重视群众民主表达机制的建设,重视群众利益分配,在改革中凝聚群众开展学校工作。

3、弥补管理人员思维和能力的局限性。在推行和落实学校重大工作时,学校一般采用“项目竞标”的方式来进行。即先由校长室把重要工作化成一个个项目,招募信息,项目竞标后,成立由分管领导为责任人的项目工作小组,参与招募的教师共同参与项目的实施和推进,这样不仅弥补了管理人员思维和能力的局限,而且能调动更多的教师参与管理,参与实施,一个个项目的落实和完成,必然推进学校整体的改革与发展。

4、转变各级管理者的心智。针对管理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和焦点问题,通过校级团队以及管理共同体的运行方式开展实践示范活动。转变各级管理者的心智,倡导民主、合作、高效、服务等管理理念。如校长、书记参与决策与决定,扮演促进者和服务者,同时更要逐步从权威式领导方式向道德式领导方式转变,以自己的人格力量引领广大教师从利益共同体走向事业共同体,推动管理团队乃至整个学校学习型组织的整体变革。

5、营造参与式的学校文化。共同参与式的决定是管理共同体十分重要的条件和特征。党政工、教代会代表、教育行政人员、教育研究人员多方合作,共同参与管理的工作机制的探索。学校管理者鼓励家长、教师、社区代表或专家都来参与,与行政人员一起讨论与规划学校发展,或重大的改革事项。比如,我校在学校新三年发展规划的评审中,吸引专家和九年一贯制学校的校长共同诊断,提出建议。

家长对学校管理的意见范文第4篇

我国现行的中小学领导体制是校长负责制,这就决定了校长在推进依法治校,建立现代学校制度中肩负着重要的使命与职责。因此,校长的法律素养以及依法治校能力的提高,有助于学校管理在法制的轨道上科学、有序地发展。

校长法律素养并不等同于法律知识,应是校长履行职责、制定学校制度时,体现的法律精神要素,属于法律的理念、意识层面。具备法律素养的校长,能够跳出现有的学校管理思维与传统,自觉地运用法律思维去剖析与处置学校管理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影响学校工作的发展方向。因此,依法治校不是让校长死守着法来应对学校的问题,而是具有一种法的思想观念,引导学校的管理方向,同时形成一种管理的艺术。

校长在依法治校中怎样履行自己的职责呢?校长应认识到校长负责制的核心内容是校长目标责任制。校长应在切实把握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所指示的培养目标和办学方向的前提下,善于从学校的实际工作出发,把教育方针所指示的总的培养目标转化为学校管理的具体目标,并取得全体师生的普遍认同。另外,在制定办学目标与发展规划时,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我所在的学校历来重视学校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将“依法治理、民主办学、特色立校”作为学校发展的三项基本原则,写进了《鱼洞二小章程》,确保学校长久的、可持续的发展。

首先,我们建立“大法规”与“小制度”相结合的管理体系,让全体教职工知法守法。对于学校和教师来说,《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是必须遵守的教育“大法”,我们将法律考试、法制学习与教职工政治业务学习相结合,大力宣传和强化国家“大法”,同时依据这些“大法”,制定和完善《鱼洞二小管理制度汇编》,收录了学校204个管理制度,形成自己的管理体系,并与学校的办学理念相结合,形成制度文化。

家长对学校管理的意见范文第5篇

部分小学的老师没有把学生放在主导地位忽视了培养学生的自主性。作为小学的管理者,校长的思想和能力就会直接影响着小学的教学水平和特色的彰显。校长必须要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提倡人性化管理,能够管理和协调好学校内部的各项工作,同时还要能够接受外界新事物,能够树立科学的现代化的管理理念。目前我们农村小学管理多多少少存在的问题,引发我们不得不进行深入的思考。

1.缺乏领先的管理理念

一些小学管理者没有经过系统化的管理理论的训练,缺乏先进的管理经验,而且一直在沿用着传统的教学模式,只重视考试成绩,而对学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缺乏足够的重视。

2.学校管理民主氛围不浓

教师在小学教学管理中很难插上话,缺乏工作热情,所有教学工作都是按部就班,老师没有给予学生自主学习的机会,只能依照老一套的教育教学的的方式进行教学。导致小学教学模式一直都缺乏创新。

二、以人为本的小学学校管理模式的探索

1.树立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

在小学教育中,作为校长首先要具备“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要有“公仆”的意识,能够与师生及家长进行充分的沟通,转变学生家长的传统思想,充分尊重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和建议,让学生和教师能够体会到自己的重要性,了解每位教师的生活情况,并给与相应的帮助减轻他们的教学压力和生活压力。除此之外,要让家长参与到学生学习中来,指导家长鼓励学生的学习,增强家长与学生的沟通,增强教师与学生与家长的沟通,使学校成为一个和谐的家园。我校坚持践行“为幸福成功的人生奠基”的办学理念,让学校成为家长心目中优质、真诚、放心的学校,在学生心目中成为学园、乐园,能够快乐的玩耍,开心的学习,成为教师心目中值得信任和引以为豪的学校。

2.夯实规范科学的人本管理

首先规划好学校发展的蓝图,建立起全体师生为之心动的美好愿景。当然光有美好愿景也不行,必须要对有一套完善的人本管理体制,要有科学的决策,规范的管理,这是学校抓好管理的要点。“科学决策”是管理的灵魂,“规范管理”是管理的基本要求。学校管理的中心工作就是教学,对教师的教学水平进行人性化管理,严格要求教师在授课前备课,教学管理部门对教师的教学进行评估检查,要深挖教学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要不断完善教学管理制度,真正做到五备(备学生、目标、教材、作业、学法)、五有(心中有数、手中有法、心中有人、胸中有本、脑中有标)十项指标。我校本着“积传统文化底蕴、扬现代智慧风帆”的办学思想,以“厚德至善,博学致远”为校训,以“文雅和谐,求真求新”的校风为追求,以“乐教善教,博闻博爱”的教风为抓手,以“善学善思,自信自强”的学风为载体,强势推进以写字为切入点的传美特色建设,带动体艺美等学科共同、和谐、全面的发展,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打造我校办学品牌,进而达到面向全体,关注个性,彰显特色,和谐发展。

3.形成民主管理的机制

以人为本理念最好的体现就是学校教学管理的民主化,让全体师生都能参与到学校管理中来,以一个主人翁的心态去进行教学和学习。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实施名师工程。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强化师德教育,优化师资队伍,提高学历层次,鼓励教师参加继续学习和学历进修。还要加强学校的管理,不断的提升办学的层次。建立民主管理运行机制,比如校务公开制度、职代会制度、校务委员会制度、绩效分配制度、教学质量监控制度和教师聘任与考核制度等。学校制定重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要充分调动起全体师生的积极性,逐渐完善学校民主管理,为他们营造一个愉快、和谐的校园氛围。

三、结语